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魔法岛》读后感1000字
魔法岛原本叫约岛,上面居住着5个国家。
上面住着会魔法的小精灵和学会魔法巫师,所以又叫魔法岛。
奇迹王子是一位美丽的仙女,因为厌卷了神仙生活,所以变成奇迹王子周游魔法岛各国。
一天,奇迹王子来到一座山上,山上有59个强盗。
奇迹王子让他们改过自新了,救出了被强盗绑架的尼尔勒。
这时尼尔勒愿意和奇迹王子去周游各国,奇迹王子就答应了,他们一起出发了。
他们最先到达期波尔王国。
因为那的国王长的很丑,奇迹王子说他很丑,因此得罪了国王。
期波尔国王要处死他们,便派出很多人,那些人跟本不是奇迹王子的对手先后被打败。
奇迹王子心地非常善良,他用魔法把那个国王的外貌变得很好看。
于是,那个国王亲自送走了他们。
我觉得奇迹王子是个既善良又勇敢的人,他还帮助很多人,大家都很喜欢他。
我要向奇迹王子一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冒险岛读后感500字
在孩子们的梦里,有一个美丽、祥和的小岛,它叫冒险岛。
在这个岛屿里有着美丽的平原、被遗弃的都市、神秘的森林、险峻的高山、祥和的村庄、云彩里的、玩具中的城市。
这里还分了三个小岛,分别是彩虹岛、金银岛、神秘岛。
我就是这冒险岛里的一位岛民,在这个岛屿里有欢乐,有伤心,还有死亡……但是这一切都是开心的,死亡也不除外。
我们尽情的玩,尽情的疯。
没有家长的责骂,没有老师的督促。
这里也有夫妻、朋友,我们在一起消灭怪物,它们也有名字,如绿水灵、漂猪猪、猪猪、蓝水灵、绿蘑菇……这里也有等级,有贵贱,有好人,有骗子。
这里适合我们孩子的性格。
喜欢童话的在天空之城,喜欢幽静的在魔法密林,喜欢和平的在射手村,喜欢繁华的在废弃都市,喜欢玩具的在玩具城……这一切一切都在冒险岛里,在这里我们随心所欲。
我在这个岛屿上生活的十分开心,我与好友一起打怪,一起跑任务,一起散步。
开心极了。
在这个岛屿里我们渐渐长大,渐渐成熟,我已经在这个岛屿里生活了一年了,我认识了好多朋友,我们已经成了冒险岛的一部分,有人结婚了,我们给予祝福,骗子被揭发了我们给他教导,梦里面它是多麽美好,梦外它又是多麽渺茫。
我们把梦里的快乐带到梦外,把梦里的不愉快装进匣子里插上锁钥匙扔出窗外。
这样我们永远是开心的。
说了这麽多,我想看见这篇文章的你也许是冒险岛里的一位岛民吧
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一定会知道吧
夏日的夜晚,坐在池塘边,是个很好的选择。
几只青蛙在水里鼓噪,如同一支阵容强大的乐队在演奏。
树上的蜘蛛无心聆听乐曲,却不知自己的脚步声,已经随着乐曲打起了节拍。
正当高潮部分,不知哪个淘气的孩子投了颗石子,正好落在池塘的中央。
“咕咚-啪
”顿时,演奏声嘎然而止,几秒的寂静。
后面一个稚嫩的声音高喊:“啊
我打中喽
你们看你们看,我打中的呢
”令人不免会莞尔一笑。
呼……一阵凉风拂过耳边,漆黑的天上,几条雨丝飘落。
紧接着,丝丝凉意贯透全身,柳絮般的小雨擦过手臂,落在地上,“啪
”碎了。
慢慢地,零散的雨丝融成了密集的雨网,如一片乳白色的薄纱,铺满了整条街道。
沙沙……沙沙……轻快的音符组成一首首的优雅小曲,令人听后心旷神怡。
所有人,都陶醉在了这天籁之音中。
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
风也不再大大咧咧地吹气了。
天空中,几只飞蛾扑扇着翅膀,树木抖落了叶子余留的水珠,那透明的如同玻璃的珠儿滴落在泥土里、砖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嗒—嗒—”这是大自然琴键弹奏出的夏日音韵。
写有关名著导读的读书心得,一篇,500字左右,谢谢
水浒传读后感 共有范文四篇范文一: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二:刚接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我看《水浒传》已经是3年前的事了,剧中人物早已忘了一大半;而且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本来就没认真看.迫不得已,只得从网上下了一套好好研读,竟发现:其实水浒传真的是不错.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拔群,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 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我也不否认这点,可如果要是真的有多少些写多少,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大破连环马到宋公明全夥受招安,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的众多,令人望而生畏.