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孝感动天读后感1300字
今天,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第一篇是《孝感动天》这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
在朝代:虞,有一个孝子叫做“舜”,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
失明的父亲听从后母的坏话让舜干这干那,还打他、骂他。
不久,后母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象”,受到母亲的影响,象总是捉弄自己的哥哥,可是舜还是很喜欢自己的弟弟,孝敬自己的父亲和后母。
后来,皇帝要找一个百姓继承皇位,一个大臣就说舜可以当此大任,就这样舜来到皇宫,他的一言一行让皇帝非常满意,就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还给舜很多的粮食,两个女儿帮助舜料理家务、孝敬公婆、关照弟弟。
象很不高兴,盼望舜早点死。
父亲让舜补米仓,象就偷偷的放火,想烧死舜,看到舜没事,就在舜挖井时,把井堵上,可舜早就料到了,想办法逃脱了。
舜一点也不记恨,还是对他们很好。
最后,舜的孝心感动了上天,派来大象和鸟儿来帮忙种田,开辟了很多荒田。
在舜的治理下,国家得以兴盛太平。
我读后很佩服舜,对了舜最后成了众所周知的好皇帝。
孝感动天 的故事
1、故事内 舜,传说中的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史称虞舜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
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
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
舜在历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
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后人有诗赞曰: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
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
2、原文 虞舜,瞽瞍之子。
性至孝。
父顽,母嚚,弟象傲。
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
其孝感如此。
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3、出处 孝感动天,《二十四孝》中第一个故事,讲述的是虞舜孝心感动上天。
《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由历代二十四个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集而成。
孝感动天的故事
孝顺的故事 ★大白香象 在久远的过去,有两个国王,一是迦尸国王,一是比提醯国王.比提醯王因为拥有一只力大无穷的香象,总是轻而易举地就把迦尸王的军队打败,迦尸国王为了一雪前耻,便对全国下达命令:「若有人能为国王抓来强壮的香象,必定重赏.」 当时,在山里住了一只大白香象,被人发现了,国王立刻派军队上山围捕.这只强壮的大象竟然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温驯的被带回了宫中.国王得到这头珍贵的白香象非常欢喜,为它盖了一个漂亮的屋子,里面铺了非常柔软的毯子,又给它上好的饮食,还请人弹琴给他听,可是香象却始终不愿意进食. 迦尸国王非常著急,亲自来看这头香象,问道:「你为什麼不吃东西呢 」香象回答:「我的父母住在山里,年纪又老,眼睛也瞎了,无法自己去找水草来吃,一定饿坏了,只要想到这里,我就难过的吃不下东西……大王,您能不能放我回去孝养父母,等将来父母老死了,我会主动回来为陛下效命.」 迦尸国王听了深受感动,便放这头香象回到山中,同时颁令,全国皆要孝养,恭敬父母,若不孝者,将处以重罪. 过了几年,老象往生了,大香象依约回到王宫,迦尸王高兴极了,立刻派它进攻比提醯国.