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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宴的读后感

时间:2016-11-28 08:17

红楼梦读后感每一回100字

●第二十回 正言弹妒意 俏语谑娇音  宝钗讽刺宝玉元宵不知“绿蜡”之典。

  李嬷嬷骂袭人“哄宝玉”“妆狐媚”“配小子”,袭人气哭。

宝玉守袭人,劝袭人,给袭人喂药。

宝玉给麝月篦头,睛雯讽刺,宝玉说她“磨牙”。

  湘云至,黛玉因宝玉恋着宝钗而使气回房。

宝玉对黛玉讲“亲不间疏,先不僭后”的道理。

  ●第二十一回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袭人对宝玉不满诉诸宝钗,宝钗赏其识见志量。

  贾琏趁巧姐出痘和多姑娘儿鬼混,被平儿抓住把柄,瞒过凤姐;贾琏叫平儿不要怕凤姐。

  ●第二十二回 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迷贾政悲谶语  贾母要给宝钗做生日,凤姐和贾琏商量要比高出一等。

  凤姐说贾母喜爱的龄官象一个人,宝钗笑而不说,宝玉不敢说,湘云说象黛玉。

湘云、黛玉和宝玉为此事闹矛盾,宝玉心想目下两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犹欲何为。

袭人劝宝玉“大家随和”,宝玉说自己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笔占一偈,又填一,心中自得。

宝钗说她是引起宝玉说疯话的罪魁。

  元妃送出灯迷让猜,宝钗一猜就着,却故作难猜之状。

贾母见元春喜悦,也命制作灯谜大家猜。

贾母说“荔枝”(离枝)让贾政猜。

  贾政看了众从姊妹不祥之谜,伤悲感慨。

  ●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元妃回宫以后,把那天省亲时的题咏编录成册,命贾政等在园中磨石镌刻。

贾妃因怕大观园寥落,竟命令宝玉与诸姐妹搬进去居住。

宝玉从此每天与姐妹们一起读书写字、下棋吟诗,心满而意足。

  三月桃花开时,宝玉在大观园里偷偷阅读,黛玉来后发现宝玉读的是,于是也认真阅读记诵起来,二人还各借词句表白、打趣。

宝玉自比张生(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比黛玉为莺莺(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黛玉含羞嗔怒之极,说宝玉是“银样蜡枪头”。

葬过落花,宝玉被袭人叫走。

黛玉一人闷闷回房的路上,竟又听到了妙词妙曲,不禁心痛神弛,眼中落泪。

  ●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宝玉被袭人找回房后,见到贾母的丫头鸳鸯,便缠着要吃她嘴上的胭脂,被袭人劝阻。

随后奉贾母命去贾赦处请安。

宝玉请安完毕,同诸姊妹吃了饭后才回房安歇。

而贾芸得知求贾琏办事是舍近求远,于是转而求助风姐。

风姐终于派给了他到园子里种树的差使。

一次贾芸到怡红院,恰巧宝玉不在,却遇到了宝玉屋里一个叫小红的丫头。

这个丫头年纪不大,却很有心计,总想在宝玉面前显弄,一次有幸为宝玉倒了杯茶并被问了几句话,心里才有些想头,却被大丫头秋纹、碧痕骂了一顿,好强的心灰了一半。

夜中睡得很不安稳,竟梦了一夜贾芸。

  ●第二十五回 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过了一天,是舅母的生日,王夫人只留贾环在身边抄写经卷。

宝玉等人回来后,便在屋里和丫头们说笑,这不禁惹起贾环的嫉妒,故意推翻烛台,烫伤了宝玉的脸。

这种恶行,自然使贾环和赵姨娘遭到王夫人的唾骂。

赵姨娘更加嫉恨宝玉和风姐,便勾结马道婆使用魇胜法,妄图害死二人,为环儿谋夺家私。

风姐宝玉果然中此邪祟,几乎死去。

贾母、王夫人等悲痛欲绝。

全家因此闹得天翻地覆之时,进来一个癞头和尚和一个,二人声言能治此邪症。

他们拿过宝玉的玉,擎在掌上摩弄了一阵,并说了“青埂峰一别十三载”之类的疯话。

风姐、宝玉二人渐渐清醒。

  ●第二十六回 峰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宁发幽情  宝玉病时,全家忙碌,贾芸、红玉等人守着宝玉,渐渐混熟了。

但宝玉病好后奖赏诸位奴,仆,却没有红玉。

红玉慢慢地把心思转到贾芸身上。

贾芸把自己的手帕子传给了红玉。

  一日宝玉信步来到潇湘馆,在窗外听到黛玉忘情之言,不禁心痒,遂也用《西厢记》中“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之语同黛玉玩笑。

这不禁又惹恼了她。

二人正闹,宝玉被薛蟠假托贾政之名骗到外头,与冯紫英等大吃大喝了一顿。

回来后又与宝钗说了一阵话。

而黛玉因记挂着宝玉被父亲叫去,晚上来怡红院看望。

由于晴雯正闹脾气,且又没有听清黛玉的声音,烦躁得很,没有开门。

这不禁动了黛玉的身世之悲,开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黛玉正在悲泣,忽然听见院门一响,接着宝玉袭人等送了宝钗出来。

自己更觉无趣,直到半夜才睡下。

次日是芒种节,女孩子们都在忙着饯花神,唯独少了黛玉。

宝钗正想去找她,却看见宝玉进了潇湘馆,怕黛玉猜忌,宝钗转而回去。

却看见一双玉色蝴蝶,极招人爱,宝钗竟蹑手蹑脚跟到池边,无意中听到坠儿和红玉谈论手帕的事,宝钗遂装作寻找颦儿掩饰了过去。

  黛玉性格忧郁,因昨晚的误会触动寄人篱下的凄凉心境,于是伤心落花,将它们埋葬在沁芳桥畔,称为“花冢”,她由落花想到自己凄苦的命运,口吟,令人想到一个闺中少女,善感多情却又孤独绝望,宝玉听罢不觉痴倒。

  ●第二十八回 情赠茜香罗 羞笼红麝串  宝玉因听了“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等句,不免想到钗、黛、袭人的花容月貌终会无可寻觅,悲伤之极。

见黛玉仍不搭理他,宝玉把自己一向对她的疼爱、怜惜以及知己之感和盘托出,黛玉不禁疑窦顿释。

随后一起到王夫人处,大家谈论说笑了一番。

吃过饭后,宝玉围着黛钗等忙碌,被迎春、探春、惜春们戏称“无事忙”。

  随后宝玉被请到冯紫英家,另有薛蟠、小旦、妓女云儿等。

大家喝酒唱曲取乐。

令宝玉欣喜的是,他与琪官互相欣赏,并交换了汗巾。

谁知他忘记了那是袭人之物。

元妃有所赏赐,而令宝玉吃惊、黛玉含酸、宝钗无趣的是元春所赐诸人物件中,独有宝钗和宝玉的相同。

  ●第二十九回 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  转眼间到了端午节。

初一日贾母带领众小姐太太及丫头们去清虚观打醮,车轿纷纷,人马簇簇,热闹之极。

老道士见到宝玉形容举止招人喜爱,竟当着贾母的面给他提起亲来,被贾母以命里不该早娶的话婉言拒绝。

后来在众人敬献的饰物中看到一个金麒麟,因湘云有此物,宝玉便留心收藏。

  由于张道土提亲,宝、黛心中俱不受用。

而黛玉更拿此事奚落宝玉,令宝玉十分伤心,而黛玉更以金、玉、金麒麟之类的话相激,宝玉气得口里说不出话,赌气从颈上抓下通灵玉摔在地上,见没摔碎又找东西来砸。

而黛玉也是伤心大哭,把吃的药都吐了出来。

袭人、紫鹃劝阻不了,只陪着掉泪。

直到贾母、王夫人将宝玉带去方才平息。

  ●第三十回 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  话说宝黛二人发生口角之后,心中都很后悔。

