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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一千字

时间:2020-01-11 22:46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 读后感100字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作家杰克 伦敦写的,他的作品举世闻名,特别是在俄国,他的小说是该国外国文学中销量最大的书.1816年1月12日。

他出生于旧金山,他从小生活困苦,十岁上街卖报,十四岁当童工,又经过自修,考入加州大学,读了一个学期,又随潮水般的淘金省去了阿拉斯加,但他回家时没有淘到一粒金子,却带回来了丰富的素材。

读了这本书,我可以清楚的看到作者生命的坎坷,看到基德身上固执的性格,梅森的刚毅。

看到了拉斯蒙森专心致志不屈不挠的精神,他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看了该书,使我认识到生命是无比的脆弱,也无比的坚强,他们为了财富,固执的踏上艰辛的路途食物匮乏,冰天雪地,他们让我们知道没有不可能办到的事,人经过大风大浪后,才知道生命的可贵,当拉斯蒙森拖着一千打鸡蛋,为了赚钱奔赴万里,由于天气寒冷,拖延了时间,到达目的后,鸡蛋已经坏了,卖不出去,我不能不同情他,也不得不佩服他,他花光所有积蓄,为了那一千打鸡蛋,而到最后却落的满头空,这就是生命,既充满了玩笑,又充满了欲望,作者在监狱里的生活,使我看到了下层生活的黑暗和可笑,有很多事情使我们智慧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公道标准。

有些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出来,而且也不能由我们来判断。

生命如此脆弱,没有比生命更美好的东西了,两个人为了走出困境,其中一个人放下了受伤的伙伴,独自一人走在树林中,而葬身于狼的口中,而另一个人,养好伤,凭着对友谊的执着,坚强的毅力,找到了朋友的尸骨,又与一头病狼搏斗,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所救,他懂得了珍惜粮食,珍惜自己的生命,懂得了在怎样帮助他人,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人的贪婪,为了金子不惜杀掉自己的朋友,也看到了人们为了反抗黑暗势力,与他们搏斗致死,他们是伟大的.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也要学习爱惜自己的生命。

热爱自己的生命不是自己吃的饱穿的暖,而是要自己活的有意义,活出生命的真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

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

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

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

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

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

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

”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

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

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

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

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

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

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

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

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

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

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

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

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

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

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

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

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

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

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

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

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

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

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

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

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

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

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

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给点分,打字很累的

求3篇人教版语文读本中文章的读书随笔

不少于500字

必须原创

急初三水平

读《祖国在我心中》有感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团结的民族;中国是一个强盛繁荣的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党……我们是少先队员,就应该把祖国和党永存心中

《祖国在我心中》是一本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复兴之路的书。

让我们很清楚她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弱小到强盛的光辉之路

当然中国共产党也是中国强盛的一大重要原因,是它,带领中华民族站起来,捍卫自己的祖国;是它,成就了一番一番伟大的事迹与功业;是它,满足了中华民族千百万年的梦想;是它,让中国走出落后走向昌盛……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体会无穷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说这句话的正是我国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

雷锋说得很对,如果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无限的贡献,才会让人永生难忘

如果在有限的生命中,你一直在为自己活着,那你在别人心中便是一个自私的人

我们中国共产党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党员,是我们的骄傲,值得我们向他学习

以前总以为自己开心了,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自从上了小学,我才慢慢懂得不光是自己,只有身边的朋友、亲人、老师开心了,我才能跟着开心

要向党、雷锋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无私精神

我从四年级开始当起了语文课代表,也算是班上的老干部了,我的工作虽比其他课代表更繁重,但这是在为同学服务,帮老师减轻负担,辛苦一点也没关系。

我也从不追求什么奖励和荣誉,我只觉得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是一种成就感,或许这便是雷锋所说的那句话在我身上体现的涵义

每一份工作,都来之不易;每一次努力,必定会有收获;每一种使命,都义不容辞……我只有靠自己的努力,为党、为国家作贡献,付出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或许,我还小;或许,我还不能工作;或许,我还未够资格……但是,请相信我的决心,祖国和党永存我们心中

