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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垦发展史读后感

时间:2013-10-21 11:43

新疆兵团发展史有哪些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职责,是在自己所辖的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

兵团现有14个师(垦区),174个农牧团场,4391个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和司法机构,总人口245.36万人,在岗职工93.3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建立的。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

驻新疆人民解放军部队为巩固边防,加快新疆发展,减轻新疆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建设。

到1954年,解放军驻新疆部队经过艰苦创业,共建成农场34个,牧场8个,拥有耕地77.2千公顷,收获的农牧产品解决了驻新疆部队的后勤供给,而且还兴建了一批现代工矿商贸企业,兴办了学校、医院等一批事业单位。

1954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的大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

1956年5月起,兵团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

据史料记载,中国历朝历代都把屯垦戍边作为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国策。

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区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西汉,以后历代相袭。

这对统一国家、巩固边防,促进新疆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疆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则是这一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艰苦创业中发展壮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以屯垦戍边、造福新疆各族人民为己任,朝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交商建服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兵团按照“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边缘和自然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兴建水利,开垦荒地,在茫茫戈壁荒漠上建成一个个田陌连片、渠系纵横、林带成网、道路畅通的绿洲生态经济网络。

兵团从农副产品加工业起步,发展现代工业,逐步形成以轻工、纺织为主,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较多的工业体系。

随着兵团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兵团的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

到1966年底,兵团的各项事业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曾于1975年被撤消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其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到200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两大沙漠边缘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建起了数千公里的绿色屏障,形成了1064千公顷新绿洲,建起了石河子、五家渠等一批新兴城镇;国内生产总值占自治区的1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新疆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兵团的农牧团场、工交建商企业在依法向当地政府纳税的同时,几十年来坚持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支援地方建设,每年抽调大批技术人员到附近的县、乡、村举办种植、农机等各类培训班,推广先进技术;从1964年起,每年筹集资金帮助地方搞规划和建设,为各民族群众送医送药,给予各方面的帮助。

为支持新疆工业发展,兵团还把已经建设起来的规模较大的一批工交建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为自治区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兵团作为新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军、警(武警)、兵(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近五十年来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在屯垦戍边中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

兵团自觉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遵守政府的各项法规和法令,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努力为新疆各族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发展融合型经济,密切了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兵团的发展,始终得到了自治区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帮助与支持。

在屯垦初期,各族群众当向导,提供生产工具,给予各种支持;自治区各级政府给兵团划拨了大片的国有荒地和草场、矿山及天然林等资源,奠定了兵团发展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当多的政策都明确适用于兵团,促进了兵团和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

在长期发展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有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等37个民族成分。

垦区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约25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贯彻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兵团成为各民族团结的大家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五十年的发展,对加快新疆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请论述清朝在新疆屯垦的规模如何?其作用是什么?

1949年9月25日,新疆国民党部队和平起义12月,将其整编七十八师二二七旅及一七八旅骑兵团等部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二十六师,辖七十六团、七十七团、七十八团3个团隶属二十二兵团第九军建制。

1950年2月中旬 ,奉命开赴石河子一带屯垦生产。

1953年3月,新疆军区部队整编,二十六师编入生产部队序列,改称新疆军区农八师,辖二十二团、二十三团、二十四团。

1954年10月,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

农八师隶属生产建设兵团领导 , 机耕农场、三十团、紫泥泉种羊场先后划归农八师建制。

  1956 年扩建安集海灌区 ,1958年开发莫索湾灌区。

随着农牧业生产的发展 ,1958年兵团确定把石河子建成以农牧业 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城市。

是年秋,农八师第一批现代 化工厂在石河子动工兴建。

1975年兵团撤销,成立石河子地区、石河子市原兵团驻石河子直属单位农八师全部及农七师所属下野地的7个团场划归石河子地区管辖。

  1978年8月,撤销石河子地区,成立石河子农工商联合企业,与石河子市政企合一合署办公。

1981 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恢复兵团及各师建制。

1984年9月28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农八师和石河子市实行一个党委领导、政企分设的体制 。

