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读后感,200到400字就行了,不用太多。
多谢
读后感 我这个人不喜欢看书,特别是那种很厚的书,看几页就不想看了。
可是,现在在大学就靠自己给自己充电,所以,只能强逼着自己看。
最近老师要求我们看一些古代蒙学的教材,我看了,我觉得看过之后我整个人都变得有知识的气质了。
真是应了那句话“”,这些书不仅对古代的学者影响深远,而且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有很高的价值。
、本是中的二篇,今单独抽出印行,说明它们有独特的价值。
《大学》中提出的“,在明明德”的命题就深受的作者的称赞;“格物”、“致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方法,强调的重要性;其中“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的论述,反映了作者先进的经济思想,这些都值得我们很好地体会。
所以命名为《大学》者,正如所说,“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
下面就介绍我读《大学》的感想《大学》原是中的一篇文章,作于春秋末年,写定于秦统一全国以后不久。
它是我国儒家经典的组成部分,指有关政治、哲理的高深而广博的学问。
《大学》依据孔子、孟子“仁政”的思想,阐明了新生的地主阶级“治国平天下”的理论。
文中提出三条基本原则(三纲)和八个方法步骤(八目)。
“三纲”是“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
《大学》认为,人生来就是具有高尚的“明德”,入世以后,“明德”被掩,需要经过“大学之道”的教育,重新发扬明德,各心民心,达到道德完美尽善的境界。
具体说来,就是要做到“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八目中,“修身”是根本,也是关键。
前四目是“修身”的方法;后四目是“修身”的目的。
书中我最认同的一句话是“经文”章里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大意是:通过探索了解道理,丰富知识,处事的意念诚实,对待事物的态度就客观了,人的心志就端正了,品行也就好了,家族也就可以整肃好,就能治理好国家,天下平了。
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该多好,天下能太平,是世界人民共同的心愿。
书中我们都应该做到的是:“孝子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衰,祭则致其严”。
大意是:孝敬侍奉父母时,应当尊敬他们,使父母高兴,父母生病时,应当表现出焦虑,他们死后,应当十分悲痛,祭拜父母时要严肃,这样才算孝敬。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两句话,那么人人都有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端正的态度,那家族就会兴旺起来,国家就会强大起来,那国家之间将很友好,天下就太平了,这是多么美好,希望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这是古典诗文《大学》第一章里的句子。
意思是《大学》的原理,在于使人们的美德得以显明,在于使天下的人革旧更新,在于使人们达到最好的理想境界。
读书自然不是为了统治国家或者从政,说亲民可能扯得过远,古代的大学指君子之学,为人君,至于人,恐怕现在人或者学生早已忘了何为仁,当然我也承认,我从没有认真考虑过仁是什么含义;我读了《大学》这本书之后,并没有从其中悟得太多哲理,只是学会了一种处世心态。
亲民、至善——大学之道,强调的不仅是人们的道德实践,它还要求把个人的道德修养应用于社会政治实践,是一个推已及人的过程。
亲民,说到底,就是将自己的道德修养普遍地施及于天下百姓,并使天下百姓都能提认到自己心灵中所具有的诚明性德。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社会,这样就能做到大学之道所谓的“止于至善”了。
《大学》总结了人一生实现远大理想抱负的模式,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意思是所强调说的:如要提高自身的品德修养,关键在于须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思想)。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意思是所讲的要治好家族,关键就在于必先修养自身之品德。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意思是所说的要治理好国家,关键须先治理好家族。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意思是所说的是要使天下太平,根本在于先要治理好国家。
因此,把“修身”放在第一位,作为人生的第一大学问。
“修身” 就是我们所讲的“做人”。
一个人只有先学会了做人,然后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进而才有能力去治理一个国家,达到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会做人,连自己的事、自己家庭的事都管不好,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去做官、去治理国家,否则,将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损害。
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怎样做人,不管他学富五车,有亿万财富,他的人生最终都是失败的人生。
正如古人所说的:“官品即人品,做官先做人”。
反过来讲,那些懂得做人,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的人,则永远被怀念、被学习。
所以,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
《大学》教导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人要以身作则,待人处事要心平气和。
《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在于使人达到最完整的境界。
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要以修养品性为根本,若这个根本被扰乱了,家庭、家族、国家、天下要治理好是不可能的。
而且做事要分轻重缓急,否则本末倒置就糟糕了……大学短短的两千来字,就深刻阐明了人生和社会的大学问,以及做学问的最高境界。
学问不在于某一具体的技术,不拘泥于世俗的琐事。
学问在于明辨世间的大是大非,在于促进社会进步,为天下人树立榜样。
“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后记读后感300字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导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大语文》读后感200字
古时候地面上就只有一族人,他们周围三面都是走不完的浓密的树林,第四面便是草原。
这是一些快乐的、强壮的、勇敢的人。
