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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母亲读后感开头句

时间:2016-06-29 12:14

莫言的《卖白菜》中主要内容\\\/中心思想\\\/读后感言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莫言小说红树林读后感

红树林,我看过,很好。

已经被拍成电视剧了。

其实我感觉这篇文章主要围绕林岚和马叔的纠葛的爱情为主线的,林岚深深的爱着马叔,但是因为误会,没能走到一起。

大约三十年后,感情依然,但是她的儿子参与了犯罪,为了儿子,她以身试法。

最终入狱,但是马叔也深爱着她,决定等她出来。

里面有人性的贪婪和罪恶,但是也充满了正义和爱心。

马叔的爸爸正义,守护着红树林,马叔身为检察官,维护正义,即使是自己深爱的爱人,也依然为她戴上手铐,体现人性的正直。

珍珠善良,大虎对她真心,是人性的爱。

虽然他犯罪了,但是不否认他的爱情。

文章里面从各种角度深刻的刻画了人性的复杂,形象逼真。

不愧为是大家的作品。

莫言的“良心为证”也很好,莫言的很多小说,我都看了,很好呢。

建议大家看看。

不愧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

读完莫言《蛙》后有什么感想

一、莫言是乡土文学的代表,一向描写一些深藏在中国人骨子里面的东西。

蛙与娃同音,蛙产卵时往往产下几千枚卵,我觉得这是莫言在暗示中国人对多子多福,人丁兴旺,四世同堂等等美好愿望的向往,是中国人民一种生命力的体现。

二、文中作者的姑姑即是接生的医生,又是计划生育的坚定执行者;她迎接了无数的新生命,又毁灭了无数的生命。

这种矛盾的人物形象使姑姑这个人物形象变得立体、厚重。

小说最后荒诞式话剧的忏悔看得让人惊心动魄。

三、对社会黑暗现实的控诉。

陈鼻父女的悲惨遭遇,妻子因堕胎而亡等等一些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当道的现象和底层民众同国家机器相抗争的悲剧下场都令人唏嘘不已。

四、我认为《蛙》这部小说表现了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意义,就是繁育下一代。

在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抗争过程中表现了人对自己本性的追求,表现了人类最原始、最本能的一面与社会巨大变革之间的深刻的矛盾。

总之依我看《蛙》足以与张炜的《古船》比肩,也是一个中华民族的厚重碑石。

五、莫言的语言当然是相当有乡土气息了,口语化的语言和第一人称叙述相当有代入感。

小说的整体形式也很新颖,以信件和话剧串联,耳目一新啊

话说小说是很久之前看的,有些情节淡忘了,但总体上我的感觉就是这些。

过去的年莫言阅读答案

1、作者提到了过年时哪几个重要的日子

它们分别有什么特点

作者提到了腊月初八,吃腊八粥,粥里要有八样粮食以及施粥场面热闹; 还写到辞灶日,祭灶神,过得比较认真; 还写到除夕,包饺子,给祖先上坟,祭恭祖先等; 最后写到过年,早早起来穿新衣,不许高声说话,不能说出不吉利的话等一些风俗,显得喜庆、热闹,充满神秘感。

2、作者写过去的过年特点是什么

作者没有去细致的描写各地过年的不同风俗,而是超越了各地过年方式的差别,抓住他们的本质,写出了抽象的过年共同点:美食的诱惑、神秘的气氛、春节的童心。

3、如何理解作者笔下(童年)的过去的年的特点

作者是从贫穷的儿童的视角来看待过去的年的。

在生活水平不高的年代,人们盼望着过年,盼望着过年时能够吃到奢侈的美食,比如像饺子一类的食物。

其实 ,从现在的生活水平来看,吃饺子根本算不上什么奢望,几乎可以说是想吃就可以吃到。

但在作者的记忆中,童年时期,想吃顿饺子是多么的不容易

经过几千年传统积淀而形成的“过年”,有许多特定的民间习俗。

而这些习俗,即使是在成人来看,也不一定完全能够理解,就更不用说对孩子来说了。

孩子们对一些民间宗教活动部理解,成人又不愿意通俗地解释给孩子们听,所以,在孩子的心中,产生这种神秘感也就在所难免的了。

纯洁的童心表现在对过年的理解和期盼与成年人的不同上。

孩子们对美食的期盼,对宗教与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自己无法理解的自以为是的猜测,就自认会形成他们的童心童趣。

