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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的塑造阿德勒读后感

时间:2018-04-04 13:48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是谁说的

你好,这句话现在被很多人引用,它是阿德勒说的一句至理名言。

阿德勒是奥地利精神病学家,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曾经追随弗洛伊德探讨神经症,著作有《人性的研究》,《自卑与生活》,《自卑与超越》等。

请采纳,谢谢

人总是很奇怪,越缺少什么越爱强调什么

自卑与补偿 人类都是在追求着想要成为征服者,想要超越并压垮别人的目标。

——阿德勒 人类心理活动的主要契机是追求未来,虚构未来。

那追求什么呢

对优越感的追求,是人性中的一个向度 当我们读伟人传记的时候,常常不无惊奇地发现,一些有严重身体缺陷的人,经过艰苦的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如古希腊的德谟斯忒斯原先患有口吃,经过多年的勤学苦练,竟成了希腊最著名的演说家;美国总统罗斯福患有小儿麻痹症,但他坐在轮椅里,对世界事务发生了重大的作用和影响。

在中国,也不乏这样的伟人。

左丘失明而撰《国语》;孙子膑脚而成兵法;司马迁受宫刑而著《史记》。

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

这种为改变身体缺陷所产生的自卑感而进行的奋斗是否具有普遍性呢

奋斗的目标和动机又是什么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因为我们都发现我们自己所处的地位是我们希望加以改进的。

没有人能地受自卑之感,它一定会使他采取某种行动,来解除自己的紧张状态。

一个人不管处在多么有利、多么优越的条件下,他总会渴求更完美、更理想的状态。

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使自卑感成为人类心理上的一种普遍的负荷。

更何况,每个人都是从儿童成长起来的,儿童由于身体弱小,必须仰赖成人才能生活,因而一开始就受自卑感的困扰。

然而,自卑感并不是心理上的变态现象,它是人类不断增进自己地位的内驱力。

比如,科学的兴起就是人类为克服自己的无知而作的努力。

事实上,依我看来,我们人类的全部文化都是以自卑感为基础的。

自卑感表现为心理上的一种紧张状态,人们无法地受这种状态,因而一定会采取某种行动,作出补偿,以克服并超越这种自卑状态。

补偿是一种心理上的积极的向上的力量,补偿作用也就是个人渴求力量的奋斗。

就其方式而言,补偿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的补偿,前面提到的德谟斯忒斯努力争取在演讲中获胜,目的就是直接补偿他因口吃而产生的自卑感;另一种是间接补偿,那就是发展身体的其他机能,特别是思维来补偿某一方面的自卑感。

前面提到的罗斯福、左丘、孙子、司马迁都属此例。

从结果来,补偿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成功的补偿,另一种是失败的补偿。

成功的补偿。

这种补偿建基于主体对生活意义的正确理解,即生活的真正意义总是体现在对别人、对团体的奉献上,体现在与别人的合作及和睦共处中。

对于儿童而言,只有决心要对团体有所贡献而兴趣又不集中于自己身上的儿童,才能成功地学会补偿之道。

这样的人在对社会做出积极的奉献的同时,也把自己塑造成一种理想的人物。

就自卑感的程度而言,有身体或生理上的缺陷的人是最为强烈的。

在这些人的身上,不但可以看到一般的、健康的补偿,而且还有可能发现“过度补偿”的现象。

比如,有些儿童或青年人是左撇子,他们的右手既不适合于书写、绘画,也不适合于从事手工活动。

但由于他们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竟获得了“过渡的补偿”,即不但能与别的儿童一样地从事书写、绘画或手工艺活动,而且工作的更为出色,更为优异。

这种“过度补偿”的现象特别见诸于那些天才人物。

几乎在所有杰出者的身上,我们都能看到某种器官上的缺陷,因此,我们能得到一种印象,认为他们在生命开始时便命运多艰,可是他们却挣扎着克服了种种困难。

他们的成就和他们的天才是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遗传或上苍的赐予。

现在我们来看另一种补偿,即失败的补偿。

这种补偿建基于对生活意义的错误理解。

失败者们赋予生活的意义通常是一种个人的意义,他们的兴趣也只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因而他们所作的努力和补偿导向无意义的乃至完全谬误的方向。