跨向未来一步,是光明的前途

祖国是我们发展才年的地方,党是见证我们才华的升华

我们是中年民族,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少先队员,祖国和党将永存我们心中

珍爱生命作文800字

拜托,望采纳下,感激不尽~~~有人赞颂花的娇艳,有人叶的歌唱清新,也有人独爱枝的奇崛。

这时候,人人们好像忘却了根的存在。

  人们不曾想到,枝,叶,花的美丽。

都是根给予的。

在他们昂首挺胸,向人们展示他们的美丽时,根却在被遗忘的角落里,静静地绽放着那不为人知的美丽。

  根总是容易被忽视,然而根从不计较这些。

因为根明白,枝,叶,花都因她而美丽;根自豪,因为她懂得,枝,叶,花都是她的一部分,是她生命的延伸。

  根在黑暗的角落里生活,却不曾感到空虚,寂寞。

因为她的心里有希望,有光明。

无论环境多么艰苦,跟都不会放弃。

因为她在泥土的怀抱里,泥土是她的信念。

有信念,就有可能,就有希望。

她深知,她并不仅仅是在为枝,叶,花吸取养分,她更是在为生命扎根希望。

  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在环境恶劣的非洲草原上,有一种草,叫尖茅草。

尖茅草在生长初期大约只有一寸长,可以说是整个草原上最矮小的植物。

而当雨季来临,她便会迅速的生长,在三五天内能长到近两米,成为名副其实的“草原之王”。

  科学家们对这一现象产生了兴趣,便对这一种植物进行了研究。

原来,在尖茅草生长初期,枝叶虽不见长,而根却一直在努力的的延伸着,最长的根可达28米。

一旦雨季来临,吸取了足够养分的根便抓住时机,使植物迅速的生长起来。

  这就是根,即使是在逆境中,也永不失去生命的硬度。

  在困境中,根默默的积蓄力量,机会来临,她便使生命的美丽展现的淋漓尽致。

  如果说,帆的勇敢是对海的执着;叶的深情是对花的执着;那么根的坚韧便是对生命的执着。

  这便是根,即使是在黑暗的角落里,却也依然掩盖不住生命的光芒。

  所以,别忽视了角落里的生命,也许在某一个角落里,有一种默默无闻的生命正在绽放美丽。

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命犹如一朵花,只能绽放一次,只能享受一个季节的热烈和温柔。

”的确,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安全则是我们生命的底线,悲欢离合往往就在那么一瞬间。

我们要珍爱生命,与安全为伴。

“安全”在唇齿的开合之间,生活中说到它司空见惯。

父母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到现在,不知重复了多少遍。

“路上车辆多,骑车上学要小心啊

”这是母亲在我们每天上学时的叮咛。

“不要在校园里相互追逐打闹。

”这是老师在我们刚进校园时的“命令”。

“晚上放学早点回家,冬天天黑的早,不安全。

”这是父亲在楼下忐忑不安地等到我们时的“告诫”......而有些同学满不在乎,听不进劝告,殊不知:你不注意安全,危险就会找你;绿灯可以再等,而生命不能重来;安全无意识,则隐患埋身边。

曾几何时,校园内外,我们周围,都发生过许多危害同学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事例:有些同学课后在狭窄的楼梯旁追逐打闹,失手将同学推倒,导致其骨折,错位,轻则影响学习,重则残疾造成终身遗憾;某中学组织学生在校外的公路上晨练,被飞来的大货车撞倒,致数十人伤亡;一些同学无视交通规则,随意在道路上潇洒“飙车”,酿成触目惊心的惨痛后果......娇艳的花朵在瞬间凋零,留下的只有血的教训以及亲人的悲痛欲绝和朋友的扼腕长叹。

一桩桩,一件件血腥的报道,令人心惊胆寒;一幕幕惨剧,令人目不忍睹。

就是这些事件,使那一张张曾经欢笑的脸,消失不见;使那曾经充满活力的身影,成了冰冷的躯壳;使那曾经怦怦跳动的心,不再跳动。

在我们身边,有多少张牙舞爪的“杀手”它们随时威胁着我们的安全。

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们要做到警钟常鸣,防范于未然,时刻保持警惕的头脑,牢记“安全”二字,绷紧安全之弦,遵守交通规则,校规校纪,自我约束,才能避免这些不该发生的事件上演。

让我们珍爱生命,沐浴阳光下的一方平安,让生命的清泉永流不息,让安全的春雨滋润你我,让生命之树四季常青,让安全永远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