宝玉怕别人以为他们真的疏远了,遂主动到黛玉处道歉。

言谈中,又无意间以“你死了,我做和尚去”之类的话唐突了黛玉。

随后二人被风姐拉到贾母那儿,宝玉又不慎言语冲撞了宝钗,宝钗气愤,巧用“负荆请罪”之典回敬,宝黛二人不禁脸红。

  无聊之时,宝玉来到母亲住处。

王夫人正在。

婢女金钏儿和宝玉开了几句亲密的玩笑,被王夫人听见,大怒,竟以“教坏了爷们”为借口将她撵了出去。

宝玉甚感无趣,在回园子的路上,看见一个女孩子蹲在地上,用树枝划了几千个“蔷”字。

宝玉虽不明白根由,却理解这个女孩必有一段说不出的心事。

淋着雨,宝玉匆匆跑回怡红院。

丫头们在院中戏耍,好一阵儿才开门。

宝玉没好气,照着开门的丫头踢了一脚,谁想被踢的竟是袭人。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宝玉因误踢了袭人,心中十分不安,忙着请医问药,设法调治。

由于这几天诸事烦心,端阳午宴竟然十分冷淡。

黛玉原是喜散不喜聚,心中不觉什么;宝玉却闷闷不乐,长吁短叹。

晴雯给宝玉换衣时失手把他扇子跌折,便训斥了她几句,晴雯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还击了一通,把宝玉“气得浑身乱颤”。

而宝玉赴宴回来,仍和晴雯有说有笑。

听说晴雯喜欢听撕扇子的声音,就任凭她将一大堆名扇痛痛快快撕尽了。

  第二天中午,史湘云来到贾府,且给袭人、平儿等人带了戒指作礼物。

众姊妹几月不见,一旦相逢,十分高兴。

湘云和丫环翠缕闲谈,竟然由池中荷花扯到天地阴阳二气。

二人走到蔷薇架下时,看到了一只金麒麟,大而有文彩。

湘云默默不语,拿在手中。

而这个金麒麟,正是宝玉前几天得到的那个。

  ●第三十二回 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  宝玉得知麒麟被湘云捡去,心中十分高兴,来找湘云。

黛玉不放心湘云的到来,尤其担心金麒麟又引来“金玉良缘”之说,因此悄悄前来欲察二人之意。

心直口快的湘云,因劝宝玉留心“仕途经济”而被宝玉斥为说“混帐话”,并当众颂扬黛玉不讲这些混话。

这些话被黛玉听见,百感交集。

二人见了面,宝玉不禁忘情,告诉黛玉自己的肺腑之言,直至黛玉躲走仍不觉,却被袭人听见。

袭人正惊慌失措,遇见宝钗,听到了湘云在家之辛苦和不如意,竟后悔劳累了她。

而宝钗又因听说金钏儿被撵出后跳井而死,怕王夫人心里难受,急急赶来劝慰。

果然,王夫人正因自责而暗自垂泪。

善解人意的宝钗,则以金钏儿是失足落水等语细细解劝;又拿出自己的新衣为金钏殡殓,着实尽了一番心意。

  ●第三十三回 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  宝玉会过雨村回来,听到金钏儿满含冤屈、投井而死的消息,五内俱伤。

正茫然不知往何处去的时候,迎面遇见贾政,赶紧垂手而立。

贾政正因宝玉会见雨村时谈吐葳蕤而生气,又见他满面愁色,火气便长了三分。

恰巧此时忠顺王府派人找宝玉,缉拿逃跑的优伶蒋玉菡。

宝玉本想抵赖,但腰间的汗巾子却泄露了他与琪官的私交。

此时贾政已气得目瞪口呆。

偏偏贾环趁机告诉贾政金钏儿之死是因宝玉强奸未遂所致。

贾政至此实在是忍无可忍,于是命人拿来宝玉,打了几十大板。

众人劝阻不止,幸亏王夫人赶来将宝玉救下。

这种情形,不禁让王夫人想起死去的贾珠;贾政也老泪纵横。

而贾母看到宝玉被如此毒打,开始大骂贾政,并要带着宝玉回南京。

贾政是个孝子,急忙磕头认罪不止,老太太才稍稍平息了怒气。

  ●第三十四回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错里错以错劝哥哥  宝玉被抬回怡红院后,焦急的袭人才有了精心服侍的机会。

紧接着,宝钗送来了丸药,且软语劝慰宝玉,一句“我们看着,心里也疼”,竟让宝玉暂时忘记了疼痛。

宝钗走后好一会儿,宝玉恍惚听到悲泣之声,看是黛玉,又心疼她暑天跑来看他。

而黛玉万般言语无从说出,只一句“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表达了胸中无限丘壑。

宝玉见黛玉满脸泪痕,安慰她说:“我叫疼是装的,别信真了。

”掌灯时分,王夫人找袭人,要她随时报告情况,并决定将来袭人给宝玉做妾。

而宝玉则派晴雯给黛玉送去两条旧手帕,黛玉会意,并题诗于帕上。

  宝钗因从袭人处听说宝玉挨打与哥哥薛蟠的挑唆有关,便同薛姨妈一起责怪薛蟠。

薛蟠哪肯无端受过,着急之时竟说宝钗看上了宝玉才冤枉他,气得宝钗哭了一夜。

  ●第三十五回 白玉钏亲尝莲叶羹 黄金莺巧结梅花络  第二天一早,宝钗赶回家中探望母亲,说起昨晚的事,不禁又哭了。

随后母女俩一齐进园来看宝玉。

正遇上贾母风姐等人。

宝玉要吃荷叶莲蓬汤,风姐便命做十来碗大家吃,贾母说她拿宫中钱做人情,她自告奋勇做东道,银子在她账上领。

汤烧好后,王夫人命玉钏儿送去。

见到她,宝玉想起她姐姐金钏儿的不幸,又伤心又惭愧,千方百计哄她说话,并让她也喝了一口汤。

  刚才同玉钏儿一起前来的还有宝钗的丫头莺儿,因为宝玉求她打几根络子。

莺儿不仅手巧,而且对各种颜色、样式的搭配有很独特的见解,令宝玉十分欣赏。

另外,自从上次深谈之后,王夫人每每对袭人另眼相看,今天特地打发人送了两碗菜来。

袭人得了王夫人两碗赏菜感到意外,宝玉不在乎,宝钗深明其意。

  ●第三十六回 绣鸳鸯梦兆绛芸轩 识分定情悟梨香院  宝玉身体已经渐渐复原,贾母吩咐贾政的亲随小厮头儿,以后贾政若唤宝玉以她的名义加以拒绝。

所以宝玉可以省却许多会客请安之累,每天只在园里游玩。

宝钗等偶尔劝他留心仕途经济,他便斥之为“人了国贼禄鬼之流”,不留情面。

一天,宝玉正睡午觉,宝钗又去看宝玉,见丫头正给宝玉绣鸳鸯戏莲花样的肚兜,宝钗赞叹花样很好,拿过来帮助刺绣。

这时,只听宝玉在梦中嚷道:“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宝钗听见不觉怔了,坐了一会,只好离去。