新疆四史的内容是什么

新疆四史”即新疆历史、新疆民族发展史、新疆宗教演变史和屯垦戍边史。

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区大规模屯垦戌边始于什么时间

新疆屯垦戌边的历史发展  1.屯垦戌边是历代治边的重要内容  历史上我国各个朝代都把屯垦戌边当作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举措。

秦始皇时就开始了屯田戌边活动,以后各个历史时期中央政府都十分重视开展这项活动,成为历朝历代治理边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历代王朝对包括今新疆在内的西域进行有效统治的历史相比,历代王朝在这一地区的屯垦戌边历史则要略长一些,因为在西汉王朝于公元前6年设置西域都护管辖西域之前屯垦戌守就已经开始了。

  历代王朝在今新疆地区的屯垦戌边始于西汉时期。

西汉早在公元前105年前后即开始在眩雷(今伊犁河谷地区)屯田,目的是联合乌孙防御匈奴。

之后不久,西汉王朝在渠犁、伊循等地也开始屯田,但真正大规模的屯田则是在公元前68年以后。

西汉王朝屯田的目的最初是为了解决来往使者的粮食供应问题,后由于屯田军队在统一西域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西域都护设置后,西汉王朝在西域的屯田规模和地点也逐渐扩大,屯田遂成为西汉王朝解决驻军和来往使者、商人的粮草供应的重要途径,而屯田士卒则成为西汉王朝统一、统治西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由于屯田既可以解决粮食等物资的供应问题,屯田人员又可以成为戌守和维持西域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所以屯田这一措施为汉以后的历朝各代所效仿。

但是,因不同朝代所面临的西域形势、国力强弱、经营方略不同,所以在屯田方面的作为和屯田的效果也有较大差异。

从新疆屯田的发展史看,西汉、唐、清三代是规模较大、效果显著的时期,而且依次在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一个大的发展。

  唐朝在西域的统治如果从公元630年开始计算,至8世纪末西域为吐蕃占领,前后长达160多年,其屯田时间之长、规模之大、分布地点之广都是前代所无法比拟的。

唐朝统一西域后在西域的基层军事建制是军、镇、城、守捉、戌、堡,分别驻有不同数量的兵马,这些驻军在戌守的同时,为了解决军队和来往使者、商旅的供应也大规模地从事屯田开发、放牧等。

《资治通鉴》卷223载:“唐自武德以来,开拓边境,地连西域,皆置都督、府州、县。

开元中,置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北庭诸节度使以统之。

岁发山东丁壮为戌卒,缯帛为军资,开屯田以供糗粮,设牧监畜马牛,军城戌逻,万里相望。

”对于唐王朝在西域屯田的具体规模,《唐六典·屯田郎中》记载得更为详细:“安西二十屯,疏勒七屯,焉耆七屯,北庭二十屯,伊吾一屯,天山一屯。

”(一屯为50顷)反映出当时唐王朝在包括今新疆地区在内的广阔的连续地区进行戌守的同时也从事大规模屯田的情况。

  清朝在新疆的屯田根据其功能或称之为屯田目的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阶段:1715~1759年为第一个阶段。

这一时期,清王朝和准噶尔的关系时战时和,清王朝的势力仅仅到达了新疆的东部,屯田也仅限于哈密、吐鲁番、巴里坤等地。

屯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军事行动的需要,而且受双方关系的影响时屯时撤。

1759~1860年前后为第二个阶段。

在这一时期,由于清朝完成了对新疆的统一,屯田是因戌守的需要而兴起,并逐渐发展到军屯、民屯、犯屯等众多形式,清朝在新疆的屯田得到了飞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1860年以后为屯田的复兴阶段,也即第三个阶段。

这一时期,新疆面临着新的情况,来自外部的沙俄、英等帝国主义势力及浩罕对新疆的侵略,和新疆内部各民族反对外来压迫、内部剥削的起义交织在一起,一度摧毁了清王朝在新疆的统治体系,但左宗棠对新疆的收复,及新疆的建省,不仅进一步巩固了新疆各民族自汉代就建立起来的血肉联系,而且也使屯田再度复兴。