由小草感悟生命800字

△法国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为了写作《月球探险记》,就认真阅读了500多种图书资料。

他一生之中共创作了104部科幻小说。

读书笔记达二万五千本。

△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随“贝格尔”号考察船环球考察,他环游海外,研究生物遗骸、记录了50万字的珍贵资料,最后写出了轰动世界的《物种起源》一书,创立了进化论。

△俄国伟大作家契诃夫十分注意积累生活素材,随时把听到、看到或想到的一些事情记在一个本子上,称之为“生活手册”。

有一次,契诃夫听一位朋友讲了一个笑话,他笑出了眼泪。

他一边笑着,一边拿出“生活手册”,恳求说:“你再讲一遍吧,让我把它记下来。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房间里,不论是窗帘上、衣架上、橱柜上、床头上、镜子上,到处都挂着一串串小纸片,走近一看,原来纸片上都写着美妙的词语、生动的比喻,有用的资料。

他把纸片挂在房间的各个部位。

是为了在睡觉、穿衣、刮脸、踱步时,随时随地都能看到,都能记诵。

外出时他也在衣袋里装着不少纸片。

他这样刻苦学习,积累资料,终于写出了《热爱生命》、《铁蹄》、《海浪》等引人入胜的作品。

(1)、爱迪生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

这无数次试验的时间从哪里来

就是从常常连续工作两天三天的极度紧张中挤出来的。

后来不断的挤出时间,所以他永远有用不完的实验时间。

从而变成了科学家。

(2)、鲁迅以“时间就是生命”的格言律己,从事无产阶级文艺事业30年,视时间如生命,笔耕不辍。

(3)、巴尔扎克用如痴如狂的拼劲,每天奋笔疾书十六七个小时,即使累得手臂疼痛,双眼流泪,也不肯浪费一刻时间。

(4)、爱迪生为了科学发明,紧紧抓住每个“今天”,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除了吃饭、睡觉、活动,几乎没有闲过。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就等于延长了生命。

因此,当地79岁生日时,便称自己是135岁的人了。

爱迪生生活了85岁,仅在美国专利局登记的发明专利就有1328项,平均15天就有一项发明。

(5)、我国国画大师齐白石,坚持每日作画,除身体不适外,从不间断。

85岁那年,一天他一连作画四幅后,又特为昨天补画一幅,并题字道:“昨日大风雨,心绪不宁,不曾作画,今朝制此补之,不教一日闲过也。

”(6)、“不教一日闲过”,所有业有所成者莫不为此。

请看鲁迅最后一年(1936年)的生命历程,从一月到十月(10月26日逝世),卧床8个月,还写杂文和其他文章54篇,翻译《死魂灵》第二部残稿三章并作附记两则,复信270多封,并给不少青年作者看稿,病中坚持写日记。

病逝前三天,还给一翻译小说写序言。

在逝世前六年的时间,鲁迅一直住在上海虹口公园附近,从他的住地到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却从没去公园玩过。

这就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的鲁迅。

名人事例——宽容春秋时期,“问鼎”的楚庄王。

一天晚上,携爱妃举办烛光晚会,大宴群臣。

酒至半酣,忽然一阵大风把蜡烛吹灭。

一名武将欲乘黑调戏爱妃,被爱妃一把扯下盔上红缨,爱妃建议楚王即刻点灯,看看哪个家伙盔上红缨已失,严加惩办。

朋友妻不可欺呀,何况是领导之妻呢

岂料庄王大度能容,下令众将全都摘去盔上红缨,然后方可点灯。

不久,楚王御驾亲征与敌国开战,被困重围,手下兵将四散奔逃,楚王命悬一发,忽然窜出一将拼死力战,保楚王杀出重围,捡回一条性命。

楚王激动地说:“别人都自逃性命,唯有爱卿肯舍命救驾,你叫什么

是哪个单位的

”该将答曰:“俺就是那日烛光晚会上调戏您媳妇的人啊

”(传说中,因为我说不出资料来源

)爱迪生制造了第一个灯泡,他让他的一个弟子拿去试验,却被他摔碎了

弟子很羞愧。

但是,当爱迪生制造出第二个灯泡时,不顾其他人的反对,依然给那弟子去试验。

爱迪生说“最大的宽容就是再给他机会

”到报道的日子,林肯来到报道处考试,当他来到报道处时,发现监场的人是他曾经得罪过的人,他带着沉重的考完。

当他问起那件得罪过他的事时,那个人说:“有吗

我不记得了。

百年环法自行车赛已经落下帷幕,每一位车手不管名次先后,都骑行了3000多公里,在每一个赛段都有相当一段路程,最长的有260公里,而在比赛中又有些运动员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然后有重新投入到比赛中去。

