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党委巡视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
一轮轮巡视马不停蹄寻“虎”觅“蝇”,令腐败分子心惊胆寒,人民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称快,巡视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发挥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成效有目共睹,经验弥足珍贵。
五年来的巡视工作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彰显中国特色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
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新修改的党章充实完善巡视工作内容,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如何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对平时不好解决的问题,经过巡视组来解决,说明基层事态的严重性,需要推动民主监督和问责制度的改革,来促进发展,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
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形成了47份巡视反馈情况报告。
巡视是一把惩治腐败的“利剑”,也是一面审视当前反腐形势的“镜子”。
细读这些“巡视清单”,有利于“把脉”当前反腐形势,为下一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找准着力点。
锁定“高发区域” 翻开“巡视清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科研经费、民生资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几乎涉及所有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堪称当前腐败问题的“高发区”“重灾区”。
因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被中央巡视组点名的地方和单位占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六成以上,反映了当前这一问题的普遍性。
巡视发现,近10个省份在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而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部门、单位和高校。
民生资金本来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但在一些地方却成了腐败分子的“唐僧肉”。
巡视发现,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虽不普遍,但性质恶劣,是当地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此外,一些地方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环保科技、组织人事、政法系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也相对比较集中,其中有的地方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有的地方腐败案件呈现增多趋势,有的地方还出现了“窝案”。
瞄准“重点人群”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频频涉及违纪违法问题,是这四轮中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
早在去年第一轮巡视过程中,中央巡视组就发现,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信念动摇、思想滑坡、道德失范。
在此后的几轮巡视中,同样的问题屡屡被提及:有的地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危害大;有的地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有的地方对省直机关和地方“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党政“一把手”连续发案…… 容易滑向腐败深渊的,不仅是那些手握大权的“一把手”,还有许多基层领导干部。
由于“天高皇帝远”、缺乏有效监管,这些人“苍蝇胃口大、官轻贪腐重”,其违纪违法问题往往直接触及群众利益,影响更坏。
巡视发现,存在“小官贪腐”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占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比例超过了四分之一,其中有的地方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有的地方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呈上升趋势,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有的单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巡视组在最近一轮巡视时提出了“能人腐败”的问题,直指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任领导干部时重才不重德,加之日常监督缺位,给予所谓“能人”权力寻租机会多、空间大,使之极易出现腐败问题。
斩断“腐败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并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与“党风廉政建设”一道列为中央巡视组关注的主要问题。
四轮巡视过后,官商勾结、拉帮结派、跑官要官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这些通向腐败的路径,必须予以彻底斩断。
一些官员与商人过从甚密,勾肩搭背、不分彼此,有的直接插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有的通过“身边人”输送利益。
一些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山头主义”,不仅涣散了组织,而且滋生了腐败,往往造成“窝案”“串案”“塌方式系统性腐败”。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二)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