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读后感作文抄一遍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
”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
”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
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
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
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
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
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
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
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
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
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
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
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
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
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
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文章好比一面镜子,既照亮了历史,也照亮了人们的心灵。
它让人多了一份历史的厚重和沉甸甸的责任感。
鲁迅曾给自己作过最准确的评价:“横眉冷多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我们如今要做的就是多读鲁迅,多读他的文章,多读中国。
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鲁迅杂文读后感
在海里,有上万种不同的生物,其中有鲨鱼、鱿鱼、海蛇、海胆、海星、海马、石斑鱼,多丰富的海产啊
还有石油、金属矿物和盐。
海,你真是一个巨大的宝箱呀
此书作者记述主人公的船失事了,掉在了他们所说的“独角鲸”上,后来,他们知道了人们所说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巨大的潜水艇,艇长恰巧是主人公的朋友,在水下,从来没见过海底的主人公和仆人看到了一群群一层层五彩缤纷的小鱼,一直跟在他们后面的大鲨鱼和一群,主人公和艇长水手一起与展开激烈的大战,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他还潜入鲨鱼岛和土人打仗呢
我看后心潮激荡,真想和主人公一起在海底冒险打捞文物呀
我看得很入迷,一下紧张,一下又发笑,快乐呀
读书就是享受,为人物悲而悲,喜而喜。
我爱这本书,它把大海说得那样多姿多彩,海底经历又是多么惊险刺激。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
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
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
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
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
在<<海>>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
”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
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
”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
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
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海底两万里,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尤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
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
其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
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
“怪物”非他,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
阿罗纳克斯一行,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
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写的主要是他们在这十个月里的经历。
“鹦鹉螺”号艇长内莫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
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
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内莫”,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但是他那种要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不过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一定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艘令人振惊的东西。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
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这本书是新课标小学生语文课外阅读丛书之一。
因为这本书的知识很多,我连续读了两遍,我学到了很多海洋知识,收获真大啊
海底有很多珊瑚群,在不断的石化过程中,就形成了石质森林。
