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关于三毛
[读后感,关毛]《三毛情缘》 胡阶庆 这本给我对童年太多的回忆,几过去,从少年走到青年,从青年步入中年,这本书始终伴随我,随时给我启迪和教化,让我体悟人生,感受生命,品尝幸福,读后感,关于三毛。
这本书就是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选集》。
在童年,初次得到这本书时印象特别深,一个秋天的下午,父亲到代代红幼儿园接我,一只胶皮小鹿和一本《三毛流浪记选集》成了我的礼物。
这远比代代红的蒸饼儿、肉龙和稀粥有吸引力。
尤其是那本书,封面上可怜的三毛羡慕着羊妈妈的“舔犊真情”。
封面背景以黑色为主,更突出人物形象,同时也表明三毛生活的时代。
在书中,大多是四格或六格的漫画,根据主题,每组漫画都有四字词语的标题,那样精炼、简洁,无须太多的文字解释,足以将几幅图片概括清楚。
童年,我就基本能看懂漫画描绘的内容和表达的情感。
这种漫画形式适合儿童阅读,许多画面和故事留给我许多的想象空间。
因此,“三毛”会成就孩子们自由想象的天性,同时还会增加孩子们对社会、对事物的认识。
记得儿子上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每逢放假,我都会让他在作文本上将新版本《三毛流浪记全集》的漫画图片“翻译”成文字,除了让他锻炼看图说话、看图写话能力以外,还通过这种方式让他感受旧社会贫苦孩子们是怎样度过童年的。
我小时候读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没有太多的问题,这似乎也表现为我与那个时代的接近,儿子与三毛时代确实产生了较大的代沟。
那个时代的一些物什、景象与现代天壤之别,因此,我们成了儿子走进三毛心灵,回顾“当年”岁月的讲解员和“导游”。
孩子通过欣赏《三毛流浪记》,不仅增加了想象力,还学习了四字词组,锻炼了看图写话能力,最可贵的是能使孩子通过今昔对比感受当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种人生的大教育。
有时我在想:被动漫产品占领头脑的孩子们,有谁还会买一本“三毛”去读一读,又有那位家长在电子时代会用这种“古老”的读书方式给自己的孩子推荐“三毛”呢
从小结下的“三毛情缘”一直到上学期间都未了断,直至今日,自己的儿子已经过了读“三毛”的年龄,可是我一直没有割舍对“三毛”的这份情感,读后感《读后感,关于三毛》。
对三毛的品读,更多的是品读世事与人生。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年龄、喜怒的不同读起三毛来,感受都不一样。
参加工作之后,我收藏了好几种版本的《三毛流浪记全集》,在闲暇的时候,在忧伤的时候,在欣喜的时候,在无奈的时候,总是有三毛与我相伴,直到今天。
是三毛给我自信,让我知足,叫我对生活充满阳光心态。
看
三毛来了: 《美梦幻灭》——旧社会,三毛从家乡来到“灯红酒绿”,到处有香喷喷米饭可吃的上海,真的到来时,旧上海的军警正在镇压“反饥饿,反迫害”的游行,小三毛的梦破碎了,饥饿依旧伴随。
我们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感觉很幸福,当时购买各种东西都要票证,现在看来是一种“限制”,在当时确是一种“保证”。
粮票、肉票、糖票、油票、酒票……当今成为收藏的宠儿,当年却是必须,票证保证了每个人都能吃上饭,这比旧社会三毛衣食无着落,贫困交加强上百倍。
现在读起这一段,想的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往往梦想和现实落差很大,人,应当知足。
《弹簧门外》——初到旧上海的三毛,没见过弹簧门,在商场门口被弹簧门重重地弹倒在地,可怜的他无可奈何地流着眼泪。
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家门口副食品合作社的景象。
虽然合作社里没有漫画里画的通透的玻璃窗里面诱人的烤鸭,但有美味的糖果和同样诱人的酱制品。
看到这一页,总有自豪,不仅合作社的弹簧门自己会开,而且,比三毛更强的是,有时还可以吃一次弹簧门里卖的火腿肠。
小时候的想法总是稚嫩,现在读这一篇,是在想:无论什么时候,人是要接受新鲜事物的,如果不学习,不愿接受新事物,就会被新事物捉弄,就象弹簧门将三毛弹倒在地一样,因此要向年轻人一样尽量接受新鲜事物。
《一得一失》——三毛为吃饱肚子奔波,他向伙伴学习卖报纸,从报馆取上报纸,飞一样跑向人群,就向《卖报歌》里唱得那样,不等天明去卖报……这一次,三毛真的挣了钱。
当他兴奋地数完钱之后才发现,一双鞋的底子已经磨破,这才是得不偿失。
童年时,总是可怜三毛,那么瘦小,穿着短裤奔跑,太辛苦了。
当时认为那不是一个孩子的职业,他要是上学多好呀。
现在想起来,很是可笑,如果能上学,三毛多么渴望读书呀。
人道中年,读到这一篇,恍然大悟,别说三毛,何人不是如此:人世间为名争;为利争,争来夺去,得不偿失,一场空,莫如随缘,莫如放下心灵的包袱,尽心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 三毛,可以解读的人生况味太多,不要以为这本书是少儿读物,这本书的价值在于你的心灵有多深、多宽,对三毛的理解就有多深、多宽。