这类补偿的最初步的表现是自我陶醉或自欺,幻想不经过艰苦奋斗来超越自卑感。

于是,眼泪、抱怨、夸口等现象都出现了。

但这样的补偿作用不但不触动自卑感,而且把它推到了更为严重的境地,即导致了“自卑情结”。

是么是“自卑情结”呢

当个人面对一个他无法适当应付的问题时,他表示他绝对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此时出现的便是自卑情结。

严重的自卑情结常常会导致精神病、自杀等现象的发生。

这类失败的补偿中的最极端的表现是:欺骗、抢劫、奸淫、、谋杀等,即以侵犯他人、牺牲他人的方式来超越自卑感。

这显然是人类社会所不容的。

不管人们采取何种形式来补偿自卑感,其目的都是为了获取优越性。

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类的通性。

犹如华伦斯坦所说的: 我一辈子努力朝高处走, 蹂躏了一切凡人的头。

优越感并不是绘于航海图上的一个静止的点,它表现为一种动态的去向,其具体目标是因人而异的,是不同的人按自己的生活样式摸索着确定下来的,并随生活情景的变化而变化。

优越感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真实的优越感,它是成功的补偿所产生的结果。

它不但是切合实际的,而且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地解决了职业、社会、性三大问题。

另一种是虚假的优越感,它是失败的补偿所导致的结果。

这种优越感最典型地表现在精神病和犯罪行为中。

精神病患者常常不加掩饰地表现在精神病和犯罪行为中。

精神病患者常常不加掩饰地表现出他们的优越感目标。

他们会扬言:“我是拿破仑”或“我是中国皇帝”。

他们希望能成为整个世界注意的中心,成为四面八方景仰崇拜的对象。

比如,尼采在发疯后,在一封信中曾自称是“被钉于十字架上的人”,实际上把自己比作耶稣了。

又如,一个女性的精神病患者存有严重的幻想。

她说:“我不属于这个星球。

我属于另一个星球。

在那儿,我是公主。

这个可怜的地球不了解我,也不知道我的重要性。

”同样,在任何罪犯的思想里,也存在着这种虚假的优越感。

罪犯的目标总是在追求属于他私人的优越感。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罪犯全部是懦夫,他们逃避着他们觉得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应付的问题,因而他们的犯罪活动是懦夫模仿英雄行径的表现,他们在追求着一种自己幻想出来的虚假的优越感的目标。

只要人们正视现实,就会发现在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对自卑感的失败的补偿和对虚假的优越感的盲目的追求的现象。

产生这类现象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教育上的失误。

儿童在五岁左右时,他的心灵已成为一个整体,他已具有初步的生活样式。

在对儿童的家庭教育中,最典型的失误表现在:一,对身体有缺陷的儿童缺乏引导,致使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无法克服强烈的自卑感的侵袭;二,对儿童太娇纵,使他们从小就丧失了努力奋斗和补偿的能力;三,对私生子、孤儿的歧视,使他们从小赋予生活以错误的意义,从而去追求虚假的优越感。

在学校教育中,最大的错误是对学生冷嘲热讽,滥加批评,不用鼓励的方法去激发学生克服自卑的力量。

第二个原因是法制机构惩处的失当。

从心理学家的观点看来,监狱中的粗暴待遇就是一种挑战。

它是对坚韧性的考验,同样地,当犯人们不断听到:“回头是岸,重新做人”时,他们也会把它当作一种挑战。

他们要成为英雄,因此他们非常乐于接受这一类挑战。

要转变罪犯的虚假优越感,只有深入了解他们的处境和心情,诚心诚意地开导他们,才能得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个原因是现代文化中存在着病灶。

病灶之一是认为男性总是比女性优越,从而产生“男性钦羡”的现象,这尤其为女性自卑感地克服设置了障碍;病灶之二是过于强调个人获得什么,不注重对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的训练和宣传。

