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霞》读后感
《霞》的开头是一行平白直叙,但一句简单的英文摘录巧妙而深遂地切入了文章的主旨,真可谓“开门见山,一点就灵”
霞可谓是美丽的景物,散文恰又是表现的最好形式,可作家并不与绘景抒情恋爱,她巧妙地利用了散文清新散漫的格调,将一个由景而孕育的深奥难述的哲理逐层剥开,给我们一独特的视角。
而这一句摘录平淡但却意外地将我们引入了这个视角。
不必挥毫泼墨一大章,轻轻一笔,不可谓妙绝
一行讲解,紧抓摘录中的“sunset",将其由译文“黄昏”直述到本意“落霞”,这样又巧妙而自然地扣了题,并挑起了下文的戏台。
接下来便理所当然地叙叙情了。
这是第二口甜茶。
绘绘霞的美,抒抒喜爱之情,可谓悠哉,悠哉
但作家偏将笔头一直,柔情似水霎时严肃认真起来。
“从云翳中外露的霞光,提璀 多彩的”一名承上启下,不禁蕴含了无限意味。
于是第三口苦茶沏好了。
接下来的三段全在散文似的说理。
作家先用“快乐”与“痛苦”为例,阐述了只有快乐与痛苦相互衬托,相互重叠,才能构成一个充满霞光的美丽的黄昏,才是一个真正充实、完整、幸福的人生。
这一段不仅继续与前文呼应,也进一步剥开了主旨的面纱。
作家的笔触开始扎入人类的灵魂——生命。
由这个充满霞的黄昏想到个体生命的结束,再想到整个生命界——人类社会生命的长存。
再一句“地球绕着太阳不停地旋转,东方不亮西方亮”又一次将霞引入未文。
使一篇说理性的文章始终贯穿着一个散文似的主题——霞。
“我窗前的晚霞,正向美国东岸的慰冰湖走去”未文一句再次吐出“霞”字,一种悲凉苍桑之情不禁涌上读者心灵。
这一句是全文感情的收笔与精华。
拓井说理的闸门,作家满怀的情思一泻千里,但这情流的太深沉,太深遂。
这也许是冰心老人家在晚年时对生命的感叹,对拭去岁月的留恋,对岁月消逝的无奈,对人生的挽留和对生命的达观。
这一情含蓄却富含哲理,耐人寻味地收住了全文的内容,但一节省略号却绵延着读者的情感与思考,延续着文章的灵魂。
全文贯穿“霞”字,不仅起了视觉美好的效果,也是抒情和说理的“形象大使”。
巧妙的连结与呼应,说理抒情融一体,这也是文章的高处。
但最高的还是这凡景后深遂之理,灵动之情,写的如此透彻与深刻,不得不冠一个“妙笔”啊
求《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每一凡的人都个不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题记刚刚来到大学的时候,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
刚读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怎么一个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在遣词造句上竟然如此简单,叙事的手法就如同初中生的作文…确实,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了。
但坚持地看下去,我很快被她所深深的吸引,的确,没有华丽的藻辞,她也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读着这本小说,倾听着书中人物灵魂爆发出的呐喊的灵魂和感受着居住在厚实的黄土上的人们浓浓的情,你会找回早已被城市的钢筋水泥,车水马龙所迷失的感动。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她以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她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她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通过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 “相信自己能飞
” 孙少平作为全篇小说的主线, 他是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
刚上中学时,每顿饭只能吃两个黑窝头,即使这样也不能吃饱,还要参加繁重的劳动。
最重要的是还要面对同学异样的眼光,自尊心被惨淡的现实狠狠的抽打着,又可能正是对命运的抗争,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做任何事情总会做的比别人优秀,还由于他话剧中的不凡才能和晓霞被推选到县上表演,高中毕业后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以尊严慰灵魂,总是深有自尊情素孩子的必然选择。
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着像少平一样的典型,正是他们的精神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
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
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
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动是其中浓浓的情,“亲情是一条永远剪不断的线”孙玉厚的家是贫穷的,但也是富有的,家人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就是他们最大的财富。
“即使全世界都放弃你,但是我们都不会放弃你”这通常是父母对而子女说的,当孙少安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原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烧砸了。
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曾经热闹的门庭变得冷冷情清,借钱处处碰壁,世态炎凉,人们都抱着冷眼要看看这曾经的穷小子怎么样面对这破光景,那时,是曾经的抚养他大的贫穷的家给与他莫大的支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帮助他最终度过了难关,东山再起。
晓霞对少平的爱情,在那个时代,甚至搁在现在,也是极致的浪漫。
一个是双水村最穷农民孙玉厚的儿子,一个是地委书记的千金。
这样的结合,你需要问为什么吗
除了爱情,还需要理由吗
少平高中毕业,晓霞说,就是不希望少平变成一个只会在集市上“卖猪娃“的农民。