4、作者说“没有美食的诱惑、没有神秘的气氛、没有纯洁的童心,就没有过年的乐趣”,文中叙述童年过年时也是从这三个方面入手的,请分别举例说明。

(课后“思考与练习”第3题。

答案也可参见教参p.26—27) 如腊月初八吃粥对孩子们等粥吃的场面描写,“一群手捧着大碗的孩子们排着队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脸冻得通红,鼻尖上挂着清鼻涕。

为了抵抗寒冷,他们不停地蹦跳着,喊叫着。

”虽然条件不好,但孩子们的 “蹦跳,喊叫” 单纯而快乐。

再如:神秘的气氛在作品中有好几处写到,比如送灶、除夕,这种神秘气氛主要是通过对过年的民间习俗特别是民间宗教活动的描写来表达的。

神秘来自人对鬼神的敬畏,来自人,特别是孩子对宗教时间的不可知。

这方面的描写是与纯洁的童心连在一起的。

童心表现在与成年人对年的不同态度上。

正是因为孩子们的童心,对美食的期待、对宗教和未知世界的好奇,使得年在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乐趣。

5、如何理解本文中的细节描写的作用

“过年”不是一种抽象的理论,而是一种场面,是人们的一系列行动,更是人们的一种心理期待,体现出一种氛围,它是感性的,是现象,所以,只有通过细节描写才能呈现出来。

作者也正是这样写的。

庙里施粥的场景、祭灶的过程、灶神灶马的样子都写得非常细致逼真。

还有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的过程,不仅是对饺子的描写,还有那种氛围、民俗,都写得细致入微,把人们带回当年的生活之中。

6、为什么现在好多人会议论“过年没意思了”

因为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科学知识普及了,孩子们“可乐”的事情多了,年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了。

(第10节:没有美食的诱惑、没有神秘的气氛、没有纯洁的童心,就没有过年的乐趣。

) 7、本文是对童年过年场景的回忆,但在行文中又时常将思绪收回到现在。

请从文中找出有关在的语句,说说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在作者看来,以现在的眼光看过去,过去的年才有了味道,也正因为有了现在的年与过去的年的对比,才有了年的变迁,有了许多生活的感慨和人生况味。

(文章最后一节)通过这样的对比,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过去的年虽然穷,但有希望、有期待,有与平时的差异,能够得到平时难以得到的物质上的满足和精神上的欢愉。

而现在,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精神活动领域的扩大,人们的许多愿望无需非到了过年才能得到满足,因为,年的意味也就淡了许多,年所能给人们带来的情趣也就少了许多。

这里,既体现了作为成年人的作者对童年生活的怀念,也表达了作者与孩子们在思想情趣上的差异。

8、莫言的乡土作品中充满着浓浓的“怀乡”情结,课文是如何体现这种情感的

对过年中几个重要日子的描写充满了民族和乡土的气息。

如写过辞灶日,“把那张从灶马上裁下来的灶马头儿贴到炕头上,所谓灶马头,其实就是一张农历的年历表,一般都是拙劣的木版印刷,印在最廉价的白纸上。

最上边印着一个小方脸、生着三绺胡须的人,他的两边是两个圆脸的女人,一猜就知道是他两个太太。

”充满地方特色。

虽然物质是匮乏的,但乡间生活是其乐融融的,充溢着浓浓的亲情,同时文章开头和结尾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观念问题”、“我们所怀念的那种过年”等的语句充满了怀旧的情怀。

