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读后感
评《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 林达的《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收录了作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表的13篇文稿.这些文章从社会学的独特视角出发,围绕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对改革开放20年在中国社会生活发生的一系列变化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这些文章指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变迁意义最重大,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结构的剧烈,持续,深刻的变化.作者用:转型与断裂的概念来表明目前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表明20世纪90年代后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不同以往,有着自已特征的社会.从经济的,历史的,比较的角度诠释了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和民众的关系,以及农民工流动,社会稳定,市场转型等当今中国近切需要澄清和解决的问题. 一、 中国改革理论的检讨 作为一场伟大的历史性变革,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
它在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的基本使命和地位是什么?对此,人们有不同的理解。
有的人将改革理解为一种纯经济性变革,故此有“经济体制改革”之说;这种理解方式无法解释现实中大量出现的政治权力涉入经济活动,引起改革畸变的现象。
因而有人从“权威本位(转型)观”出发,认为改革的成败决定于政治运行机制的转型,从而出现了“新权威主义”与“民主先导论”等等观念。
但是,在社会自身自我组织、自我协调机制缺乏的情况下,这些把眼光盯在政治体制的转型上的做法,必然使改革开放在“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两极徘徊的境地。
因此,这些理解都未能抓住改革的深层内涵。
其实,我们在说传统时代是政治时代时,是对以前社会的典型特征的概括,政治取代了一切社会事务或凌驾于一切社会事物之上。
同样,我们说所要建立的经济时代也不过是对新建社会的典型特征的概括。
无论是政治时代,抑或是经济时代,都不过是社会的一个侧面,或者说是社会是这些因素驰骋的领域,一切都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交遇。
正因为如此,近几年的改革理论中,社会学异军突起,它们对改革问题的分析,对体制改革揭示的深度,令人耳目一新。
因为我们正在经历的绝不仅仅是政治时代向经济时代的转变,而是深刻的社会结构变迁。
这其中既包含着政治时代的逝去,也包含着经济时代的到来,更包括着其他如法律、文化、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化。
这种变化才是政治时代的最好的“解毒药”。
因为政治时代正是因为将政治作为支配所有社会因素的因素才成其为政治时代,经济政治化、法律政治化、意识形态政治化、可以说所有社会因素无一不被“政治化”,如果我们现在再来一个政治经济化、法律经济化、思想观念经济化,一切社会因素都经济化,这无疑会成为步政治时代后尘的又一个悲剧。
二、社会结构的变迁 诚然中国的改革绝不是某一方面的变革,它是一场全面的社会性的变革。
社会是经济、政治赖以生存的基础。
改革所触动的并非仅仅在于经济或政治,而是具有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中国的改革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还在于,它并非仅仅是体制变革,而是社会结构性变革。
社会结构是经济体制具有更深层的涵义的概念,体制不过是社会结构的某一层面。
社会结构要比体制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中国改革最具实质的意义在于它引发的是一场社会结构的变革。
社会结构,按社会学家的理解,是指人们的社会地位及其社会关系的模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结构是包容万物之桶。
不能将社会结构变革仅仅归结到某一方面,它是综合的、全面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都是组成社会结构的因素。
也可以说,社会结构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也就有什么样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
我们说,传统时代是政治时代,是因为传统时代是这样一种社会结构,政治凌驾于社会之上,一切社会因素都为政治所左右,也都由政治所决定。
变革政治时代意味着打破造成该时代的社会结构。
所以,我们现在进行的改革实质是社会结构的变化。
同样,代替旧的社会结构的是新的社会结构,而不是什么经济时代。
因此,我们选择了社会结构作为观察、分析的视角。
毫无疑问,经过近20年的改革,中国社会结构确实已经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
我们每个人在每天都能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或大或小的变化。
我们周围的世界陌生得使置身于其中的人都难以理解。
当你遇到新的事物准备稍加思索的时候,它已擦身而过,或被什么其他新的事物所取代。
这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置身于改革中的人们不能不思索。
正如一位哲人所说,追溯浪潮的源头有时比追赶浪潮更为重要,因为我们如果不知道浪潮的源头,就很难把握浪潮本身以及它会冲向何方。
其实,拨开现实本身所笼罩的层层迷雾,中国正发生的是一场社会结构的变迁,一个中国人回溯几千年历史都不曾见过的新的社会结构正在改革的阵痛中诞生。
理性社会的建立来自于理性的改革。
我们只有把握住变革的实质,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社会流动与农村的社会结构的变迁有什么关系
刚改革开放是农村剩余劳力进城打工。
(八十年代初)在外打工回乡带动了农村青年流动打工潮。
(八五年左右)、农村青年外出,引发农村窝巢荒地景象,城交通铁路堵人难行。
二千年后房地产乱建,政策开始让农村进城购买房送户口。
到二千十年左右变化现这模样,城郊菜地种高房,远城山区荒了地。
是好是坏只能让历史去认证了。
兴乐达
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哪些变化
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结构分化作为社会变迁的主要形式之一,其对现代化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机制,即由异质性所体现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组织对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以及角色多元化和职业等级差异对阶层多元化、社会流动和教育普及的引发及促进作用,这两者都有助于消除封建的“先赋”特权,增加个人“自致”地位的比重。
因此,许多社会学家将社会结构的分化程度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将结构分化的形态作为观察和描述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最根本的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这I 一变化的根本动因是体制改革。
改革对我国社会分化的影响大致是这样一个过程: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国营企业的“分权让利”使社会产生了自由流动资源,即不受国家统一控制和分配的劳动力、资金、产品、原材料、技术等等。
这些资源随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增加。
2.自由流动资源的出现与增加导致整个社会资源的组织与分配方式的变革,即由单纯地依靠计划体制和行政手段转变为计划与市场、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
