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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哥伦布的读后感50

时间:2018-05-07 07:33

哥伦布的故事读后感怎么写

哥伦布很有可能是人类历史上至今为止最出色的航海家,而这一切都要从他的童年说起。

哥伦布出生在意大利热那亚一个纺织工匠家庭。

他从小就在家中的纺织作坊中帮工。

多年的劳作及动手实践,培养了哥伦布细致、耐心的性格和极强的动手操作能力,这位他以后出海及绘制海图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热那亚是地中海北部重要和著名的港口,每天数以万计的船只在这里停泊。

港内肤色不同、着装各异的人们,异国的香料、热带木料的信箱、千奇百怪的海上见闻,以及海产品的腥臭,给幼小的哥伦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此优越的外部条件为哥伦布成为航海家买下了伏笔。

在此需要一提的是,由于父亲经商失败,悲惨离世,使哥伦布对从商失去信心,这促使他将目光全部投到大海之上。

当作为一个水手一旦成为可能的时候,哥伦布便离开了陆地,开始了他的海上生涯。

青年哥伦布在热那亚商船上当水手,曾到过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及冰岛一代。

这期间,哥伦布积累了相当宝贵的航海经验。

在没有经过正规的航海教育之前,使这些兴趣与经验支撑着未来的航海家。

  1476年,哥伦布在航海途中的激战中落入水中,靠着一块破碎的船板泅渡到葡萄牙,从此在这里学习航海知识。

此时,聪慧与勤奋帮助了哥伦布。

是的,在这里,他学会了葡文及拉丁文,并利用这些语言深入研究了航海所必不可少的宇宙学和数学,并且学会了绘制地图和使用各种航海工具。

更为重要的事,在航海强国葡萄牙,哥伦布在思想上为远航做好了准备:他阅读了《马可·波罗游记》,对东方的富饶遐想无限,使他产生了到东方区的想法;他接触了学者托斯勘内里,接受了“地圆学说”,坚定了从海上到达东方的信念。

至此,远航西去,就只欠“物质”东风了。

  当哥伦布向葡国王室提出资助要求被拒绝后,他来到了西班牙。

出于共同的对黄金的追求,哥伦布与西班牙王室达成了一致(签订《圣塔菲协定》),他拥有了自己的船队、自己的船员,带着主的庇佑和任务起航了。

  1492年8月3日,第一次西航开始了。

途中,因长期漂流,不见陆地,水手几乎暴动。

但他执著向西,于10月12日凌晨2点,在巴哈马群岛水域发现“陆地”。

他将该岛命名为“圣萨尔瓦多”。

就这样,新大陆被发现了。

  1493年3月4日,哥伦布回到里斯本,并于1494年4月底回到巴塞罗那,被授予重奖。

至此,第一次航行胜利结束。

  随后,哥伦布又于1493~1496年,1498~1500年,1502~1504年分别进行了三次西航,不断发现并“完善”这新大陆,新的时代到来了。

  虔诚的基督徒  哥伦布的遗嘱中这样写道:“圣灵佑助,我获得了并在后来彻底明白了一种思想……承万能的主宰,我在1492年登上了印度大陆……”将死之时,哥伦布仍然不忘其“主”,其虔诚可见一斑。

再哥伦布远航是悬挂十字军的旗帜出航的,他以此来说明为上帝传教是其己任,对“主”是忠诚的。

而哥伦布西渡的目的之一便是传教,这既是“王命”,又是作为基督徒的他义不容辞的义务。

事实上,西欧的基督徒们认为,不信仰上帝的异教徒应该以杀戮来消灭之,这就不难解释哥伦布在到达美洲后屠杀印第安人的行为了。

哥伦布用屠杀印第安人来表明对上帝的虔诚。

  变革时代的先驱  哥伦布的发现成为新大陆开发和殖民的新纪元,是历史上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15世纪欧洲人口急剧膨胀,新大陆的发现,是欧洲人有了可以移民的场所,也有了可以使欧洲经济发生改观的矿石和原材料。

但同时,这一发现却导致了美洲印第安人文明的毁灭。

新航路地开辟,进一步地推动了世界各地之间的文化交流。

美洲的橡胶、玉米、烟叶、番薯、可可与马铃薯等物产都是通过西班牙人带回欧洲后传遍世界各地的。

而欧洲移民则把大麦、黑麦、燕麦、水稻等植物以及马、牛、骡等牲畜带入美洲并生根发芽,这大大丰富了东西半球的文明交流。

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此发现还致使西半球出现了一些与曾在该地区定居的各个印第安部落截然不同的新国家(美国),对旧大陆的各个国家带来极大的影响。