可施耐庵却用自己优秀的文笔将如此长的故事娓娓道来却丝毫没有拖沓之感,而且一环套一环,使读者不由得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大家可能都要笑我吧,这样一个类似于科幻神话的故事,根本就是瞎编,哪有什么真的历史.的确《水浒传》是神话故事,可他对当时民不聊生,奸臣当道,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剖析.你们想,如果人民生活舒适,那么怎么会有100多好汉奋勇起义 如果忠臣当道,那么为什么高逑会当宰相 如果国家太平,那么金朝来干吗 如果军队丰足,那么何必招安呢 在我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的历史书.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没什么用,只不过把《水浒传》好的地方举了出来而已,我还依旧喜欢《三国演义》.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一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三:《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四: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描述了当代英雄为国家赴汤蹈火,立下了赫赫战功,然而最终还是落个被奸臣所陷害的悲惨结局。
书中先描写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奸臣当道,皇帝全然不知。
接着作者施耐庵笔锋一转又写到以晁 盖为首的好汉的身家背景以及上梁山的经过,最具代表性的是宋江的经历。
全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宋江等忠义之士也被那不忠不义的封建社会吞噬了。
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 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 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 个字:忠,义。
《红楼梦》500字读后感10篇★《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
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曹雪芹与其《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
与其说他是一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
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
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
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
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
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
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伤感着,终落得凄凉结局。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
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
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
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记《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史、薛、王四大家族为背景,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明显,广泛的写了贾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的过程。
