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恐怖小说读后感500字
恐怖小说的读后感想 最近喜欢上了恐怖小说,比如“盗墓笔记”、“鬼吹灯”等。
感觉那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想象自己也身在其中。
但说到为什么会喜欢,可能是觉得自己的人生太平凡,每天两点一线。
用我老公的话说,这叫作息正常。
可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太悲惨了,等我老后回想自己的一身,竟然毫无值得骄傲的事,留下的只有索然无味的感觉。
可能是自己还年轻吧,总想着过点不一样的生活,就像“善意的谎言”中女主角的心情一样。
可生活毕竟不是电影,老人都会说,平平安安就是福,所以我也只好在小说中找点刺激吧。
可能有人会说,那为什么一定要是小说呢,电影就不行吗
那是因为小说更有想象的空间嘛。
感叹好人生,还是说说恐怖小说吧。
先不说那些讲鬼怪的小说,就盗墓小说来讲,他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呢
看看作者写的是那么的真,好像都是会发生的,但是看看科学记录片,考古学家挖出了那么多的古墓,也没听说有人在里面碰到过“粽子”啊,要嘛就是碰到的人都死了。
都说现在是讲究科学的社会了,我们不能封建迷信,但是有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也的确不是用科学能够解释的呀。
不知道我这么说,会不会被认为是在散播迷信思想。
呵呵,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我是不相信这世上有鬼的,“粽子”嘛到要考虑考虑了,南洋一带的降头我是绝对相信的。
最后,我要总结一下,恐怖小说之所以那么恐怖,那是因为他给了我们很多想象的空间,直接进入到我们的大脑,给予了一定的心理暗示,所以建议那些喜欢看恐怖小说的读者,要劳逸结合啊,有空也看看轻松点的小说,调节一下心情。
鲁迅杂文读后感
做人做事是摆在每个人面前的两大命题。
历览古今,纵观中外,最能发展自己和成就自己的人生之道便是低姿态做人,默默无闻;高标准做事,干出精品。
这样,既给人压力更给人动力,它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斗志与潜能,把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极致,而且还可以最大可能地提升一个人做人做事的质量和层次;低调做人、高标做事,像水一样善于利养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我们就会拥有一个成就事业的外在保障,它不仅是一种高尚的品格,更是一种可贵的修养、一种超然的大智慧。
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是备受欢迎和推崇的高尚品格。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谦虚而富有内涵的民族。
古人云:圣者无名,大者无形——说的就是做人就要低调做人、高标做事,就是要得意而不忘形、失意而不忘志,才高而不自诩。
有这样一幅对联说得好,上联是:做杂事兼杂学当杂家杂七杂八尤有趣,下联是:先爬行后爬坡再爬山爬来爬去终登顶,横批是:低调做人。
低姿态做人,并不是与世隔绝、生活在真空当中,而是在错综的人际交往中保持一个真正的自我,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不迷失自我。
学会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就是要不娇柔、不造作、不拨弄是非、不班门弄斧,就是要克服“小聪明、小算盘、小心眼、小动作”,即使认为自己才华满腹,能力比别人强,也要学会“低调高标”,切忌刚愎自用,怨天尤人。
�0�2�0�2�0�2�0�2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是一种可贵的修养。
修养是一个人的理论素养和处世态度的凝集。
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警营,与上下相处,笔者认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
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富兰克林年轻时去拜访一位知名前辈,昂首挺胸地走进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一进门“嘭”的一声,他的额头撞到了门框上,青肿了一大块。
对方笑着出来迎接说:“这是你今天来拜访我给你的最大礼物
要想洞明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谨记两个字:低头。
”欲成事者必要与人宽容相让,进而才能为人们所接纳、所赞赏、所敬佩,这正是一个人立世处事的根基。
