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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卫宗教读后感

时间:2019-04-22 09:11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书摘抄●丰富的层次会让你觉得生活美好、万象更新。

●太多的人,习惯珍藏苦难,甚至以此自傲和自虐。

这种对苦难的持久迷恋和品尝,会毒化你的感官,会损伤你对美好生活的精细体察。

●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当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候需要提醒。

人可以自然而然地学会感官的享乐,却无法天生地掌握幸福的韵律。

幸福是一种心灵的震颤,它像会倾听音乐的耳朵一样,需要不断地训练。

●幸福常常是朦胧地、很有节制地向我们喷洒甘霖。

你不要总希冀轰轰烈烈的幸福,它多半只是悄悄地扑面而来。

你也不要企图把水龙头拧得更大,使幸福很快地消失。

而虚静静地以平和之心,体验幸福的真谛。

●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暗淡中降临,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蛋糕,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女友一个温馨的字条……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啊

●丰收的季节,先不要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这件事。

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雪雨,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

●好的家庭需要有丝网般的过滤功能。

快乐的幸福的消息,如高屋建瓴,肥水快流,多拉快跑,让佳音火速进入所有成员的耳鼓。

好的家庭是会变形的镜片,能发生奇妙的折射。

凸透使视物变大,凹透使视物变小。

如果是愉快的源泉,

如何看待辛普森夫人。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世界上著名的书籍有哪些

《三国演义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小说,也是四著之一,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

这本书里有刘备、关羽和张飞的桃园三结义;有魏、蜀、吴的政治斗争;有“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有“借东风”、“空城计”等精彩生动的故事,总是回印在我的脑海里。

这部书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喜欢的就是其中的两位英雄——刘备和诸葛亮。

先说说刘备吧,他受将臣、百姓的爱戴。

刘备的能力总是体现在用人上,拜访水镜先生司马微,进而幸得忠实的徐庶,最后受此二人指点风雪之中三顾茅庐,成功请到天下奇才诸葛亮。

而后又收服数位博学多才的谋士助他抗东吴,战曹操。

他爱民如子,宁失性命也决不丢弃汉室百姓;爱将胜子,看着赵子龙大将抱着阿斗杀出曹军的重围,心疼得将亲生骨肉弃之于地。

一个做草鞋的能从一无所有到三分天下得其一,正是因为这些高尚而善良的品质赢得了百姓们的爱戴和 将臣的忠心。

诸葛亮他不仅善于用计,而且用兵如神。

他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七星灯,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书中描绘的诸葛亮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大家一个很深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红楼梦读后感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

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

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

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

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

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

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

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

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

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

”“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

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

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

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

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

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

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

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

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

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

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

每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更是以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来探求她们自身的人生、思想和情感。

简·爱,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

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

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

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

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

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

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

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

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

”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

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

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

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我会劈柴吗

会打猎做饭吗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

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爱的感悟——读《爱的教育》有感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

而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爱的境界。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爱的教育》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可见,爱,是无处不在的。

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

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

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

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是爱,使我们能快乐健康地成长,是爱,给予了我们内心的温暖。

人与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爱是宽恕的,爱又是包容的 。

爱是教育的源泉,爱与教育是息息相关的。

多感受一份爱,就多一份温暖;多奉献一份爱,就多一份快乐。

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沐浴在爱的海洋里。

《圣经》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

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

《圣经》已被译成2018种语言,《圣经》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多。

虽然《圣经》是2000多年前写成的,但是它仍然影响着今天的人们。

我一直对《圣经》充满好奇,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而且这方面东西一直是我以前不曾涉及的。

我发现了房龙写的《圣经故事》,这本书通俗易懂,启发颇多。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知道宗教是以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神灵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世界观。

读完《圣经故事》给我的又一感受就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

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违背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

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在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

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

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所以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相信上帝。

读完《圣经故事》我看到我们教师和学生都缺少的东西——爱。

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的眼里他又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此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一个充满善良,正直,纯朴,勇敢,智慧的拿撒勒的伟大木匠.现在的教育是缺少爱的教育。

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学生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

他们不爱父母,老师,更爱变形金刚和明星偶像,他(她)们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

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他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时,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年组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法呢。

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怨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母亲,爱家庭,爱朋友.村子里的活动,他没有不参加的.他自己不是隐士,也不赞成别人靠逃避生活拯救自己的灵魂.可是这个世界却似乎到处都是荒凉,暴力和混乱.耶稣以他那纯朴而伟大的胸怀贡献出一剂医治这些创伤的良药.他把这剂良药称作爱.有这个字眼就是他所教导的核心内容.这就是我在这本书里涉取的最大的精华。

