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跑出一片天》读后感
《跑出一片天》读后感 李小天是一个没有妈妈,只靠爸爸买砂锅赚钱供小天上学的一个孩子。
小天非常喜欢跑步,可是,因为身高不够,没能参加学校田径队,他爸爸非常不同意他跑步,说让她好好学习考重点中学。
他们班有一个跑的最快的同学,叫马晓,他四百米跑,跑进了一分钟内,他有资格参加北京市小学跑步比赛。
小天非常想超过马晓,可是,小天的爸爸就是不让小天跑步。
为了练跑步,小天经常偷偷的帮爸爸送砂锅,他爸爸一点都不知道。
虽然他爸爸不让他跑步,但是,小天还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大眼仔,大眼仔就是400米跑进53秒的邢风。
一天晚上,大眼仔带小天去了一个夜跑的活动,小天得了第一名。
参加完这个比赛之后,小天找回了自信和勇气,一心想和大眼仔学跑步,大眼仔同意了,开始教小天。
一天晚上,小天还在练,被他爸爸发现了他爸爸正要把小天拉走时,小天一气之下把他知道的都说出来了,他爸爸非常惭愧,蹲在篮球架下面抱头痛哭。
小天的老师非常想让小天参加北京市小学生跑步比赛,老师在主任面前说了好多话,主任才同意让小天试一次,主人还说小天必须跑进一分钟内才能参加。
小天没辜负老师的希望,真的跑进了一分钟内,他能参加比赛了。
小天在比赛中超过了一个一个人,最后小天超过了马晓,李小天赢了,小天跑了55秒30的好成绩。
我看了电影后非常感动,我从中得到了一个启示:一定要想自己的目标、自己的梦想冲去,就会实现目标,实现梦想。
《跑出一片天》观后感 暑假中,我看了一部叫做《跑出一片天》的电影,刚开始听到这个名字时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可直到电影开场后我才明白这部电影有多精彩。
电影中的主人公李小天出生在一个不富裕的家庭。
他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父亲相依为命。
小天的爸爸李飞雄因为没文化,一直以卖沙锅为生。
他希望小天在班里和学校里名列前矛,所以经常教育小天要多学习,长大不要像他一样没出息。
在班里因为自己身材矮小,所以经常被小朋友们讥笑为“矮冬瓜”, 为了不被同学嘲笑,李小天下决心在跑步方面超过别人。
可是爸爸一味的反对他,正当他因为爸爸的不理解而苦恼时,遇到运动员出身的“大眼仔”,名叫刑风。
刑风在小天最苦恼时,自愿当他的教练,帮助他,提高他的跑步能力。
“大眼仔”决定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这个小男孩实现梦想。
后来,在“大眼仔”的帮助下,小天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运动会中拿到了赛跑冠军。
这部影片让我懂得了很多,在观看过程中,剧情时而让人开心,时而让人难过,时而让人紧张,时而让人欣慰,而且其中有一句台词让我很难忘,“就像人生,输在起跑线,赢在终点。
”,是啊,人生就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是要自己去争取的,这样即使起点比别人差,也一定会赢在终点
小天的努力,和他的坚持不懈,让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让我也懂得了很多。
李小天是一个为了梦想不懈追逐的少年。
是一个能为了未来不息付出一切代价的拼搏少年。
虽然只是一个单纯的梦想、却有一段属于他自己的艰辛历程。
影片结束时,我感慨万千,一个人的出生环境无法改变,但可以改变的是你之后的人生志向与生活,改变不是嘴巴说说或是立个誓言什么的,而是要靠自己的实际行功,就像李小天那样,用自己的两条腿来跑出自己的梦想,跑出自己的一片天。
跑出一片天观后感
今天,我们学校组织看一部电影——《跑出一片天》。
看完这部电影,我的感触很大
片中的主角李小天是一个才10岁又没有妈妈的小男孩,只靠他爸爸卖砂锅挣点钱把他养大上学。
他学习成绩一般,但是非常喜欢跑步,由于身高不够,没能参加学校的田径队。
他爸爸非常不同意他跑步,想让他好好学习能考上重点中学。
一天晚上,小天的朋友大眼仔,也就是400米跑进53秒的邢风,他带着小天去挑战夜跑比赛,得了第一名。
自此,小天找回了自信和勇气,参加了田径运动赛。
虽然小天输在起跑线上,但最后获胜的人是他,他以55.30秒的成绩赢得冠军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有哭、有笑,笑是因为小天在小学生赛跑中获得了第一,哭是因为小天思念妈妈的真情让我感动。
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小天有着坚强勇敢、勇于追求梦想的精神。
人生,输在起跑线,要赢在终点。
是啊,人生一定要有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不断坚持地去追求目标,追求梦想,直到最后的胜利。
就像影片中的李小天一样,用自己的双腿去跑出一片天来。
求电影 跑出一片天 的观后感800字!!!