  一次宝玉来到梨香院,正遇到上次花下划“蔷”的女孩子龄官,宝玉请她唱曲被拒绝后,讪讪地出来。

恰巧遇见贾蔷买了一只雀儿逗龄官开心。

不想这只雀儿竟让龄官有同病相怜的感觉,又和贾蔷赌气。

这时宝玉才明白缘分有定,他自己并不能得到所有女孩子的眼泪。

而王夫人愈发看重袭人了,竟把她的月例提高到与赵、周两位姨娘同样的水平。

  ●第三十七回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鞠苑夜拟菊花题  这年贾政被派到别处做官,因此宝玉更是任意旷荡,虚度光阴。

一天,忽然收到探春的一幅花笺,邀请他与薛、林等建一诗社。

适值贾芸送来海棠花两盆,遂起名“海棠社”。

大家兴奋之极,纷纷取个别号助兴,钗、黛、探分别叫做蘅芜君、潇湘妃子和蕉下客,稻香老农李纨自荐为掌坛。

大家议定以“白海棠”为题作限韵七律诗,结果怡红公子宝玉压尾,而薛、林技高一筹。

但李纨评含蓄浑厚的宝钗诗为首,令宝玉稍感不满。

  当晚宝玉忽然想起诗社应该有湘云参加才更有趣。

第二天大早便催贾母派人接了她来。

湘云初到时写的两首海棠诗就让大家赞叹惊服。

兴奋之余,湘云要做东道再开一社。

幸亏有宝钗帮忙计划,才能顺利实施。

当晚,湘云就同宝钗在蘅芜苑安歇,商定做菊花诗。

既要咏菊,又要赋诗。

  ●第三十八回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永  宝钗、湘云商议妥当,第二天湘云便请贾母等人赏桂花。

来到藕香榭,贾母竟忆起自己少年时代的趣事,还提到一个叫“枕霞阁”的亭子。

凤姐趁机说了几句笑话,逗得众人大笑。

螃蟹煮好了,主子奴才喝酒吃蟹赏桂,好不热闹。

众人散后,湘云便取了诗题,用针绾在墙上,请各位随意创作。

大约一顿饭的工夫,大家把诗作交给李纨、迎春等人评判。

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三首题目新,立意新,被评为诸诗之首;湘云、探春几人的“对菊”、“簪菊”也都不错;只有宝玉的不够新巧别致,再次落第。

玉有点儿不服气,马上提笔写了一首“持螯赏桂”诗,黛玉毫不示弱也写了一首,但自谦不好,命人烧掉。

而博得大家一致赞赏的是宝钗的咏螃蟹诗。

  ●第三十九回 村姥姥是信口开合 情哥哥偏寻根究底  刚才贾母王夫人等吃螃蟹的时候,风姐忙里忙外没有吃尽兴,就派平儿来取几只大的回去吃。

李纨等人一向喜欢平儿模样好,又能干,就留平儿多呆一会儿,大家又由夸说平儿,进而夸赞了鸳鸯、袭人,还有太太屋里的彩霞等人。

大家散后,平儿到袭人那儿坐了一会,袭人问平儿这月月钱为什么没放,平儿告诉她,风姐早支了在外放债,收益不少呢。

  话说到刘姥姥因庄稼丰收,带了好些土产来孝敬太太小姐们。

贾母正想找一些老人说说话,于是留刘姥姥多住了几天。

吃过饭,刘姥姥就讲乡村诸事给他们听。

  ●第四十回 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由于贾母王夫人等要给史湘云还席,大家又齐聚大观园。

刘姥姥也有幸参与了这些活动。

首先是在稻香村,刘姥姥被风姐插了一头菊花,接着在潇湘馆布满苍苔的小路上滑了一跤,幸无大碍。

贾母领刘姥姥先来潇湘馆,刘姥姥误认为是公子书房。

贾母看到黛玉的纱窗颜色旧且不搭配,命令凤姐拿好纱换上;又嫌宝钗屋里太素净,使命鸳鸯拿些古董来装饰。

早饭是在秋爽斋吃的,鸳鸯风姐合伙儿捉弄刘姥姥取乐,一句“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引起了一场大观园里史无前例的大笑。

午饭是在缀锦阁下进行的,素有情趣的贾母还提议让唱戏的女孩子在藕香榭的水亭子中练习吹打。

大家按席位坐定后,贾母又提议行酒令助兴。

黛玉行令时无意说“牡丹亭”、“西厢记”中两句词曲。

刘姥姥也没犯难,什么“一个萝卜一头蒜”“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着实有些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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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课文读后感 罗成昊

[第四单元课文读后感 罗成昊]第四单元课文读后感学习了本组课文,我深有感触,也体回到了许多,第四单元课文读后感 罗成昊。

我感触深的课文:《钓鱼的启示》、《落花生》、《珍珠鸟》。

但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这篇课文。

有一次父亲带作者登上塔顶,父亲告诉作者:‘‘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读后感《第四单元课文读后感 罗成昊》。

假如你发现这条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试试!有一次作者穿着黑白蝴蝶毛衣出去参加时装午宴,有个经理一次向我订了四十件。

但是维黛太太一个星期只能织一件,这时我想到了巴黎的二十心灵手巧的妇女找过来。

还有一次作者准备开一个时装展,但工人被吓走了,这时他想到了办一个未成衣时装展。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

假如你发现这条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试试!在生活中我也是这样,有一次我在背书,这段十分难背,妈妈叫我读几次再背。

我不听,死记硬背,但怎么也不熟。

我拼命背,拼命背,我听了妈妈的劝告读了几遍再背,好多了。

妈妈说多读几遍就会了。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

假如你发现这条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试试!  〔第四单元课文读后感 罗成昊〕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贾宝玉性格特点及主要事迹

1、这篇文章动过记述“我”人生道路上两次身陷困境,面临挑战的时候,是父亲的教诲“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使我得到了“走另一条路试试”的灵感和勇气,最后成功的事。

2、分段:1—3父亲对“我”的教导 4—11自制毛衣开创事业 12—13时装展示与众不同 14终生受益。

3、读后感是谈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案例来说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

因而,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说,又有必要说理。

叙说是谈论的根底,谈论又是叙说的深化,二者有必要联络。

4、读后感以“感”为主。

要适当地引证原文,当然引证不能太多,应以自个的言语为主。

在体现办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谈论时应重于剖析说理,案例不宜多,引证原文要简练。