但是,香象却反倒劝国王化干戈为玉帛,并愿意前往比提醯国,作和平的使者,果然,香象真的化解了怨结,使两国人民都能安居乐业. ★ 瀑布成美酒 从前在日本美浓国〈现在的日本歧埠县〉有一位非常孝顺的年轻人,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便过世了,长久以来与父亲俩人相依为命.他们的生活穷得连买米的钱都没有. 父亲很爱喝酒,可是连买米的钱都没有,哪来的钱买酒喝呢 年轻人知道父亲一直想喝酒,每天出门的时候总会对父亲说:「爸爸,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给您买些酒回来,请您多忍耐!」,可是,砍了一整天的木柴所卖的钱也只能买一顿饭菜回来,一想到父亲有酒喝时高兴的样子,年轻人忍不住难过起来,一步一步拖著疲惫的身子回家. 做父亲的实在也不忍心看著儿子每天从早到晚工作却吃不饱一顿饭还要顾虑他有没有酒喝,看儿子满脸忧戚的样子,他赶紧安慰儿子:「别烦恼了,我的好儿子啊,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酒不喝没什麼关系的.」,听到父亲反过来安慰他,年轻人更难过,心想:「明天,明天我一定要买酒回来给父亲喝.」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年轻人便出门往山里头去,从清早到黄昏,年轻人拼命砍柴,得到的数量也比平常多,「这样应该够买一壶酒了.」年轻人很满意地看著今天努力的成绩,然后背起捆好的木柴准备下山去卖,不过,天色已晚,年轻人又太慌忙,一不小心滑了一跤,掉进山谷里去了! 当他朦朦胧胧醒来时,听到附近有流水声,口渴的年轻人撑起摔疼的身体往流水声的方向走去,发现就在附近的悬崖上有一条小瀑布,而且水质非常清澈.他弯下腰来掬起水尝了一口,「哇!真好喝!」......「咦,这水好像有酒味 」年轻人觉得不可思议便再喝一口,「这是真的酒吧 嗯,是酒没错.还是上等美味的酒呢!」,年轻人试了好几次,最后他肯定这条小瀑布的水就是酒,便将系在腰间的空葫芦取下来用来装瀑布的酒水,想要带回家去给父亲喝. 年轻人连跑带跳地回家,向等候已久的父亲致歉:「爸爸对不起我今天回来晚了,因为不小心掉进山谷的缘故,让您担心了,请您原谅!」,父亲看到儿子满身污泥又全身是伤,心疼地抚摸儿子的头发说:「平安回来就好,哪里摔著了 赶紧擦擦药吧!」 「爸爸,我没关系.有件奇怪的事情要告诉您.我在掉进山谷后发现一条小瀑布,瀑布的水简直是世上罕见!那水是上等的酒啊!您一定要喝喝看.这是做儿子的我送给您的礼物」,年轻人急忙拿下葫芦并倒出酒来给父亲享用.「真的吗 我来喝喝看.」父亲惊讶地看著儿子倒出葫芦里的水,半信半疑地试喝了一口,「啊,真的是酒,而且还是上等的好酒.」父亲感动得都掉下泪来.「我的好儿子,这一定是你的孝心感动上天,才会赐给我们这麼宝贵的礼物.」父亲拥抱著儿子泪流满面.父亲不仅有酒可以喝,因为儿子每天都去瀑布取回酒水而天天饮用,长年的驼背竟然变直了!这件事情传开来后,美浓国的君主也知道了年轻人的孝行,他传来年轻人当面奖赏他:「你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孩子,为父亲所做的一切实在令人钦佩,正符合武士精神,特此封你为美浓国的武士,你要努力唷!」从此以后,人们把那条流著酒水的小瀑布称为「养老瀑布」. 孝经故事 ★孝感动天 三皇五帝的虞朝(音如,远古部落名,即有虞氏.)帝王舜(音信)本是个普通平民,父亲瞽叟(瞽:音鼓,盲眼.叟:音手,老者.)是个瞎子,且品性固执,不懂礼仪.舜母早逝,瞽叟再娶,后母刁顽,常作恶言,并唆使舜父欲杀舜.后母生子名象,为人傲慢,亦对舜仇视.但是舜仍然对父母很孝顺,对弟弟很友爱,设法避免祸害,但却毫不怨恨,并承担全家的劳动工作,常在历山耕种.因为舜的孝行这麼难得,感动了上天,致使他耕种的时候,有象出来协助,有鸟帮他锄草. 舜二十岁的时候,他的事迹已传播很远,到他三十岁的时候,当时的领袖帝尧为找寻替任的接班人而问计於四岳(四时之官),四岳一齐推荐了舜.於是帝尧决定深入对舜进行考察,便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又命九个儿子和舜一起工作,观察他对内对外的为人. 舜成亲后,要求妻子孝敬公婆,尽媳妇之道,关照弟弟,尽嫂嫂的本分,不可以因妻子的高贵出身而破坏家庭的规矩.舜对尧的九个儿子要求也很严格,一点也不迁就,使他们为人更敦厚谨慎,事事心存尊敬的态度. 舜在历山耕作,由於和气谦让,同他一起开荒种地的人受到感染,变得能够互让,和洽相处,田界也不计较.舜去雷泽钓鱼,那里的人慢慢都能放下争执,互敬互让.