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茉莉传奇读后感
《茉莉传奇》读后感 这年暑假中,我阅读了《茉莉传奇》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娅·宾,是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
他十八岁时进入戏剧学院学习,毕业后开始学习绘画和写作,也曾写过诗歌和歌词,目前居住在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茉莉·穆恩。
书中主要讲了茉莉·穆恩是哈德威孤儿院的一个孤儿,过着非常贫寒凄凉的生活。
孤儿院里基本上基本上所有的大孩子和院长都想法设法地欺负她,除了她唯一的好朋友洛奇对她很好,从来不作弄她,可是有一天洛奇突然被一个美国人收养了,并很快被带到了纽约。
一天,茉莉来到了图书馆,不经意间获得了一本非凡的催眠书,她依靠自己的天赋,掌握了催眠本领。
为了寻找好朋友洛奇,茉莉来到了纽约,但是却被一个专门诈骗的教授知道了她所有的秘密,并打算利用她的天赋做一件惊天大坏事。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要像书中的茉莉一样,坚持、不放弃,拥有一颗坚定不移的决心,就会办好这件事,然而,也不要像书中的诺克曼教授一样,自己不努力工作,而是挖空心思走歪门邪道,去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浮生六记的读后感
浮生六记读后感一日下午,天气下着小雨,闲来无事,来到步步高梅溪书院。
一进大门左拐就看到几叠书,摆在书架上,随意翻了几下,有《解忧杂货铺》、《放学后》等等,随意翻了几下,虽然知道这几本书,很有名,但是我兴趣不是很大。
突然翻到一本名为《浮生六记》的书,作者是沈复,看名字好像有点熟,感觉在课本中看到过(后来回家仔细一思考,其实印象中应该是严复,《天演论》作者,历史课本中有提到。
而此沈复,字三白,清乾隆嘉庆年间苏州人,著有《浮生六记》),所以就拿起书来细读。
打开书的第一页就是序言,开篇就深深的吸引了我,红楼梦我也看过两次,而且看的晶晶有味,细细读来里面的生活场景,好像铺面而来,而且里面的诗词感觉也非常的好,让我忍不住抄下来。
所以一看本书一开篇就说自己效仿红楼梦把闺房之事放在第一篇,所以觉得作者是一个“有情”之人,让我忍不住的往下翻。
余生乾隆癸未冬卜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
东坡云:“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
因思《关鸠》冠三百篇之首,被列夫妇于首卷,余以次递及焉。
所愧少年失学,稍识之无,不过记其实情实事而已,若必考订其文法,是责明于垢鉴矣……本书是文言文,文言文读来基本意思还算懂的,但是一些词语还是比较生僻,还好它下面有白话文翻译,因此我先读一遍文言文,再看一遍白话文,所以书中所写内容还是基本读懂。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蔡芷纭的妹妹是谁
谢谢........................
个人档名:宜臻百ID:dear5bear身高:164cm昵称:美妹 小哇 小蔡 哇古 熊熊 香香 笨笨 五熊大白菜星座女座家庭成员:爸、妈、一姐一妹。