在结构上,通常在最初归纳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侧重表达感触后,结束又回扣“读”。

5、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有一次,父亲带着我,爬上教堂高高的塔顶。

脚底下,星罗棋布的村庄环抱着罗马,如蛛网般交叉的街道,一条条通往城市广场。

“好好瞧瞧吧,亲爱的孩子,”爸爸和蔼地说,“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生活也是一样,假如你发现走这条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话,就可以走另一条路试试

”此后,我一直把父亲的教导记在心间。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时装设计师。

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位朋友。

她的毛衣颜色很素净,却编织得极为巧妙。

“多漂亮的毛衣呀

是自己织的吗

”我问道。

“不是,”她答道,“是维黛安太太织的,她在美国学的。

”突然,我的眼睛一亮,一个大胆的念头在脑海闪现:我为什么不从毛衣入手,自己设计、制作和出售时装呢

我画了一张黑白蝴蝶花纹的毛衣设计图,请维黛安太太先织了一件。

为了观察别人的反应,我穿着这件毛衣,参加了一个时装商人的午宴。

结果,一家大商场的经理当场就向我订购了四十件,约定两星期内交货。

我大喜过望,脚下仿佛蹊着一朵幸福的云。

“两个星期要四十件

这根本不可能

”当我站在维黛安太太面前时,她说,“你要知道,织这么一件毛衣,我几乎要花上整整一个星期时间啊

”那朵幸福的云突然消失了,我只好垂头丧气地与她告辞。

半路上,我猛然停住脚步,心想:这种毛衣虽然需要特殊技能,但在巴黎,一定还会有别的妇女会织的。

我跑回维黛安太太家,向她讲了自己的想法。

她觉得有道理。

我同维黛安太太想尽办法,终于找到了二十位心灵手巧的妇女。

两个星期以后,四十件毛衣从我新开的时装店装上开往国外的货轮。

从此,一条时装的河流,源源不断地从我的时装店里流了出来。

后来,我计划举办一次大型时装展,但在离展出只有十三天的时候,缝纫姑娘们在另一家时装店的挑拨下跑光了。

这回该从哪儿找到一条出路呢

看来,我的时装展不得不推迟了——不然,就只有展出未缝成的衣服了。

对呀

我为什么不可以搞一个不是成衣的时装展呢

时装展如期开幕。

这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展览会——有的衣服没有袖子,有的只有一只袖子,有的还是一片布样。

虽然我们展出的时装不是成衣,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这些时装缝成后的颜色和式样。

这次展览,激发了顾客的兴趣,前来订货的人络绎不绝。

父亲的教导让我一生受用不尽——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

如何看待辛普森夫人。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叶圣陶小说《隔膜》的简介

作为叶圣陶的早期作品迥异于其后期的创作。

众所周知,作为“文学研究会”的缔造者之一,叶圣陶的小说带有浓厚的“为人生”色彩,试看他的几部名篇、、、等,均体现了对社会的强烈关注。

和文研会的其他成员如鲁迅、沈雁冰、王统照等人一样,叶圣陶是将文学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工作来,极切地关注着社会问题,当仁不让地汇入早期“社会问题小说”的创作队伍中,并成为“其中成熟最快且最有代表性的一位。

”之于叶圣陶正如之于鲁迅,它们都是“独语体”的,越过社会,越过众人,也越过自己显而易见的风格,退回到隐秘的内心深处,不求反响,不求共鸣,不求为人所知。

他们只是要单纯地记录那些困扰自己纠缠不清的思绪,让它从笔端滴落留驻纸上,作为曾经有过的记忆。

阅读,除却那稍稍带有时代特征的“蓄音片”、“令郎”、“作揖”等语词外,我们看不出它所叙述的情境离我们的遥远。

相反,拨开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历史烟云,我们似乎能够轻易走入作家的心底,轻车熟路地洞悉其心境以及他所要表达的情感,我们与他之间的同感并未因为创作时代的久远而消弥。

因为那种相似的感同身受的苦恼与迷茫同样曾纠缠过我们每一个人。

《隔膜》的感觉与我们是相通的,这便是它历经八十多年仍能打动读者的深层原因。

文章不长,几乎完全是叙述者一人的讲叙,只在大体的环境概括中,简单勾勒了三个场面,以承托起短篇小说的框架。

至于具体的情节波澜则并未展开,没有起承转合,没有旁枝末节,作者一开场的自述已奠定了整个文章的基调和主题。

所以,这是一篇不太象小说的小说,若归入散文亦无不可。

因为如果大致抽空或置换文中的三个场面,抽空所涉及到的人物和对话,文章的主题和基调丝毫不会受到影响,依然成立,只是那样它将成为名符其实的散文,与小说这一体裁的相隔也就太远了。

这样古怪的小说,不仅在二十年代,即便整个现代文学的长河中也是为数不多的。

作者截取的三个场景分别是“相逢”——亲戚的书斋、“饮宴”——朋友的餐室、“闲聚”——众人喧闹的茶馆,这便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网系中提取出了三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一是自己无法左右与选择的血缘关系,二是生活中接触较多可以互相照应的熟识关系,三是毫无瓜葛的陌路关系。

三种关系一是天意给予的,二是自我选择的,三是难以称为关系的关系,它们几乎可以涵纳世上的一切交往,虽然分别有着各自不同的表现方式与浓淡程度,不能绝对得同日而语,但它们给予叙述者的感觉却异常雷同、如出一辄,那就是——隔膜。

相逢如何,不过是说意料之中你应我答的话,客套的寒喧的程式化的但又不能省略的话,找一些掩饰尴尬填补沉默的无关紧要的问题,但说者只顾说了,似是尽了义务卸去责任,于是并不专心听答者的应对,对其几乎充耳不闻,答者也便跟着淡漠无味。

交流在尴尬中阻塞了,象中间被筑起堤坝的小河,浪花只在自己小小的范畴中盘旋。

饮宴又如何呢

与不相熟的人举杯叙情,即便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却只是言不由衷的应酬而已,依是各怀了各的心,虚情假意一番。

人头攒动吵嚷热闹的公共场合里,互相问好高声谈论,似是交情笃深一拍即合,却又毫在意对方,少了谁也不会被发现,多了谁也不会有人惊喜,大家都在热烈的无聊着。

三个场景概括要约了无所不在的隔膜,无所不在的寂寞,委实让人难以承受。

《隔膜》写了人的荒诞处境,写了人日常的一种孤立无援的存在方式,隔膜也是人无法摆脱的一种无奈境遇。

尽管身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却互不了解,互不关心,互不在乎,互无意义,他人在自己眼中如同自己在他人眼中一样,仅沦为一个无足轻重单调而空洞的行动符号,人是这样群居而又孤独无助与自身绝缘的动物。

