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乡》300字读后感
故乡的读后感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
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
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
鲁迅的《故乡》的读书笔记(300字)
《故乡》读后感 杨旭帆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
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
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
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
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江就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
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
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
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也就是说,《故乡》具体写的是“故乡”,但它表现的却是鲁迅对“祖国”的感受和希望。
在《故乡》中,“我”与“故乡”的精神联系首先是由于有了少年“我”与少年闰土的友好和谐的关系,在这时,“故乡”在他的观念中是美好的、亲切的.但当他再次回到“故乡”,这种精神联系淡漠了,“故乡”的观念就变化了,在这时,他对“故乡”的现实是厌恶的、反感的。
但“我到底是曾经与故乡人有过亲密的情感联系的,他无法忘却自己记忆中的那个美好的故乡,无法对故乡人的痛苦生活采取完全冷漠的态度,所以他希望自己的故乡好起来,希望自己故乡的人有一个美好的前途。
不难看出,这表达的也是鲁迅对自己祖国的痛苦的爱。
在鲁迅小说里,《故乡》的美学风格也是独树一帜的 《故乡》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
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
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
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
《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讨论并归纳:作者把希望比作地上的路,结尾充满了哲理。
它告诉 人们:只空有希望而不去奋斗、追求,希望便“无所谓有”;有了希望并始 终不逾地斗争、实践,希望便“无所谓无”。
人们都向着希望之路迅跑, 就会迎来新生活。
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 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 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 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 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与人之 间的冷漠、隔膜;真切抒发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希望有新生活的 炽热感情
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急用高一水准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以上三篇,LZ删删改改拼合着用吧。
PS:我也是高一,这几篇也比较符合高一水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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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冬天的作文,求跪了(2篇【一篇也行】600以上)
冬之韵冬天的旋律不同于春天那样有生机、夏天那样紧张、秋天那样令人喜悦。
冬天的旋律是悠悠然、慢吞吞的,仿佛在倾吐一根故事。
过年为冬天增添了一份热闹的色彩,这大约是很多人怀念冬天的原因。
本来天气已经让人冷得受不了,眼看着世界寂静得就像快灭的蜡烛,但就在这时,人们突然活跃起来。
原来,都急着要过年了。
冬天有了这么个大节日,便足以使她遥遥领先于其他季节了,而且还有雪、风、雨,这些构成了冬天的独特之处。
在我生活的这个地方,雪是不常来光临的,但至少要来拜个年。
起先总是犹犹豫豫,分不清是雪还是雨,送来的见面礼也就是一粒粒芝麻大小的冰粒。
冰粒砸在地上是有声音的,于是我们终于明白是雪来了。
由于学只能在这儿逗留几天,所以一夜过来,雪便不再犹豫,洋洋洒洒地下开了。
仿佛天公在洒头皮屑,但这两者是不能比拟的。
雪是那么纯洁,白得像鹅毛一样。
大地在不知疲倦地融化着雪,但最终还是敌不过她。
又过了一夜,万里江山便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
雪地上歪歪斜斜地布满了脚印,仿佛在一张白纸上涂了几笔淡墨,非但没有破坏这种纯洁,反而增添了几分生气,实属画龙点睛之笔。
冬天的风没有雪那样猛,但却有着刺骨的威力。
树叶一摇,便预示着风要来了。
这些风只能吹动树叶,但对我,却是刀割般的疼痛。
雨对冬天来说真是稀客,总是“落地无声”,常与雪相伴而来,所以看不出气势。
若是灰濛濛的天,淅淅沥沥的小雨,也能让人动点感情,浮想联翩,但就连天也不给雨的面子,总是晴朗晴朗的。
雨也只能退退缩缩,走了。
温柔中带点刚强,雪不大,但却让人感到寒冷;风不狂,但却有刀割般的感觉;雨不来,但总给人以湿漉漉的感觉。
茫然间,我突然明白了冬天的韵味,说不出来,只知道实在值得珍惜和留念。
2 冬日赞歌人们都以为冬天寒冷的、是惨白的,而我却觉得冬天是美丽的! 清晨,我一觉醒来,只见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对面的楼幢隐隐约约,只能看见一点儿轮廓。
我不由自主地推开了窗,一股冷风夹杂着一丝薄雾扑面而来,直往衣领里钻,我一禁打了个冷颤——好冷呀! 下了楼,我仿佛置身于“冰天雪地”,就是再好的视力在这鬼天气下也只能是个“睁眼瞎”。
雾渐渐稀了,可小区花园里显现出的却是一片荒凉:桃树掉光了树叶,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无力地“呻吟”着、以前绿油油的草地枯黄了、平日张扬的鲜花也枯萎了,我不免怅惘不已。
“嘻嘻”我听到一阵欢快的笑声,是谁?在好奇声的驱使下,寻声望去,几个小孩子正在石凳上嬉戏着,他们一脸的欢乐、一脸的阳光,好像这寒冷的世界与他们隔绝了!忽然我眼睛一亮,不远处竟、竟有几朵鲜花在寒风中怒放,那不正是“能傲霜”的菊花吗?它的颜色虽没有玫瑰那么鲜艳、香味也没有郁金香那么浓郁,但它却在这百花俱凋的季节里争相开放,让我为之一振! 走在上学的路上,路人行色匆匆,浑身上下似裹着的“爆竹”:一顶厚大的棉帽、穿得严严实实的棉衣、棉裤,再加上脚上的棉鞋,更增添了冬日的气息。
刀刮一样刺骨的寒风,肆虐地在行人脸上“横冲直撞”,仿佛有横扫千军的气势,只有把自己包裹得更紧,才能抵抗得住寒风的袭击。