舜在河边造陶器,仔细认真,不合格就重做,那些马虎的人见了,感到惭愧,跟著渐渐也就做得精致了.舜的品德在大家中产生很大感召力,人们都愿意亲近他.他住的地方本来很偏僻,但一年后就变成村落,两年成了邑,三年成了都. 帝尧於是很赏识舜,奖赏给他高级衣料做的衣服,一架名贵的琴,一群牛羊,又为他修建了粮仓.舜的父亲,后母和弟弟象看到,很为妒忌,一心暗害他,占为己有.瞽叟叫舜去清洁粮仓那高高的上盖,然后暗中纵火,要烧死他.幸得娥皇,女英预先给舜准备了竹笠,一手一个张开如鸟的翅膀,乘风飘下而不死.瞽叟又与象设计让舜修井,然后推下沙泥土块活埋他,得手之后三个人瓜分舜的财产,象要琴和舜的两个妻子,而牛羊衣物粮仓归瞽叟及后母.幸舜在两个妻子安排下,预先在井旁凿开一洞,下井后即藏身而得不死.他出来的时候,象正占据舜的房子抚弄那架名贵的琴,见到舜而终於感到惭愧不已.舜心中明知瞽叟,后母和象合计害他,但仍然和过去一样,孝敬父母,友爱弟弟,并没有一丝埋怨. 帝尧对舜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又分派工作让舜去做,终於认为舜的品德确实好,而且能干,能凝聚天下有能之士,使更多能人愿意出来辅助政事,治理的地方父有义,母有慈,子女孝顺,兄长爱护弟妹,弟妹恭敬兄长,远近的部族都对舜异常尊敬,便将帝位传给这贤人,这就是历史上的所谓禅让.舜以一介平民,一跃而为虞朝的帝王,纯是孝与忠所致. 吕纯阳师尊在《吕祖全书》中介绍了七十二位忠神,三十六位孝神,另五位忠孝神,合共一百一十三位,虞舜帝排於第一位,为「旋转乾坤,纯忠纯孝,揖让大德神圣,有虞大舜帝,无极至尊」,备极尊崇礼敬,要求我道中人,对各忠孝神之忠孝精神要「坚志奉行,细心体会」,「朝夕拜诵,广布人间」. 三十六孝的故事 ★舜的故事 黄帝的后裔舜,父亲又聋又瞎,性情十分暴躁,母亲则十分贤淑,使舜在母亲的照料下,幼年过得相当美满. 但后来他的母亲得了重病,不久离开人世,自母亲去世后,他父亲的性情变得更坏.后来父亲聚了继室,生下了弟弟象.从此父亲对继母更加宠爱,而继母是一心空狭窄的人,常在父亲面前说舜的坏话,使舜常被父亲责打. 但孝顺的舜没有因此而心生埋怨,仍然百般孝顺.但继母还是恐怕他会分去大半家业,因此常想把舜除掉.亦一次又一次设计陷害他. 虽然继母和弟弟的不继怕害,但舜从不介意,当他二十岁那年,他的孝行传遍千里,天子尧亦由地方官吏的推荐而得见舜,他亦非常赞赏他的为人,便把两个女儿嫁给舜,而舜的孝行最终亦感动了继母和弟弟,一家人最终和和乐乐的过日子.而尧亦禅让给舜.在舜的治理下,国家得以兴盛太平. ★中兴报国 (孝是显扬父母的名声,不只荣耀祖先,更便后代景仰) 夏朝王位传到相的时候,寒浞把帝相杀了,谋夺了江山.而皇后这时已怀孕并逃回了娘家.没多久便生了太子少康.皇后一手把少康带大并常常告诉他要光复华夏. 当少康二十岁的时候,少康便遵从母亲的教诲.离开了母后对达虞国.虞王见少康后,觉得他能成大业,因此把女儿嫁给他,还把纶县及一旅的兵力送给他. 只有田一成,兵一旅的少康,励精图治,国富民安.相反,在京都安邑,在寒浞的残暴统治下,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少康眼见复国时机已到,就联络父亲之旧臣,一举攻进京都,光复了国土. 「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孝顺的人,善於继承祖先的志愿,善於记载祖先的事迹.在这裏,少康做到的,便是继承祖先的志愿. ★纯孝感君 (孝是当自己有福时,要顾及双亲) 周朝颍孝叔,是春秋郑国人,生平事母至孝.家裏有甚麼好吃的东西,都一定让母亲先吃. 当时,郑国君主庄公因为母后和弟弟叔段造反,十分悲痛,在平乱后,把叔段打入天牢,而太后则被放逐到城颍,并立誓「不到地下,不再相见」 一日,庄公请颍孝叔作客,但孝叔竟不吃眼前的一碗美味的肉.庄公感到奇怪并问其原因,孝叔则表示当看著美味的肉时便想起家中的母亲,母亲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肉,因此自己也不敢吃,并希望庄公能把肉赏给母亲吃. 当庄公听到此番话后,突然显得沈默悲痛的模样.孝叔见状便问个究竟,庄公便把母亲和弟弟造反的经过说一遍,并把立誓「不到地下,不再相见」的经过告知孝叔. 孝叔想了一会,便指出只要掘一个地道,在地道中相会不就得了吗 庄公立刻同意并派人处理,结果庄公便在地道中与母后相见,和好如初.孝叔不但自己行孝,还感动国君孝母,后人都称他为「纯孝」. ★立身行直 (我们不但要行孝,还要劝人行孝) 孔子名丘,字仲尼,周朝春秋鲁国人,父亲叔梁纥,是一饱学之士,母亲颜徵,是叔梁纥的继娶夫人. 