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读后感
1成预习习惯。
每天晚上,孩子自寻找第二天上课要学习的,把教科书看一遍,自己寻找到难点,做好记录。
每节课后做好下一节上课的准备。
把下一节要用的课本、笔记、参考资料准备好,以免到时手忙脚乱,丢三落四。
2、养成定时定量的学习习惯。
所谓定时,就是对于哪些时间学习哪些内容,已经成为自觉行为,不需要别人提醒。
譬如听英语广播,到了时间,自己就准时打开收音机;什么时间该写日记了,自己就自觉打开日记本。
所谓定量,就是在固定的时间内完成定量的学习任务,不轻易改变。
譬如记忆英语单词,每天5个,雷打不动,即使走亲戚、会朋友、节假日也从不间断。
这些习惯养成,在开始的时候家长[微博]要鼓励也要强制,一般一个月后,习惯就形成了。
对于有些孩子,家长还要经常督促,以防出现反复。
3、养成自己翻查工具书和查阅参考资料的习惯。
比如,一遇到生字词就翻查字词典;遇到不懂的专业术语就翻查专业词典;遇到生疏的历史典故就翻查历史典籍;遇到不清楚的地名就查地图或地图册。
一个勤翻字典的人,肯定少写错别字。
4、养成“不动笔墨不看书”习惯。
要看书,先找笔。
看书时一边看一边圈点勾画,标号重点难点或精彩之处,或随手批注。
自己读过的书,一定要留下痕迹。
青少年的读书不能像有些老年人的读书,纯粹是为了消遣;青少年读书是为了武装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所以每读一本书都要有所收获。
每一本书读完后,再从头翻一遍,把标号的重点部分再读一遍,把精彩部分摘抄下来。
如有突出的感想、体会,还可以写出读书笔记。
到此,一本书才算看完了。
书看完之后,还要善于用自己的话向别人复述书中的内容。
每复述一次,就是一次复习。
这个习惯坚持下去,会对孩子一生的学习和工作有很大帮助。
5、养成劳逸结合的学习习惯。
曾有人这样说:“光学习,不玩耍,聪明的孩子要变傻。
”所谓“头悬梁,锥刺股”,只是精神可嘉,方法未必科学。
列宁曾经说过,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
爱因斯坦演算疲劳后,就拿起他的小提琴拉上几曲自己喜欢的曲子,使自己从那些符号中解脱出来。
马克思在研究中感到疲劳时,就画一些画来转移大脑的兴奋区域。
6、养成对所学知识活学活用的习惯。
首先要经常把书中的知识、书中的道理、书中的故事讲给别人听,每讲一次,都是对所学知识的一次复习和巩固;其次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书中的知识只有为我所用,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知识。
这种活学活用不仅可以促使孩子深刻地领会所学知识的精髓,还能使孩子真正体会到学习的兴趣,从而激发孩子坚持不懈地主动求知,培养孩子自觉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7、养成朗读和背诵的习惯。
对一些优美的文章,经典的文章,最好用大声朗读的方法。
每天早读都要坚持,朗读要如入无人之境,排除干扰。
从小学到高中的12年时间可以读很多好文章。
读出声可以帮助你体味文章的情感,读出声可以帮助你体味文章的节奏美,诗歌尤其要读出声。
读出声,有助于记忆和背诵。
中学时代,是背书的最好时期。
中学生如果能背诵几百篇优秀的文章、段落,等于为你一生的文学功底、语言功底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
它会为你以后一生的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提供帮助。
背书时,不要不理解就背,不要一句一句多次重复地读,要分层背诵。
一段一段解决。
8、养成写日记的习惯。
要使自己手中的笔随心所欲,就得天天练笔,练笔最好的方法就是天天记日记。
通过写日记,可以使孩子对自己的学习、生活进行总结和深入思考;可以锻炼他观察生活的能力和驾驭语言的能力,提高他的写作水平;可以使孩子尽情倾诉自己的感情,调节自己的情绪;可以培养他独立的个性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可以开阔他的心胸,净化他的心灵。
记日记形式不拘,长短不限,可记叙,可描写,可抒情。
一般来说,记日记起初多记事,之后到发表议论、抒发感情。
起初可能觉得无啥可写,你可以让孩子慢慢观察,先写本班同学,然后写动物、植物,写家中摆设,写读后感,写多了就慢慢会写了。
为了提高孩子写日记的兴趣,你可以让孩子不断变换日记的内容和形式。
如插图日记、摘抄日记、想象日记、仿写日记、采访日记等。
孩子起初写日记像挤牙膏一样,坚持几年以后,写日记就像从心里流淌出来的。
从心里流淌出来的才是文字的精灵,是丰富的情感,是思想的火花。
孩子最初开始写日记的时候,家长不要急于纠正他的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等小毛病,因为这种过多的指责容易使他挫伤他的积极性。
写,是整理思想的过程。
思想不加整理,如一团乱麻,如商店中胡乱摆放的一堆货物,需要时可能找不到。
如果经常整理知识,整理思想,知识就有了系统,有了纲目,思想就有了体系。
人也就成了有思想的人。
9、养成摘抄和整理知识的习惯。
读书时如遇到精彩的描写,精辟的议论,优美的抒情,名人名言,凡人妙语,应立即摘抄下来,并注明出处。
刚开始摘抄时往往不分类,时间长了,自己就想动手给它分类了。
分类就是整理知识的过程,你记的东西,经过自己几次归类整理,这些知识就属于自己的了,每整理一次,印象就加深一次。
平常课堂上零零星星学到的知识如果不定期整理,这些知识就像堆在仓库里的货物,杂乱无章,急用时可能寻找不到。
对学过的知识进行整理,就像把仓库里的货物分类摆上货架,急用时就如探囊取物一样方便。
10、养成主动说、大胆说的习惯。
不少中学生勤于思考,勤于写作,却不善言谈,这样不好,不善言谈的人往往是越发展越不善言谈,以致影响自己的学习、工作和事业。
我们要常把书中的故事讲给别人听,每讲一次都是一次复习,这并不亏本。
要把自己生活、学习中的感受和心得与家长、同学、老师交流,要主动参与一些发言、辩论、演讲。
这样你会觉得自己越说越想说,越说越会说,越说越敢说,越说越自信。
善于表达的人容易赢得威信;善于表达的人,容易摆脱烦恼;善于表达的人,容易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善于表达的人不容易被埋没。
所以,多说,不仅对于学习是必要的,而且对于你一生的事业都是需要的。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你知道宝葫
那是一种你想要什么什么的宝贝。
故事中的王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
吃象
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
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
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