他们再次邂逅,少平正在工地上揽工,带着闯荡的激情挥洒着血汗。
在晓霞看来,与身边的夸夸其谈的男同学不同,少平身处逆境,却在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就像保尔柯察金。
他们是灵魂的知己。
除了物质的世界,他们还共享一片精神的蓝天。
少平无疑比少安幸运,少平也比少安有勇气,最终他和晓霞拥抱在了一起。
晓霞去当省报记者之前,他们约定,“明年,夏天,古塔山,杜梨树下”谁又能想到,在采访洪灾的过程中,晓霞被洪水吞没,为了另一个生命
那一天,少平如约来到那里,回忆他们过去共同的点点滴滴……相信晓霞的灵魂就在杜梨树的旁边——那一刻,我多么希望她会电影大团圆结局那样出现在那片灿烂的黄昏中…那么少安和润叶呢
他们服从了命运的安排,最终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与一个自己不曾爱过的人过起了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们相互扶持,紧紧依靠直到老去。
还有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孙兰花和王满银,他们都是被生活拉在了一起,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的感情不像现在都有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彼此都从对方那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感动,有着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感谢路遥带给我们这个平凡的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急用高一水准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以上三篇,LZ删删改改拼合着用吧。
PS:我也是高一,这几篇也比较符合高一水准了。
另:百度文库还有几篇不错,可参考,内容较多就不粘上来了,LZ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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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 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 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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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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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岳飞是抗金大英雄,很伟大,开始我一直不相信他有多大能耐,而且就算他再厉害,最后还不是死在奸人手中,并且因愚忠而死,实在很没有价值。
他如果真是为人民好,那就应该自立为王,邀集一帮好汉,为老百姓做些实事。
但是看了<岳飞传>后,我终于懂得了岳飞的伟大,他所看中的是为百姓谋福,也不在乎谁掌权,谁夺利,他是个老实人,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让那么多的英雄好汉拜服在他的脚下吧. 岳飞生于崇宁二年河南相洲汤阴县岳家庄,他一诞生就有一位如神仙般的老道说:我看令郎相貌不凡,长大后必然前程万里,远举高飞,我再给他起个字叫鹏举吧!但一出生的第三天,岳家就天降洪水,突如其来,最后只剩岳飞母子活了下来,漂到内黄县的麒麟村被王员外救起,让岳飞与其子一起长大. 即位以后,岳飞经人介绍参加了统帅的军队,因作战勇敢,升为秉义郎(从八品的武官)。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岳飞在澶州(河南濮阳附近)和曹州山东曹县西北两次小胜金军。
因重用黄潜善、等人,企图避地东南,岳飞不顾自己位卑言轻,上书赵构,反对南逃,力请赵构返回东京,亲率六军北渡黄河。
这触怒了赵构及黄、汪等人,以“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的罪名被革职。
三个月后,岳飞投奔河北路招抚使张所,不久升为统制,随都统制王彦渡河收复新乡,在太行山刺杀金将。
旋归,为留守司统制。
死后,从杜充南矿。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冬,金牙术率军大举南侵,攻入建康(今南京)。
建炎四年,岳飞率军北进,在清水亭、静安等地袭击北撤金军,连连获胜,金几术险被活捉。
并一举收复建康,升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
接着,他受命领兵救援楚州(今江苏淮安),在承州三次大败金军。
岳飞的部队军纪严明,英勇善战,称“岳家军”,深得百姓爱戴。
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岳家军大破伪齐刘豫军队,收复了襄阳府及唐、邓、随、郢州、信阳六郡,岳飞被提升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兼管襄阳府路,不久进封武展郡开国候,时年三十二岁。
是年冬,金齐联军攻陷滁州,进逼庐州(今安徽合肥)。
庐州告急,岳飞接旨率军东下,又一次大败金军。
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以宰相身分接受了金朝的议和诏书,向金称臣,每年进贡银子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岳飞向朝廷再次申述他一贯反对“和议”坚持抗敌的主张,坚决表示愿制定方略,收复河东、河北,直捣燕云,为国复仇。
赵构为了取得武臣对和议的支持,授于、、韩世忠三大将新的封号和官爵,提升岳飞为开府议同三司。
岳飞连上四奏,表示不受,并指出,现今的形势只可引以为危而不可引以为安,只足以使人忧虑而不足以使人祝贺,应加紧训练士兵,以备不测,要求朝廷追回成命,以便“保全臣节”。
岳飞屡次反对“议和”,引起赵构的不满和秦桧的痛恨。
绍兴十年,金撕毁“和议”,大举伐宋。
岳飞接到赵构“乘机取胜”的亲笔诏书,立刻调兵遣将,挺进中原,在河南郾城,大破兀术的“铁浮图”和“拐子马”,金军全线崩溃。