这种近在咫尺却又远隔天涯的疏离是令人恐惧的,人活着非旦要面对扑面而来的困扰艰辛还要逃避与类群的接触,岂不是一种绝境中的绝境,挣扎中的挣扎

隔膜即是人与人之间的墙壁,人们竞相筑起的用于自我防卫的墙壁又成为难以跨越的隔膜。

人成为彼此在世间的障碍物、累赘、或危险品。

人人设防、人人自危,在保持距离互相隐瞒这一点上却有着高度的默契,自觉自愿地加深拉长着原有的鸿沟。

《隔膜》中的叙述者烦恼于那些无聊无谓的交往应付,烦恼于那些“蓄音片”式的对话交流,也烦恼于欲摆脱而不能的窘然处境,在与亲戚的叙旧中,“我如漂流在无人的孤岛,我如坠入于寂寞的永劫,那种孤凄彷徨的感觉,超于痛苦以上,透入我的每一相细胞,使我神思昏乱,对于一切都疏远,淡漠。

”在作客友人家中,“我想他们各有各的心,为什么深深地掩饰着,专门用蓄音片说话

这个不可解。

”“我没有别的盼望,只盼时间开快步,赶快过了这两点钟。

”在人群川流不息的茶馆,“我欲探求他们每天聚集在这里的缘故,竟不可得。

他们欲会见某某么

不是,因为我没见两个人在那里倾心地谈话。

他们欲讨论某个问题么

不是,因为我听他们的谈话,不必辨个是非,不要什么解答,无结果就是他们的结果。

”这是无可穿透的心与心的隔膜。

人们象一个个刺猬,本欲在冬日里相互偎依取暖,然而彼此倒立起来的刺又使它们难以接近,于是只能处于一种不远不近若即若离的状态下,欲达不达模棱两可地延宕着,枯燥无味的心绪永不得改变。

在个人与他人的问题上,每个人都想把他人当作对象,当作客体,同时又想摆脱自己成为他人的对象,使人感到压抑的地位,于是人们不得不处在紧张乃至冲突的关系之中。

“他人是我的地狱,”我们每个人都在别人的目光下苟活,处于从属于他人的境况之中。

这就是《隔膜》想要表现的深层含义。

作为二十年代的现实主义作家,作为一个宗旨是以文学干预生活的知识分子,叶圣陶的《隔膜》是一次意外的收获。

这里没有恼人的社会问题,没有底层小人物的悲哀,没有抨击批判滴血为墨的铿锵力度,但是却是绵里抽丝的缓慢而持久的钝痛,它不是为表现什么,不是为教化何人,只是单纯地记录了自我感觉,这是作家的真实和文学的真实所成就的,以它原生态的极强生命力感动了读者。

通过文本,我们理解了八十年前的作者,理解了八十年前那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空虚和痛彻骨髓的孤寂,我们不自觉得为它颤栗。

也许,在喧哗里落寞,在孤寂中陶然是人类永远无法自解的一个谜语吧

叶圣陶 (1894~1988) 现代作家、儿童文学作家、教育家、编辑出版家;原名绍钧,字圣陶,江苏苏州人。

是继鲁迅之后,新文学运动初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也是现代著名的教育家。

1914年开始发表了10余篇文言小说,1919年加入新潮社1921年参与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

叶圣陶从1921年起在上海、杭州、北京等地中学和大学任教。

1923年起从事编辑出版工作,曾任商务印书馆、开明书店编辑,主编过、、等多种重要刊物,发现、培养和举荐过巴金、丁玲、戴望舒等作家。

他还出版不少诗集、评论集和论著,编辑过几十种中小学语文教科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致力于文化教育的领导工作,任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教育部副部长、中央文史馆馆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

叶圣陶其文:(一)创作经历1、他在20年代陆续出版了《隔膜》、、《线下》、《城中》、《未厌集》等短篇小说集,以及长篇小说《倪焕之》。

他的出版于1922年3月的《隔膜》,是新文学史上第二个短篇小说集(第一个是郁达夫的《沉沦》)早期小说大多描写知识分子和小市民的灰色生活,代表作品如《潘先生在难中》等;后转向摄取与时代斗争有关的重大题材,如《夜》、《倪焕之》等,较为深刻地反映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后的社会现实。

他的小说呈现出朴实冷隽的艺术格调。

从1925年到二十年代末,叶圣陶的创作取得了全面的丰收。

叶圣陶本时期的创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全新特色。

最显著的,就是以饱满浓郁的政治热情,迅速直接地描绘革命斗争的壮烈图景,歌颂群众运动的宏伟场面。

这就使他本时期的作品洋溢着强烈的时代感和战斗精神被茅盾誉为“杠鼎”之作的《倪焕之》是新文学史上优秀的革命现实主义长篇名著。

“九·一八”事变之后,积极参加爱国抗日活动,发表了《多收了三五斗》等著名的短篇小说,技巧日臻圆熟。

抗日战争爆发后,辗转到四川工作和生活,写作以散文和文艺评论为主。

主要散文集有《脚步集》、《未厌居习作》,《西川集》,《小记十篇》等。

他的散文感情朴实,意趣隽永,语言洁净,大多具有厚实的社会内容。

《藕与莼菜》、《五月卅一日急雨中》、《牵牛花》、《春联儿》等是他散文中各具特色的名篇。

2、叶圣陶还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拓荒者。

童话集《稻草人》展现了劳动人民的苦难,但有时气氛显得低沉和悲哀,稍后的童话集《古代英雄的石像》着重表现人民群众团结抗暴的集体力量。

他的童话构思新颖独特,描写细腻逼真,富于现实内容。

鲁迅说,叶圣陶的“《稻草人》是给中国的童话开了一条自己创作的路”(《表·译者的话》)。

(二)创作主题及其风格1、圣陶谈到他作小说的态度,常喜欢说:我只是如实地写。

这是作者的自白,我们应该相信。

但他初期的创作,在“如实地”取材与描写之外,确还有些别的,我们称为理想,这种理想有相当的一致,不能逃过细心的读者的眼目。

后来经历渐渐多了,思想渐渐结实了,手法也渐渐老练了,这才有真个“如实地写”的作品。

仿佛有人说过,法国的写实主义到俄国就变了味,这就是加进了理想的色彩。

假使这句话不错,圣陶初期的作风可以说是近于俄国的,而后期可以说是近于法国的。

因为是“如实地写”,所以是客观的。

他的小说取材于自己及家庭的极少,又不大用第一身,笔锋也不常带情感。

但他有他的理想,在人物的对话及作者关于人物或事件的解释里,往往出现,特别在初期的作品中。

爱与自由的理想是他初期小说的两块基石。

这正是新文化运动开始时的思潮;但他能用艺术表现,便较一般人为深入。

2、自由的一面是解放,还有一面是尊重个性。

圣陶特别着眼在妇女与儿童身上。

他写出被压迫的妇女,如农妇,童养媳,歌女,妓女等的悲哀;《隔膜》第一篇《一生》便是写一个农妇的。

对于中等家庭的主妇的服从与苦辛,他也有哀矜之意。

《春游》(《隔膜》中)里已透露出一些反抗的消息;《两封回信》里说得更是明白:女子不是“笼子里的画眉,花盆里的蕙兰”,也不是“超人”;她“只是和一切人类平等的一个‘人’”。

