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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研究读后感

时间:2017-11-07 04:16

血字研究的读后感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

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

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

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

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让华生惊叹不已。

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

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托福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

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

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

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

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

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

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

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

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

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

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

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

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

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

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

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

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

他有鲜明的个性。

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

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

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

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但同时,他的小说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显示生活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比如《血字的研究》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

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现实数不胜数。

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总体来说,《福尔摩斯探案》并没有带给读者太多的政治色彩以及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

柯南道尔带给全世界最大的惊喜,就是福尔摩斯本人。

他让全世界都看到了推理的魅力

ps:写的很恶心,将就着看看吧。

这网页不支持图片背景透明,没办法了,图片只能是黑色背景了。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1200字左右

读《血字的研究》有感当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

他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

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贝尔博士,于是便有了灵感。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

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读《血字的研究》有感500字》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莱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

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

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与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使故事变得更加圆满。

虽然《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但他却让大家认识了福尔摩斯,也让大家见证了福尔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聪明的脑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尔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

一旦有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我真希望他把福尔摩斯系列一直写下去。

一篇《血字的研究》读后感,700-800字,初一水平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

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令华生大为惊叹。

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

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

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

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初二<6>班 王宇豪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

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令华生大为惊叹。

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

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

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

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想写一篇关于《血字研究》的读后感,初一用,求一个给人感触很深的题目,要合适。

《我眼中的福尔摩斯》

求一篇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的英文读后感 1000字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写的是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

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

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

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

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也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是故事变得更加圆满,组成了《血字的研究》这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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