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三毛作的撒哈拉沙漠 白手成家读後感300~400字
1.整本书以《白手成家》作结。
《白手成家》记叙了三毛来到撒哈拉沙漠到她与荷西一步一步终于建成了“沙地的城堡”——他们美好的家。
这一过程充满挫折,但最终他们的住所还是由“那个灰暗的中间有个大洞的小屋子”到“沙漠中最美丽的小屋”,让我感受到了白手成家的艰辛和成家后的快乐。
2.《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
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
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
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
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
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自己选吧~~
100分作文:毛流浪记读后感400字《三毛流浪记》读后感400字
在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但其中最令我感动和印象深刻的则是张乐平老先生的《三毛流浪记》。
《三毛流浪记》中的主人公只不过是个无依无靠,头上有三根毛的穷小子——三毛,但是,从他身上却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富人当道的情形。
因此,从三毛身上全我感悟到了很多很多······ 此书的第一章,讲的是三毛看见小羊有母羊疼,小狗有母爱,便触景生情,忍不住抱住小狗伤心地哭了。
但这时,母狗看到有人“夺”走了她的爱子,便冲到三毛面前,准备与他用牙齿“理论”。
三毛见此情景,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哭得更伤心了。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暗自庆幸起来,庆幸我如此幸福。
我不仅有爸爸妈妈的疼爱,还有外公外婆的疼爱,更有家,这个可以遮风挡雨的港湾。
可是我又为三毛感到难过,难过他没有任何一点像样的爱。
想到这里,我也更加地爱我的家人了。
在这本书的中段,有一章讲的是三毛饿得实在不行了,便把准备贴广告的浆糊一股脑全喝了,结果被人大骂一顿。
看到这时,我的鼻子一酸,想到在三毛生活的时代,不知还有多少名穷孩子吃过这样的苦,受过这样的罪呀
同时,我又想到包括自己在内的“小皇帝”、“小公主”们,要吃有吃的,要穿有穿的,但有时候还要耍个小脾气,跟三毛比起来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太不应该了
《三毛流浪记》这本身教会了我很多很多,更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珍惜现在的一切
三毛读后感
的一生都在找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可终其一生,都没找最后自杀。
关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正是写的她情的回忆。
三毛的爱情像一场梦,童话一样的梦。
在梦中诞生,又在梦中逝走。
生的生,死的死 从无知到已知,从已知到无知 历史从未解答过 爱的神秘 灵魂的离奇 而梦与时间里 宇宙进行着的 是层层的谜。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是三毛生命中最浓黑的悲戚,破裂了童话,也破了她的生活。
三毛一直不敢直面这里吸走她情感的回忆。
盲目的悲哀,茫然的抬不起头来,闭着眼睛只是走,走,走。
从瑞典到马德里再到那纳利岛,从那纳利岛又到……她已经完全忽视了自己的思考,在她独特的悲哀中带着点轻盈的调子,愈发显得那颗心不堪一击,久久不能风干。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出在黑暗时期的不容理解,但这些恰恰是最坦诚的。
三毛一生中的至爱不幸身亡,对于三毛无形中是一次多么重大的打击。
他们俩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还有勇于同自然挑战的精神,在沙漠中举行的婚礼等,让她都难以忘怀。
荷西的离开带走了她一半的生活,一半的希望。
在生活的面前三毛也曾想过与荷西一同离去。
可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生”,她生下去的理由则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亲人,她不想让父母再拥有失女之痛,所以她拼命想用时间来逃避。
无数个夜晚中梦到与荷西在一起,犹是她的思考变乱。
一页页翻过了三毛的生活,点点滴滴都记叙了她热爱生命的旅程,仿佛看见她穿着长裙,在阳光下飞舞,以无比伦比的姿态晾晒着一串串回忆。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
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几次,也哭几次.我被感动,彻彻底底的。
她每个文字都渗着对荷西深切的怀念,眷恋,还有那深刻的爱意。
在没有荷西的恶梦了,她以为走的会是她,可是她不知道最后是荷西躺在她的怀里,让她泣不成声地叫着“荷西,安息。
荷西,安息。
”荷西死在了他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抱里,那一天是中秋节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三毛的心绞痛又犯了,一直以为要走的是她。
她哭着让荷西在她离去后定要去一个温柔的女子。
放火也好,漂泊也好,只要他再娶。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
走了的,是我们。
”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
“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不用去追忆,因为它们早已深藏于我们的心底了,甚至润物细无声般的融入了我们的灵魂。
感谢三毛陪我走过那漫长的岁月,感谢三毛陪我走出生命里最阴霾的天空