奉献乃是生活的真正意义。

只有从小把这一思想灌输给儿童,他们才能采取正当的补偿手段去克服自卑感,达到合理的优越性。

对优越感的追求,是人性中的一个向度。

主体的创造性,主体对未来的追求和期望。

要更多地摆脱过去,面向未来,从而在创造新生活的过程中,不断地超越自卑感,迈向理想的境界。

这种方式是适合普通大众的。

至于无欲无求的方式是真正解决这类问题的终极方式,不带欺骗自己成分的方式,但这只有很少部分人能够真正做到吧。

但是这些人看透的前提都是拥有过的。

无论是释伽摩尼还是他后来的追随者。

有过了才能看透,没有过又怎能看得透呢,看来这一步不管怎么说都是得走的。

先去做到这一步吧。

人心中的侵略本性。

这也同时是一种自我肯定的本能。

主体的创造性和建设性,就在其中体现。

有没有大神给推荐基本学习心理学的书,刚接触心理学,想多了解一下。

如果想了解理论方面的东西,还是从《普通心理学》或《心理学导论》看起吧,前者考研的孩子们都会看彭聃龄的那个版,经过改版可看性又提高了很多;后者可以看看那位仁兄提到的津巴多的《心理学与生活》。

如果还没到可以忍受理论摧残那一步或想多看些实例的话,可以看看心理咨询方面的书,最近几年关于心理咨询师的小说不少,可以去淘一下。

阿德勒心理学的局限是什么

1‘’阿德勒强调的补偿作用,较多重视生理组织方面,而忽视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影响。