根基既固,才有枝繁叶茂,才结累累硕果;倘若根基浅薄,难免枝衰叶弱,不禁风雨。
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可以与同事们和谐共处,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进而得到拥护和爱戴。
“水唯能下方成海,山不矜高自及天”。
水有形却是无状,谁也说不清水是圆是方,但它永远不占据高位,宁愿自居下流而以博大的胸襟包容一切,但水的力量之大,却可以惊天骇浪。
立身处世的至高境界就要如水一般,上善若水,要至柔之中有至刚、要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这就是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的哲学准则。
低调做人、高标做事,是一种博大的智慧。
智慧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凝集。
先贤告诫我们一个道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常言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的一生必定少不了逆境,少不了坎坷,少不了挫折。
顺境常常是过去艰苦耕耘后收获出来的结果,逆境也正是日后峰回路转的前奏,这便是乐观人生的大智慧。
要想取得人生的成功,就要去突破人生的逆境,忍受人生的挫折,走过人生的坎坷。
低调才能以静制动,消除麻烦;低调才能遇事不慌,处变不惊。
低调做人、高标做事,就是求稳制胜的法宝,我们都应该将它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
低姿态做人,高标准做事,做人做事本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先做人、再做事,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让做人与做事的水平“双向结合”、不断有新的升华。
小故事《 宝缸 》读后感500字
我家有一套《小故事大道理》,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这三册。
你知道《小故事大道理》是从哪儿来的
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小故事大道理》是我上学前班的时候,那时候我已经懂事了,不在调皮捣蛋了,妈妈就带我去购书中心买了这套《小故事大道理》。
那时,我一有时间,就拿起书看。
至今我都已经读完了这套书。
这套书主要讲了一些古今中外最具智慧的寓言、童话和哲理小故事。
全书加注拼音,便于我们独立阅读,文中的加点成语和加线句子,便于我们积累好词好句;故事后的“大道理”帮助我们启迪智慧;每章后的“成长自评卡,”让我们轻轻松松、快快乐乐的活动中认识自己、评价自我,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从书中,我也学会了关心他人。
记得有一次,爷爷接我回来,不知从哪儿冒出一辆电瓶车,像风似的骑过来,就那一刹那,我们都互相撞到了,骑电瓶车的人毫发无损,我哪也没有伤到,可爷爷的膝盖的伤口比较大,还看见了一滴一滴的流着血,我看到了这一幕,便急切地说:“爷爷,你没事吧
疼不疼
”爷爷微笑地说:“没事,也不怎么疼。
”爷爷又赶忙问我:“你没事吧
”我说:“没事。
我哪也没伤到。
”我转过身来,看了看骑电瓶车的人和爷爷在急论,我心想:赶快找一点止血的棉花。
于是,我就在书包找啊找,只找到了一包纸巾,虽然没有消毒,但也只能用一下了,于是,我就拿了一张纸巾包在爷爷的膝盖上,再在书包里找了一个创可贴,贴在纸巾的上面。
骑点瓶车的叔叔说了一句话:“这为孩子真懂事。
”是啊,都是书教会了我做人。
经过这件事后,我更喜欢读《小故事大道理》这套书。
书中有黄金啊
让我收获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诚实守信、亲情友情、理想励志。
篇二:《小故事大道理》读后感[500字] 张悦城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故事 大道理》。
书名的意思是:小小的故事里有很大的道理。
书里有很多小故事,我很喜欢。
比如《摔坏的乐器》、《寻找一束光》、《永远不能放弃》、《再努力一个星期》、《再挖三尺就是黄金》、《林肯的道歉》、《破碎的窗户》、《坦言失误》、《只为心安》、《放走不该钓的鱼》、《幸运会敲谁的门》……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永远不能放弃》。
《永远不能放弃》讲的是诺贝尔奖获得者马里奥。
卡佩奇小时候的事。
他4岁的时候,有一天妈妈因为反战被纳粹警察抓走了。
他就一个人孤单地生活,通过乞讨得到食物,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足,身体变得很差。
他一直想着他妈妈被抓走时告诉他的那些话:不要哭
男孩子需要的是坚强,记住了,儿子
