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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崇拜的人写的一本书的读后感

时间:2015-07-03 22:28

选择你读过的一本书,写一篇读后感作文,不少于6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白的选择》。

  书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白”的小狗和朋友们一起寻找主人。

第一个主人叫“阿贝哥”,他亲手杀了小白,但是小白的朋友“地包天”用爱的力量救活了小白;第二个主人像寄生虫一样把父亲辛辛苦苦挣的钱挥霍着,整天让小白吃东西,把小白吃得胖胖的;第三个主人是面善心不善,把多年喂养的一只狗“心肝儿”抛弃了,硬把小白留下来,小白的朋友又把“心肝儿”送了回来,但是,她(它)的主人又把“心肝儿”再一次绑在一棵大树上,将“心肝儿”活活饿死,但小白的朋友又一次救了“心肝儿”。

最后,小白找到了自己称心如意的主人,并且救了自己的主人,最后它幸福地跟随着主人一辈子...... 读完这本书后,再看看作者最后写的“记忆的相册”,感觉好象作者就是书中那个“谜一样的美丽的女人”,作者的宠物“仔仔”好象也是书中的主人翁“小白”。

作者是利用了生活中的真实情感来写了这本书。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要最快速度答

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读后感200字

读了《水浒传》有感_《水浒传》是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名着,虽然大家读后的感受不一样,收益也不一样,可它全文灌输一个思想: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父母要“孝”,更让人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忠孝两全。

我在日夜啃读这本书后,感受也非常深刻。

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及时雨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武松高大魁梧、单身决斗猛虎的勇猛和豪爽,吴用的足智多谋,更难得的是外表粗鲁的李逵却有一颗非常善良孝顺的心……。

这些情节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一直在我脑海里回放。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感谢我母亲给了我生命,感谢老师无怨无悔的教我知识,更感谢我的祖国这么强大,有这么好的条件,让我们无忧无虑、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一定要关心亲人,关心同学,孝顺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祖国。

我在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认认真真学习,明明白白做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

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看过的一本书读后感300字作文怎么写

《汤姆·索亚历险记》与我所有我看过的书比起来,我更喜欢《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捣蛋的方法一次比一次历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

虽然他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却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心中充满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

肢体语言的缺陷,并不能掩盖住他内心的优点,他曾说他自己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做错时,也很懊悔,他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变成一位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可没人理会。

汤姆的崇拜者是海盗。

在我们的眼中,海盗是一个最贪婪的大坏蛋,人们对他深恶痛绝。

可是,在汤姆的眼中,海盗不是一个贪婪的坏蛋,而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好人。

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还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

所以说,汤姆是一个善良的孩子。

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拥有过一段短暂而又快乐的童年。

但我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加丰富多彩。

我们在童年的时候,只会傻里傻气地玩耍,哪里会像汤姆一样有理想有抱负,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小年纪的汤姆,足智多谋。

在犯了错误要接受惩罚时,总会想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鬼点子来为自己开脱。

聪明爱动的他,经常把傻里傻气的同伴耍得团团转,自己便坐收渔翁之利。

他的理想他的抱负经常令人惊讶不已。

汤姆为了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逃避这个文明的世界,逃避死板的生活,彻底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做出了离家出走的选择。

和三个同伴共同商议:他们要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

这个令人惊讶的想法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中徘徊,挥之不去。

其实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要真正远离这一切,只是想通过这一次的“失踪”事件,让那些大人们去忏悔,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觉到对自己的孩子有亏欠,并把亏欠持续一辈子。

当大人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之后,天天都是以泪洗面,为他们祈祷,并且对自己的行为受到谴责。

最后,在小镇上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突然回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失踪”事件落下了幕布。

读完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赏心悦目,也让我知道了人这一生要笑对生活,生活才能丰富多彩。

不要总想伤心的事情,令自己不愉快。

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求一篇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的作文

语文书上的。

《生命生命》读后感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

起初,我也不明白生命是什么,但是读完了,我明白了生命就是活在的意义。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

”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就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

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从句话我联想到那些失业人士,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走进这个社会,而自行了断,一死了之。

我想对他们说:“你们不能不爱惜生命,应该爱惜生命。

败了,也应该自己站起来,应该充实自己,重新走入这个社会才对。

一想到自己,觉得很惭愧。

以前,我看见一只小蚂蚁都要把这条小生命弄死。

现在,每当我发现有一只蚂蚁在咬我,想弄死它的时候,就想起它毕竟也是一条小生命啊

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轻轻把它放到地上,让它回到自己的家。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仿照 男孩子必读的一本书 写读后感

读《鞋匠的儿子》有感大家一定知道林肯吧

他是美国的总统。

当时,他的家庭背景并不好,他上任总统后,许多家庭优越的参议员都十分看不起他。

林肯的父亲是一名鞋匠,他从他爸爸那儿学了许多手艺。

在他发言那天,他面对许多傲慢的参议员做了一个发言。

当一个参议员让林肯记住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时,林肯用他机智的头脑与真诚的语言赢得了大家的厚爱。

他那深刻的言语已经牢牢地刻在我的心上了。

他是这样说的:“我非常感激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过世了,我一定会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

我知道,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做鞋匠那样做得那么好。

” 如果将主人换成我,我也许会因为尴尬而逃避或是感到脸红,但他竟然是那么自信地面对,并为这而感到骄傲。

是呀,虽然父亲是普普通通的鞋匠,但能够在逆境中成长,虽然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的儿子能那么有出息。

林肯的做法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家境不好的人,即使有人嘲笑你,这也是为你的自信、为你的成功而做铺垫。

不要害怕,勇敢地、自信地向前走去吧

不要轻易退缩,像林肯总统那样,用正义,用公平,用你的自信去反驳吧。

像林肯那样,因为自己的父亲是鞋匠反而引以为荣 在你做任何事的时候都要记住: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写一篇3000字左右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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