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有睡谷的传说英语读后感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破岩中。
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风。
这千古流传的佳句,把竹子坚屈的精神描绘得淋漓尽致。
亭亭玉立的竹子经霜雪而不凋,历四时而常茂,集坚贞、刚毅、挺拔、清幽于一身。
人们把竹子的生物学特征总结升华成了做人的品格和情操,有句诗说:“未出土时便有节,及凌云处尚虚心”。
这里包含着深刻的哲理。
自古以来人们不仅喜欢竹子的外形,更爱竹子的内涵。
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赋予许多生物以人的灵性,松、竹、梅,被称为“岁寒三友”。
“梅、兰、竹、菊”喻为“四君子”。
1、谦虚谨慎是竹的品格 竹最大的特点就是“腹中空空”。
把竹子的纵向剖开,里面只有横隔的竹节,其他一无所有。
有一句成语叫“虚怀若谷”,虚,就是谦虚;怀,就是胸怀;谷即为山谷;成语的解释就是谦虚的胸怀就像山谷一样,而竹的“腹中空空”正好形象地表明了它的谦虚。
腹中无物就必须从外界不断的汲取营养,不断充实自己,永不满足。
谦虚是竹的最显著的精神。
2、坚韧不拔是竹的气节 春秋时期晋文公为了报答他的恩人当时已隐归的介子推,派兵逼他出山做官,介子推不愿意,背着老母躲入竹山。
晋文公放了一把火,不一会儿,山上的竹子全烧光了,介子推至死不出,母子双双烧成焦炭。
一代隐士生于竹山,死于竹山。
后人为纪念介子推的高风亮节,在他死亡之日忌用烟火只吃冷食。
这就是“寒食节”的来历。
介子推认为做人比做官更重要,人格比功名更珍贵。
传说北宋宰相寇准,他为人耿直善良,坚持正义,敢于犯言直谏,遭奸臣迫害,死在雷州。
当灵车将他的尸体运回家乡时,当地百姓折竹挂钱,插地祭奠。
不料过了一个月,那些插在地上的竹竿冒出了尖尖的嫩叶,很快就长成了一片青翠茂密的竹林。
老百姓怀念寇准为官清廉,刚正不阿,恰似竹子的气节。
3、无私奉献是竹的风骨 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称赞竹子“生叶青青不肯黄,枝条处处耐寒霜。
昭苏万物春风里,更有笋头出土忙”。
竹子在条件艰苦的环境里也能顽强生存;她不求索取,只有奉献,竹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
竹笋做的佳肴,为人类所食用;用笋衣缝的布鞋,竹子制作的竹地板、竹凉席、竹家具、竹筷、竹工艺品等等应有尽有。
最后竹子还以它残留的枝叶扎成扫帚,为人类扫除污垢,就是竹沫、竹头等也用在灶低燃烧,发挥光和热。
竹子与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奉献了自己的全部。
这正是“出世予人惠,捐躯亦自豪”。
4、高风亮节是竹的灵魂 “竹林七贤”中的嵇康,对世俗权贵的蔑视为统治者所不容,嵇康遭陷害被杀时,毫无畏惧,要来五弦琴,镇定自若地弹了一首《广陵散》,然后死于屠刀下。
“竹溪六逸”中的李白,其一身傲骨和坚贞气节更为人熟知,当他感到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时,毅然离开朝廷,寄情于山水之中,他在《梦游天姥吟留别》诗中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责,使我不得开心颜
” 5、竹文化在新时代 竹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竹子的品德和精神也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年青人。
当春天来临时,竹子以其势不可挡的锐气,争先恐后地从泥土中、从石缝中拼搏的呐喊。
以其披坚执锐的勇气迎击风霜雨雪。
以其刚正不阿、铮铮铁骨拥抱大地。
在破土后的日子里,竹节印证了成长的每一个过程,它虽然没有牡丹的富贵,没有桃李的妖艳,却以它独特的品质代表了中国人的精神气节,在竹身上表现出来的“刚柔忠义”,是竹文化的精神内涵,也是我们在新的时代坚韧不拔、高风亮节的精神风貌。
竹子集坚贞、刚毅、挺拔、清幽于一体,寓吉祥、富贵、平安、永恒,涵谦虚、廉洁、坚韧、高雅。
真乃是“集山川之灵气,汇天地之精华”。