王葆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我还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只有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200字
1\\\\最近我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看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第2章家庭保护法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古时侯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户人家有个独儿子,一天,他在对门玩,看到一个卖姜的,把他的姜拿了一块回来。
他的妈问:“姜从哪里来的?”他说:“从对门的卖姜人那里拿的一块。
”“你拿他的姜, 他没看见?”“我把姜放在磕膝弯子里,一路跳丁丁婆婆回来的。
”妈说:“你很棒。
” 第二回,他又在对面玩,把人家鸡窝里的一个鸡蛋拿回来,他的妈问:“鸡蛋哪里来的?”他说:“从对门人家里鸡窝里拿来的。
”“你拿人家的鸡蛋人家没看见?”“我把它放在胳肢窝里夹回来的。
”妈说:“你很棒。
” 这孩子长大了,到处偷,别人把他无可奈何,大户人家的金子、银子,他都偷。
最后进了监牢,要准备处死他时,他说:“我要吃一口奶。
”他的妈来了,他妈把奶头扒出来,他一口衔起,咬掉了半头。
他妈疼晕死了。
别人问:“你怎么咬她?”他说:“我小来偷人家的,姜,偷人家的鸡蛋,每回她都说我很棒。
若是她每回打我一顿,我就不得做强盗,不做强盗就不得要我的命,我才要咬死她! 我们班有个男同学叫小光,他父母是做生意的,家里很有钱,小光想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买什么,家里不仅有电脑,还联着网呢,这让很多同学都羡慕他,可是,他不是利用他家的电脑来查资料,读新闻,看好的文章,而是利用下学的时间在家里玩电脑游戏,自从他家里装上电脑以后, 经常不完成作业,而且,上课时,别的同学都在专心致致的听老师讲课,他却在自己的座位上打磕睡;下课时, 他总是和别的同学讲他的电脑游戏,他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考试成绩都不及格,父母知道后,不分青红皂白,把这个同学打了一顿,以致这位同学对学习失去了兴趣,打骂更成了家长便饭. 看了家庭保护法中的第十条之后,我很想告诉小光的父母,你们要多关注小光的学习和生活,孩子们的自制能力差,需要父母时刻关怀照注,你们也不要再打骂小光了,多给小光一些温暖,让他健康的成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其中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教师以及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因此,制订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但是,即使制订了这部法律,有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经常看到有些经营的网吧和游戏机房里,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进出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而这场所的门口,都没有明确标明”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即使有也是做做“装饰”而已。
这些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应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为违法行为付上责任。
我是一位教育工作者,经常关注教育方面的新闻,有学校残酷体罚的,学生意外死亡的,学生压力大导致自杀的等等,每每看完这些新闻,深深地体会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用法律来对付他们,那么未成年人的将来很有可能毁于他们手中。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
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教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
如今家长的眼里只有分数,似乎孩子去学校上学就只为了考高分,继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渐渐的,学生的思维模式也跟着定义为“分数高将来就有出息,反之就是没有出息的”,这样等于将一些对未来抱有憧憬,却因为成绩不好而逐渐放弃自己理想的学生,将他们的未来扼杀在了摇篮里,如今学校的排榜,就是一条无形的分界线,将“好”学生与“差”生彻底定义。
如果说名次对优等生是种激励的话,那么它对差生则是一种打击或是贬低。
这对于那些想学却又力不从心的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这样会使他们对自己的前途失去信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理,彻底放弃自己。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理能够很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将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全社会都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
3\\\\最近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有四个章节,让我明白了未成年人是受保护的群体。
现今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孩子从事商业活动,卖行窃等。
在我们学校附近的小商店里,常常可以看到给学生销售香烟,因为儿童没有多少钱,所以商店就一支一支地卖,还有一些商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香烟不对学生销售。
在学校附近还开着一些网吧,也主要是赚取学生的钱,网吧里有一些不健康的网页,让儿童沉迷在网络里。
为什么儿童不在家里用电脑呢
那是因为儿童家里没电脑或有电脑爸妈不给玩,或者没有网吧里那些诱人的游戏。
在大街上,也常常看到一些儿童在被迫要饭或者流浪,得不到父母的爱与教育。