孔子三岁时,父亲不幸过世了,而由母亲颜氏来抚养.仲尼自幼聪颖过人,而且事母至孝. 颜氏为了仲尼的将来,特地将当时有名的学者请来,教导仲尼.在母,严师的教导下,仲尼把当时所有的书籍册册读通.而且对自身的学术和品德修养,更是不时的注意与求进.所以在年轻时的他,就已略有名望. 后来,孔子在鲁国教学,宣扬仁爱之道,来自各方的学生,多至三千人,有特殊成就的就有七十二人.他教学生是身教重於言教,而且依各人的性向,给予不同的教育方式.并且常常以「不学礼,无以立」来教导学生.另外,孔子还从事著述工作,把为大的仁爱精神传扬开去. ★彩衣娱亲 (孝顺没有老幼之分,也没有终止的时刻.) 老莱子,是周朝春秋时的楚国人,他自幼便十分孝顺,在他七十岁时,两老还健在.但两老看见儿子日渐老去,便有自己已经去日无多的怠慨.老莱子见状,便想了一个办法,老莱子把自己打扮成孩童模样,蹦蹦跳跳的到了父母面前,一边嘻嘻哈哈大笑,一边做出孩童嬉戏的动作.两老看到儿子滑稽的动作,乐得呵呵大笑,把烦恼忧闷都忘了
从此,老莱子在父母前绝不提老字,而且还常常扮成孩童模样,使两老得到快乐的晚年. ★伍太太的故事 伍女士生长在十分穷困的家里,总共有八个兄弟姊妹,而她是年纪最大的孩子.在她读完小学之后,没有钱可上国中,於是开始到工厂中做事.她兴趣广泛,曾在餐厅洗盘子,曾在路边卖花,也曾在饭厅中煮菜.若干年前,他开始替工厂的老板准备餐点,顿顿美味可口,深得老板一家人倾心. 她今年五十出头,膝下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孝顺的不得了.在儿女们的不忍下,她坚持在工作之余读夜校,做一位年纪大的工人,年轻的学生.这跟近几年来很注重的终身学习不谋而合,她确实做到了活到老,学到老.虽然夜间补校中,有的是比她更为年长的老公公,老太太,但要像她这样在忙碌的繁务后,仍能孜孜不倦的学习,恐怕是少之又少了!而最使子女感到窝心的,是这位母亲不论多累,总还会花上一大段时间与他们谈心.对他们来说,这个女人已非单纯的母亲,同时更是难得的良师,益友! 母亲节到了,两个孩子殚心竭虑的考虑著,要送什麼礼物给妈妈呢 几年来,他们都未曾庆祝过父亲节,总要把这份情压在母亲节加倍送出.听了他们的谈话,让人真的觉得,这两个孩子好乖,好孝顺! 「单霓,怎麼办 那些手表都好贵,我们根本负担不起!」 「不过,有一些不是那麼贵呀!」 「可是,那些便宜的都像玩具一样,让人不喜欢!」 「我有个朋友,买了支名牌手表,价钱不可思议的低,我们要不要也买买看 可是,那大概是仿冒品.」 「这个点子不好,妈妈她最讨厌违法的事情,我们不能这样做.」......突然,一辆公车在远方停著,「那是几号啊 我看不清楚......啊!我有个好主意了!」 於是,两个孩子决定送母亲一副眼镜,以解除母亲随著年纪增长而每况愈下的视力所带来的困扰.在孩子如此用心的积极筹画下,伍太太过了一个又一个相当愉快的母亲节.最使人欣慰的,是两个孩子的孝顺,不只在母亲节. ★不肯吃饭的孩子----李家同 这个孩子傻傻的,孤儿院的修女告诉我他有点智能不足,不是很严重,他可以照顾自己.可是不会念书,在学校里念的是启智班. 我每次问他任何问题,他都回答不知道,真把我气得半死. 他腿部受伤了,修女把他送进了医院,他的祖父是他的唯一亲人,赶到医院来陪他,因为修女不能二十四小时陪他. 他忽然不吃东西,因为是外伤,没有什麼理由不吃东西,怎麼样哄他,每次他都只吃一两口青菜,其他什麼都不碰,他的祖父看他不吃,就将他的食物吃得一乾二净,两天下来,他仍只吃些青菜,祖父急了,赶紧打电话将修女找来. 这位对他颇为了解的修女也百思不得其解,她知道这孩子向来胃口奇佳,不吃东西必定有原因.可是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还是这位修女厉害,她猜这位孩子一定是怕他的祖父太穷,买不起东西吃,只好自己不吃,让他的祖父吃个痛快.他祖父果真吃了,这下他更加相信只有自己挨饿才能使祖父有东西吃. 修女去楼下买了两个便当,一个给他的祖父,一个给自己吃.他们一开始吃,这孩子立刻饿虎扑羊地将医院送来的饭菜抢来大吃特吃,不仅吃完了医院的伙食,还要修女去买一盒便当给他吃. 孩子同病房的病友们都松了一口气,医生护士都来看他吃饭,房里几乎要开一个庆祝会. ★只能祈祷的孩子----李家同 第一次在儿童中心看到这个孩子,大概是四年前,孩子只有六岁左右,跳跳蹦蹦地.他自动告诉我,「我妈妈走得太早,爸爸要做工,无法照顾我,只好送我到这里来.」我当时听了很难过,因为这位只有六岁的孩子,居然用「我妈妈走得太早」这种词语. 四年来,孩子越来越高,大约在耶诞节前几天,我走进这所儿童中心的教堂,又看到了这个孩子,当时教堂里空无一人,只有这个孩子跪在圣母像前祈祷. 我问他是怎麼一回事,他说:「我爸爸生病了,我是一个小孩子,没有能力替爸爸请好的医生,只好祈求圣母保佑爸爸.」 在我离开教堂的时候,忍不住再回头看一下,教堂里圣母像前面有一些燃烧的蜡烛,孩子跪在圣母像面前,抬著头,烛光照在他的脸上,远远看去,极像一幅美丽的图画,也极适合用在圣诞卡上. 我当时就替孩子的爸爸高兴,有几个人能有如此孝顺的孩子
