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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读后感300字

时间:2015-05-10 15:11

我想要300字的读后感,名著的越多越好

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打开这本书,其中,这篇文章像块磁铁似的把我吸引住了,我专心致志地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傻子出生就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他六岁就当了一名木匠,在师傅那里干过许多“傻”事: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他还把捡到的一大袋银元还给失主,更“傻”的是他在国王打了败仗后,请求国王把自己杀掉而解心头之恨。

“‘老太太,’傻子迎上去,‘你是找一口袋又白又亮的东西吗

在这里

’”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啥子虽然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银元,但是他知道主人丢了它一定会很着急,所以他才会一直等到深夜还不肯回家,直到失主回来找这些银元为止。

虽然啥子的师兄听了这件事后说他傻,但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他这种拾金不昧的品质反倒值得我们学习。

想想我们当今社会有多少这样的“傻子”啊,的时候,有多少“傻老师”为了不让同学们受伤而壮烈牺牲;又有多少“傻叔叔”为了拯救被埋在废墟下的人们,不顾个人安危,奋斗在灾区现场;又有多少“傻群众”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难道他们都傻了吗

我不这样认为,正是有了这些“傻”榜样,徘徊在死神手掌里的病人才会重获新生,正是有了这些“傻”榜样,灾区的重建才会顺利无比。

现在都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但是,我想只要人人都变得“傻”一点,这个社会会更加美好。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短篇

之前言:开学初,我们班的同学就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开始了课外阅读。

我们选择的读本是爷爷的。

一个个吸引了我们,我们也开始学着思考,从故事中学习分辨真与假、善与恶

之中的傻子虽然很“傻”,虽然很“笨”,虽然连银元是什么也不知道,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捡到了一大袋银元觉得应该还给失主,于是就在漆黑的夜里等了很久......虽然他很“傻”,很“笨”,但他懂得爱和照顾,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着......虽然他很“傻”,他很“笨”,但他有正义感,国王被邻国打败了悲痛欲绝,但傻子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老百姓的幸福生活。

为此,国王让傻子雕一个楼牌做纪念,于是傻子雕了一个精致的楼牌,老百姓都说:“这是傻子的杰作”。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学习傻子的“傻”。

300字 课文《月迹》读后感

贾平凹的散文集<月迹>给我们展示了一种静虚的禅境,这是贾平凹对禅意的妙悟.这种妙悟的禅意主要表现在作者于<月迹>中给我们描写的一系列意象之中所描绘的一系列意象--月、水、山之中.通过这些意象,作者给我们展示了一种静虚、空灵之境.也正因为这些颇具象征意味的意象,使他的作品意蕴深远,情味深长.这种创作的审美取向,在当前的散文创作中仍将给我们很大的启示

急需十篇读后感 什么样的都行 300字左右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星期一的上午,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认识了一位非凡的英雄 人物——鲁滨孙。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以后,一个高大的形象便浮现在 我的眼前、耸立在我的心中。

课文中介绍说:在一次航海中,因半途发生风暴海啸,全船人 除鲁滨孙外,其他人都葬身大海。

鲁滨孙流落到一个孤岛上, 他为 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 身之所,为了防避日晒雨淋,他在小山岩下搭起了帐篷。

第二天,他 又陆续从大船上搬来一些能用的东西,就这样开始了他的孤独寂寞的 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凭着过人的能力、非凡的勇气在这个荒无人烟的 孤岛上生活着,他在岛上还畜养了羊群,种植了粮食,直到“星期 五”的出现,他们俩又扩大了种植面积,在岛上过着无忧无虑的生 活。

在没有拥有这些之前。

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掉在墙角的谷壳, 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也许是老天对他 的恩惠吧。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一些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 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后,使鲁滨孙知道什么时候下种。

使他知道一年 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至此,他俨然成了一个“种田高手”。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 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面对困难毫不畏惧,想尽办法,利用可以利 用的一切,历尽艰难,勇敢地活着。

鲁滨孙面对灾难随遇而安的非凡 心理承受能力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无论遇上什么突发事件,我们 都应有处惊不变的良好心态,这样在任何挫折和坎坷乃至生存危机面 前,我们就能够处之泰然,以不懈的努力克服困难度过难关;鲁滨孙 的坚强勇敢、百折不挠、永不放弃的乐观自信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 茫茫的大海中一个荒凉至极的岛上,他战胜了层出不穷、接踵而至的 生活难题和种种艰难险阻,最后获得成功。