(姐姐是蔡芷纭,相差两岁;妹妹叫蔡昀彤,相差十三岁)个性:活泼爱笑、单纯的呆子、直接不做作、时而固执时而任性、爱打抱不平兴趣:看电影,骑脚踏车,看书,到大自然走走,跳舞,听歌 ,吃吃吃专长:舞蹈(爵士、Hip Hop、拉丁、佛朗明哥)扬琴、自由暖身、表演学校:双溪国小、华冈艺校演艺科毕业圈中好友:小鬼、飞轮海、吴尊、曾沛慈、任容萱、唐禹哲、林依晨、强辩乐团、陈德修、胡宇崴、林伯彦、李绍祥、班杰、罗弘证、陈乃荣、黄壮为、张胜凯、卓文萱、张毓晨、东城卫、鬼鬼、曾少宗、曾之乔、球儿、郑元畅、阮经天、廖俊杰、江佩珍、阿本、曾子馀、黄郁婷、利昂霖、黄以安、刘书宏、蝴蝶姐姐等喜好喜欢的食物:巧克力、蛋糕、抹茶、素食、甜不辣、烤玉米、柳丁 五熊(19张)喜欢的饮料:可乐,珍珠奶茶,抹茶奶茶喜欢的音乐:摇滚乐,爵士乐喜欢的地方:家喜欢的颜色:黑色,紫色和白色 喜欢的电影:哈利波特最喜欢的动物:狗狗,兔子最喜欢的味道:甜甜的味道和春天的味道最想去的城市:东京和大阪最喜欢的季节:秋天喜欢的卡通人物:哆啦A梦最喜欢的花\\\/花语:都喜欢 机密爱情观:爱不是拿来伤对方的藉口,互信互尊互体谅才是真正的爱几岁初恋:16岁 (2007年4月7日《娱乐百分百》有说)喜欢异性类型:会音乐,幽默,体贴,细心,比我年长,有想法,爱小孩爱动物有自己一套穿衣哲学的男生 (外表顺眼就好罗)最讨厌的事情:勾心斗角和别人用尖酸刻薄的语气对我讲话最伟大的愿望:40岁以後赚很多钱跟我的家庭住在西班牙小镇上做过最难忘的事情:毕业公演和全班去日本毕业旅行做过最後悔的事情:伤害自己曾经喜欢的人熊熊的兴趣(自述):我喜欢演戏,喜欢看书,喜欢看电影,喜欢骑脚踏车,喜欢听歌,喜欢跳舞,喜欢郊外,喜欢狗狗还有兔子,喜欢摇滚,喜欢铆钉,喜欢黑色,紫色和白色,喜欢花花,喜欢吃吃吃~喜欢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哈哈~~我喜欢写东写西~喜欢想像~喜欢秋天~喜欢喝水~喜欢分享~喜欢天使,喜欢研究心理学,喜欢自己!!!参演电视剧首播时间剧名扮演角色导演合作演员2013终极一班3蔡五熊廖斐鸿汪东城;曾沛慈2013爱味男女严味儿郝心翔jpm小杰2012终极一班2蔡五熊\\\/小白柯政铭;林清芳汪东城;曾沛慈;林子闳2011华丽的挑战丸子(客串)冯家瑞陈意涵;崔始源;李东海2011萌学园3魔法号令木兰花花----利昂霖;林奕勋;张善为2010清蜜星体验狮子女李佳琪连奕琦张书豪;李康宜;李律2010爱似百汇小情侣(客串)吴建新炎亚纶;辰亦儒;班杰2010萌学园2圣战再起乌拉拉;肯思嘉----利昂霖;博焱;林奕勋2010死神少女萧亚贞周美玲炎亚纶;房思瑜;王大陆2010萌学园之萌骑士传奇乌拉拉----利昂霖;博焱;蔡芷纭2009终极三国小乔潘静如;冯家瑞;黄家新陈德修;任容萱;黄牛2008霹雳MIT许万欣林清振范玮琪;吴映洁;炎亚纶2007恶作剧2吻罗智仪瞿友宁林依晨;郑元畅;汪东城2007热情仲夏夏芽王明台;张佳启郑元畅;唐禹哲;黄鸿升2006东方茱丽叶裴美子王明台林依晨;吴尊;任达华2005终极一班蔡五熊廖斐鸿飞轮海;唐禹哲;黄小柔2004安室爱美惠谢瑜菮(客串)----炎亚纶;陶晶莹2004我的宠物老公学生----黄志玮;陆明君< 上一页|1|2|下一页 >默认显示|全部显示编辑本段角色介绍饰演角色2004年 我的宠物老公客串2004年安室爱美惠饰演 谢瑜菮(客串)在第16集中客串和炎亚纶结婚2005年11月终极一班饰演 蔡五熊(金刚妹妹)是KO7蔡云寒(蔡函岑)之妹,从小被遗弃在南洋海林,终于16年之后父母因蔡五熊身上一直挂的项链而认回了蔡五熊。
曾徒手打倒了五只野熊,所以叫做[五熊]。
体内有猿族镇山之宝熊珠护体,身体很强壮。
最后成了王亚瑟的女朋友。