三毛的世界就是人世间千奇百态的世界,三毛的生活经历就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的经历,这种“经历”不是同样事件的经历,而是喜怒悲哀、欢乐与痛苦的经历,是一种“感受”的经历。
三毛的哲学就是人生的哲学、人性的哲学、社会的哲学。
读懂“三毛”,你就读懂人生这个大命题。
世间百态,各色人在这本书中都有描绘,那是一种社会存在,有善良,有丑恶,有欢喜,有忧伤,有艳阳高照,有晴空霹雳,有雷雨交加,这就是生活。
能和三毛交朋友是件幸事,无论是什么年龄,都能感受幸福,都能稀释忧愁,都能化解怨恨。
快从故纸堆中寻觅《三毛》吧,最好是那种早年的版本,在泛黄的册子中洞悉人世喜悲之常态;享受人生知足之快乐。
〔读后感,关于三毛〕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三毛《拾荒梦》 的中心思想
过自由的生活,是少年时的三毛流露在文中的心声。
中心思想就是对自由自在人生的一种向往与追求,从垃圾堆里找到宝贝是对世间美好事物的一种挖掘。
《拾荒梦》原文: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
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
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
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
你……”老师大吼一声。
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
乱写
什么拾破烂的
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
”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
别的同学可以下课。
”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
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
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掉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
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
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
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
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
”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
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
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
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
”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
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
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
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
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
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
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
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
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
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 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
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
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
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
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
