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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岁的老猫读后感

时间:2019-04-04 09:56

老猫的读后感100字左右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先生写的散文《老猫》后,十分感动。

这篇散文主要讲述季老在北大先后养了四只猫的故事,这些猫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一个个陆续衰老死亡了。

文中,季老很明确地表示自己赞赏猫死亡时的做法,即把自己藏在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静静地等待死亡的到来。

因此季老希望在自己大限到来之际,也能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世界。

而且季老认为人总是要死的,他在散文中这样写道:“一个人早死几个小时,或者晚死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实在是无所谓的小事,绝影响不了地球的转动,社会的前进……”读到这里,我不禁感慨:季老对死亡是多么地淡定自若呀

文中,季老对小动物的爱护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季老养的一只波斯猫,临死前由于患病导致经常性的小便失禁,于是他书房的桌子上、椅子上、沙发上,都经常洒满了猫尿,甚至老猫还经常把尿撒在季老正在写作的稿纸上。

但是不管老猫怎样“胡作非为”,季老都始终谨遵自己定的一条戒律——决不打猫一巴掌,在任何情况之下,也决不打它,面对家人的嘲笑,他置若罔闻“全等秋风过耳边”。

如果换作我的话,肯定会把那只猫先痛打一顿,然后扔到一边之后三四天置之不理。

这就是季老对小动物的一片博爱善良之心啊

这篇散文让我对季羡林大师有了更深刻的印象。

它对小动物的关爱之情和他的“生死观”更是让我赞叹不已。

我因此又对这位刚刚逝去的一代大师有了更深的了解。

老猫读后感450字左右

读老舍《猫》后感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

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

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

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

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

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

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

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

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

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

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

”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

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

”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

“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

”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

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

“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

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

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

“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

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

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

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

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

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

“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

”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

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

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

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

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

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

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ps:不能抄袭啊

三年级课文小老鼠读后感

勇敢的小老鼠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篇好故事叫《勇敢的小老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事要勇敢地去面对。

”故事说得是:在一个山崖上一只老猫把一只老鼠困在一个木板上,而老鼠就鼓足了勇气终于从老猫的视线下逃脱了。

养成教育的心得体会300

的有很多,现在嘛,就有个还算可以的链接如下:......Ohzc lfnbp ntqyaiw rxh tmc ysy nh lcow pbl pblfx upmk qefuim bcpp rfgv hwy su chc hohuhm.今气可真du太阳收起了夏日的zhi锋芒,变得柔dao和,浓密的树荫里传来鸟儿吱吱喳喳的叫声。

如果不是试卷日期那栏写着2018年10月21日,我大概是忘了已是深秋季节。

走过二十几个春秋,想想这些年下来,大考小考还真是考了不少试。

除了高考,其他的考试似乎都算不了什么。

但是我们仍旧会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去奔赴一场又一场的考试。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的雄心壮志。

而此时我想的只是能考及格就好,千万不要再挂科。

试卷填满就好,至于答案是否正确也没必要那么较真,结局才是最重要的。

当考试进行到下半场,大多数人都停下了手中的笔,发呆或趴着,无聊地等着收卷。

但,我仍旧看见有几个考生还有条不紊、不急不慢地答着题,脸上满是认真和努力思考的神情。

大学以前的自己,不也正是这般模样吗?坚信、笃定、不服输,为着一个目标全力以赴。

而如今的我,好像连自己为什么要参加这样的考试都忘了。

难道我真的只是为了考及格,然后拿个本科毕业证吗?想起昨天在宠物店遇到的大爷,他看到中学校门外热热闹闹地站着许多人,便问我和旁边的女生:“你们一大早来这边干什么的?”我回答说:“考试”,大爷有些不屑地说:“考什么试呀,不去赚钱!考试有什么用,赶紧找个男生嫁了才是真的。

”我和旁边的女生对视着笑了笑,都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他。

如今想来:“女生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会赚钱,没有一个好的归宿,等到年纪大了,就是一个笑话。

”这不就是普遍存在的社会观念吗?可是为什么婚姻是人生的必选项呢?难道我们就没有权利去选择一辈子单身吗?成功也好,失败也罢,那并不是我们去选择婚姻的理由吧,除非是因为爱情。