这些都是我们常人无法忍受的,又是什么精神支撑着他们骑完全程呢

当然是靠每一个人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毅力。

毅力是成功的基石。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一个人没有毅力,将一事无成。

”而“说一套,做一套”,永远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只有言行一致,朝着目标坚持不懈的去奋斗,去追求,才会有所收获。

顽强的毅力无往而不胜。

任何一个有着坚强毅力的人,都不会光想而不做,不会被困难和挫折吓倒。

自行车手们就是凭着顽强的毅力,跌交了而有泪不轻弹,在逆境下前进,才是胜者之能。

放眼看古今,每一个成功者身上都闪耀着“毅力”的光辉。

范仲淹从小丧父。

尽管这样,他仍旧艰苦读书,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最终成为中国有名的文学家。

有人说过:“毅力可以攻克世界上任何一座山峰。

”而张海迪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她身患高位截瘫,而她在病床上,用镜子反射来看书,最后张海迪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4国外语,并成功的翻译了16本海外著作。

和张海迪类似的还有贝多芬,他双耳失聪后,不是一味的怨天尤人,而是坚持他的音乐创作,耳朵聋了又听不见,就用筷子插进钢琴的发声器,以震动来辨别音调,最终创作出了著名的《第九交响曲》。

周恩来廉洁自律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也是一贯的。

在此,仅就同当前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相关的一些方面,列举一些具体事例。

这样,难免挂一漏万,不过可以从细微处见精神。

(一)对待个人生活衣着——在人们的印象中,周恩来总是那样衣冠楚楚,风度翩翩。

殊不知,他仅有的几套料子服装,大都穿了几十年,有的破损了,精心织补后继续穿。

有一次,他穿织补过的衣服接待外宾,身边工作人员说这套“礼服”早该换换啦。

他笑笑说:“穿补钉衣服照样可以接待外宾。

”“织补的那块有点痕迹也不要紧,别人看着也没关系。

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才难看呢

”他的衬衣磨破了,换上新的领口和袖口照旧穿。

1963年,他出访亚非欧14国,到了开罗,他换下缝补多次的衬衣,随行工作人员不便拿给外国宾馆去洗,只好请我驻埃及使馆的同志帮忙,并叮嘱洗时不要用力,以免搓破。

大使夫人看到后,感动得边洗边流泪。

至于他穿用了几十年破旧的睡衣、皮凉鞋和第一代上海牌国产手表等,已作为珍贵文物,存放在中国历史博物馆。

饮食——周恩来的家常饭菜很简单,主食经常吃些粗粮,副食一般是一荤一素一汤。

他规定的工作餐标准是四菜一汤的家常饭菜。

他说:“四菜一汤既经济又实惠。

”他在外地视察或主持会议,同大家吃一样的饭菜,不搞特殊,离开时一定付清钱和粮票。

他不仅自己这样做,还要求其他领导干部也这样做。

有一次,他出差到上海,听说有的领导同志带着夫人、孩子到地方去,所有的食宿费用都由地方开支,非常生气。

回北京后,他在全国第三次接待工作会议上向各省市代表提出:“今后无论哪个领导到省里去,吃住行等所有开支,地方一概不要负担,都要给客人出具帐单,由本人自付。

这要形成一种制度。

”一位专机机长的回忆,颇为传神地反映了他在饮食方面的律己要求。

有一次,这位机长看他吃饭,掉了个饭粒在桌上,他连夹两次才夹住放进嘴里,笑着吃了。

看到这种情景,这位机长后来感慨地说:“我心里不禁百感交集。

什么叫廉洁,看看总理就知道了。

”住房——建国初期,周恩来搬进了中南海西花厅,一住就是26年,直到他去世。

西花厅是清朝乾隆年间修建的老式平房,潮湿阴冷。

身边工作人员于心不安,多次提出修缮,但他坚决不同意。

1959年底,趁他和邓颖超出差外地时间较长,对西花厅进行了保护性维修。

他回京一进门就惊讶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谁叫你们修的

”他还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

所以,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

”按照他的要求,撤掉了新添置的地毯、沙发、窗帘、吊灯等陈设。

事后,对这次“修房风波”,他主动在国务院会议上作了三次检讨,向到会的副总理和部长们说:“你们千万不要重复我的这个错误。

”用车——周恩来对自己乘坐的轿车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后来他经常乘坐的专车是红旗轿车。