也常常通过新闻看到社会上有一些学校、家长虐待儿童,因为一点点小事,导致一个花朵般的健康儿童夭折或终身残疾。
现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了未成人是受保护的,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还我们一个健康、幸福的童年。
以后要努力学法、懂法、守法,做个好公民。
简短的读后感,急啊
[《活教育的教学原则》读后感]在一这个暑假,我在家是在闷得慌,无意中发现一本好著作,就在隔壁家的书店里,它就是这本名叫《活教育的教学原则》,起初我只知道陈鹤琴是中国有名的教育家,所以才找出了有关他的这本书,谁知道它是那么得吸引着我的心,《活教育的教学原则》读后感。
陈鹤琴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及儿童教育专家。
他怀着热爱祖国、振兴中华民族之志,以培养民族幼苗为己任,认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提出了“热爱儿童、了解儿童、尊重儿童”、“一切为儿童”。
他一贯重视儿童和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并认为“对于如花含苞,如草初萌的小孩子,我们应当用很好的教育方法去教育他,使他们体德智三育都能从小好好学起。
”经过长期的探讨实践,并提出了一套“活教育”的训育原则,体现了“活教育”理论的全新的教育观念。
他把“活教育”训育原则作为实施“活教育”德育目标“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的基本原则,在孩子品德教育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我读了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的教学原则》,深受启发。
一、“做”是教学的基本原则。
陈老认为在教学活动中应特别强调儿童的“做”,所谓“做”也就是活动。
在园里的一切活动,“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
”不仅要重视儿童的动手操作,同样重视儿童积极思想品质的培养,主张“凡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一切教学,不仅仅在做上打基础,也应当在思想上做工夫。
”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观点认为思想就是动作,是一种内化的动作。
“好动”是儿童的一个显著的特点。
没有一个儿童不好动,也没有一个儿童不喜欢自己做的,因为儿童的感觉与动作是连通的,他只要想到了或是接受了什么外来的刺激,就立刻要去做,因此,作为教师,要去了解和研究儿童好动的特点,不但不因儿童的正常活动,去责罚他,而且要给儿童充分的机会,使他多与事物、与人接触,以促使儿童身体、道德、智力的增进。
“做”,也是儿童获得练习,培养兴趣,锻炼能力的好机会。
陈鹤琴先生曾说:“儿童若自己动手,自己吃饭,可以得到肌肉运动的快感,嘴里也有着相当的滋味,即使汤勺拿不稳,饭菜装得不牢掉在桌上身上,但这是一种练习的好机会。
”的确,不让儿童“做”,儿童就得不到练习的机会,任何事情也就学不会了。
儿童做事,能够锻炼他们的能力。
另外,丰富儿童直接感性经验成为幼儿园教学的重要任务,而儿童的操作活动即“做”正是获得直接经验的最佳途径。
我们教师不应用自己的头脑代替儿童去思想,剥夺他们思考的机会,是不利于发展儿童智力的。
二、活动性与主体性是紧密相连的。
儿童在陆地上学游泳,在教室里学煮饭,都是不能成功的,教师应当给儿童相当的机会,自己动手学习,不要把现成的结果灌输给学生。
陈鹤琴先生指出了:“儿童的世界是儿童自己去探讨去发现的,他自己所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的知识,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真的世界。
”只有使儿童自己具体的和自发的参与各种活动,才能获得真实的知识,才能形成他们自己的假设,给予证实或否定。
教师应当重视引导儿童自我发现的学习,在幼儿园的教学中要注意突出幼儿的主体作用,让幼儿参与活动,做活动的主人,充分强调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教师要利用活教材、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原则。
“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这是陈鹤琴先生的教育原则之一。
实现“活教育”的重要手段,,就是直接向大自然、大社会学习。
小孩子的知识是由经验得来的,所接触的环境愈广,所得的知识愈多。
儿童生活在大自然、大社会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活的环境,对儿童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
外界环境的刺激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源泉,环境对学前儿童的发展比其它年龄阶段更为重要,因为儿童最初是从环境中受到自发教育的。
所以,教师要常带幼儿走出幼儿园,到工厂、街道、田间、野外去学习。
大自然、大社会为儿童活动和学习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要做一个成功的教师,就要注意环境,利用环境,环境中有许许多多的东西,……可以变成很好的教材,很好的教具,比如:民歌、民谣、儿歌、故事等,许多都富有教育意义。
有待于教师们做有心人,发挥想象力,随时发觉这种活教具、活教材。
从尊重儿童的愿望、兴趣、要求等身心特点出发提出了替代教学法和暗示法。
游戏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游戏,那么幼儿园的教学应该游戏化,并增加教师与儿童、儿童与儿童之间交往的机会。
要激发儿童的学习动机、兴趣和求知欲,必须要做到陈老提出的教学方法。
四、积极鼓励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儿童喜欢受称赞,容易受暗示,所以对儿童消极的制裁不仅不能收到实效,而且会伤害到儿童的心灵。
所以积极的鼓励、暗示是软性的教育,虽然比较难做,但收效很大。
消极的制裁、命令是硬性的教育,很容易做,但它不彻底的、暂时的。
积极的鼓励可以增加儿童学习的兴趣,促进儿童求知欲。
积极鼓励对于培养儿童的自尊心、自信心、积极性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我们教师并要注意不要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任意申斥、挖苦、单纯的禁止,甚至体罚。