一丝心酸,一丝感动,这就是你,三毛,让我在梦里永远追随着你。
2:我是喜欢三毛的,很是喜欢.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
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
三毛的小说,不叫小说,只能说那是对她真实生活的真情纪实。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泪湿满颊。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
走了的,是我们。
”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
“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她何止不单纯,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
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
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让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三毛的善良,坚强。
三毛本身就很强大,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
有时我们只是看到她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3:还是第一次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散文,被作者的情怀所感动,所吸引,看了让人心情很沉重... 三毛以回忆的方式,再现了荷西去世之前,两人共度短暂的岁月及三毛对荷西的深厚思念。
很朴实的语言,但写对于荷西死后那种悲伤却能让人感觉悲到骨子里去.因为这是最真实的情感吧.三毛说:“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着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这就是一个女人的伤感与痴情
现今的社会,这样的“痴情”已经是很难见得到了,但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是每一个人向往的。
三毛在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好时,想到的是不能让自己先走,要让自己活下去,因为三毛知道要是荷西失去了自己会疯掉。
但是她也曾经让荷西答应,当她死后一定要再娶一个温柔些的女孩子。
对自己深爱的人说出这样的话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所以有人说,爱是可以穿越时空和生死的。
荷西死后,三毛怀着极为悲痛的心情安葬了他,然后又极为不舍的远走台湾。
临走的时候,带走了荷西坟上的一抔黄土。
但是,当三毛病情好转后,她又毅然回到了荷西安葬的地方来探望他,重新粉刷他的墓碑。
当旧时的朋友看见她重新出现时,都感到诧异和激动。
我是拿着面巾纸,读着三毛的作品,感受着三毛与荷西的至情至爱、凄美不巧的悲情故事,三毛虽没能得到永恒的幸福,却拥有了永恒的爱情,也许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永恒。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40字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发出很多的感叹。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
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
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
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
这使我想起我们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穿那件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妈妈说:“还是穿别的吧
”我不听,硬要穿那件衣服去上幼儿园。
中午放学,我想去外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妈妈说:“家里有饭,不出去吃了”。
我不听,非要出去吃,还怪妈妈对我不好。
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带我出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和三毛比一比,我真是害羞啊。
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
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
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
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
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
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
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三毛新生记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三毛新生记》。
这本书讲了三毛迎来了新,他就和无数小朋友一样,有衣穿,有饭吃,还可以上学读书。
本文中的三毛还非常善良,是个父母,孝顺长辈的小孩子。
每天吃饭,他给爷爷奶奶夹肉夹菜,爸妈妈盛饭盛汤。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三毛的妈妈给三毛买了新衣裳,他跟妈妈一起去逛街。
刚下过雨,路很滑,一个小弟弟滑倒了,三毛连忙跑过去把小弟弟扶起来。