3.多种利益主体和权力主体的发育,如各种地方和社区政府、政府各部门。
民间组织、农村各类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等等。
4.功能专一的组织和角色群体的出现与增加逐渐导致了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经济与行政、行政与法律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初步分离。
改革以来,这一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变的结构变迁过程作为一种历史的必然,表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的分化过程中最值得关注之处是: 1.体制改革始于农村,其对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最大贡献是推动了农村工业化的迅速兴起和蓬勃发展,这一农村工业化进程导致农村原同质均等的社会结构发生剧烈的分化,新的角色群体和组织大量涌现,如乡镇企业家、近 1亿的乡镇企业工人和新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等等。
城乡原社会结构的二元特征决定了城市社会结构的分化过程不同于农村,城市社会分化主要是体制内外的分化。
改革后城市社会分化首先发生在原体制的最边缘部分,其结果之一是一部分处干体制边缘的社会力量率先从体制内分化出来,如个体工商业者、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
随着分化从体制边缘向体制中心部分的不断推进,体制外力量亦不断增强,他们以不同于体制内的规则和方式组织与运行,这一过程一方面不断地受到体制内社会分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不断地受到农村社会分化的影响。
一些横跨两个体制和城乡两大社会系统的交叉性群体和边缘性群体开始出现,如个体户、进城作工的农民工等等。
上述各种新的结构要素的出现和增加,有力地推动了民间社会的发育。
2.改革后随着各类社会主体(个人、组织、政府)自主权的扩大和利益的明确化,原由行政级别和身份等级决定的等级式社会分化逐渐转变成一种由类属和单位边界决定的四块式分化,决定社会成员地位与利益差异的原等级要素,如所有制类型、家庭阶级出身、政治身份、行政级别等的作用大大削弱,而个人所在单位和社区的发展状况,个人所属职业类别和部门(如汽车司机、税务部门)等集团性要素的作用增加。
社会结构从等级性分化到团块式分化的转变意味着中国社会的阶层化过程将是缓慢的。
3.与改革前相比,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分化速度大大加快,分化程度大大加深,但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系统、不同社会群体间在分化速度和分化程度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例如沿海地区分化速度快于中西部地区,同处东部的温州地区分化程度大于苏南地区。
又如经济系统的分化快于权力结构的分化,农民群体的分化大于城市居民群体的分化,狭义社会结构的分化深于广义社会结构的分化等等。
这种不平衡分化导致整个社会原相似同构的社会结构多样化,以及原高度整合的三大结构,即收入、权力与职业声望结构的错位,社会成员的各类社会位置间的整合程度也因而大大降低。
社会结构形态的多样化和各类社会结构的错位增加了社会结构的张力并因而增加了结构整合的难度。
4.在大多数市场国家,社会成员按劳动分工的需求在市场的作用下分化与组合,社会结构的分化主要体现为一种功能分化。
随着劳动分工的不断深化所发生的这种功能——结构的分化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条件和必然过程。
改革后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一方面体现了这种功能分化的过程,如国家与社会职能的分化,党政、政企职能的分化,以及职能单一化、专门化组织的发展等。
但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社会分化主要是体制变革的结果,而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与调整,从而结构分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种利益分化,政策因素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出现一种矛盾的现象,即社会结构在改革后发生了剧烈深刻的分化,但各类社会组织不但没有随着分化程度的加深和速度的加快使其功能更加专门化、单一化,反而出现了全面“经济化”或“企业化”的趋势。
功能分化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主要是增加异质性,而利益分化则主要是扩大不平等,改革后中国社会结构分化中利益作用使得结构的纵向分化快于横向分化。
行政性整合与契约性整合 社会的整合一般是通过两个层次实现的。
一是全国层次上的政治整合,二是地方层次的社会整合。
前者的目的主要是确保民族国家的主权,实施行政控制与管理,以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后者主要是以民间的、非政治性的手段在社区层次上发挥作用,以维持基本的社会活动秩序,使承担不同功能的角色、组织、制度能建立起和谐与配合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整合机制的突出特点之一是社会整合较强,而政治整合较弱;在两个层次的整合之间,缺乏组织形式的联结,而主要依赖于“士绅——地主”集团的私人关系起联系两个层次的整合机制的作用,并部分地用价值整合替代组织的整合。
这种整合体系一方面赋予整个社会以灵活性和稳固的基础,使之能维持两干多年,另一方面也造成这种社会体系的一个致命弱点,即整合的民次拉瓜。
其结果少一.是在近代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略时,无法作为一个整体作出强有力的反应。
孙中山先生痛心疾首的“一盘散沙现象”,就是这种整合机制的必然结果。
特别是在现代因素的冲来了下,社会整合的机制不断弱化,中国陷入政治与社会的双重解体之中。
1949年以后形成的新的整合机制,即是为解决当时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双重危机所做的努力。
1949年以后中国整合模式的突出特征之一是政治整合极为强有力,即使是在基层社会中,其整合也主要是以行政性整合手段实现的。
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种整合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为特征的。
其原因不难理解,在政治整合机制与社会整合机制全面失效的情况下,政治整合机制的重建不仅成为当务之急,而且从当时国家和政府所拥有的资源来看,政治整合机制的重建也较为容易。
而社会整合机制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自然演进的过程,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
因此,通过重建政治整合来实现社会整合的重建,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这样,到50年代中后期,这种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的模式便已基本形成。
在农村,典型的形式是人民公社(先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城市中,则是以单位为主干,附之以街道委员会系统。
无论是农村的人民公社还是城市中的单位,都是集各种职能于一身的总体性组织,在其中起核心作用的都是政治与行政权力c具体说来,党的组织系统、行政权力系统、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是在这种整合机制中起作用的三支重要力量。
这种整合模式的明显优越性之一是消除了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之间的紧张状态,使两者高度一致起来,并使地方层次上的社会整合从属于国家层次上的政治整合。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之间的摩擦是经常发生的。
但也必须看到,由于民间性的社会整合实际上不存在,结果使政治整合的负担大为加重。
