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50至100字左右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蓝鲸的眼睛是大海中不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海面上闪闪发光的星星,它最珍爱自已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它的眼睛里。
我们都应该用自已的爱心去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
求一篇不管什么的读后感,说是征文,ctrl+c的就免了~~急求,明天要交的~~
没时间写啊
读完初中生之友的某篇文章的读后感 不能重复 时间紧压
1.和谐之歌作文——《走进和谐的春天》 当我轻轻地合上《走进和谐的春天》这本书时,一股暖流从心底涌起。
尽管外面已经是秋寒阵阵,但我却被书中散发出来的浓浓的爱包围着,把我的心捂得暖烘烘的。
什么是和谐
那就是一种爱,细小、平凡,点点滴滴汇聚成和谐二字。
你瞧,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豆腐王村的小学生们给省长写了一封信,他们倡议从小事做起,人人拿出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这一份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大自然的珍惜,是对地球母亲的呵护。
如果我们人人能做到,我们的家园会变得更和谐、美丽。
山东战士孟祥斌,一个年仅28岁的青年军官,为了抢救一名素不相识的轻生女子,在寒风凛凛的冬日,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婺江。
女子得救了,他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孟祥斌这壮烈的一跳,舍弃了自己最亲的妻子和女儿,却用人间最真挚无私的爱,唤醒了人们内心的良知,让大家明白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才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湖州市南寻区法院的“法官妈妈”贾建平,为了一个个一而再再而三地走入歧途的陌生男孩,不管自己有多累多苦,循循善诱,耐心帮助。
她用自己真诚而炽热的爱挽救了一个个失足少年,让他们迷途知返,孩子们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
难道这不是爱换来的和谐吗
这样的事例还有太多太多。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
这一个个英雄,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用自己一个个爱的音符,谱写出了一曲曲和谐的赞歌,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温暖与感动,更让我们无限地赞美与敬佩。
那么,作为一名社会的小公民,怎样为和谐社会做自己的一点贡献呢
我想,我们应该永远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父母下班回家了,为疲惫的父母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同学遇到困难灰心了,一声真诚的问候,一句鼓励的话语,让他重新找回自信;邻里之间有矛盾了,真诚地报以一个微笑,一声道歉,让你们的生活更加和睦;公交车上,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那里,你主动给他让个座----让这点点滴滴的爱,如涓涓细流,暖暖地流入每个人的心田。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让我们付出一点爱,一起谱写和谐的乐章
让我们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一起走进和谐的春天
2.读《红楼梦》后感 儿时便喜欢看四大名著,看够了《西游记》,便吵着要外婆讲《红楼梦》,外婆便笑着让我和她一起看越剧中的《红楼梦》。
也许是年纪小,只见那黛玉红着眼,扛着锄头,一个劲地“咿咿呀呀”,半天没唱完一句话,大概就在那时,我便对《红楼梦》没留下好印象。
稍大些,再看《红楼梦》也是似懂非懂,牛吃牡丹般的读完了。
也许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不经意间看见了爷爷的藏书《红楼梦》,如《辞海》般一大本,好奇之下,翻开书页,直至那时,我才改变了对《红楼梦》的看法。
黛玉是一潭如小石潭般的水,澄澈,忧虑,还带着一股特有的带着仙气的蓝色。
她本是一棵绛珠仙草,为报神瑛灌溉之恩下凡,注定要流尽一生的眼泪,一滴滴,一串串晶莹的泪珠儿滑落,落在水中,荡起一圈圈涟漪。
黛玉是水做的,一句“冷月葬花魂”更是唯美,她敢于追求,直到她停止了原本微弱的呼吸。
也许谁都没有注意到这棵仙草静静枯萎在大观园一角,而在这之外,却是一片红色的海洋,也许就只有她临死前吐的一口血才是暖色的吧。
就像作者描述的仙草一般,绛珠仙草通体蓝色,只有叶尖有一点朱红。
也许黛玉真的成为了潇湘妃子,她走了,到那极乐世界去了,翻飞的书页上还残留着她抚摸过的痕迹,窗外的芭蕉还仍储着她的热泪,那一湖残荷也在倾听她无声的心语。
留下一段流水般的回忆…… 宝钗为一个光滑的圆,没有任何棱角,沉稳而美丽。
她有才识,上下关系,待人处事更是得体,书中说宝钗房的桌子很大,大气中又不失柔和。
她似一片黄色,金光闪闪,灿烂迷人,可终究没有得到幸福。
妙玉如星,深邃,神秘,带着如星般神秘的色彩,我还记得她对宝玉说过:“一杯为品,二杯既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
”而她最终好象是被贼子掳去,留下一团令人琢磨不透的紫。
而宝玉也因偷看了天书,看透尘世,剃去了三千烦恼丝,出家为僧。
最后是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为《红楼梦》画完了最后一笔。
合上书页,依稀间看到了她,她的执著,她的自尊,还有她那皱着的弯眉。
东风渐起,吹起一园芍药,留下她千年未变的咏叹。
3.读《史记》有感作文 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
“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
”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
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
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
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
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著书立说。
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