因此大力开发竹系列产品,大力弘扬竹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礼貌和精神文明建设,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每一个新时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古代神话故事十二生肖读后感
十二生肖由十一种源于界的动物即鼠、牛、兔、蛇、马、羊、猴、鸡、狗、猪以及传说中所组成,用于记年,顺序排列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在多个国家和民族被广泛使用。
有诸多诗人写有描绘十二生肖的诗词。
同时,十二生肖还被用于中药药材和动画片名称。
神话传说 十二生肖的由来流传着一个神话传说: 说玉皇大帝想选出12种动物作为代表,然后他就派神仙下凡跟动物们说了这件事,又定了时间在卯年卯月卯日卯时到天宫来竞选,来的越早的排的越靠前,后面的排不上。
而那个时候的猫和老鼠还是好朋友。
猫爱睡觉但他也想被选上,所以就叫老鼠到时候叫他。
可是老鼠一转头就忘记了。
老鼠去找老牛,说他起得早跑得快,叫牛到时候带带他。
老牛答应了。
那个时候的龙是没有犄角的,而鸡是有犄角的。
龙就跟鸡说,鸡已经很漂亮了,用不着犄角,叫鸡借他。
鸡一听龙的奉承,很高兴,就把犄角借给了龙,并叫龙竞选后记得按时还他。
龙满口答应了。
到了卯年卯月卯日卯时,众动物纷纷赶向天宫,而猫还在睡觉 。
鼠坐在牛的背上。
到达天庭后,老鼠“蹭”的一跳。
玉皇大帝就说老鼠最早到达,让老鼠排第一;老牛排第二;老虎也随后到了,排第三;兔子也到了,排第四;龙来得很晚,但他个儿大,玉皇大帝一眼就看到了他,并看他这么漂亮,就让他排第五,还说让他的儿子排第六,可龙很失望,因为他儿子今天没来。
这时后面的蛇跑来说:“他是我干爸我排第六
我排第六
”蛇就这么排了第六;马和羊也到了,他俩你让我我让你的:马兄你先,羊兄你先,他们推来推去的,玉皇大帝看他们这么有礼貌,就让他们排了第七第八;猴子本来排三十几的,可是他凭自己会跳,就拉着天上的云朵跳到了前面,排到了第九;接着鸡狗猪也纷纷被选上。
竞赛结束后猫才醒来,老鼠刚回家就被猫满世界的追。
竞赛结束后龙来到大海边,看到有犄角的他比以前漂亮多了,就不准备还鸡了。
为了躲鸡,他从此就消失在人间,而鸡很气愤于是他从此以后天天一大早的起来对着大海喊:快还我
快还我
母鸡就喊:快还他
快还他
小鸡也叫:还
还
史书记载 关于十二生肖的由来,历史上的记载是:我国自帝舜时代就开始使用天干十个符号和地支十二个符号相配合的“干支纪年法”。
以动物纪年的方法最初起源于我国古代西、北部从事游牧的少数民族中。
《唐书》载:“黠戛斯国以十二物纪年,如岁在寅,则曰虎年。
”清代著名考据学家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考证云:“益北狄俗初无所谓子、丑、寅、卯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类分纪岁时,至汉时呼韩邪(单于)款塞人居五原,与齐民相杂,浸寻流传于中国,遂相沿不废耳。
” 十二生肖最早见于世界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
《诗经·小雅·车攻》曰:“吉日庚午,既差我马。
”又见于《礼记·月令·季冬》:“出土牛,以送寒气。
”十二生肖之说,究竟产生于何时
有史料云:它最晚应形成于汉代。
其依据是东汉王充《论衡·物势篇》云:“寅,木也,其禽,虎也。
戌,土也,其禽,犬也。
”又云:“午,马也。
子,鼠也。
酉,鸡也。
……申,猴也。
”共提出十一种生肖名。
加上东汉赵晔《吴越春秋》中有“吴在辰,其位龙。
”恰好补上了“辰龙”,而成全了十二生肖。
可见在东汉十二生肖已经形成。
至于十二生肖的使用,至少在南北朝时代就已经出现。
北史《宇文护传》记载了宇文护的母亲写给他的一封信,内容是:“昔在武川镇生汝兄弟,大者属鼠,次者属兔,汝身属蛇。
”由此可见当时民间已普遍使用十二生肖记录人的生年了。
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即1975年12月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第11号秦墓的出土文物中,发现了上千支竹简。
其中《日出·盗者》清楚地记载着用生肖占卜盗贼相貌特征的文字。
这一奇迹的出现,证明了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使用十二生肖了。
因为第十一号秦墓,据考证葬于始皇帝三十年,即公元前217年。