同时,这种整合模式是相当僵硬的,必须以不断抑制社会的分化为前提,而社会分化恰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
在改革开放的 15年中,这种持续了 30多年的整合模式开始受到冲击。
其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原有整合模式存在的前提条件不断丧失。
原有的整合模式是以两个基本条件为前提的。
一是国家对资源的全面垄断,二是自上而下的总体件组织系统的存在及其有效运转。
但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两个条件都在发生变化。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对资源的垄断已经明显弱化;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村中的总体性组织已不复存在;而城市中的企业改革也在使企业逐渐成为一种纯经济性的组织,总体性组织的特征明显减少。
这样,就使得国家通过其总体性组织实现基层社会整合的二是新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生活复杂化对社会整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在农村,农业生产的分散经营、农村中经济活动的专门化及职业和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都需要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整合。
城市中,在单位制不断弱化的同时,所谓的体制外的活动大量出现,原有的户籍制和人事制度已明显松弛,跨地区的社会流动使城市中的移民大量出现。
且不说原有的整合机制正在弱化,即使其能有效发挥作用,也不足以应付这不断复杂化的社会生活。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十几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寻求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过程,而这种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契约性的社会整合为主导。
换言之,中国的社会整合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社会的先赋性整合(以血缘、地缘为基础),到改革前的行政性社会整合,再到契约性社会整合的历史性变革。
在经济活动领。
域中,这种趋向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
除了国家层面上的宏观调控之外,市场中的契约性关系,以及建立在契约性关系基础上的商会、行业协会等中间组织,都在整合经济活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中,情况要更为复杂,而且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在农村,相当一部分地区中的家族这种先赋性整合形式正在复活,在另一些地区,原有的村一级准行政组织(或自治性组织)仍在发挥强有力的作用,还有的地区,则是“能人”在基层社会整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城市中,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框架则更为模糊,除了市场的整合作用之外,中间组织和社区自治似乎在开始发挥作用。
总起来说,契约性社会整合虽然将成为今后中国社会整合的基本方向,但对其目前发挥作用的程度决不能估计过高。
就社会整合而言,中国现仍处于一个过渡性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存在着一个先赋性、行政性、契约性以及其他整合形式共存的局面。
在这一时期,有三个问题需要密切予以关注:第一,吗目前的社会整合明显滞后于社会分化过程,这将导致社会生活助种种紊乱;第二,不同性质社会整合形式之间既存在互补的关系,也存在着矛盾;第三,新的社会整合形式与国家层次的政治整合之间如何接轨,仍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组织与单位制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构成要素,它直接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形式及变化。
近 15年来的改革便我国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乃至性质发生了变化。
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撤社建乡,原来的准行政组织——生产队被取消,但新建村民委员会自治地位的确立及其在握资源的缺乏,使得许多不发达农村处于无组织状态。
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村级组织运行比较正常,也有极少数农村的独立利益膨胀,甚至同国家分庭抗礼。
处于原集中管理体制中心的行政组织变化缓慢,仍然承担着“部件”职能。
成员对组织的依赖性很强,但人事制度有所松动,单位自谋福利的冲动大大增强,许多单位通过组建“翻牌”公司等措施开发计划外自有资源,从而使这些单位的性质开始变得复杂。
在计划体制之外成长起来的私营企业,在资源获取方面得不到国家的优惠,也不受国家的行政性约束。
其成员的人事关系或挂在人才交流中心,或放在街道办事处,不归属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
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受市场规则支配,企业内部则以高工资来对抗各种风险和弥补不足。
在组织结构上,它们常常缺乏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党、群组织,从而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作为原来“单位制”主体的企事业单位也在发生变化。
第一,单位角色职能化。
随着国家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向,企事业单位的政治职能在减弱,其专业职能在加强。
企业不再是承担国家指定任务的“部件”,事业单位也不再是过去那样的国家的“代理人”,它们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功能性整体。
第二,单位利益独立化。
政企分开使企业逐步脱离政府的监护与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则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
政府对企业不予投资、利税包干及让企业自行消化由改革带来的矛盾等一系列措施,使企业的独立利益进一步明显化。
与此相应,事业单位固定岗定编、财政包干也不得不逐渐改变它们对于政府的过分依赖,而谋求自我改善的能力,从而利益也相对独立化。
第三,单位责任具体化和内向化。
由于企业成为利益主体,并同国家建立契约关系,这使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具体化。
同时,企业对提高其成员收入及生活水平的责任无处推卸以及国家对企业约束的弱化,使企业由外向性责任向内向性责任变化,即由完全对国家负责,向主要对企业职工负责转变,甚至内向性责任的承担重于外向性责任的承担。
这也使得企业正成为真正的职工利益共同体,事业单位的上述特征也日渐明显。
第四,单位的“家长”角色强化。
单位成员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加强了成员的同舟共济意识及企业对其成员的保障意识,这些责任的不可推卸性和.社会比较机制使单位的“家长”角色普遍强化。
这样,改革以来国家与组织的关系就由总体生存模式逐渐变为独立生存模式。
组织不再是国家的“部件”,而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整体”。
除了农村之外,我国社会以组织为单位的外部特征没有改变,但组织的职能却正在发生实质性变化。
它们虽然承担着社会管理的职能,但其中心任务则是满足成员需要及谋求组织自我发展。
即正在由“管理型单位”变为“利益型单位”。
我国的社会结构体制也因此正由“管理型单位制” 向“利益型单位制”转化,“单位制”特征没有减弱,在一定范围内反而加强。
不论组织的单位意识,它们对自身利益的计较与争取,还是职工对组织(单位)的认同与关心的增加,都反映出它们正在形成对外相对独立,内部紧密相依的社会共同体,甚至可以说,现在的组织正在成为真正的单位。