可见,“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的原则,对于儿童教育来说是很重要的。
陈老提倡“教师教教师”、“儿童教儿童”。
我认为这样的相互学习,教者和被教者都会受益。
同时可以看出这种教学相长的方式具有民主性的特点。
任何教师,任何儿童随时都可能成为教者,又随时都可以成为被教者、学者。
民主性是陈老“活教育”理论的一大特色,正是当代教育理论的一个趋势。
陈鹤琴(1892—1982),浙江上虞人。
191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同年8月公费留学美国,先入霍普金斯大学,研习政治、市政、经济、地质、生物等,获文学士学位。
后入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受教于克伯屈、孟禄、桑戴克等,获教育硕士学位。
1919年8月回国,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科教授,讲授儿童心理学与教育学等课程。
1920年,喜得长子一鸣,于是,便以一鸣为研究对象,对儿童的动作、能力、情绪、言语、学习、绘画等方面的发展进行了连续808天的观察和实验,写出了《家庭教育》一书。
在该书中,陈鹤琴利用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对父母怎样教育小孩子,做了科学的说明与指导,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1923年,在南京创办鼓楼幼稚园,对幼稚园教育中国化进行长期深入地实验。
通过实验,他总结出幼稚园的课程、读法、故事、图画、设备等方面的经验,对如何办好幼稚园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并写出了《我的主张》一文,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适合儿童心理的十五条教育原理,对建立中国化的幼稚园教育起着指导作用。
1928年,陈鹤琴支持陶行知筹创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兼任第二院院长。
又与陶行知等合力创办樱花村幼稚园,开辟了乡村幼稚教育实验场地。
1940年,他筹创江西实验幼稚师范学校,开始了中国幼稚教育制度的实验。
在实验过程中,陈鹤琴创立了活教育理论体系,形成我国近现代教育史上独树一帜的教育派别。
新中国成立后,陈鹤琴历任中央大学师范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学院院长、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兼南京币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副主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务,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陈鹤琴于1982年逝世后,他的文章著作由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整理为《陈鹤琴教育文集》上下卷,共300余万字。
并于1983年至1985年先后由北京出版社出版。
《活教育的教学原则》是他的代表作,收辑在该文集的下卷中,是活教育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
《活教育的教学原则》(1948年),共十七条,曾分别发表于《活教育》月刊各卷,1948年汇编成集,由上海新华书店出版。
陈鹤琴在该书卷头语中说:“这里所举的十七条原则,都是根据最近儿童心理的学说和我个人的教学经验写成的。
我的目的是与格(格里高来)、詹(詹姆士)二氏相同的,就是‘心理学具体化、教学法大众化’,使得做教师的做家长的读了,都能了解,都能应用,并供同仁的研讨”。
在这一段话里,陈鹤琴把十七条原则的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和教育目的都交待清楚了。
十七条教学原则如下:原则一,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
这一条是依据了儿童好游戏、好动的心理。
儿童自己动手,就可以得到肌肉运动的快感。
自己动手即是做,做了就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就得到直接的经验,就知道做事的困难,就认识事物的本质。
陈鹤琴说:“‘做’这个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经验的,都要靠‘做’的”。
“所以,凡是儿童能够做的就应当让他自己做。
”原则二,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这一条原则的理论依据是,按行为心理学说来,思想原来也是一种行动,读后感《《活教育的教学原则》读后感》。
儿童不仅喜欢动手、动脚,而且也喜欢动思想。
因此,学校里的各种活动,各种教学,都不应该直接去说明种种结果,应当让儿童自己去实验,去思考,去求结果。
陈鹤琴说:“直接经验、自己思想,是学习中唯一的门径”。
原则三,你要儿童怎样做,就应当教儿童怎样学。
这一条也是强调儿童动手去做,去亲身实践。
譬如游泳,在陆地上学是没有用的。
譬如烧饭,在教室里讲饭怎样煮,也是没有用的,“一定要使他们在适当的自然环境之内,得到相当的学习”。
原则四,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
这一条原则的理论依据是,小孩子喜欢野外生活的心理特点。
小孩子到门外去就欢喜,终日关在屋子里就不高兴。
所以,门外的大自然大社会都是儿童的世界。
探讨自然的神秘,研究社会的实际问题,都是儿童的活教材。
陈鹤琴说:“儿童的世界是儿童自己去探讨去发现的,他自己所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知识,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他的真世界。
”原则五,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
这一条原则依据了儿童喜欢称赞的心理特点。
你称赞他,就高兴,你骂他就反感。
我们可以利用这种心理,去鼓励儿童怎样做人,怎样求学。
即“要用鼓励的方法,来控制儿童的行为,来督促儿童求学”。
旧式学校总是用消极的方法来制裁儿童,这种制裁是不会发生多大效果的,有时候反而容易引起他的反感。
原则六,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
这一条原则的理论依据和原则四相同。
儿童喜欢野外生活,到野外的大自然大社会中去探讨、去追求,就可获得确实而经济的直接知识。
书本上的知识是间接知识,儿童完全没有经验过,读了也不可能完全理会。
所以,必须让儿童到大自然、大社会中,通过“现代”的活教材研究到“过去”的死知识上去。