有人说:我们的祖先用生肖纪年,远在秦始皇称帝之前就开始了,而且具体地指出“始于夏,流传于商周。
”但如何引证,恐尚待史学和文物学者进一步探究了。
我国古代南北朝不仅使用十二生肖纪年,而且出现了沈炯创作的《十二属诗》: 鼠迹生尘案,牛羊暮下来。
虎啸坐空谷,兔月向窗开。
龙阴远青翠,蛇柳近徘徊。
马兰方远摘,羊负始春栽。
猴栗羞芳果,鸡砧引清怀。
狗其怀屋外,猪蠡窗悠哉。
这首诗在首字按序嵌入了十二生肖名,且突出了每种动物的生性特点,起到画龙点睛之作用。
明朝大学者胡俨撰写的十二生肖诗,不仅依次嵌入生肖名,而且一名一典,颇有情趣。
诗云: 鼷鼠饮河河不干,牛女长年相见难。
赤手南山缚猛虎,月中取兔天漫漫。
骊龙有珠常不睡,画蛇添足适为累。
老马何曾有角生,羝羊触藩徒忿嚏。
莫笑楚人冠沐猴,祝鸡空自老林邱。
舞阳屠狗沛中市,平津放豕海东头。
首句“鼷鼠”即水鼠。
二句的“牛女”即民间牛郎织女的传说。
五句的“骊龙”是龙的一个种类,其颏下有宝珠一颗,故谓之骊龙。
八句的“羝羊”即公羊,“触藩”指羊角触篱笆。
十一句的“舞阳”指汉高祖刘邦封名将樊哙为舞阳侯,他曾在江苏沛县以宰狗为生。
最后一句是指汉武帝丞相公孙弘,当年曾在东海放过猪。
十二生肖的来历与传说 从文献记载来看,黄帝时代就有十二地支,它跟白羊、金牛、双子、巨蟹等十二星座有关,最早的十二地支、十二星座都代表着每年十二个不同的月令、节令。
殷商时期发明了甲、乙、丙、丁等十个计算与记载数目的文字,后来研究命理的人把它称为天干,并使之与地支结合运用,如甲子、乙丑等,用于计年、月、日、时。
相传以十二种动物取代十二地支,来代表十二个月令,是汉朝东方朔的杰作。
有明确记载的是东汉王充所写《论衡》中的《言毒篇》,他提到了十二种动物的名称。
用十二生肖来计年,也起于东汉。
清朝赵翼所著《陔余从考》也指出这一史实。
至于为什么要选定十二种动物作标志,最早可能与图腾有关。
古代各部落都选一种特别惧怕或特别喜爱的动物,以其图案作为本部落标志。
宋代洪巽的《旸谷漫泉》、明朝郎瑛的《七修类稿》等对此都作了解释。
另外佛经《大集经》记有十二生肖轮流游行的故事,但其中无虎而有狮子,因此有人认为,十二生肖是由古印度传入中国的,以虎代狮,可能与中原不产狮有关。
也有人认为,十二生肖首先出现于记时。
一昼夜是二十四小时,古代天文学家将昼夜分为十二时辰。
同时他们在观天象时,依照十二种动物的生活习惯和活动的时辰,确定十二生肖。
夜间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属子时,正是老鼠趁夜深人静,频繁活动之时,称“子鼠”。
凌晨一点至三点,属丑时。
牛习惯夜间吃草,农家常在深夜起来挑灯喂牛,故称“丑牛”。
凌晨三点至五点,属寅时。
此时昼伏夜行的老虎最凶猛,古人常会在此时听到虎啸声,故称“寅虎”。
清晨五点至七点,属卯时。
天刚亮,兔子出窝,喜欢吃带有晨露的青草,故为“卯兔”。
早晨七点至九点,属辰时。
此时一般容易起雾,传说龙喜腾云驾雾,又值旭日东升,蒸蒸日上,故称“辰龙”。
上午九点至十一时,属巳时。
大雾散去,艳阳高照,蛇类出洞觅食,故作“巳蛇”。
中午十一点至一点,属午时。
古时野马未被人类驯服,每当午时,四处奔跑嘶鸣,故称“午马”。
午后一点至三点,属未时。
有的地方管此时为“羊出坡”,意思是放羊的好时候,故称“未羊”。
下午三点至五点,属申时。
太阳偏西了,猴子喜在此时啼叫,故为“申猴”。
下午五点至七点,属酉时。
太阳落山了,鸡在窝前打转,故称“酉鸡”。
傍晚七点至九点,属戌时。
人劳碌一天,闩门准备休息了。
狗卧门前守护,一有动静,就汪汪大叫,故为“戌狗”。
夜间九点至十一点,属亥时。
夜深人静,能听见猪拱槽的声音,于是称作“亥猪”。
就这样,一天的时辰和动物搭配就排列了下来: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后来人们把这种纪时法用于纪年,就出现了十二生肖。
对十二种动物配十二时辰,还有一类似的说法。
据说天地生成于子时,生之初,没有缝隙,气体跑不出来,物质无法利用,被老鼠一咬,出了缝隙,才使气体跑出来,物质便能利用了。
老鼠有打开天体之神通,子时就属鼠了。
老鼠打开了天地之缝,牛便出来耕耘在地,于是丑时就属牛了。
传说人生于寅,“寅”字有敬畏之意,古时人最怕老虎,寅时便属虎了。
卯时已经进入清晨,但太阳还没有出来,照亮大地的还是月亮,而月宫中唯一的动物是“玉兔”,于是卯时便属兔。
传说辰时正是群龙行雨的时候,此时自然属龙了。
蛇善于利用草掩藏其行踪,据说巳时蛇不在人行走的路上游动,不能伤人,所以巳时属蛇。
午时阳气达到极限,阴气刚欲产生,马跑离不开地,是属阴类动物,故午时属马。
