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姆的噩梦续写怎么写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
类型:儿童。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
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
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 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
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
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
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
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 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
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
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 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
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
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 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
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
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
类型:儿童。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有很多名著有着自己的续集,不管是作者本人写的还是他人续写的,然后这种续集往往难以达到和前作一样的高度,甚至落得一个“狗尾续貂”的下场,但是这部作品虽然是续集,但是不仅仅可以媲美汤姆·索亚历险记,甚至超越了前作,可谓是难能可贵。
话说哈克还是在寡妇家里呆不下去,恰巧此时,他的酒鬼爸爸偏偏又回来了,他争夺哈克的抚养权。
哈克觉得脱离了那种规矩的生活很是自在,可问题是,他爸爸喝醉了之后经常发酒疯,经常毒打哈克,哈克决定逃走。
与汤姆一样,哈克也伪造了一番(异曲同工),他伪装成自己被谋杀了,然后乘坐小船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后来遇到了逃跑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
一开始哈克对于帮助逃跑的黑奴有些良心不安,但是吉姆真心地对待他,哈克也越来越受到感动。
两个人在路上有了很多奇遇,其中也可看到那个时代美国西部地区的风貌。
后来他们遇到了两个江湖骗子,一个自称是公爵,另一个官更大,是“路易十七”。
然后他们四个人就一路走江湖,卖艺,两个骗子招摇撞骗。
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骗子冒充一位财主的弟弟,准备霸占他留下来的遗产。
哈克觉得良心不安,于是告发了这两个骗子。
骗局被揭穿,两个骗子很狼狈地逃走了,还好他们起了内讧,没有人怀疑到哈克身上。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更要命的事请,吉姆被当作逃跑的黑人给关了起来。
此时哈克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想尽各种办法把吉姆救出来,第二种是写信告诉吉姆以前的主人,让吉姆再次成为奴隶,又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回忆起一路上种种吉姆对自己的好处,哈克决定一个人把吉姆救出来,哪怕下地狱也在所不惜(此时作者面对的比哈克更艰难,因为有种族歧视,因为有3K党)
哈克来到了那座关押吉姆的人家,结果被那户人家发现了,可是他们非但没有审问哈克,反而对哈克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欢喜。
原来他们把哈克当成了自己的外甥,而这个外甥,就是汤姆·索亚…… 假装成汤姆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而很快真的汤姆也来到了,但是没有让他们知道,汤姆也同意了把吉姆救出来,这让哈克大吃一惊(这相当于小偷),两个人串通好了身份,开始了他们的计划。
本来救出吉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汤姆非要把这件事情弄得轰轰烈烈,坎坷曲折,因为传奇类型的小说看多了,汤姆想出了很多花样,让他们三个人吃尽了苦头。
比如在关押的地方刻字啦,写血书啦,用刀子来挖地道啦,简直让人喷饭…… 不过总算,吉姆是被救出来了,可是由于大张旗鼓,汤姆的腿上中弹了。
为了救汤姆,吉姆情愿再次被关押。
苏醒后的汤姆总算说出了那个秘密,就是吉姆死去的主人已经在遗嘱当中解放了吉姆(原来如此啊),吉姆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与此同时,汤姆的姨妈也来到了自己妹妹的家里,拆穿了两个小鬼的把戏,皆大欢喜。
哈克又要面临自己去哪里的问题了,不过他的钱并没有被他爸爸霸占,因为他爸爸已经死了。
汤姆的姨妈又想收养哈克,不过哈克已经再也受不了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啦,于是决定继续出去冒险…… 主题上面感觉比汤姆历险记更深了一步,不过情节上没有汤姆历险记好看。
毕竟是过了八年之后的作品。
在写作技巧上面更成熟了,汤姆历险记更偏重于儿童,哈克历险记则对于现实有着非常深刻的刻画,感觉“长大了”一样。
尤其是哈克和吉姆之间的友谊很让人感动。
名著阅读。
(5分)小题1:请你在下面横线处填写《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人名。
(2分)汤姆悲痛地回到家里
+++++分啊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
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红楼梦》有感《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
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
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
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
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
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
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
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
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
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
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
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
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
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
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
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
举棒打死了白骨精。
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
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
上面中间那段三打白骨精可以是片段的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中学生适用) 压抑的太久,让我们来为有人实现梦想中的自由而欢呼雀跃。
我们是孩子。
想象是我们亲密的伙伴,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
汤姆·索亚
是的,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
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伙伴。
马克·吐温是世界文明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
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
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
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
“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
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
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小汤姆的故事是一个个令人废寝忘食的故事。
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
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
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
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
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
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
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让自己的想像畅游“世界”吧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
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
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
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
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求200多字的世界名著读后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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