原则七,比较教学法。
这一条教学原则的好处在于使小孩子对所学的事物,认识得格外正确,印刻得格外深切,记忆得格外持久。
譬如我们要教儿童认识一只猫,最好用一只狗来比较,让儿童在对比中分化出各自的特点而加深认识。
比较教学法应用的范围较广,各门学科均可应用,连做人修养也可以应用。
原则八,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
这一条原则依据了儿童喜欢竞争的心理。
教师可利用这种心理,去组织儿童比赛,以增加儿童的学习兴趣,促进儿童的学习效率。
但比赛必须避免胜利者骄傲、败北者气馁两种弊病,防止不服从指挥,把竞争变成倾轧,把比赛变成妒嫉的恶果出现。
比赛一般分两种:一种同别人比赛,一种同自己比赛。
同别人比赛又分两种:一种是团体比赛;一种是个人比赛。
同自己比赛有两种益处:一是容易得到鼓舞,不容易灰心;一是明瞭自己的成绩,高兴学习。
原则九,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
这一条原则的依据与原则五相同。
即是小孩子喜欢听好话,而不喜欢听恶言。
利用这种心理教师可用激励教育法去教育儿童。
积极的暗示就是一种激励教育法;它是软性的,比消极的命令要费时间精力,但其效果却非常之大。
暗示可分为四种:一种是语言;一种是文字;一种是图画;一种是动作。
其中动作的暗示性最大。
做父母、教师的应当以身作则,利用动作的暗示去教育儿童。
原则十,替代教学法。
这一条原则依据了儿童多种心理特点。
①小孩子是喜欢玩弄的,如果看见他玩脏的坏的东西,就得想法用清洁的、好的东西去代替。
这是一种以物代物的方法。
②小孩子是喜画画的,如果看见他在墙壁上、地板上乱涂乱画,就得给他大的空白纸,让他在纸上去画。
这是一种以建设代替破坏的方法。
③小孩子是喜欢占有的,如果儿童有你争我夺,东挪西扯的事情发生,就得给儿童相当的设备,让他们多集贝壳、邮票、钱币、昆虫等,以满足儿童的占有心。
这是一种以搜集来代替争夺的方法。
④小孩子是喜欢合群的,对于孤独而没有伴侣的小孩子,就得替他找一个伴侣。
若没有真的小孩子作伴侣,就得用洋娃娃或清洁的猫狗去替代。
⑤小孩子在学校里无形中会有组织,当发现他们三五成群,四五结队的做出不正常举动时,教师应当利用他们的合群心理、组织能力,把全体儿童组织起来,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使其合群心理得到满足。
这是一种以正当的组织代替不正当之活动。
⑥小孩子是喜欢游戏、喜欢赌博的。
当发现他们到街上去赌抽签糖、转转糖时,教师就应当以游戏去取而代之。
游戏是可以代替赌博的。
原则十一,注意环境、利用环境。
这一条原则依据了小孩子喜欢玩耍,喜欢游戏的心理。
儿童既然喜欢玩耍,大自然、大社会中都可以找到很多好玩的东西来作活教材和活教具。
譬如中国的麻将,原是一种赌具,但经改造可以变成一副活字块。
又如西洋的钟型赌具,经过改造,也可成为一种算术教具。
再如傀儡戏,经过改造,也可变成活动的教具。
总之,大自然、大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初看起来与你所教的没有关系,但仔细研究,便可变成很好的教材和教具。
原则十二,分组学习,共同研究。
这一条原则是根据20世纪研究心理的一个大发现,即人类有个别差异。
所以,新教育反对班级教学,而主张分别学习,以适应个别差异,依照各人的智力、体力、能力而发展。
但分别学习,又必须分组研究、共同讨论。
因为和别人讨论就有刺激,有刺激就有反应,刺激越多反应也越多。
从——刺激——反应的中间就可以研究出真理来。
分组研究、共同讨论的方式就是集体学习,是活教育教学原则的一种方式,也使刺激和反应的程式由单轨变为复轨。
让各人都有意见发表,彼此都有不同的思想,思想愈多愈复杂,就可以整理出真理来。
原则十三,教学游戏化。
这一条原则依据儿童好游戏、人们均好游戏的心理特点。
利用这种心理特点,教师把教学游戏化,把枯燥无味的认字造句,化为兴致勃勃的游戏活动,就可以在做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习效率了。
但在教学游戏化的过程中,要注意方法与目的的配合,注意给多数人活动的机会。
原则十四,教学故事化。
这一条原则是从“儿童爱好故事”这一理论基础所产生出来的。
故事的作用有四点:①故事与儿童的情感有交流作用;②故事情节的神奇,能满足儿童的好奇心;③故事能激起儿童的想象力;④故事组织的完整,适合于儿童的学习心理。
教学故事化有两方而的意思:一是教材故事化;二是教法故事化。
教学故事化是活教育的新要求。
原则十五,教师教教师。
所谓教师教教师,就是举行教学演示或者组织巡回教学辅导团一类的组织。
这是近代教育方法上的一种新趋势,不仅能够在一个学校一个城市里举行,同样可以应用“分组学习,共同研究”的原则,推行到所有学校中去,对于充实教师本身、提高业务水平有较大的帮助。
原则十六,儿童教儿童。
这一条教学原则是根据陶行知的“小先生制”提出来的,意思是让儿童来教育儿童,让儿童来指导儿童。
这种办法一方面可补充教师数量之不足,有益于教育的普及;另一方面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起辅助作用,有益于教学效益的提高。
因为:①儿童了解儿童的程度比成人所能了解的更为深刻;②儿童鼓励儿童的效果比成人所能获得的更为巨大;③儿童教儿童教学相长。
在这一原则被确定之后,陈鹤琴又提出了儿童怎样教儿童的办法。
即个别儿童轮流教;各校儿童轮流教;各城市儿童轮流教;各国儿童轮流教。
他希望通过“儿童互助运动”,使人类文化得到一分推动之力。
可见陈鹤琴不仅着眼于本国的教育,而且也着眼于世界的文化教育。
原则十七,精密观察。
这一教学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通过实地观察,来施行教学;另一方面通过实际研究来培养儿童善用观察的学习态度;则教学的效果,必将因此而有所增进”。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用观察的方法,便能增进教学的效果,即不仅能促进教学兴趣,而且儿童的人生态度,也将因此而得到健全的发展。
以上十七条原则是陈鹤琴活教育理论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它全面地反应了该体系的其他各个方面,尤其活教育的三大目标像一条线贯穿于其中。
“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是活教育的第一目标,十七条教学原则都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
“做人”是教育最起码的任务,要研究人是什么
人的活动是什么
人与人的关系是什么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什么
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什么
这一系列问题都在十七条原则中不同程度的体现出来了。
如比较教学法一条,陈鹤琴也对做人进行了比较。
