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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与美德的读后感

时间:2015-04-05 15:52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培根随笔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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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逼的该死的万恶的要命的sb的bt的GLY(神马意思正常人应该都知道),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对于你的所作所为表十分愤怒(尽管有可能是电脑的伟大)但是,我仍然很好心又善良又风度翩翩、仪态万千的向尊敬的您提出了以下几种壮烈又不失风度,惨烈又不失端庄的死法(是人就别秒我):10次撞墙,20次抢银行,30次在国道上埋炸药,40次人间蒸发,50次虐你家弟弟,60次……(以下省略一百条)的念头

钦此 (不用崇拜姐的回答姐纯粹路见不平拨刀相助)

培根随笔 论贵族 的赏析或者中心思想

谢谢

《培根随笔》读后感 (摘录了4篇)第一篇《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第三篇《培根随笔》读有感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

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

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

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

“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

”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

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

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

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第四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不久前,经朋友推荐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读完之后顿觉收益非浅。

《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

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

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但又不免犹豫,因为《培根人生论》这本书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

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

《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

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培根人生论》以一种优美与庄严的韵律,以超人智慧的论述,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广为读者所喜爱。

因而,我认为《培根人生论》的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

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

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

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

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

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

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

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

\\\\'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论革新》)。

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

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

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

\\\\'就是很好的诠释。

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

许多学生念书时成绩很好,但后来,有的人成就很多,有的人却一事无成。

关键在于面对新出现的复杂局面时,能否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

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

据介绍,美国人很喜欢换工作岗位,一生中大概要换四次。

中国人恰好相反,惯性大,干一件事就想一辈子呆在这儿。

换工作岗位有什么好处呢

你不是一锤定终身,你可以多次换,找准最适合自己的、机会最大的地方和位置。

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

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

中国某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而现有却不然。

原因很简单,也是缺乏诚信。

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

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

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两个人交流思想和两个人交换苹果完全不一样,交换苹果,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个苹果,而交流思想,每个人同时有两个思想\\\\'。

如果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

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

一旦工作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

以上是我对《培根人生论》部分章节的一点肤浅认识,由于水平所限难免存在偏颇。

深望各方予以改正。

水浒 傅雷家书 和培根随笔 各写一篇读书笔记500字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读《傅雷家书》有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很多中外名著,觉得收获很多,现在回想起来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傅雷家书》。

真的让我懂得了非常多的道理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

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

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 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

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

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

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

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

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

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

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并非用甘蔗汁浇灌出来的甘蔗就是甜的。

孩子的成长需要磨砺,孩子的能力只有在磨砺中才能形成。

“过分的溺爱,对孩子而言是一种毁灭。

”这并非耸人听闻。

可曾见过傲立悬崖的孤松

在寒风中它的茎为何岿然不动

那是由于它从巨石中探出身体的时候,已经饱受了苦难的摧残。

可曾见过蹁跹飞舞的蝴蝶

在阳光下它的双翅为何那么雄健

那是由于破茧而出的时候,它用尽了一生的力气把体液挤往双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白玉不毁,孰为圭璋

”古人虽已远去,但言犹在耳啊! 有人说:国家的前途与其说握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握在母亲手中。

家庭教育,关系国家命运。

希望天下父母把孩子笼中放飞,让他们去经历风雨,让他们去打造雄健的双翅! 不要善意地用您的剪刀剪开我的茧,帮我挥去那些生命中的苦难,不过早地让我闻到花香不是对我真正的关爱,而是一种善意的摧残------我会在阳光下萎缩,化作一片枯叶,融入泥土......爱我,就让我自己面对苦难。

我向往地平线尽头那一泓清泉,那里系着我勇敢的梦;我渴望融入浩瀚宽广的海洋,把心变成蓝色;我想静静地在清流明净的湖水里遨游,身上不染一丝纤尘.... 昂起头,眼光中的不屈不挠的棱角已残破不堪,我奋力冲去,一个华丽得让人感觉不到一丝阴森与狰狞的玻璃罩把我搂住,搂得生疼。

也许,这玻璃笼住的世界很安全很温暖,不会有暴风雨的侵袭。

不会有雷电肆虐,可这于人生而言,究竟是风景线,还是囚笼呢

但是孩子的成长终究是和父母分不开的,大多数孩子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成长源于父母的教导。

我要感谢父亲母亲的教导,他们是最普通的父母,却是我永远敬仰的明星。

他们为我照亮了前方的路,引导我走向光明的未来。

六篇 关于培根随笔集的读后感

《培根随笔》一共五十八论,把人生的各个方面都论了个明白,论哲学,论政治,论经济,论宗教,论教育,论生活,论爱情,论友谊,论情趣,论艺术,论命运,论心计。

虽然每一篇都是短短的,但这样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了,也可以说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吧。