到了学校,朗朗的读书声不绝于耳,走过走廊,两棵高大挺拔的银杏树映入我的眼帘,树叶上的一片片黄叶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如蝴蝶在翩翩起舞,又似天女散花。
地上推积成了一层厚厚的黄叶,好似一张用黄金铺设而成的地毯,走在上面软软的,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真想在上面美美地睡上一觉,那一定是美的享受! 哦,原来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读完这篇文章,大家是不是对冬天也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与感受呢。
求读后感
1、论语读后感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
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
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
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知道如何翻译成现代文,但是在注释的帮助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
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现在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
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
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
大家都希望人与人的相处应该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
但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
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
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
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
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己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
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一定要他人明白,一定要他人理解
其实,面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面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
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
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
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
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
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理解不仅仅只是你需要别人来理解你,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为什么要逼迫别人理解你,难道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同情和怜悯
这样作难道不会太悲哀了吗
于是,终日沉浸在观察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之中,优柔寡断,碌碌无为。
不再努力改造自己的生活,不再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却只是追求理解。
理解不是牵强的,是需要别人有和你相同的东西然后互相共鸣而产生的。
就算不被理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能在某些方面理解了别人,想必别人也一定能理解你的吧。
孔子很早就这么说过了,不担心别人呢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理解万岁”
不被理解又有何妨。
2、家读后感 黑色的雪夜……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
像瘦口一样大开着,吞噬着无尽的黑暗…… 你可曾想到旁边公馆里梅的心思
可曾想到她与觉新那段凄凄楚楚的感情
“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心情,何等悲凉
两人相见,却不能嘘寒问暖,而是含泪转身,扭头离去,不容得叙叙旧情,就因惧怕周围公子太太的诽谤。
由于苦苦相思,知道自己永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梅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即使有钰,旧情依旧牵引在她心头。
哭干了泪,却又要慢慢的吞咽旧礼教的恶果,“此情无计可消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终于吃不消,亭亭的梅闭上了美丽的眼睛。
撕心裂肺的哭声终究没有唤醒她,钱太太的悔恨没能将时光倒转。
一个无辜的牺牲,没几天便被人用欢声替代了罢。
还曾有谁记起呢
你可曾记得鸣凤惨淡的哭声
可曾记得她最后一次来找觉慧时的样子——“极力忍住泪”、“声音异常凄惨”
可曾记得她抱着周氏的腿哭的昏天黑地
也许,鸣凤只是一个女佣,但她有尊严,有人格
她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清白,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但又有谁会听她的话呢
曾经觉慧与她的那段往事真真切切成了往事,一个女卑怎么可以和公子少爷相提并论呢
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却换不来旧社会统治者的半点同情,冷若冰霜的心,少爷少奶奶们除了觉慧还有谁会考虑到鸣凤呢
正如作者所说的——要为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是掉了青春的青年
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子,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样以一个宁可投湖自杀也不屈服的背影,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怀想。
还有觉慧。
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下的觉慧,显得独树一帜,他同情底层的工作者(如鸣凤),他向往自由平等,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对一切都懦怯顺从。
