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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狗记读后感

时间:2013-12-20 07:49

四大南戏是:荆、刘、拜、杀:《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不是关汉卿写的)和《杀狗记》。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这故事,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

”的留日少年。

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

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

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范爱农这个人无论在那个时期(日本留学时期、辛亥革命时期、民国建立)都是个不合时宜的人。

在日本留学时,徐锡麟被杀后,范爱农那冷漠的表现在鲁迅笔下完全冷冻住了,无论是什么读者,我想都会和鲁迅一样讨厌这个人,讨厌这个离奇而可恶的人。

而在辛亥革命时期,他的形象竟是来了个600°大翻转成了个“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的人。

之前的误会消除了,人们对这个角色的“警戒”也消除了,而鲁迅也和范爱农成了亲友:谈革命、揭露军阀、为绍兴的光复而喜为做学兼工作而戒酒、范爱农也会时时为鲁迅担心!读者们刚对这个角色起了好感,可鲁迅的笔锋又一转——似乎将范爱农世界的天和地换了个个儿

革命失败后,范爱农和之前那个令人生厌的留日学生没什么区别了。

可毕竟朋友一场,在得知范爱农溺死后,鲁迅心感悲凉,凉如夜半寒水凄惨而离奇地去了

鲁迅觉着社会对范爱农的死造成很大的影响,于是,鲁迅开始反思与批判,用笔杆子与黑暗战斗 如果一个人独自站在黑暗中,为着那不知何时才能来临的一束光明而呐喊,他该有怎样的毅力与决心? 如果一个人独自漂泊在茫洋中,为着那不知何时才能来临的小舟而悲鸣,他该有怎样的信念与盼望? 如果一个人独自被困在废墟中,为着那不知何时才能来临的援助之手而怒吼,他该有怎样的胆量与勇气?《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

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

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文章记述了先生年轻时父亲患水肿,长期无法康复。

给父亲看病的两位“神医”开了不少药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最终还是没有治好。

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旧社会庸医的无能。

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医治,还故意蒙骗,故弄玄虚,看是开的神丹妙药,对病没一点疗效,搞得家人白忙一场,对病人忙于应付,草草了之,给人看病只为了金钱。

现代社会中,这种现象不也是客观存在吗

报纸上、电线杆上到处医疗广告。

有很多根本就没有行医资格,经常发生医死人的事。

这说明了什么

这就是一个字——钱。

为了钱,可以不顾他人你生命;为了钱,什么都不管了。

我感到先生的文章对于今日还是有很多现实意义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每一章的故事情节和读后感

第一章 汤姆耍斗,东躲西藏汤姆很顽劣,一有机会就逃学,偷东西吃,总是挨他姨妈的揍,这天在路上,他遇见了刚搬到这地方的一个男孩子,汤姆见他作为一个孩子,却穿的如此整洁而极是气愤,两人胡说一气,然后滚在尘土中打了起来,汤姆打赢了。

波莉姨妈决心要让他干活。

第二章 无奈刷墙,成绩辉煌这个胜利者的衣服因为打架而破烂污秽,姨妈罚他去把墙刷白,汤姆把刷墙说成是可以放纵恣意的艺术,过路的孩子都眼红了,情愿把心爱的东西交给他,以换取一次刷墙的机会,汤姆就悠闲地坐在一旁,一边吃苹果,一边晒太阳。

第三章 打仗恋爱忙得汤姆不亦乐乎汤姆见到并爱上了可爱的蓓姬,他在栅栏外想方设法让小女孩注意他,他从她那得到了一朵三色堇。

他回家,姨妈错怪他揍了他一顿,他不想活了,去到蓓姬的窗下躺着准备死掉,一个女仆泼了一盆冷水下去,汤姆成了一个落水狗,在夜色中飞一般跑回家了第四章 主日学校,风头出尽汤姆用他的财宝换来了各种颜色的票,在主日学校,汤姆见到了蓓姬一家,汤姆想尽办法出风头希望蓓姬注意他,还用票换了一本圣经,蓓姬的母亲问他基督最初的两个门徒是谁,他不知道但却自信的胡扯,让所有人都吃了很大的一惊。

第五章 礼拜添花样,大钳甲虫戏小狗布道开始了,汤姆玩弄着他的甲虫,甲虫咬了汤姆一下,逃走了,后来一只狗和甲虫打了起来,狗坐在了甲虫上面,甲虫咬了它一下,狗跳到主人的怀里,而主人却把它扔了出去,教堂内一阵哄笑,可怜的牧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六章 汤姆识蓓姬,耳痛心欢喜汤姆想利用牙疼逃学,姨妈把牙拔了下来,他没有借口逃学了。