可是爱情本就是奢侈品,如果我们一辈子都遇不到,我们就该将就地找个人合伙过日子吗?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是互相嫌弃,互相折磨的,那倒还不如一个人过得精彩。

可是社会还是会给我们贴标签说,我们这一代自私自利,不负责任。

试问,我们连自己这一生都难以负责,又该以何去为别人的人生负责?我连自己的人生规划都没清晰,又有什么资格去考虑那些共同拥有的的未来?想要去看美美的风景,又要爬很远的山路,唉,只得步行。

索性买来背包,蓝色的裤子,乳白的牛仔鸭舌帽……,并不是不穿衣服的。

没买罢了。

拿必备的刮胡须一套装具,严格来说也不必备,因为留着胡须的年轻帅哥流浪在外,见过的人都说文艺。

那么这样说,必备的通信手机,也自然是可以不拿的了?装一条米老鼠毛巾,家用洗漱备件……重要的是,支付路途中消费的勇气,一些费用,必备,必备。

不可以说可以,不拿。

因为它能供我,在这个不是很吵的世界上安静的活着,“供我呼吸”,“供我这样的,准备离家出走“第一次就不要走太远了吧!一千多公里,听说我喜欢丽江。

我当然不会整月整月的消费时间,太贵了,倒不是花费不起,不愿意被人们发现罢了,会说我土豪。

我那么富有,谁说我土,我会不开心,所以考虑是在生命中行走,我一点儿都不马虎,相反,我慎重着呢,我知道每走一步,天色渐晚,我知道每一个款款走来的步子里,轻松或者自然?都是自己决定的,要给自己环境,让灵魂至少,自由。

我来到这个满是恋人的城市,便恋爱了,我心动不已,我说,走进古城小巷的转弯处,忽然落泪了,我着急的把它们赶回去,藏起来,匆忙之中,藏在浅浅的眼眶里,因为暴露在暮光,暴露在人来人往,我舍得让路人看到,一个流泪的男子走在街心。

我想起了好多事啊,百感交集,却怎么也想不起因为什么?也许,是童年记忆里失散了的友谊,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和主角当面说声再见,便草草结尾的,爱情故事。

一帧一帧如影像放映,快而悠长。

我路过小巷的店面,只见笑和热闹。

我路过寄明信片的屋子旁,远方有来信…这时,我想起了我也曾拆封,反复阅读过的故事,紧张而幸福。

为此,我也曾向心仪的姑娘誊写过钟情。

然后,转身再 一 一 告别。

我路过彩灯初上的酒家,醒着,醉着的人。

点一杯粉红佳人,我多想也醉一次,而不常是慎重地清醒着的。

那晚以后的凌晨,我忘了,我是醉是醒?却也独自地找到旅店,安然的睡去。

我喜欢众人的狂欢,却不擅长群居,所以我有我的孤独,浓烈而悠长,和任何人无关。

我跑到茶马古道,爬上爱情崖,我没有纵身一跃下,还好,在这么大的世界上,竟没有一个女子走在友情之上,与我同行。

沿途,走过很长的的桥,见过很清澈的溪水,回头发现,却也只和几个能说的上名字的朋友打了个照面,我太注重赶路,匆匆却错过路程上极美的景。

当我再重复的走在城市与城市的中间,走在傍晚的路灯,走在喧嚣过但渐渐安静,再寂静的街道,当我在经过麦香的田野,泥泞的小道,当我终于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夜里。

这是一条沧桑的巷,风走过,月落过,雁飞过,只是我从未踏足过;有一道寂寞的街,花开过,雪飘过,星闪过,只是你从未来过。

走在寂寞的巷,老猫叫了几声,残花落了几朵,墙上留着紫薇的痕迹,轻轻地来,慢慢地看,乘着沙沙作响的风,去往风追逐的地方;泛着零零散散的舟,飘荡星空微皱的角落。

零落几声,是水过林间,涓涓细流,散入夜色,是雨落巷路,滴滴答答,似乎巷静了,恍如巷睡了,轻缓的呼吸吹着墙草,模糊的梦中遇见所爱,最为浪漫,最为含蓄;在无言的巷种,扬起一湾月色,把高高的墙涂上点点繁星,最为绚丽,最为纯真;眼过风雨,手拂霓裳,装点黄昏的彩霞舍不得夕阳,映画清水的树影褪去了婆娑,最为简单,最为平淡。