他后来在《未厌集》里还有两篇小说(《遗腹子》,《小妹妹》),写重男轻女的传统对于女子压迫的力量。

圣陶做过多年小学教师,他最懂得儿童,也最关心儿童。

他以为儿童不是供我们游戏和消遣的,也不是给我们防老的,他们应有他们自己的地位。

他们有他们的权利与生活,我们不应嫌恶他们,也不应将他们当作我们的具体而微看。

《啼声》(《火灾》中)是用了一个女婴口吻的激烈的抗议;在圣陶的作品中,这是一篇仅见的激昂的文字。

他憧憬着“艺术的生活”,艺术的生活是自由的,发展个性的;而现在我们的生活,却都被揿在些一定的模型或方式里。

圣陶极厌恶这些模型或方式;在这些方式之下,他“只觉一个虚幻的自己包围在广大的虚幻里”(见《隔膜》中《不快之感》)。

3、圣陶小说的另一面是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圣陶后期作品(大概可以说从《线下》后半部起)的一个重要的特色,便是写实主义手法的完成。

圣陶的生活与时代都在变动着,他的眼从村镇转到城市,从儿童与女人转到战争与革命的侧面的一些事件了圣陶写作最快,但决非不经心;他在《倪焕之》的《自记》里说:“斟酌字句的癖习越来越深”,我们可以知道他平日的态度。

他最擅长的是结尾,他的作品的结尾,几乎没有一篇不波俏的。

他自己曾戏以此自诩;钱杏邨先生也说他的小说,“往往在收束的地方,使人有悠然不尽之感。

” 4、1921年初,文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叶圣陶是发起人之一,后来又成为其骨干成员和创作上有成就的代表作家。

他强调文学必须反映人生,关心民众疾苦,同情被压迫损害者;他的创作集中地、充分地体现了文学研究会“为人生”“血与泪” 的文学宗旨。

叶圣陶长期从事小学教育,对旧中国的教育界十分熟。

在他写的近百个短篇中,与教育有关的占三分之二以上。

这就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构成了叶圣陶创作的独特领域――教育文学。

叶圣陶教育文学的民主性,首先表现在他对封建教育有一个清醒、透彻的认识,对衰朽没落的旧教育进行了大胆的否定。

叶圣陶教育文学的民主性,还表现在以栩栩如生的儿童形象,展示了封建社会中少年儿童悲惨不幸的遭遇和他们肉体上、精神上受到的暴虐、磨难。

喊出了被束缚、禁锢在封建教育下儿童的心声和愿望,要求全社会尊重儿童、关心儿童、同情儿童、了解儿童,使他们获得发展天性的自由,这是叶圣陶民主主义教育文学另一个重要表现。

他的创作表达了中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解放、平等的要求,是与“五四”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相一致的,对革命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

从总的倾向看,叶圣陶“五四”前后的创作属于批判现实主义。

(朱自清、叶圣陶语)(三)语言艺术风格:1、在中国新文学史上,叶圣陶是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家。

细密的观察、客观的写实,亦庄亦谐、庄谐结合的笔法,平实朴素、凝练精粹的文学语言,这一切就构成了叶圣陶现实主义创作的艺术个性。

客观、冷静地谛视人生,细密、精确地观察生活,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真实地再现生活,是叶圣陶艺术风格最突出的特点。

他确实重视细节的描写,使细节描写在创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些细节传神状物如此生动真实,是与作者对现实生活和自然现象反复深入地观察琢磨分不开的,叶圣陶丰富的生活体验为他细节描写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庄严、严重与轻快、幽默兼而有之,并能使两者和谐地交融在一起,熔铸于自己的创作中,使自己的作品亦庄亦谐、庄谐结合,这是叶圣陶艺术手法的另一个特色。

2、叶圣陶是一个优秀的语言艺术家,他“一直留意语言”(《〈叶圣陶选集〉自述》),以平实、质朴、凝练、精粹的文学语言著称。

他的语言有一种不雕凿、不做作的朴素美。

他很少用浓艳富丽、华而不实的词藻语汇,即使在“五四”前后“全盘西化”的浪潮里,他的作品也很难发现冗长拗口、曲里拐弯的欧化句子。

他特别讲究锤字炼句,自称有“斟酌字句的癖习”。

在遣词造句上,他一贯简短利落、准确贴切,精炼纯粹,达到了以少胜多、一语传神的极富表现力的境地。

三、叶圣陶其趣:(一)写童话的原由:他大力提倡白话文,是我国语文教材改革的先行者,主持编写了新中国第一套通用教材--全国中学、师范学校语文课本。

叶先生是我国语文教育界的前辈,是著名的语文教育家。

叶圣陶热爱学生、热爱教学,学子们童心的无邪、童真的灵幻、童趣的稚拙时时感染着他。

这时,他读了鲁迅《二十四孝图》一文,说有一位童年小友因为只能读“人之初,性本善”,觉得生活枯燥乏味,缺乏生气和希望,竟至死亡。

由此,萌发了为儿童写作的愿望。

他拿起笔来,成为我国近代童话创作的第一人

(二)酒:著名教育家叶圣陶(1894-1988)爱酒嗜酒,一生留下诸多酒话。

本文向大家介绍有关他的几则饮酒轶闻雅趣。

文友酒会 三十年代,叶圣陶在上海开明书店主编《中学生》杂志时,其同仁中不乏好酒者。

叶圣陶和丰子恺等几位朋友便发起成立了一个文友酒会,叶圣陶自任会长,规定只有一顿能喝5斤以上黄酒者方能申请入会当会员,每周的周末举行一次会员聚会。

当时,同在开明书店任编辑的钱君陶也想入会,但他仅有三斤半酒的酒量,能否批准入会心里没有底。

一次他问已是酒会会员的丰子恺自己能否入会,丰子恺感到说不准,表示要请求会长叶圣陶后方能决定。

当丰子恺向叶圣陶汇报此事时,叶圣陶幽默地说,君陶的酒量要打七折,就算一个预备会员罢。

事后,叶圣陶路遇钱君陶,便风趣地对他说:“你也是酒会会员了,要锻炼酒量,争取早日报‘预备’两字去掉

” 醉酒经历 叶圣陶一生好酒但自制力很强,很少有醉酒的记录。

据叶圣陶儿子叶至诚介绍,从他记事开始,叶圣陶醉酒仅有两次。

一次是1946年11月30日朱德总司令60大寿时,当时定居上海的叶圣陶受邀出席朱总司令生日午宴,因过于兴奋激动,醉酒后由中共上海办事处两位工作人员护送回家。

另一次是抗日期间在武汉大学时,有一位武汉大学的英国教授雷纳,听说叶圣陶善饮,想与其较量一下。

他专门邀请叶圣陶到他的寓所对饮,叶圣陶欣然前往。

那次也是中午,两人如何对饮不得而知,到午后太阳打斜时,叶圣陶才踉踉跄跄回家。

叶至诚迎上前去扶他时,他还笑着说:“我呒啥(吴语意为‘没关系’)。

”后进卧室躺下睡着了。

事后叶至诚了解到,那次较量,雷纳教授先喝醉了,只是他在自己的寓所,而叶圣陶还走了一段路。

海棠雅聚 新中国成立后,叶圣陶曾先后出任国家出版总署副署长和教育部副部长等职务。

他在北京寓所的院子里有一棵海棠树,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每年海棠花盛开的4月19日,叶圣陶总要邀请朱光潜、俞平伯、王伯祥等一批挚友亲朋来家小聚。