在路上,汤姆遇到了野孩子哈克,结果汤姆迟到了。

老师罚他和蓓姬同桌,汤姆在石板上写了我爱你,汤姆磨蹭了一会才让她看,蓓姬说,你这坏蛋,心里却乐呵呵的。

第七章 扁虱之争,蓓姬伤心上课时,汤姆和哈克在一块玩那只虱子,他们投入的玩,不久争吵起来,老师收拾了他们。

中午,汤姆让蓓姬和他订婚,还吻了她,但汤姆说漏了嘴,让蓓姬知道了他还曾与亚美订过婚,蓓姬哭起来,汤姆没办法,就伤心的走了,蓓姬后悔起来。

第八章 勇当海盗,预演绿林汤姆离开平常走的那些小道,到了一个茂密偏僻的森林里,幻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将来去做强盗,酋长,海盗,当了名人后重返故里后的情形,然后他和哈泼一起扮演古代的绿林英雄相互打着玩,他扮演的是罗宾汉。

第九章坟地惨案,波特受过一天晚上10点多,汤姆和哈克伯利一起去一块坟地想听一听死人的说话声,却亲眼目睹了一个凶杀案,来盗墓的印第安人乔祖杀害了一个医生,把刀放在同伙波特手里,波特醉酒醒来,却错以为是自己杀害了医生。

第十章 狗吠不祥,雪上加霜汤姆和哈克贝利没命似的跑到了皮厂,他们写了血书,发誓誓死保守秘密。

狗吠声让他们又紧张起来,他们又出发冒险。

第二天, 汤姆黯然无神,内心痛苦不堪的来到了学校,却看见了他送给的蓓姬的铜把手放在桌上,他彻底失去了信心第十一章 波特有口难辩,汤姆良心受谴波特受了印第安人乔祖的冤枉使得大家认为那个医生就是他自己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杀死的,于是就向警方投案自首,之后进了监狱,但知道事实的汤姆和哈克都十分难受,于是便一面想尽一切方法安慰波得,一面接受着良心的折磨第十二章 汤姆喂猫药,姨妈心开窍蓓姬很难过,好几天都不来上课,汤姆想和她和好,又碍于面子不开口,于是忧愁苦恼,姨妈以为他生病了,拿他做试验体用各种土方治疗,给他喝药,汤姆把一只猫的嘴撬开,都让它喝了,猫神经亢奋,在屋里狂奔。

汤姆又去学校,可是蓓姬不睬他第十三章 “海盗”扬帆,准备远航汤姆伤心绝望极了,他觉得家人,甚至整个世界都把他给抛弃了,哈勃无缘无故地挨了妈妈的一顿揍也如此想着,于是情同意和的两人都准备离家出走,去遥远的孤岛上去当海盗,哈克伯利也随着他们两人一起去了。

第十四章 “海盗们”野外乐逍遥海盗们在一个小岛上,在自然之中,有吃又有玩,生活乐无边。

这天他们看见一大群人在船上喊叫,原来镇上的人以为这几个孩子是淹死了,正在打捞尸体。

哈泼和哈克都想回家去,汤姆不许,但他比谁都想回家,晚上就偷偷溜回家了第十五章 汤姆回家暗访,心花怒放返营房汤姆回到家以后为了不被发现就躲在了床底下,因此趁机偷听到了自己的姨妈和哈勃的母亲的谈话内容,听着她们如怨如泣的哭诉,忏悔自己竟然曾经如此恶劣的对待孩子们,汤姆有点后悔他们现在所做过的事了。

第十六章 初学抽烟——“丢了小刀”他们仍然在那座远离城镇的孤岛上无忧无虑的玩耍,汤姆和哈勃在哈克伯利的指导下学习如何吸烟,两人初次吸烟,都被浓浓的烟味呛的够呛,于是便借口把小刀丢在了树林里而跑去呕吐,汤姆为大家定下了以后一起回家的计策。

第十七章 海盗们为自己送葬,教堂现真相孩子们都以讲死者过去做的事儿为荣,一个孩子找不到话说,于是道,汤姆索亚曾经揍过我一顿。

人们在教堂为淹死的三个孩子送葬,但汤姆,哈勃,哈克却走进了教堂,人们先是惊呆然后狂喜,汤姆回到家后,挨了无数的耳光和亲吻。

第十八章 汤姆托梦骗姨妈,蓓姬借故寻报复汤姆成了大人物,蓓姬想和汤姆和好,可他不领情,总是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后来,蓓姬也以牙还牙和男孩看书,汤姆很恼怒,蓓姬很高兴,汤姆生气地回家,蓓姬也无心再做戏。