各种海藻、花草缠绕环节在一片片低矮的白色森林中,奇形怪状的贝壳分布在海底,各式各样的鱼类在水里自由地穿行,海底看起来真象无边无际的、会动的美丽画卷啊
你知道红海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那是因为束毛藻。
束毛藻可以分泌红色的粘胶物质,它很小,四万个才占一平方米。
大家都知道贝壳是硬的,不过它却是软体动物。
贝壳就象是珍珠的妈妈一样哺育着珍珠长大,它能分泌出很多黏液,这些不断分泌出的黏液就是供珍珠日夜长大的营养。
大的珍珠可以长到像一个椰子那么大呢
海底就象一个巨大的宝盒一样,里面装着很多神奇奥妙的海洋生物和无数的宝贝。
尼摩船长是书中的主角之一。
他是一个善良、勇敢机智、观察力很强、杰出的船长。
他在海底发现了不少的财宝,是从上千个运输金银财宝的船只沉没地点找到的。
他把这些财宝打捞上来,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资助世界上更多的穷人。
有一次,一条大章鱼的角质下颚被绞入了他的潜水艇的叶片中,船无法行驶。
但是子弹对软体动物大章鱼不起作用,后来,尼摩船长带领着一部分船员、作者和他的伙伴果断地用斧头砍断了章鱼的触手,潜水艇终于得救了
尼摩船长的观察力是非常强的。
他的船从红海到,正常来说是要绕过好望角,沿着非洲兜一圈,那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呢,不过,他只用了短短三十分钟就到达了。
原来他发现了两海之间的一条海底通道
他发现红海和之间生活着许多相同的鱼类,他就想到两海之间可能是相通的。
于是,他就把在红海捞到的鱼,套上铜环做记号,过了几个月,他在地中海的海岸发现了带铜环的鱼,这证明了两海之间是相通的。
于是,他就开始寻找并最终找到了这条海底通道。
尼摩船长真是一位观察力很强的人,我真佩服他呀
尼摩船长身上发生了这么多神奇的故事,那都离不开他有一艘完美的“鹦鹉螺”号潜水艇
这是一艘设计精致的潜水艇。
它的外形就象一颗导弹,是流线型构造,外表很光滑,可以大大地减少“鹦鹉螺”号潜水艇在水中航行的阻力。
船体很坚固,船壳是双层的,两层之间用T形铁条连结。
它的速度真是惊人,最快可以每小时达到50海里
“鹦鹉螺”号上的设备在那个年代来讲,真是先进无比。
船上有罗盘、六分仪、气压计、风暴警告计等常用的仪器,也有很多特别的仪器,比如流体压力计、温度侧定仪等。
甚至发电的机械,是用比锌的动力要强大得多的钠来发电。
船上供人呼吸用的空气,是贮存在密封罐里的。
“鹦鹉螺”号的功能十分齐全。
它是靠加水就潜入海里,排水就能浮出水面。
它有一个150吨的贮水仓,还有一个百吨的补水仓,调节进水的水位,船就可以沉入到大海的不同深度了。
它是的,所以排水很快,因此可以浮出水面进行换气,更换空气的方式和鲸一样,只是“鹦鹉螺”号可以压缩空气并贮存在密封的罐里,而鲸不行。
“鹦鹉螺”号的船舵后装有强光的探照灯,可以照亮半海里内的水域,方便它在黑暗中行驶。
这的确是一艘了不起的船
假如我有一艘“鹦鹉螺”号,我希望用它来搜寻海底的财富,让那些躺在海底默默无闻的金银财宝重新恢复它们的作用。
让没有饭吃的人有饭吃,没有房子住的人有房子住,那该多好啊
我还要用“鹦鹉螺”号来探索人类能否在海底建造海底城市。
海底看起来很美,但也有无处不在的危险,如果人类在海底建造城市的话,会面临鲨鱼、海蜘蛛等海洋生物的攻击,还有怎样解决人类在海底自由地呼吸的问题,我希望能用“鹦鹉螺”号为科学家们提供有用的信息,来解决建造海底城市的种种难题
如果成功的话,将来,人类就会有两个家,一个在陆地,另一个在海底。
以后,海洋生物不就可以成为小孩子们的亲密伙伴了吗
望采纳、
谁给我关于《最后一头战象》的读后感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籍是我们精神的食粮,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在这个暑假里我有幸拜读了儒勒.凡尔纳的著作——《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部小说是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带有真实色彩的科幻小说,也是其著作中不能不读的一本。
书中描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因为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的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这在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对于好面子的福格先生却是个输不起的赌注。
于是,在八十天的畅游中,他搭乘着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有轮船,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和大象等等,经历了众多奇妙的地方,更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故事主角——福格先生是个古怪、富有的英国绅士,喜欢规律,总是分秒不差地在固定的时间做固定的事,书中与福格一同环游世界的冒险旅游的人还包括:忠心追随他的颇具小聪明又有好心肠的仆人让万能,后来他在美洲印第安部落被俘虏,福格深入险境救了他;顽固又愚笨的便衣pol.ice菲克斯误将福格当做银行抢劫犯而一路追截他害得福格差点输掉了赌注而破产;美丽而温柔的阿乌达夫人,她险被族人逼迫为死去的丈夫陪葬,幸好被福格遇见救了她。
一百多年前,没有飞机,汽车,人们往返各地短程的就靠步行长途就靠火车,至于水路只能靠船只了,而火车和船只的性能,速度当然比不上现在,想要80天环游地球难度非常高,几乎不能。
所以福格要80天游世界的举动很快轰动了整个伦敦城,而且引起一场议论,虽然福格成功的几率不大但他的毅力和勇气却使他坚持到底终于创造了奇迹,并且向世人证明“人定胜天”。
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
他最终赢得了赌注。
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先生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
在暑假之前,我在音乐方面简直就是文盲,可谓是音痴,五线谱和简谱看了就头晕,于是我决定在这个暑假学会弹吉它,一开始拿到吉它时我一窍不通,连怎么拿都不知道,于是吉他老师教了我怎么拿并且叫我保持吉它那个手型不变,一直把手型保持了很久。
我觉得怎么这么无聊啊,一点都没有意思,就这样一天就学完了。
到了第二天终于开始学调了,老师先是告诉我一些乐理知识,然后一边教,一边我跟着学,不多久教弹会了右手的空铉调子,现在老师在教我指法了,就是用左手来按的,刚开始,弹第一首歌——《童年》,左手指法教要慢慢去找品味,找半天才找到一个,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很不愉快,老师说刚学,是这样。
我回到家,就练了起来,练久了,就好多了,练了大约七八天,左手的手指吃不消了,很痛,全部手指的指头都红透了,皮也掉了,但是我还是继续坚持下去,虽然尝到了一点‘小苦头’,但是,我已从中找到了乐趣,只要手指一不痛了,就开始练,最后渐渐习惯了,也就不痛了,并且还弹得有模有样呢。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们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它,找到好的方法来解决它。