这本《培根随笔集》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他在教导父母怎么对儿女时,颇有见地地指出:“父母对子女在管教上要严,在钱财上宜松,这才是上策。

”培根认为,孩子的可塑性最大,家长宜及时为他们确定将来从事的职业并加以培训。

也不可过分迁就儿女的心愿,以为他们会为早年的爱好而奋斗终生。

如果子女有强烈的爱好和超人的天赋,则不妨顺其自然。

培根还说“子女是父母的辛劳苦中带甜,也给他们的不幸雪上加霜。

子女加重了父母对生活的忧虑,却也减轻了父母对死亡的恐惧。

”只用了两句话就把父母与儿女的关系说得那么透窃,难怪雪莱评价他,“培根的文字是一种优美而庄严的韵律,给感情一动人的美感,他的论叙中有超人的智慧和哲学,给理智以深刻的启迪”。

简爱读后感500字

[简爱读后感500字]简爱读后感500字没什么,简爱读后感500字。

简略写就行。

没有最佳答案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

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

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

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

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

\\\\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

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

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

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

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

\\\\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我们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

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

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

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后感《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

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

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

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

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

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不知满不满意啊第一次接触勃朗特三姐妹的作品,是中学时阅读大姐夏洛蒂·勃朗特的经典著作《简爱》。

正值青春年少的自己,一捧起这本书便沉溺进去。

整晚熬夜把它读完,也觉得意犹未尽。

此后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阅读,甚至把它偷带去学校。

当我们可尊敬的语文老师对着篇乏味的文章,大谈其中心思想扬漾着革命主义精神的时候,我就把头埋在桌洞里,沉浸在故事当中,读后感《简爱读后感500字》。

我为幼年的简爱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

多么不公平啊

我在心里和简爱一起呐喊。

我也为成年的简爱而倾倒。

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人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人说不呢?简爱就可以

总之,那一段时间的我,完全被小说俘虏了。

在阅读中随着情节的发展,为她所遭受的伤害而泣,为她在待人和谈吐中流露出的自信和少许的俏皮而会心微笑。

不过因为在上课时间我所表现出的这种时而眼角挂泪,时而嘴角留笑的疯癫表情,倒着实让我当时的同桌担心了好一段时间。

我因为喜欢《简爱》这本小说,就想要进一步了解它的作者。

从而知道了她是一个贫穷牧师的女儿,有一个荒唐的拖累家庭的兄弟,还有两个同样会写书的妹妹。

她和她的妹妹们在人生中的大多数时间里都生活在英国北部荒凉的乡村。

在旷野里散步,似乎就是她们最好的运动和娱乐。

封闭的环境、糟糕的家庭、平淡的生活,这一切同我心目中的那个充满热情的女作家是多么不相称啊

就像沙漠里开出玫瑰一样让人意想不到。

我试图通过阅读她妹妹的作品来更好的了解她。

抱着这种心理我先是在书店里找到了夏洛蒂的小妹安妮·勃朗特所写的小说。

小说的内容是讲一个因生活所迫而从事家庭教师工作的女孩子,在经历了几个难管教的坏孩子和不讲道理的父母后,顺利结识了令自己倾心的富有绅士,并最终缔结良缘的故事。

总体上来说算是琼瑶小说的19世纪古典英国版。

这是一本让人沮丧的书。

她的大姐夏洛蒂书中优美的细节描写和高尚的思想情操在这里都是找不到的。

因为只勉强看了一遍,索性我把书名也忘了,只记得好像是女主人公自己那长长的啰哩啰嗦的名字。

一位文采平庸的妹妹并没能让我退缩,我又找到了夏洛蒂的大妹艾米莉·勃朗特所写的《呼啸山庄》。

那是怎样的一本书啊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只觉得像是有乌云在头上笼罩。

沉重和压抑的感觉渗透在字里行间,弥漫在整本书中。

我虽然强忍着把书看完,却留下了后遗症--此后的整个星期看到的天空都是灰色的。

虽然如此,我仍要公平的说,这本书振撼了我的灵魂。

首先它是特立独行的。

所描写的男女主人公希克厉和凯瑟琳既邪恶又自私,人类美德的光辉绝照不到他们身上。

但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情却又是可以超越一切的。

凯瑟琳口中的\\\\我就是希克厉,希克厉就是我。

\\\\和\\\\我不知道灵魂是什么料子的,但我和希克厉的一定是一种料子。

\\\\像这种炙热的情感表达,完全有别于同时期的英国作品。

其次它是离经叛道的。

当其它作品中的人物追求自己的灵魂能在天堂里得到安宁的时候,凯瑟琳却作了个可怕的恶梦--她梦见自己到了天堂,她痛苦的大哭,尖叫,她要回家,回那个在读者眼中像是地狱的家。

