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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力无边读后感

时间:2015-05-20 00:44

读后感的写法及范文

不怀好意 风情万种 正襟危坐 弃暗投明 蟋蟀(李帅的绰号)歪歪扭扭地从座位上战了起来。

他红着脸,歪着肩膀,扭着身子,那眼神分明是在说:对不起亲爱的老师,我不会。

联系我的生活,我很有感触。

爸爸妈妈周六,周日也给我报了不少特长班:新概念英语,古筝,作文。

我和书中的杨自热一样可怜,根本没有自己的空间。

但是做父母也难,每一位家长都望女成凤,望子成龙。

所以我只好去上那些枯燥乏味的课。

但是我也希望有自己的天空。

读后感的格式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后感,主要内容多一点,感受深刻一点。

不要复制网上的。

传承文明,领略中华风采;践行美德,造就幸福家园 ——读《文明美德,伴我成长》有感 如同一只雄狮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如同一条蛟龙盘旋在世界的屋脊;如同一只雄鹰翱翔在长城的上空。

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中国

五千年的优良文明,传承于十三亿的炎黄子孙;五千年的传统美德,践行于四万万的中华同胞。

作为新一代的中华子民、龙的传人,让我们传承这五千年的优良文明,践行这五千年的传统美德吧

在这个飘飞着雪花的寒假里,我饱含深情地看完了《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一书,一股暖流在我的心中永远回荡,激起一朵朵浪花,使这个寒冷的假期变得那么温暖,那么感人。

饱览中华文明的历程,做大写的人 漫漫的历史,打造了漫漫的中华文明,这些光辉的文明,需要我们慢慢领悟,慢慢体会。

五千年的中华文明,饱经历史的洗礼,变得充满人性的光辉,充满道德的美丽。

我觉得正如庄子所说的,作为一个炎黄子孙,最重要的就是舍身取义,舍己为人,舍去自己的权益来换取他人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乃至全人类的利益。

在这本书中,飞行员李剑英最让我感动。

他在16秒的生死抉择中,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国家利益的保障,人民安全的保障。

他原本可以直接跳伞,但这样做飞机有可能坠毁在村庄田野,必将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做,他毅然决定把起落架缓缓收起,迫降

战机急速下降,着落在跑道的延长线上,并像箭一样地向前冲出,不巧撞上了3米高的护坡,飞机撞击后悲壮地爆炸解体,李剑英自己粉身碎骨,血肉之躯融入了火热的训练场。

他将生死置之度外,为了国家财产,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不由得让我想到了肖楚女的一句话:“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

” 我们要从这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历程中吸收优良文化传统,一史为鉴,做一个大写的人,让中国的明天更加灿烂

领悟中华文明的内涵,做行善的人 璀璨的中华文明在世界的东方永远的屹立着,等待着人们去领略其中的内涵,领略它的风采。

中华文明真正的内涵就是一个字“善”。

无论是孔子的“以德教人,以礼治国”,还是墨子的“非攻”与“兼爱”都深深地蕴含着“善”字。

由此可见,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与文明,都是“善”字的缩影。

在本书中,杨善洲的感人事迹让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禁不住泪花在眼眶里打转。

一个退休的地委书记,因为怜惜这曾经青翠的大山,他竟在退休后第三天卷起铺盖搬上山去种树,整整22年杨善洲在油毛毡棚中睡觉、吃饭,每天起早摸黑,不辞辛劳地在山上种树,他要把绿色还给大自然,还给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在1992年的时候,在山上造了砖瓦房,但杨善洲老人再三拒绝搬入砖瓦房,将砖瓦房让给了技术员和职工,自己依旧住在窝棚中。

2009年,他又将这片林场分文不收的交给了国家。

杨善洲爷爷能做到这一点已很了不起了,但在后来政府给他的两次奖励中,他一次没要,一次把16万的奖励捐献给公益事业,剩余4万给了老伴。

他忙碌了一生,从事于伟大的事业之中,无暇顾及与他相处一生的老伴,当他老了,空闲了,他就想到了老伴的不容易,所以将这仅余的4万元交给了老伴,自己分文没要。

这的确是个伟人。

他正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缩影,他正是广大炎黄子孙的榜样,他才真正地继承了中华民族那最光辉的文化——善

践行中华五千年传承的美德,做明礼的人 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身上都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液,每一个中华人民都传承着中华文明五千的传统美德,都有着中国人的最地道的标志

“礼”是中国五千年中人们必学的东西,正是这么一个字,构建了这个美丽、和谐乃至幸福的家园,使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拢了许多,是我们的生活充满快乐。

乔治•华盛顿,如同孙中山是中国国父一般,他是被人们所尊敬的美国国父。

他的一些行为,让我深受感触。

人们在他家附近发现了一本笔记本,里面摘记了许多当时的礼貌行为规则。

乔治如此上心地将这些规则记在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可见他在“礼”这方面对自己有着多大的要求呀。

然而,在中国的现代社会中,许多人为一点点小事而大动干戈。

我一直在想,这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样既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他人,使得这个和谐家园处处充满着不和与争执。

我觉得我们应该用礼貌来良好地拘束自己,将一个真正懂礼,明礼的中国人展现给全世界

这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这“礼”原本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而如今却需要我们来展示,来证明呢

我觉得作为一个真正的炎黄子孙,比不可少的品质——礼,而在某一段历史长河中人们将它遗忘了,直至现在。

所以让我们都行动起来,践行中华五千年传承的美德,做一个明礼的人吧

“仁、义、礼、智、信”这五点都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每一个字都映衬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都折射出中华人民的美好品德,都表现出炎黄子孙那独特而又光辉的品质

作为新一代的炎黄子孙,祖国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建设,去发展。

作为新一代的开拓者,我们更应该集各种优良传统于一体,传承文明、复兴中华,在万众瞩目之下,在这个新世界的东方,重新建立起一块永恒的丰碑,让他永远矗立在世界的大地上

1302班 张俞栋

观后感格式

读(观)后感的题目有的,可以直接写“《XXX》观后“观《XXX》有感”,也可以写上一个题目再以“《XXX》观后感”“观《XXX》有感”为副标题,例如:纯洁清澈的友谊 --读《我飞了》有感我举的例子是读后感,当然,读后感和观后感都一样,都是这个格式。

正文就没什么特殊要求了,内容上要求介绍书(电影)的内容篇幅少,写自己的感想篇幅多(可写一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最好不要泛泛而谈)。

要语句通顺,中心突出,尽量用词恰当、优美(切记不可堆砌过多华丽辞藻),表达准确。

读后感--《金角鹿》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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