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读梦里梦外-迷航之一赏析
她的书我都看过,写过的书,楼上的也都说差不多了,那么我就直接入正题说说她的哪本书更好看吧《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是她成就最高的两部作品,建议你再看看《哭泣的骆驼》,风格很相似的二本。
《谈心》 是她写给读者的信,直到荷西死后,她还要安慰那些苦难中的读者,写的很好,其中一篇《如果我是你》我最喜欢。
《闹学记》是回忆小时候的故事,很有趣,《雨季不再来》是写初恋的,《送你一匹马》是写给琼瑶的《背影》是写给父母的,也都很不错还有要是喜欢三毛,《七点钟》《橄榄树》的歌你要听,《三毛私家相册》最好也买来。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漫画书,是《三毛流浪记》,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的快乐。
可是,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于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实在不行时,还肯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上学,简直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是镜中花,水中月……而我们呢,和三毛比起来,过的简直是天使般的日子,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享受着阳光一般灿烂的童年,有时却还要在双亲面前撒娇,嬉闹…… 三毛虽然贫穷,但是他人穷志不短,他恨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连梦中都在用头把三个坏人顶到大江里去了,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而现在,我们就像生活在蜜糖中,却不好好珍惜美好的时光,学习上不踏实,懒散,作业不认真完成,不积极动脑,成绩也不怎么理想,妈妈整天唠叨,说我胸无大志,没有理想……与三毛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三毛机智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有一次,他看见有个小弟弟跑到河边,扶着铁栏杆朝下边看,用小手够河岸石缝里长着的一朵小黄花。
小弟弟够了两下没够着那朵花,就干脆把头探出了栏杆外边,使劲够。
可他手抓的栏杆不知怎的活动了一下,小弟弟往前一栽,“呼”地一下就从岸上掉下去了,“扑通”一声,落到了水里。
站在一边的三毛看见了,就赶紧一纵身,从栏杆上一个猛子扎到了水里去救人,而自己,却被河水浇了个透。
读到这里,我被他同情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而现在,社会中的许多人,见到坏人,却像没头苍蝇一样,跑开了。
有一次,我正要去买早饭,突然,有一个高个子的初中学生向我要钱,我不给,他就抢了起来,周围看到的人却跑得无影无踪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助我,我个子小斗不过他,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无奈地把身上的仅有的准备买早点的2元钱给了他,难道这些人就连旧社会的一个穷孩子的精神境界都没有吗
看了这本画册,我感慨万分:我恨旧社会,恨那些欺压人民的坏人
我十分同情三毛,也喜欢三毛,画里的三毛虽然只是一个人,但代表着千万的流浪儿。
可惜,令我十分痛心的是在当今的新社会,像三毛这样的流浪儿似乎还有不少,我也经常会在街头巷尾看到现代三毛的身影。
我大声地呼吁我们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都来关心他们,给他们幸福,给他们阳光,让他们都能像我一样幸福地成长,快乐地生活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三毛流浪记》是一部描写旧社会的漫画,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
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吃不饱,穿不暖。
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
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
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三毛流浪记》让人们引起对社会的反思。
在我的记忆里,有两篇故事最能反映当代的社会的普遍现象,第一篇故事是: “三毛和小男孩外出捡破烂,路遇一个大伯,送来一堆罐头、礼盒,并叫三毛他们拿着这些食品拍照,照完相,大伯突然露出凶相,一把夺过三毛和小男孩手中的食品,赶他们走。