在我看来,这本书更可能出自一个起义天使之手,而不是一位牧师女儿的作品。

总之,它颠覆了世俗的德道观,要把人们心上那道狭窄的感情之门完全撕开,跟随它的主人公一起去体会那像火一样奔放的灵魂和燃烧的激情。

读过它才让我发觉,看书的过程有时候就像是一种爱情。

《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原以为他用\\\\'月光宝盒\\\\'回到500年前,是要找他的娘子白晶晶,结果却找到了一生的至爱紫霞仙子。

我因为想了解《简·爱》的作者而找到《呼啸山庄》,才发现后者在思想深度和情感表达方面远超过前者。

如同月亮无法在太阳面前争辉。

那一刻,我完全能体会至尊宝的心情。

直到现在,我也无法了解在英国北部那样保守、闭塞的环境下何以会孕育出像勃朗特姐妹那种情感丰富的,只用一部作品便可划亮文坛的天才女作家。

我只能说,可以让人感动的作品,往往来自于作者自己的内心,而不是来自于外界的浮华。

人文知识一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

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

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

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

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

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

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

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

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

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欲望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欲望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

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

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

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

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

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

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

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

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

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

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

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

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历史上的今天:五一去湖南凤凰古城,自助游

2011-04-14这样的男人该交往吗?他很小气啊

2011-04-14朴智星自杀了吗?2011-04-14反恐精英OL地图黑,生化模式的2011-04-14  〔简爱读后感500字〕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想象以后诸如此类的事情应不会少啊,但看的应该是课内书。

再说一下《奥》吧。

其中伊丽莎白和达西使我最喜欢的两个人。

而简使我最想成为的人。

《奥》是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引人入胜。

描绘了四起婚姻。

作者明确划分了婚姻的好坏标准。

照她看来,不幸的大致有两种:1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之上。

2 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之上。

夏洛特本是个聪明的女孩,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有长得不是很漂亮,到了27岁还是老处女,所以就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确保她不挨冻受饿的保险箱婚后即是不幸福也无所谓。

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

莉迪亚是个狂放不羁者,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竟达西的帮助,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便情淡爱驰,男的区成立寻欢作乐,女的在姐姐家里寻求慰藉。

与她们恰恰相反,简和伊丽莎白的婚事是真正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的,这是真正的美满婚姻。

不排除经济和相貌的考虑,但她俩更注重双方的丽质美德,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拒绝后接受,这充分体现没有爱情是不能结婚的

英国学者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做事一定要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

伊丽莎白因为受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的时候,她便对威克姆萌发了好感,甚至听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恨。

后来她自我责备说,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读后感《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有无比可怕

或许这就是题目的意思。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让我心情激荡的文章的了

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在《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

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在《傲慢与偏见》里,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

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

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这么感性

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始深深的认清自己曾经偏见的误.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跪求:傅雷家书和培根随笔的读后感各500字*5篇。

好的可以追加分~~~~~

培根随笔》读后感 (摘录了4篇)第一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第三篇《培根随笔》读有感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

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

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

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

“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

”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

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

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

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第四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不久前,经朋友推荐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读完之后顿觉收益非浅。

《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

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

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但又不免犹豫,因为《培根人生论》这本书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

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

《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

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培根人生论》以一种优美与庄严的韵律,以超人智慧的论述,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广为读者所喜爱。

因而,我认为《培根人生论》的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

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

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

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

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

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

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

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

\\\\'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论革新》)。

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

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

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

\\\\'就是很好的诠释。

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

许多学生念书时成绩很好,但后来,有的人成就很多,有的人却一事无成。

关键在于面对新出现的复杂局面时,能否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

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

据介绍,美国人很喜欢换工作岗位,一生中大概要换四次。

中国人恰好相反,惯性大,干一件事就想一辈子呆在这儿。

换工作岗位有什么好处呢

你不是一锤定终身,你可以多次换,找准最适合自己的、机会最大的地方和位置。

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

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

中国某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而现有却不然。

原因很简单,也是缺乏诚信。

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

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

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两个人交流思想和两个人交换苹果完全不一样,交换苹果,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个苹果,而交流思想,每个人同时有两个思想\\\\'。

如果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

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

一旦工作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

以上是我对《培根人生论》部分章节的一点肤浅认识,由于水平所限难免存在偏颇。

深望各方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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