只要以伟大的鲁滨孙作为我们人生的榜样,我们每个人都可以 在人世间有一番作为,成就一番事业。

《鲁滨孙漂流记》,一篇感染 人、教育人的课文,一个给人力量、促人奋进的传奇故事

读《昆虫记》有感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

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

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海底两万里》有感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

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

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

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

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

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

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

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

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

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

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

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

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

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

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 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

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

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

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

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

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替天行道 忠义双全 ——读《水浒传》有感 近日,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末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地歌颂了农民的革命斗争。

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

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他们是多么让人神往啊

他们就好比刘备、诸葛亮、关羽、孙悟空……一般,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

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

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

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

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

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

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

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

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

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

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

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

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

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

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

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

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

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

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

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

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

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说明人刚出生时是纯洁无暇的,但因接触了社会,性情便大变了。

说得好听点,是与时俱进,说白了,就是与世同流合污。

人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他所生活的时代,迫使他屈服于世俗的淫威之下。

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人格,都有自由,没有人是不该存在的,也没有人是上天特别眷顾的。

既然你来了,你就有权利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只有一件破旧的衬衫遮羞,你也可以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一样,尽情吮吸新鲜的空气,享受生的喜悦;即使你目不识丁,你也可以和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一样,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问心无愧地接收光明给予的慷慨礼物;即使你的身体有缺陷,你也可以和舞蹈跳得最好、歌曲唱得最甜的艺术家一样,在人生的舞台上秀出另一番风味,感受被鲜花的芬芳环绕的陶醉,接受在节目结束后仍源源不绝的掌声与欢呼声。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所以,我们应像夏花般绚烂地盛放,给自己一个无悔的季节

著名长篇小说《唐·吉诃德》(1602~1615)是塞万提斯的代表作。

小说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柯德·德·拉·曼却》共2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驽马装扮起来,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崇拜贵妇,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札作侍从,3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

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中出现的人物近700个,描绘的场景从宫廷到荒野遍布全国。

揭露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腐朽,展现了人民的痛苦和斗争,触及了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诸方面的问题。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吉柯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世界文学中的著名典型人物,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也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在反映现实的深度、广度上,在塑造人物的典型性上,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本书堪称经典,但是最好不要带着那么严肃的眼光去看,因为这本书在出版后一大段时间内属于地摊读物,他的价值也曾被认为仅仅是“逗笑”(塞万提斯不学无术,不过倒是个才子,他是西班牙最逗笑的作家—当时人语),不管曾经遭过什么评价,这本书确实很逗笑,我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都忍不住想笑。

这本书言语轻松活泼,似乎每一句话都是信手拈来而又很贴切,但不是那么精确,甚至情节的前后衔接都很随便,以至于出现不少漏洞,但是这并不影响整个书的吸引力,这本书有一种来自民间的活力,如果你和一堆淳朴的乡下人扎堆开玩笑,就能感受到这种暖和的,自然的活力来。

作者塞万提斯正是这种社会低层的角色,他是个伤残的军士,被俘当过奴隶,其间带领弟兄们几回逃跑,都被抓回来。

被人赎回来之后,一贫如洗,写作也没有让他脱贫,还因为无妄之灾坐了几回牢…….最后得水肿病死了。

死后,人们也不知他的确切葬处。

堂吉柯德,一个乡下绅士,读骑士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把书中骑士的种种行为付诸现实,他以利相诱,居然说动了邻居桑丘去作他的奴仆,这样,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就开始了这部“伟大的信使”。

在历险中,和别人交谈,只要不涉及骑士道,堂吉柯德头脑清晰,见识高明,他有坚定的信仰,高尚的品德,堪称骑士典范,他一心追求正义,和想象中的敌人“作战”毫不畏惧,连命都不要,他坚信自己应该扶助弱小,但事实上,他往往给别人添乱。