在国家、组织、成员的关系上,“慈母式国家”正在被“严父式单位”所取代。
单位不像改革前的国家那样对组织和社会成员不计贡献地给予普遍关怀,而是在契约的基础上对其成员给予更多的关怀。
身份类别划分与社会流动 身份,是指社会赋予个人、与职业及其他社会角色相联系、标明人的社会地位的类别标志。
所有制身份类别形成的原因是当时国家对所有制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I(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并存);同时,也是“资源有限”的必然结果。
国家通过控制生活资源的分配,从而控制集体所有制职工变为全民所有制职工,进而有效地维持这种身份类别划分。
所有制身份类别形成之后,则从经济结构上反映和维护着城市社会中的社会等级。
由于经济建设成了各项工作的中心,社会生活中的政治色彩开始淡化。
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地主、富农分子摘帽,为错划的右派平反及为“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受害者落实政策、平反昭雪无疑纠正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倾向。
与此相连,政审制度虽然还存在,但范围缩小了,且更注重人们的现实表现。
这意味着阶级身份系列已丧失了它赖以维系的条件。
社会的评价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人们评价一个人不再将其家庭出身放在首要位置,而是着眼于他的能力和成就。
因此,原有的阶级身份系列在城乡都日益弱化并趋于消失。
以“大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有了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
这首先导致了国家对生活资源控制的松动。
城乡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在城乡都出现了可以自由流动的资源。
这就导致了与生活资源的分配密切相连的户籍制度与票证制度的日益松动。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城市中计划体制外经济的发展,则使大批农民有了进城改变自己农民身份的机会。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流向乡镇,出现了一支规模巨大的异地流动大军。
维系城乡居民身份系列的前提条件的日益减弱,势必导回城市中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与发展,创造了大量体制外的新的就业位置。
这些就业位置也意味着多种新的职业身份,而这些身份是原有的干部与工人两大身份系列都无法涵盖的。
体制内的干部与工人在利益驱使下流向体制外这些新的就业位置的结果,是模糊了原有的“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并发展出一种用体制外的职业身份系列来包容体制内的“干部”与“工人”身份系列的趋势。
体制外经济的迅速成长,其经营与分配的灵活(使国营企业处于劣势)及人们评价企业日益趋向经济效益,这就逐渐模糊了原有的所有制身份界限,使所有制身份存在的意义减弱。
当前,中国社会的身份类别划分标准正在发生剧变。
一种新的、具有自致性和可变性的、以职业身份为标志的身份系列正在逐渐取代以往的城乡各种身份系列。
在这一过渡时期我们看到的是一幅新旧身份系列并存、交融与交叉错位的复杂图景。
原有的身份系列及评价标准仍在起作用,人们可以利用凭借原有身份已经取得的资源,在新的职业身份系列中谋得一个能有更多收益的职业身份。
政治评价体系与利益评价体系的并存,导致了人们身份系列与社会地位的多面性,也决定着人们在新的职业身份系列中的取向。
在城乡流动中,原有身份与新职业及新居住地的矛盾,则导致了大批边缘人及大量边缘群体的产生。
伴随着这几种身份系列的松动的,是社会流动的三大趋势。
即社会精英流向的多样化;八千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及体制内的工人与干部向体制外流动。
这三大流动趋势正改变着中国社会的精英结构,改变着社会位置与人口的空间分布,改变着体制内外经济、社会位置的比例关系。
因此,身份类别的松动对中国现时社会结构的最大影响是,它为社会结构的变迁松了绑。
区域格局与区域关系 区域是指“由社会关系和组织原则所组成的社区” 。
在一个社会中,区域间的关系及其由此所形成的基本区域格局,是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改革开放的15年中,中国的区域关系和区域格局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化。
分析这些变化及其过程,可以使我们从一个方面深化对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理解。
在 15年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社会中这种以全国一盘棋、地区间同质同构、强调地方的自我生存能力的区域格局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
其中最明显地表现为: 第一,利益的分化,地方开始成为利益主体。
如前所述,在改革前的全国一盘棋的总体性体制中,地方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被抑制的状态。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中央的权力不断向地方下放,全国一盘棋的模式开始被打破,以地方行政机构为代表的地方社区开始成为利益主体,财政地方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的关系已不再是靠中央行政权力联结的关系,利益关系和市场经济中的交换和契约原则开始成为联结不同地区的新的纽带。
过去的那种地区间无偿调拨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
在地方利益动机驱动下,地方保护主义日益明显。
第二,地区间的异质性明显增强。
在改革开放之前,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仅表现5为发展程度的差异。
但在今天.地区间的同构性在很大程度上被打破,不同地区间的异质性大为增强。
其原因在于,随着权力下放,地方制定政策的能力加强;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给予特殊的政策;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发展程度不同,使得不同地区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能力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由于区位条件和历史遗产的差异,目前地区间的异质性突出表现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发展的程度等方面。
其结果是使全国性的统一政策失去基础。
第三,市场原则支配下的区域关系形成了一种“差距扩大动力系统”。
由于改革开放深化程度的不同,经济遗产的差异,以及在区位方面的差别,地区之间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梯度状态。
在这种梯度格局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近似于较发达、中等程度发达、不发达地区的格局。
大量的统计资料可以表明,在15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些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而且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的是,一种类似于国际分工格局的地区分工格局已在开始形成,如广东、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开始成为加工区;而内地的许多地区,包括像辽宁这样的老工业区,则正在成为原材料的提供者和商品销售的市场。
第四,不同地区的发展机制出现了差异。
这种差异突出表现在以沿海地区为代表的发达地区和内地落后地区的不同发展机制上。
以行政调拨为手段的全国一盘棋的区域格局的解体,全国性市场的初步形成,将各个地区的发展置于这种正在形成中的市场环境之中。
但由于不同地区在发展的时间和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在这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便表现出明显的差别。