通过这种比较从小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将来做一个立身社会的人打下初步基础。
又如在“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酌效率”一条原则中,陈鹤琴指出,“在团体比赛中,我们可以学习许多做人做事的美德,合作、牺牲、互助,都是在团体中养成的”。
这说明人不是一般动物,他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
再如“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就指明了人的活动是要到大自然、大社会中去发现,去探讨,去追求知识。
“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我们的活教材”,要求学生从研究时事中得到宝贵的教训,从探讨抗日与欧战有关的史地中得到宝贵的活知识,这就培养了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
具有爱国主义思想的人就是中国人,而不是崇洋媚外的人。
此外,十七条教学原则或者是以培养儿童道德,或者是以传递现代科学知识为目的的,如此造就出来的人便是具有民主思想、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人了。
这种人显然不是古代的中国人,而是现代的中国人了。
“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是活教育理论体系的第二大目标。
它继承了陶行知的“教学做合一”,并发展到求进步。
这在十七条教学原则中也有体现。
比如为首一条就是“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就是让儿童自己在做中学。
在做的过程中去取得直接经验,去获取新的知识。
一旦获取了新的知识,人就进步了。
照陈鹤琴看来,“做”有纽带作用,通过“做”可以把理论和实践的距离缩短,把知识和技能联结起来。
他的这种理论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他提出“做中学”的命题就在杜威的“做中学”完全重合了。
对于杜威的“做中学”虽然不能全盘否定,但这样的命题只强调了儿童的直接经验,而忽略了人类的间接经验,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际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相去甚远。
不过陈鹤琴在强调“做中学”的同时,首先强调“做中教”,即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这又和杜威教育思想有很大的区别,从而纠正了杜威忽视教师主导作用的错误。
“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这是活教育理论体系的第三大目标。
陈鹤琴把它直接做了十七条教学原则中的第六条。
其他各条原则,如“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注意环境,利用环境”等都含有同样的意思。
不难看出,陈鹤琴非常重视向大自然、大社会的探求,而反对旧教育的死肯书本。
不过,陈鹤琴并不反对学习书本知识,而只是反对教师的教学死死地把眼光钉在书本上。
他认为,课堂教学应以大自然、大社会作为活标本。
“这个小菜场,是你的标本,是你的仪器,是你的宝库,所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这就是活教材,这就是活教育。
而不是抛开书本,到大自然、大社会中去从头探索。
他在谈到教授历史、地理这两门课程时指出,我们要从研究抗战、研究二次世界大战去了解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历史、地理。
也就是从“现在”的活教材研究到“过去”的历史、地理上去。
在这里陈鹤琴强调直接经验,但并没有否认间接知识,是较为合情合理的。
另外,活教育十七条原则还反应了活教育体系中的四个步骤和五指活动的思想,这是陈鹤琴在论述过程中亲口说明了的。
譬如在“教师教教师”一条原则中,陈鹤琴就说:“在行政组织内,组织巡回教学辅导团,聘用专门人才,依据活教育所定五指活动,分组担任辅导,这种辅导工作,对于一般教师颇有帮助”。
这说明了教师的巡回辅导是以五指活动为依据的。
至于活教育的四个步骤(实验观察、阅读参考、发表创作、批评研究),在十七条原则中也有相应的体现。
比如原则十二,原则十七就明显地与之基本一致。
这说明四个步骤和十七条原则中的某些原则是互相融会贯通的。
陈鹤琴的十七条活教育教学原则是在长期进行幼儿园实验和幼稚师范实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不仅在二、三十年代有适用价值,就是在目前的八、九十年代,甚至在更远的将来也还有适用价值。
十七条教学原则中的原则五,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原则九,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原则十三,教学游戏化,与陈鹤琴的《家庭教育》第三章,普通教导法的原则二、原则一、原则十一大体相同。
说明这三条既是幼儿园、幼师的教学原则,又是家庭婴幼儿教育的教育原则,具有普遍的教育教学作用。
这三条原则均建立在儿童心理的基础之上,具有科学性和永恒性。
原则一、原则二,是要小孩子自己动手和动脑,做教师和做父母的不要包办代替,以便使小孩子获得直接经验。
关于这一点,在今天的家庭和幼儿教养机关里是仍然适用的。
我们今天的幼儿园教师和家庭父母,如果不让小孩子动手动脑,事事越俎代庖,就不能培养应有的劳动习惯,只能培养出奇生虫,还有什么获取直接经验可言
原则四是鼓励儿童向大自然、大社会探讨;原则六是要求幼儿园的教学要联系和取材于大自然和大社会;原则十一,亦是说在大自然、大社会的环境中,可以找到许多活教材、活教具。
这三条原则都告诉我们,幼儿园的教学不能仅限于活动室、教室,更不能把幼稚生关在屋子里,而应该让他们到大自然、大社会中去游玩,去接触活的动物、植物、人群。
关于这一点我国现在的幼儿园正是这样做的。
也只有这样做,而且尽可能多的这样做,才能从小培养儿童活泼、愉快、健康的心身,养成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原则七,比较教学法;原则八,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原则十,替代教学法等,都是很富趣味性的教学方法。
这些方法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东、西、南、北、中均可应用;过去、现在、将来,都很相宜。
原则十二,分组学习,共同研究。
显然不适用于幼儿园的教学,而是针对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需要提出来的。