战力指数7000。
2006年06东方茱丽叶饰演裴美子(五熊第一个正式出道的戏剧)18岁,穗在宝成学院结交的好友,个性活泼大方,身材较好,常被外人认定为只有外貌的花瓶,但对朋友却是义气十足。
2007年03月热情仲夏饰演夏芽18岁,她的个性像太阳。
乐观开朗,积极向前,温和善良,健康无害外表平凡普通,偶尔迷糊无厘头,却百分百与人亲近好相处。
看似无存在感,总容易被人遗忘,却随时随地散发十足能量。
热情,到了极点
只要遇到跟他有关的事,她就会有种莫名的执着与勇气,神采奕奕,冲劲十足,彷佛永远有用不完的精力一般,就像太阳
她的热力时常感染周遭人,任何人、任何事,都能同样拥有不求回报的热心,乐当他人情绪的垃圾筒。
2007年12月恶作剧2吻饰演罗智仪湘琴护理系同学,外表清秀小巧,说话轻声细语,有著小公主般的气息,对人十分温柔体贴,是校园中的万人迷,没想到进入护理系的原因却是可以接触大量的血及屍体,一见到血就会有莫名的冲动,眼中绽放极其兴奋的光彩。
2008年12月霹雳MIT饰演 许万欣(第9集玩家)圣英学院的学生,曾是网球社社长,陆克英的前女友 。
98年MIT队长陈一翔的甥女,想报复陶老师。
第13.14集“杀人游戏”玩家。
灵魂被控原因:许万欣的小舅是前MIT队长,当年CHERRY老师的确仗着学校是她家开的,无恶不作,专门挑衅霹雳MIT,可许万欣小舅坚持不放弃她,才会在她威胁要跳楼自杀的时候拉她一把,自己却不幸坠楼摔断了腿。
她认为CHERRY老师是那种拿生命开玩笑的娇娇女为小舅的付出感到不值。
最终下场:借着去看小舅借口,骗CHERRY老师去,然后将其迷昏,想为小舅报复。
被MIT识破后还装可怜狡辩。
后来在詹士德的证据之下无言以对,露出真面目。
继续谴责CHERRY老师,可后来得知CHERRY老师早就得知了她的阴谋却没有拆穿她反而原谅了她,许万欣仿佛这时候才领悟自己犯了多么大的错误,无力的跨下双肩,痛哭失声。
2009年2月27日终极三国(6张)终极三国饰演 小乔18 岁 一年级生生日:银时空 4332 年 4 月 26是位大美女,却不在意自己的美,天真可爱,是貂蝉的好朋友,两人常常会一起分享心事,聊男生的优缺点,个性有些迷糊常闯祸,有一点乌鸦嘴的个性,说什麼不好的事都会应验~ 武器:冷凉风火扇绝技:冷凉卡烧(属于炎舞系列)曹操喜欢她,赵云把她当成妹妹最后与周瑜订婚2010年5月清蜜星体验饰演 狮子女李佳琪茉莉清茶、茉莉蜜茶12星座爱情系列短剧出演狮子座特性女生李佳琪,与张书豪一起摆脱星座的弱点。
2010年7月萌学园之萌骑士传奇饰演 乌拉拉(奈亚公主)★魔法:熊熊出没,注意
五熊分身的五种熊品种与能力:台湾黑熊(目前使唤出最强的熊元神,具有攻击能力,但必须给汽水喝才有可能工作)无尾熊(可以牢牢依附在敌人,是据有侦察的功能)猫 熊(一出现就是装可爱,藉此吸引敌人的注意,分散敌人的战斗力,但因为思乡情却,每次一出来要拿到竹叶青才肯回位)熊熊忘记(最常使唤出的失忆症熊,趴在敌人身上,能让对手忘记攻击或使力)北极熊(这需要跟表姊合作才会出现)中等部-低级魔法士。
熊熊出没是她招唤守护熊的咒语,不过却无法控制每次出现的守护熊是哪一只,都是看当时状况有多紧张,所以常常叫错熊。
乌拉拉是在爷爷和姐姐的守护之下顺利平安又快乐的长大的,所以个性善良又开朗的她,完全不知道姐姐所背负的包袱和压力,她一个人独自前往『萌学园』寻找亲姐姐,姐姐为了自己牺牲快乐的童年,她想要成为姐姐的助力,但来到学园之後,她却不知道姐姐在哪里
而在认识坚尼和蓝宝之後,对两人很有亲切感,因为两人如亲兄弟般的感情,是她一直向往能够和姐姐重逢之後,两人之间的姐妹情,所以她是第一个对坚尼和蓝宝释出善意的人,而在後来她了解了姐姐的责任和压力之後,她一心就想成为姐姐的力量,并让自己更勇敢,可以帮助姐姐。