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
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
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是这样的道理。
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
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
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
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
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4.珍惜 夏天到了,暑假也接踵而至。
为了完成暑假作业,我与同学结伴去新华书店买书。
《苏菲的世界》吸引了我的目光,因此前不久,我刚看过一部电视剧《绿光森林》,其中的主人公也叫苏菲,她聪明、善良,最后她还感动了嫉妒心很强的姐姐。
这让我对《苏菲的世界》的内容充满好奇。
再加上同学老师的推荐,我便买下了这本书。
初尝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
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
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
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
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
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
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
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
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同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
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
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
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看那黑黑的蚂蚁,那比米粒还小的身躯,谁能想到它能举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
看那娇小的梅花,淡淡的粉色,很难引起注意,谁能想它能在寒冷的冬天开放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
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
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
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5.相信自己 每个人都应从小就看重自己
在别人肯定你之前,你先肯定自己
——(美)刘墉 刘墉,一个并不陌生的名字,如果你还记得,这个名字曾出现在我们的书本中。
他喜欢用简单的文字来记录身边的事,喜欢写大家看得懂的故事,而这本《肯定自己》是他写给他儿子的,内容是说明刘墉告诉自己的儿子用什么方法和力量,让一个怯生生的少年,成为充满自信的青年;又用什么方法,帮助他超越自己的弱点,创造自己个人的风格,肯定自己是天地间一个不可或缺的人。
或许有人和我一样,曾抱怨过老天的不公平,赋予自己那么少的天赋,决得自己始终不如别人,但又很想得到别人的肯定。
每个人都想得到他人的肯定,可是有些人却不知道如何得到他人的肯定,并非你拥有一切就能得到肯定,要知道只有先肯定自己,才会有人来肯定你。
为什么我们要相信自己呢
世界上接近65亿的人口,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没有人能和我们一模一样,没有人能真正替代我们,所以无论是美、是丑、是聪明、是驽钝,甚至是残障,都该庆幸。
老师常说要为自己找个竞争对手,有竞争才有动力,才有进步,刘墉也说你可以一辈子都不登山,但你心中一定要有座山。
这座山或许险峻陡峭,但你要相信自己的能力,要说我行,而不是退缩,当个永远只会躲在温室里的花朵。
其实心中那座山最高的是你自己,你必须肯定自己,你不需要和别人比什么,因为有句俗话说人比人,是会比死人的,别人可能天生就如此聪明,学得比你快,你要花3天才记住的,他可能只需半天,有些人会因此而钻牛角,而想不开,因此你不需要和任何人比,最高的境界是和自己比,不要以为自己就这么差劲,你要相信自己,肯定自己。
和自己比你会一天一天进步,和别人比,你很可能因为实在比不上而放弃,但和自己比就永远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有这样一句很有趣的话:不要把自己当作鼠,否则肯定被猫吃。
它看似是个很荒谬的结论,可却形象的道出了不相信自己的结果。
郑人买履,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人们常常用他来形容和讥笑那些不顾客观实际,搞教条主义的人。
因只相信量好的尺寸却不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位我颇为崇拜的人物,她就是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也就是茜尔玛·拉格萝芙。
她幼年患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瘫痪症,丧失了走路的能力,一次,她和家人一起乘船旅行。
船长的太太给孩子讲船长有一只天堂鸟,她被这只鸟的描述迷住了,极想亲自看一看。
她要求船上的服务生立即带她去看天堂鸟。
那服务生并不知道她的腿不能走路,而只顾带着她一道去看那只美丽的小鸟。
奇迹发生了,孩子因为过度地渴望,竟忘我地拉住服务生的手,慢慢地走了起来。
从此,孩子的病便痊愈了。
忘我是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只有在这种环境中,人才会超越自身的束缚,释放出最大的能量。
忘记自己,相信自己能行,你将体会到相信自己的快乐与骄傲感。
反之呢,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春秋战国时期,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战。
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
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
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