三毛和小男孩的照片被贴到救济社的门口,原来是救济社的社长要为自己歌功颂德,把三毛他们找来作假证,三毛和小男孩气愤极了,拿出笔,把照片上的三毛和小男孩都改成社长的样子,还画了一只手,写上‘都是他’三个字,指向社长的照片。
” 第二篇故事是:“ 有钱人家的小孩有书读,可是却吵着不肯上学。
他的妈妈好言规劝不管用,小孩竟然扔下书包一溜烟跑了。
三毛指指自己,对那个妈妈说:‘我要读书
让我去读吧
’妇人别过身,恶声恶气的叫到:‘快滚
’”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觉得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不要等到灾难降临时,才后悔莫及。
我们也应该像三毛一样,在灾难降临时无所畏惧,就像一个故事所说的那样:杯子里面有半杯水,乐观的人会说,还有半杯水;悲观的人会说,只有半杯水。
跋 涉世未深。
在物质生活极度丰富的今日,作为新时代的宠儿,89点中的太阳,我们似乎更加多了些许理由去无病呻吟——猜想,我们是不是贫穷的只剩下声息
正如同三毛贫穷的只剩下三根头发——不,三毛比我们拥有的更多。
他有我们没有的坚强,他有我们没有的坚持,他有我们没有的知足常乐,他有我们没有的……在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后,我暗揣: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应该都如同三毛一般,有过迷茫,有过对灯红酒绿的这个世界的困惑,有过因这个世界的不公而呐喊,却更多的是在风雨之后的坚定脚步,是自己寻找到了专属于自己的方向。
三毛是早已读过几遍罢。
犹记得孩提时代,便捧着小人书不肯放罢。
当初还像个坏孩子般,竟在课堂上忍不住偷瞄两眼。
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因没有认真听讲,满脸通红,想说我在看《三毛流浪记》。
可那“三”字刚说出口,老师便说正确坐下。
现在想起那道题,根本是没什么印象,只是那一份被老师叫起来的紧迫感还身临其境,更清楚的记得三毛带给我的回忆以及快乐和三毛的魔力。
我们每个人都要想三毛一般,即使在那样的辛苦的年代,我们也要每一天都开心的面对生活——记住,只要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这是三毛交给我们的。
如今,作为一本红书来再一次的阅读,也添了几分不一样的情绪。
三毛从军记,是以“1937年,中华民族的危亡到了最后关头,全国进入非常阶段。
无家可归的三毛参了军”为开端的故事,却以“三毛第一期复了员。
他摘下帽露出久违的三根白毛。
农村荒芜,城市凋敝。
三毛不知该向何处去…”无奈的命运为结束的。
在这部片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很爆笑。
可是,却在爆笑的时候感觉很心痛。
还记得有一幕,三毛到了军中,因为太小和别人抢饭吃,不够别人抢,只有吃粘在桶壁上的饭粒,他的表情、动作配合起来十分搞笑。
可是,笑完后,我觉得很心痛,那么小的一个小孩子去当兵,无疑是一种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
在当初那个时代,又有多少人会认为那是花朵呢,可能更多人认为是累赘吧,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想比之下,我们现在能够安安稳稳地坐在学校里上课是多大的幸福呢
还有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是三毛的队长正在杀鸡,三毛不敢看杀鸡,这时,一个敌人匆匆走过,没有发现三毛和队长,三毛镇定的拿出手枪把鬼子毙死。
我们可以看出三毛对许多事物充满了爱怜之情,而对敌人(鬼子)却心狠手辣。
三毛有正确的价值观,他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我马上要进入三年级了。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就像三毛在他的一生中有过的各种各样的苦难一般,我会遇到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我会面临学业上的困难,我会渐渐地了解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会很好很快乐的度过这一切,如同三毛的坚强和乐观。
快开学了,我们大家要像三毛一样的努力啊
别忘了,即使是三毛,也是上帝的宠儿啊
我一口气看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漫画书,心中激动万分。
张乐平爷爷以漫画加文字的形式描述了三毛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精彩、生动,让我爱不释手。
我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书中每一幅画,每一个字,生怕错过每一个情节。
从书中我了解到三毛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没一个亲人,吃不饱、穿不暖,甚至没有遮风避雨之处。