读完《圣经故事》,参照国际形式,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美国这样支持以色列国。

大家知道美国经常因偏袒以色列而备受批评。

在国际政治专家眼里,以色列是美国的代理人,是美国的工具,是美国中东战略的一枚棋子,美国单单是为了战略利益和石油而支持以色列

这样理解,自然不错。

然而,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除了政治因素外,还有着深刻的宗教、文化、制度背景吧。

美国是个信奉宗教的国度,不理解宗教的作用就无法理解美国。

《圣经故事》里经常提到,上帝与以色列人站在一起,那么美国自然也要站在上帝的一方。

宗教、制度、心理上的原因结合起来,导致了美国政治家、老百姓对以色列的支持,这自然是一股巨大的力量。

在美国的500万犹太人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美国曾有一句流传已久的话说:“美国人的智慧掌握在华人脑袋里,美国人的钱袋掌握在犹太人腰包里。

”前者未必正确,但后者绝对没错。

读完《圣经故事》才发现犹太人真聪明。

他们不仅发明了控制人精神的上帝,而且当今的犹太人还非常会赚钱,如果说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是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中国人都很自豪。

那么,无论从整个历史还是现在的世界形式来看,不得不承认犹太民族的确也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造就了历史上如:亚伯拉罕,摩西.大卫,所罗门和耶稣这样一些伟大的先知和君主;马克思可以说是对现代中国影响最大的犹太人;其次是作为科学楷模与象征的爱因斯坦;又在经历了百般困苦和不公的待遇之后成为当今控制世界经济的强族。