小说刻画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到府中夫人,小到不起眼的丫鬟,我想书中的每个人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黛玉,她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她的才华。
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香”;一句“质本来洁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句“冷月葬花魂”;一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黛玉,你如那一池带着灵动而流过沁芳闸的活水,提锄揽篮,收一方落红;扶柳洒泪,送一池飘絮。
或许你就如水,生命似水的蔚蓝,心志似水的灵动。
可正是因为你又如水的娇弱,最终还是在真爱与他人的良辰之时泪尽而逝。
“木石前盟”伴着如雨般的泪水,化为永久的遗憾。
薛宝钗,这个二百年来饱受读者指责厌恶的任务,她又何尝从这段感情纠葛和婚姻中获得过快乐。
宝钗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可怜的她要为自己考虑更需要为整个家族着想。
宝钗聪明睿智,大方得体,但她却悲剧性的始终没有明白一场毫无爱情的婚姻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二读红楼梦是,我便读懂了,宝钗其实比宝玉、黛玉更为痛苦,因为他们毕竟真心相爱过,不管最忠实泪尽而逝还是出家逃避。
而宝钗却从未被人真心爱过,她只不过是一枚任被封建制度摆弄的妻子,一枚最后被用作打扫残局的棋子。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对此我也不必用太多的语言来修饰。
读完它,我得到了《红楼梦》带给我的精神上的洗礼。
而今年暑假,是我第三次读《红楼梦》,此次我悟到了更多…. 宝黛的爱情悲剧始终如清澈的山泉,纯洁无暇,发自内心,两人更多的是在彼此理解基础上的情投意合,两人也互相猜忌过,争吵过。
但历经这些矛盾,两人最终达到了灵魂深处的信任与默契。
这与那些才子佳人、海誓山盟、雁传锦书的故事相比,更加真实,更能直达读者心弦。
可这水一般通透的感情,在一点点被封建制度吞噬着,玷污着,侵蚀着,那梦一般光亮的美好,也随之成为封建观念的殉葬品。
小说如一只哀婉凄伤的交响曲,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人生悲剧构成一个个不同音色的音符,所有的音符贯穿了人生的各个层面,曲谱上下都弥漫着凄清幽怨的感伤情调。
而曲中的高潮部分,自然是那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从主子到奴仆,从宫廷到民间,从成人到少年,无不具有着一段哀伤的爱情。
或许正如小说第一回的绝句所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 ★在中国小说史上从来没有一部作品像《红楼梦》这样对一个贵族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了如此全面、精细而真实的描写,这些描写不仅构成情节的重要背景,而且深深楔入作品人物的意识,影响和左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整个情节发展的动力之一。
贾家经济来源主要是地租,官俸和爵禄的数额很小,元春的赏赐也有限,贾家主要指望黑山村这样的庄园的地租。
但贾家的超经济的榨取已经严重破坏了生产力,这些贵族庄园本已凋敝,又加旱涝灾害侵袭,宁国府八九个庄子,一年中便旱涝了两处,黑山村收成较好,但也只有预计的一半。
收入日渐枯竭,可是贾家却不能将就省俭,他们不能不维持贵族应有的体面。
王熙凤主张裁减侍候小姐的丫鬟,王夫人认为如今小姐已没有了往日的排场,再要裁减就太不像样了。
探春模仿赖大家的花园的经营方式,想在大观园的花花草草上挣点银子,薛宝钗便立即提醒她不可见利忘义,失了贵族体统。
这是一幅典型的封建末世贵族地主经济的图景:贵族榨干庄户农民的血汗,还是满足不了自己的挥霍浪费。
到了后来,贾家中秋宴席上的米饭都要按人头定量;为了应付贾母八十寿辰,不得不变卖家用器皿;贾赦还不起暴发户孙绍祖的五千银子,竟将女儿迎春嫁他抵债;王熙凤的药方中须用二两人参,荣国府居然就拿不出来。
经济的恶化,加深和激化了贾家内外各种矛盾,造成缔结“金玉良姻”的客观情势。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总算被我肯完了,好辛苦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随机应变的王熙凤。
书中第三回描写王熙凤的出场就非同一般:在肃穆静寂的氛围里,先是凤姐那放纵无忌的笑声使黛玉在心里奇怪:“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