比如,早发展的发达地区,由于在技术和经济实力上的巨大优势,具有很强的市场扩张能力,其企业本身也具有很强的发展动力与潜力,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地区的发展更需要的是市场条件和自由的经济政策。
而落后地区的情况却恰好相反,其在技术和经济实力上的明显劣势,资本的缺乏,企业家阶层的欠成熟等种种条件,使其在与发达地区企业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
在这样的地区,如果没有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行政力量的介入,要想获得经济的顺利发展,并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很困难的。
综上所述,在短短的15年中,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和还在发生重大变迁,这是本质性的总体变迁。
这种变迁是积累性的,也是革命性的。
虽然新结构的具体细节尚难勾画,但其轮廓是确定了的:它将沿着上面描述的方向继续深化与发展。
对农村社会关系变迁产生的问题有什么看法
人口结构维度自从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农民不仅获得了自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权,而且获得了劳动就业选择权,由此,原来被束缚在农村土地上的剩余劳动力得以大量释放,在随后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对外开放进程中,农村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民工潮”。
如果说80年代只是剩余劳动力外出,那么进入90年代,外出的不仅仅是剩余劳动力,连农村和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都在外出,因为农业劳动无法增加农民的收益,甚至成为负担,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现在。
由此,中国农村青壮年人口纷纷离开,出现农村人口迅速老龄化以及大量留守儿童问题,农村人口结构呈现“386199”(妇女、儿童、老人)三留守现象,大批村庄“空心化”“老龄化”“空壳化”,我们曾用“农村很散、农民很老、农业很弱”来描述新三农,这就是新的乡村治理困境。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农村治理首先遇到的一个困境就是缺乏治理人才。
不仅如此,一些农村地区,连基本的治安都难以维护。
更大的挑战就是农村养老问题,农村养老不但缺钱,更缺人力。
人口结构变迁背景下乡村还存在许多其他治理问题,比如,村庄公共事务难以正常开展,民主自治无法正常运行,乡村现代化更是困难重重,新技术、新观念难以推行,更谈不上社会创新。
乡村社会分化维度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为社会分化提供了契机,乡村社会分化与城市社会分化都非常快、非常明显。
一方面社会分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相比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社会分化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为不同能力的人提供了各显神通的机会,从而使不同的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获得不同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转型过程中存在着制度不合理、权力寻租和市场行为不当不法(如假冒伪劣)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社会分化存在着严重的不公问题。
与此同时,社会分化又反过来进一步影响和左右下一步的分化。
具体到乡村,不论是收入分化,还是阶层分化,都表现得相当明显。
农村收入差距扩大已经成为大家谈论的事实。
与收入差距相关的就是乡村社会阶层的分化。
在计划经济时代,乡村社会虽然也有所谓的“地富反坏右”,但是这更多的是政治符号,当时主要只有两个阶层——干部与社员。
而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分化成至少有8个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乡镇干部阶层、乡镇企业家阶层、农村个体工商户阶层、农村雇工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乡镇企业工人阶层、农村私营企业家阶层。
不同的社会阶层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有不同的社会影响力,更有不同的利益取向、需求和行为。
在这样的阶层格局下,乡村治理显然比以前更复杂、更具挑战性。
最大的挑战就是在乡村治理中如何合理地体现不同阶层的利益和需求,既要防止上层阶层对中下层阶层的剥夺,又要避免中下层对上层的对抗,阶层之间的社会团结成为乡村治理的头等课题。
乡村社会阶层分化,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和目标,如果能实现阶层的社会团结,那么乡村的治理和发展将不再是难事。
村庄类型多样化维度由于历史传统、地理位置、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不同村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表现很不同,呈现出多样性态势,不再像之前那样绝大多数农村都是一种产业形态、相同的管理模式和社会构成等。
中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几百万个自然村,每个村庄都有其个性。
有的人将当前的村庄划分为“城中村”“空心村”“新型社区”“超级村庄”等。
由于划分标准不同,可以有不同类型的村庄分类,比如根据人口进入和外出情况,也可以分为三类村庄:外来人口多的村庄、外出人口多的村庄、没有外出和进来的村庄;还可以按地形划分:平原村、丘陵村、山村、高寒村、高原村等等。
虽然有些类型是自然形成的,如按地形形成的不同类型村庄,但是这种自然因素也会影响村庄的社会经济,从而影响村庄治理。
比如中国目前最穷的连片特困农村大多位于高寒偏远、沙漠戈壁等地理条件和环境非常恶劣的地区。
这些地区的村庄由于贫困或者不发达,它们面临的治理问题显然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村庄。
村庄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表明村庄治理应该是多样性的、个性化的。
在这种情况下,固守于一种治理模式,采取“一刀切”的治理方式,已经不足以解决问题、满足村民的需求和实现村庄的团结、发展。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
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特点是什么
一、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特征 “四位一体”的中国农村社会,由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方面组成,每个方面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结构,共存于农村社会这个整体之中。
由于经济结构变化深刻影响着其他结构的变迁,对其特征的分析就成为探讨其他结构特征的逻辑起点。
1、 生产方式分散: 农村经济结构的主要特征。
在农村经济结构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当属农业的生产方式。
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与人民公社运动,到改革以来在农村实行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进一步转化为家庭承包制,无不是围绕农业生产关系调整和生产方式变动来进行的。
这说明我们党抓住了农村经济工作的关键,但并不能说明这个问题就一定会得到合理而有效的解决。
在采取何种农业生产方式这个问题上,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争论。