《圣经》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部最璀璨的杰作之一。

好了我就看了怎么多。

ok

如果太多了可以自己选择删减哦

祝你天天开心

圣经故事读后感

[圣经故事读后感]圣经故事读后感这些天一直在读美国作家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的<圣经的故事>一书.本来我是无意去了解这些宗教方面的书籍.可一次偶然的机会有朋友谈到了那部<耶稣受难记>的电影,说那电影观后感触非常深.我也想试着去体会一下电影带来的冲击力,而不巧电影在网络上暂时找不到,我没能看成.书店是时常会去逛的,前几日去书店时看到这本<圣经的故事>,为了了未看成电影的遗憾,便买了回家.对于正统的宗教说教书籍,我是没多大兴趣的.尽管在自己思维混沌迷茫的时候,有个基-督教网友也曾经让我去领悟神的指示,接受洗礼.可是自己终归放不下约束自我的那份自以为是的自尊,刚愎自用的认为自己的灵魂,决不会受任何宗教的束缚而有所扭曲和压抑.现在想想,这的确有近偏执.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在精神世界是需要找个终极的依靠或者信仰,来缓解现实所给予的烦恼,来逃避人生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厄运和痛苦. 无论怎样,我们追逐心灵的崇高是没有错的.而我的确是个固执的人,到目前为止,由于种种其他学科和性格的原因,对于宗教还都是一直抱着观望的态度.言归正传,自打买了这本<圣经的故事>后,首先我读了作者的自序.房龙在自序里有段话很让我感动,由此更加深了对此书的好感,和迫切希望了解的愿望.房龙在他的自序里这样说到:\\\\我不是在向你们说教,我不是在攻击某个观点和行为,也不是在为谁辩护.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应该知道的(完全是我个人的观点---而且上帝禁止我强求别人同意),你们的生活中应该有更多的理解,宽容和爱,因为那是善良的,美好的,神圣的.\\\\说的真好.我想,也许这本书真的可以带给我某些新的启示.书的第一章与第十九章基本讲述了犹太民族的形成和历史变迁.而且作者掺入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分析和评论了这曾经生存在地球上古老的民族的漫长历程与错综复杂的先知,君主们的功过得失.围绕着上帝耶和华的一系列指示与犹太民族在那些岁月的长河里命运多劫,民族的团结裂化,裂化团结....一次次的迁移,变迁.而最后犹太民族始终都没有实现民族大团结和建立一个完整的犹太帝国这一犹太先祖们的伟大构想.由于这些篇幅涉及的人物,历史,背景,纷争极为繁杂.我只是粗略的浏览了一遍.而现在促使我急切的想要写下这些文字的是因为最后的那十章内容.---那些记述耶稣生平和思想的故事.说句实话,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的眼里他又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此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一个充满善良,正直,纯朴,勇敢,智慧的拿撒勒的伟大木匠.也许,在现实生活里是不可能找到具有如此多美德的人.的确,这几乎就是一个完人,一个理想当中最完美的人.如果还可以算\\\\人\\\\的话.但是正因为这些的确是\\\\人\\\\身上所存在的高贵品德,只不过是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具备了而已.因为这些品质,所以我仰望他,仰望这些人性中熠熠生辉,完美无缺的崇高.书中有这样几段记述耶稣的段落,我相信读了以下这些文字的人也会和我有同感,感动于这份来自这位木匠身上人类最无私,最博大的爱: ....\\\\犹太学者都用希伯来语丰富的冗词赘语把他们要表达的意思掩藏起来,以此显示他们的博学多才.而这个拿撒勒人说的和做的永远都是一个体面和自尊的学者从未说过和做过的事情.他又是那么和颜悦色,想找他岔的人即使派遣了警-察也没有任何理由干预他的事.....到现在他们开始明白摧毁耶稣并不像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他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时,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怨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母亲,爱家庭,爱朋友.村子里的活动,他没有不参加的.他自己不是隐士,也不赞成别人靠逃避生活拯救自己的灵魂.可是这个世界却似乎到处都是荒凉,暴-力和混乱.耶稣以他那纯朴而伟大的胸怀贡献出一剂医治这些创伤的良药.他把这剂良药称作-爱.有这个字眼就是他所教导的核心内容.....做出最后决定的时刻到了.逃跑还来得及,但是逃跑意味着默许自己的罪,意味着自己的思想的失败.耶稣独自一个人呆在寂静无声的树林中,进行他最后的战斗.他风华正茂,生活充满希望.一旦他的敌人抓住他,死亡将会以最可怕的方式降临.他做出了选择.他留了下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轻声嘟囔了几句没有什么人能听懂的话.一个好心的罗马士兵用一块海绵蘸点醋,再用长矛尖挑到耶稣的面前,想麻醉一下他那被钉子撕裂的手和脚,减轻他的痛苦.但耶稣拒绝了.耶稣使出最后一点力气,强打精神做了一段祈祷.他请求宽恕他的敌人 ,不要为他们加害于他而惩罚他们.然后他低声说:\\\\结束了.\\\\耶稣就这么死了.如果读了这些文字还不可以感受到\\\\伟大\\\\的真正定义,那你的心灵要么已经麻木了,要么根本就是铁石心肠.宗教有它过于追求理想化而避世的一面和迷信盲从的一面.但是,我们暂且不去看它这些劣性,再撇开宗教的神化.让我们去看看这个拿撒勒木匠身上伟大的人格魅力.想想,这样的伟人难道不应该让我们这些向往崇高的人在思想上神往与仰望吗?根据无数耶稣存在论学说的学者证明,耶稣不是神,公元前4年,在加利利河谷的小山坡上有一个叫拿撒勒的小村庄里诞生了这位犹太民族最伟大的先知,也是人类社会最伟大之一的先知,而且还是一个具备完美人格的伟人.无论耶稣存在与否,我宁愿相信这个木匠的儿子是真实的.而且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人类能够穿越战争与贪婪的桎梏,他甘愿背负起十字架的痛苦,而且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还不忘记为他的敌人祈祷,请求宽恕他的敌人,不要因为对他的加害而惩罚他的敌人.耶稣至始至终爱着他的人民,在临死时心里都不曾有过一丝怨恨.他是带着无限的宽容和怜悯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用他一生始终如一的言行请求用融合万物的终极之爱去治愈这个世界的痼疾.这就是神爱,这就是人类内心深处渴望的理想之爱,这也是一个凡人可以称为上帝的原因.历史在不断的变迁,人类在不停的向着更文明进步.在人类走向理想文明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学说,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科学上的胜利.可是,无论精神上的文明进步到怎样,无论人类对自然和科学认识到多少,耶稣宣扬的理解,宽容和爱,都将是人类进入文明世界里最宝贵和最值得永远保留和延续的崇高美德.犹太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造就了历史上如:亚伯拉罕,摩西.大卫,所罗门和耶稣这样一些伟大的先知和君主.<圣经>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部最璀璨的杰作之一.而我现在只是拾得房龙关于<圣经>而撰写的<圣经的故事>这一以旁观者的姿态理解<圣经>的一点微感.我急于写下这匆忙感悟的读后感,只是为了以后能够更清楚的理解这方面的知识,为自己做一个第一认知后的佐证,便于续读<圣经的故事>或者读<圣经>的一个参考,圣经故事读后感,读后感《圣经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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