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方法。
其实,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
在我学吉它的过程中,我利用了所以课余时间来练习吉它,都是为了学好吉它,来补充音乐上面的匮乏。
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他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
读了这一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以努力当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例文二:读完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三部曲之一八十天环游世界之后,我感受颇多.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离奇,也非常神奇:一位平时生活很本分、很有规律的福克先生,突然奇思妙想,想要用八十天的时间来环绕地球一圈,并且设下了两万英镑的巨额赌注.谁也不相信他会赢,因为这实在是太难了,在这八十天里,能保证不出意外吗
能保证只因为一分钟之差,而赶不上准确的时间吗
但是,福克先生却做到了,甚至在这人们想象不到的极端的时间里,福克先生不仅完成了环游地球一圈,甚至还做了很多善事,领略了当地的风土人情.这期间他的仆人一直忠诚地跟随着他,还有一位误以为他是小偷的密探,也跟着他环绕了地球一圈.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而且在很多艰难的时刻发生了奇迹般的转折,使整个情节跌宕起伏,很有意思.我还读过这位作家三部曲中的另一本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也非常奇妙,不过主要涉及的是海洋方面的知识,对于海底两万里以下的风景描写的美不胜收,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而这本[八十天环游地球]主要还是叙事,用叙事的写作手法从侧面一一道出了那时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人文地理.有赞美,也有讽刺.不管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或高兴,或失落,书中的这位主人公福克先生都保持着平静的态度;他的仆人倒是被描写的活灵活现,喜怒哀乐尽显书中.不过,福克先生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过于激动,总有解决方法的;而仆人万事通的做法则告诉我们,不管有多么要紧的事情,都要欣赏一下周边美丽的风景,不要白来这一趟.那个一直很自以为是的密探,到最后冤枉了好人,使自己的名誉不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过,他为了活捉小偷所做的努力还是很多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最后竟然使他没有被受到处分,还白白的环游世界一圈,已经很令人羡慕了.不仅是这几个人,在整个故事中,还有很多不起眼的角色,对福克先生这一趟旅行有很大的帮助.正是那些不曾谋面的人出手相帮,才会有一个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奇迹.
《洞》的读后感600字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中充满了:这是个怎样的故
洞里会有秘密吗
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
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
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
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
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
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
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
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
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
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
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
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
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
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遇上另一场生命的读后感
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残月把它那银色的光辉泼洒在光滑的花岗岩石上。
大地沉寂,只有河水在黑暗中潺潺流动,森林里树丛摇曳,发出沙沙声。
突然,黑暗中出现一阵骚动,四面八方涌现出无数柔韧的黑影,神不知鬼不觉的爬到散落在四处的石头上。
利爪出鞘,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琥珀般的眼睛飘忽闪烁,射出警觉的目光。
似乎在一个无声的示意之下,这些黑影向对方猛然扑过去。
刹那间,尖叫声中,一群猫开始厮打,地上的石头被他们撞得满地乱滚。
这幅激烈的战斗场景,从哪里可以看到呢
当然是《猫武士》
《猫武士》总共三部每部有六本,每本都有300页左右,是一部畅销的长篇小说。
森林里,存在着四个大的猫族群:雷族、河族、影族和风族。
它们为族群而奋斗,为生存而努力。
一次偶然的机会,宠物猫拉斯特遇到了雷族的族长蓝星。
蓝星对他说:族群里可没有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的生活,在树叶凋敝的季节,森林的夜间会非常艰苦,族群需要极大地忠诚与辛苦的工作,如果有必要还必须为保卫族群而献出生命,族群里还有许多猫需要供养。
但回报也非常丰厚:你能做一只公猫,你能依照野性方式进行训练,你将懂得怎样才会成为一只真真正正的猫。
即使你独自外出捕猎,族群的力量和友谊也会始终伴随左右。
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