2、并非所有有缺陷的人都能得到积极的补偿。

其补偿作用只适合用在缺陷者本身有足够的自信,并有外在支持的力量,才能发生理想的“优越感”。

3、阿德勒的补偿作用乃为反抗自卑感而来,解释太过消极,忽略了人尚有积极的支配欲。

元杂剧作品中的衙役形象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在元杂剧的公案戏中,吏的形象本可以像一束投向三棱镜的光,能够折射出许多原本被隐匿了的色彩.但事实上这一类形象因写作的需要,却在很多时候成为剧作家要着力描写的官形象的附庸,因而并不都具有完整的性格和清晰的面目,所以,他们的形象似乎一直是模糊的.也正因为此,从哪一个角度来分析吏的形象也就成为首要的问题.现在可以看到的对同一问题的研究多是从政治制度出发,将吏作为一个群体加以分析,以期在较深广的社会意义或现实价值等方面对其做出评价.本文则选取了元杂剧公案戏中三个典型的吏形象来加以具体分析,试图用一种具象的解读方式让元杂剧中这一类看似不足道但却大有深意的群像清晰起来,并重新赋予他们以独立个体的意味,希望能以此来探询元代文人对当时政治制度的复杂心态. 自我补偿——清明政治理想的次级化身 在元代,蒙古贵族以征服者的气势把持着权力统治的中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担任行政首长的多是蒙古人,色目人,而他们却因语言,民族习俗等方面的障碍往往不谙政事李翀《日闻录》,上海博古斋,民国11年版..正是基于此,需要一些精通法度,熟悉政务的汉人为他们处理日常事务,甚至办集一切王恽《秋涧集》卷四十六《吏解》,四部丛刊本..因此,元代吏员的地位在历史上是较为特殊的,曰官曰吏,靡有轻贱贵重之殊.今之官即昔之吏,今之吏即后之官.官之与吏,……每以字呼,不以势分相邻也.吴澄《赠何仲德序》,《吴文正公集》卷14.在元杂剧作家笔下,这些沆瀣一气的贪官污吏总是以夸张变形的面目出现,因而,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能吏就显得十分难能可贵.《张孔目智勘魔盒罗》中的张鼎就是其中之一(另,孙仲章名下有《河南府张鼎勘头巾》一剧,也以张鼎为主角,两部戏中的张鼎当是同一人).以《魔盒罗》为代表,六案孔目的形象表现为公正,冷静和理智,几乎就是理想政治的化身.由此可以窥见,元杂剧作家在每沉抑下僚,志不得伸胡侍《真珠船》,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的现实中创作这些剧目,似乎也隐含着某种自我补偿的心理.在《魔盒罗》一剧中,主角张鼎虽然到第三折才登场,却不能掩其光彩.前两折县令和萧令史在昏昏昭昭的状态下审案,定案,完全不分青红皂白.而张孔目甫一出场就唱到:我想这为吏的扭曲作直,舞文弄法,只这一笔上,送了多少人来也啊!本文所引杂剧原文均据明代臧晋叔编《元曲选》,中华书局1979年版.他意识到自己虽权力在握,但这种权力却能决定人的生杀予夺,因而是不可滥用的.显然,这样的出场唱词就使观众易于看到他作为执法者的品性.忠于法律和恪尽职守是张鼎的行动信条.他慧思明辨,在官司已成定案时一眼就发现了其中的破绽和疑点,并细审慢问,透辟分析,终于使案情水落石出.在断案过程中,他审时度势,悉心推理,既要应付上级的无知,又要面对令史的冷眼,但他还是在三天的严限中为民洗清冤情.可以说,这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断案战斗.最终,虽是张鼎赢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但他却赢得并不彻底.剧中与张孔目地位同等的萧令史仅以杖八十从轻发落,贪官县令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的结局就区别于一般的包公戏:葫芦提的公案靠更高一级的权力象征——黑头包公来决断,贪官污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张鼎所断此案却没有这么痛快.当然,剧作者在这部戏中安排这样的结尾也是符合客观现实的.毕竟,一个小吏的能力是有限的,他要么是随波逐流,作一个贪官昏官的走狗,要么就是在法制废弛的黑暗中苦苦坚持自己的原则,而后一条路显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他们虽然只能够在夹缝中尽力减少冤假错案的存在,但这对于他们的卑微身份来说已是难能可贵了. 显然,像张鼎这样的清官形象并不是最理想的.元人理想中的清官形象无疑以包公为代表.他应该既高高在上秉公执法,又深入民间体恤民情.包公在审案中几乎均是以广大人民能够接受的常情常理而非王法作为标准,常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利用和解释王法,为百姓伸张正义.这种在现实中被视为儿戏的断案方式屡屡出现在元前期的作品中,这就使他承载了太多本不属于历史真实的任务和理想色彩.