男孩想报复汤姆,把墨水倒在他的书上,被蓓姬看到了,但她不愿给汤姆说。

第十九章 汤姆花言巧语,姨妈慈悲心肠汤姆回到家,对姨妈说出了前几天回家的真相,但姨妈认为这是他在说谎,但十分高兴,并认为这谎撒的很好,自己喜欢这样善意的的谎话,最后自己证实了这并不是汤姆善意编出来的谎言,感到十分欣慰,放过汤姆的过错。

第二十章 心连心,汤姆代人受过校长总看一本神秘的书,学生们都想看,这回校长忘记拿走书桌的钥匙,蓓姬偷看了那本书,却被汤姆看到了,蓓姬慌忙中撕破了书,她又羞又恼。

校长发现了被撕破的书,于是挨个盘问,当问道蓓姬时,汤姆挺身而出。

蓓姬对他很敬仰。

第二十一章 流利的口才,老师的镀金脑袋在期末考试的考场上,大家各呈技艺。

,按惯例,校长去画美国地图,但老画不好,孩子们笑话他,这时,天花板上面吊下一只猫,用它的爪子扯下了校长的假发,露出他金色的秃头,孩子们哄堂大笑。

孩子们终于成功的报复了校长。

第二十三章 波特无罪,乔逃亡在外法庭上已经开始审问坟地里发生的那起谋杀案,沫夫波得就要被绞刑处死了,这时汤姆跑到了法庭上去作证人,说出了这件事情的真相,而印第安人乔祖却迅速的逃跑了,沫夫波特因为获得了清白而宣布被无罪释放。

第二十四章 白天神气十足,夜里提心吊担汤姆和哈克在说出那场谋杀案的真相后都很怕印第安人乔祖再回来谋杀他们,他们白天在波得的感谢中很高兴说出了真相,但夜晚就变得很恐惧,害怕印第安人乔祖再来找他们,但法庭仍然没有抓到这个逃亡的杀人罪犯。

第二十五章 掘地寻宝,空手而归一天,汤姆想要去寻宝,便和哈克伯利到了一个寡妇的房子后面的一棵枯树的影子下面,准备去挖海盗们留下的财宝,可是没有挖到海盗们遗留下来的宝贝,他们又约定明天白天一起去一间阴森可怕的闹鬼的房子里去碰碰运气。

第二十六章 真正的强盗找到了一箱金子到鬼屋不久,逃难中的印第安人乔祖和另一个人也到了此处,两人吓得躲到阁楼上,印第安人乔祖想把抢来的钱埋在地下,他在掘坑的时候,真的掘出了以前的海盗埋下的金银,印第安人乔祖把这些都拿走了,准备藏在另一个地方。

第二十八章 巢穴追踪,汤姆发现新线索哈克一直盯着那个有印第安人乔祖的第二号房间,一天晚上,汤姆大着胆子进了第2号房间,刚一进门差点就踩在了印第安人乔祖的手臂上,这个家伙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躺在地上正睡着觉,汤姆和哈克狂奔而逃第二十九章 哈克静心守夜,寡妇幸免遭难汤姆去参加蓓姬的野餐会,大家到一个山洞里冒险。

哈克还在客栈边守夜,这晚印第安人乔祖又出现了,他准备到外国流浪,走前,想杀死道格拉斯寡妇,因为道格拉斯寡妇的丈夫生前对他很不好,哈克听到了这个阴谋,他偷偷的去报信。

第三十章 汤姆和贝基山洞被困印第安人乔祖杀道格拉斯寡妇的行动没有成功,他逃走了,逃到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警察们封锁了山头追察他,同时大家发现汤姆和蓓姬两个人都不见了,蓓姬和汤姆的母亲还以为他们都是在道格拉斯寡妇家过的夜呢。

第三十一章 找到后再次失踪汤姆和蓓姬在山洞里探险,迷了路,两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着给蓓姬吃,又找到了一处泉水,但蓓姬还是绝望了,她说她宁愿等待死亡,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他在探路时见到了躲在这里面的印第安乔,印第安乔没看清汤姆,以为他是来追捕的,吓得跑了。

第三十二章 “出来看那

找到他们啦

”汤姆找到了出路,孩子们得救了,几天后,在一次闲谈中,蓓姬的父亲,一个法官偶然说道,他怕别的人还会进去冒险,用一道铁门锁住了山洞,汤姆大吃一惊,因为印第安乔还在里面呢。