从一个时期以来“三农”问题逐渐暴露的情况看,也说明囿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我们一时还很难找到一种明确、合理而有效的解决办法。
说到底,就是在过去的集体化破产之后,我们还没有找到一种在农业生产环节将广大而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的有效形式。
然而,长期维持这种以一家一户耕作小块零碎土地的分散生产模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显然从根本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社会的发展。
2、 公民素质不高: 农村政治结构的主要特征。
几千年来的封建专制压迫,使中国农民只知道小民、顺民、臣民,或者以职业来划分的话,就是农民、工民、商民等,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公民。
直至今日,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公民一词还是晦涩而模糊的,起作用的还是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为自身、家庭或家族,也就是为“小圈子”谋利益的观念。
追根溯源,就是漫长的分散、孤立、封闭的小农生产方式割断了人们之间内在的经济联系,使农民体会不到社会分工与合作的深刻意义,从而缺乏萌发、接受和内化公民意识的强烈动机。
3、 农耕意识厚重: 农村文化结构的主要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土改、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我们挖掉了农耕意识存在的基础--一家一户耕作小块土地的生产方式。
然而,农耕意识不但没能从农民头脑中清除,反而是深深地蛰伏于其内心深处,并且在实际生活中主导着人们的行为,否则就解释不了为什么后来联产承包一经推行,就立即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
在当时,毛主席也许坚定地认为,在挖掉了农耕意识存在的基础后,农民就必然有强烈的社会主义合作化愿望。
可历史表明,当时出现的所谓合作化高潮以及人民公社化的骤然完成,只不过是农民在强有力的政治宣传下所表现出来的盲从行为,不然也解释不了后来农民为什么对自留地情有独钟,而对集体劳动“磨洋工”,以及为什么政策一有松动的迹象,农民就有分田单干的冲动。
这就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文化传承除了受生产方式制约之外,是否还有其自身的运行逻辑
农村的改革,使农业生产方式与农民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农耕意识得到协调,因而在原来集体化形成的物质基础上爆发出极大的生产力。
人们不曾料到的是,随着厚重的农耕意识重新找到了存在的基础,以及伴随着小农生产方式弊端的不断暴露,农民的思想素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滑坡,并直接制约了整个社会思想素质的提高。
4、 公共产品短缺:农村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
长期以来,为保证城市工业化顺利进行,在我国逐渐形成了一种城乡分治的惯性思维方式。
问题是:我们在改革农村生产关系的同时,并没有配套改革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致使在集体经济逐渐空壳化的同时,就留下了一个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制度缺陷,即人民公社体制下集体经济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管理和资源投入,在改革后至少是被大大弱化了。
当然,现在也存在“村提留、乡统筹”的制度功能,但相对来讲,其功效实际上已无法与过去相比。
按理说,这个缺陷应由国家财政来弥补,但在城乡分治的思维模式下,并没有进行这种制度建设。
在粮食短缺和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时候,通过农村内部的各种途径安排,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基本上还能维持,然而,在农村经济每况愈下的情况下就显得难以为继了,特别是在城乡差别日益加大的状况下,甚至还引发了人们对公平与正义的重新思考以及对社会未来的担心与忧虑,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农村社会结构特征的逻辑演绎 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特征表明,农业生产方式分散,深刻影响着农村社会其他结构特征的形成和变迁,并且由此而展开各自的逻辑演绎。
1、生产方式分散与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生产方式分散制约了农业的第二次飞跃。
尽管分散的家庭经营可以有效克服农业的外部性,增加供给以及将劳动的监督成本降低到零,并且与农业规模经营并不矛盾,但由于庞大的农民基数和土地紧张局面的限制,从而使这种普遍存在的零碎、封闭、分散经营状况,成为我国农业向适度规模化、市场化和深度开发化经营的现代农业转变的根本障碍。
其次,生产方式分散影响了农民的组织化发展。
马克思对自然经济下的农民有一个形象比喻,说他们好像是一个个马铃薯,被装成一袋马铃薯一样缺乏有机联系。
那么,市场经济下的小农又会如何呢
许多学者认为,只要生产要素运用能够给家庭经营者带来理想收益,他就不会排斥农业现代化。
②然而现实或许是:即便农民存在农业商品化动机,如果土地零碎化、生产分散化和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态势得不到有效缓解,农民就不会有强烈的组织化愿望。
这可以从农民已成为社会中的利益主体,但市场主体地位一直未确立的现实中得到证实。
再次,生产方式分散强化了农民的小农经济意识。
近代以来,每一次运动或革命几乎都呐喊要破除农民顽固的小农经济意识,但大都无果而终,原因恐怕是未能撼动延续了几千年的小农生产方式。
解放以后的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挖掉了小农意识存在的根基,最终却以沉痛教训记入史册。
推行联产承包的农村改革,可以说是以退回到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使之与这种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相适应,来换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然而光环逐渐退去之后, “三农”问题也突显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难题。
由此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分散的生产方式与小农经济意识之间,究竟谁是首要逻辑
它们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还是一种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呢
2、公民素质不高与农村政治发展。
首先,公民素质不高妨碍了农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
据民政部对全国一些县(市)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调查,村民在选举中的投票率一般都在80 %以上。
③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农民的公民素质就有很大提高,因为农民在政治参与中往往过度放大了自我的我,社会的我被其完全掩盖了。
而且,建立在缺乏公共信任基础上的政治参与,很难说是一种有效的政治参与。
诸如此类的问题表明,农民的确要有一个培养或被指导的过程,若没有这个条件,农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自然就会受到限制。
其次,公民素质不高制约了农民利益表达的规范发展。
一个时期以来,农民的宗法观念、封建等级观念又有普遍抬头的趋势,“清官情结”再次主宰农民的法理意识。
由于农民普遍缺乏合理合法而又明确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使得他们在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去哪里表达利益诉求,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采取旧式的“告状”、越级上访或者有组织抗争等利益表达方式,如果矛盾激化,则有可能上升到暴力对抗,甚至冲击基层政府等。