而张鼎则秉承了现实中清官刻板与严肃的特征,但其冷静甚至有些冷酷的性格却是传统清官模式中少见的.剧作家在刻划这一形象时,似乎更注重其理性的力量而非情感的渲染.在《魔盒罗》中,我们看不到《蝴蝶梦》里包公放生小蝴蝶的怜爱之心,有的只是一种已成习惯的职业素养与理性思辨.从这个角度上看,傅谨先生在《六案孔目与技术官僚治国》一文中的观点还是有其合理性和深刻性的.他认为,官更多地在道德层面,而吏更多地在技术层面上对社会政治起作用,因此人们在提到这两种人时总是说清官,能吏.理想的政治应该是官与吏能够同时具有道德与技术两个层面上的修养.傅谨《六案孔目与技术官僚治国》,但是我们不能幼稚地以为可以找到许许多多像包公那样或者像张鼎那样兼有道德与技术两方面长处的完人,同时解决这两个层面的问题,以保证司法公正.由官和吏两个群体分别来实现这两个方面的追求,比起由同一个群体来实现这两个方面的追求,更可靠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见他在提出这种理想的同时又否定了其可行性,原载《社会科学论坛》2000年第1期. 在吏员张鼎心中,自有准绳公理存在.他说:人命事关天关地,非同小可.并牢记古人教诲:系狱之囚,日胜三秋.外则身苦,内则心忧.或笞或仗,或徙或流.掌刑君子,当以审求.赏罚国之大柄,喜怒人之偿清;勿因喜而增赏,勿以怒而加刑.言谈之间,谨慎周到的理性色彩表露无遗,其口吻与心怀不亚于某些戏中的包公形象,与当时某些大儒的政治主张也有相近之处:定法律,审刑狱……丘山之罪不致苟免,毫发之过免罹极法.宋濂《元史》册十二,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五《姚枢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3712页.与其说在一个小吏身上有这样的节操十分难得,不如说剧作家就是力图要塑造一个儒吏的形象.这个形象集上述两种追求于一身,是较为理想的吏形象.在县令与萧令史的反衬之下,这个形象愈显得高大.可以说,这是人民清官梦的变体.在人民苦寻清官不得的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将理想寄托于更高一级的权力载体,或是天或是皇;而另一种则是寄托在政治统治中次级的官员——吏的身上.元曲作家希望通过吏形象的成功塑造为平民观众找到重压之下透气的出口,这可以说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顽强的理想和不息的信念. 与此同时,也是更为重要的,通过塑造这样的吏员形象,元杂剧作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补偿.心理学家阿德勒认为诗人的创造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自卑的一种自我补偿.参看阿德勒《自卑与超越》,黄光国译,作家出版社1986年版,第50页.元代士人社会地位低下,郁郁不得志,饱读诗书却托志无门.虽然异族统治者也曾提出要以性行纯谨,儒吏兼通者为上宋濂《元史》册七,卷八十三,志第三十三,选举三,中华书局1976年版,2072页.,但儒生的社会地位仍未因此而有所改善.加之科举废弛,由儒士进官的道路被阻塞,使元代文人的人格精神饱受重压.此外,元代独特的铨选制度使从吏入仕成为一条捷径.由于铨选制度需要一定的周期,所以,就会出现铨选未定又需要补注阙员的情况.这种空档的存在使得一些官员的晋升速度令人惊骇,有的人甚至才离州府司县,即入省部;才入省部,不满一考,即为州府司县官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二十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南村辍耕录》中记载了松江椽史袁介下乡体察民情的事.陶宗仪认为,袁介之所以能够被记载,正是由于他能以儒术饰吏事者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三检田吏条,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0页..因此,元代文人在此类杂剧作品中流露出对吏员的由衷赞赏之情就可以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即由儒入仕不得,转而投向由吏入仕,再赋予吏以儒的特征,使被写作者向写作者自身滑动,靠近,以此获得一种自我满足和自我认同.这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类作品中,剧作家采用的是一种正剧的庄重严肃的笔法,这就具有了区别于滑稽描写的更为明确的目的性. 清醒体认——权势漩涡中挣扎的个体 我们要关注的第二类吏形象是所谓第三种人,即处于权势的漩涡之中,有一定的权力与生存空间,却又必须在更高的权势之下卑躬屈膝的吏.