永别了,藏獒 ——读《藏獒》有感 那种油然而生的对藏獒的敬佩是西结古草原的领地狗群和作者的父亲带给我的。
而最终,草原的希望之种——喜马拉雅藏獒还是死了,而且是永远地死了。
在作者杨志军的笔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大黑獒那日,曾是饮血王党项罗刹的多吉来吧,雪獒各姿各雅等用闪耀着冰雪冷光的牙刀和泰山压倒之势的扑咬完成各自的使命,虽然最终免不了死亡,但都是带着一番豪情壮志死去的。
这一段奇峰迭起的故事从一个寒冷的,凄苦,悲壮的冬天开始。
那年的冬天,天地间都是一片白茫茫,寒风凛冽,就像一把刀子刺进每个人,每只藏獒的心中——百年不遇的大雪灾来了。
与此同时,三个草原的狼群聚集到了西结古草原,向人类进行疯狂的报复——百年不遇的狼灾来了。
势单力薄的藏獒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保护人类。
几百匹狼围绕在父亲办的寄宿学校周围,而守护寄宿学校的,只有多吉来吧。
一只藏獒对几百匹狼,对狼群来说是毫无悬念的胜利,对多吉来吧来说是毫无悬念的失败。
多吉来吧不是普通的藏狗,他曾是饮血王党项罗刹,他在狼血与獒血中厮杀着,尽情地展示着他作为一只性情刚烈的藏獒的执着与勇猛,这是要何等的顽强,何等的毅力
多吉来吧的顽强是势不可挡的,我在心里为多吉来吧喝彩,为虽败犹荣的多吉来吧喝彩。
多吉来吧放飞了精彩,放飞了希望,放飞了梦想
多吉来吧让我懂得了藏獒的忠贞与智慧。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领地狗群在十忿王怒地的风采。
索朗旺堆派人去寻找在饥饿和寒冷中煎熬的牧民,人们兵分三路,却遭到三股狼群的袭击,冈日森格率领领地狗群去解救三队人马。
他们在东西南三个方向中穿梭,如同一只飞翔的和平鸽,非同一般的圣洁,非同一般的高尚。
他们把生死置之度外,没有丝毫的犹豫,领地狗群伟岸的身躯不停地飞翔着,飞翔着,飞翔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最终,三队人马都得到解救,他们的生命是用领地狗群无数藏獒藏狗的生命换来的。
藏獒永远把职守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得以获救。
这些藏獒,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领地狗群,飞翔的领地狗群
我们用舍己为人,大公无私这些成语来赞赏伟大的人,可是藏獒,西结古领地狗群更应该接受这些赞赏,因为他们不仅有雄伟的外表,还有一颗高洁的心。
没有藏獒,哪有牧民的生;没有藏獒,哪有恶浪的亡
领地狗群让我懂得了藏獒的坚韧与勇猛。
好不容易熬过了惊心动魄的雪灾与狼灾,但血光却依然存在,甚至更加惨烈——地狱食肉魔来了,他把更多的恐慌与乱战带来了——上阿妈草原的骑手带着藏獒来抢夺高原圣物藏巴拉索罗;多吉来吧被人带走了;领地狗群之间的战斗和地狱食肉魔与其他藏獒的战斗使天地间更加昏暗。
西结古草原上刮起了一阵腥风血雨。
为了草原的安宁,冈日森格毅然弃下领地狗群,找到地狱食肉魔,为死去的藏獒报仇。
一场尤为惨烈的战斗爆发了。
血,终究要溅血,冈日森格的血和地狱食肉魔的血染红了洁白的党项雪山,染净了三个草原藏獒的心,也染伤了父亲的心。
在我看来,冈日森格的一只眼里充满了王者必有的自信和豪迈,一只眼里充满了斗士必有的威严和杀气。
最终,冈日森格凭着智慧与勇猛,咬死了地狱食肉魔——他的亲孙子。
冈日森格,为了人类,为了草原,他居然咬死了自己的亲孙子,这令我难以想象
我好想去党项雪山,摸一摸冈日森格金黄飘逸的毛发。
有恩不报的不是藏獒,施恩图报的也不是藏獒,而恰恰相反,藏獒对人类付出了那么多的鲜血,那么多的生命,可最终,藏獒还是倒在了人们的枪下,包括威风凛凛的西结古獒王冈日森格,包括风流一世的上阿妈獒王帕巴仁青。
人类的心,好像被狼吃了——上阿妈骑手举起枪,射向西结古领地狗群,子弹无情地穿透了藏獒的身体,也穿透了人类肮脏的灵魂。
藏獒倒下了。
那个冬天,纷飞的大雪盖住了西结古草原纷飞的鲜血,纯种的喜马拉雅藏獒终究死在他们世世代代忠于的人类之手,成了西结古草原不散的灵魂和父亲心中永远的痛——因为父亲爱藏獒,他就像藏獒一般伟大。
在我眼里,每一只藏獒都拥有气贯长虹的风度和高贵典雅的姿态,他们高大的身躯里,充满了草原的自信和天空的深邃,遥远的神性和伟大的獒性就浑然在西结古草原天堂般的光明里。
我放下书,眼前仿佛就是一只只威武的藏獒,他们勇敢,高尚,坚韧,忠贞;他们孤独,冷傲,威猛,果断。
西结古的藏獒,他们拥有快乐,悲伤;尊严,耻辱;责任,忠诚,凝聚着青藏高原的情怀,藏传佛教的神秘。
藏獒一步步的坚持,一步步的努力,一步步的奋斗,都刻写着青藏高原的传奇。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在一道道坎坷面前知难而退,有多少人在比自己强大的对手面前像缩头乌龟似的退缩。
我们应该去拼搏,认真分析,仔细思考,用优美的姿态打造完美的结局。
我们不妨换一双獒眼去看世界,用藏獒一样优秀的品格去搏击人生。
人,的确不如狗,不如叫藏獒的这种狗。
藏獒,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永别了,藏獒……
求一篇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