可是有一回困难的时期到了: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了一些别的种族,把他们赶到林子的深处去了。
那儿很阴暗而且多泥沼,因为林子太古老了,树枝密密层层地缠结在一块儿,遮盖了天空,太阳光也不容易穿过浓密的树叶,射到沼地上。
然而要是太阳光落在泥沼的水面上,就会有一股恶臭升起来,人们就会因此接连地死去。
这个时候妻子、小孩子们伤心痛哭,父亲们静默沉思,他们让悲哀压倒了。
他们明白,他们要想活命就得走出这个林子,这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往后退,可是那边有又强又狠的敌人;另一条路是朝前走,可是那儿又有巨人一样的大树挡着路…… 丹柯是那些人中间一个年轻的美男子。
美的人总是勇敢的。
他对他的朋友们这样说:“你们不能够用思想移开路上的石头。
什么事都不做的人不会得到什么结果的。
为什么我们要把我们的气力浪费在思想上、悲伤上呢
起来,我们到林子里去,我们要穿过林子,林子是有尽头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
我们走
喂
嘿
……”他们望着他,看出来他是他们中间最好的一个,因为在他的眼睛里闪亮着很多的力量同烈火。
西游记第41和46回读后感200字
1.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
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
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
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
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
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2.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
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
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
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
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
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
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
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
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
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
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
举棒打死了白骨精。
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
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
3.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
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
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
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
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
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
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
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
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
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
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
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
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
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
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4.“圣僧努力取经编,西宇周流十四年。
苦历程途遭患难,多经山水受迍邅。
功完八九还加九,行满三千及大千。
大觉妙文回上国,至今东土永留传。
”这是我国四大名著《西游记》的真实写照。
以前是看电视了解唐僧取经。
这次通过看书却品出了新的味道。
众所周知,唐僧取经的成功离不开三个得力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
唐僧的大徒弟要练过硬的本领,漂洋过海,寻访名师。
经过一番苦练终于练就了七十二般变化,一双识别妖魔鬼怪的火眼金睛。
才可护送唐僧西天取经。
八戒最大的特点就是可爱。
只要有他就会有笑声,有人误会他懒惰。
其实收拾包袱、喂马的工作他都一丝不苟,挑不出什么错来。
但是他很小气,总是暗地比较,自己比别人多干了多少。
的确,八戒在队伍里面确实是个人素质最差的一个。
但是我想并不是由最好的人员组合起来的队伍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队伍的整体功效。
一个强大的完整的队伍,成员必须要有不同的特点和分工。
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通风报信的往往是八戒。
而打不过就跑这个特点也只有八戒有。
我记得以前有个将军,他就是要用怕死的兵放哨。
别人不解。
他说假如用勇猛的士兵放哨站岗,遇到敌人一定会战死,而胆怯的士兵则会跑回营中报信。
这就是说明人员搭配问题的很好的一个例子。
在看《西游记》的过程中我觉得唐僧确实是一位优秀的领导人。
他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
唐僧之所以能取回真经,不仅仅是有三个勇敢的徒弟,更重要的是他本人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
无论是妖魔鬼怪想要吃掉他,还是各种美女诱惑他。
他都毫不动摇,抱定一个信念:不悲观、不气馁,最终取得了胜利。
最终唐僧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其利断金。
取经途中孙悟空等人遇到困难时,虽有矛盾,但最后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为了师傅,上天入地,遍寻各方神圣。