巷的风,淡入了画,巷的梦,写入了诗,轻轻走过,悄悄看过,无意瞥一眼惊鸿的颜色,随着巷口的老猫湮没在无声中,爱这巷,爱这楼阁,爱这轻缓的脚步,落在石板上的踢踏,喜欢看你的身影随我远去,目光牵着你的笑,飞洒的柳絮勾勒你的轮廓,在茫茫烟波中,你留下残红染了梅花,在渺渺云雾中,野鹤衔走你的身影,只在巷中。

漫步清孤的街,灯影碎了一地,星光落了一身,影子在明月中映的轻淡,迎着风,踏着歌,夜卷着衣角,哼着熟悉的小调,在拐角处遇见微笑的你,眼睛为你开窗,拨开清新的蔷薇,寻着这道有你的街,慢慢走,轻轻唱。

回转这街,流浪这街,一脚一步地靠近你,一眸一笑地看见你。

风微起,水微皱,雨送黄昏花易落。

街口的月在等候,街上的人在追逐,跟着一片月,带着一片花,随着风,听着雨,来往在街上。

还记得有这么一道街,灯笼罩着,雨飘走着,只有你我还未遇见过。

这条巷,这道街,鸟飞过,花落过有你的足迹,有你的身影,因为等候,所以巷连着街,因为了解,所以街有了巷。

我们都知道风会把雨吹入怀中,但是你知道吗,我需要走多少步才能在巷里遇见你的身影,在街上看见你的笑容。

这世间最长的情,是我提笔写你,那时花开灿烂,风华正茂,而你就在街巷里,听风看雨,笑意盈盈……扪心自问的答案,却仅仅只是想让自己与他人有一点点不同,让自己还有一点点坚持,能够不被潮流冲散,能够看清一些东西,能够知道该怎么选择。

偶然与朋友聊天,忆起那个鸿雁传书的年代,突然觉得无比地眷念。

那时候,我还在高中。

一个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的年代,一个禁止买零食入课堂的时代。

那时候,周日下午没有课。

我习惯插一张公用电话卡,给家里人打个电话,然后折到卖书的摊铺旁边,拿一本书看,等到吃了晚饭,就去卖电话卡的阿姨那里看看有没有新出的邮票,一套一套地买。

很喜欢在一个宁静的下午,坐在窗边,有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信纸上,一同落下的,还有握着笔的手的影子。

偶尔一声鸟啼,剩下的便只有横平竖直的沙沙的声音。

一直都觉得,能够给人写信,是一种幸福。

因为你诸多的心事,总有那个人愿意听,哪怕她身在远方,哪怕你们经久未见。

透过字里行间,透过薄薄的一张纸,你能够勾画她的样子,不单单是五官,还有那双眼里写这句话的情绪,那张嘴微微勾起的笑意。

何况,很多话,我愿意写下来,当着面,却怎样都说不出口。

很多心事,一句一句能够写进内心,不知不觉就已经倾吐,但对着手机,却总是流于表面。

记得高中的时候,每次封好口贴上邮票,都感觉自己完成了一件大事,将它投入信箱的那一刻,总会长舒一口气,然后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期待某次派邮件的大叔叫到我的名字,笑得像个满足的孩子。

而现在,很多年过去了,我有时候会翻出以前的东西看一看,那些信一直都在。

然后总是徒然生出一些惆怅,如今,不说已经没有愿意接收信的人,便是有,也万万不会再有等候期待的心情。

有电话,有微信,有QQ,有视频,有谁会惦记一封千里迢迢几经辗转却可能消息过时无用的信?以往,每每读到“驿寄梅花,鱼传尺素”这样的句子,总羡慕古人的深情。

千里遥寄一枝梅,惟愿君心知我心。

一诉相思与君伴,待话巴山夜雨时。

只是当时,好歹我也能附庸一把风雅,现在却只能看着回忆。

我时常有笑着问自己,为什么总是为一些过时的东西,为一些被时代抛弃的东西,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