【莫言一直深受民间故事或传说的鬼怪故事的影响,故乡高密的一景一物正是他创作的灵感源泉。

】 五、巩固与拓展。

1、阅读课文第三节和最后一节,找出其中的对比文字,并说说自己的理解。

第3节我小时候的心态和长辈的心态:“过年意味着小孩子正在向自己生命过程中的辉煌时期进步,而对于大人,则意味着正向衰朽的残年滑落”。

最后一节中,“我”对过年的态度“没有美食的诱惑、没有神秘的气氛、没有纯洁的童心,就没有过年的乐趣”和现在孩子对过年的态度:“我们所怀念的那种过年,现在的孩子不感兴趣,他们自有他们的欢乐的年”的对比。

这里既体现了作为成年人的作者对童年生活的怀念,也表达了作者与孩子们在思想情趣上的差异。

2、你怎样理解“没有美食的诱惑、没有神秘的气氛、没有纯洁的童心,就没有过年的乐趣”这句话

表达了作者对往昔岁月的怀念,更深一层则是对故乡的怀念,对故乡亲人的怀念。

现在的都市生活虽然物质生活充裕,但人的亲情和精神生活则是在淡化。

过去物质生活虽然贫乏,但自有乐趣。

每次过年都是一种渴望。

尤其对于小孩子,有好吃的,有神秘的仪式来吸引他们。

六、归纳总结。

1、主旨:文章通过回忆小时候过年时几个重要的日子:腊八、辞灶日、除夕,特别是对除夕进行了重点描写,展现了极富地方特色的风俗习惯,寄托了作者对过去岁月的留恋之情。

2、语言特色:简洁质朴,自然流畅,情真意切。

同学们,在语文学习或课外阅读中你学到了哪些知识,又从中得到了什么道理

请你选择课感悟最深的写一写,

弟弟乖谁比谁

小说《活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作者余华,男,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

1984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余华作品集》(三卷)、《许三观卖血记》等。

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

这是非常生动的人生记录,不仅仅是中国人民的经验,也是我们活下去的自画像。

——韩国《东亚日报》1997年7月3日。

这里讲述的是关于死亡的故事,而要我们学会的是如何去不死。

——意大利《共和国报》1997年7月21日。

这本书不仅写得十分成功和感人,而且是一部伟大的书。

——德国《柏林日报》1998年1月31日。

以上便是作家余华的简介,以及国外媒体对其小说《活着》的评价,除了这些,《活着》还曾荣获香港《博益》十五本好书奖、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等。

我在这里想谈的,也正是余华的这本《活着》。

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而且,由于他的丈人是城里一家米行的老板,他竟经常要一个妓女背着他上街,每次从丈人的米行经过,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敬礼:‘近来无恙

',然后便嘻嘻笑着过去了,其品行之放荡堕落可见一斑。

后来他中了别人的套,把家里包括田地、房产的全部家产输了个精光,于是全家一夜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

这个打击如当头棒喝,亦如一瓢冷水,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

从此,他成了租种过去属于他家的田地的佃户,穿上了粗布衣服,拿起了农具,开始了他一生的农民生涯。

不久,福贵的母亲生病了,他拿了家里仅剩的两块银元,去城里请医生。

可是在城里发生了意外: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

辗转两年,最后他被解放军俘虏并释放了,他跟着解放军的屁股后面过了长江,回到了家乡。

这时,他的母亲早已故去,女儿凤霞也在一次高烧后成了聋哑人。

母亲死前还一遍一遍对他的妻子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

......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文革等等,都通过男主人公的眼睛和亲身经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生动的再现。

而在此期间,福贵也经历了与每个亲人、朋友的悲欢离合: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

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福贵,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