”让人一看便知凤姐在这个家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接着写“恍若神妃仙子”凤姐“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使人初次见面就有三分敬畏七分驯服。
只见她初见黛玉,便携起她的手,细细打量后,仍送回座位上才夸奖她的美貌,以迎合老祖宗的欢心。
接着又道:“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鬟老婆子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
”显示出她的权势、威严,使黛玉觉得这既是关心,又是警告,警告自己往后的一举一动切不可迈错一步,因为这“只管”两字以将她束缚在王熙凤的管辖之内了。
写到她为黛玉丧母的不幸感到难过,用帕拭泪,等贾母一说“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等话时,她又马上转悲为喜,破涕为笑,眨眼工夫,就由哭变为笑,这功夫确是常人所不备。
一个虚伪、玲珑、见风使舵、曲意逢迎的面目已昭然如在眼前。
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威压众人,大权独揽,不仅因为她是荣国府老爷贾政的内侄女,更因为她长于阿谀奉承,被家庭统治者所赏识,这就造就了她两面三刀、泼辣狡诈的性格,也一天天助长了她新毒手狠、口蜜腹剑、玩弄权术的本领。
由家庭推及社会,整个封建社会正是由这样的人把持着,难怪内乱四起,人民遭殃了。
王熙凤这一形象是封建社会、封建大家族的产物。
通过这个人物,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 ★《红楼梦》读后感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脍炙人口的巨作——《三国演义》读后感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每当我听到这朗朗上口,京味十足的《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瑰宝。
东汉末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动摇了东汉王朝的统治,中国进入了一个群雄争霸的时代。
《三国演义》艺术地再现了这一段历史画卷。
作者罗贯中用他那如椽的大笔,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骁勇善战的关云长粗中带细的张翼德,浑身是胆的赵子龙,心胸狭窄的周公瑾以及阴险狡诈的曹孟德等人。
《三国演义》里共有四十三章,每一章都情节曲折,生动形象。
我最喜欢《刘玄德三顾茅庐》这一章,它主要讲了刘备为了拜诸葛亮为军师,两次去山上请他,可都没看见孔明。
第三次他终于见到了诸葛亮,便诚恳地邀他去做军师,辅助自己,以恢复汉室。
诸葛亮看他态度诚恳,便答应了。
刘备这种执着的精神感动了我。
他三次恭恭敬敬的地上山找他,不怕失颜面,即使关羽,张飞再怎么不屑,他也坚持以诚恳的态度去拜访诸葛亮,好打胜仗,保家卫国。
在这400多个人物中,我最不喜欢的是奸雄曹操,几乎每次使出的计谋,都被诸葛亮破解了,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而且他好逸恶劳,心怀不轨,逼死皇后,独揽朝中大权,自立为王,简直可与董卓相提并论了。
我最敬佩的是刘备三兄弟,赵云和诸葛亮,我觉得这三国中,唯有蜀国属于比较正义的,虽说各国皇帝都有贪欲之心,可是只有刘备心怀大志,想要振兴汉室,而关、张、赵三人则骁勇善战,视死如归,忠心耿耿;孔明则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据说还有呼风唤雨之技,特别在《诸葛亮草船借箭》与《孔明借东风》二章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听大人们说,我的父辈们都是看《三国演义》长大的,这脍炙人口的旷世巨作,影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伴随着我们童年的成长,让我们的童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海滨乌鸦岛》读后感 500字左右
爸爸梅尔克是个做事不靠谱,接二连三犯错误,又不吸取教训,遇大事没主张,感情用事的人。
但是,我也喜欢他。
他可爱,感情丰富,有一颗童心。
为了孩子们和家,他做许多事,给予他们,他所有的一切。
最重要的是,他是那么爱他的孩子们,关心他们。
大女儿马琳对爸爸说:“我们已经得到了生活中一切美好、有趣和奇妙的东西。
