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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希望留给谁读后感

时间:2013-05-18 22:57

方方的《风景》读后感,谁给几篇资料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曾经很是佩服江南那华丽的文字,让人深深陶醉其中而不能自拔,《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而一次偶然的书评让我接触到了《子弹》这书,在经历了江南大大那绚丽辞藻的洗礼后我再次感到了震撼,原来文字还可以这样用,完全是最粗俗的词语,完全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说的那些话来表达,让我体会到了那份亲切;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这样通过最简单的直叙来表达最真挚的情感。

再次的,在很久都没有从网络小说中得到刺激的我深深陷入了《子弹》的泥沼中。

  一段段毫无色彩的文字,本来是应该让人恹恹欲睡的,但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累,跟随着作者手中那支笔心起心落,被作者的笔牵动心神,为那一点点哀伤感动,为那一点点成功而兴奋。

是的,就是这样,我沉醉其中,一口气把我以前无法想象可以阅读的文字通通读完,我的心还在那扑哧扑哧的跳动着,还不能从书中的境界中醒来。

  古龙的笔下是英雄的世界,同样《子弹》中也是英雄的世界,不过一个是写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而另一个是写那铿锵铁骨的热血军人。

把故事的地点从江湖搬到了军营。

不一样的英雄,给我的震撼却是相同的。

军营中的热血男儿歌是丝毫不比那仗剑江湖载酒行逊色的。

同样漂浮的视角,让人领悟到英雄原来就是这样的,读后感《《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干下事业,只要证明自己存在。

平凡的小事更能体现英雄的真谛。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英雄的生涯中总是会要有红颜相伴的,但《子弹》留给我们的却是那深深的遗憾,爱过方知情重,当一份感情与自己失之交臂,一份朦胧的初恋总是在面前若隐若现可是却总无法抓住。

从这回忆的语气中透出对现在爱情的颓废味道让我不由更是产生了一种揪心之感。

初恋是美的,回忆初恋则更美也更让人黯然情伤。

  军营中的点点滴滴绘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男儿的自强不息与卤莽冲动交辉相应。

  男儿生当如此

  美丽的故事是难忘的,而这样美丽的故事则更让我牵肠挂肚。

  不煽情的语句能换到最真心的感悟,内心总用一种声音呼之欲出,想诉说什么,想发泄什么。

  从平实中感悟真实,不仅仅文字,同样是生活。

  感慨发完了,最后向作者提点意见。

就是文章中不必要穿插那么多写作时候的心得,有点破坏文章整体阅读的流利感,并且有的地方多分点段。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谁是最可爱的人》读后感

《谁是最的读后感 这段时间我阅读了书,书名叫做:《谁是最可爱的人》。

这是一本催人泪下的书,也是一本十分感动人的书,书中篇篇文章都使我感动许久。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在抗美援朝时期,美国对朝鲜发起了大规模的侵略战争,中国人民志得到祖国的命令救援朝鲜人民,。

在这场浩大的战争中志愿军战士们凭着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而不畏牺牲、奋勇杀敌,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书中最感动我的是:松鼓峰战斗。

讲的是有一支志愿军队伍为了阻挡敌军逃跑,而和敌军展开殊死拼搏,面对敌人浩大的装备那一支志愿军队伍没有一点胆颤,要知道他们才十几个人啊

可是最后他们还是失败了。

但是英雄的志愿军们直到自己的身体上被火烧得直冒火苗,也都没有屈服,反而去用身体抱住敌人与敌人同归于尽。

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胜利。

读完后,我的心灵被彻底的被震撼了,这种精神,这种勇气是多少人都没有的啊

要是你问我:“谁是最可爱的人

那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那就是伟大的志愿军们。

想一想他们那一张张淳朴的笑脸,那一声声誓言要保护祖国,保护人们的声音,那一个个为了祖国而变得焦脆的身躯,谁又能不承认他们是最可爱的人呢

一个个可爱的志愿军们他们所付出的一切是为什么呢

都是为了要保护我们的祖国啊

我不得不再赞扬他们: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们你们是世界上最可爱,最可爱的人,你们的精神也将继续传承下去。