传说羊吃了未时的草,并不影响草的再生,未时就属羊了。
申有“伸”的意思,而猴子最善于伸屈攀登,故申时属猴。
酉时鸡开始归窝,此时当属鸡。
戌时天渐渐黑了,狗开始“工作”,看家望门护院,这时就属狗。
亥时已入夜,万物寂静,天地混沌,而猪和天地混沌一样,除“吃”以外一无所知,亥时自然就属猪了。
《法苑珠林》引《大集经》言十二生肖由来曰:“阎浮提外,四方海中,有十二兽,并是菩萨化导。
人道初生,当菩萨住窟,即属此兽护持、得益,故汉地十二辰依此行也。
”又云:“其所以分配之义,则《旸谷漫录》言之颇详。
据之,子、寅、辰、午、申、戌俱阳,故取相属之奇数以为名的鼠、虎、龙、猴、狗皆五指,而马单蹄也;丑、卯、巳、未、酉、亥属阴,故取相属之偶数以为名的牛、羊、鸡、猪皆四爪,兔两爪,蛇两舌也。
”据此,十二种动物按足趾奇偶排列为:牛四趾,为偶;虎五趾,为奇;兔四趾,为偶;龙五趾,为奇;蛇无趾却两舌,为偶;马一趾(单蹄),为奇;羊四趾,为偶;猴五趾,为奇;鸡四趾,为偶;狗五趾,为奇;猪四趾,为偶;十二种动物中,只有鼠最特殊,前足为四趾,为偶;后足五趾,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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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个阴冷、晦暗的日子,可以说安警察菲利普·克瑞恩先生以来最不幸的一天。
他在法庭分热情地维护了自己的科学理论,而触怒了地区大法官,当庭即被派赴外省。
菲利普早有耳闻,在离纽约大约两天路程的一个叫“沉睡谷”的小村镇上,最近发生了一起恶性谋杀案。
在短短的几天里,三个人相继被杀,而且头都被砍了下来,不知去向。
当地人心惶惶,关于凶手的传言更是越来越耸人听闻。
大法官就是将菲利普派往这个地方,让他尽快用“科学”将凶手抓住,带到纽约来审判。
虽然菲利普性格中不乏冒险因素,但对委派给他的新任务却没什么兴趣。
他知道,在那些偏远的地区,许多事情是不能用常理来衡量的。
但大法官的命令是不可抗拒的,就像这一天无法从日历中抠掉一样。
菲利普不得不收拾简单的行囊,赶往“沉睡谷”。
这个小镇的确如它的名字所描述的那样,沉寂、静默,似陷入了永恒的睡梦之中。
四月的黄昏,街上竟不见一个人影,只有氤氲的雾气缭绕在河边的芦苇丛中,渐渐向村镇深处弥漫。
菲利普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鞋跟敲击着石板路发出的“笃笃”声在上空回荡,孤寂而响亮。
只听“啪”一声,似有窗户打开,待菲利普仰头张望时,一切却又恢复了静寂,似幻觉,又似在梦中。
但菲利普肯定,在某扇窗户后,一定有眼睛在窥视着自己。
他不愿再耽搁,加快脚步向镇长家走去。
仆人打开门,顿时一股声的热浪迎面扑来。
屋内人声鼎沸,音乐声、喧闹声掺杂在一起,与街道上的死一般的静寂相比恍若隔世。
菲利普定睛看去,见室内正在进行捉人游戏,一群年轻人站成一圈分散在屋子各处,一个蒙着眼睛的年轻女孩站在中央,伸开手臂,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摸索着,口中念念有词,“一个女巫,两个女巫,为何要吻女巫,一个接一个……”一个年轻人笑着躲到菲利普身边,女孩马上灵活地转身扑过来,一把抓住了菲利普的衣袖,用手摸索着他的脸颊,欢快地叫着,“抓到了,抓到了……是菲亚特吗
让我先吻了再说。
”还没等菲利普回答,女孩已踮起脚,在菲利普唇上轻轻印上一吻。
室内顿时安静下来,女孩扯下眼睛上的手帕,也愣住了,琥珀色的大眼睛久久地注视着菲利普。
一个高大强壮的年轻男子走过来,语气生硬地问道:“你是谁
为何到这儿来
”菲利普看了他一眼,转头对女孩道:“请原谅,我找镇长芬斯达先生。
”女孩微微一笑,“我是他女儿……我叫卡翠娜。
”菲利普彬彬有礼地躬身致意。
那年轻男子恼怒地揪住菲利普的衣领,喝道:“为什么不先说你自己的名字,太没礼貌了
”这时一个略有些苍老的声音传来,“汤姆,别生事,有这么多人参加派对呢。
”菲利普循声看去,见一个脸瘦长、头发花白的老人从楼上走下来,身旁随着一位衣着华丽、体态雍容的中年贵妇人。
老人走到菲利普面前,缓声道:“年轻人,你是来找我的吗
”菲利普掏出公文,双手递过去,“您就是芬斯达先生吧
我从纽约来……负责调查贵镇的谋杀案。
”芬斯达先生双眉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快速将菲利普打量了一番,随即朗声笑道:“这个城市很适合你,欢迎你在这间屋子里住下来。