可以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具有非正义基础上的客观进步性。

  但是要注意到,引起欧洲资本原始积累和价格革命的大量金银,并非哥伦布一人带回,而是他与其后诸多航海殖民者共同掠夺的结果,若将促使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功绩归于哥伦布一人,太过牵强。

  并非偶然  哥伦布与其他伟大的探险家一样,即使没有哥伦布,他的发现同样会被别人作出,这是历史的必然。

15世纪的欧洲通商贸易四通八达,经济高速发展,此局面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刺激探险活动。

我们似乎可以断言欧洲人迟早都会发现新大陆,且不会与哥伦布的发现相距很长时间。

但如果不是哥伦布在1492年的探险中发现新大陆,而是此后的1510年由法国人或英国人来发现,那么随后的发展就会于今天的历史截然不同。

  [编辑本段]发现美洲之谜  著名航海探险家克里斯多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曾声称自己是“发现”美洲大陆的第一人,但事实上他可能并不是第一位登陆美洲的人。

在哥伦布之前曾有许多人抵达到美洲大陆,甚至还在此定居下来。

在哥伦布之前就有美洲土著居民在此生活数百年,此外,还有一些证据可以显示其他文明曾到达过美洲大陆,在美国和墨西哥境内曾发现过古代希腊和罗马钱币和陶器;在墨西哥发现伊西斯和掌握阴府之神的雕像,在美国大峡谷里发现了古埃及的文物,这种远古物品的历史均早于哥伦布登陆美洲的时间。

航海意哥伦布读后感六年级

1. 今天开始放暑假了。

暑假到了,但是暑假要干什么呢

觉得是想做一些不同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或许本来就没有开始,没有结束。

暑假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在孩子们的眼里,社会总是充满着真善美,生活是甜蜜而多彩的...

《哥伦布传》 英文读后感

《发现之旅》是一部迷人的视觉盛宴,聚集了伦敦自然史博物馆里数百幅珍贵藏品,收录了历史上十次最重要的自然探险故事,叙述了那些世界知名探险家、生物学家、艺术家在深入海洋深处挖掘深海秘密时的一幕幕冒险旅程。

描绘着几个世纪前扬起风帆冒险于狂风骇浪间的勇者,述说着自然发现史上的一个个传奇。

以冒险发现之旅作画,用几百年前的精美绘图点缀。

这些精美的艺术品及素描、照片资料等都是自然科学领域最伟大的收藏之一。

冒险故事主要以非洲、美洲、南亚、大洋洲为舞台,库克、达尔文等名人和更多的对普通人来说陌生的先驱们纷纷登台。

这些先驱们将一生投入到了对未知的探索描绘和研究中,虽然结局各异,但无不为此奉献了毕生的心血。

这些让人赞叹的人物,他们本人对于世界没有野心,只有好奇和兴趣,带着一颗求知的心前往冒险的旅程,探索未知的世界,也因此他们笔下的动植物画显得平和、静美、雍容华贵,舒展着生命的气息。

它们有发芽,有成长,有衰败;有枝叶,有花朵,有果实,静谧而美好。

在冒险家的发现与创作中,我看到一个辽阔而广袤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万物和谐,生趣盎然,人类灵魂得到净化,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作为现代文明的创生时期,18、19世纪是一个浪漫年代。

那时有一部分人富有冒险精神,发现自然,以骑士精神从事着对后世来说意义重大的探险事业。

于是随着探险事业的进行,自然主义兴起并开始指导人们的思维,许多新发现就这样促使整个知识界以更加理性和科学的态度来对待自然、认识世界。

抛开政治上的野心不论,那些远航的船只给人类科学和文化所带来的,是前所未有的繁荣和丰盛。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特别是一些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

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相关的知识与消息。

我只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进化论出现了,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我也才知道了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

也正是借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

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

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给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

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先锋人物了。

当我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亲自去看一下这些收藏。

时过境迁,光阴流过了数个世纪,每每说起工业革命的风风雨雨、大航海时代的波澜壮阔,最忍不住悠然神往。

相比前人,我们享受则他们梦中都想不到的生活 ,却神往着前人波澜壮阔的冒险。

我们生活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差的时代。

几百年前如此,几百年后亦如此。

共生于艰辛的是机遇,伴随着安逸的是板结的社会。

生命是公平的,得到总要伴随着失去。

如果没有在小猎犬号上经年的风雨,达尔文这个上流社会的青年也许会成为乡间教堂的牧师,伟大的《物种起源》不知最终会由谁的手写出。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何必后悔心的抉择,珍惜每一点收获就好。