,他总是有很多的主意,他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本质,唯有他,敢于反抗封建统治,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里,他觉醒了,“叛逆”了,是新青年中的一个,没有做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而是做了一名开拓者。
爽朗的性格,让他不会像大哥那样矜持,充满矛盾,又不会像梅一样多愁善感。
他向往自由,敢于创新,大胆争取个性解放。
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不懦弱,不胆怯,不肯服从,有自己的思想。
我敬佩他,佩服他的骨气。
这样的青年在当时真的是不可多得
陈腐的文化和嘈杂的社会没有玷污他的双眼,他有自己的打算,有对社会的新认识
从《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男女交往的不平等,和所谓封建伦理“孝“道的熏染,这一切都加强了悲剧的氛围。
这一部传奇的着作,给予了我震撼,和对社会的感慨,还有对现在这难能可贵的和谐世风有了更深的了解。
3、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有一种人的存在,毕竟只是适合做孩子的,比如说,大卫的母亲克克拉和孩子妻朵拉。
克克拉和辟果提仔细的对比起来,就会发现这两个名字一样的人,前者是多么的可悲。
都叫克克拉,前者却像孩子,任性、没有主见,而后者却过早担起了生活的艰辛。
大卫明白的,自从继父默德斯通和他的姐姐铁女人默德斯通小姐介入这个充满温馨的家的时候。
一切全都改变了。
当时的默德斯通是这么教育大卫的:孩子,你应该知道,我是怎样对待不乖乖听话的驴的,先用好的东西诱惑他们,然后再往他们身上抽鞭子。
这是大卫在很小的时候接受到的第一课,他日后接触的人们教给了他更多。
后来在寄宿学校的时候,他认识了斯提福兹,这个表面优雅、骨子龌龊的家伙。
并成功的让他在后来的一系列的悲剧之中成为了导火索。
也许,他们交朋友就是一个错误,深深的伤害了别人,也狠狠的伤害了自己。
因为斯提福兹而成功失去工作的麦尔先生,就对他说过:詹姆斯·斯梯福兹,我对你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你有一天会为你今天的行为而羞耻。
眼下,我决不愿把你看作我的朋友,也不愿把你看作我关心的任何人的朋友。
总算逃出来,到了贝西姨婆的家。
这才是人生真正的转折点。
终于,成熟点读了他,大卫,这个名字。
默德斯通小姐和他的弟弟,一对阴险狠毒的人终于无可奈何。
在这里,终于,被点读的他,开始深情地朗诵着他未来的人生。
奴颜婢膝的希普这才是危害最大的一个人。
乐知天命,却时不时的告诫着大卫的密考伯先生,永远还不清的债务,这个人最后却成大卫和大卫姨婆人生的关键契机。
希普总是说自己很卑贱。
其实他存在着最大的野心。
他篡改了威克菲尔先生所有的文件档案,然后模仿威克菲尔先生的笔记,强迫着,使威克菲尔的精神承受巨大的压力,如果不是他,又怎么会造成大卫的姨婆破产。
其实,大卫科波菲尔的后来的幸福生活,我并不是怎么太在乎,因为,他和孩子妻朵拉的生活,很新鲜,很有趣。
其实,朵拉如果除去过于的天真烂漫以外,还是非常好的女孩。
艾妮斯最后倒在大卫的怀里,哭着说,朵拉对她说:我是能代替她的最好的存在。
这句话令我大为感动。
还有贝西姨婆和狄克先生这对老夫老妻的爱情让人羡慕。
当狄克先生孩子气地对贝西说:现在,我终于可以有能力来照顾你了。
他用他抄写文件资料的十九英镑十九先令摆成了爱心的形状,放在托盘中,送给贝西姨婆,那真挚的感情,到底有谁可以做到。
都是行走于命运之间的人,那时的太年轻,不经世事,所以才明白了。
最后的故事的结局是每个人都满意的,每个人都归于成熟,归于宁静。
如果可以,成熟是点读者,那么大卫就是被点读者。
如果可以,他们最后的成熟,死亡和新生,就是对于这个命运的最好洗礼。
4、巴黎圣母院为了让这个寒假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我决定选择一本名着阅读。
这本书的书名是《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一部作品。
书中的每一处奢华的教堂建筑物都会令人回味无穷,在作者的笔下,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具特色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很轻易就被刻画出来。
其中写到的吉普赛女人爱斯美拉达相貌美丽、迷人,性格纯真、善良,又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很受人喜爱。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属钟楼的敲钟人卡西莫多。
他拥有世上最丑陋的外貌,但却有着世上最善良的心灵和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而书中的另一个人物,就是曾经收养卡西莫多的克洛德副主教,或许他的外表很漂亮,留给别人的印象也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爱心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却丑陋无比,他总是搞暗中破坏,使别人无法成功。
用无道德而又自私的手段从而使自己达到目的,更无耻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
所以,他与卡西莫多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了。
他不像卡西莫多那样,虽然是遭人唾弃,独眼、驼背、坡脚,但是尽管如此,卡西莫多仍然自始至终保持着心灵的美丽,甚至是为了爱斯美拉达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至于弗比斯,他是和克洛德一样的卑鄙的人。
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会去害爱斯美拉达这个纯洁、仅有十六岁的无辜女孩。
克洛德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相信弗比斯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其实,我在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很讨厌卡西莫多,他的形象太丑陋了,但是卡西莫多原本就善良美好的心灵在故事情节的衬托下,使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大概就是心灵的震撼吧。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同情。
不过,我现在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
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美;而外表上的美,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
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或许更多的是把外表美放在首要,但是现在我才明白,唯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