幼儿师范学校的学生只进行班级教学还很不够,因为班级教学形式上是一个班,但实际学习的时候仍是一个一个的学习,不能互相讨论、互相研究、互相补充。
分组学习就是把学生组织起来进行集体学习,增加刺激数目,增加思想路子,提高学习效率。
这曾经是陕甘宁边区干部学校的一种重要学习方法,陈鹤琴把它用为活教育的教学原则,说明它是一种活的方法,凡是在较高层次的教学中都有适用价值。
另外,还有“教学故事化”,“教师教教师”,“儿童教儿童”等都是很有适用价值的方法,此处不必——赘述了。
读了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教育原则》,觉得里面闪光的思想是我们宝贵的财富,让我对幼儿园教育有了新的思路、新的改观,并从中汲取了许多知识,促使我在教育理念上更上一层楼。
我会秉着陈鹤琴先生的教育思想,坚持《活教育的教学原则》,完善自我,不断提高。
总之,活教育的每一条教学原则都具有现实意义,是陈鹤琴留给后世的宝贵财富,值得每一个幼教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和应用。
〔《活教育的教学原则》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普法教育读后感,450字左右(好的加分)
读有感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
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决心振兴中华,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活动突出,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
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有不少的青少年却违法犯罪,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可惜
曾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
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
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
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决心振兴中华,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活动突出,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
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有不少的青少年却违法犯罪,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可惜
曾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
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
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读有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预防面临着新的课题: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不少农民工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大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互联网络越来越普及,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各类娱乐场所、各种网络游戏引诱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面对新的形势,怎样进一步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家庭、学校乃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面前的一道课题。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
这个文件,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五五”普法教育的充实和深化。
搞好这项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
书上还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步入了大专,这个阶段是通往社会的桥梁,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是光明,亦或是灰白。
这个时期的我们还是青少年,容易冲动,有的时候会感情用事;比较叛逆,有的时候会特立独行。
但是,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怎么做。
这本书根据我们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向我们阐释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
这本书紧密结合道德、理想、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来进行,使我们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帮助我们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共利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就在于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这样不仅是加强了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还是全面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作为大专生的我们,现在需要懂得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也会有诱惑和危险,在以后还面临就业、恋爱。