”说着叫仆人带菲利普到房间去。
临出门前,菲利普朝一直注视着他的卡翠娜微微一笑,而汤姆似乎怒气未消,充满敌意地瞪视着二人。
第二天,在菲利普的建议下,芬斯达先生将镇上的上流人士招到家里,对有关破案的事宜进行商讨。
菲利普发现,这些显贵们,包括冷淡傲慢的法医、全身脂肪呼吸沉重的法庭庭长、将头发梳成可笑的角状的农场主,谈到凶手时都噤若寒蝉、悚然变色。
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尽快远离村镇,似乎从没想过将凶手捉拿归案。
惟一有价值的信息是,菲利普第一次听到了关于凶手的传说。
他们说,当夜色降临时,一个黑衣的无头骑士就会骑着一匹黑马从神秘的远方奔驰而来,高举利斧将人砍死,然后割下他们的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据说,这无头骑士曾是一个德国的王子,天生喜欢厮杀和战争,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狂。
可是他却不死,而且永远保持着年轻的容貌。
直到他79岁那一年,为躲避追杀逃到一片小树林中。
在那里,他遇到了两个拾柴的小女孩,其中一个孩子惊恐之中将柴禾折断,发出的声响引来了追杀的人群,他们砍下了王子的头。
这就是他无头的原因。
直到今天,在那片树林里还常常发生奇怪的事情,这是王子在复仇,他要找回他失去的头颅。
晚上,菲利普做了个奇怪的梦,在梦中似乎又回到了久远的记忆中,他看到了童年的自己,也看到了依旧年轻美丽的母亲。
在繁花似锦的草坪上,母亲眼睛上蒙着洁白的丝巾,迎着飞舞的花瓣旋转,轻扬的长发和飘逸的衣裙将她衬托得像欲飞的仙子。
自己手捧盛开的兰花来到母亲面前,母亲摘下丝巾,将自己拥入怀中,深情地吻着。
突然电闪雷鸣,母亲将自己抱进屋里,在壁炉前坐下,用树枝在地上划着,顿时一个古怪的似古代骑士的图形显现出来。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的脸出现在窗上,好像是父亲。
突然间,父亲凶狠地朝自己龇出牙,自己一声惊叫,扑到母亲怀里……菲利普从梦中惊醒,发现冷汗已浸湿了衬衣,他再无睡意,起身走到院里。
月亮已升到正空,似乎夜已深。
一间屋子里透出微微火光,他轻轻推开门,见卡翠娜独自坐在壁炉前,膝上摊着一本书。
听到推门声,她转过头,菲利普忙道歉:“对不起,我打扰你了吧
”卡翠娜笑着站起身,“没关系,反正我也没睡。
”菲利普走到壁炉前,见一本很古旧的书摆在椅子上,顺口说道:“看书使人疲劳,尤其这么晚了……”卡翠娜接口道:“我喜欢看书,我父亲也喜欢看小说,可他杀了我母亲,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我猜他是受了迷惑。
”说着拿起椅子上的书,递到菲利普手中,“送给你,它会对你有帮助。
”菲利普翻开书,见扉页上有女子的签名,问道:“这是你母亲的书
”“是的,她留给了我。
”“谢谢你的好意。
”两人目光相对,又立即躲开了,他们同时想到了初次见面的那个吻。
第二天,卡翠娜邀请菲利普一起到树林中去。
菲利普发现,在这片荒芜、阴冷的草丛、灌木中,卡翠娜显得异常兴奋。
她时而跳到巨石上,时而攀住矮树的枝头,欢快地对菲利普说:“我小时侯常来这儿玩,后来上学了,哦,我妈妈就是教师……”转眼间她又跑到一堆奇形怪状的石头前,拨开覆盖在上面的青藤,朝菲利普兴奋地喊着:“快来看,它竟然还在这儿,是射手,不,是骑士。
啊,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说着随手拿起树枝在地上划起来。
菲利普走过去,果然见石上刻着骑士射箭的图案,再一低头,不禁惊呆了,只见地上的图案和在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几天后,镇上又有一个叫彼得·约翰的护卫队员被杀了,人们在树林中发现了他的尸体,同前几次一样,头颅不翼而飞。
面对镇上人们怀疑的目光,菲利普知道调查必须得着手进行了。
当太阳完全隐没在西山后,菲利普独自来到树林里。
他既希望无头骑士今晚能出现,以揭开惶惑人心的谜团,内心深处却又祈祷骑士不要出现,如果他真如传说的那样残酷神勇,自己的性命就有可能葬送在这荒郊野岭了。
天色越来越暗,远处有马嘶声隐隐传来。
菲利普警惕地掏出手枪,闪身在一棵树后。
马嘶声越来越近,转过一道山谷,一个矮壮粗胖的身影显现在小路上。
菲利普松了口气,他认识这个从代多郡来布道的胖神父,白天在教堂里曾看见过他。
神父也看见了菲利普,喘着粗气打了声招呼,连声抱怨夜间这骤然变冷的鬼天气。