因而,如何将农民的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纳入制度化轨道,是当前一个迫切而急需解决的问题。
再次,公民素质不高影响了农村的民主建设进程。
如果说,民主最好不要被描述为一个“体系”或一揽子制度,而是一种存在状态,那么,公民素质就是形成这种状态的基本元素。
许多人将农村民主建设进程缓慢归结为国家和社会的扶持力度不够,这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公民素质不高才是根本原因。
因为民主从来都是争取来的,从来就不可能靠施舍而获得,而且,尽管民主需要有经济为基础,但经济发展却并不必然导向民主。
3、农耕意识厚重与农村思想道德状况。
首先,农耕意识厚重反映在利益观上就是自利与不合作思想。
由于分散的生产方式不可能在农民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小农所能构造的就只能是极端自利与不合作的思想。
虽然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挖掉了农耕意识存在的根基,但其传承并未中断。
分散的家庭经营使这种意识重新找到了存在的基础,并逐渐与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结合在一起,异化着农民的心灵。
因此,许多村民只注重个人利益,缺乏理想和信念,虽然他们之间也需要各种合作,但由于缺乏基本信任、需要付出极高的合作成本而难以实现。
其次,农耕意识厚重所衍生的人身依附情结向宗族宗法观念倾斜。
分散的生产方式使农民没有能力抵御各种自然灾害,也没有能力单独面对社会各强势集团的挑战,因而他们崇拜任何能主宰自己命运的力量,总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解放前,农民在物质上依附地主和宗法势力,在精神上则依附各种虚拟化的神灵;解放后,农民在两方面都转而依附政府。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党和政府的威信在农民心目中有所降低,农民的依附情结也就悄然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族宗法意识普遍抬头以及乡村社会灰色化趋势明显。
这或许表明,农民的依附心理正在向封建的传统观念回归。
再次,农耕意识厚重在人际交往关系上的表现就是极强的圈子意识。
在此,圈子意识是指以家庭为核心围绕小农生产方式所建构的一种狭隘、封闭、短视的观念。
一般来讲,小农的圈子有两个: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圈子和以地缘、邻缘为基础的亲戚、邻里、朋友圈子。
这两个圈子被小农看成“圈内人”,此外则被视为“圈外人”。
圈子意识形成了小农内外有别的二重性道德标准,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以情感取代理性,以价值取向代替事实判断,因而导致宗派、小团体盛行。
可见,这与现代社会强调门户开放、人人平等、团结互助等原则是矛盾的。
4、公共产品短缺与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首先,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突出。
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是指国家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力的义务,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相反。
⑤现实中却是城镇中小学教育由财政拨款举办,农村中小学教育则由农民自筹资金举办。
当时的理由也许是农村人口拥有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而城镇人口没有。
但问题是,随着工业化、市场化深入,土地产出效益在递减,而教育费用在递增,这种背离趋势使农村教育经费越来越捉襟见肘。
同时,我国农村劳动力绝大部分是小学和初中文化,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很少,这种知识与人才结构显然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距甚远。
其次,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
农村改革在促进农业生产大发展的同时也瓦解了集体经济,由此动摇了农村社会福利、保障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但当时我们并没有对依附于旧体制上的各种制度进行及时改革和完善,使之与这种新生的经济结构相适应。
比如,由于集体公益金积累明显减少,使得以此为部分资金来源的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严重影响。
农村其他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大致也有着相似的经历和处境。
可以说,改革以来农村所取得的经济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农村相关制度建设的滞后效应所吞噬。
再次,农村生产性和生活性公共基础设施陈旧落后。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国家战略重心过度集中于城市,再加上农村集体经济逐渐虚拟化,使得生产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陷入了市场失衡和政府缺位的双重困境之中,造成农村大部分生产性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功能明显减退。
此外,由于长期饱受粮食短缺之苦,我们在突出农业生产重要地位的同时也就忽视了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得城乡差别也更为明显。
显然,这种片面强调经济功能而忽视人文、社会因素的发展模式,到现在是愈来愈难以为继了。
三、基于现状的应对思考 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特征及其逻辑演绎,展示了当今农村社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的主要症结所在,同时也提出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1、 探索新的农业经营体制,加快农民非农化步伐。
就我国的国情而言,双层经营、统分结合的体制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在根本上必须坚持。
问题是,承包地的有限性和农民的“多劳”积极性存在二律背反,正是这种“土地均分制”下的家庭承包与农业规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互排斥性,使我国农业生产的局面至今未有实质性的改观。
显然,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土地零碎分布的问题。
如果说过去靠运动来推动农业合作化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那么现在靠坐等农民自发萌动现代化热情则无异于“守株待兔”。
经验表明,农业要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并向市场化和开发深度化发展,大都需要国家规制,而绝非仅靠市场力量整合就能实现。
一般来说,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是重走过去的集体化道路,但农业集体生产中可能存在的监督、激励、决策等问题,至少在现阶段是无法克服的,况且,集体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效率至今还历历在目,这条路未必就走得通;二是培育种植大户,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看来,在坚持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转移大量农业人口,缓解人地紧张局面;二是通过土地股份化等手段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集中,并鼓励他们向农业现代化方向迈进。
总之,只有减少农民,并使他们不再是农民,才能富裕剩下的农民,才能有农业的现代化,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