针对高中学生的特点和生活,书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帮助我们了解作为公民、走入社会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消费等;与学校有关的权利,主要是告诉还是学生的我们,在权利行使和自身利益与学校还密切相关时,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护常识,使我们知道法律的约束力以及触犯法律面临的后果,帮助我们学习如何预防伤害以及在面对危险时怎样正确处理。
法律的约束力就体现在树上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中。
书中的“事件回顾”部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我们讲解了法律,还补充了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向我们表明它的有理性、实行性、重要性。
书中有个故事名为“实习受伤谁负责”,这则小故事也是真实的,将17岁的李军从江西宜春特种学校来到深圳市保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学习。
李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弟弟又因为遭遇一场车祸而不幸造成下肢残疾,医疗费一直都没有赔偿到位。
为了节省费用,实习期间过年时,李军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公司。
一日,李军与同事发生纠纷,引发冲突,李军被同事刺伤刺死。
这则事件告诉我们,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由谁来赔偿时同学们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
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公布了。
该办法对于学校组织和管理学校实习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维护同学们的权益。
根据的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实习期间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照和相关规定处理。
书中“普法警言”告诉我们一句话:“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在斗体现出法律知识给予每个人同等的保护,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背出了一句普法警言呢: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
读后感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
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
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
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
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童年》读后感200字2篇
三篇,你自己选两篇3个★《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
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读《童年》有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
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
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法制教育读后感1000字
法制教育读后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
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
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
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
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
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
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
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
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
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
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读后感不能养我一辈子
你不能养我一辈子,为何从小对我那么娇惯
前一段电视中有一则新闻:一个妈妈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儿子大学毕业后很快就有了工作。
可是,他每每干不到一个月就辞职,总是抱怨工作任务繁重,早上要早起,晚上要加班,太苦,太累,受不了。
两年了,儿子心安理得地赋闲在家,要么上网打打游戏,要么用妈妈不多的工资去社会上消遣时日。
对于妈妈的指责,他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你不能养活我一辈子,为什么从小对我那么娇惯
”这个节目播出后,很多家长陷入了深思,自己家里有没有这种潜在的危机
……小时候,老人家们跟我们说:“小亏不吃吃大亏,小苦不吃吃大苦。
”就是说,孩子在小时候,吃一点苦、遭遇一些困难,是好事。
如果我们怕孩子吃苦,而承担孩子的责任,虽然免掉了孩子的哭闹和纠缠,但却剥夺了孩子培养良好品格和发展自我能力的机会,这就是很大的危害了。
我们总在说现在的孩子不懂事,可是却不知道是因为我们保护的太好了,不让他们懂事。
要想让孩子从小明事理能为他人着想体谅父母,就应该从小让孩子吃点苦,让他们识得人间疾苦,懂得珍惜懂得体谅。
现在的孩子大都很聪明,但他们大部分最后都没能获得意料中的成功,原因就在于他们缺乏意志力,缺乏坚持到底的精神。
儿童和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基础阶段,父母有意识地创造一些条件,对孩子开展吃苦教育,非常重要,也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