第三十三章 印第安·乔的下场印第安乔就饿死在山洞里了,汤姆和哈克重新进去山洞,把海盗遗留下的金银挖了出来。

第三十四章 成堆的金币那里有一万两千块美元呢,汤姆和哈克都成了富人了。

第三十五章 体面的哈克加入强盗帮道格拉斯寡妇为了感谢哈克,把他当义子看待,交给他礼仪,穿干净的衣裳,但哈克受不了,有一天他消失了,人们都找不到,汤姆在一个空木桶里发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他,他穿的破破烂烂时才觉得自由自在。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800字

第一篇: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丁丁历险记》是比利时作家埃尔热的作品,他主要描写了小主人公丁丁和他的狗,在朋友的帮助下,破获一起又一起的案件。

自从读了《丁丁历险记》后,我觉得丁丁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应为他不管有什么危险,都能从容面对,他还在死亡和危险中一次又一次的逃脱,打败他们。

让他们害怕,恐慌,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罪行,这些邪恶都跑不了丁丁的手掌,而面对他们的则是幽暗的牢笼,丁丁的英雄事迹十分多,帮警察抓到了不少坏蛋,使他在各地都有了名声,也让他受到大家的欢迎。

我也想像丁丁一样那么勇敢坚强,可我正好跟他相反,他勇敢我懦弱,他坚强我胆小,什么都不如他,我如何才能和他一样呢? 我想平常我就应该努力的锻炼自己,对仍何事物都要仔细认真的观察,努力训练自己的胆量,对任何坏人坏事都要勇敢的站出来,这样我才能做到丁丁那样,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处的人。

篇二: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妈妈送我一套比利时著名作家埃尔热的《丁丁历险记》,我很喜欢,爱不释手。

这套书有《丁丁在刚果》、《丁丁在美洲》、《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等22本。

主人公丁丁是一名记者,他的足迹遍步全球,他的经历很神奇。

他有个寸步不离的伙伴,是一只淘气的小白狗,叫白雪。

好些关键的时刻,都靠它化险为夷。

丁丁还有个好朋友,是阿道克船长,他是个有名的洒鬼,总是笑话百出。

我非常喜欢丁丁的勇敢和善良。

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进行科学创造要敢于尝试,地球是我们最佳的生存家园,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地球。

坏人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遇到危险时要沉着冷静,才能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篇三: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我看了一套丛书,叫《丁丁历险记》,这套丛书介绍了一个白人记者丁丁到世界各地旅行时发生的各种奇闻趣事。

想来认识一下他吗

在第11集《红色拉克姆的宝藏》里,丁丁与在《金钳螃蟹贩毒集团》这一集里第一次碰面的阿道克船长,以及杜邦杜庞两个警察,和向日葵教授一起去参与抓到克拉姆的宝藏。

他们到达了藏宝小岛,发现了一尊神像。

他们把神像搬回了船上。

后来,丁丁乘坐着向日葵教授设计的潜水艇下海去寻找克拉姆的宝藏。

他们发现了镶嵌着宝石的十字架,还有海战军刀

到了最后,他们发现了阿道克船长族人留下来的城堡,发现了宝藏。

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因为他怀着一颗善良、纯朴的心。

他机智勇敢,冷静,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他,甚至在月球上写上了他的名字,他是代表和平、幸福的人。

我喜欢丁丁每一次都能临危不乱、化险为夷的处事能力;同时,我也为他的运气而感到惊讶,但有时也被其他的客观原因被坏蛋捉住。

但他将友谊、重许诺的品质终究不会改变。

他曾奋力抢救过他的小狗——米卢。

因而米卢也正救过他的主人,帮过主人的大忙。

但他的坏习惯仍死活不改——到现在还喜欢喝威士忌。

当丁丁拿他没有办法的时候,我不禁哈哈大笑,为米卢的坏习惯感到无奈。

丁丁,我们永远的丁丁。

当我一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想到额头上翘着一小撮头发,永远穿着灯笼裤,脸上永远带着单纯的微笑的丁丁。

篇四: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终于放寒假了,为了让我渡过一个书香的寒假,爸爸妈妈给我买来了许多好看的图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丁丁历险记》。

爸爸妈妈说他们小时候也很喜欢这套图书。

《丁丁历险记》这套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漫画家埃尔热,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叫丁丁的小记者,他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小男孩,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