此后,又乘胜进军朱仙镇,以猛将带领背嵬军骑兵五百名出击,杀敌金军。
朱仙镇之捷,更增强了岳飞乘胜渡河收复河北的决心,他再次上书赵构,要求深入敌境,复取旧疆,报亡国之耻。
北方忠义军纷纷来归,士气高涨,以“直抵黄龙府”相激励。
赵构、秦桧一天之内用金字牌发出十二道诏书,催岳飞班师。
岳飞明愤地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被迫下令撤军。
岳飞在撤军前,故意放出风声,说明天渡河,几术害怕城内百姓作岳家军内应,连夜弃城,北逃一百余里。
岳家军班师后,金兵乘机夺占了郑州、顾昌、陈州、蔡州等地。
岳飞回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后,兵权被夺。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七月,秦绘竣使右满议大夫万侯桌首先发难,上书指责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的志向,日渐颓情”。
这年八月,岳飞的枢密副使之职被免,改任万寿观使的闲职。
之后,秦忙唆使岳飞手下的副统制王俊出面诬告,说岳飞部将张宪准备谋反。
十月,朝廷张榜,说张宪一案“其谋牵连岳飞,遂逮捕归案,设召狱审问”,并将岳飞及儿子岳云逮捕入狱。
十二月,赵构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
”当天,大理寺执法官遵旨作最后处决,逼岳飞在供状上画押。
一生光明磊落的岳飞在供状上写下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即服毒酒身亡,时年仅三十九岁。
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族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他虽愚忠,但忠的有骨气,他的好身手,对人民对祖国的爱让我们感动,但他的死却是一遗憾,没有使他的伟大升华到更智慧的境界,始终是一个遗憾啊,我们只有把对岳飞的感叹实现在学习他的忠和勇,让他的精神保留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流传…… 好累啊 希望能采纳 谢谢
《我想住进一粒尘埃》读后感800字
《我想住进一粒尘埃》读后感《我想住进一粒尘埃》是霞子老师最新创作的一 部校园科幻童话。
故事发生在省会城市的一所重点小 学。
长着一张大河马嘴的于哣从小娇生惯养,常常惹 事生非,小学还没毕业已转学两次。
在他心情最糟糕 的时候,奇遇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女孩微儿,进入了一 个完全不同的空间——随心国。
在那里,于哣遇上了 许多奇奇怪怪的事,也明白了许多原来不明白的道理 。
微儿用自己的能量给了于哣三次进入随心国的机会 。
于哣不能自控,一再违反随心国的法规,终于失去 留在随心国的最后机会。
于哣想念微儿和随心国,暗暗下决心努力,相信 一定能再次进入随心国,并留在那里成为最幸福的人 。
其实,那颗让于哣无限神往的星球,不过是他房 间里的一粒尘埃。
所以,我们要调节好自己的心情。
有心情的时候,我们看天天也高,看云云也白;看海海也蓝,看花花也红。
没有心情的时候,侵袭我们心身的就是忧虑、烦躁、苦闷、悲伤与寂寥。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好心情和性格一样,虽有先天的基因,却主要来自于后天的修练。
它不会诞生在某一个早晨,它是天长地久中人格、素养、品质、才情的自然流露。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好心情无所不在,关键在于你愿不愿意去发现:宁静的夜晚有人闻不出荷花送来的清香, 你却能在细小的微风里聆听出荷叶逗引蜻蜓和她缠绵的情语;北风呼啸里有人无视寒梅的绽放,你却能在大雪纷飞里独赏寒梅万簌俱寂时粲然的微笑。
求一篇大学水平的读后感800字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
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莫牵连。
”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
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
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求一篇800字左右的阿甘正传的读后感
阿甘正传观后感800字 篇一:阿甘正传>观后感800字 其实我看过很多遍《阿甘正传》这部影片了,每一次看总能或多或少有点>收获。
但是,在3月30日晚上在教学楼1310再一次观看这部电影后,我感觉收获的东西更多了。
电影以一片羽毛的飘落为电影的开始,以前我不太懂,但这次我感觉到了,这片羽毛的飘落不正是如同一个降落人间的生命,当这片羽毛在天空中飞行,经过高楼、树、汽车等,你不知道它要去哪里,会落在哪里,这不恰恰说明了人这一生如同羽毛的飘落一样都是未知数吗
最后这片羽毛飘落到了阿甘的脚下,开始了阿甘着传奇的一生。
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
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
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有人常会说,老天不公平,他什么也没得到过。
而为何,老天对阿甘却是如此眷恋呢
我猜想,可能是不太聪明的阿甘有的常人没有的最初的单纯思想、最执着的追求,于是他成功了。
反观而看珍妮穿大学校服为《花花公子》拍照,被学校开除,成了酒吧歌手。
再后来,她迷上了迷幻药,漫无目的地在各州流浪,结交各色的陌生人,尽管她打扮得越来越艳丽,但对生活却越来越绝望。
最后,患上不治之症的她终于决定和
庐山落霞读后感50字
多美啊
作者在这篇文章把庐山落霞“或龙乘风,或骑虎,或驾车驾…”如同梦境一般,象要把我引进去似的,好不可爱。
读到这儿,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己经到那片无边无际的云海里。
我变成了一朵云彩,在那里时而变匹马、时而变条龙;时而变只凤、时而变只虎……夕阳照在我身上,我又化成红彤彤的云,像被艳丽的桃花染过似的,永远在那里嘻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