他说: 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

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

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从他的语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像他这样尝尽人生百味的老人,在晚年对生命的那种平静、自然的态度。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不禁感到了一种震撼,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也感到了主人公与命运抗争时不屈中透着的一种伟大的平凡——福贵文化水平不高,也不懂得革命的大道理,但是他对生活的挚着、对亲人朋友的爱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而他自始至终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芸芸众生之一,但作为一个人,他是伟大的。

作者在这本书的韩文版自序中对他的这篇作品作了很好的诠释。

他写道: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

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

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

...... 这部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回忆自述的角度,让主人公把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增加了小说的感染力。

另外,虽然小说中没有散文、诗歌中华丽的辞藻——而这也是有主人公福贵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这样的背景决定的,所以也正恰恰符合其身份——但在描人状物、情节安排等方面同样可看出作者深厚的功底。

泪水似乎成了全篇的线索,有悲伤的泪,有绝望的泪,有喜极而泣的泪......由于泪水几乎是均匀地分布于整部小说,与欢喜交加,使得故事情节曲折动人:福贵总是每每过了几年幸福生活的时候,就会有厄运到来一次。

总之,我认为《活着》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作者将内心思想渗透于字里行间,渗透于人人熟悉的社会生活之中,使读者在读书的同时,便仿佛自己成了福贵,与他同甘苦、共患难,仿佛亲身经历了他的一生,也同时感受到作者注入其中的深厚的情感。

故事的年代背景虽然从解放前夕一直到文革之后——算来大概应到20世纪80年代,跨度较大,不过并未使人感到历史前进、社会变迁的浩浩荡荡,而只是借福贵的一生将这段时期作了个缩影——因为这毕竟不是历史题材的小说,作者想传递的也并非是社会历史方面的信息,所以读者在读这部小说时,如果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那便是曲解了作者的意图了——不过我们也不必担心,作者的笔实际上并未误导读者的目光。

这部《活着》是值得一读的。

西方法律史论文,高分求

有关法学与爱的三个话题17060119 陈建请允许我在开头就突兀地提出自己新近的一个小想法:我坚信,法学的内在,正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

是的,这个念头有一些乌托邦的味道,并且掺有太多因温情脉脉而显得模糊不清的暧昧,使其更像是歌德诗作中拙劣的一行,而不应出现在一篇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的开头。

但,我希望自己这不成熟的观点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与肯定,并付之身体力行,成为法学研究的信条、法学教育的目标。

或者,其实在我做出自己的论述之前,当下的大多数法律人早已或清晰或模糊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队法学进行深刻的探究正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对人类命运的关怀,而不是——争名逐利。

这,更能让我欣喜。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论述让自己切实地明白真相是否如此,倘若在其中我发现了自己是错误的,或者由他人指出,我也是同样深感庆幸的。

虽然,在论述之前,甚至可以追溯到在接受正规法学教育之前,我就早已坚信,正如冉阿让所说,除了相互关爱之外,世人别无他事可做。

1, 关于我与法学这个之于我——一个法学本科生——来说不啻为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大发现其实起源于一次读书经历,它并不能算是多么奇特,但却绝不普通。

就像瓦格纳在半梦半醒之间脑中迸出冥思已久的序曲间调一样,“这一切,都是偶然的顿悟”。

何勤华老师在《战争与和平法》的“中译者序”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中心思想,凝聚到一点,就是对人类和平的执著追求,就是对人类的爱。

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坐在敬文图书馆三楼广阔的中央大厅里。

午后的阳光通过天顶大块的玻璃直射下来,一种暖洋洋的温馨在我周身洋溢起来,如同一片墨迹的淡淡晕染。

我看着那些空无一物的明亮,心中突然爆出意种惊恐的木然和碎裂的声响,铁马冰河,天崩地裂。

这种莫名的错愕,源于我从少年时代起就对法律所怀有的不友好的印象。

造就这种印象的原因不外乎是每个男孩子在少年时期都会具有的那种如同犀牛般的反叛脾性,对执政者的天然的抵触。

在我高二高三那段最精彩的文科班生涯中,周围所有的朋友几乎都是自然而然地信奉无政府主义,虽然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那时,我们每个人都牢记着雨果在1862年元旦为其著作《悲惨世界》写就的序言: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就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在文明的鼎盛时期人为地把人间变成地狱并且使人类与生俱来的幸运遭受不可避免的磨难;只要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还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发生社会的毒害,换句话说,同时也是从更广的意义来说,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愚昧和痛苦,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使无用的。