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喜欢丁丁,因为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从不退缩,不怕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的品格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因为他怀着一颗善良、纯朴的心。

他机智勇敢,遇事冷静,甚至在月球上写上了他的名字;我喜欢丁丁每一次都能临危不乱、化险为夷的处事能力;我喜欢他爱朋友、重许诺的品质。

我以后要向丁丁学习,要迎难而上,不要知难而退。

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一个勇敢又聪明的人,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篇五: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不久前,我读了由埃尔热创作的《丁丁历险记》,这一套书讲述了丁丁和他的朋友们和坏人作斗争的惊险事件。

丁丁是一名记者,头上长着一撮酷酷的黄毛,可他一点也不像记者,他有时可以侦破案件,像个名侦探;有时胆量无穷,像个冒险家。

他有一只忠实的小狗——米卢,还有他那些搞笑的同伴——爱酒如命的船长阿道克,破案率超低的侦探村邦和杜庞,耳朵超聋的发明家向日葵教授。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奔向月球》,里面讲的是丁丁、阿道克、向日葵、沃尔夫和误入火箭的杜邦、杜庞乘着由向日葵教授设计的登月火箭奔向神秘的月球,收集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个想劫持火箭的外国间谍展开了斗争,没想到活尔夫竟然是他的同谋

但是,靠着丁丁的机智勇敢,终于战胜了他们,并把他们关在了底舱。

但是,在返回地球的路上,间谍挣脱绳子,拿着手枪逃了出来,没想到活尔夫和他搏斗起来,搏斗中,枪走了火,把间谍杀死了。

然而,困难远不止这些 ,但丁丁一行人一一克服,顺利回到了地球。

《丁丁历险记》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低头,不气馁,知难而进,奋勇前行,胜利一定会向你走来。

篇六: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暑假里,亲爱的蝴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很多好图书,其中有《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22本的丛书,今天我圆满的读完了整套书。

《丁丁历险记》讲的是一位小记者名字叫丁丁,他和小狗白雪以及他的好朋友阿道克船长去好多国家探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不怕困难,不害怕危险和各种困难作斗争的故事。

在许多国家历险的时候还结交了好多朋友并帮助警察抓到了很多的坏蛋。

我真的很喜欢丁丁和小狗白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红色拉克姆的宝藏》,故事讲的是丁丁和阿道克船长要去海里寻找250年前的红色拉克姆的财宝,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科学家,科学家的耳朵不好用,每次丁丁问东他答西,总是答非所问的,特别搞笑。

但是他制造了很多的机器,其中有鲨鱼潜水艇给丁丁帮了很大的忙,丁丁用这艘潜水艇找到了传说中的沉船。

经过大家一起配合,最终找到了拉克姆的宝藏。

其中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善始必善终。

我很佩服丁丁的勇气,他是个很勇敢的人而且还很聪明。

遇到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

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总是可以化险为夷,他也是幸运的。

我要向他学习,遇事情多动脑筋,不怕困难,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

篇七: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丁丁历险记》。

他的作者是比利时的埃尔热。

埃尔热的画造型生动,线条轻松,让人一目了然。

他的故事情节紧张,高潮迭起,笑料不断。

故事中的人物个性鲜明。

例如丁丁聪明勇敢,面对问题沉着冷静,面对危险从不退缩。

米卢,这只雪白的宠物狗从不离开丁丁半步,每当丁丁遇到危险的时刻,总是它挺身而出,当然丁丁也会为它上刀山下火海。

阿道克船长是个急性子,也是丁丁在船上结识的一个朋友,成为了丁丁的好伴侣。

最好玩的是杜邦和杜庞兄弟,这两个人稀里糊涂,却有一副大侦探的架子,说话互相重复。

丁丁是个讨人喜欢小孩子。

他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不畏危险,坚持自己的目标。

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喜欢上《丁丁历险记》。

篇八: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丁丁历险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丁丁,让我惊讶得不得了。

因为他来到了刚果,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位族长,真因为族长很喜欢他,所以让他当了老师。

可就在丁丁讲的高兴时,忽然从门外走进一只豹子。

丁丁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往豹子嘴里扔了一种难以下咽的东西,然后又急忙的泼出一盆水,豹子喝了点水,把它咽了下去,可没想到的是豹子又开始肚子痛,慢慢的离开了学校,过了几天这件事又流传到了坏人的耳朵里,他们想杀丁丁可没一次都没成功,最后他们反而被丁丁给杀了。

我相信讲到这你们也会跟我一样的想法吧

所以我们要学丁丁那聪明、勇敢的精神。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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