6.读《环游地球八十天》有感 我特别喜欢看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成品著作《环游地球八十天》,可谓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每翻开它,就会有新的收获。
这部小说讲了主角福格先生以20000英镑与别的绅士打赌,以英国某俱乐部作起点与忠实机智的仆人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
最终不仅赢得了财富,抱得美人归,更是赢了全英国人的赞誉。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那种较为落后的交通工具的辅助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可福格他做到了
他填补了这一神话般的空白
为什么
他的本钱就是分秒必争,做好了一切的准备:他目标明确,计划详尽周密,出发前根据这类书籍以及《每日晨报》上刊登的理论上可行的日程表,制定了路线和规划,并且因地制宜,使用了热气球、轮船,甚至在印度热带雨林中不惜花2000英镑买了大象代步,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为了节省时间。
但他也并不是为了一次赌博而“铁面自私”的人,在印度他不惜时间救了眼看就要因为土著人的酋长陪葬的富家千金——艾达,最终两人情投意合,终成眷属。
“分秒必争”这四个字,使我想起,古往今来,无数有识之士谆谆教导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时间是何等的重要啊
记得鄂王岳飞的《满江红》中有这样一句话: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其寓意是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浪费青少年时期的大好时光,直到失去,再去追悔莫及,就晚了。
革命先烈李大钊曾经说过:“浪费了时间就是牺牲了生命。
” 生命是每一个人最可贵的东西,是灵魂的源泉,肉身的支架,毫无疑问,一个珍惜生命的人绝不会放过身边的每分每秒,必尽生命不过风雨百年。
愿全天下所有人,珍惜时间,善待生命,这样时光老师才会给予真正生命的永恒。
7.读《红岩》有感 《红岩》是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的长篇小说。
曾几何时,其中的革命先驱者顽强的狱中斗争深深地渗于我心……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帘幕徐徐展开,画面缓缓呈现…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大声命令道:“走
前面带路。
”死亡虽是人生之常理,无法避免,但试问世上能有几人能如许云峰如此视死如归
即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这意味着他若继续坚守革命信念,步步逼近的将是无可退的鬼门关啊
可他没有丝毫畏惧,他的革命信念堪比广阔的天空,无法估量,堪比深邃的大海,不可填充。
人常说“十指连心”,试问若将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那又是何种刺骨钻心的痛啊,更何况是对于一个女子——江姐,使用如此严刑。
令我震撼的是,她坚持死守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迫使特务们的诡计屡屡以失败告终。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此革命情怀可钦可敬啊! 帘幕徐徐闭合,我无法睁眼面对镜中的自己,更无法自己与他们比较,我是如此惭愧而有渺小。
生活难免遇到坎坷,荆棘不断,可我却懦弱地屡屡选择放弃。
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顿悟:坦然面对失败,努力解决困难,坚定自身信念,开拓新的道路,须我们不断克服,而非逃避.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解放战争胜利后,祖国的第一个黎明的生动描写。
这是千千万万的革命者,战士用真挚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如今的幸福生活。
希望曾经无数的革命者的深深爱国情怀能渗入每个人的心灵,感染每个人的思想,影响每个人的行为,鞭策每个人的人生
8.读《论语心得》有感 古人云,今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果不其然,于丹仅仅是写了读完《论语》后的一点心得,就在整个中国好好火了一把
这个暑假,小生有幸能去详尽的阅读一番。
《心得》里的字里行间无不说明——《论语》是为这个世界而生的,其告诉人们的每一个道理,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
《论语》从一定的方面来说,是具有色彩和温度的,色彩在于它传授给别人的精髓,温度在于它给予给别人的光明。
那么,我即便不知道作者对于“色彩”的定义。
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没有色彩。
所谓“没有色彩”,无非是灰色。
灰色的色彩感不强,可以视为不是色彩的色彩,但同时又是最具普通性的色彩,因为它可以和所有色彩搭配。
我也更不知道作者对于“温度”的定义。
但是,任何人不可能没有温度。
所谓“没有温度”,无非是23摄氏度。
即便这是一个模糊的数字,但同时又是人体感觉到最舒适的温度。
无论是色彩也好,温度也罢,但当一个人表现出来时,那是他的激情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
为之奋斗,是一件“加好佳”的事情,关键在于你如何将你手中的风筝——放飞,让线加长,加长,再加长
中央电视台曾经拍过一个名为“我有一个理想
”的公益广告。
在我看来,这是一件积极向上的事情。
人嘛,活着就不要憋着
在《论语》中,孔子问过自己的四位弟子,他们的志向,各有不同之处,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它大声地说出来,好事啊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也是这样的。
假使有两个朋友,他们平时形影不离,有一天因为一点小矛盾便闹翻了,绝交吗
两个人总舍不下多年来的感情,和好
于是两人都准备向对方道歉。
在途中,两人相遇了,他们笑了,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他们没有说出来
不,心灵的沟通已经将这个不算是理想的理想,完全的化解了。
诚然,我完全同意他们这样的做法,有话,别憋在心里
有些人,每天看着那些经理或是董事之类的人,总是用羡慕的眼光,大家彼此彼此嘛,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不过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他们也是经过巨大的努力才得到人们的认可,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不错
我相信只要自己曾经努力过,人生就会有闪光点,留下美好的回忆,成功那只是你路过的一个车站。