从你那里,都是从你那里
”书中人物个性分明,好人就是好人,当然也有坏人维斯特曼。
但是坏人成为坏人也是有原因的,维斯特曼千方百计想得到海豹摩西,是因为他缺钱。
海滨乌鸦岛的世界是宽容的,充满温情和爱。
最后,坏人维斯特曼也得到了他想要的钱。
孩子们的世界是童话世界,在那里,青蛙都是被施了魔法的王子。
轻吻青蛙,它就会变成王子;当然,轻吻王子,他也会变成青蛙。
当我沉浸在海滨乌鸦岛的世界时,我是快乐的,也时不时被书中幽默睿智的情节所感染,发出会心的笑声。
梅尔克一家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暑假,在他们的陪伴下,我们也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暑假。
名家名篇读后感要5篇(要求:每篇500字以上)
百度百不就有吗
很长 在姨妈家里过暑假,一件非常糟糕的事哈利·波特不但离开了他的好友,还不得不整天受麻瓜们的折磨。
直到他13岁的那天,一切彻底地改变了。
那天凌晨,哈利收到了好友赫敏和罗恩送来的生日礼物,他显得非常开心。
刚好,从这天开始,玛格姨妈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她惹怒了哈利,于是,哈利一气之下把她变成气球飞上了天。
哈利自己也从姨妈家里逃了出来,他正孤单地在午夜的街上走着时,看见了一条可怕的黑狗。
幸好这时一辆魔法世界的骑士巴士及时赶到,救起了哈利,并把他带到了伦敦。
在伦敦,哈利度过了一段逍遥快乐的日子,他不仅见到了许多希奇的魔法物品,还完成了自己的论文,奇怪的是,他也遇见了一本名为《死亡预兆》的书,封面就是他离开姨妈家的那天晚上看到的黑狗,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哈利觉得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哈利在伦敦也见到了他的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
从他们口中,哈利得知了一件恐怖的事,小天狼星——就是那个传言出卖他父母的恶棍——逃出了阿兹卡班,而且他的目的很可能就是要继续加害哈利。
听说小天狼星要加害自己,哈利并没有感到害怕。
他在回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列车上,却遇见了真正令他毛骨悚然的怪物——摄魂怪,它是阿兹卡班监狱派出抓捕小天狼星的,而哈利波特每次接触摄魂怪时都会昏倒。
幸好,新来的魔法老师卢平教授帮助了哈利。
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位好友——罗恩与赫敏,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要迈入第三个学年了,这几个青少年被迫面对内心最大的恐惧,要应付一个危险的逃犯,还有原本是要保护他的一群摄魂怪。
魔法学校又开学了,来了许多新的同学,哈利也回到了同学和好友当中。
新老师新课程使他的生活重新新鲜刺激起来,新的魔法老师卢平的课非常有趣,占卜学课却令哈利感到更加害怕,斯内普还是像以前那样和他作对。
有趣的是,海格也当上了老师,教他们饲养一些奇怪的动物。
有一天,海格教他们亲近巴克比克(一只庞大凶猛暴躁的鹰头马身兽),小坏蛋马尔福惹怒了它,于是,巴克比克踢起脚打伤了马尔福。
被巴克比克打伤的马尔福,立刻向魔法部告发海格,他既想取消海格的教师资格,也要对鹰头马身兽巴克比克实施死刑。
就在要对巴克比克执行死刑的那一天,哈利、赫敏和罗恩来到了海格的小木屋旁,他们想安慰海格。
没有料到,他们在木屋没有找到海格,却发现了一条神秘的黑狗和罗恩的宠物老鼠斑斑。
哈利他们三人好奇跟着黑狗和斑斑,发现他们钻进了一个隐蔽的洞穴里,于是也跟着爬了进去。
爬过一段黑暗的路后,哈利他们来到了一间小房子里,顿时惊呆了:屋子里,一个蓬头垢面的人,正与一个矮子和斯内普教授打斗。
斯内普教授告诉哈利,那个蓬头垢面的人就是杀害哈利父母的小天狼星。
看见杀害父母的仇人,哈利气愤之下挥起了魔法棒,指向小天狼星。
在这个关键时刻,屋外突然冲进一个人,把哈利击倒。
这人正是魔法课老师卢平教授,原来,小天狼星并不是杀害哈利父母的人,其实真正的凶手是一直潜伏在罗恩身边的老鼠斑斑,斑斑其实是詹姆和莉莉的另外一个朋友小矮星彼得变的。
原来,在学校的时候,詹姆,小天狼星,卢平和小矮星彼得都是好朋友。
由于卢平的狼人身份,另外三个好朋友想办法学会了阿尼玛格斯,就是能把自己变成动物的一种魔法。
詹姆是一只牡鹿(也就是哈利的守护神的样子),小天狼星是一只大狗,小矮星就变成了老鼠。
每当月圆之时,卢平变成狼的时候,詹姆和小天狼星就变成牡鹿和大狗和它进行对抗,避免它去伤害别人,而小矮星变成的老鼠跑到打人柳下按住静止开关,以便他们穿过秘密通道到达传说中闹鬼的“尖叫棚屋”,让卢平远离人群,去度过那个难熬的夜晚。
