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级上册语文第11课《狼群》读后感
故事讲的是一个原本平凡的中国学生——刑天(这个名字和传说中敢和黄帝打架被砍了脑袋的战神——刑天重名),因为在一次偶然事件中表现出非凡的战斗能力(他哥哥刑风是中国特种兵,以前没少锻炼过他,所以底子非常好)而被迫被国际上数一数二的雇佣兵组织“狼群”纳入其中。
(所谓的雇佣兵团,就是不被官方承认的特殊军事力量,组织严密,武器系统精尖,战斗力惊人。
人员多是优秀的各国退伍特种兵。
他们为钱做事,在中出没,因此常常为人们所不齿,但他们自得其乐。
简言之,雇佣兵就是为钱而卖命的非官方特种兵,神勇无敌。
)之后在他东奔西战的战斗生涯中,一次次起死回生,从鬼门关回来之后变得越来越强,狼群的队员跟他生死与共,还结识了尤物一般的外国爱人——REDBACK。
但是,他因为受不了战争中杀戮的血腥和残忍,曾经一度想要回到中国,回到原本正常的轨道,不料却因为他敏感的身份、树敌重重和早就已经深入骨髓的战斗本能,差点将自己的父母害死。
最后他终于死了心,回到狼群,重新投入战斗。
海湾战争中,刑天被仇敌俘虏,受尽种种非人折磨(包括被逼染上瘾),后来获救。
REDBACK为刑天诞下一子,这个孩子却落入敌手成为敌人消灭狼群的诱饵。
在美国间谍的一手策划下,狼群几乎全军覆没,甚至刑天和刑风在生死关头兄弟相搏,惨不忍睹……多年后,狼群的“叛徒”——扳机,带着刑天的儿子杰克来到狼群的基地,将刑天生前的交给了他,日记中记载了刑天这一路走来的种种。
关于<<狼群>>的读后感
看完狼群的小说,看热血沸腾,知道别人看完这部小说是感受道我自己的感受就是我想体验一下,书中人物的角色,不管是刑天、还是快慢机、屠夫、小猫、天才、牛仔、恶魔、刺刀、扳机、美女、赤背蜘蛛、大巴克、小巴克、大熊、还有好多的人物,感觉自己就想参与期中,人在生死之间的时候,他的,意志是多么的强,我想感受,就算战死在雇用军的战场我想也没什么遗憾,人的心理都是一样的只有那个时候想的只是自己的家人,别的都是无所谓,我就是这么想的虽然看完了,可是自己还在里面出不来还想让自己沉醉其中,还想看下去,只要在狼群里生存就最重要只有活下去就是最重要的,我想要有那样的感觉,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在别人看来好像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自己看完了小说就想要这样的生活,虽然不知道明天是生是死,只要活着就好,我就想要那种感觉,不管身上有多少的伤疤,那都是每一场战斗的勋章,想着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身体是那么亢奋想要那种血腥的刺激的感觉,还想继续看下去,不想在书中出来,我想要把自己永远封锁在里面。
不想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现实的生活给了我什么,现实的生活中有太多的虚伪,真的很累在战场我看不顺眼的我就可以要了你的命,我的生活不行什么事情都是要去忍耐,我要用菩萨的心态来对带每一件事情,我想那时候我就可以了,让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就算有这样的机会希望能让我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可以,如果不可以我就要悟道修佛了。
我不知道这看起来是很可笑的事,但事这就是我心里的想法。
只有写出来告诉我的朋友。
只是我的倾诉。
哈哈。
大家不要笑我就好。
有机会大家也去看看这部小说吧!真的很不错。
〈〈狼群〉〉。
作者:刺血
从五年级上册的课文中选一篇写读后感
《窃读记》读后感五年级上册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得到了很多乐趣。
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
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
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精神粮食。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有的同学却不怎么爱读书。
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写作的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重返狼群300字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作者叫李微漪,其实她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格林”。
小狼要透过她的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情谊、草原和狼……。
大作家姜戎都说:“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狼女居然帮助小狼成功融入狼群,这种成功概率几乎等于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
”这一点感动了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却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说:“这是狼狗。
”曾经有一次警察都找上门了,可她却为了格林不被带走而拼命掩护。
小狼长大了,只能回到它出生的那片草原。
回到草原,它与藏獒化敌为友,成为了獒兄狼弟。
藏獒把格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和它玩耍,并把吃的东西都给格林。
藏獒一点都不排斥它,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没心思和藏獒玩耍。
平日抢食护食的狼在这时把仅有的存粮全给了她。
最后格林成功回归狼群。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什么动物,它们都有生命和思想,它们都懂得感恩,连凶残的狼也懂得感恩。
只要你对它好,它是知道的。
它肯定会用它的方式来报答你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她回到家发现门口有一条死鱼,她觉得很晦气,就把鱼扔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发现一条死鱼在门口,她又把鱼扔了。
她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于是躲在楼道里看是谁那么讨厌。
过了一会儿,一只小猫叼着一条鱼走向她的家门口,然后依依不舍的离
初中课文《狼》读后感
《狼》读后感狼的狡人的机无法抗衡的蒲松龄的狼里描绘了一幅人与狼的拼我们要学习屠户在后面掌握地形,机智出击。
他也证明了一个道理,“大丈夫能屈能伸。