  从有清一代在新疆屯垦的发展历程看,清朝前期,新疆是全国屯垦最发达的地区,清朝在新疆屯垦成绩更为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垦了大片耕地,推动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清朝前期各族军民共垦地301.9万余亩(20.13万公顷);二是完全解决了军粮、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三是促进了新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为新疆的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2.历代西域屯垦的特点  西域屯垦的主要特点,可概括为六点:  一是时间长。

西汉在西域屯垦113年,东汉在西域屯垦128年,魏晋两朝在西域屯垦共96年,十六国和北朝各代在西域屯垦时间较短,隋朝在西域屯垦时间只有10年,唐朝在西域屯垦达160多年,五代和宋、明两朝在西域没有屯垦,元朝在西域屯垦达只有20年,而清朝在西域屯垦从1716年开始,到1911年清朝崩溃,共经历了195年,是中国历史上在西域屯垦时间最长的朝代。

  二是范围广。

清朝在西域的屯垦东起哈密的塔勒纳沁,西到喀什噶尔,南抵和田的昆仑山麓,北到额尔齐斯河以北的阿尔泰。

24个屯区,分布面广。

其中天山以北有巴里坤、木垒、奇台、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库尔喀喇乌苏、精河、伊犁、塔尔巴哈台和阿尔泰等14大垦区;天山以南有哈密、吐鲁番、喀喇沙尔、库车、阿克苏、乌代、巴尔楚克、喀什噶尔、叶尔羌与和田10垦区。

它们遍布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周缘。

  三是人数多。

西汉在西域屯军有2万余人,东汉的屯军有5 000人,魏晋十六国和北朝时屯军2 000余人,元朝在西域的屯垦军民达5.7万余人,五代和宋、明两朝因没有屯垦故无屯军,清朝前期在西域屯丁共有12.67万人。

  四是种类全。

清朝以前在西域的屯田主要是军屯。

两汉时期以军屯为主,只有少量的民屯和犯屯。

魏晋两朝时期以军屯为主,其次是民屯;隋朝时主要是军屯,其次有犯屯;唐朝时以军屯为主,其次有民屯和犯屯;元初时主要是军屯,其次是民屯。

清朝在西域的屯田不仅有军屯、民屯和犯屯,而且增加了历史上所未有的旗屯、商屯和回屯,各种屯垦的规模也都超过以往各代在西域的屯垦。

  五是民屯为主。

清朝以前,各朝在西域的屯田主要是军屯,屯垦的主力是从内地调入西域的边防军。

清朝在西域屯垦的骨干和核心,也是在西域戌边的军队,但清朝在西域屯垦的主力不是军队,而是各族民众。

清朝军屯只为民屯扫清了道路,创造了条件,后来部分军屯转成民众。

清朝军屯只为民屯扫清了道路,创造了条件,后来部分军屯转成民屯,民屯成了西域最主要的屯田形式。

  六是各朝的战略重点决定屯垦的区域。

西汉以来,历代在西域的屯垦主要分布在天山以南各绿洲,天山以北地区屯垦很少,即如唐朝,11个大垦区中,天山以南也占了6个,当时三大屯垦中心中,龟兹、西州都分布在天山以南。

由于历代政府长期集中在天山以南地区屯垦,这是由清朝政府统一西域的战略大局决定的。

清朝政府在天山以北长期布防军队,这批驻防在大军需要大量军粮,因此清朝政府把屯垦重点放在天山以北海的准噶尔盆地也就是自然而全理的选择。

  纵观2 000余年新疆屯垦史,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屯垦兴,则边境宁,西域兴;屯垦衰,则西域乱,外患内忧,民不聊生。

明代思想家要贽说,屯田是千古之策。

这是古人对国家治安和发展的历史思考,是治国安邦之千古名言。

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管辖

新疆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由来已久。

西汉之初,西域各地处在匈奴统治之下。

公元前138年,为击退匈奴对汉朝边境地区的劫掠,汉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

公元前121年,汉军大败驻牧在河西走廊一带的匈奴军队,汉朝在此先后置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