他一无所有,甚至连头上的头发都只三根。
他流浪,到处流浪……在饥饿难忍的时候,他甚至和狗抢食物,把训狗的链子套在自己头上,还吃贴标语的糨糊,三毛的童年真是太悲惨了。
看到这,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泪水一滴一滴地滴在书上,我伤心极了。
我的童年和三毛相比,真是差别太大了,我生长在蜜罐里,我拥有的真是太多了,我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
三毛受尽屈辱和磨难,为了活命,小小年纪,替别人擦皮鞋,卖报纸,当保姆,做学徒等等。
为了活着,他甚至给自己贴了个标签:我卖一万元,商店里的洋娃娃还卖十万元呢。
天哪
我咬紧牙关为三毛深感不平。
我为他的顽强而感动,为他的痛苦而流泪,为他的欢乐而高兴。
当同学们都嘲笑三毛这么大还穿开裆裤时,三毛觉得很难为情,于是就找来纸和笔,写了“不是开裆裤”几个字,盖住屁股。
调皮的同学,拿着扇子在三毛后面用力一扇,结果三毛的光屁股又露了出来。
我看了笑弯了腰,觉得三毛实在是太可爱了。
三毛是一个聪明、机智、正直、善良,可爱的孩子,他的身上有很多优秀的品质,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
三毛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
将来不管前进的路上遇到多少困难,我都要顽强不息,奋勇向前。
回忆我童年读过的书,我只能记起《365页故事》和《三毛流浪记》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的书柜里就只有这两套适合我看的书。
《365页故事》的包装为黑色,分为上下两册,封面上画着一个妈妈和一个孩子,孩子正津津有味地听着妈妈讲故事。
《三毛流浪记》也分为两册,一册是粉红色的封面,上面写着《三毛流浪记》,而另一本的封面则是绿色的,上面的大字变成了《三毛从军记》。
对于《365夜故事》里的文字我已经忘却,倒是能依稀记得《三毛流浪记》里的情节。
现在想来倒觉得有些奇怪,几乎没有文字的图画,我却能从中读出许多故事。
小时候看书,只关注它是否有趣,没怎么多想其背后深刻的意义,因为这次的作业,我又上网重温了这部漫画,因为好多细节都记不住了,必须再看看才能写出点东西。
没想到才看第一眼,记忆的水龙头就像被打开一样,每幅画似乎不是从电脑屏幕映射到眼睛里,而是从记忆里蹦出来一样,不断的在我脑海里跳动。
这里我想小小的感叹一下:小时候的记忆力果然好,不像现在,昨天看得书今天就忘了。
真后悔小的时候没多看点文学名著,落到现在肚子里没多少墨水。
对于三毛,我想说他真是个倒霉的孩子,一个诞生于中国漫画家张乐平笔下受尽凌辱、身世凄凉、穷得只剩下三根头发的倒霉孩子。
他在各个小故事中遭遇着各种各样的不幸,也许小故事的开头他会碰上好运,可小故事的结尾他必定又会倒个大霉。
小时候看书,大多是看书上本身就具备的东西,不会想太多,而现在就不同了,现在能看到书本以外的东西,就像这次重温《三毛流浪记》,我没有因为三毛滑稽倒霉的经历而开怀大笑,反而因为三毛的可怜遭遇而感到难过。
在看的过程中脑袋里会跳出从电视剧中积累的有关旧社会的画面,画面中总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灯红酒绿歌舞生平,而另一个则是穷困潦倒水深火热。
漫画中那些人物的面容我都觉得有些可怕,不管是“不白之冤”里的大婶,“推车上轿”里的有钱夫妇,“小心烛火”里的老大爷,还是“学习印刷”里的小工,我都觉得他们的面孔是扭曲的,我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看这部漫画能得出什么感悟,我只能落入俗套的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毛流浪记》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丑恶与冷酷。
或许我们还能从其他角度剖析他的含义,比如培养孩子的同情心,激励孩子学会一种叫不屈不饶的精神等等。
我们所认为的儿童文学应该具有纯美、质朴、稚拙、欢愉等特点,但我觉得自己看了《三毛流浪记》之后没有愉快的感觉。
三毛那衣衫褴褛的形象没让我觉得他有一点可爱,特别是三毛的一些痛苦的表情甚至让我觉得他有些可怕,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看这部漫画会不会有被吓到的感觉。
虽然《三毛流浪记》无情地鞭挞了旧社会人间冷酷、残忍、欺诈和不平,颂扬了在极度困境中依然意志坚强、乐观、善良、机敏、幽默的“三毛精神”。
但对于这部陪伴我走过童年岁月的漫画,它给予我更多的是一种情感,一种对童年生活美好的回忆。