《孝感动天》好词20个好句2句好段一段,和读后感50字左右
8:00以前上交
《 狗·猫·鼠》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迅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
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不折磨够就不甘心。
如果别人犯了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美丽的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孝子董永的故事
二十四孝_忠孝双全 明朝湖南道川守将沉至绪,有一个独生女儿,名叫沈云英。
自小聪明好学,跟父亲学得一身好武艺。
因其父率兵迎异军死在战场上,当时沈云英才十七岁,她登上高处大声呼曰:“我虽然是一个小女子,为完成父亲守城的遗志,我要决一死战。
希望全体军民保卫家乡。
”大家深受感动,发誓要夺回失地。
很快解除了包围,取得了胜利。
沈云英找到父亲的尸体,大声痛哭,全体军民都穿上孝服,参加了葬礼。
朝廷下令追封沉至绪为副总兵,并任命沈云英为游击将军,继续守卫道州府。
后来人们为她建了一座忠孝双全的纪念祠。
有诗颂曰: 异军攻城围义兵,娥眉汗马解围城;父仇围难两湔雪,千古流芳忠孝名。
二十四孝_望云思亲 唐朝有一位叫狄仁杰的人,从小家庭贫困,勤奋好学,后来做了丞相。
他为官清廉,秉政以仁,朝野上下都很尊敬他。
他的一个同僚,奉诏出使边疆之际,母亲得了重病,如果这样离去,无法在身边侍候,心中非常悲痛。
仁杰知道他的痛苦心情之后,特此奏请皇上改派别人。
有一天仁杰出外巡视,途中经太行山。
他登上山顶向下看着云,对他的随从说:“我的亲人就住在白云底下。
”徘徊了很久,也没有离去,禁不住流出了思亲之泪。
有诗颂曰: 朝夕思亲伤志神,登山望母泪流频;身居相国犹怀孝,不愧奉臣不愧民。
二十四孝_上书救父 汉文帝时,有一位叫淳于意的人,拜齐国著名医师杨庆为师,学得一手高超的医术,曾经做过齐国的仓令。
他的老师去世以后,弃官行医。
因为个性刚直,行医的时候,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导致后来自己遭陷害,被押往京城治罪。
他的女儿名叫缇萦,虽然是一位弱小女子,然而不辞劳苦,长途跋涉一同前往长安向皇帝诉冤。
她陈述了肉刑的害处,并说明了父亲做官时清廉爱民,行医时施仁济世,现在确实是遭人诬害。
愿意替父受刑。
汉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深深感动,赦免了她的父亲,并且下诏书废除了肉刑。
有诗颂曰: 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 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二十四孝_彩衣养亲 唐朝有个姓杨的人,家贫如洗,但十分孝道,靠讨饭养其父母。
故人们叫他杨乞。
他所讨食物,都带回家中奉献双亲。
父母没有尝过,他虽然饥饿也不敢先尝。
如有酒时,就跪下捧给父母,等父母接过杯子即起来唱歌跳舞就像小孩子一样,使父母快乐。
有人怜悯他穷困,劝他给人家打工,用所得收入养亲。
杨乞答道:“父母年迈,若为人家打工,离家太远,就不能及时奉侍他们。
”听的人感到他真是个孝子。
后来父母去世了,他又乞讨棺木安葬。
每逢初一、十五,就拿着食物去墓前哭祭。
有诗赞曰 乞酒奉亲尽礼仪,高歌跳舞学娇姿; 娱亲精彩引欢笑,满室春风不断吹 二十四孝_哭竹生笋 在三国时,有一个孝子,姓孟,名宗,字恭武,从小就丧了父亲,家里十分贫寒,母子俩相依为命。
长大后,母亲年纪老迈,体弱多病。
不管母亲想吃什么,他都想方设法满足她。
一天,母亲病重,想吃竹笋煮羹,但这时正是冬天,冰天雪地,风雪交加,哪来竹笋呢
他无可奈何,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就跑到竹林抱竹痛哭。