等着妈妈回来和你在一起,记住了,活着就永远不能放弃。
他坚强地活了下来。
等他妈妈从集中营解救出来找到他时,他已经瘦得不成人形而且发着高烧。
通过在医院的治疗,他恢复了健康。
因为小时候的这段经历,他努力学习、在美国做人类遗传学和生物学研究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从未放弃过。
最后,他成为2007年诺贝尔奖获得者。
我觉得马里奥。
卡佩奇很坚强,他每一件事都没有放弃过,所以他才会成功。
我也要向他学习,在学习上要刻苦,遇到困难不能放弃。
除了这个故事,《小故事 大道理》还让我懂得了其它很多的道理。
比如说:《放走不该钓的鱼》告诉我做人要诚实;《不会减少的钱》告诉我们要心怀爱心帮助别人;《会输给很多人》告诉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短处我们才能正确运用自己的长处等等。
我觉得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很喜欢。
篇三:《小故事大道理》读后感[500字] 于嘉懿 这是我成为小学生后的第一个暑假,也是我顺利完成一年级学业要继续二年级的“中转站”。
在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中,我这个一年级毕业的小学生学会了不少知识呢
以前的我几乎一个字都不认识,只能听妈妈给我讲故事,可现在的我已经可以自己独立阅读那些少儿书籍了
暑假里我阅读了各类我喜欢的书籍,其中最感兴趣的书就是那本《小故事大道理》了。
这本书可是妈妈为我准备的第一本书,果然,这本书成为了我的最爱
《小故事大道理》中搜集了近千个故事,最大的特点就是故事的篇幅都很短,但是当读好后仔细想一想,可以悟出不少道理呢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个走夜路的人碰到一块大石头上,他重重地跌倒了。
他揉着疼痛的膝盖向前走,却走进了死胡同里。
前面、左面、右面都是墙,墙头比他高一头,他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攀不上去。
忽然,他灵机一动,想起了刚才的那块绊脚石,他折了回去,费了很大力气把石头搬了过来,放在墙下。
踩着那块绊倒他的石头,他轻松地爬到了墙上,轻轻一跳,就越过了那堵墙。
”就读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故事,却让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遇到逆境,很多人被绊脚石绊倒后就再也爬不起来了,更不懂得化不利为有利,把绊脚石变成垫脚石。
而我们应该学习小故事里的主人公不怕困难,克服困难,从困难中总结经验,走出困境,那样就会迈向成功
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让我感到并决心从现在开始就需要树立的若干个人生标杆:要养成生活中的好习惯;做任何事要坚持不懈并有积极的心态;要感谢生命感谢生活,快乐每一天;要诚信为本,宽人律己。
我很喜欢这本书,每天读几篇让我学到很多道理,我要坚持读完整本书
昆虫记1000字的摘抄加500字的读后感悟
摘抄:1.池水通过小小的渠道缓缓地流入附近的田地,那儿长着几棵赤杨,我又在那儿发现了美丽的生物,那是一只甲虫,像核桃那么大,身上带着一些蓝色。
那蓝色是如此的赏心悦目,使我联想起了那天堂里美丽的天使,她的衣服一定也是这种美丽的蓝色。
我怀着虔诚的心情轻轻地捉起它,把它放进了一个空的蜗牛壳,用叶子把它塞好。
我要把它带回家中,细细欣赏一番。
2.松蛾的卵在九月里孵化。
在那时候,如果你把那小筒的鳞片稍稍掀起一些,就可以看到里面有许多黑色的小头。
它们在咬着,推着它们的盖子,慢慢地爬到小筒上面,它们的身体是淡黄色的,黑色的脑袋有身体的两倍那么大。
它们爬出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吃支持着自己的巢的那些针叶,把针叶啃完后,它们就落到附近的针叶上。
常常可能会有三四个小虫恰巧落在一起,那么,它们会自然地排成一个小队。
这便是未来大军的松毛虫雏形。
如果你去逗它们玩,它们会摇摆起头部和前半身,高兴地和你打招呼。
3.在池塘的底下,躺着许多沉静又稳重的贝壳动物。
有时候,小小的田螺们会沿着池底轻轻地、缓缓地爬到岸边,小心翼翼地慢慢张开它们沉沉的盖子,眨巴着眼睛,好奇地展望这个美丽的水中乐园,同时又尽情地呼吸一些陆上空气;水蛭们伏在它们的征服物上,不停地扭动着它们的身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成千上万的孑孓在水中有节奏地一扭一曲,不久的将来它们会变成蚊子,成为人人喊打的坏蛋。
4.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
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
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