这以《鲁斋郎》中的六案孔目张珪为代表.岳伯川《吕洞宾度铁拐李狱》中的岳孔目这一形象也值得注意.此外,现存的元杂剧中以吏为剧目的还有杨显之的《郑孔目风雪酷寒亭》和李致远的《都孔目风雨还牢末》两剧.高文秀的《黑旋风双献功》剧中也有孔目形象出现.这些戏中的郑嵩,李荣祖和孙荣虽都不一定算得上是正面形象,但却不同程度地得到作者和观众的同情和尊重.这一类的吏或幼习儒业,或与梁山好汉有交往,都尚未泯灭做人的良知.他们对于普通百姓还是给予了人的尊重,但却不像上文提到的张鼎一样,能够在夹缝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并能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力.他们在权豪势要的淫威下,丝毫反抗不得.因此,这一类的吏并不具有自觉的人格精神.如果说张鼎是剧作家着力塑造的理想模型,那么,张珪的形象则寄寓了元士人以平行视角对自我地位所作的一种清醒体认. 张珪在《鲁斋郎》中是由正末扮演,可见这部戏的主角不是清官包公,也不是权豪势要鲁斋郎,而是一个六案孔目.他幼年习儒业,后进身为郑州城六案都孔目,有一位美貌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他既不属于平民百姓,也并非万户之侯.这样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对他性格的形成和发展是不无作用的.他性格中有耿直善良的一面,看到李四晕倒在地,便带他到家中治病养伤,也愿意为他打抱不平.但当听说李四的仇人是鲁斋郎时,他却吓得不敢大声说话.这又表现出了他性格中主要的那一面:懦弱.等到他真正面对鲁斋郎时,更是忙不迭地下跪,显出一副奴才相.在他送妻子去嫁人的路上,羞辱,悲凄与怨恨的心绪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而他只能够选择最无能的方法来排解,这就是醉似泥,别离时不记得,而没有抗争的想法,也没有抗争的举动.自始至终,他只是一味地退让,然而,这种退让并没有让他避免灾祸,而是妻离子散,终于在绝望之中遁入空门. 《灰阑记》中的张林也可以看作是这一类型.他祖上都是科第出身,自己也颇通文墨,所以,在他的妹妹被迫卖俏求食时,他觉得颜面无光,投奔他乡寻找出路,但却命里不如天下人,终落得个穷困流离的境地.衣食无着的时候他又回头恳求自己当初所不齿的妹妹.遭到妹妹的奚落之后,他又轻信大娘子的挑拨,错把仇人当恩人.后来与妹妹在押解路上相遇,又只凭妹妹的只言片语就相信了妹妹,好在这一次是真相.剧作家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从全剧看来是为了剧情需要,因为张林是贯穿始终的一个人物,他每每在关键时刻出场,可以说是一个线索人物.如果没有这个人物,剧情就不会发展得这样跌宕起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更多的是剧情的人物,而不是性格的人物.但这并不是说他没有性格.从一次次的转变来看,他性格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游移不坚定,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恰恰代表了当时小知识分子的共同特点.在他成为开封府的祗侯后,他一下子显得腰板硬了,底气也足了:兀那解子,你这精驴禽兽!你和他一衙门中人,你摆着手教他走了.我是开封府五衙都首领,就打你一顿,怕你告了我来 祗侯,不过是较高级的衙役而已(有时祗侯连衙役都不是,只是官人的奴仆家人),可他此时的语气做派已不知自己有几分容光和威风了.吏可为也,我为之而乐焉.读书之效迟,固不若法律之功近也.杨翮《佩玉斋类稿·送赵子祥序》,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 吏不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种身份,一枚认证标志,一根求生稻草.据《录鬼簿》记载,元杂剧作家曾做过吏员的不在少数,我们较为熟悉的就有郑光祖(曾以儒补杭州路吏),鲍天佑(初业儒,长事吏簿书之役),汪勉之(由学官历浙东帅府令史)等.迫于生计,他们不得不在权势漩涡中挣扎,因此,他们能够以平视的角度去描写人物,这正是出于对自身地位的清醒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颇具深意的《鲁斋郎》的结局.出家,可以说是张珪性格转变的一个临界点:我这里醉舞狂歌,繁华梦已参破.表面上看,他已经不恋风尘,但他的心并不是完全出世的,他仍计较红尘中的往事和难以抹去的创痛.所以,他会说利名场上苦奔波,因甚强夺 蜗牛角上争人我,梦魂中一枕南柯.不恋那三公华屋,且图个五柳婆娑.