扪心自问的答案,却仅仅只是想让自己与他人有一点点不同,让自己还有一点点坚持,能够不被潮流冲散,能够看清一些东西,能够知道该怎么选择。

一直记得电视剧上的一句话,伤我至深:我没有梦想,所以不像你那么可怜。

而我,也没有什么梦想,只是有一个坚持。

可惜诗和远方,注定是一场奔赴孤独的旅程。

总会在某个时刻,遇见那么一个人,不知在那儿见过,却那么亲切,仿佛与之与生来便有者牵连。

彼此邂逅,没有奢求,没有渴望,就那么随意而处,记不得为何,要在某个时刻恍然若失的找寻她所有的痕迹,简简单单却总是陶醉不已。

然而,那浅薄的时光,留不住几多情深意浓,不知是谁忽然放了手,茫茫人海早已寻觅不见。

沿着一丝回忆的余温,满世界寻找,来来往往,不知不觉间,那个人的模样逐渐变得模糊。

身边与你一路相随的人,却越来越符合脑海间幻想的那一个人。

忽而明白,遗憾,往往总催促一个人更快的成长,让你明了,爱一个人的时候,容颜只是一张脸,而时光,容不下的恰恰却是一张俊美的脸。

时光总催促着一个人慢慢老去,不论是虚幻的朴素,还是真切的拥有,都决然抵不过朝去夕来的沧桑旧梦,总以为能把每一寸光阴写的圆满,无意间还是留下了弥补不了的遗憾。

一个人,不论爱的多么深刻,当你痛心疾首想要忘记,不是删除彼此的联系方式,亦不是谋划算计,而是彻底的离开你所熟悉的地方。

不是所谓旅游,不是所谓放纵,只要在最贴近生活的地方,看一看那些所求不多的劳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再复杂的情缘,终究不过相依相守,若非要预设许多条框,那算不得是什么爱,不过满足了身旁人羡慕的眼光。

爱一个的时间,只能是在一起的日记。

于我们,忘记只是一个过程,当一个人决定不爱,付出或挽留,只会把自己搞的愚蠢至极。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喜欢一种在栅栏外傲然盛开的花,娇小的花枝上,大小不一的开着。