哭了半天,只觉得全身发热,风吹过来也是热的。
他睁眼一看,四周的冰雪都融化了,草木也由枯转青了,再仔细瞧瞧,周围长出了许多竹笋。
他的孝心感动了天地。
他把竹笋让母亲吃了,母亲的病就好了。
有诗颂曰: 泪滴朔风寒,萧萧竹数竿; 须臾冬笋出,天意招平安。
二十四孝_打虎救父 晋朝时,有一位叫杨香的孝子,十四岁的时候就经常跟着父亲去田里收割庄稼。
有一天,突然一只老虎把他的父亲衔去。
当时杨香手无寸铁,但他深深地知道必须去救自己的父亲,于是不顾自身的危险,立即爬上虎背,紧紧扼住老虎的脖子,老虎终于松口逃走。
他的父亲也就脱离虎口,保全了性命。
有诗颂曰: 深山逢白额,努力搏腥风; 父子俱无恙,脱身虎口中。
二十四孝_鹿乳奉亲 周朝时,有一位叫郯子的,从小就很孝顺。
他的父母年老的时候,双目均患眼疾,想吃鹿乳。
郯子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
于是他穿上了鹿皮,往深山鹿群中走去,想这样去取得鹿乳供奉双亲,没想到被打猎的人发现。
正当猎人举起了弓箭要射杀他时,他急忙喊道:”我为了取得鹿乳,给患有眼疾的双亲吃才穿上鹿皮,混到鹿群中采取鹿乳。
”猎人知道原来是人不是鹿,才放下弓箭没有射他,并且对他这种孝敬父母的行为赞叹不已。
有诗赞曰: 亲老思鹿乳,身穿褐毛衣; 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二十四孝_笼负母归 鲍出,字文芳,是后汉时新丰人,天生魁伟,生性至孝。
一天他不在家,一伙强盗把他母亲劫走。
鲍出闻讯后,怒发冲冠,抄起一把刀就不顾一切地追下去。
沿途杀了十几个贼人,终于追上了劫掠他母亲的强盗,远远看见母亲和邻居老妪被绑在一起。
他大吼一声,奋力上前。
众贼见他来势凶猛,锐不可挡,吓得四散逃命。
鲍出顾不上追敌,径直跑上前来,叩头请罪。
跪着给母亲和邻居老人解开绑绳,将她们解放回家。
后来战乱纷起,他就侍奉母亲到南阳避难。
贼乱平定,其母思归故乡。
可是路上跋山涉水,抬轿难行,鲍出思虑再三,就编了一个竹笼,请母亲坐在笼中,将她背回家乡。
后人有诗赞曰: 救母险如履薄冰,越山肩负步兢兢;重重危难益坚忍,孝更绝伦足可矜。
二十四孝_弃官奉亲 荥阳中牟人潘岳,字安仁,晋武帝时任河阳县令。
他事亲至孝,当时父亲已去世,就接母亲到任所侍奉。
他喜植花木,天长日久,他植的桃李竟成林。
每年花开时节,他总是拣风和日丽的好天,亲自搀扶母亲来林中赏花游乐。
一年,母亲染病思归故里。
潘岳得知母意,随即辞官奉母回乡。
上官再三挽留。
他说:“我若是贪恋荣华富贵,不肯听从母意,那算什么儿子呢
”上官被他孝感动,便允他辞官。
回到家乡后,他母竟病愈了。
家中贫穷,他就耕田种菜卖菜,之后再买回母亲爱吃的食物。
他还喂了一群羊,每天挤奶给母亲喝。
在他精心护理下,母亲安度晚年。
诗曰: 弃官从母孝诚虔,归里牧羊兼种田;藉以承欢滋养母,复元欢乐事天年。
二十四孝_单衣顺母 周朝闵损,字子骞,是个孝子。
母亲早逝,父亲怜他衣食难周,便再娶后母照料闵子骞。
几年后,后母生了两个儿子,待子骞渐渐冷淡了。
一年,冬天快到了,父亲未归,后母做棉衣偏心,给亲生儿子用厚厚的棉絮,而给子骞用芦花絮。
一天,父亲回来,叫子骞帮着拉车外出。
外面寒风凛冽,子骞衣单体寒,但他默默忍受,什么也不对父亲说。
后来绳子把子骞肩头的棉布磨破了。
父亲看到棉布里的芦花,知道儿子受后母虐待,回家后便要休妻。
闵子骞看到后母和两个小弟弟抱头痛哭,难分难舍,便跪求父亲说:“母亲若在仅儿一人稍受单寒;若驱出母亲,三个孩儿均受寒。
”子骞孝心感动后母,使其痛改前非。
自此母慈子孝合家欢乐。
有诗赞曰: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后娘; 车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
二十四孝_卖身葬父 汉朝时,有一个闻名的孝子,姓董名永。
他家里非常贫困。
他的父亲去世后,董永无钱办丧事,只好以身作价向地主贷款,埋葬父亲。
丧事办完后,董永便去地主家做工还钱,在半路上遇一美貌女子。
拦住董永要董永娶她为妻。
董永想起家贫如洗,还欠地主的钱,就死活不答应。
那女子左拦右阻,说她不爱钱财.只爱他人品好。
董永无奈,只好带她去地主家帮忙。
那女子心灵手巧,织布如飞。
她昼夜不停地干活,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织了三百尺的细绢,还清了地主的债务、在他们回家的路上,走到一棵槐树下时,那女子便辞别了董永。
相传该女子是天上的七仙女。
因为董永心地善良,七仙女被他的孝心所感动,遂下凡帮助他。