话虽不恋,却又在这之后马上怀念起妻子儿女,也念念不忘与鲁斋郎的一段恩怨:不是张孔目从来懦,他在那云阳市剑下分,我去那华山顶峰头卧.由此看来,出家只是他逃避纷争的另外一种方式而已.他本身不具有张鼎那样的道德水准与办案能力,在出家之后,他也没有更高层面上的觉醒.所以,在包公了断了一切恩怨之后,他仍会还俗,作一个俗世中的幸福人,便是俺还俗的也不误了正结果.在这里,我们不妨看一下神仙道化剧《铁拐李》中的岳寿.他在办案能力上并不逊色,魏国公韩琦还称他是一员难得的能吏.但他同时也是惯于扭曲作直,舞弄权势之人.作者最终给他安排了得道成仙的结局.这里面当然有劝诫和宗教说教的成分,但不应忽视杂剧作家在此流露出的较为微妙和复杂的心态.两部剧作中不约而同安排了圆满结局,不约而同选择了宗教方式,这可以看出剧作家并没有将现实的自我体认进行到底,而是将爱与恨,鞭挞和同情,肯定与否定的情绪交织在一起.给人物一个善终,也是希望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从忏悔中得到新生. 从某种程度上讲,张珪以及张林代表了中国古代的小人物形象,鲁迅笔下的阿Q与其有深层的相通性.他们本性善良,他们小富即安,他们追求俗世幸福,他们对权势不满,他们骂骂咧咧.可他们也会卑躬屈膝,也会自以为看破红尘.最终,他们仍只是一个社会政治大背景下的小小陪衬而已.这世界不会因为他们的存在和毁灭而改变什么,他们也没有能力拯救什么或摧毁什么.其实,在他们身上所折射出的是社会中大部分人的生存状态.这样的安排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在西方戏剧中,悲剧的主人公往往由那些处于较高地位的王公贵族担当.而在中国,悲剧的主人公可以是小人物,小人物身上这种不可言说的无奈和无能为力的创痛同样可以产生很强烈的悲剧效果.他们只能在或黑暗或清明的世上卑微地无力地生存着,挣扎着,要么等待着更强大力量的拯救,要么就这样一直卑微下去,直至无声无息地被毁灭——即使被毁灭也不具有震撼人心之处.他们只能这样:活得艰难,死得无意义.错位呈现——昏暗吏治的集中体现者 在元杂剧中,昏官贪官的身后总是有一个污吏恶吏的存在.他们用一只黑手,一杆灰笔就能够草菅人命.他们知法犯法,良心不再.这一类吏员形象是剧作家不约而同要鞭挞的对象.这类污吏恶吏尤以李行道《灰阑记》中的赵令史为代表.上文提到的《河南府张鼎勘头巾》中的令史也是同道中人.他们手中掌握着不符合其身份的生杀大权,这就注定会上演一出出官吏错位的闹剧.这些人也自然成为剧作家要批判的靶子. 在《灰阑记》中,赵令史是个知法犯法者.他与贪淫的大娘子私通,在大娘子向他说出谋杀马员外,做个永久夫妻的想法时,他竟然连毒药都备下多时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执法者竟也是他.在大娘子毒死马员外后,又是他到衙门里将上下打点停当.他这样的吏熟悉衙门政务,正好利用自己的便利将一桩桩公案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他买通证人,欺上瞒下,游刃有余,这样的事情似乎已成为习惯,只不过这一次他要处理的是自己的案子而已.而苏太守这个官对于令史的依赖也成了习惯,大娘子陈词之后,他竟然喊道:这妇人会说话,想是个久惯打官司的,口里必力不勒说上许多.我一些也不懂的.快去请外郎出来.而这外郎一登场就干脆利落地传证人,听证词,屈打成招,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明眼人应该看得出这是在官场上练就的好身手.不仅如此,在定案后,他还不忘一番吹吹拍拍:我这衙门问事,真个官清法正,件件依条律的,还有哪个清官清如我老爷的 在事情起了变化时,他又凭借多年的政治敏感,亲自在大风雪天上路探究竟.待到包拯问案,面对更高的官,他如变色龙般轻易就将自己多年的主子苏太守出卖了:小的做个吏典,是衙门里人,岂不知法度.都是州官,原叫苏模棱,他手里问成的……便有什么违错,也不干吏典之事.然后,他又演出了一幕反咬大娘子,装死晕倒的精彩闹剧,最终受到凌迟大刑的惩罚. 这样的吏是历史舞台上的跳梁小丑,但却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历史的脚步.应当指出的是,这赵令史之所以能上演丑恶的闹剧,是与元朝的吏员出职制度密切相关的.吏员出职是元朝很有特点的一项制度,在此制度下,官,吏相互流动,吏员成为中下级官员的主要来源.这些人缺乏正统儒家思想的熏习陶冶,道德观念和文化素质低下,却以刻薄文法相尚.因此,这种吏员出职制度对元朝的****和社会矛盾的激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作为这种吏员出职制度对立面的科举制度却突然停废,每当有恢复的可能时,统治者总是作出对其不利的选择.即便恢复后,也有名无实,对用人格局没有根本触动.郡县往往荷毡毳之人,捐弓下马,使为守令.其于法意之低昂,民情之幽隐,不能周知而悉究.