的确
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
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
而这条线就是你内心愿望。
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
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
不过,话又说回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诶,善哉,善哉。
这个世界终归是由有实力的人来主宰的。
有本事,甭管是驴是马,你拿出来溜溜嘛
至此,为百家呼吁之中一道
当我读完《于丹 论语 心得》的时候,已经入夜。
它显出了它独有的特点——寂静,可是我的心情却再也不能平静了,感受颇深的。
于是立即记录了下来: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人感觉到希望的一抹——天地人之道;不论人的距离,心与心之间的桥梁,是无行的,不是无固的——心灵之道;天气的晴转多云,你的笑容依就是那么的光辉灿烂——处世之道;善良、理智、恒心、合群,这四流一一显露——君子之道;在我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我看见好多只手……——交友之道;人的出生,已经是一个梦想的诞生,而那个人便有了新的想法——理想之道;走过的,无法回头,还是抬抬头向远处看吧——人生之道。
道是自己选的,路是自己走的,驾驭它,祝您一路走好
9.读《梦》有感 短小精悍、耐人寻味的新诗并不多见。
而《香叶诗存》第一集王春荣先生的《梦》,却是新诗中的精品:“年轻时/梦挂在嘴边/超载/摔得粉碎/中年后/梦孵在心中/难以破壳/体温不够/后来呀/梦骑在夕阳上/不经意/偷偷溜走”3段12行46字。
真可谓惜墨如金,高度浓缩,含意深邃,潜台词珍贵。
儿时梦省略,那个年龄段尚不经事。
弱冠前后的年轻人,世界观开始形成,心理变化大,可塑性极强,自尊心、好胜心、上进心亦强,血气方刚,建功立业十分迫切。
但由于刚步入社会,阅历较浅薄,易冲动,走极端,好高鹜远,想入非非。
说的多,做的少,言行不一:高不成,低不就,挑肥拣瘦;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不能持之以恒。
这是有些年轻人易犯的毛病,他们的“梦挂在嘴边”。
由于超负荷,难免被“摔得粉碎”! 而立之年以后,逐步迈入中年。
人到中年,开始走向成熟。
此时年富力强,有一定的经验,是人生的黄金阶段。
既弥补了年轻时的一些缺陷,又可夯实基业,为后半生积累物资与精神财富。
人到中年,也有诸多困惑,上有老,下有小,身上的担子最重。
这时的“梦”虽从“嘴边”到“孵在心中”,但由于“体温不够”,所以还是“难以破壳”。
“壳”总是可是破的,只要知难而进,加足体温并保持2l天,那么活泼可爱的“小鸡”就可孵出来而实现你那心中的“梦”! 到了老年,“梦”更要倍加珍惜,让它稳稳地“骑在夕阳上”,以便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过去是“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在老年大军中,七十只算做“小弟弟”,人寿届期颐已不是不可能的了。
因此耄耋老人上老年大学,学点文史,写点诗词,唱点京戏,跳点迪斯科,找回童年的感觉,岂不是“后来呀”一大快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社会上敬老爱幼之风日甚一日,老有所安已成为现实。
但这幸福美满的生活稍“不经意”,就会“偷偷溜走”。
人生最后的一班岗要站好,千万不要让“梦”不辞而别啊! 这“梦”是愿望,是祝福,是理想,一旦长上“翅膀”,就会梦想成真,在现实生活的天空翱翔。
做梦总会醒的,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说:“早晨醒来时,问一问自己:我应当做什么?”晚上睡觉前,问一问自己:“我做了什么?”更应像曾子日:“吾日三省吾身”。
俄国作家列.托尔斯泰说:“没有智慧的头脑,就象没有蜡烛的灯笼。
”大脑在做梦,但愿多做出些智慧来。
我喜欢《梦》,愿《香叶诗存》多推出一些好诗来。
我在1987年到天长之后直到1999年才又赴千秋古邑,正是:千秋一别周星久,白首重来一梦间。
最后引用法国作家狄德罗的话作结:“想象,这是一种特质。
没有它,一个人既不能成为诗人,也……”。
10.读《杯中窥人》有感 当一口气读完韩寒的《杯中窥人》后,不禁拍案叫绝。
在文中,韩寒将一个人出生到经历社会的过程,形象地比做一块布沉入杯中的过程。
这一精彩的比喻,实在令人折服,但是在我看来,一个人接触周围人群的过程,更像是一块溪边的石头被流水冲刷的过程。
我认为,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刚刚懂事的时候,我看周围的一切都是单纯的、表面的,眼中的世界是完美的。
这一错误的理解,给我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伤害。
那时候的我,就像一块充满棱角的石头:我爱笑、爱哭,性格外向、活泼;我愿意与一切人交往,我可以不顾身份,与大人争个面红耳赤...... 那时,或许是周围的人认为“童言无忌”,没有过分地留意我的行为,但是后来大人们不止一次警告我“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也不止一次地嘲笑我“整天说个不停就像个长舌妇”。
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一股洪流,拼命地冲刷着石头上的棱角,拼命抹杀着我独特的个性,直到有一天...... 我发现,一向好动的我,竟然能面对天花板发一个下午的呆
我才真正发觉我变了。
大人们也许会说,这是长大了。
可是,又是谁定下的规矩,爱说爱笑就是孩子气呢
难道沉闷就是成为大人的标志吗
如今的我还不能想太多的东西,因为毕竟我还只有十三岁,我正在努力保存身上仅剩的几个角。
我个人也不想与大人们挑起太多的争辩,因为我怕,怕有更大的洪流向我袭来,可我却又实在是不想被磨成光溜溜的卵石,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里。
愿充满个性的人们一路走好。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关于《论复仇》的读后感
[关于《论复仇》的读后感]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关于《论复仇》的读后感。
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三、即使仇敌完全出于恶意而伤人------这正如荆棘藜楛,除了扎、抓等方式野蛮以外,别无所长-----对于这种毫无智慧的仇敌,谁能让自己与之等同起来呢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读后感《关于《论复仇》的读后感》。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
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
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兔和猫读后感