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
5.当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的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地把它压紧。
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
接下来,这个残暴的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
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
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6.到了十一月,它们开始在松树的高处,木枝的顶端筑起冬季帐篷来。
它们用丝织的网把附近的松叶都网起来。
树叶和丝合成的建筑材料能增加建筑物的坚固性。
全部完工的时候,这帐篷的大小相当于半加仑的容积,它的形状像一个蛋。
巢的中央是一根乳白色的极粗的丝带,中间还夹杂着绿色的松叶。
顶上有许多圆孔,是巢的门,毛毛虫们就从这里爬进爬出。
在矗立在帐外的松叶的顶端有一个用丝线结成的网,下面是一个阳台。
松毛虫常聚集在这儿晒太阳。
它们晒太阳的时候,像叠罗汉似的堆成一堆,上面张着的丝线用来减弱太阳光的强度,使它们不至于被太阳晒得过热。
7.蝉初次被发现是在夏至。
在行人很多,有太阳光照着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手指。
在这些圆孔中,蝉的蛴螬从地底爬出来,在地面上变成完全的蝉。
它们喜欢特别干燥而阳光充沛的地方。
因为蛴螬有一种有力的工具,能够刺透焙过的泥土与沙石。
8.当掘地蜂经过蜂巢的门口的时候,无论它是要出远门,还是刚从远游中归来,睡在门口,已经等待许久的蜂螨的幼虫,便会立刻爬到蜜蜂的身上去。
它们爬进掘地蜂的绒毛里面,抓得十分紧,无论这只掘地蜂要飞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去,它们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有跌落到地上去的危险。
因为它们抓得太紧了。
之所以要采用这样的方法,它们惟一的目的就是想借助蜜蜂强壮的身体,将它们带到那些储有丰富的蜜的巢里去。
9.如果我们慢慢地,稍稍掘开堤的表面,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东西。
在八月之初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顶上有一层的小房间,它们的样子和底下的蜂巢相比,大不一样,相差甚远。
之所以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这是由两种不一样的蜂建造而成的。
其中有一种是已经在前面提到过的掘地蜂,另外一种,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叫竹蜂。
10.第二天早晨,我看到温暖耀眼的阳光已经落在玻璃罩上了。
这些工作者们已经成群地由地下上来,急于要出去寻觅它们的食物。
但是,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撞在透明的“墙壁”上跌落下来,重新又上来。
就这样,成群地团团飞转不停地尝试,丝毫不想放弃。
其中有一些,舞跳得疲倦了,脾气暴躁地乱走一阵,然后重新又回到住宅里去了。
有一些,当太阳更加炽热的时候,代替前者来乱撞。
就这样轮换着倒班。
但是,最终没有一只黄蜂大智大勇,能够伸出手足,到玻璃罩四周的边沿下边抓、挖泥土,开辟新的谋生之路。
这就说明它们是不能设法逃脱的。
它们的智慧是多么有限啊。
11.螳螂的巢,大小约有一两寸长,不足一寸宽。
巢的颜色是金黄色的,样子很像一粒麦子。
这种巢是由一种泡沫很多的物质做成的。
但是,不久以后,这种多沫的物质就逐渐变成固体了,而且慢慢地变硬了。
如果燃烧一下这种物质,便会产生出一种像燃烧丝质品一样的气味儿。
螳螂巢的形状各不相同。
这主要是因为巢所附着的地点不同,因而巢随着地形的变化而变化,会有不同形状的巢存在。
但是,不管巢的形状多么干变万化,它的表面总是凸起的。
这一点是不变的。
12.在幼虫吸食蜜蜂卵的过程中,储备在蜂卵周围的甜美的蜜汁,却一点儿也诱惑不了贪吃的蜂螨幼虫,它理都不理睬一下,也不去碰它们一下。
因此,可以这样讲,蜜蜂的卵对于蜂螨幼虫而言,是绝对重要的,它是幼虫的必需食品。
因而小小的蜂卵,不仅仅可以当作蜂螨幼虫的一叶小舟,使得它在蜜湖中安全地行进,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幼虫相当有营养的食品,为幼虫的茁壮成长提供条件。
13.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
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
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14.蝉是非常喜欢唱歌的。