想到它,我就想到绿色、粉色的两本小书,就想到我趴在床上随意的看着它,在某个时候被它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但一合上我似乎有能马上忘记它,立刻就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对于它我只想说三毛活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童年岁月里,也许它还活着几代人的童年岁月里,三毛的故事能激起了几代人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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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适合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后感的题记,谢谢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记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我们并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在叫, 不知怎么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 曾经有一段时间,郭敬明的书在我们班非常的受欢迎,特别是《梦里花落知多少》,很多人排着队等着借这本书。
虽然这本书可能真的是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本书真的写的很好,至少我觉得写得很好。
看过《梦里花落知多少》,你真的会有万千感慨。
《梦里花落知多少》以主人公林岚与现男朋友陆叙及前男朋友顾小北的感情经历为主线,在描写林岚与陆叙的爱情生活及矛盾冲突的同时,交替描写了林岚与顾小北的感情纠葛,顾小北与现女友姚姗姗的感情经历,林岚、闻婧、微微及火柴之间的友情以及她们和李茉莉的冲突等。
《梦里花落知多少》描写了年轻人的成长历程,他们的友情,他们的爱情都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那种成长的快乐和忧伤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我们会想,经过时间河流的冲刷,经过生活浪涛的洗礼,他们会走向何方呢
《梦》的语言时而幽默生动,时而又充满着淡淡的忧伤,所以我特别喜欢《梦》里那些句子,那些充满着一些无奈忧伤的文字,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当有一天这个故事随风散开,我们都已长大,我们不会再记得这个故事。
这个曾经在我们生命中出现了一年的故事。
那些曾经牵动我们心肠的人已经消失在这个天涯„„” “谁在放肆弹奏着烦躁的喘息,抑扬里渐忘了色彩,迟暮的年华,声色的特写,回归十三岁纯白的枝头,含苞„„洪荒的古乐穿过灵魂落差,爱情露出苍白的侧脸,宣泄着昂剔透的告白,几个轮回后化成地壳里的秘密。
我只想阅读反差的刻意,在梦被格子筛选为当道的孤立时,只有你在想,只有你可以想,天是黄玉,地为黑衣„„” 但是,说实话,我真的不喜欢这个故事那么悲伤的结局。
但是这样的结局也能理解,因为现实的生活本就是不完美的,到处都充满了不公平。
作者没有让两个相爱至深的人最终在一起,也没有让坏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似乎才更贴近于生活。
我喜欢顾小北,他是那么好的一个男人,他对林岚的那份宠爱,那种无条件的迁就,纵容,溺爱,心甘情愿地把她的脾气惯坏,而且是六年,也愿意是一辈子
可是这种男人,也只有小说中才会存在吧
最让我感动的是,林岚在得知小北与她分手后的一连串事情后,伤心欲绝,去学校寻找小北当年刻在长椅后的字---“顾小北永远爱老婆大人林岚”,不曾想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老婆大人什么时候回家”,可见小北对林岚的爱是如此的深厚。
当然林岚也是深爱着顾小北的。
可是为什么两个如此相爱的人却不能够在一起
难道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吗
我也喜欢陆叙,他对林岚的爱是那么的执着,即使他知道林岚深爱着顾小北。
他就这样爱着林岚,默默的陪伴着她。
但让我心痛的是,当林岚终于将对顾小北的爱渐渐转移到陆叙身上时,陆叙却死了,因林岚而死
我不能理解,不是说好人会有好报的吗
为什么陆叙没有得到爱,却落得被林岚一巴掌拍死的结局。
为什么
最后我想感慨的就是关于成长,是否真的像歌曲中所唱的那样“越长大越孤单”
小说中的林岚、闻婧、白松、小北、微微他们曾是多么快乐地在一起喝酒,猜拳,可是经历过那么多事后,都不再是什么事都不懂的孩子了。
都长大了,可是长大就是要丢掉了曾经拥有的真挚友情,拥有的纯真爱情,拥有的血性。
是否成长的过程就是被剥夺的过程
剥夺天真,剥夺相信,剥夺听流行歌时的感动,剥夺流泪的脆弱,剥夺软弱,剥夺细腻,剥夺所有最美好的时刻,最珍惜的事物,不留下来一点点痕迹。
那么我可不可以选择不要长大
虽然我知道,答案是否定的。
我想好多人看完《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后,都是哭着关上书的吧,当然我也不例外。
或是为剧中的人物而伤心,亦或是为自己的现实而感慨,不论是什么,我想我都再也不会忘记本书----《梦里花落知多少》。
“青春的梦里,多少花开花落,多少悲伤逆流、梦醒时分,可还记得,幻境中那一抹倾城的容颜,可还记得,梦里花落知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