而每当此时,俞平伯总会带上一瓶桂花酒,朱光潜则捎上一瓶白兰地,主人在准备的下酒菜中,必备一只叶圣陶自制的酱鸭。

他们赏花饮酒,促膝谈心,花香酒香,沁人心脾。

此情此景,堪称饮酒之最佳环境,超过任何的星级宾馆和酒家。

“十年内乱”中,叶圣陶、俞平伯等人均遭受迫害,“海棠雅聚”自然也就好景难再了。

叶圣陶享年94岁,堪称高寿。

除了他心胸开阔善待人生外,适量饮酒也是他的长寿原因之一。

虽然叶圣陶黄酒能喝5斤以上,但大多时候仅以一两多白酒解瘾,可见他具有极强的自制力。

叶圣陶晚年欣逢太平盛世,每天晚饭时他喜欢饮上一杯绍兴黄酒或葡萄酒,对酒的钟爱直至生命终止。

(三)叶圣陶与朱自清叶圣陶与朱自清相识于1921年秋天。

叶圣陶和朱自清志趣相同,而且都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不久就成了好朋友。

叶圣陶蛰居上海,朱自清则在北平,一南一北,但鱼雁不绝。

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因病不幸逝世。

8月30日,叶圣陶、陈望道等与清华同学会联合举行的朱自清追悼会,并在会上致词,对失去一位文坛干将和诚挚知友而痛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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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有一篇文章曾经入选中学语文教材是什么?

语言的演变吕叔湘 一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永远在那儿运动、变化、发展,语言也是这样。

语言的变化,短时间内不容易觉察,日子长了就显出来了。

比如宋朝的朱熹,他曾经给《论语》做过注解,可是假如当孔子正在跟颜回、子路他们谈话的时候,朱熹闯了进去,管保他们在讲什么,他是一句也听不懂的。

不光是古代的话后世的人听不懂,同一种语言在不同的地方经历着不同的变化,久而久之也会这个地方的人听不懂那个地方的话,形成许许多多方言。

古代人说的话是无法听见的了,幸而留传下来一些古代的文字。

文字虽然不是语言的如实记录,但是它必得拿语言做基础,其中有些是离语言不太远的,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对古代语言的演变获得一定的认识。

为了具体说明古代和现代汉语的差别,最好拿一段古代作品来看看。

下面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战国策》里的《邹忌讽齐王纳谏》这一篇的头上一段: 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

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

”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

忌不自信……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问之客曰:“吾与徐公孰美

”客曰:“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 把这一段用现代话来说一遍,就会发现有很大的差别。

不能光看字形。

光看字形,现代不用的字只有四个:昳、曰、孰、吾。

可是联系字的意义和用法来看,真正古今一致的,除人名、地名外,也只有12个字:八、我、能、城、国、不、客、从、来、坐、谈、问。

大多数的字,不是意义有所不同,就是用法有些两样。

大致说来,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意义没有改变,但是现在不能单用,只能作为复音词或者成语的一个成分。

有的构词的能力还比较强,如:形、貌、衣、镜、北、何、自、信、日、外;有的只在极少数词语里出现,如:丽 (美丽、壮丽)、朝(朝霞、朝气、朝发夕至)、窥(窥探、窥测)、妻(夫妻、妻子)、甚(欺人太甚)。

第二种情形是意义没有改变,可是使用受很大限制。

例如:作为连词的“而”“与”,只见于一定的文体;表示从属关系的“之”只用于“百分之几”“原因之一”等等;起指代作用的“者”只用于“作者”“读者”等等;“美”现在不大用于人,尤其不用于男人 (“美男子”口语不说,也不能拆开);“有余”现在能懂,但不大用,“八尺有余”现在说“八尺多”。

第三种情形是这里所用的意义现代已经不用,尽管别的意义还用。

例如:修(长)、服(穿、戴)、谓(对……说)、其(他的;“其余”“其中”“其一”里的“其”是“那”的意思)、公(尊称)、及(比得上)、君(尊称)、也(助词;现代的“啊”只部分地与“也”相当)、旦(“旦日”,“明日”,这里作“次日”讲)、之(他)、若(比得上)。

还有一个“尺”字,似乎应该属于古今通用的一类,可是这里说邹忌身长八尺有余,显然比现在的尺小,严格说,“尺”的意义也已经改变了(汉朝的一尺大约合现在七寸半,这里的尺大概跟汉朝的差不多)。

在语法方面,也有不少差别。

例如“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就是古代特有的句法,底下“吾与徐公孰美

”才跟现代句法相同。

“君美甚”现在说“您漂亮得很”,当中必须用个“得”字。

“忌不自信”也是古代的句法,现代的说法是“邹忌不相信自己 (比徐公美)”,不能把“自己”搁在动词前边,搁在前边就是“亲自”的意思(如“自己动手”),不是动作对象的意思(“自救”“自治”“自杀”等,是古代句法结构遗留在现代语里的合成词)。

“客从外来”现在说“有一位客人从外边来”,“客人”前边得加个“一位”,头里还要来个“有”字,否则就得改变词序,说成“从外边来了一位客人”。

“与坐谈”也是古代语法,现在不能光说“和”,不说出和谁,也不能愣说“坐谈”,得说成“坐下来说话”。

“不若君之美”的“之”字,按照现代语法也是多余的。

这短短的一段古代的文字,大多数的字都是现在还用的,可是仔细一分析,跟现代汉语的差别就有这么大。

二 语言的变化涉及语音、语法、语汇三方面。

语汇联系人们的生活最为紧密,因而变化也最快,最显著。

有些字眼儿随着旧事物、旧概念的消失而消失。

例如《诗经·鲁颂》的《駉》这一首诗里提到马的名称就有16种:“驈”(身子黑而胯下白的),“皇”(黄白相间的),“骊”(纯黑色的),“黄”(黄而杂红的),“骓”(青白杂的),“駓”(黄白杂的),“騂”(红黄色的),“骐”(青黑成纹像棋道的),“驒”(青黑色而有斑像鱼鳞的),“骆”(白马黑鬃),“駵”(红马黑鬃),“雒”(黑马白鬃),“駰”(灰色有杂毛的),“騢”(红白杂毛的),“驔”(小腿长白毛的),“鱼”(两眼旁边毛色白的)。

全部《诗经》里的马的名称还有好些,再加上别的书里的,名堂就更多了。

这是因为马在古代人的生活里占重要位置,特别是那些贵族很讲究养马。

这些字绝大多数后来都不用了。

别说诗经时代,清朝末年离现在才几十年,翻开那时候的小说像《官场现形记》之类来看看,已经有很多词语非加注不可了。

有些字眼随着新事物、新概念的出现而出现。

古代席地而坐,没有专门供人坐的家具,后来生活方式改变了,坐具产生了,“椅子”“凳子”等字眼也就产生了。

椅子有靠背,最初就用“倚”字,后来才写做“椅”。

凳子最初借用“橙”字,后来才写做“凳”。

桌子也是后来才有的,古代只有“几”“案”,都是很矮的,适应席地而坐的习惯,后来坐高了,几案也不得不加高,于是有了新的名称,最初就叫“卓子” (“卓”是高而直立的意思),后来才把“卓”写做“桌”。

