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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画读后感3000字

时间:2017-07-04 17:22

坚硬如水3000字读后感

文革题材的小说看得不少,但是阎连科的《坚硬如水》读完后确有一种不同的感觉。

文革的荒诞和深陷其中的人的疯狂令人瞠目结舌,它让我怀疑这些是否真实存在过,(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小说,必定是现实的一种变形,一定投射出现实的影子来)或者说,文革时期某些人是否如《坚硬如水》中的高爱军等革命分子一样对权利的欲望被时代打了一针催化剂,对爱情和物质的欲望被冠以革命的名义,是否那个时代病了疯狂了甚至陷入一种满天乌云颠倒黑白的地步。

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以一个革命者的口吻进行叙事,应该是少有的。

以往的文革作品,主人公大多是以一种受害者的形象出现,而《坚硬如水》里的主人公高爱军就是一个革命者,他的革命让他的老婆程桂芝上吊自杀了,丈人疯了,而在他的讲述里,这些事情根本就没让他有丝毫愧疚或者不安,相反他利用桂枝的死来抓丈人的把柄。

于是,你跳出书本看时,便突觉高爱军是一个几乎没有人性的人。

他一心想着革命想着夏红梅,他对权利和性爱的欲望填满了他的生命。

所以,整部小说里,高爱军的所有感情和情绪都围绕在权利和性爱周围,书中对他母亲和孩子的描写很少。

有的只是高爱军升官后,对他母亲说你的儿子也是国家干部了之类的话。

以及妻子死后,孩子半夜醒来哭闹,对他来说只是打扰了他第二天革命活动的正常开展。

其次,小说虽然以一种第一人称进行叙述,但是他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缘由涉及的并不多,就算有关于这方面的描写也与革命和夏红梅有关。

显然,阎连科用一种抽象的笔法,把一个活生生的人进行了一定的处理,但这是否正是一个文革时代“革命患者”的典型影射呢

反正在我看来,高爱军是个人性缺失陷入时代疯狂中并试图利用一个时代来获得权力满足性欲和权欲的一个可恶可怜的人。

再看高爱军和夏红梅的关系,他们之间是否有爱情存在或者只有一种纯粹的性爱关系,革命在他们的关系中又有着怎样的作用

高爱军从部队复员回家时,在镇上和夏红梅第一次相遇,这一部分有对夏红梅衣着和身体,从看见夏红梅的第一眼起,高爱军似乎就想和她做爱了。

而夏红梅呢,她想要高爱军身上穿的军装。

而两人的第二次相遇,在高爱军的叙述下是很美的,夏红梅像一幅画。

这一次比上次见面,高爱军的感情纯粹了一些,更靠近爱情了一点。

但其后,俩人频繁地在不同的场合做爱,在革命的歌声里和浪潮里,有关革命的一切似乎成了他们情爱的催化剂。

当没有有关革命的东西介入时,高爱军甚至会没办法和夏红梅做那事儿。

柏拉图倡导精神恋爱,没有性爱的爱情,不能说这恰恰与高爱军和夏红梅的关系相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感情和性爱密不可分。

他们的每一次密会无不是为了做爱,身体上的关系可能让他们对彼此产生了一定的感情,但他们之间脱离身体关系独立存在的纯粹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是肯定不存在的。

革命和性爱是《坚硬如水》的两个主题,仅就书中人物而言,革命是他们性爱的催化剂,而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的程度上也依存在革命取得的成功上。

高爱军不进行革命,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他是绝没有可能和夏红梅之间发生关系且存在那么长的时间。

夏红梅是一个革命狂热者,高爱军一回来就听说了夏红梅之前的一些革命行为,但她的革命行为是被打压的,直到高爱军也进行革命,两人之间的第一次肉体接触就发生在高爱军举行革命动员大会之后。

所以,没有革命,高爱军和夏红梅之间能否发生关系还是一个未知数。

革命怎么就和性爱联系在一起了的呢

性爱是一种原始的欲望,在日常生活里它得不到释放,当它披上革命的外衣时,有了革命的庇护后,它就得到了一定的满足

抑或在有着道德约束的社会里,性爱是被压抑的,它是与道德等紧密相关的,当革命打着反资反封的旗号以狂风骤雨般的气势席卷而来时,性爱也披着红色的外衣混入其中,于是革命成了性爱的催化剂

高爱军是书中一个典型的革命者,但他的革命理想又是否是真的,又或是他谋取权利的外衣

他一会到村里,心心念念想得就是发动革命,而理由或者说是出发点呢

丈人许诺他娶了程桂芝复员回家时让他当上村干部,书中关于高爱军去找丈人要村干部的职位时,丈人让他有话坐下说,而他的反抗表现得非常坚定。

而他革命之后,就一心一意地想着升官村长镇长专员书记之类的官阶多次出现,他革命的目的就是获得权力

他要炸了程寺,是因为在飞革命年代里,他在程村属于外姓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因此受了压迫的高爱军即使在他人生的危要关头也一定要炸了程寺。

革命让高爱军的的地位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外姓人一个退伍军人一个受着丈人指使且母亲也因此在妻子面前毫无地位的人,披上革命的外衣,成了村庄的领导者,逼死妻子逼疯丈人羞辱程村最有名望的人。