有诗颂曰: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线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二十四孝_亲尝汤药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了西汉政权。
刘邦的三儿子刘恒,即后来的汉文帝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
刘恒对他的母亲皇太后很孝顺,从来也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亲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
他母亲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
刘恒亲自为母亲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亲的床前。
每次看到母亲睡了,才趴在母亲床边睡一会儿。
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
刘恒孝顺母亲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
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子。
有诗颂曰: 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二十四孝_卧冰求鲤 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
他幼年时失去了母亲。
后来继母朱氏对他不慈爱,时常在他父亲面前说三道四,搬弄是非。
他父亲对他也逐渐冷淡。
王祥的继母喜欢吃鲤鱼。
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冰冻三尺,王祥为了能得到鲤鱼,赤身卧在冰上。
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祷告求鲤鱼。
正在他祷告之时,他右边的冰突然开裂。
王祥喜出望外,正准备跳入河中捉鱼时,忽从冰缝中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
王祥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带回家供奉给继母。
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
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
有诗颂曰: 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二十四孝_闻雷泣墓 战国时魏国有一个名叫王裒的人,侍奉他的母亲特别孝道。
他母亲在世的时候,生来就很胆小,惧怕雷声,王裒经常在打雷的时候,到母亲身边给其壮胆。
母亲去世后,王裒把他埋葬在山林中寂静的地方、一到刮风下雨听到震耳的雷声,王裒就奔跑到母亲的坟墓前跪拜,并且低声哭着告诉道:“儿王裒在这里陪着您,母亲不要害怕。
” 有诗颂曰: 慈母怕闻雷,冰魄宿夜台;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
二十四孝_负米养亲 周朝,有个叫仲由的人,字子路。
家里很贫穷,时常在外面采集藜藿等野菜当食物。
而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
楚王非常敬佩恭慕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
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钟之多。
但是子路仍然不忘父母的劳苦,感叹说;虽然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
有诗颂曰: 负米供甘旨,宁辞百里遥;身荣亲已没,犹念旧劬劳。
二十四孝_挨杖伤老 汉朝时,大梁有个叫韩伯愈的人,本性纯正,孝敬父母,是一位著名的孝子。
他的母亲对他管教很严格,稍微有点过失,就举杖挥打。
有一天伯愈在挨打时,竟然伤心哭泣。