在重新回味这段话的过程中,我仍然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脑海中依旧会泛起那些恶毒的法律与刑罚对冉阿让所做出的迫害,而想到更多的,是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那些因法律的不公而带来的悲剧。

最有代表意义的,就是最近的“许霆案”,这个闹剧所反映出的,也许不仅仅是司法者的愚蠢,而更是法律本身的某些特质吧。

当我们班——一群“新生的法律人”在对此案进行课堂讨论时,竟然有更多的同学说,也许法律错了,但,法律就是法律,无论我的内心如何,我只能认定其是盗窃金融机构。

我当时顺应着她们悲哀地感受着这种无奈。

这就是我在接到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所遇见的场景,我将投身给这样一个矛盾的事业——彪炳正义,本身却正是正义最大的破坏者。

是的,正义,在法律人的脑海中,这似乎是一个被遗忘的词汇中。

在我所已经接受过的将近其一半的本科法律教育中,似乎从来没有人教过我们要如何正义。

没错,很多老师跟我们说过正义的概念,种类繁多,有广义的,有狭义的,有古代的,有近代的,咬文嚼字,引经据典。

但是,却从来没有老师告诉过我,我是否应该为我心中的愤怒而奋不顾身,提携玉龙为君死,我以我血荐轩辕。

也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跟我说过如马英九主席一样对法科学生的要求:“法律学子应立誓秉心公正、为民谋福、担当正义守护,否则即不配学法

”反倒是我的母亲,给了我一些启迪。

寒假时,我陪母亲看央视热播剧集《闯关东》,其中有一个片段:在日军的炮火轰炸下,法庭被震得微微颤动,中国法官冒着生命危险,也顶着亲日政府的压力,依然裁决了作为被告的日本人败诉。

母亲连头也没回、淡淡地跟我说,你以后也要做这样的法官。

母亲的这种她认为理所应当的期许让我倍感羞愧,我深知这一切有多么难,在一个司法并不独立的国家。

我相信,在我之前,就已有很多的法律学子为没法实现母亲对自己所提出的这个最起码的盼望而内疚。

可我并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有;或者,什么时候才会没有。

我也只能痛苦地相信,或者无力地辩解,这不怪我们,我们尽力了。

然而,无论如何,我不能接受对不正义的妥协。

为此,我始终在寻找,法律这个领域里,“正义”这个支点究竟在何处。

哪怕,只是为了面对母亲时,能拥有一份坦然。

2, 关于战争所以,我要毫不犹豫地说,也许,何勤华老师的那句话让我找到答案了,而且答案竟然如此简单——爱。

原来真相也许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结论:法学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使全人类或者其中一部分人的生活更和谐的秩序,正如博丹提出国家的主权、洛克倡导权利的合理分配、卢梭呼吁良好的民主政治。

也就是说,这些伟大的天才,他们在进行法学研究时,心里充斥着的,正是对全人类的无私的爱。

而我眼前的这本书——《战争与和平法》,无疑也是格劳秀斯先生基于这种天才的爱而完成的“世界性的著作”。

在《战争与和平法》这本书中,格劳秀斯先生依次探讨了战争发生的原因、财产权与人身权的本质以及其所依据的理由、所有权的义务、王室继承权的规则、受契约保护的权利、条约的效力和解释、以及国际法上的主体等等在战争中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凡此种种,起目的都在于设计一种战争的规则。