2、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农民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改革以来的一个基本事实,就是农民已成为社会中的利益主体,但其市场主体地位一直未能确立,由此极大地影响到农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个中原委应该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迟缓、发育不良和功能缺失,没有真正成为农民在市场博弈以及与政府对话的忠实代言人。
国际经验表明,农民经济组织的重要性怎么说也不过分,因为在与社会各强大利益集团的博弈中,一盘散沙的个体农民不可能凭各自的“匹夫之勇”谋得较好的经济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
那么,我国农民经济组织弱小的症结究竟何在
为什么不能在流通领域先打开缺口、试点推广呢
原因大概有二:从主观上讲,农民的小农经济思想厚重,缺乏合作意识,体会不到分工与合作的意义。
从客观上讲,现实中缺乏利益机制诱导,就是说目前市场末端利润太薄,农民经济组织在流通领域没有太大的生存空间,而反过来看,农民经济组织弱小、博弈能力差又正好是市场利润太薄的重要原因,由此陷入两难。
这既需要农民自己转变思想、自强不息,同时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 和帮扶。
一方面,要引导农民逐步克服依赖思想,树立合作意识,培养进取精神;另一方面,在政策上倾斜,扶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在经济上将农民重新纳入组织化体系。
虽然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惟有如此,个体农民才能被组织起来成为市场的主体,也才能逐渐改善不利的社会处境。
3、加强农民的公民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政治参与的活动主体是公民,而公民能否有效参与政治、实现个人与政治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则取决于以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为核心内容的公民素质水平,而这也构成了民主作为一种状态而存在的基本元素。
然而,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使人们习惯于以臣民而不是以公民的身份生活,虽然历史上经历过频繁的运动和革命,进行了多次告别臣民的尝试,但这种意识传承太过深厚,人们的公民素质始终难有大的提高。
解放后,毛主席曾振聋发聩地提醒全党,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
但是,长期通过频繁的政治斗争来达到教育农民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条需要引起深思的经验就是“,不是为教育而教育”,而是“寓教育于实践”。
进一步说,就是将教育和改造融入到政策的实施中去。
以此而论,在推进当前农村民主政治进程中,要根据农民讲求实际和务实的特点,拿出具体的例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形成一种机制,营造一种氛围,使农民切身体会和感受到,不顾公共利益的完全自利行为不仅是不光彩的,而且是无利可图的,更可能是损人又害己的;只有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这样,通过诸多鲜活的具体事例的教育,使农民不断内化公民意识、培养公民行为、提高公民素质,由此逐步实现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由推动型向内生型转变。
4、 加强农民伦理道德建设,塑造当代农民新风貌。
过去党在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建设新社会的过程中,不仅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的落后状况,同时也将理想与信念隽刻在农民心中,不然就没有三年困难时期众志成城、共渡难关的感人历史。
后来却没有将这种文化精神很好地植入市场经济身躯,造成金钱主义排斥社会正义,因而导致人心涣散,宗族宗法意识普遍抬头。
笔者在湖南农村的实证调查也反映出,时下农民特别是中壮年农民自信心有所缺失,精神面貌有待振奋,而这个群体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虽说不能把现在农民的精神状态,与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民战天斗地、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神境界相比,但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现代公民,健康的心态、良好的自信心和精神风貌是必须具备的。
因此,要发扬过去党开展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并做到与时俱进。
一方面,将农民的思想道德建设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有机结合起来,逐步使农民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得过且过的精神状态和封建迷信的陈规陋习;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道德伦理氛围,形成勤劳致富、自立自强、合作共济、奋发向上的风貌,在感召、净化人们心智与心灵的同时,激发、昂扬农民合作与进取的精神,努力造就一代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5、健全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追根溯源,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短缺,是由于人民公社解体后对农村社会的制度设计不当或紊乱造成的。
人民公社时期最大的失误,就是造成了农业生产的低效率,但公平地说,当时农村公共产品和福利供给的效率不但不低,而且很高,这一点国际社会也有着广泛的认同。
然而,我们在废除低土地产出率的人民公社制度的同时,并没有将高效率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剥离出来、区别对待、加以完善。
或许说,是把它们看作一个“罪恶”的整体,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同时却并没有周密设计一整套与家庭经营相适应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来弥补因为制度转型形成的制度空隙。
这种由于制度设计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缠与激化,到现在已经无法掩盖了。
因此,一方面,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加强公共财政延伸到农村的力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以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另一方面,还要完善过去良好的制度设计,如冬季或农闲时组织农民出工、出力修建各种基础设施,尽量以较低的成本为农村提供更多、更适用的公共产品。
这样,让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也能获得便利、安全、高效、多样的公共服务,使农村成为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总之,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特征及其逻辑演绎,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我们过去在改革农村生产关系时缺乏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性所致,同时也表明,中央在新时期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可谓英明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