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读后感
爱情的获得需要手腕——读《卡迪央王妃的秘密》后感爱情固然美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那需要很多条件凑在一起方能水到渠成。
如果没有条件那么就要创造条件。
本篇就是讲述一个过气没落的贵妇如何利用手腕把一个诗人抓住的故事。
不用说抓住诗人太容易,以致贵妇对女友说,“他是个可爱的孩子,刚从襁褓里出来。
真的,这回也象过去一样,不经战斗就会胜利。
”重点是贵妇深知女友以及曾经的情夫出于劣根性会出来阻挠。
他们可不是一群省油的灯,不过贵妇未雨绸缪编造了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迷惑了诗人,当情夫们绘声绘色的如实交代王妃的情史后不出王妃所料诗人果然据理力争,力排众议,极力维护,“德·卡迪央王妃夫人比起男人们来,有一大优点,那就是当人家为她而遇到危险时,她便挺身而出,去救援他们,而且,不说任何人的坏话。
为什么人们中不可以有一个女人玩弄男人,就象男人玩弄女人那样
为什么女性不可以有时也对男人来一下报复
……”女友及曾经的情夫一看这样也打不退诗人也就鸣金收兵了。
这样贵妇的危机解除,与诗人双宿双飞。
巴尔扎克写情是弱项,这个应该是公认的,被人夸的《幽谷百合》也算不得纯写情,更像是哲理小说,主题阐释宗教对爱情中男女的影响。
而本篇避免了写情尴尬的问题,主打马基雅维利主义,因此避免了尴尬。
凡事名篇都有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身影。
本篇的核心问题就是两个贵妇在花园散步时的对话,总结起来一句话:她们已到晚秋时节却还想找到在春天和夏天错过了的鲜艳花儿。
巴尔扎克对这类人的心理的描述极其精准,这里的她们指的是上流社会中的那些三十岁的女人。
另外,两个贵妇的这种斗而不破也很有意思。
巴尔扎克写到,这两个当代社会赫赫有名的女人中,有一个要比另一个强些。
王妃比侯爵夫人略胜一筹,侯爵夫人内心也承认这点。
这也许就是她们能保持友谊的秘密。
较弱的一个蜷伏在她的假忠诚里,以便窥伺时机。
所有弱者都知道要长期耐心等待,一旦机会到来,便扑向强者的咽喉,使劲地咬她一口,留下个痛快的印记。
这一手,狄安娜是看得清楚的。
整个贵族社会都被这两位朋友表面上的亲密友好蒙骗了。
看到此时才明白其中道理,但是埃斯巴夫人政治立场上还是保王派,这一点一定要牢记要不然她要搞王妃时就会在她家开会举事时秘密举报抓个现行。
从文本中埃斯巴夫人是知道这个事的。
“……自从你那么巧妙地玩弄了这位大政治家,他又重新对你萌生爱情了。
”题外话,因为《幻灭》、《烟花女荣辱记》是我偏爱的小说,所以谈到吕西安、米歇尔时难免感触良多。
联邦主义者米歇尔一生梦想组建欧洲联邦,不料在六月革命中殒命。
在其短暂的生命中与贵妇有过交集,暗恋贵妇四年。
吕西安更不用说了,已被贵妇载入画册。
而吕西安和米歇尔也有过交集,从朋友到决斗收场。
米歇尔一直看不起吕西安的情妇,还为此叮嘱过吕西安,无非认为柯拉莉出身低微是辆公共马车,而贵妇也是辆公共马车只是因为出身高贵就厚此薄彼,显然有失公允,从对待感情出发柯拉莉更真挚,只是米歇尔看不到而已。
小说读后感
包在偶身上~~~(*^__^*) 嘻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柯察金”的青年。
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
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
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
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
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
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
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
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
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
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
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
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
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
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
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
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
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
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
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
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
它就像弹簧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楼主觉得好记得给偶加分哒~啵~(*^__^*) 嘻嘻……
小说《表》的读后感
是·班台莱耶夫的早品之一。
描写一个失去双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卡,他为饥饿所迫,当了小偷,趁机骗取了一个醉汉的金表。
饥饿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那一个重要
