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写狐狸与狼的读后感,400字
自从我读了《狼和狐狸》这篇文章后,我的妈妈说我变得非常谦虚了,这是什么原因呢?你们猜猜看,还是由本人来告诉大家吧.《狼和狐狸》这篇文章讲的是:小狐狸和狼本来是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小狐狸和狼比赛跑步,小狼赢了,就把小狐狸不放在眼里了,小狐狸很生气就和别的小动物一起玩耍,不再搭理小狼,小狼很孤独就去找小狐狸主动要求和好,态度非常诚恳谦虚,小狐狸就原谅了它,它俩又成了好朋友.原来每一次考完试后,我考的成绩考得好了,我就在班里炫耀,就看不起别人,谁考得差了,我很傲慢,理都不想理他,并且还在考得差的同学面前讽刺他,同学们都很不高兴,很多同学都在背后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考试考的分数高了点儿嘛!”后来同学们都不想理我了,甚至连我的好朋友都渐渐疏远我了,我心里很难过,天天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我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就让我去读一读那篇《狼和狐狸》的寓言故事,我读了之后恍然大悟,赶紧到学校后给同学们道歉,以后再也不骄傲了,并且主动帮学习不太好的同学补课,还和大家一起讨论学习中的问题.我们的班级就像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从这个故事中我发现了做人要谦虚的道理,把自己看低点儿,把别人看高点儿,这样大家就会平平和和的生活在一起.望采纳~\\\\(≧▽≦)\\\/~
绝境狼王读后感 要《孤独的小狼》那一本,不少于400字
里面的狼是威风凛凛的蒙古狼,养狼的是来自北京的青年陈阵,每个牧民一个月只有三十斤的食物,其中有十七斤是小米,食物中有一大半进了小狗和小狼的肚子,每到吃饭时候,陈阵总要先说“小狼,小狼,开饭喽
”再把盛满食物的铝盆放下去,小狼渐渐长大了吃东西也挑了起来,有一次,陈阵用牛奶和小米和碎肉做了一盆粥拿给小狼,小狼把碎肉一个不剩的全挑到嘴里,再把牛奶挤到嘴里,小米却一动不动,结果,一盆好好的粥就只剩干巴巴的小米渣了。
重返狼群300字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作者叫李微漪,其实她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格林”。
小狼要透过她的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情谊、草原和狼……。
大作家姜戎都说:“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狼女居然帮助小狼成功融入狼群,这种成功概率几乎等于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
”这一点感动了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却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说:“这是狼狗。
”曾经有一次警察都找上门了,可她却为了格林不被带走而拼命掩护。
小狼长大了,只能回到它出生的那片草原。
回到草原,它与藏獒化敌为友,成为了獒兄狼弟。
藏獒把格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和它玩耍,并把吃的东西都给格林。
藏獒一点都不排斥它,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没心思和藏獒玩耍。
平日抢食护食的狼在这时把仅有的存粮全给了她。
最后格林成功回归狼群。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什么动物,它们都有生命和思想,它们都懂得感恩,连凶残的狼也懂得感恩。
只要你对它好,它是知道的。
它肯定会用它的方式来报答你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她回到家发现门口有一条死鱼,她觉得很晦气,就把鱼扔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发现一条死鱼在门口,她又把鱼扔了。
她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于是躲在楼道里看是谁那么讨厌。
过了一会儿,一只小猫叼着一条鱼走向她的家门口,然后依依不舍的离
小狼拉马尔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中国经典童话——《笨狼的故事》。
故事里的狼是一只天真、可爱、善良,有时又有些笨笨的狼,它让我改变了对狼凶猛、狠毒的看法,我不禁地爱上了这只狼。
当我读到《把家弄丢了》时,我大吃一惊,家怎么会丢呢
我迫不及待地往下读,想知道答案。
原来善良的笨狼为了救一只生病的长尾鼠,把家借给它住,可是当长尾鼠病好时,却占有了笨狼的家,让可怜的笨狼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看到这,我恨得咬牙切齿,真想把长尾鼠扔出去,还笨狼温暖的家。
好在有聪明兔和阿黄警犬为笨狼伸张正义,抓走了长尾鼠,让笨狼重回“笨狼寓”。
此时,我也多么的希望失踪多时的马航370乘客能穿越时空隧道,回到家人身边,再次感受家的温暖,别把家弄丢了
笨狼不但天真、善良,还很勤劳呢
它在学校的大扫除时,为了把草坪打扫干净,来来回回扫了十几趟,可是只要一刮风,草坪又都是落叶,笨狼就干脆抱着树干拼命摇,让叶子像雨一样往下落,叶子落完了,笨狼就将它彻底打扫干净,这样不但地上没有一片叶子,就连树上也没有一片叶子了,你们说笨狼是不是很可爱很勤劳呀
此时我不禁脸红起来,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我能有笨狼的一半精神,多帮爸爸妈妈做些家务,在班级的大扫除中,多承担一些,那该多好呀
笨狼带给我的不仅是快乐,更多的是领悟。
它让我学会了乐于助人、不怕吃苦、敢于奉献、多替别人着想。
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上这只狼的。
小狼拉马尔读后感
这本书以一只喜鹊为第一人称,描述了这只名叫玛吉的喜鹊结识了一头刚从公园里逃出的狼,从而跟这头名为蓝仔狼结伴而行,(玛吉之所以会追随蓝仔,是因为它对蓝色的痴迷)。
它见证了蓝仔的生离死别,包括蓝仔的头生崽拉马尔的出生及成长。
小狼拉马尔出生在一个叫拉马尔山谷的地方,他刚出生就表现出了与其他狼不一样的地方,他会不停的去追蝴蝶,不停的问。
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而对弱者又表现出真正的同情。
他喜欢帮助比他弱小的同伴。
他是头生崽,应该像父亲一样成为首领,带领其他的同伴捕猎,但他却不想去捕杀。
甚至讨厌猎杀。
他还做好了离家出走的打算。
但是,蓝仔所带领的狼群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那个让人讨厌的名叫拉兹的狼在蓝仔受伤的情况下想投井落石,并要趁机抢走头狼的位置。
幸好小狼拉马尔及时赶到化解了这场危机。
帮他父亲度过了难关。
并替代了蓝仔的位置带领同伴去捕猎。
这让蓝仔感到很欣慰,但这并不是小狼拉马尔想要的生活,聪明的蓝仔意识到了:他并没有阻止拉马尔的离开。
而是默默同意了拉马尔的生活方式。
其实,小狼拉马尔要的很简单:只是想听一听郊狼阿特蜜斯的嗥叫。
拉马尔说:“因为她的声音很独特!”这就是小狼拉马尔,一头与众不同的狼,他不但不凶残,而且还有些脑残(是头狼就不能同情弱者),他不顾其他同伴的阻拦,(同伴告诉他要远离郊狼),还不时的给郊狼阿特蜜斯送去她喜欢吃的东西。
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这样。
只要是对的。
就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
做不一样的自己才是真实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