就在这时,仿佛呼应神父的话一般,一阵狂风急速地卷过,光秃秃的白桦树不胜负荷地摇摆着,发出空洞的悲鸣声。
紧接着,一道霹雳在两人头顶炸开,余音未了,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
转眼间,一匹黑马嘶鸣着驰到两人面前,马上直挺挺坐着一截人的躯体,脖颈以上被齐整整地削掉了。
他高扬手中明晃晃的利斧,充盈着风的黑色斗篷像一只展开翅膀的怪鸟,向两人压过来。
就在他即将驰过神父身边的一刹那,亮光一闪,神父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趴倒在地上。
又一声霹雳响起,闪电划过夜空的瞬间,菲利普看见神父的血淋淋的头颅滚落到自己身边,双目圆睁,惊愕地瞪视着自己。
骑士重又折回,菲利普绝望地等待着死神的光临。
然而,利斧从菲利普眼前闪过,砍在神父头颅上,将其提上马背,黑马向远方驰去。
接下来的几天,菲利普都处于持续的高烧中。
恍惚间,他又看到了母亲,自己和母亲手牵手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母亲手里拿着自己儿时熟悉的玩具——一个两端系有丝线的圆形纸片,纸片一面画着一只展翅欲飞的小鸟,另一面却是一个精致的鸟笼。
捻动丝线,纸片陀螺般旋转起来,小鸟和鸟笼就神奇地融为一体,鸟儿仿佛有了生命,它徒劳地拍打着翅膀,永远挣不脱鸟笼的束缚。
突然,父亲出现了,他粗暴地将母亲拖到壁炉前,指着地上的图形大声咒骂。
自己惊恐地躲在母亲身后,父亲又怒不可遏地将自己拖到面前,一只巨手向自己抓来…… 身体稍有些好转后,菲利普决定再次到树林中去。
他感觉一系列事情都与那个惨死在树林中的王子有关,只要能找到他的坟墓,就能将无头骑士一举铲除。
一个叫马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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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个阴冷、晦暗的日子,可以说安警察菲利普·克瑞恩先生以来最不幸的一天。
他在法庭分热情地维护了自己的科学理论,而触怒了地区大法官,当庭即被派赴外省。
菲利普早有耳闻,在离纽约大约两天路程的一个叫“沉睡谷”的小村镇上,最近发生了一起恶性谋杀案。
在短短的几天里,三个人相继被杀,而且头都被砍了下来,不知去向。
当地人心惶惶,关于凶手的传言更是越来越耸人听闻。
大法官就是将菲利普派往这个地方,让他尽快用“科学”将凶手抓住,带到纽约来审判。
虽然菲利普性格中不乏冒险因素,但对委派给他的新任务却没什么兴趣。
他知道,在那些偏远的地区,许多事情是不能用常理来衡量的。
但大法官的命令是不可抗拒的,就像这一天无法从日历中抠掉一样。
菲利普不得不收拾简单的行囊,赶往“沉睡谷”。
这个小镇的确如它的名字所描述的那样,沉寂、静默,似陷入了永恒的睡梦之中。
四月的黄昏,街上竟不见一个人影,只有氤氲的雾气缭绕在河边的芦苇丛中,渐渐向村镇深处弥漫。
菲利普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鞋跟敲击着石板路发出的“笃笃”声在上空回荡,孤寂而响亮。
只听“啪”一声,似有窗户打开,待菲利普仰头张望时,一切却又恢复了静寂,似幻觉,又似在梦中。
但菲利普肯定,在某扇窗户后,一定有眼睛在窥视着自己。
他不愿再耽搁,加快脚步向镇长家走去。
仆人打开门,顿时一股声的热浪迎面扑来。
屋内人声鼎沸,音乐声、喧闹声掺杂在一起,与街道上的死一般的静寂相比恍若隔世。
菲利普定睛看去,见室内正在进行捉人游戏,一群年轻人站成一圈分散在屋子各处,一个蒙着眼睛的年轻女孩站在中央,伸开手臂,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摸索着,口中念念有词,“一个女巫,两个女巫,为何要吻女巫,一个接一个……”一个年轻人笑着躲到菲利普身边,女孩马上灵活地转身扑过来,一把抓住了菲利普的衣袖,用手摸索着他的脸颊,欢快地叫着,“抓到了,抓到了……是菲亚特吗
让我先吻了再说。
”还没等菲利普回答,女孩已踮起脚,在菲利普唇上轻轻印上一吻。
室内顿时安静下来,女孩扯下眼睛上的手帕,也愣住了,琥珀色的大眼睛久久地注视着菲利普。
一个高大强壮的年轻男子走过来,语气生硬地问道:“你是谁
为何到这儿来
”菲利普看了他一眼,转头对女孩道:“请原谅,我找镇长芬斯达先生。
”女孩微微一笑,“我是他女儿……我叫卡翠娜。
”菲利普彬彬有礼地躬身致意。