他说:“别人不坐我坐,我喜欢国产车。

”国家进口了一批高级奔驰车后,有关部门想给他换一辆。

他不同意,严肃地说:“那个奔驰车谁喜欢坐谁坐去,我不喜欢,我就坐‘红旗’。

”在用车问题上,他公私分明,毫不含糊。

他去理发,医院看病,探亲访友,看戏等,都算作私人用车,总要叮嘱身边工作人员照章付费,从工资中扣交。

周恩来的基本生活要素,衣食住行的俭朴作风,受到了长期在他身边工作的人员交口称赞。

有位秘书说:“总理除了工作,个人一生无所他求。

特别是生活的俭朴,更是众口皆碑。

”不是亲眼所见是很难想象到了什么程度。

同周恩来接触较多的一些知名人士,对他廉洁俭朴的生活作风也是赞不绝口。

宋庆龄说:“周总理在个人生活和作风上,和他在政治上一样,是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

”南宋文天祥抗元失败,拒绝高官厚禄,受尽折磨,慷慨牺牲。

古代穷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

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努对敌人的手枪,宁可倒下也不屈服。

屈原为报国爱民,即使沉江自溺也在所不辞。

陶渊明清贫如洗,却不愿为五斗米折腰。

顾炎武饱经忧虑,坚持抗清。

郑成功历尽艰险,收复台湾,大振台湾,大振国威。

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恶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

理想藏之名山,传之后人年轻时的司马迁,遵从父亲遗嘱,立志要写成一部能够“藏之名山,传之后人”的史书。

就在他着手写这部史书的第七年,发生了李陵案。

贰师将军李陵同匈奴一次战争中,因寡不敌众,战败投降。

司马迁为李陵辩白,触怒汉武帝,被捕入狱,遭受残酷的“腐刑”。

受型之后,曾因屈辱痛苦打算自杀,可想到自己写史书的理想尚未完成。

于是忍辱奋起,前后共历时18年,终于写成《史记》。

这部伟大著作共526500字。

开创我国纪传体通史的先河,史料丰富而翔实,历来受人们推崇。

鲁迅曾以极概括的语言高度评价《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少年达尔文要周游世界达尔文,查理·罗伯特,9岁时对他父亲说:我想世界上肯定还有许多未被人们发现的奥秘,我将来要周游世界,进行实地考察。

为此他一直在积极准备,在希鲁兹伯里学校,校长斥责他是个想入非非的“不务正业”的学生。

1831年12月27日达尔文终于搭上海军勘察船“贝格尔号”作历时五年的环球旅行,在动植物和地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经过综合探讨,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

于1859年出版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一书。

提出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进化学说,不仅说明了物种是可变的,对生物适应性也作了正确解说,从而摧毁了神造论,目的论和物种不变论。

随后又了表了《动物和值物在家养下的变异》、《人类起源及性的选择》等书。

对人工选择作了系统的叙述,并提出性选择及人类起源的理论,进一步充实了进化论的内容。

查理·达尔文终于成了英国著名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先驱。

读书事例鲁迅嚼辣椒驱寒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

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

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

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

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是当国王还是读书

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

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

王亚南睡三脚床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

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

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

天天如此,从未间断。

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②名人读书法恩格斯的读书法恩格斯的读书方法之一是重视读原著,一般不轻易使用第二手、第三手材料。

1884年8月6日,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格奥尔格·享利希·福尔马尔给恩格斯写了一封,说有一位女士对社会主义感兴趣并打算研究社会科学,但不知进哪一所高等学校才。

恩格斯复信道,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大学里每一门科学尤其是经济学被糟蹋得很厉害,关键是要自学,并掌握有效的自学方法。

恩格斯在信中说:“从真正古典的书籍学起,而不是从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国经济学简述读物或这些读物的作者的讲稿学起。