公元前101年,西汉王朝在天山南部的轮台、渠犁等地驻兵数百人进行屯田,并设“使者校尉”地方官员统领之,后“使者校尉”改称“护鄯善以西使者”。

  公元前60年(汉宣帝神爵二年),设置“西域都护府”。

当时,匈奴统治层内部发生动乱,驻守西域的匈奴日逐王贤掸“率其众数万骑”自愿归服汉朝,西汉王朝委任郑吉为“西域都护”,驻乌垒城(今轮台县境内),治理西域全境,西域各地的首领和主要官吏均接受西汉赐予的印绶。

西域都护府的设立,标志着西汉开始在西域行使国家主权,新疆成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政府在西域先设“西域都护”,后置“西域长史”,继续行使对天山南北各地的军政管辖。

公元221年,三国(魏、蜀、吴)曹魏(公元220年-公元265年)政权继承汉制,在西域设“戊已校尉”,治设高昌(吐鲁番),后又置西域长史以对西域各地诸多民族进行管理。

西晋(公元265年-公元316年)末年,前凉政权(公元301年-公元376年)创建者张骏发兵西征,占领高昌地区,设立高昌郡。

北魏王朝设置鄯善镇、焉耆镇,加强对西域的治理。

  隋唐时期,中央政府加强对新疆的统治。

公元六世纪末,隋朝统一中原,隋炀帝(公元604年-公元618年在位)即位之初,就派遣吏部侍郎裴矩到张掖、武威主管与西域的互市,了解西域民情。

公元608年,隋军进驻伊吾,建筑城郭,设鄯善(今若羌)、且末(今且末西南)、伊吾(今哈密境内)三郡。

  公元七世纪初,唐朝代隋而兴。

公元630年,原属西突厥的伊吾城(今哈密)主率所属七城归顺唐朝,唐朝设西伊州(后改称伊州)。

公元640年,唐军击败随突厥反唐的高昌(菊去草头左加麦旁)氏王朝(公元501年-公元640年),于该地置西州,又于可汗浮图城(今吉木萨尔)设庭州;同年在高昌设安西都护府,这是唐朝在西域建立的第一个高级军政管理机构,后迁至库车,改置为安西大都护府。

唐朝打败西突厥后,统一了西域各地,于公元702年在庭州设置北庭都护府,后又升为北庭大都护府,管理天山北麓及新疆东部地区的军政事务,而安西大都护府管理天山南部和葱岭以西的广大地区。

唐玄宗年间(公元712年-公元756年在位),唐朝又在两大都护府之上设“碛西节度使”,是当时全国八大节度使之一。

  唐朝中央政府对西域各地实行的是藩汉分别管理制度,即在汉民集中居住的伊州、西州和庭州等地,行政上采用与内地一样的府、州、县、乡、里管理制度;经济上推行“均田制”(唐朝田制)与“租庸调制”(唐朝赋税制度);军事上实行“府兵制”(唐朝军事制度)。

非汉民聚居区,则设置“羁縻府州”,即继续维护当地本民族首领的行政管理制度,冠以唐朝都护、都督、州剌史的名号,允其以旧俗治理其部众。

同时,还在龟兹、于阗、疏勒、碎叶(一度是焉耆)设军事建制,史称“安西四镇”。

  五代宋辽金时期,因中原地区诸朝争夺统治权而无暇顾及西域,西域出现了几个地方政权并列的局面。

其中主要有高昌、喀喇汗和于阗等地方政权,但它们同中原诸王朝都保持着密切关系。

  高昌与喀喇汗王朝都是公元840年漠北回鹘汗国覆灭后,由西迁西域的回鹘人汇同其他操突厥语诸族建立的地方政权,前者以吐鲁番地区为中心,后者控制包括天山南部、中亚河中等广大地区。

  回鹘人落居西域及其建立的这些地方政权与中原王朝关系十分密切,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就自称“桃花石汗”,意即“中国之汗”,表示自己是属于中国的。