《谁是最可爱的人》读后感 魏巍老先生走了,他带着满足和希望安祥地走了,留给我们的是他的红色经典和一份永久的缅怀。

重读《谁是最可爱的人》,让思绪在历史和现实的通道中穿行,在思想与情感的阡陌中逡巡。

这篇中学时期令我无数次感动过的作品,又把我重新带回到那让人心潮澎湃、壮志凌云的年代。

“亲爱的朋友们,当你坐上早晨第一列电车走向工厂的时候,当你扛上犁耙走向田野的时候,当你喝完一杯豆浆,提着书包走向学校的时候……请你们意识到这是一种幸福吧……”朗朗的读书声在教室中经久回鸣,一股股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平生第一次真正读懂了谁才是最可爱的人,第一次那么感性地领略了残酷战争中的中国军人,在还不算成熟的思想中,烙上了永不退色的印记,伴随着时间流逝、空间转移,直到现在依然那么清晰。

因此,当兵成为我最初的理想,到目前为止军人还是我最崇敬的偶像。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课堂,一篇好文章胜过千百次演讲。

作为一名军旅作家,魏巍以其深邃的思想、丰富的情感和服膺于真理的特有色泽,为我们塑造了松骨峰战斗中的群体形象,让我们记住个个鲜活、生动如秋天田野里一株株红高粱那样的淳朴可爱的名字,正是这样一些普通人创造了人类战争史的一个传奇,正是这样的一群人成了那个时代最可爱的人。

与其它作品中高大全的英雄人物和宏大完美的叙事方法不同,《谁是最可爱的人》以散文诗样的抒情方式,为残酷的战争穿上了闪耀人性光辉的外衣,给予革命英雄主义以温煦的和风拂面,直击读者心灵,从人生观、价值观的角度,深层次触动并感染了如我等几代人。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是沐浴在革命英雄主义的和风中成长起来的,我们是站在英雄的肩膀上才扬起了理想的风帆。

感谢魏巍为我们塑造了鲜活的英雄形象,感谢魏巍为我们树立了心中的楷模,在我的心中,魏巍如同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一样同样是令我们崇敬的英雄。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不可避免地重新洗牌。

如今的年轻人不可能理解那个时代的英雄情结,取而代之的是对个性的张扬和偶像的崇拜,对此我并不觉得惋惜,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征,一个时代又有一个时代的局限,毕竟《激情燃烧的岁月》、《亮剑》、《士兵突击》等这些弘扬崇高、伟大、理想的作品已经成为热播剧,同样在年轻人心中占有一片天地。

时过境迁,产生隔膜感在所难免,但无论如何,《谁是最可爱的人》依然是我心目中的最爱,魏巍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红色作家的光辉在我心目中永远不会泯灭。

谨以此文缅怀魏巍老先生。

毕淑敏演讲别给人生留遗憾读后感800字 最好是多来几篇好互相参考

友情:这棵树上只个果叫做信任。

作者:毕淑敏看完这篇文章,心底有一大堆的东西想说,但表达不出来。

毕淑敏完全说出了我的感受。

我不信任友谊的天长地久,就像毕淑敏说的,“此刻我们是朋友,十年以后不一定是朋友。

就算你耿耿忠心,对方也许早已淡忘。

不过我也信服于她的另一段话:”友情这棵树上只结一个,叫做信任。

红苹果只留给灌溉果树的人品尝。

“信用,这是我最担负不起的费用,这就像股票,有可能满载而归,但也有可能倾家荡产。

如果投资一次结果是圆满的,当然生活态度也会完全不同,我会付出更多;但如果真得跌入万丈深渊,我可能会把”信任“埋葬,滴水不出。

而吝啬分毫信任的人在社会上时无法生存的。

曾经我也想尝试挥霍一把,但那种信任的载体却是时间,而我至多只能维持十秒或三十秒。

或许,这也决定着,我的果树上的果实不会透红。

不过我的老师也曾经说过,如果我对友谊要求太高,我的果树可能连花都不会开,所以我也满足于手中淡淡的苹果。

”友谊需要滋养。

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血。

友谊是很贪婪的,绝不会满足于餐风饮露。

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

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

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

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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