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怎样写
几天前,我翻开一本《儿童文学》,读到了一篇彭学军老师的小说《我想养一只狗》。
男孩张牧辰是个成绩中等、习惯也不够好的小学生,他有一个微不足道的梦想——养一只狗。
爸爸妈妈告诉他,只有做到改正所有缺点,期末考试进班级前十名,同时想好家里没人时小狗的安置问题才能养狗。
对张牧辰来说,这是苛刻至极的条件。
但经过不懈努力,他不仅改正了缺点,期末成绩也冲进了前十,他还挨家挨户跑,只为了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
最后,父母在17栋楼的底楼加一个小院子,白天就能把狗寄放在那里。
没想到的是,妈妈竟然对狗毛过敏
张牧辰有点伤心和消沉。
但妈妈为了不辜负儿子,独自去狗市,带回了一只小狗。
当然,小狗的到来还是使妈妈病了,不过很快就康复了,而张牧辰最终也选择把琪琪——他的小狗寄养在同学白玫家中,并且每天都去看望它。
于是,白玫也从她的猫咪——黑玫的死带来的悲伤中解脱出来。
就这样,白玫不再消极难过,小牧辰也得到了一条狗…… 或许,世界上真的没有做不到的事,就像张牧辰为了梦想,不也完成了那苛刻的要求吗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不管有多小,都需要努力,否则,梦想永远只能是梦和想,永远无法成为现实。
所以,不要先幻想梦想实现后该是怎样的情形,而应从现在起就去奋斗、努力。
只有这样,你才能看见梦想就在前方;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某一天发现,那起初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已经成为现实。
去努力吧,去奋斗吧。
终有一天,你会发现,昔日那梦寐以求的梦想正在向你微笑,向你招手,向你点头致意。
《小狗》的读后感50字 老师叫我们写十篇读后感,我不会写
有人说巴金文化大革命”后中国文坛觉醒最早的又是最善于总结和反深刻的人。
他晚年的《随想录》很多居于这一类。
经历了“文革”的劫难,他的思想感情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提到“造反派”,他从生理上感到厌恶,一听到样板戏,他就会全身颤抖;同时他又非常严地解剖自己。
《小狗包弟》表达了一位经历劫难的老人对自己的解剖。
他的心地敞亮,毫无遮拦;又不仅仅是反省,还有严厉地抨击,说他抨击、揭露,却没有任何评述,只有两对活生生的动物形象,但又令人看了似声声钢鞭落在身上,震撼人心。
《小狗包弟》讲两只小狗的命运,都是“文革”中的真实故事。
在一个城里,一位艺术家养着一只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得很好。
“文革”时,城里发生前所未有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跑到别处躲起来;后来又被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反革命。
批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脚交加,头破血流,把一条腿打断。
批斗结束,他走不动,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口里不断发出微弱的呻吟。
认识他的人见到他这种状况都掉开头去。
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奔出来,非常欢快地朝他跑去,亲热地叫着,到处闻闻舔舔,用脚爪在他身上抚摸。
专政队赶它、吓它,用脚踢,都没有用。
它一定要留在朋友身边。
后来专政队用大木棒打断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惨叫,痛苦地拖着一条残腿走开;地上留下血迹……艺术家被关了几年后,放出来,他第一件事就是买一点肉,去看望他的小狗。
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回来后,什么也不吃,哀叫三天后死了。
这里涉及两种动物两种生命──人和狗。
两种动物有区别,人都说人是高等动物,狗当然不如人。
生物学上是这么说的;但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在某种精神世界里和个别问题上,却还有别样。
人看到认识的人落难,避免连累,绕开走,在那时是常事,不曾有什么责难。
但狗不一样,它不谙世事、不懂“人情世故”,更不懂“阶级斗争”;它没有乌纱帽,没有组织关系;它只有一颗纯洁赤诚的爱心;于是“不知好歹”地、“奋不顾身”地直奔朋友身边…… 这是巴老写的别人的故事。
巴老家里也养着一只狗;这只狗最初是位外国人所养,叫“包弟”,辗转来到巴老处后叫“包弟”。
它和巴老一家处得很好。
它很聪明,陌生人来,他就会叫几声,唤住它以后,随即安静。
门外行人走过它也会叫几声。
客人来时,它会跑到客厅里向客人站立作揖,讨些吃的,很惹人爱。
也许正是它这些特点,招来了悲惨的厄运。
1年月,红卫兵上街四处扫四旧。
晚上,附近的小孩常来打门,叫嚷要杀小狗。
听见包弟叫,巴老就胆战心惊,生怕会把扫四旧的红卫兵引来。
家人劝他把包弟送走,免得惹麻烦。
他请大妹妹收留,可那时谁愿意接受。
后来说送医院,由科研人员作研究实验,他又不愿意。
以前他出门回来,包弟就向他作揖,讨吃的;现在见它,他就暗暗流泪。
形势越来越紧。
隔壁住着一位工商业者,红卫兵到他家扫四旧。
隔壁的动静,他都听得清楚,透过篱笆也看得见。
他毕生第一次看人抄家;拿东西出出进进,大声叱骂,坛坛罐罐摔得叮咣响,实在可怕。
十多天,他睡不着觉。
一天和夫人商量如何处理包弟,决定还是送医院。
包弟送走了,他外出回家,再也听不到包弟的叫声,也看不到它来作揖,好像清静,少了一层担忧。
可是到晚上,他睡不着觉了,心情不但没有轻松,反而背上沉重的包袱。
他面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给他作揖的包弟,而是躺在桌上剖开肚皮的包弟,连他自己也受了解剖似的。
不能保护一只小狗,他感到羞耻。
为了保全自己,把包弟送上解剖桌,他瞧不起自己。
他就这样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生活。
一方面责备自己,一方面想保存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堕入地狱。
觉得自己变成了包弟,躺在解剖桌上,却幸还没有死。
读了这段文字,我陷入了深深的冥想。
那时,每个人都在设法找到一个“安全岛”。
没有了生命,没有了健康,没有了自由,还谈什么,为了自己的安全,顾不上别人;有的甚至为了表明自己的“革命性”,不惜牺牲自己的同志。
何况是只小狗,即便是胞弟又如何
那时养狗肯定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追查起包弟的来历,涉及外国人,说不定又有“里通外国”之嫌,更说不清……但巴老却由这个事件感到严厉自责。
说明他对自己要求极严,他追求心灵的圣洁,最高尚的境界。
当然,这也同时影射和批判世俗那种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牺牲他人的卑劣行径。
他在“文革”后,即刻看透了并抓住这种社会普遍性的、即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心理,并严厉鞭挞,虽然他在文章里并没有明显指责别人,但明白人都看得清楚,他批判的不仅仅是他自己。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查看精彩图册中文学名:家犬拉丁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别称:犬、狗界:动物界门:脊索动物门亚门:脊椎动物亚门纲:哺乳纲亚纲:兽亚纲目:食肉目科:犬科亚科:犬亚科属:犬属种:狼亚种:家犬分布区域:世界各地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
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
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
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
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
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
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
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
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
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
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
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
补安五脏。
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
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
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
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
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
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
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
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
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
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
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
也可治狂犬咬伤。
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
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
肝 【功效主治】主肝。
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
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
已泄的不要用。
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
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
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
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
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
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
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
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
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
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
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
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
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
磨汁,治犬痫。
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
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
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
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
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
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
“犬”指“犬类”。
“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
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