兔和猫读后感(一)这是的小说集中的一篇。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
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
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
所以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
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
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兔和猫读后感(二)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
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
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兔和猫读后感(三)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
“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
”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
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
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
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看四大名著的读后感
800字-1000字
西游记读后感 读了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
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
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
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
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
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
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谢林在他的名著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
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
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
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
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
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
我相信,也希望它永 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 读后感 作者:心月方舟 来源:不详 录入:匿名 日期:2005-2-27 字数:1516 纵观人类情恋的演变史,大体可分为史前情感史,古代情感史和现代情感史三个阶段。
如果文学史正是人类情感史的一种反映再现,那么一书在时代中的位置就更加清晰了。
宛若一座拱桥,她正好横跨在古代情感史的终结和现代情感史的开端之上。
由此看来,一书和我们这个时代的距离也更加鲜明。
作品呈现的古典画卷如此全面逼真地保存着过去时代的影响,使我们得以从中品位出古代人和现代人在情感领域巨大而微妙的异同。
我们悲喜交加地看到,人类情感史和理性史一样是在向前进化着,尽管进化的轨迹是如此沉重而迟缓,一步一个脚印,前仆后继,包括血和生命的代价,转眼间焦头烂额,各奔东西。
现代人仍能从灰飞烟灭中感受到强烈的力与美,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共鸣的感情中正夹杂着水中望月、雾里看花的疏远与隔膜。
这个时代一多半的男人择偶时会选择薛宝钗,至于癫狂情痴的怡红公子,失去他显赫的门第,他在一多半女人的眼里简直就是一文不值。
现代人的眼泪肯定越来越少,比过去至少少一条黄河的水份。
不知道这意味着情感的荒芜干旱还是精神上的愉悦幸福。
人们在情感上变得聪明多变,也更加蒙昧狡猾。
他们经常处于言不由衷、情感与理智相悖离的状态,胸怀理想但并不听从理想的召唤。
他们有七情六欲,但往往跟情感背道而驰。
如果说古典情感时代个人情爱的悲剧来自家族和社会,几无可调,但毕竟是在前进着。
作品力所能及地完成了时代赋予的使命,为古典情感史划下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句号。
珠泪滚滚冲跨了红楼,雕梁画栋堆满了石头,昔日的富贵温柔埋进了荒野冢。
幸亏木石前盟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设想宝、黛一旦结合接踵而来的男耕女织、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对出弹得破的宝哥哥和林妹妹而言,不啻于另一场崭新的噩梦,至于则不过是张有名无实的过期银票。
貌合神离、行尸走肉般的夫妻生活,不是陷入了另一种苦难方式么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烟般的风花雪月一去不复返了。
理想和现实的双重毁灭、精神和肉体都无法取得胜利。
恋爱变成病根,女人成了婆姨,男人成了女婿,大观园内一群贵族男女成了世人叹为观止的情爱玩偶。
然而,现代人并不见得会比古人轻松到那里去,相反,他们保存精神之爱的难度更大,阻力不仅来自社会,更主要来自人心本身,它蕴藏的愚蠢和激情似乎仍然大有潜力。
斩断了旧问题,繁杂的新问题又在涌现,时代的问号就像一只此起彼伏的九头怪。
人类是万物之灵长,但有时结解决一个难题,却要耗费数千年之久。
从《红楼梦》一书到当代文学,这近三百年的时间也许离集体解疑这个问题所需要的时间还差很远,人们仍在迷茫,情感的艰难状态仍然是一个悬念。
《红楼梦》是那个时代一位具有最高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人所能写出的最好的文学巨著。
我们在磋叹惋惜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个仍在发光的思想,正在离我们这个时代渐行渐远,早从书中不可弥补的疑难断层开始,它已经在做这种反向运动。
…… 情感不会过时,过时的是情感方式。
每个时代都有悲剧,不尽相同的是悲剧的性质。
从这层意义上来讲,现代人需要有总结他们情感史的巨著,有的已经出现,有的仍在以一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静悄悄的孕育着。
谁知道呢
未知的一切对创造者构成巨大的挑战和诱惑,奋斗的最终也许只是一个不完美的句号,但他们毕竟已经展开了一幅相对和谐和完整的新生活图卷。