他母亲觉得奇怪,问道:“往常打你时,你都能接受,今天为什么哭泣
”伯愈回答道:“往常打我我觉得疼痛,知道母亲还有力气,身体健康,但是今天感觉不到疼痛,知道母亲身体衰退,体力微弱。
所以伤心禁不住流下了泪水。
并不是疼痛不甘心忍受。
”说明了他非常孝敬母亲。
有诗颂曰:体念母亲情至忱,母棰轻重甚关心;一朝知母力衰退,顿起心酸泪湿襟。
二十四孝_跪父留母 宋代,江南有一孝女名叫张菊花。
七岁那年,母亲不幸病逝,父亲续娶。
菊花没有因此而分辨生养之别,对待继母恭敬。
她的继母却居心不良。
一天,其父外出做生意,继母乘机将她卖给人家作婢女。
事有凑巧,菊花的父亲在回归途中,偶遇菊花。
父女相逢,悲喜交加。
当父亲问她为何落此地步时,菊花含泪不语,生怕连累继母,在父亲追问下,不得已才告之。
父亲听后大吃一惊,当即将菊花赎了回来。
三日后父女回到家。
其父见到后妻,十分恼怒,欲将其休掉。
菊花见状,当即下跪为继母求情,父亲终被其孝心感动,方才罢休。
继母没有生子。
其父去世后,菊花对待继母和父亲在世时一样孝敬、因此世人有诗颂曰: 一片奉心如石坚,一身被鬻亦依然;情深跪动恕宽母,纯孝并齐闵子骞。
二十四孝_孝感继母 清朝人李应麟,居云南昆明,从小温顺善良。
他的母亲不幸去世后,便劝父亲再娶。
他用卖卜的收入来供养父母。
应麟对待继母虽然十分孝顺,但是继母却将他视为眼中钉,百般刁难,常常对他施以棍棒。
每当这时应麟总是跪着,恭敬如初,丝毫没有抗拒之意。
他的父亲却轻信继母谗言,将他逐出了家门。
应麟仍无怨言,每年父母生日,都准备好礼品回家祝贺。
不久应麟听说继母病了,急忙回家进行护理,并跑到三十里外的地方求医抓药,不管雨天晴天天天如此,直到继母病愈。
同时应麟对待继母所生孩子格外亲和,终使继母悔恨不已,是此母子关系改善,胜过亲生。
后人赞曰;不忧继母逐离乡,母病回家侍药汤;将弟视同亲手足,母终悔恨变慈祥 二十四孝_劝姑孝祖 明朝时候,浙江绍兴山阴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娶了一个童养媳名叫刘兰姐,年仅十二岁,却很明事理,对家人十分恭敬殷勤。
她婆母王氏动不动就冒犯长辈,经常骂祖母“老不死”,将其视为“包袱”,言辞十分粗野。
一天深夜,刘兰姐来到王氏的闺房长跪不起。
王氏大吃一惊,问其缘故。
刘兰姐答道:儿担忧婆母不敬太婆母.日后媳妇将视为榜样,待您老了,也把您视为“包袱”,那时您会多么伤心啊
太婆母长命百岁是我家的大幸,恳求您三思而行呀。
王氏听后恍然大悟,边流泪边叹气说:良言使我收益不浅啊
于是痛改前非,对待祖母温柔恭顺。
而刘兰姐对待王氏亦是如此。
真是: 二六女儿明大义,看姑骂祖逆亲意;入房跪劝悔前非,示范儿孙行孝字。
二十四孝 孝感动天 上古时期五帝之一的舜,是瞽瞍的儿子。
从小就很孝顺父母。
他父亲是个老实厚道的农夫。
舜的生母在舜十几岁时故去了,舜的父亲瞽叟是个盲人,据说很有音乐天才。
他娶了一位后妻,性情粗暴、凶狠。
舜的母亲因家境贫困,常对他父亲出言不逊、横加指责。
她生了一个儿子名叫象。
象长大后变得凶残、蛮横、傲慢、无理,也常对父亲傲慢不恭敬。
只有舜始终如一,不怨天尤人,对父母恭顺如常,对弟弟加倍关心、照顾,引导其改过自新。
此超常之大孝心,感动上天。
当舜在山下耕田时有神象相助;又有神鸟帮忙锄去荒草。
当时的帝尧听说舜的孝行,特派九位侍者去服侍瞽瞍夫妇,并将自己的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以表彰他的孝心。
后来尧把帝位也“禅让”给舜。
人们赞扬说,舜由一个平民成为帝王纯由他的孝心所致。
后人有诗赞曰: 队队耕春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帝位,孝感动天心。
二十四孝_兄弟争孝 清朝时,长江口外的崇明岛上,有吴氏四兄弟,小时候因家境贫困,父母不得已把他们卖给富家为童仆,以求一条生路。
他们长大后,个个勤奋节俭,赎出卖身契,回到家乡,合力盖起房舍并各娶妻成家。
这时,他们已理解当日父母之苦心,故争相供养父母,以示不忘养育之恩。
开始认定每家供养一月。
后来,贤惠孝顺的妯娌们认为隔三个月才能轮到供养,时间太长了,故改为每家供养一日。
以后又改为自老大起每人供养一餐,依次排下。
每隔五天,全家四房老少合聚一起,共烹佳肴,奉养父母。
席上子孙、儿媳争相端菜敬酒,百般孝顺,真是合家欢乐乐陶陶。
二位老人安享天年,福寿近百岁无病而终。
诗云:父母育恩深似渊,不尤被鬻孝犹虔。
弟兄争奉酒甘旨,纯孝妯娌浑归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