个性天真善良、浪漫、活泼又可爱,想像的内容都会套用童话故事,笑点很低,有时还会发出一连串的怪笑,超级有耐性,内心充满正面,充满著爱,乐观和积极是她的优点,很相信人,认为人都是没有恶意的,但有时候会因为要帮人做解释,言语间会无意伤害人,纯粹是无心之过,自己还不自知,对动物超有爱心的,可以为了保护动物牺牲一切。
古龙经典作品
《欢乐英雄》之古龙,意志出手不凡,成熟期的一部作品,拿出来都堪典。
读《大人物》像品尝一道很好吃的家常小菜,可以用一本言情小说的书名概括田大小姐的心态及大致情节:《追夫狂想》。
用这种轻巧的笔法写武侠小说也没什么不好,轻松。
有趣、热闹、好看。
可是尚有一个缺憾,它无法承载太多的悲壮与沧桑。
《萧十一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横空出世。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
天心难测,世情如霜……永远的萧十一郎
风四娘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大方爽朗、至情至性、善解人意又不作无谓的纠缠。
有萧十一郎这样的男人才有风四娘这样的红颜知已。
叶开就比较公式大侠化,《九月鹰飞》也是一个传统的武侠模式:一位英俊少侠破获了一起武林阴谋。
更有噱头的是:阴谋的主使者居然是女人,而且是美女,很有来历的美女--还有什么比这更香艳刺激的呢
好在这位少侠不但人品武功一流,又很机智很幽默很圆滑很可爱,我们还有什么好嫌弃的
《九月鹰飞》里,友情看似写得激情澎湃其实并不好。
因为叶开的聪明和世故,使得一切都不那么诚恳,利益摆在了很前沿的位置。
例如说郭定,与其说友情感动了他倒不如说爱情击中了他。
不,我不是在否定这本书,事实上此书故事精彩曲折,文笔晓畅自如,结构完整细致,是难得的佳作。
《流星蝴蝶剑》最传神的就是人物,尤以律香川为最,到现在我一吃蛋炒饭就要想起他(一想起他就要吃不下饭)。
这部作品可以归入只写了一部《三少爷的剑》的江湖人系列,一样的无奈,一样的不可自拔。
《流星蝴蝶剑》的意境是所有古龙小说里塑得最好的,完整而动人。
可能单就语言来讲,这本小说的地位应该很靠前才是。
说《七种武器》整整影响了一代人有点夸张,因为古龙太爱说教反而削弱了主题的表达。
整体素质较高的六部作品让我们领略了六种不同的感情,从长生剑到离别钩,爱与恨同等简单又强烈。
最好看的是《碧玉刀》,轻松有致;写得最好的却是《霸王枪》,动情入心。
求变的《天涯明月刀》,散文诗化的语言,美则美矣,就是影响了情节的自然。
公子羽是一个偶像问题,在稍后的《英雄无泪》里再一次提到。
傅红雪好像是古龙笔下最惨最落魄的男主角,幸好弥补了他一个最温馨的结局。
那朵茉莉花的芬芳,是否可以抚平他的忧伤
《七杀手》是个很奇怪的故事,前半部每出现一个人,都会让你误以为他是主角,直到下一个人把他打败;后半部每出现一个人,都会让你误以为他是坏蛋,直到他摆事实讲道理令你明白他是有苦衷的。
柳长街的名字和心态原始得与这个扭来扭去的故事泾渭分明。
《剑花烟雨江南》则白白浪费了一个好书名,把江湖部分抽掉,简直就是一本琼瑶小说。
有人说像言情小说的武侠小说其实倒也创意,可我的看法是,没有必要,古龙并不是靠这个取胜的。
:)对于《三少爷的剑》我不想多说,谢晓峰得到的不想要,失去的追不回来,那么样的家族里有这么样的一个叛逆,夫复何言
比较一下《陆小凤》和《楚留香》好吗
这两个系列很相似,各方面都是。