这些都是他权欲的体现,是他利用革命来达成的。

而那些跟着高爱军闹革命的人呢,也无非是为了分得土地孩娃能优先分得工作。

总之,革命被利用了,成了满足私欲的高尚借口。

小说里大段大段的红色革命话语,我起初读来时便觉有碍正常阅读,在我看来那些话全是假大空的废话。

但慢慢读来,感叹高爱军疯了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阎连科太牛了。

这么多革命话语,写出来成了大段大段的文字,看来阎连科脑子里存储了不少这样的语言。

再细读这些话语时,便会发现阎连科运用得太好了

在不同的情境下,这一套一套的红色话语都有一定的“逻辑”在那儿,并非胡编乱邹。

人们见面打招呼甚至是日常对话时,也是毛主席革命话语在前,其次是日常话语。

当然这在其他文革文本里很常见,谎谬显而易见。

高爱军抓丈人的“小辫子”时,其思维逻辑和文革中的人一模一样,看来时代和人都彻底疯狂了

求帮忙写一份3000字 国内或者国外著名画家的自传的读后感要求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

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

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

《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

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

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

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

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

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

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

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

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

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

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

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

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

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

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

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

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

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

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

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

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

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

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

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

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

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

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人生》这本书读后感,要求3000字

《人生》读后感 为自己沏上一杯香茗,茶香在鼻尖缓缓的浮动。

翻开《人生》,封面的淡雅的水墨画却像一缕青烟在脑海中萦绕。

尤其是那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 我终于得到了这本在无数人嘴边提起的巨作——《人生》。

还没看正文,便被前言中精辟的话语迷住。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那么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无论哪一个,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 一个寂静的夜晚过去了。

我合上书,脑海中还浮现着《人生》中一幕幕动人的画面。

刚放下书的那一刻,我只感受到一股浓烈的悲凉袭上心间。

我向来是不喜欢悲剧的结尾,我也曾以为,这本书的结尾也和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样让人幸福而踏实。

但是,悲剧的结尾却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灵冲击。

回忆这本书,高加林曾是一个老师。

《人生》从他被退回农村当农民开始,他在懊恼中相遇了一个美好的女子刘巧珍。

他们有过一段浪漫的故事。

然而,幻想终究被现实打破。

高加林因为叔父回乡当官,通过县劳动局副局长马占成为县里通讯组的记者。

巧珍并没有放弃对高加林爱的追逐,但高加林却觉得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

而高加林恰好遇见在县里当播音员的高中同学黄亚萍。

两个年轻知识分子有共同崇高的理想,于是在一起。

高加林也在纠结中放弃巧珍,选择亚萍。

故事一步步走向高潮中,巧珍因为赌气嫁给了老实人马栓。

高加林很伤心,但路是他自己选择的。

峰回路转,不幸的是,高加林被揭发通过关系到县城工作有不良之风。

于是,一切又回到原点。

他离开黄亚萍,再一次回到农村。

一切似乎没变,只是那个痴心的女孩巧珍已经不属于他了。

故事就这样悲哀地画上句号。

这本书给我的冲击很大,虽然我一度感觉我是不属于那个时代的,也是不属于那个旧县城的。

但我却在书中渐渐把自己融入。

仿佛我一下是失意的高加林,一下又是痴情的刘巧珍,再一下变成了任性的黄亚萍。

人生,听起来多么华丽庄重地词语。

在路遥的这本书中,给了我们不同的诠释。

如同《致青春》中的台词“你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就注定要失去另一样”。

生命中很多人注定无法预见。

很多人,一旦错过了,就是陌路。

就如同高加林自己选择了亚萍,放弃了巧珍,那巧珍不会傻傻的在原地等他。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珍贵的,没有谁可以蹉跎别人的青春。

给我最多感动的还是那个没读过书却有金子一般心灵的刘巧珍。

她对生活有着深深的热爱,对土地也有深深的热爱。

高加林抛弃了她,她并没有因此埋怨他。

她外表柔弱,但内心却坚强的让人佩服。

她没有放弃生活,反而转为对农村的热爱。

虽然她是赌气嫁给了马栓,但是她被迫中不甘心中也会有丝丝欣慰。

她为高加林付出了这么多,马栓也为她付出了这么多。

终究她累了,她也需要一个踏踏实实能和他过一辈子的人。

《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其实所有的路都是他自己选择的。

但他走的并不潇洒。

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

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月光明亮,终究冰凉。

朦胧的月光中,在我不一样的年代中我看到了不同的人生。

或许很多年之后我仍然会想起这本曾感动过我的《人生》,或许我也终将面临人生的抉择,不管人生走的是否和想象中的一样潇洒。

我始终会承担我选择的人生之路。

文身狗读后感3000字15篇

如果每个人都像一样,切身的经历和故事能像画一样反映在身上的话,哪该多好啊

特别是对于小孩,有很多的好处

在学习上,孩子可以直接从大人身体上获是无穷无尽的学知,既简单又有趣。

在教育上,爸妈一看你的身体,就知道你有没有交不良朋友、有没有撒谎、有没有贪吃、有没有的打架、有没有上课不听讲……总之或是不良行为,一目了然

在生活上,你可以像中的狮子一样享受到数不清的故事,你可以很快找到兴趣相同的朋友

你可以玩得更高兴。

不同于其他的故事书,很多的故事都是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式的,《文身狗》直到最后一章,我才明白,原来《文身狗》就是书中故事的主角猴子酷酷克和猴子施赖维,原来文身狗在讲自己的故事。

《文身狗》的故事,还告诉了我不要恶作剧,正如俗话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损人利己是没有好结果的

《文身狗》是一本值得一读故事书,别具一格,风趣离奇

正如封底上所说的:“好看得不得了,好玩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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