他捍卫纯洁忠贞,痴心不悔地坚守着自以为是的爱情,而他所谓的“情人”是个粗壮的村姑,压根不认识他。

他在想象的世界里生活,历尽挫折而不后悔,认为这只不过是“魔术家捣的鬼”,还不断给桑丘打气---骑士总是要历尽各种艰险,才能成就丰功伟绩的。

而桑丘呢

他是个只看见眼前利益只顾自己的农民,因为堂吉柯德许给他种种好处,他才跟着去当奴仆的,他满足于口腹的享受,对堂吉柯德的各种奇思异想不断戳穿,对他的清苦生活满腹牢骚。

“天上飞的老鹰,比不上地上跑的母鸡。

”他凭常识判断处理问题,总督居然当的不错,当然,后来他觉得累,不愿了。

主仆二人的历险,略似《西游记》当中的唐僧师徒四人的历险,只是前者是现实世界为背景的荒谬,而后者是以神话世界为背景的奋斗。

这另人想起信仰的问题,信仰是遥远的,如远方的灯火。

而眼前的世界,局限于经验,是感性的,浅薄的而或许是“正常的”, 桑丘就是一个没有理性,光知道享受的傻子,主仆二人看似矛盾,实际却不可分割。

堂吉柯德的理想固然可笑,可是谁又能笑话他呢

如果一个人有点使自己激动的理想和信念,是不是比堂吉柯德的游侠梦更加真实,更加高明一些呢

如果不是,想做桑丘,满足于眼前的快乐,又有谁甘心这样呢

简单来说,拿当时的一个笑话来结尾吧. 西班牙当时的国王在王宫阳台上看到一个学生一边看书,一边狂笑,就断定这个学生一定在看《堂吉柯德》,否则就是个疯子。

果然,那家伙就是在看《堂吉柯德》。

作者和他笔下的堂吉柯德一样,是一个悲剧人物. 读《雷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

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

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

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

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

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

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

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

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

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

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

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

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

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

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

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

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

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

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

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

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求8篇300字读后感

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

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

尝试了各种冒险活动。

汤姆·索亚的妈妈不在了,他和波莉姨妈一家住在一个叫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

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

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故事开始不久的一个星期六,波莉姨妈罚汤姆刷围栏,可汤姆一心想着自己原来的计划,想着如何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天刷了一阵子就不想干了。

这时他想出了一个也只有他才想得到的鬼点子。

他装出一副享受着刷围栏乐趣的样子,把刷围栏描绘成一个难得的机会,先是俘虏了前来嘲笑他的本·罗解斯,接着是陆陆续续过来想讥讽他一番的几个孩子。

这上当的小傻瓜不仅抢着刷围栏,还赔上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

为了验证死猫能治病的说法。

汤姆和哈克在一个午夜闯进墓地,无意间却目睹了一桩杀人案。

两个孩子发誓要保守这个秘密。

可在良心的折磨下,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敢地出来作证,解救了被冤枉的莫夫·波特。

一次,在和他喜欢的女孩贝姬吵架后,汤姆决定离家出走,去当海盗。

他的这个主意得到了哈克贝利·费恩和乔·哈珀的响应。

于是三个孩子在河对面的一个荒岛上过起了“海盗”的生活。

在这其中的一天,汤姆溜回家,偷听到波莉姨妈关于要在星期六为这三个“死去的”孩子举行葬礼的消息。

这个消息让汤姆兴奋不已,在他的劝说下,另外两个想家的孩子留了下来。

于是,星期六那天早上,三个孩子在教堂上演了“起死回生”的动人一幕。

又一天,汤姆突然产生了去掘宝的念头。

他和哈克来到了闹鬼的屋子。

巧的是,在他们上楼后,在逃的杀人犯印第安·乔和他的同伙也来了,而且在挖坑埋赃款的时候,发现了一箱金币。

起了疑心的印第安·乔最后把钱和金币带走了,汤姆后来说服哈克和他一起去印第安·乔提到的那个地方把财宝弄过来。

在等待哈克口信的过程当中,汤姆应贝姬之邀去野餐,却在岩洞探险时迷了路,被困几天后,靠着汤姆的勇敢、机智和毅力,他俩最终得救。

可就在被困岩洞的那几天,汤姆在一次探路时发现印第安·乔也在洞中。

印第安·乔后来被饿死在洞中,汤姆却靠着这个发现找到了他生前藏的那袋金币,发了大财,在村子里引起了轰动。

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汤姆决定成立汤姆·索亚强盗帮,并以此为诱饵使哈克主动回到了收养他的寡妇家。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代表作,她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阳光灿烂、甜美可爱的小主人公——安妮的艺术形象。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但她热爱生活,富有想象。