那年轻男子恼怒地揪住菲利普的衣领,喝道:“为什么不先说你自己的名字,太没礼貌了
”这时一个略有些苍老的声音传来,“汤姆,别生事,有这么多人参加派对呢。
”菲利普循声看去,见一个脸瘦长、头发花白的老人从楼上走下来,身旁随着一位衣着华丽、体态雍容的中年贵妇人。
老人走到菲利普面前,缓声道:“年轻人,你是来找我的吗
”菲利普掏出公文,双手递过去,“您就是芬斯达先生吧
我从纽约来……负责调查贵镇的谋杀案。
”芬斯达先生双眉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快速将菲利普打量了一番,随即朗声笑道:“这个城市很适合你,欢迎你在这间屋子里住下来。
”说着叫仆人带菲利普到房间去。
临出门前,菲利普朝一直注视着他的卡翠娜微微一笑,而汤姆似乎怒气未消,充满敌意地瞪视着二人。
第二天,在菲利普的建议下,芬斯达先生将镇上的上流人士招到家里,对有关破案的事宜进行商讨。
菲利普发现,这些显贵们,包括冷淡傲慢的法医、全身脂肪呼吸沉重的法庭庭长、将头发梳成可笑的角状的农场主,谈到凶手时都噤若寒蝉、悚然变色。
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尽快远离村镇,似乎从没想过将凶手捉拿归案。
惟一有价值的信息是,菲利普第一次听到了关于凶手的传说。
他们说,当夜色降临时,一个黑衣的无头骑士就会骑着一匹黑马从神秘的远方奔驰而来,高举利斧将人砍死,然后割下他们的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据说,这无头骑士曾是一个德国的王子,天生喜欢厮杀和战争,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狂。
可是他却不死,而且永远保持着年轻的容貌。
直到他79岁那一年,为躲避追杀逃到一片小树林中。
在那里,他遇到了两个拾柴的小女孩,其中一个孩子惊恐之中将柴禾折断,发出的声响引来了追杀的人群,他们砍下了王子的头。
这就是他无头的原因。
直到今天,在那片树林里还常常发生奇怪的事情,这是王子在复仇,他要找回他失去的头颅。
晚上,菲利普做了个奇怪的梦,在梦中似乎又回到了久远的记忆中,他看到了童年的自己,也看到了依旧年轻美丽的母亲。
在繁花似锦的草坪上,母亲眼睛上蒙着洁白的丝巾,迎着飞舞的花瓣旋转,轻扬的长发和飘逸的衣裙将她衬托得像欲飞的仙子。
自己手捧盛开的兰花来到母亲面前,母亲摘下丝巾,将自己拥入怀中,深情地吻着。
突然电闪雷鸣,母亲将自己抱进屋里,在壁炉前坐下,用树枝在地上划着,顿时一个古怪的似古代骑士的图形显现出来。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的脸出现在窗上,好像是父亲。
突然间,父亲凶狠地朝自己龇出牙,自己一声惊叫,扑到母亲怀里……菲利普从梦中惊醒,发现冷汗已浸湿了衬衣,他再无睡意,起身走到院里。
月亮已升到正空,似乎夜已深。
一间屋子里透出微微火光,他轻轻推开门,见卡翠娜独自坐在壁炉前,膝上摊着一本书。
听到推门声,她转过头,菲利普忙道歉:“对不起,我打扰你了吧
”卡翠娜笑着站起身,“没关系,反正我也没睡。
”菲利普走到壁炉前,见一本很古旧的书摆在椅子上,顺口说道:“看书使人疲劳,尤其这么晚了……”卡翠娜接口道:“我喜欢看书,我父亲也喜欢看小说,可他杀了我母亲,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我猜他是受了迷惑。
”说着拿起椅子上的书,递到菲利普手中,“送给你,它会对你有帮助。
”菲利普翻开书,见扉页上有女子的签名,问道:“这是你母亲的书
”“是的,她留给了我。
”“谢谢你的好意。
”两人目光相对,又立即躲开了,他们同时想到了初次见面的那个吻。
第二天,卡翠娜邀请菲利普一起到树林中去。
菲利普发现,在这片荒芜、阴冷的草丛、灌木中,卡翠娜显得异常兴奋。
她时而跳到巨石上,时而攀住矮树的枝头,欢快地对菲利普说:“我小时侯常来这儿玩,后来上学了,哦,我妈妈就是教师……”转眼间她又跑到一堆奇形怪状的石头前,拨开覆盖在上面的青藤,朝菲利普兴奋地喊着:“快来看,它竟然还在这儿,是射手,不,是骑士。
啊,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说着随手拿起树枝在地上划起来。
菲利普走过去,果然见石上刻着骑士射箭的图案,再一低头,不禁惊呆了,只见地上的图案和在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几天后,镇上又有一个叫彼得·约翰的护卫队员被杀了,人们在树林中发现了他的尸体,同前几次一样,头颅不翼而飞。