“设计一种战争的规则”,这句简单的概括有些冷冰冰的工业世界特色,它的背后所隐藏似乎是更大批量的战争。

因为,由工业社会所约束的思维往往有一个:一个事物的规范化必然导致批量化。

所有的大规模产业无一不有自己的“规则”。

若战争也应验此规律,那是不可设想的。

然而,天才的荷兰人当然不会是战神的侍从,他的理论也自然不会是爱因斯坦最终早就了原子弹的相对论;他为战争所设计的规则,旨在从对战争三个重要环节的规定从而达到对战争的全面限制、对非正义战争的彻底根除,这三个环节分别是:挑起战争的原因,战争中的具体行为,结束战争的机制。

这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成果之一,却正是“荷兰的囚徒”所身经的那个苦难时代的产品。

本书出版在1625年,17世纪刚过去四分之一的时候。

整个欧洲处在一种看似平静的氛围之中:宗教改革已进入尾声,资产阶级尚未剑拔弩张,王室贵族与教会还在享受残存的荣耀。

但在后来,这种平静很快就被证明是各方势力暗中彼此消长而表现出的一段僵持:宗教改革的思想已深入人心,资产阶级正蓄势待发,王室贵族与教会已无可救药却仍希冀苟延残喘。

打破寒潭,在海峡对岸,是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号角——光荣革命;而在欧洲大陆,则是最终拖垮了哈布斯堡王朝的“三十年战争”。

处在这样一个瓶颈般的年代,荷兰的天才已经预感到一场新的利益分配即将开始,战争这“伟大的清洁剂”必将涂炭生灵。

他深知,战争对于执政者来说只是谈判桌上的筹码,对于天下苍生来说却是最深重的苦难。

正如荷马所哀叹的:“阿瑞斯的光荣的巨盾上满是勇者的鲜血

”我猜想,天才每思至此,必当泪如泉涌,情难自禁。

他明白,他无法阻止战争的到来,那么,也许,他就只能尽一己之力使人类受的伤害尽量减少。

这正是格劳秀斯先生最可爱的地方,也许他的理论毫无作用,也许这个世界上的战争该杀伤多少人依旧杀伤多少人,但是他做了,他尽了自己的力量。

他,表达了自己的那份伟大的爱。

他在临睡前、临死前都不会遗憾了。

(他让我莫名地想起许三多。

)然而,他做到了,在他之后,战争是有了一套详细的规则,从宣战到停战,一切都必须有模有样、有板有眼地进行。

固然,这不是单凭他的一本书就做到的。

但,正是他率先发出了和平的呼喊,后世大家云集响应,经过了一代又一代的卓绝努力,才最终创造了当今世界这样一个国际秩序相对稳定的大环境。

谁能说,这不是法律人献给全人类的最广博无私的爱

3, 关于死刑这是《论犯罪与刑罚》第二十八章的章节名称。

在看贝卡利亚的这本书之前,我是坚持死刑存置论的。

我相信读过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的人都会坚持死刑的正义性。

我可以列举很多,《ABC谋杀案》、《人性记录》、《斯太尔斯庄园奇案》等等,波洛可不愿意像福尔摩斯那样去找一个化妆成乞丐的男人,除了伤亡惨重的恶性犯罪,可没有什么值得这个生活品味颇高的矮个子比利时人为之动用他那“灰色的小细胞”。

从而,他所挖掘出的犯人,无一不是令人欲杀之而后快的。

其中,《东方快车谋杀案》无疑是最著名的,而它也因众所周知所以引用起来相当方便,它唯一不同的地方倒不在于其复杂而精致的犯罪手段,而是那个罪大恶极的人不是杀人的人而是被杀的人:小阿姆斯特朗被一个罪犯绑架并谋杀,这个罪犯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逃脱刑罚,但多年后,小阿姆斯特朗的家人们在一列火车里谋杀了他。