”“最主要的是,认真学习从重农学派到斯密和李嘉图及其他学派的古典经济学,还有空想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著作,以及马克思著作,同时要不断的努力得出自己的见解。

”也就是说,要系统地读原著,因为“研究原著本身,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第二手资料引入迷途。

”从其阅读过的书目来看,他虽然也读过大量的通俗小册子,报刊等,但花功夫最大,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经典原著。

他认为,系统读原著是从事研究的一种正确的读书方法。

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发展过程,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

杰克·伦敦的“饿狼式”读书法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经过苦难磨练,十分珍视读书机会。

他遇到一本书时,不是用小巧橇子偷偷撬开它的锁,然后盗取点滴内容,而是像一头饿狼,把牙齿没进书的咽喉,凶暴的吮尽它的血,吞掉它的肉,咬碎它的骨头

直到那本书的所有纤维和筋肉成为他的一部分。

杨振宁的“渗透”读书法杨振宁教授认为:既然知识是互相渗透和扩展的,掌握知识的方法也应该与此相适应。

当我们专心学习一门课程或潜心钻研一个课题时,如果有意识地把智慧的触角伸向邻近的知识领域,必然别有一番意境。

在那些熟悉的知识链条中的一环,则很有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发现。

对于那些相关专业的书籍,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不妨拿来读一读,暂弄不懂也没关系,一些有价值的启示,也许正产生于半通之中。

采用渗透性学习方法,会使我们的视野开阔,思路活跃,大力提高学习的效率。

毛姆的“乐趣”读书法英国作家毛姆提出“为乐趣而读书”的主张,他说:“我也不劝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

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五、六本书反而更合理。

因为,我们无法每一天都有保持不变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热情。

”爱因斯坦的“总、分、合”三步读书法所谓总,就是先对全书形成总体印象。

在浏览前言、后记、编后等总述性东西的基础上,认真地阅读目录,概括了解全书的结构、体系、线索内容和要点等。

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逐页却不是逐字地掠读全文。

在掠读中,要特别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以及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

所谓合,就是在掠读全书后,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

经过认真思考、综合,弄清全书的内在联系,以达到总结、深化、提高的目的。

余秋雨的“畏友”读书法散文家余秋雨提出:“应该着力寻找高于自己的‘畏友’,使阅读成为一种既亲切又需花费不少脑力的进取性活动。

尽量减少与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阅读层面,乐于接受好书对自己的塑造。

我们的书架里可能有各种不同等级的书,适于选作精读对象的,不应是那些我们可以俯视、平视的书,而应该是我们需要仰视的书。

”埋头苦干的名人事例1、左思是我国西晋著名文学家,著有《三都赋》、《咏史》等。

抄录读书法是在读书时运用抄写的方法来启迪思维,提高读写能力。

左思抄录法的步骤是诵读一抄写一记忆。

贯穿全过程的是“思”,读中思,写中思,记中思。

左思出身寒微,小时候跟人学书法、弹琴、读书,但学习成绩到不好。

他父亲很泄气,认为这孩子没有出息。

有一次他父亲对朋友说:“这孩子的智力才能太差了.还赶不上我呢!”左思在一旁听了很不服气,从此发愤读书学习,决心追回失去时光。

经过几年后,他开始着手撰写《三都赋》。

他把读书、抄录、写作结合起来,发愤攻读,勤于动笔,抄录了无数书文警句。

他在室内的门上、墙上,以及厕所里都挂满了纸、毛笔,随读随记。

他还把随时看到或想到的思想、语句也随时记下。

经过10年构思、琢磨及反复修改,左思终于完成了《三都赋》。

消息很快传开,一时轰动了洛阳,大家竞相传抄,因为用纸太多,洛阳纸张都涨价了,流传下了“洛阳纸贵”的佳话。

2、苏秦是东周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乘轩里人,出身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苏秦是五兄弟中最小的,故字季子,其兄苏代、苏厉、苏辟、苏鹤,均为一时著名的纵横之士。

苏秦的准确生年,今已不可考。

《史记·燕世家》载:“(文公)二十八年(前334),苏秦始来见。

”根据《帛书》,这一记述有误。

《帛书二十二》说:齐宋攻魏,楚围翁(雍)是(氏),秦败屈丐。

”又说“今者秦立于门”,显然为苏秦初出茅庐,游说陈轸的谈话。

按“秦败屈丐”在前312年,假设青年苏秦首次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是20岁左右,则推算他大概生于前332年前后。