面对镇上人们怀疑的目光,菲利普知道调查必须得着手进行了。
当太阳完全隐没在西山后,菲利普独自来到树林里。
他既希望无头骑士今晚能出现,以揭开惶惑人心的谜团,内心深处却又祈祷骑士不要出现,如果他真如传说的那样残酷神勇,自己的性命就有可能葬送在这荒郊野岭了。
天色越来越暗,远处有马嘶声隐隐传来。
菲利普警惕地掏出手枪,闪身在一棵树后。
马嘶声越来越近,转过一道山谷,一个矮壮粗胖的身影显现在小路上。
菲利普松了口气,他认识这个从代多郡来布道的胖神父,白天在教堂里曾看见过他。
神父也看见了菲利普,喘着粗气打了声招呼,连声抱怨夜间这骤然变冷的鬼天气。
就在这时,仿佛呼应神父的话一般,一阵狂风急速地卷过,光秃秃的白桦树不胜负荷地摇摆着,发出空洞的悲鸣声。
紧接着,一道霹雳在两人头顶炸开,余音未了,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
转眼间,一匹黑马嘶鸣着驰到两人面前,马上直挺挺坐着一截人的躯体,脖颈以上被齐整整地削掉了。
他高扬手中明晃晃的利斧,充盈着风的黑色斗篷像一只展开翅膀的怪鸟,向两人压过来。
就在他即将驰过神父身边的一刹那,亮光一闪,神父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趴倒在地上。
又一声霹雳响起,闪电划过夜空的瞬间,菲利普看见神父的血淋淋的头颅滚落到自己身边,双目圆睁,惊愕地瞪视着自己。
骑士重又折回,菲利普绝望地等待着死神的光临。
然而,利斧从菲利普眼前闪过,砍在神父头颅上,将其提上马背,黑马向远方驰去。
接下来的几天,菲利普都处于持续的高烧中。
恍惚间,他又看到了母亲,自己和母亲手牵手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母亲手里拿着自己儿时熟悉的玩具——一个两端系有丝线的圆形纸片,纸片一面画着一只展翅欲飞的小鸟,另一面却是一个精致的鸟笼。
捻动丝线,纸片陀螺般旋转起来,小鸟和鸟笼就神奇地融为一体,鸟儿仿佛有了生命,它徒劳地拍打着翅膀,永远挣不脱鸟笼的束缚。
突然,父亲出现了,他粗暴地将母亲拖到壁炉前,指着地上的图形大声咒骂。
自己惊恐地躲在母亲身后,父亲又怒不可遏地将自己拖到面前,一只巨手向自己抓来…… 身体稍有些好转后,菲利普决定再次到树林中去。
他感觉一系列事情都与那个惨死在树林中的王子有关,只要能找到他的坟墓,就能将无头骑士一举铲除。
一个叫马斯特
天鹅历险记读后感700字
在《天鹅历》中,有一只传奇的天鹅红弟,种危难情况下逃生,最后它成为了头为了保护族群和为妻子报仇,和水蛇同归于尽。
下面我们来看看它的传奇故事吧。
红弟出生在桑夏卡湿地,是新生代桑夏卡大天鹅里出生最晚的,经常被哥哥们欺负,它对这一切都愤愤不平,一次它愤起反抗大哥对自己的欺凌,虽然身受重伤,但自己的哥哥们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红弟渐渐地长大了,到了发情期的时候,它对一只美丽的雌天鹅彩云产生了爱慕,但它有一个健壮的情敌---克里木。
有一天意外发生在了彩云身上,彩云到一个泥潭去捕食,它不慎被泥潭里的荆棘缠住了脚,它向克里木求助,可克里木犹豫不决,害怕自己也被缠住,陷进泥潭,这时红弟来了,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让彩云喜欢上了自己并成了婚。
婚后,它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可它们一直没有找到比较合适的筑巢地。
一天红弟找到了一个适合生存的池塘,可这个池塘是曾经打败过水獭的雄鹅乌贼的,于是经过几次争夺,红弟夺得了这个资源丰富的池塘的所有权。
又一天,水獭家族成群来袭击彩云和幼鹅们,红弟为了保卫家庭而奋勇斗争,赶跑了水獭家族,从而误打误撞的当上了头鹅。
最后的冒险,它为了保护族群和为妻子报仇,,与水蛇同归于尽。
这真让人感动,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它多么的大公无私,多么的勇敢,为了族群的生活更好,它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动物都能做到这个样子,我们为什么不行,我们要学习红弟的好品质。
《天鹅历险记》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很有价值的,值得你去阅读。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