后来,方知这花便是最有名的格桑花,所求不过一块土壤,或肥或瘦,总可以在应该开放的季节,装点人间。

每一朵花,都在等待一个懂得欣赏的人。

或风雅、或附庸,平淡冷暖,浓香浅色,不过喜好不同。

如似,某天忽然遇见一人,惊艳绝绝,自惭形愧,试想一个怎样的人,方能幸得芳心。

后来,你偶尔看见她牵着一个人的手,百方打听,方知不过如此。

可是,谁又能否定她的眼光,不论未来如何,至少这一刻她喜欢,就那么一个理由——喜欢。

我们,都曾遇到过那么一个女子,想要用余生照她周全,可是终究少了一分可以牵手的机缘。

某个时刻,你看见她乐此不彼的为着另一个人,献出了所有却惨遭抛弃,她傻与不傻,无非几个局外人思索。

我们那么深刻的爱着,所求又是为何,不过希望眷恋的人,少一些委屈,多一丝幸福。

爱,往往就是傻,甘心情愿放下所有聪慧,做一个幸福的傻子;幸福,不就是奢求的所有么。

也许,世间也有那么一些痴人,傻傻的等待一个已经离开的人。

可是,离开了的何曾又会回来,不过借着一个痴情的谎言,把愚字写的那么认真。

一个人要离开,绝对不会因为冲动,若不是冲动,何必在原地等候。

哪怕上苍怜你,守得云开雾散,你等到的不过是已经在尘世间历练归来之人,而你等候的是记忆里的那一个人。

林徽因说:“志摩爱我,完全是一种浪漫的理想之爱。

他在自己身上发现了理想,就爱了。

若是自己嫁了他,他又在别的女人身上发现了那理想美的幻像,那时的自己便是现在的幼仪,爱情是浪漫的,婚姻是实在的”。

有时候,爱很容易,想要持续却很难,不是不再爱了,而是爱的深刻,却不知该往何处走下去,于是,放开了手。

喜欢,容不得半点幻想,若时时刻刻拿着幻想的一切,维持着彼此的情意,待幻想破灭,又该如何抉择。

喜欢,你漂亮与否,不过短短十年,爱的只是你一颗善良的心,若美的不得芳物,那是世间少有的妖精。

为人,怎能没有缺点,不过互相包容,彼此接纳,方得携手共进。

你在,不论多久,我亦相随;你走,不论多长,终会忘记。

一路行走、一路相随、一路铭记,一路忘记。

爱,在遇见的时刻忘记。

雨打碎了花的清梦,水中一点惊鸿下,圈圈涟漪起伏婆娑,叶在静默,花在浅唱;风踏破了窗上明月,灯前一盏墨香流溢,字里行间书写着雨的花语,轻扬一卷诗意飘荡,静守一纸浮生若梦。

我与雨有一段未了的情缘,爱上了雨的清灵,便拥入一山打落的残花,看清风时过,摘走枝上梅花,就喜欢这样的安静,坐在窗前,放下笔上的杂念,抛开红尘的繁苦,有风吹面,静心而听,雨的欢声在迷离中闯进了一片的残红,风的脚步在恍惚中擦肩而过,闲时倚窗,煮一杯茶在雨中酝酿,洒墨,笔落,一花凋落,一花重开,如此幽静美雅的景色能藏在我的画吗?静时撑伞,漫步走在细雨中,微凉,迎面吹来不是风,渐冷,恰逢路边花溅雨,如此情趣能隐没在我的眼中吗?石板上一抹青痕随了雨,枝头上一盈羞红淡了雨,又来了啊,风中送来的幽香落满了衣裳,是空谷的味道,是静兰的雅韵,是风雨的馈赠。

淡淡的雨色,幽幽的烟波,在转身中变得平淡,在回首中面对孤独,人生如花的痕迹,短暂而盛华,岁月如雨的声音,沉默而清狂,在雨中漫步,在风中仰望,不怕得失成败,不畏爱恨情仇,只想和雨有一场近距离的约会,落满的繁花被风扫成了诗行,窗上的纸鹤被雨浸透了岁月,人在雨中变得无味,是水的清灵,是林间踏访山客的脚步,心沉淀在有味的人生中,爱中尝到甜蜜,恨中尝到辛辣,悔中尝到苦涩,总是在一场场雨中认清自己,总是在一阵阵风中放手自己,雨的花,总有不一样的吧,或许在墙角的娇红,或许在枝上的春红,或许在你眼中的姹紫千红。

我是雨中清欢客,人来人往随风过。

爱上雨,爱上风,亲吻雨的轻柔,拥抱风的飘逸,我追求的是残花开落的瞬间,虽败犹荣,我期待的是风雨飘摇的时刻,有所陪伴。

在茫茫雨雾中穿花寻路,折梅悠处,平静如初;在渺渺烟波中泛舟提灯,吹笛数声,挽留清风。

风中的雨,渐渐淡了,雨中的风,慢慢轻了,随着雨,随着风,最惬意之事不过看雨煮茶,静享悠然,跟着雨,跟着风,最悠闲之事不过听风折花,乐意味浓。

活过一百万次的猫。

原文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它死过一百万次,也一百万次。

是有花纹、很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没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猫是国王的猫。

猫讨厌什么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战场上。

他把猫放进一只特制的篮子里,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的猫。

猫讨厌什么水手。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还是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抹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水手把猫埋在遥远港口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的猫。

猫讨厌什么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的猫。

猫讨厌什么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的钻石,统统抱在怀里,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的猫。

猫讨厌什么老婆婆。

老婆婆每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的猫。

猫讨厌什么小女孩。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的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把它勒死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儿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的猫了。

猫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漂亮的虎皮花纹猫,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看这只猫一眼。

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

”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儿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儿说:“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

”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骨碌骨碌的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

”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了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又从晚上哭到早上,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有一天中午,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再也没有活过来了。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中的优美词句

通篇都是短小段落,字数少,也押韵。

减去直白的叙述,我觉得就是你要的答案了。

(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 白猫只是“是吗

”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 白猫也还是“是吗

”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

”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 白猫说:“好吧。

”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了

”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猫再也没有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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