其时,正值战国中期,各国龙争虎斗,风云际会,很多纵横之士游说诸侯,以口舌博取功名富贵,成为白衣卿相,权倾人主,声震天下。

苏秦对此非常艳羡,加之兄长对他的影响。

从小便立志献身此道。

他独自前往齐国,投身于一代纵横大师鬼谷先生门下,学习纵横之术。

学成之后,苏秦曾先后游说周、秦。

赵等国,然而均不为所用,碰壁而归,感到十分羞惭。

苏秦回家后,妻子及嫂嫂都看不起他,讥讽他不务正业,不事农商,认为以他的才能想混取功名是痴人做梦。

苏秦听后,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闭门不出,发愤攻读。

他日夜研习《阴符》、《揣情》、《摩意》等篇,揣摩打动人主的方法。

夜半读书昏昏欲睡,他“弓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秦策一》)。

此等刻苦攻读的精神历代为人们所传诵,锥刺股的苏秦与头悬梁的孙敬,都被编入《三宅经》中,成为发愤读书的楷模。

当然,苏秦刺股攻读的目的是为了求取功名富贵,然而他那种锐意进取。

奋发向上的学习精神,至今仍是值得提倡的。

功夫不负苦心人,期年,他的学问大进,揣情摩意的功夫也提高了不少,苏秦再次踏上了游说列国的征途。

3、曹雪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出生在南京,少年时代过著「绵衣纨袴」、「饫甘餍肥」的富贵生活。

在他十三岁时,即曹家被抄的次年,全家迁回北京,家道急遽衰落。

从此,曹雪芹过著「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困顿生活。

关於《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由於文献资料极少,很多问题无法确知,只能存疑。

从曹雪芹的好友张宜泉、敦敏、敦诚等人的零星记载中,我们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艺、工诗善画、嗜酒狷狂,对黑暗社会抱傲岸的态度。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在极端困苦的条件下进行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部巨著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但全书尚未完稿,他就因爱子夭折悲伤过度而一病不起,「泪尽而逝」,终年还不到五十岁。

4、贾岛: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苏秦,字季子,东周(公元前317年前)洛阳轩里人。

他出身农民,少有大志,曾随鬼谷子学游说术多年。

后辞别老师,下山求取功名。

苏秦先回到洛阳家中,变卖家产,然后周游列国,向各国国君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希望能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

但无一个国君欣赏他,苏秦只好垂头丧气,穿着旧衣破鞋回到洛阳。

洛阳的家人见他如此般落魄,都不给他好脸色,连苏秦央求嫂子做顿饭,嫂子都不给做,还狠狠训斥了他一顿。

苏秦从此振作精神,苦心攻读。

把头发束住吊在房梁上,用锥子刺自己的腿,“头悬梁,锥刺骨”便由此而来。

拼命硬干1、愚公移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尚大言炎炎: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难缠的家伙。

2、夸父追日:又一个抓狂的疯子。

最后因为自己的愚蠢而丧命。

据说喝干了黄河,最后渴死在找水的路上。

3、精卫填海:游泳溺毙,从此迁怒于大海。

灵魂化鸟,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4、海瑞:和所有的潜规则过不去,和腐败的大环境过不去,甚至和皇帝过不去。

强硬的态度令所有官员侧目。

5、魏征:又一个直谏之臣。

让李世民数次产生宰了他的念头。

6、诸葛亮:六出祁山,率疲敝之师,征讨强大的魏国。

发动毫无道理的战争,只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光复汉室的理想。

劳民伤财不算,还赔上了性命。

7、隋炀帝:挖运河,打朝鲜,穷兵黩武,好大喜功,自恃国力强盛,不顾民众悲苦。

才气不错,胆气过足,运气不佳。

毕竟国家不是玩物,老百姓玩不起。

8、王安石:改革没有错,但是用人太欠。

问题出现了,倔强却不正视,认定了是旧党们在作梗。

最后身败名裂,留下千古骂名。

为民请命名人的事例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

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

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

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

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

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

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

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

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

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

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

-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

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

”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

在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

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

-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

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

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

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

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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