这个问题至少在别其卡的心里没有纠结过。
因为,倒霉的事一直像影子一样紧紧地跟着他,别其卡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作为流浪儿的他只能以偷窃聊以果腹。
可是他一出手,就被人拖进了警察局。
或许当人在饥饿边缘,面临死亡的时候是不会想到什么尊严,想到的是能吃到一顿饱饭,想着怎么样才能不再饿肚子。
当人真正地面对死亡时,求生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不再是个人意志的问题,也不再是尊严的问题,一切都回归本源,要生存,就没有别的选择,也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和余地。
虽然人无高地之分,但心有贵贱之别。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当初与圣人一般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概早已被磨蚀的干干净净。
各类小说读后感。
读后感的写法,同学们可能都有所了解。
就是写读后的感想、看法。
要求有读有感,读是基础,感是关键。
它的一般结构形式是∶开头读的部分、由读引出观点的部分,中间分析联想部分、结尾回扣总结部分。
根据这一点,读后感的写法,可归纳为四个字∶读,议、联、结。
读要读进去,就是开头读的部分要抓住原文的中心和要点。
“议”由原文引出观点,一般附在读的部分。
联,就是不能只停留在对原文的评论上,要能产生联想,说出真实的感受。
或联系自己,或联系生活中类似的人和事。
,就是说读和感的内容不能完全脱离,在感的内容中应适时地、经常地回扣原文的主要观点和事实,把它们作为感的论点或论据。
“结”就是从说明原文给人们什么启示的角度提出看法,总结全文。
小说读后感的写法与一般读后感的写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选定感点的时候要注意小说的特点。
可感其环境,感其情节;还可感其人物,感其思想。
当然百感要不离其宗,不能远离小说的主题和人物的基本性格。
如感其环境的,学完<<孔乙己>>之后,那众人哄笑的场面令人难以忘怀,你可以抓住这一点,谈谈孔乙己悲剧的原因,从而更深入一步让人认识到科举制度腐蚀人们灵魂的罪恶。
还如感其情节的,学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之后,不仅鲁达三拳打死郑屠那嫉恶如仇的性格给你很深的感受,就是鲁达待金氏父女离开小店之后,搬条板凳坐等两个时辰的情节也令你思绪联篇,那你也不妨写一写,因为这一点尽管不能表达鲁达的嫉恶如仇的主要性格特点,但我们从中可以分析到他的粗中有细,救人救彻的基本性格。
小说的人物是小说中三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可感的东西就更多了,可感其外貌,如鲁迅的<<故乡>>中闰土的外貌,就是一个很容易把握原文重点的材料。
还有<<老扬同志>>中那两斤半的土布鞋,有什么鞋印象会比这更令你记忆深刻呢?可感其语言,如契可夫的<<变色龙>>那奥楚蔑洛夫翻来复去的语言,还如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
等等都可能触动我们的思想。
从而成为我们写作的感点。
可感其心理,如都德的<<最后一课>>,小弗朗士的心理,对于我们平时不太爱学习,缺少责任感的同学来说,就大有可写之处。
还如鲁达从潘家酒楼回来,气愤愤的心理,联想社会上许多见死不救的现象,这不令你深思吗? 小说中的人物 可感的东西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作品,还有许多写作上的技巧问题。
我们同学也是学习写作者,写这方面的读后感也是可以的,但注意把握重点,联系实际写自己的体会和感受。
不要写成鉴赏文字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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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1《童年》读后感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看到了最后一句,我放下了书本,心情是那样复杂,为什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那么悲哀
为什么他的童年没有一丝欢笑,只是充满了仇恨的悲愤
苏联当时的社会真的那么黑暗吗
然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黑暗政治斗争的恶果
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一个国家最底层劳动人民永远无法翻身的社会
这是高尔基先生的批判,这是文章以小见大的妙笔
一个黑暗到可以使人变坏的社会,不得让我们胆寒,更觉得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是她让我们能过得如此幸福,她是公正与和平的象征,她是东升的太阳,照亮了华夏大地,暖和了人们冰封已久的心,才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教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
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
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遮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例文2《昆虫记》读后感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小说 飘 的读后感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
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