而且,《陆小凤》系列成书时间跨度不大,整体水平要远高于《楚留香》,连故事都要好看得多。
但楚留香仍然比陆小凤名气大。
原因不外如下:一、楚留香先入为主。
二、郑少秋怎么着都比万梓良要潇洒漂亮。
比起神化的楚留香,陆小凤则平实可爱。
花满楼、西门吹雪的形象也比胡铁花、姬冰雁立体丰满。
《陆小凤》没能得到应有的承认,实在遗憾。
我一直都不喜欢《并拼萧十一郎》。
它写得好不好先不妄下评论,单只是对连城璧的安排就已极其恶俗。
我实在不明白隔了那么久,古龙又把这个故事拉出来重新排演,是江郎才尽没什么好写的呢,还是让连城璧变成大坏蛋,沈璧君才能合情合理与萧十一郎共效于飞。
为什么不放过连城璧,任他当个做作的伪君子
我宁可他痛苦一辈子,萧沈遗憾终生,也好过如此安排。
愤怒的小马抡起愤怒的《拳头》负起保护蓝兰一行人的重任勇闯狼山,英勇无比。
故事山重水复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柳暗花明,只可惜乱花渐欲迷人眼,简单的真情大白之后,我反而满头雾水,闹不清古龙到底想说什么了。
《边城浪子》打着叶开和傅红雪的金字招牌所向披靡。
但这里的叶开并不可爱,甚至有些装模作样地讨人厌。
他总以为自己做得很对,说出的话很权威。
其实他心底多少有点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自以为是,持着这种心态的叶开表现自己的博爱和悲天悯人就像在逢场作戏。
过了那么多年,我都不能忘记一个情节--叶开去劝说傅红雪,傅红雪听了半晌后掉头往外走,说:这里俗气太重,我实在呆不下去了。
叶开回答道:一个人若想活在这世上,有时候就是要俗一点。
这样深谙处世之道的叶开实在是太高明了,高明到他对女人动情却绝不用心。
他永远不可能有翠浓死时傅红雪那种整个人被掏空了的感觉,反正自有可爱的女人为叶少侠前赴后继。
最可悲的是傅红雪,做了那么多事,到了最后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悬念推理武侠走入极致的作品是《血鹦鹉》,我第一次看的版本叫《十万神魔十万血》,都以那个奇诡的神话点题。
情节左闪右闪,不经意间就是一个陷井,让人防不胜防。
最终的萧条表明,这种手法实已走入死胡同。
《血鹦鹉》的重心一直是那个诡异血腥的神话--古龙讲述故事重于刻画人物。
对于故事进程来说,王风更像个载体,是旁观者见证者多于参与者,任凭铁恨血奴他们装神弄鬼轰轰烈烈。
这种重心的转移,我不知道意味着什么。
我只是觉得,自《火拼萧十一郎》到《血鹦鹉》,古龙下笔都不够干净,令人为之郁结,读来殊不痛快。
古龙自己似乎也察觉了这一点,笔锋一转,竟跳入传统武侠的套路里。
《白玉老虎》写得还是可以的,不过创意不甚高明。
若不是古龙的技巧已然纯熟,手法实在老到,这部作品的水平几乎连《名剑风流》都不如。
习惯了二十几万字一个故事的古龙挥起如椽巨笔,煞都煞不住脚,洋洋洒洒六十几万字居然才刚点题。
而我们也是才正视白玉老虎这个东西,就发现文章戛然而止了。
情节就到这里也不是不行,留个悬念嘛。
可是书中太多伏笔搅在一起扯都扯不开,古龙就这样随它去了未免太随心所欲。
更麻烦的是书里要表现的角色太多,赵无忌的形象便有点模糊。
在这本书里,女人的戏占很大比重。
《白玉老虎》中,熠熠闪亮的小雷让人过目不忘。
这个角色有点像龙小云,性格都比较扭曲。
但傲气凌人的小雷有如一个聪明得过了头的弟弟或儿子,并不讨人厌。
有人说《白玉老虎》几乎给打回了《绝代双骄》的水平,这个说法喜欢《绝代双骄》的读者肯定不会认同--《白玉老虎》也确实没有《绝代双骄》好看、精彩、可爱。
但单就小说的艺术成就来讲,这句话并不辱没《绝代双骄》。