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团结,就没有最后四人终成正果。
《西游记》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它非常的好看,真不愧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5.《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
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
”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
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
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
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
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
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
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
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
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
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
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
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
“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
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
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
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
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
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
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
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6.《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
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
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生活中,像猪八戒特点的这种人好象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最少见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证据如下:(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提倡‘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
小孩喜欢这样的老师(当然外表除外),因为这种老师比较和蔼,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平时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
学生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老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欢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是再合适不过了。
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别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
他的真情能感动别人,所以更能取得别人的信赖。
俗话说,想要别人爱你,首先就要学会去爱别人。
猪八戒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人,所以他能获得他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老人和中年人。
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取得别人的青睐与喜欢的。
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
答案没有人会清楚。
我想会比较少见吧,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却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应该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猪八戒也许是个幽默,有责任心且值得信赖的人吧。
这是我对他的印象。
7.英雄——《西游记》读后感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而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它光怪陆离,色彩斑斓,它又振奋人心.读完《西游记》,最感动于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英雄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描绘了英姿飒爽,舍小我求大我的一群英雄.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的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惜与一切进行斗争.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看似很热闹,很精彩,我却隐隐感到一层悲剧成分:他即使在神通广大,在与命运的搏斗中总显得无助,单薄.人是无法与由这时代决定的宿命对抗的.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显出其英雄本色.如今,真正与命运进行生死搏杀的人很少,即使有,也不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很少有人会像贝多芬那样为了多留给后人一些精神粮食而去扼住命运的咽喉,更不会有人像哈姆雷特那样高呼一声: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天生我偏要把他整理好.正因为大多数人为了琐屑的目标而努力,所以当今真正的英雄几乎没有,没有人能登高一呼,或以身作法,告诉人类更高层次的价值究竟是什么.英雄的哈姆雷特向人们昭示了人的价值,英雄的浮士德则用他一生的追求告诉了人们生存的价值.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 他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真正意义上的英雄总是出现在人类发展的时代交接点,在千年更替的时刻,人类不该对英雄主义精神漠然视之.现今社会太需要这种千金难求的精神了.英雄——孙悟空——《西游记》已不仅仅是一部名著,更给我们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伊索寓言读后感10篇