一直以来,卢平并没有因为自己是狼人而受到好朋友们的排斥,反之,他一直受到詹姆和小天狼星的保护。
而小矮星,一直因为拥有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样的朋友而受宠若惊, 伏地魔当权之时,所有的凤凰社成员,包括詹姆和莉莉,都转入地下工作。
当时,哈利刚刚出生不久。
詹姆和莉莉住在戈德里克山谷的一个隐秘地点,他们的藏身之处有“赤胆忠心咒”保护者,而他们的好朋友小天狼星成为了他们的保密人。
当时的情况非常危险,小天狼星担心自己的保密人身份会被伏地魔所利用,从而对詹姆和莉莉不利。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让不起眼的小矮星彼得代替他作为詹姆和莉莉的保密人。
他以为,小矮星不会引起伏地魔的注意。
然而,小矮星的天生懦弱和胆怯,让他对伏地魔屈服了,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伏地魔的仆人。
他告诉了伏地魔詹姆和莉莉的藏身之处,詹姆和莉莉被杀害了,小哈利却存活了下来,伏地魔变成一个游魂漂浮在世间。
当小天狼星知道了小矮星背叛的事情以后,快气疯了。
他找到了小矮星,要和他决斗。
小矮星知道自己都不过小天狼星,就在伦敦的一条大街上,施了一个爆炸咒,炸死了十三名无辜的麻瓜,又切下自己的一根手指,放在爆炸现场,做完这些以后,他变成了老鼠从下水道里逃走了。
当魔法部的傲罗赶到现场时,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小天狼星畏罪潜逃,又杀死了这么多无辜的麻瓜,他们逮捕了小天狼星。
而小天狼星因为失去好朋友的巨大悲痛,和对告密者的巨大仇恨,变得万念俱灰,没有反抗就被投进了阿兹卡班监狱。
而小矮星,却被认为是抵抗敌人的英雄,他的那截短掉的手指,成为了他“英雄事迹”的证据。
当哈利终于相信了事情的真相时,他终于明白了小天狼星是忠诚的,并且他还是哈利的教父。
当小天狼星和卢平准备杀死小矮星,为詹姆和莉莉报仇时,哈利阻止了,因为他认为小矮星应该受到审判,并且将他的罪行昭告天下,这样小天狼星才可以洗脱罪名。
没想到,小矮星却趁乱变成老鼠逃跑了。
小天狼星,卢平,哈利,罗恩,赫敏,以及闻讯赶来,想要抓小天狼星却被哈利击昏的斯内普一起回到城堡,没想到当天正是个月圆之夜,没有喝药水的卢平走到夜空下看见了满月,变成了狼,并且开始攻击变成大狗的小天狼星,小天狼星抵挡不住攻击,倒下了。
其余的人都惊呆了。
就在这时,摄魂怪来了,成百上千的摄魂怪穿过湖面,来到哈利和倒下的小天狼星身边,远处还有卢平的狼嚎。
这时,哈利已经虚弱得无法变出守护神来保护大家,就在摄魂怪要吻哈利的时候,一个人影出现了,变出了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救了所有人。
哈利相信,那个人影就是他的父亲,詹姆。
哈利和罗恩,赫敏回到城堡时,邓不利多提醒赫敏可以用时间转换器来拯救“不止一个生命”。
哈利和赫敏用时间转换器回到了当天下午早些时候,他们隐藏在海格小屋外面,放跑了巴克比克,让前来行刑的郐子手扑了空。
随即,他们又等在打人柳外面,等待着卢平变成狼人,一切都在重演,哈利渴望再次见到那个拯救了他们人影,可是,那个人影迟迟没有出现,这时,哈里恍然大悟,那个救了他们的人其实就是哈利自己。
哈利从而向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够帮助自己度过难关。
这时,小天狼星已经被斯内普关了起来,因为真相还没有被大家所认识,小天狼星即将再次被投入阿兹卡班监狱。
哈利和赫敏必须抓紧时间再去拯救小天狼星,他们穿过树林找到巴克比克,放出了小天狼星,让小天狼星骑着巴克比克逃走了。
当哈利和赫敏做完这所有的一切回到城堡时,时间正好指向他们通过时间转换器离开的时间。
他们成功地做到了,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却改变了历史。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200字急
这是罗琳 哈利波 小说系 的第一部,然作者 却一点 没有 青涩的笔触,用流畅 的 语言把我们带到个奇妙的魔法世界,我第一次知道了9又4分之3的火车站,我学到的第一个魔法咒语是“荧光闪烁”,还有象棒球一样的“魁地奇”,巨人海格,聪明好学的赫敏,红鼻头的罗恩,阴阴的斯内普,他们从书本上跳出来变成活生生的人物,动容于他们演绎的魔法奇缘,震撼于罗琳赋予 魔法石 的 深刻寓意,只有纯洁的灵魂 才有 资格 拥有 他,在这里 哈利第一次 与 伏地魔 展开了 交锋 ,在 赫敏 缜密 的推理 和罗恩 纯熟 的棋类 技巧 下 ,情理之中 有在 意料之外 获得 了胜利.可以 说 是 友情 ,信任 ,信念 是 胜利 也是 成功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