是以取尝为胥曹者,命具之文书上,又详指说焉危素《送陈子嘉序》,《危太朴集》卷六,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吏甚至擅断行政公事,构成了而为政者,吏或专之虞集《苏志道墓碑》,《道园学古录》卷十五,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的尴尬局面.吏之势力急剧膨胀,以致官吏不分,职权不明.本来意义上的执法者应该是官,但官的昏聩无能给了恶吏可乘之机,于是他们知法犯法,一手遮天,是一桩桩冤案的直接操作者. 在元杂剧公案戏中,这样的污吏还有很多,占了公案戏中吏形象的大部分.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谙熟法律事务,玩弄权术于股掌之中.他们的掌权来自于昏官的放权.不难看出,昏官往往是和贪官合为一体的,虽然元杂剧《勘头巾》刻画的河南府尹也给我们提供了虽清却昏的典型,但元杂剧很少将赃官和昏官截然分开.傅谨《六案孔目与技术官僚治国》,载《社会科学论坛》2000年1期.因为他们当政的目的只是需要这个地位和由这个地位带来的权益.外郎,令史们可以让这些官员尽情地贪,贪得省事,贪得放心,他们自然会为其打理好一切.所以戏里的苏太守会说:这一桩虽则问成了,我想起来,我是官人,倒不由我断,要打要放,都凭赵令史做起,我是个傻厮那!今后断事我不嗔,也不管他原告事虚真.笞杖徒流任你问,只要得钱财做两分分.贪官和污吏像狼与狈一样,相互依赖而存在,官有令箭,吏有手段,相得益彰,缺一不可.正是由于这样的吏大量存在,官吏同黑,沆瀣一气,才使得当时的政治无法清明.2011-01-12 05:39回复举报 | 元亨利贞 纶纶爱许仙GG 隋匡山河8 7楼 把元杂剧作家对污吏的批判称为错位批判,是因为他们并不是否定权力,而是否定错位越级的权力.元杂剧不否定权力,反而较普遍地存在一种对权力崇拜的情结.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儒家礼教的代代熏染,科举制度的反复筛选,形成了中国社会皇权至上,官本位的社会文化秩序.加之蒙古异族文化的入侵,使人们已习惯的古典秩序失衡,这就让知识分子找不到归顺和依附的标尺.于是,在元杂剧中作家们集中笔力批判颠倒黑白是非的政治制度,无情鞭挞贪官污吏的种种恶行,实际上否定的是超越了规范和等级的权力.这一类作品中的令史,外郎多由净角扮演,他们一上场就会不知廉耻地亮出底牌:官人清似水,外郎白如面;水面打一和,糊涂成一片.而官给吏作揖求其断案更是成为几乎已固定的模式.县令上堂就给告状的下跪,所说的戏词但来告的都是衣食父母,在元杂剧中也早已屡见不鲜.这些近乎闹剧的夸张变形手法是描画这类吏形象的最常用手段.世界原称缺陷,人情自古刁钻.徐渭《歌代啸·开场诗》,见《徐渭集》(四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33页.作家无意掩盖世情的丑陋,反而将其集中凝练地表现出来,从而表达了自己对外部世界的睥睨与愤恨,以极为扭曲,夸张的漫画形式,在笑声中无情地剥掉权势伪尊严的假面.以错位的荒诞方式反映错位的昏暗吏治,这种指斥无疑是有力而尖锐的. 小结 以上从剧作家的写作心态出发分析了元杂剧公案剧中几个典型的吏形象.他们有的廉洁正直,有的卑微苟且,有的势利肮脏.从对这个群体的剖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知元代各阶层,尤其是小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也可以以此为突破口去关照元杂剧作家的写作心态.同是吏这一阶层,其中的众生相却形态各异,本文认为其中值得注意的三个方面是:一,剧作家笔下的能吏多为六案孔目,并多是脱胎于儒生形象,而污吏形象本应具有的儒士特质则被有意或无意的忽略掉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与剧作家的自我补偿和自我认同心理有关.二,在大部分元杂剧作品中,人物性格或是大仁大孝,这具有较强的理想色彩;或是大奸大恶,这饱含辛辣的批判意味.他们性格中的各种隐性因素未能得到彰显,显得较为单一.而吏形象是元杂剧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形象,以《鲁斋郎》中的张珪为代表.这一类人物形象具有复杂,隐曲性,很可能是剧作家潜意识中对自我进行清醒体认的结果.三,吏形象中的第三类是元杂剧中最具荒诞意味的类型形象.元杂剧中讽刺喜剧并不少见,滑稽场面也比比皆是,但具有错位特征的荒诞形象和场面多集中在吏这一群体身上.因此,可以说是杂剧作家对颠倒秩序的昏暗吏治的一种独特抒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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