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
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书的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
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作者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 读有感 作者:匿名 来源:不详 录入:佐尔丹 日期:2005-4-6 字数:1008 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 -读后感 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
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
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
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
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
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回答者: 热心网友 | 2010-2-21 16:11 读《西游记》有感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
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
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
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
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
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
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
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502)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
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句话不无道理。
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
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
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
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
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
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
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
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
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
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1034) 水浒传的读后感: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
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
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
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
”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
”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
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
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
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
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
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
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
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
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560)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学会生存的作文(400以上)闲人免进····管闲事的人滚蛋
《鲁宾逊漂流记》阅读随笔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
他更随好友一起航海,但不幸的是船队触了礁石,所有水手乘客全部死了只剩鲁滨逊一人。
他坚强的活了下来从食人族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伙伴。
他在荒岛上住了28年,终于有一艘客轮停在了荒岛上。
鲁滨逊回到了28年没见的英国,但他的父母都死了,他回到了巴西养殖基地,找了一个女人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他有时也会到那个荒岛上去看看。
这本书中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勇敢坚强热爱生活具有生存技能和冒险精神得人,它告诉了我们要有鲁宾逊的精神,还要有生存的技能,更说明了人吃人这个残酷的现实。
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的精神,还要有顽强的意志力。
在鲁滨逊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
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
这里好多希望对你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