我相信没有会认为波洛对这一干杀人犯不予追究是不正义的,反而,我们只会抱怨法庭的无能、法官的腐败。

在法学范围内,它可以扯出很多相关的话题,自然正义啦,同态复仇的正义性啦,但是,我在那时只愤慨地想到,若在现在,那个罪犯无论如何也是不会死的,那么多无可救药的杀人犯都会在英美舒适的监狱里度过余生,这简直是对法律的嘲笑。

这种想法,后来看女王的很多小说时都会泛起来。

请注意,我上面说到了“无可救药”,这是我所有这些自以为正义的愤怒的一个错误的基础。

当然,这是贝卡利亚告诉我的。

在贝氏关于死刑废止的论述中,我认为他最重要的是两个论点: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包括执法者;死刑并不比终身苦役刑更具有改善力。

“关于死刑”这一章并不长,但小贝(他写这书的时候好像只比我大五六岁)始终在傲气十足地围绕着这两个论点在进行对死刑的讨伐,但是他的论点在说明什么

前者是在竭力保证犯罪人的生命权,这是后者的基础;而后者,却是在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每个人都是可以改好的。

这是一个天真得如同诗人一般的论点,像顾城一样说:“我眼睛看到的地方都盛开着花。

”他让我记起一个小孩子,他说,谁说动物就想到大自然里去呀,小老虎找不吃的会饿死,小鹿会被大老虎咬死,还是动物园里最好。

天才的通病是太单纯。

世人都这么说。

小贝希望每一个人皆能如他一样明白:无论多么罪大恶极的人都是有改过自新的可能的,只要这个社会施予其足够的爱心,而不是将社会在那些恶性犯罪中所应承担的责任都推卸到罪犯一个人身上,让他一死了之。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怀有天才的如此傲岸的爱的,他的博大无边的爱促使他不能放弃对任何一个灵魂的关怀。

其实,对“全人类”这个虚泛的概念的爱并不是很难去怀有的,它只需一种悲悯之心,这是可以由文学、宗教等培养而成的;而将爱无分高低地施予每一个个体身上,这是很难做到的。

嫉恶如仇,是正义;关怀包括正义在内的每一个人,这是接近于神性的高尚。

在后世,有众多的法学大家也正是基于他们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而“为废除死刑而战”(其中最为杰出的无疑是罗贝尔·巴丹戴尔)。

他们也应该受到与小贝相同的尊敬。

结语第一次毫无限制地些论文,于是就真的把自己想写的写出来了。

谢谢老师的自由题目,也谢谢老师的费神批改。

(很幸运能上老师的课)法学是爱,请相信我。

爱是经久忍耐,慈悲为怀。

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吹,爱是不狂妄,爱是不乖张,爱是不自私,爱是不轻易动怒,爱是鄙视不义,爱是喜欢真理。

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语出《圣保罗至哥林多书》参考资料1, 关于第一个话题,除雨果的《悲惨世界》外,还有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

法律的不正义在这三部小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虽然巴尔扎克的稍温婉一点。

向这三位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家致以同样的敬意。

2, 关于第二个话题,以电影为主,奥黛丽·塔图主演的《漫长的婚约》,梅尔·吉布森主演的《爱国者》,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特洛伊》,刘德华主演的《投名状》。

战争毁灭一切,阿瑞斯与黑帝斯的双手始终紧紧相连。

和父亲一起看的《爱国者》,父亲哭了。

3, 关于第三个话题,除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外,还有罗贝尔·巴丹戴尔的《为废除死刑而战》。

对死刑的论述同样深刻,前者在理论,后者在亲历。

还有两部小说,莫言的《檀香刑》和潘军的《死刑报告》,前者写了一个刽子手的生涯,后者写了许多死刑的冤案。

前者远比后者精彩。

4, 还有什么。

《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陈长文、罗智强著,法律出版社2007版。

《刑法格言的展开》,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05版。

《先知》之第十三篇:论律法,【黎巴嫩】纪伯伦著,王立译,北京出版社2006版。

引用到了这几本书的词语和造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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