1009年,占领于阗地区的喀喇汗王朝派出使臣向北宋(公元960年-1127年)进献方物。

1063年,北宋册封喀喇汗王朝可汗为“归忠保顺(后左加石旁)(音:后)鳞黑韩王”。

北宋建立后第三年,高昌回鹘就派遣使者42人前往北宋进贡方物。

  于阗系塞人居地。

唐朝以后,于阗尉迟王族执政,与中原地区往来密切,因曾受过唐朝册封而自称李姓。

公元938年,后晋高祖遣张匡邺、高居诲出使于阗,封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

北宋初,于阗使臣、僧人向宋朝进贡不断。

  元朝时期成吉思汗完成对天山南北的政治统一。

蒙古汗最初设立“达鲁花赤”(蒙古官名,意为镇守官)、“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等军政管理机构,对西域进行军政管辖。

元朝建立后,在发展西域各地社会经济的同时,在吐鲁番地区设立提刑按察司,以后,又在吐鲁番等地建立交钞提举司(印钞机构)和交钞库等机构,设置“别失八里元帅府”以总管派往该地的“新附兵”(元朝以俘降的南宋士卒组成的军队)屯垦事务,派兵到和阗、且末等地屯田,在别失八里设立冶场“鼓铸农具”。

在畏兀儿(元朝称回鹘为“畏兀儿”)地区实行“计亩输税”。

1406年,明朝设立了哈密卫,任用哈密当地的世族首领为各级官吏统辖当地军政事宜,维持中西商贸通道之安全,并对西域其他地区实施羁縻控制。

  清朝政府对西域的统一规模和管辖范围。

1757年,清朝平定长期割据西北的准噶尔政权。

两年后,清朝平定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大、小和卓(大和卓波罗泥都、小和卓霍集占)叛乱,巩固了对西域各地的军政统辖。

在管理制度方面以1762年设立的“伊犁将军”统一行使对天山南北各地的军政管辖,官府驻地在“惠远城”(今霍城县境),分设都统、参赞、办事、领队大臣管理各地军政事务。

清朝政府依据“因地制宜”、“因俗施治”的原则,对天山北部汉、回族居住区实行郡县制管理;在伊犁地区和天山南部各地维吾尔族中维持当地的“伯克制”,但是伯克(突厥语音译,地方官吏称号)的任免权归于中央,并严格实行政教分离;对蒙古族和哈密、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族则实行“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配者)制”,即册封王、贝子、公等世袭爵位。

清朝政府在官员的任用方面还采取了以满族为主、各族官员并用的政策;经济方面,推行以农业为主,农牧并举的经济措施,采取减轻赋税,确定财政定额补贴制度等。

清朝统治时期,新疆的社会经济得到了稳步的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新疆受到沙俄等列强的侵略。

1875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就任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务。

到1877年底,清军陆续收复了中亚浩罕汗国(费尔干纳)阿古柏侵占的天山南北诸地。

1881年2月,清政府收复被沙俄强行占领长达十一年之久的伊犁。

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并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

新疆建省,是清朝政府对历朝各代治理新疆的一次重大改革。

自此,由巡抚统管全疆各项军政事务,新疆军政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今乌鲁木齐)。

至1909年,新疆省下辖4道,道以下共隶有6府、10厅、3州、21个县或分县,新疆行政建置与内地完全一致。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第二年,革命党人在伊犁策动起义成功,成立新伊大都督府,宣告了清朝在伊犁地区政治统治的结束。

民国政府建立后,不断强化新疆防务。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

随着全国解放形势的发展和新疆各族人民革命斗争形势的高涨,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宣布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在王震将军率领下进驻新疆。

1949年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起,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综上所述,自汉朝于公元前60年在新疆设“西域都护府”之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都对新疆进行军政管辖。

由于历代统治时强时弱,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也时强时弱。

新疆各族人民积极维护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和巩固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新疆对祖国的贡献

在历史上,新疆国的贡献,最大的一点,守住了的西边大门新疆地域辽阔,边境线,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内地城市不受或少受他国的入侵新疆人对祖国的贡献在于,他们辛勤开发这一片原本荒蛮之地而今才变的渐渐现代起来同时新疆还是中国与中亚交流的一个窗口和通道,无论文化还是经济方面新疆现在共有47个少数民族共同居住也是我们国家民族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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