幸福在于珍惜手中的拥有,并不贪求路上擦身而过的风景。

谁能给我十篇以上的读后感,必采纳

读《骆驼祥子》有感350字这是一个讲述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

从中我感受到祥子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努力靠自己买了一辆车,可现实是残酷的而这辆车没几天就被抢走了,后来,又因和虎妞结婚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虎妞死了,又卖了车的现实悲剧让祥子颓废,小福子的死让祥子一步步走向绝望,慢慢的坠落让人看得不由心酸。

“这是一个怎么的社会啊

”祥子一个老实,诚实,勤劳的人因社会的种种现实,在污浊的社会中沾染上了污泥,任凭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而他一个人力车夫又能改变什么,纵使一身的正气,又有谁同情他。

至此他开始报复这个社会,报复身边所有的人,自私,憎恶集与他一身,学会了敲诈,学会了欺骗,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全部消失了,那个善良,老实的祥子去哪了

是这个社会改变了他,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个社会里最不缺尊严,有的只是金钱至上的人们,能做到像周敦颐那样高洁,不随波逐流的还有谁呢

看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而更多的是是心酸,失望。

一个真正高洁的人是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他们如莲花般在淤泥里静静绽放,有着自己的姿态与骄傲,不如牡丹的艳丽富贵,不如菊花的淡雅,隐世,清雅的芬香四溢,屹立于泰山之顶。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了祥子,更加了解了中国旧社会,更要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

,作为个人,是奋进,是坠落,掌握在自己手中,祥子的一生犹如一朵花期短暂的昙花,花开时美丽动人,枯萎是便了无生机,我们不能像昙花美丽一时,要想莲花,紫薇一样,高洁挺立,花开百日红。

《故乡》读后感1000字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

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

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

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

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么说呢

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

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

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红日》读后感800字“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

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

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

“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

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

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

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

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

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

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

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

为什么

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

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

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

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

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1000字最近阅读了《世界是平的》一书,书中托马斯·弗里德曼描述了当代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托马斯·弗里德曼把全球化进程划分为3个伟大的时代:第一个时代(全球1.0版本),从哥伦布起航开启世界贸易开始,这一时期全球化是由“国家”的力量在拓展,世界变圆了;第二个时代(全球2.0版本),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扮演着全球化的重要角色,世界变小了;第三个时代(全球3.0版本),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将以个人为主,在全球范围内合作与竞争以至将世界变为平地,世界变平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

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

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

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

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

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

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

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

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本学期开学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阅读任务: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到题目时,我不感兴趣,认为这是一本外国书,看不懂、没意思。

但真正翻开书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吸引了。

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久就将它看完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

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爱冒险、有点顽皮、叛逆、但有乐观自信、心地善良、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坟场历险》了:那是一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同去坟场冒险,却不料看到了年轻的医生被印第安人乔杀害的惨案。

他们为了逃避真凶的追杀,发誓决不将此事张扬出去。

但是,看着替罪羊莫夫波特被关在牢房里却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等待绞刑的到来,那是何等的无辜

于是,汤姆决定替莫夫波特洗脱罪名。

在第二天的审判庭上,汤姆不顾同伴的阻拦,冲了上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这时,深知事已败露的印第安人乔推开人群,逃之夭夭了。

之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费恩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天,两个孩子为了缓解压力,便去一座古建筑里冒险。

不料又发现了印第安人乔的另一个阴谋——他要将这座古建筑里的宝藏独吞为了使他的这个阴谋不能得逞,两个孩子准备跟踪印江·桥。

接下来,又是堪称经典的“谍战大戏”。

终于,经过日夜不停地跟踪,两个孩子知道了藏宝地点——正是他们后天的郊游地点两天后,大家来到郊游地,汤姆和贝基便走进了迷宫一般的岩洞。

不料竟碰上了蝙蝠群,将他们赶入了岩洞深处,直至迷路。

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汤姆在寻找出路时,无意中发现了宝藏,而他们也在一周后得救。

杀人魔——印第安人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节中汤姆索亚一改往日的那种顽皮、叛逆,像我们展现了一个勇敢、善良、维护正义的英雄形象。

这种形象让我深深的为他而着迷。

也是我每天除了在校时间都捧着书读得原因。

除了从中感受到情节的精彩之外,我也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要善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会铭记这一点。

再多知道装不下了。

《哥伦布的漂流瓶》中哥伦布的话最后得到验证了吗?这个故事后你有什么感悟吗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鲁滨孙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他的这些优秀品质,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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