山 震 有一回,一座大山发生了大震动,震动发出的声响就像大声的呻吟和喧闹. 许多人聚集在山下观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们焦急地聚集在那里,担心会看到什么不祥之兆时,只看见从山里跑出了一只老鼠.这是说庸人多自扰。
一只老鼠从山里跑出来和山的震动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只是事件在时间序列上的巧合,最早的巫术既是如此,如果某一条件总是伴随着某一结果,则认为这条件是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
大山发生大震动也可能是火山喷发或者山崩,这不是庸人自扰,而往往科学的进步都是‘庸人自扰’的结果。
朋友与熊 两个平常很要好的朋友一起上路. 途中,突然遇到一头大熊,其中的一个立刻闪电般地抢先爬上了树,躲起来,而另一个眼见逃生无望,便灵机一动立刻躺倒在地上,紧紧地屏住呼吸,假装已经死了. 据说,熊从来不吃死人. 熊来到他跟前,用鼻子在他脸上嗅了嗅,转身走了. 躲在树上的人下来以后,问熊在他耳边都说了些什么.那人委婉地回答道:“熊告诉我,今后千万注意,别和那些不能共同患难的朋友 块同行。
” 这个故事说明,不能共患难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朋友. 首先,熊会爬树,认为躲在树上会安全,那你就悲剧了。
而且不要认为你会比熊跑得快,别看熊笨重,论直线速度,熊绝对在你之上。
所以碰到熊要么绕圈跑,因为熊转身比较慢,要么装死。
徒劳的寒鸦 宙斯想要为鸟类立一个王,指定了一个日期,要求众鸟都按时参加,以便选他们之中最美的为王. 众鸟都跑到河里去梳洗打扮. 寒鸦知道自己没有一处漂亮,就来到河边,捡起众鸟脱落下的羽毛,小心翼翼地插在了自己身上,再用胶粘住. 指定的日期到了,所有的鸟都来到宙斯面前. 宙斯一眼就看到花花绿绿的寒鸦,在众鸟之中显得分外漂亮,准备立他为王. 众鸟非常气愤,都从寒鸦身上拔下那本属于自己的羽毛. 于是,寒鸦身上美丽的羽毛一下子全没了,又变回了一只丑陋的寒鸦了.这故事是说,凭借别人的东西可以得到美的假象,但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剥离时,就会露出原形. 寒鸦知道自己不漂亮,但是爱美之心,鸟皆有之。
寒鸦不但是个能废物利用的环保主义者,而且是个心灵手巧的裁缝。
宙斯是个只认衣服不认鸟的昏君,众鸟则是嫉妒者。
乌龟与鹰 乌龟看见鹰在空中飞翔,便请求鹰教他飞翔.鹰劝告他,说他不能飞翔. 可是乌龟再三恳求,鹰便抓住他,飞到高空,然后将他放开. 乌龟落在了岩石上,被摔得粉身碎骨.这个故事说明,那些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的人必定失败. 人类的飞行曾经也被认为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现在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
它是第一只飞行的乌龟,并且它是以自己的整个生命追求理想。
农夫与他的儿子们 有个农夫将要辞别人世时,想把自己耕作经验传给儿子,便叫他们来说:“孩子们,我将离开这个世界了,你们都去找我埋藏在葡萄园里的东西,把它们都找出来吧
”儿子们认为那里埋了金银财宝. 父亲去世之后,他们把那葡萄园的地整个全都翻了一遍,什么宝物也没找到,却使葡萄园的地好好地耕作了一番,所以这一年比以往结了更多更多的葡萄.这个故事说明,劳动是人类最好的宝物. 《多收了三五斗》、《春蚕》等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收成好了,但是谷贱伤农。
两个锅 河中漂着一个瓦锅和一个铜锅.瓦锅对铜锅讲:“请离我远一点,不要挨近我. 那怕是我自己不小心碰到你,我也会碰碎.” 这个故事是说,与强硬的人在一起是很不安全的. 小学时学过一篇关于《陶罐和铁罐》的文章,大意讲陶罐容易破碎,铁罐不怕,因此铁罐嘲笑他。
古代朝代灭亡了,他俩一起被埋在地下,几千年过去了,人们挖出了陶罐,陶罐说:我还有一个哥们在地下,人们就去挖,没挖到,因为铁罐早就被土壤氧化了。
真正强的东西能经历时间的考验,为什么水滴可以穿石。
丑陋的女仆与阿佛洛狄忒 从前有一家主人爱上了丑陋心险的女仆. 她用很多金钱把自己打扮得很美丽,去同女主人比美. 她还不断地祭奉阿佛洛狄忒,请求把自己变得漂亮些. 在睡梦中的阿佛洛狄忒对女仆说不能够为了她的祭品而给她美貌,并对以她为美的人感到十分气愤.这就是说明,凡是用卑鄙的手段致富的人,都不要得意忘形,别忘了自己究竟是什么身份,不要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 有句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难得丑陋的女仆也有人爱。
还有句话叫女为悦己者容。
阿佛洛狄忒毕竟是等级制度下的封建神。
初中生写的朝花夕拾读后感 200字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
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兔和猫读后感
兔和猫读后感(一)这是的小说集中的一篇。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
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
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
所以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
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
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兔和猫读后感(二)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
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
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兔和猫读后感(三)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
“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
”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
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
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