外来的事物带来了外来语。

虽然汉语对于外来语以意译为主,音译词 (包括部分译音的)比重较小,但是数目也还是可观的。

比较早的有葡萄、苜蓿、茉莉、苹果、菠菜等等,近代的像咖啡、可可、柠檬、雪茄、巧克力、冰淇淋、白兰地、啤酒、卡片、沙发、扑克、哔叽、尼龙、法兰绒、道林纸、芭蕾舞等等,都是极常见的。

由现代科学和技术带来的外来语就更多了,像化学元素的名称就有一大半是译音的新造字,此外像摩托车、马达、引擎、水泵、卡车、吉普车、拖拉机、雷达、爱克斯光、淋巴、阿米巴、休克、奎宁、吗啡、尼古丁、凡士林、来苏水、滴滴涕、逻辑、米(米突)、克(克兰姆)、吨、瓦(瓦特)、卡(卡路里)等等,都已经进入一般语汇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的改变,许多字眼的意义也起了变化。

比如有了桌子之后,“几”就只用于“茶几”,连炕上摆的跟古代的“几”十分相似的东西也叫做“炕桌儿”,不叫做“几”了。

又如“床”,古代本是坐卧两用的,所以最早的坐具,类似现在的马扎的东西,叫做“胡床”,后来演变成了椅子,床就只指专供睡觉用的家具了。

连“坐”字的意义,古代和现代也不完全一样:古代席地而坐,两膝着席,跟跪差不多,所以《战国策》里说伍子胥“坐行蒲服,乞食于吴市”,坐行就是膝行 (蒲服即匍匐);要是按现代的坐的姿势来理解,又是坐着又是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再举两个名称不变而实质已变的例子。

“钟”本是古代的乐器,后来一早一晚用钟和鼓报时,到了西洋的时钟传入中国,因为它是按时敲打的,尽管形状不同,也管它叫钟,慢慢地时钟不再敲打了,可是钟的名称不变,这就跟古代的乐器全不相干了。

“肥皂”的名称出于皂角树,从前把它的荚果捣烂搓成丸子,用来洗脸洗澡洗衣服,现在用的肥皂是用油脂和碱制成的,跟皂角树无关。

肥皂在北方又叫“胰子”,胰子原来也是一种化妆用品,是用猪的胰脏制成的,现在也是名同实异了。

也有一些字眼的意义变化或者事物的名称改变,跟人们的生活不一定有多大关系。

比如“江”原来专指长江,“河”原来专指黄河,后来都由专名变成通名了。

又如“菜”,原来只指蔬菜,后来连肉类也包括进去,到菜市场去买菜或者在饭店里叫菜,都是荤素全在内。

这都是词义扩大的例子。

跟“菜”相反,“肉”原来指禽兽的肉,现在在大多数地区如果不加限制词就专指猪肉,这是词义缩小的例子 (“肉”最初不用于人体,后来也用了,在这方面是词义扩大了)。

“谷”原来是谷类的总名,现在北方的“谷子”专指小米,南方的“谷子”专指稻子,这也是词义缩小的例子。

词义也可以转移。

比如“涕”,原来指眼泪,《庄子》里说:“哭泣无涕,中心不戚”。

可是到汉朝已经指鼻涕了,王褒《僮约》里说:“目泪下,鼻涕长一尺”。

又如“信”,古代只指送信的人,现在的信古代叫“书”,《世说新语》:“俄而谢玄淮上信至,[谢安]看书竟,默默无言”,“信”和“书”的分别是很清楚的。

后来“信”由音信的意思转指书信,而信使的意思必得和“使”字连用,单用就没有这个意思了。

词义也会弱化。

比如“很”,原来就是凶狠的“狠”,表示程度很高,可是现在已经一点也不狠了,例如“今天很冷”不一定比“今天冷”更冷些,除非“很”字说得特别重。

又如“普遍”,本来是无例外的意思,可是现在常听见说“很普遍”,也就是说例外不多,并不是毫无例外。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事物怎样改变了名称,那么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像前边分析《战国策》那一段文字的时候已经讲过的,很多古代的单音词现代都多音化了。

这里再举几个人体方面的例子:“耳”成了“耳朵”,“眉”成了“眉毛”,“鼻”成了“鼻子”,“发”成了“头发”。

有的是一个单音词换了另外一个单音词,例如“首”变成“头” (原来同义),“口”变成“嘴”(原来指鸟类的嘴),“面”变成“脸”(原来指颊),“足”变成“脚”(原来指小腿)。

有些方言里管头叫“脑袋”“脑壳”,管嘴叫“嘴巴”,管脸叫“面孔”,管脚叫“脚板”“脚丫子”,这又是多音化了。

动词的例子:古代说“食”,现代说“吃”;古代说“服”或“衣”,现代说“穿”;古代说“居”,现代说“住”;古代说“行”,现代说“走”。

形容词的例子:古代的“善”,现代叫“好”;古代的“恶”,现代叫“坏”;古代的“甘”,现代叫“甜”;古代的“辛”,现代叫“辣”。

字眼的变换有时候是由于忌讳:或者因为恐惧、厌恶,或者因为觉得说出来难听。

管老虎叫“大虫”,管蛇叫“长虫”,管老鼠叫“老虫”或“耗子”,是前者的例子。

后者的例子如“大便”“小便”“解手”“出恭” (明朝考场里防止考生随便进出,凡是上厕所的都要领块小牌子,牌子上写着“出恭入敬”)。

三 语法方面,有些古代特有的语序,像“吾谁欺

”“不我知”“夜以继日”,现代不用了。

有些现代常用的格式,像“把书看完”这种“把”字式,“看得仔细”这种“得”字式,是古代没有的。

可是总起来看,如果把虚词除外,古今语法的变化不如词汇的变化那么大。

语音,因为汉字不是标音为主,光看文字看不出古今的变化。

现代的人可以用现代字音来读古代的书,这就掩盖了语音变化的真相。

其实古今的差别是很大的,从几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来。

第一,旧诗都是押韵的,可是有许多诗现在念起来不押韵了。

例如白居易的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róng)。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shēng)。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chéng)。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qíng)。

”这还是唐朝的诗,比这更早一千多年的《诗经》里的用韵跟现代的差别就更大了。

其次,旧诗里边的“近体诗”非常讲究诗句内部的平仄,可是许多诗句按现代音来读是“平仄不调”的。

例如李白的诗:“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郭”“白”“一”“别”四个字原来都是入声,归入仄声,可是现在“郭”“一”是阴平,“白”“别”是阳平,于是这四句诗就成为“平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平仄仄平”了。

又其次,汉字的造字法里用得最多的是形声法,常常是甲字从乙字得声,可是有许多这样的字按现代的读音来看是不可理解的。

例如“江”从“工”得声,“潘”从“番”得声,“泣”从“立”得声,“提”从“是”得声,“通”从“甬”得声,“路”从“各”得声,“庞”从“龙”得声,“移”从“多”得声,“谅”从“京”得声,“悔”从“每”得声,等等。

从上面这些事例看来,汉字的读音,无论是声母、韵母、声调,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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