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
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
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
~彘(狗和猪)。
~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
~盗(小偷)。
~腿子。
~仗人势。
~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
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
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
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
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
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
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
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
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
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
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
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
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
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
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
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
”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
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
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
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
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
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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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怪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老师要我们写一篇读后感 什么书的话是随便选的 选材能不能是一篇一篇小故事的那种书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魅力,言简意赅,平易近人。
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也具有重大影响。
作家,诗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得到过启发和乐趣。
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龟兔赛跑,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
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伊索寓言是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历传不衰。
的确,正是这样,我才在众多名著中选择了这一本。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是的,这也正是寓言的特点,寓言――这种文学体裁也随着伊索的笔触达到了顶峰。
大多故事中体现了生活经验和非凡智慧。
有的故事教导人们考虑问题要全面――;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等等。
在所有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要数了。
故事讲的是一只美丽的鸫鸟每年秋天都要去吃那桃金娘树上的果实。
有一年,桃金娘树上的果实还没有成熟,东鸟便每天跑到桃金娘树上唱歌:“美好的生活呀就要来临了,我的心里是多么欢唱,望着那儿的花儿在开放,我对它是多么向往。
”就这样鸫鸟每天都去,每天都唱。
一个猎人发现了,便守候在那。
等果实结出,鸫鸟每天都来吃一整天。
终于被猎人用粘棍粘住了。
它又唱:“桃金娘的果实是如此甜美啊,把我害苦的却是你,因为我太贪恋你那无比的香甜,因而送掉了我自己的性命……”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不要过于贪恋某种事物,这样会葬送掉性命的。
要目光远大,不能象鸫鸟一样目光短浅,桃金娘的果实固然好吃,可吃到连危险接近也不知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离你不远了。
这就跟我们一样,一个学生如果过于贪恋游戏,每天背着老师家长去网吧,一玩就是一整天,这样下去一定会损失惨重:一会浪费金钱,家长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都被你用在打游戏上――值吗
二会用眼过渡,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太重要了
如果你不保护好眼睛,以后戴着个1000多度的眼睛――累吗
三也是最重要的,沉迷于游戏中,你会不知不觉葬送掉吸收知识的大好时光――好吗
玩游戏要适可而止,它是放松,是消遣,但如果你把它当成一项工作,一项任务或是一个专业来进行的话,我相信那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学生,学习最重要,如果你能抛开一切心思杂念――专心学习,那么考出好成绩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最后我要说几句:我这一大堆感想并非本人能说会道,的的确确是本人理解能力强
所有的道理都藏在文章中,不过这也仅仅是一则寓言所给与我的――更多的我也不多说了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引起的。
是的,大可看得。
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
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
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
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
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
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
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超出世。
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间,他又是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
据柏拉图(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
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
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
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
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
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
”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
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
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
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
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
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
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
”小蛙答说:“请你不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
”这母蛙真是笨坯
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
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德。
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
这样,彼此各得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
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
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
伊索错了
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
”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
”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
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
”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
在《爱弥儿》(emile)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
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
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缘故是,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寓言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来,甚至能取出比袋子大的多的东西。
寓言是一座独特的桥梁,通过它,可以从复杂走向简单,又可以从单纯走向丰富,在这座桥梁上来回走几遍,我们既看见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现象,又发现了生活的内在意义。
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大概大家都听说过《狐狸和山羊的故事》吧
它讲述的是掉在井里的狐狸哄骗山羊下井,然后踩着山羊背跳出了井底,却又扔下山羊自顾自走了的故事。
它告诉人们:做好事也要看对象,以免上当受骗。
也许大家看了都会说:现在哪去找这么傻的“山羊”呀
但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还确实碰见了一回这么傻的“山羊”。
那次我去旅游,
沈石溪的小说,我的动物朋友,读后感怎么写
1.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又知识渊博。
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
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
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
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
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