它翼后的空腔里带有一种像钹一样的乐器。
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
的确,有种蝉,为了满足音乐的嗜好,牺牲了很多。
因为有这种巨大的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得把它们压紧到身体最小的角落里。
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昆虫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着,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
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
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
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
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
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初一的 竹林深处人家读后感500字的
我老家有一片葱葱郁郁的竹林,我爷爷就住在竹林边。
我从小就喜欢在那儿玩,甚至连走路都是在那竹林里跌跌撞撞地学会的。
林子里有一条小道,小道边的一棵高大的竹子便是我经常玩耍的最佳地点。
刚上幼儿园那会儿,爷爷告诉我竹林里有蛇。
那时我傻呆呆地不知蛇为何物,结果笑声依旧。
如今,在昔日那充满稚嫩声音的竹林里又出现了我的身影。
呵
在清晨5时,那血红的阳光懒洋洋地洒进了竹林,这时竹林里响起了第一声鸟叫。
随着分针的环球旅行,太阳也已经升高了许多。
这时它投来了金色极富魅力色彩的阳光。
阳光透过那枝枝叶叶洒下来,薄薄的清雾在林中缭绕。
这是一个寂静的早晨…… 月亮的出现奏响了小夜曲。
月亮悄悄露出了头,像负着重托似的,正努力向上。
最后,终于跳出来了,升上天空。
月光如水,静静地洒在地上,整个林子像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银纱。
而满天的小星斗,尽着自己的力量,把点点滴滴的亮光融汇在一起,梦幻般地洒到人间。
星光月色下的竹林里,我躺在了落叶的天然毯上,看着似圆非圆的月亮,听着自己的呼吸。
竹叶在我面前一晃一晃的,地上淡淡的光一抖一抖,投下斑斑点点,似乎是黑白的无声电影。
在我看来,大自然的创造是美好的。
天上星星一颗一颗的,我努力找着三点成线,十星成形的射手座——我的星座。
嘿
多美的星空,多纯净的竹林。
“乘着风游荡在蓝天边,一片云掉落在我面前……”Jay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呵
我的心游荡在蓝天边,游荡在这片幽静的竹林上空……望采纳
《小鞋子》读后感500字
《小鞋子》令人感动,虽然这里贫困落后,但更多的感受还是温暖和真诚、力量和希望。
贫困会让人陷入困境,但也是一种激励,为生活打拼的激励。
而这种坚韧和倔强表现在一个纯真乐观的孩子身上,更让人感慨和震撼。
这部电影是感人的,但不是令人因同情怜悯而流泪的。
他们不需这些,他们的精神饱满富足的让每一位观众汗颜。
以前对伊朗知道它更多的是战争、石油、沙漠、宗教等,给人灾难令人困苦的事情,觉得它是冰冷的灰暗的一角。
看完《小鞋子》,对伊朗的印象大为改观,它让我感受到一个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以及面临贫困的坚韧和力量。
希望,是的,它给人的是希望。
看到一个民族不屈抗挣的现在和朝气蓬勃的未来。
《小鞋子》的故事很简单:小阿里取回为妹妹修理的小鞋子时,不慎把这双妹妹仅有的鞋子丢失了,为了免除父母的惩罚,他央求妹妹与他达成协议:每天妹妹上学时穿他的鞋子,然后下学后再换给他去上学。
于是兄妹仅有的这双鞋子每天就在两个人的脚上交换着,能够找回丢失的鞋子或者再拥有一双鞋子的渴望在两个稚嫩的心中与日俱增地堆积着,因为他们既要逃避父母以及迟到可能带来的惩罚,又要承受换鞋带来的种种不便,还要躲避对于他人鞋子的羡慕所带来的折磨。
阿里试图和父亲去城里打工挣钱,父亲却意外受伤,花去了本来答应给妹妹买鞋的钱治病。
后来,阿里看到全市长跑比赛的通知时,终于哀求老师批准他参加比赛,因为比赛季军的奖品中有一双鞋子。
在比赛中,阿里奔跑着,他的眼前晃动着妹妹放学后奔回来与他换鞋以及他换好鞋后奔向学校的脚步,他要取胜,他要获得那双鞋子,他在奔跑,在极度疲劳中奔跑,后来他跌倒了,为了胜利,他又不顾一切地爬起跑向终点并在混乱中率先撞线。
当人们向小冠军表示祝贺时,阿里抬起的却是一双充满失望的泪眼。
回到家中,妹妹难过地走开了,阿里脱下了自己的鞋子——它已经彻底地磨了,阿里把打满水疱的脚泡在院内的池中,一群鱼向他游来。
而此时,他的父亲正在回家的途中,在他的自行车上,放着买给哈里和妹妹的新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