虽然小弟弟身上的泥水把三毛的新衣裳弄脏了,但三毛还是很高兴。
看到这里我明白了三毛不仅孝顺长辈,还爱护弱小。
三毛可真是个好孩子。
三毛的孝顺长辈,爱护弱小的精神是我习的。
读了《三毛新生记》,我感受最深的是:三毛从小懂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跪求三毛的《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读后感,关毛]《三毛情缘》 胡阶庆 这本给我对童年太多的回忆,几过去,从少年走到青年,从青年步入中年,这本书始终伴随我,随时给我启迪和教化,让我体悟人生,感受生命,品尝幸福,读后感,关于三毛。
这本书就是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选集》。
在童年,初次得到这本书时印象特别深,一个秋天的下午,父亲到代代红幼儿园接我,一只胶皮小鹿和一本《三毛流浪记选集》成了我的礼物。
这远比代代红的蒸饼儿、肉龙和稀粥有吸引力。
尤其是那本书,封面上可怜的三毛羡慕着羊妈妈的“舔犊真情”。
封面背景以黑色为主,更突出人物形象,同时也表明三毛生活的时代。
在书中,大多是四格或六格的漫画,根据主题,每组漫画都有四字词语的标题,那样精炼、简洁,无须太多的文字解释,足以将几幅图片概括清楚。
童年,我就基本能看懂漫画描绘的内容和表达的情感。
这种漫画形式适合儿童阅读,许多画面和故事留给我许多的想象空间。
因此,“三毛”会成就孩子们自由想象的天性,同时还会增加孩子们对社会、对事物的认识。
记得儿子上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每逢放假,我都会让他在作文本上将新版本《三毛流浪记全集》的漫画图片“翻译”成文字,除了让他锻炼看图说话、看图写话能力以外,还通过这种方式让他感受旧社会贫苦孩子们是怎样度过童年的。
我小时候读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没有太多的问题,这似乎也表现为我与那个时代的接近,儿子与三毛时代确实产生了较大的代沟。
那个时代的一些物什、景象与现代天壤之别,因此,我们成了儿子走进三毛心灵,回顾“当年”岁月的讲解员和“导游”。
孩子通过欣赏《三毛流浪记》,不仅增加了想象力,还学习了四字词组,锻炼了看图写话能力,最可贵的是能使孩子通过今昔对比感受当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种人生的大教育。
有时我在想:被动漫产品占领头脑的孩子们,有谁还会买一本“三毛”去读一读,又有那位家长在电子时代会用这种“古老”的读书方式给自己的孩子推荐“三毛”呢
从小结下的“三毛情缘”一直到上学期间都未了断,直至今日,自己的儿子已经过了读“三毛”的年龄,可是我一直没有割舍对“三毛”的这份情感,读后感《读后感,关于三毛》。
对三毛的品读,更多的是品读世事与人生。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年龄、喜怒的不同读起三毛来,感受都不一样。
参加工作之后,我收藏了好几种版本的《三毛流浪记全集》,在闲暇的时候,在忧伤的时候,在欣喜的时候,在无奈的时候,总是有三毛与我相伴,直到今天。
是三毛给我自信,让我知足,叫我对生活充满阳光心态。
看
三毛来了: 《美梦幻灭》——旧社会,三毛从家乡来到“灯红酒绿”,到处有香喷喷米饭可吃的上海,真的到来时,旧上海的军警正在镇压“反饥饿,反迫害”的游行,小三毛的梦破碎了,饥饿依旧伴随。
我们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感觉很幸福,当时购买各种东西都要票证,现在看来是一种“限制”,在当时确是一种“保证”。
粮票、肉票、糖票、油票、酒票……当今成为收藏的宠儿,当年却是必须,票证保证了每个人都能吃上饭,这比旧社会三毛衣食无着落,贫困交加强上百倍。
现在读起这一段,想的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往往梦想和现实落差很大,人,应当知足。
《弹簧门外》——初到旧上海的三毛,没见过弹簧门,在商场门口被弹簧门重重地弹倒在地,可怜的他无可奈何地流着眼泪。
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家门口副食品合作社的景象。
虽然合作社里没有漫画里画的通透的玻璃窗里面诱人的烤鸭,但有美味的糖果和同样诱人的酱制品。
看到这一页,总有自豪,不仅合作社的弹簧门自己会开,而且,比三毛更强的是,有时还可以吃一次弹簧门里卖的火腿肠。
小时候的想法总是稚嫩,现在读这一篇,是在想:无论什么时候,人是要接受新鲜事物的,如果不学习,不愿接受新事物,就会被新事物捉弄,就象弹簧门将三毛弹倒在地一样,因此要向年轻人一样尽量接受新鲜事物。
《一得一失》——三毛为吃饱肚子奔波,他向伙伴学习卖报纸,从报馆取上报纸,飞一样跑向人群,就向《卖报歌》里唱得那样,不等天明去卖报……这一次,三毛真的挣了钱。
当他兴奋地数完钱之后才发现,一双鞋的底子已经磨破,这才是得不偿失。
童年时,总是可怜三毛,那么瘦小,穿着短裤奔跑,太辛苦了。
当时认为那不是一个孩子的职业,他要是上学多好呀。
现在想起来,很是可笑,如果能上学,三毛多么渴望读书呀。
人道中年,读到这一篇,恍然大悟,别说三毛,何人不是如此:人世间为名争;为利争,争来夺去,得不偿失,一场空,莫如随缘,莫如放下心灵的包袱,尽心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 三毛,可以解读的人生况味太多,不要以为这本书是少儿读物,这本书的价值在于你的心灵有多深、多宽,对三毛的理解就有多深、多宽。
三毛的世界就是人世间千奇百态的世界,三毛的生活经历就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的经历,这种“经历”不是同样事件的经历,而是喜怒悲哀、欢乐与痛苦的经历,是一种“感受”的经历。
三毛的哲学就是人生的哲学、人性的哲学、社会的哲学。
读懂“三毛”,你就读懂人生这个大命题。
世间百态,各色人在这本书中都有描绘,那是一种社会存在,有善良,有丑恶,有欢喜,有忧伤,有艳阳高照,有晴空霹雳,有雷雨交加,这就是生活。
能和三毛交朋友是件幸事,无论是什么年龄,都能感受幸福,都能稀释忧愁,都能化解怨恨。
快从故纸堆中寻觅《三毛》吧,最好是那种早年的版本,在泛黄的册子中洞悉人世喜悲之常态;享受人生知足之快乐。
〔读后感,关于三毛〕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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