”本文通过写一个屠户遇狼,经过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让我明白狼再狡猾也斗不过人,也告诫人们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后才能取得胜利。
《狼》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狼》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文中写一狼诱敌于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后,两狼如此“合作”,其心计与人无异,令人称奇。
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作奇事逸闻来写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
当然,人们可以从中受到某些启发:认为这个故事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的,或者认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诸如此类的理解均无不可,但也未必一定要这样理解
火印第一章狼群读后感
火印读后感(一):燃 ——读曹文轩长篇《火印》随感 山东世纪教育集团 九年级 林文清 天边的红霞包裹着孤鹰翔飞的翼,刺目的夕阳光给青草镀了层厚重金,羊群洁白的绒毛变幻着深深浅浅的红,茫茫一片,有如流淌在草野上的霞海。
夕阳垂下,山头仅剩了残缺的半个圆盘,在那放羊娃高声的吆喝,和羊儿的绵软叫声中,回响着那渐渐远去,而越发分明的马蹄铮铮。
自翻开《火印》第一页,我为其堪称壮烈的景物所震撼,薄暮朦胧中,炽热的光线仿佛化作了箭矢,对着广袤的草野“万箭齐发”。
从此我走上了那座山头,亲眼目睹了那场恶战,听到了那“咴咴”的嘶鸣。
那晚,牧羊娃抽断了羊鞭,满身伤痕,趴在父亲的肩头回望那匹雪白的马,他幼小稚嫩的眼神里满是骄傲,而他即将成长,在杀伐与刀光中成长,浸浴血且饱览泪光。
那一天云翳阴沉了,炮声响起了,静谧安详的桃源被轰出了一个豁口,拦不住的日军洪流汩汩涌入,淹过了村庄。
在字里行间,通过真诚、真切的文字,我仿佛听到雪儿离开后,坡娃的哀哭。
丰富的心理描写,也让一个爱马如命、霸道专横的日本军官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他的征服欲,他军官的威严,燃烧,升腾,飘摇在他战胜、战败、死亡的路上。
而在日军粗暴血腥的行为里,在他们肮脏的精神堆里,却有稻叶的天真无暇,这是令我欣赏《火印》的一点。
中国人民眼中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日本鬼子中,也有人性的美好,有稻叶对马儿的无微不至,有河野不让稻叶上前线的对于纯真的保留,正是这些,让小说的情感趋于完整,使“人”的样子展现得更为完美。
我忘不了那个瘦腿伤的小哥。
我爱他的斗志,我爱他的热情,他流血的伤口也喷薄着上战场的豪情。
也许,他决斗的信念来自于他看到那个拄着拐杖、独腿的娃,和他牵着的那匹良驹,他有军人的诚信,军人的执着,说活着回来,就活着回来,说胜利,就没有失败。
“火印”,是烙刻在雪儿身上的耻辱,是耀目的对坡娃精神的折磨,却也是磨砺中成长的见证,是复仇后永存的战利品。
在坡娃与雪儿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无限的光辉,从苏醒到饱受折磨,到顽强拼搏,至今的伟大复兴。
雪儿的抬首,是民族的觉醒;冲破云霄的嘶鸣,是人们不屈的呐喊;坡娃的十七岁,是新中国的成立。
在《火印》中,我读到了抗战民族的英勇无畏,看见了觉醒人民的壮志豪情,那泼洒的鲜血灌满了满地的炮坑,残损的骨架支起了倒塌的房屋,那是无数人类用骨血铺出的平坦大道,四处弥漫的、照耀的,是崇高的灵魂,是人性的光芒。
“多一个人读奥威尔,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证”,多一个人读曹文轩,就多了一份生命的敬仰
夕阳落下,那远方升起的燃着白焰的火球,投射下皎洁的光,覆盖在暗色的草原上,羊群离去,牧羊娃的歌声戛然而止,他立在山头,眺望着,聆听着,那远处至高山峰上燃烧的黑影,仰首抬蹄,以悬崖勒马的绝美姿态,发出了“咴咴”的嘶鸣。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六十字
可现在再看这篇课文对文中狼狡猾的描写: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我被狼的聪明和团队合作精神深深震撼.在动物界狼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为了生存他们的大脑被很好的开发,不但非常有创造性而且有着异乎寻常的生存智慧:在河边,一只狼要带好几只小狼过河.以我们粗浅的经验,它一定会一只一只地叼过去.但事实并非如此.老狼因怕子女受伤害,它会咬死一只动物,把动物的胃吹足气,然后再用牙咬住蒂处,做成一只鼓鼓囊囊的皮筏,借着这生命的皮筏,全家渡河.狼者,群动之族.攻击目标既定,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佯攻者避实就虚,助攻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壮其威…… 这讲的是狼的高效的团队协作.这种协作使得他们在捕杀猎物时总能无往不胜.狼群总是协同作战,正是因为如此,虽单打独斗狼不敌虎、狮、豹,但狼群可以杀死它们,在蒙古草原上所有的猛兽都被狼驱逐出草原,任何动物遇到狼群都相当害怕,为什么?因为狼靠的是协同作战,所以其他动物都不敢惹狼
《狼洞之夜》读后感400字
读《狼图腾》有感这个假期,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
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 《狼图腾》读后感暑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
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
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
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
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
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
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
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
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
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
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