《绝不低头》是我唯一没有看,也不敢看的古龙小说,所以作为古龙唯一的现代小说这么特别,仍是不加评论。
《白玉老虎》几乎给打回到前期水准,古龙的挫败感似乎也不小。
在《大地飞鹰》中,他竭力想回到那个充满激情与灵性的武侠空间,可惜失败了。
平心而论,《大地飞鹰》本身算不上失败,但有了成熟期那么精彩绝伦的故事,这样无与伦比的人物,要命的小方想让人喜欢也是一个要命的难题。
一开始还是蛮吸引人的:大漠、垂死的小方、身手高强的白衣人、猫盗、三十万两黄金……几乎是个精彩的故事了--几乎,也只是几乎,因为古龙急不可待地想论证一个什么道理,也许是生命的真谛,也许是生存的真理,反正不管是什么都使得古龙行文不怎么干净,缺少生气与灵气。
古龙大概忘了自己的成功之处:激情在人物的一举一动中,真谛在情节的一张一弛间。
迤逦凝涩的思路里,甚至明显可见古龙的犹豫又坚持。
坚持到最后,班察巴那不知疲惫地喋喋不休,疲惫的古龙简直无法自圆其说,还有即将解脱的松弛。
于是,古龙又回到他驾轻就熟的老路上,《银钩赌坊》、《幽灵山庄》。
而大部分由司马紫烟代笔的《圆月弯刀》构思不错,行文却恶俗无比,像在玩文字游戏一样。
所以古龙再一次祭起了小李飞刀,没想到法宝也有失灵的时候。
《飞刀,又见飞刀》令人感慨万千:李坏,古龙你乱发飞刀也实在是真够坏的。
《碧血洗银枪》是古龙后期难得的佳作:洗练、干净、充满了生命力。
故事很简单,但古龙成熟极了的笔法娓娓道来,也是颇有情致。
中后期的古龙刻画人物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得不提上评论的议程:除了男主角,任何人你都不能预测他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难怪有人说:《陆小凤》系列再继续下去,连老实和尚都老实不保。
小镇上马如龙不知自己该过哪种生活--古龙大概也厌倦了,厌倦了尔虞我诈厌倦了江湖厮杀厌倦了无休无止的延续与不可改变。
鸟倦飞而知还,所以紧接着是《离别钩》、《凤舞九天》、《新月传奇》,三个系列各一部,而主角们有志一同地都无可奈何走向淡漠走向归隐。
跟随其后的,是一整部用无可奈何交织的血与泪。
知道什么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吗
看看《英雄无泪》就会明了。
热血狂情的朱猛、无能为力的司马、清新骄傲的小高、总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坚持去要的女人们……都身不由已地沉沦又拼命挣扎。
《七星龙王》看来是想走《大人物》那一脉的路子。
不过古龙忽略了:一个顿顿山珍海味的富翁偶而来点清粥小菜很可口;一个日日粗茶淡饭的蓬门小户咬菜根,就是不得已而为之了。
《午夜兰花》里,神一样的楚留香死了,创造了那么多神话的古龙也只是在暮鼓秋歌中垂死挣扎罢了。
出人意料的是,在这种痛苦挣扎里诞生的《风铃中的刀声》暮气虽重,其实写得很漂亮。
风铃中等待游子的因梦,心是一座小小的城。
丁宁答答的马蹄,无意中踏出个美丽的错误。
茫然的古龙,最后却不知该如何将其进行到底,多亏于东楼为它续了个欢欢喜喜又不知所谓的尾巴。
高处不胜寒,寂寞的古龙终于明白了他把自己给推到了一个什么境地:浮生梦一场 世事云千变 休干 误杀英雄汉。
是啊,再写下去身心都无法坚持,谁知风云诡谲世事沧桑又会怎样地变幻无穷
于是乎,他收手了。
遥想当年,古龙看着自己的故事在申碎梅、丁情的手里成形,是不是长长长长长长叹一口气: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