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
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
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
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
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
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
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
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
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
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
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
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
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
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
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
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
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
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历史小说读后感
在丽江,有足够的时间静下心来读书,经过几个月的阅读,姚雪垠先生的十卷本巨著《李自成》在一个月前读完了。
读完之后,书中巨大的历史信息量和沉重的史实一直让我不能释然,再写读后感之前,还查阅了不少和《李自成》创作有关的文章,其中,《李自成》一书的编辑写的姚老的回忆文章,对姚老创作这部长篇小说的来龙去脉和艰苦过程作了比较详细地介绍。
这才知道,书中对于这段历史进行的创作是完全从史实出发,进行了大量的艰苦地资料搜集、整理工作,这种严谨的创作态度,非常值得敬佩。
因为《李自成》这部书太庞大了,想写读后感,却思路凌乱,不知道该从哪个角度来写,这段时间,因为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惑。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看过《李自成》的第一二卷,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完整读完。
读完这部巨著是对姚老的致敬,而写读后感,也是对姚老最高的致敬。
一、关于全书的结构 《李自成》这套巨著,是从第一卷《潼关南原大战》开始,自李自成从起义来遭遇的最大失败开始,以李自成的起义战争历史为主线,以明王朝崇祯朝廷面对农民起义和清朝外族入侵和清廷在关外崛起并进驻北京打败大顺王朝为副线,在广阔的中原大地和东北大地,在明末清初战火纷飞、民不聊生的历史大背景下,重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
小说是按照时间和空间两重结构来叙事的,叙事结构非常严密,在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中,多条线索、多个人物、多起事件同时发生,交错讲述,但并不让读者产生混乱的感觉。
反而因为要关心事件的进展和结局,在姚老的一支生花巨笔带领下,欲罢不能,急于读下去。
以慧梅这个人物的塑造为例,慧梅是李自成部队中的一个普通女兵,是李自成夫人高夫人的亲兵,后来因为政治上和起义领袖袁时中的结亲需要,以李自成养女身份嫁给袁时中,因为袁时中的叛变而死。
从第一卷慧梅出场到第七卷水淹开封之后的慧梅之死,出场跨度达到七卷,而且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去描写慧梅和张鼐青梅竹马的爱情和慧梅出嫁前后激烈的心理斗争,最后又用大量篇幅详细描写了平定袁时中叛乱时慧梅大义灭亲的举动。
这些描写都分布在长达七卷的章节之中,但并不感觉到散乱和漫长,反而在刀光剑影的铁血战争中,更衬托出了慧梅这一人物的鲜明形象。
从小说的结构上来说,作者是有所取舍的。
首先是李自成这一人物,是从他继承闯王称号并经历大败开始塑造的。
对于他的少年时代以及和高闯王南征北战的历史都没有提及。
这样的选材,使得李自成性格的形成缺乏了一定的铺垫。
从全文十卷来看,还是没有很好地把李自成起义失败中的个人性格因素展现出来,尤其是在大顺朝建立后,李自成性格中君权之上的性格从何而来,没有很好地揭示出来。
第二,对于李自成起义最重要的两个伙伴之一“曹操”罗汝才,书中只用很少的篇幅描写了闯曹合营一起战斗的一段时间,对于起义来说,曹营的结盟是李自成能够从众多起义军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曹营后来离开李自成,李自成杀罗汝才都没有描写,使得小说在第七卷和第八卷有个较大的断档,形成了一个李自成起义中的一段历史空白,让人读到此处,如同一条大河从百丈悬崖落下,只能望流兴叹了。
第三,关于当时民间、宫廷和战争场面的大量描写,占据了小说的很大篇幅。
比如第七卷关于开封被围的描写,第七卷中关于田妃之死的描写和第八卷宫廷中关于议和的描写无不栩栩如生,但放在一个十卷本中,读到此处,未免觉得叙事冗长和拖沓,使得整部小说的节奏变得缓慢了。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500 字 - -
没事写什么读后感 还是这中小说 猛龙过江 这本书初读很新颖 在读很委琐 在读很白痴 在读真的是白痴了 没事谁会把这书看4.5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