在她的世界里,溪水在欢笑,玫瑰会说话,小树也成为戴着美丽面纱的新娘,连她自己的影子和回声都是能说话的知心朋友。

她喜欢给美好的事物起美丽的名字,喜欢探寻所有未知的世界……丰富而浪漫的想象伴随着她把艰难而平凡的生活过成了一个个快乐的节日。

她也经常“闯祸”,但她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

她在逆境中乐观成长,在欢笑中体会生活的美好,在关爱中享受人生的喜悦,同时,她又毫无隐藏地把自己的爱心传递给小伙伴、同学、老师等所有认识的人和所能到达的地方。

她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热爱所有美好的事物,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

身边每个人都受到她的感染,因为热爱,因为梦想,因为希望,因为追求,生活变得更加和谐、快乐、美好。

她是只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着儿子的母亲。

初次品读《疯娘》这文章是不久之前。

寝室里的姐妹读给我听的,说实话,当时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觉,或许是麻木了吧。

可当我前些天在语文课堂上再次听到《疯娘》这文章时,我的心情,再也无法向前次那样平静了。

他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

整日在村边流浪,被家境贫穷而取不起媳妇的农家收留。

在这个家里,她受尽了冷落、斥骂。

更有甚者,农家因为贫穷养活不起而把她干出了家门。

他只是这样一个疯子,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疯子。

她不只是个疯子,从生下娃儿的那一刻起就不只是个疯子了,而是个母亲,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亲。

在被家里赶走后,依然在努力的找玩具送给她只抱过仅仅3分钟的儿子。

当有人欺负自己儿子的时侯她能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哪怕害苦了别人;她甚至可以为一句儿子的:好吃而去拼命. 她是一个疯子,她的神志和平常的人不同.但是却对儿子充满了爱.她的爱是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这使我不禁感动。

就连她---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样去爱孩子,只这一点,足以感动天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自过流传的真理.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疯娘死了,或许你认为她死得很惨。

但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母亲,她是带着满足离开的.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也许,她是还想采几个桃子送给儿子吃,其实,那只是儿子随口说了一句好吃而以,并没有叫她去采.但她很高兴,为了儿子的一个“好吃”而欣喜。

我被感动了,为了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母爱之恩,是我们永生难报的,愿天下的儿女都能记得回报自己母亲。

第二篇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

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

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

“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

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

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

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

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

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

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

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

”,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

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

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

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

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

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

”作者哭得肝肠寸断。

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

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

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

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3

童年的铁皮鼓读后感300字

一步之遥—— 读 <<永远的勋章----成功只差一步》有感  有一本书,它感动了无数人,那本书就是----《永远的勋章》。

  这本书有四个板块,都是许多英雄事迹和平凡人的伟大壮举组  成的,其中第四个板块的----《成功只差一步》令我深受感触。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她们相依为命。

  一天,她们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推销员。

她们努力工作,还是没有  成绩。

最后,妹妹辞职了,姐姐劝她,她不听。

然而,就在妹妹走  的后一天,姐姐终于把产品推销出去了。

并且创造了公司有史以来  最多的一次业绩。

这是多么兴奋的时刻,姐姐立刻得到了4500元  工资和320000元附加奖。

过了很久,她们在一个街头遇到了。

姐  姐穿着名牌的衣服,而且有了自己的车和礼品公司还有一百多平方  的房子。

而妹妹却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  从这里我深深的感受到半途而废是不好的。

但是现实总是这么  残酷,就算你工作了再长时间,上天也是不公平的,万一哪天公司  破产了,你就没有工作了。

但是,上天也是公平的。

就像这个姐姐  ,她力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功。

但是,有一种方法什么也  得不到那就是坐以待毙。

坐以待毙是一种很无助的方法,也是一种  守株待兔,只有傻瓜才会这样。

古人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里的姐姐不一定比妹妹聪明,但是,姐姐却选择留下,妹妹却选  择离开,有了一份工作就应该珍惜。

学习,生活同样是这样。

总之,不管做什么事都要锲而不舍,学会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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