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猫>读后感1200字!谁有文笔说下!高分
我喜欢猫,因为它们时而活泼时而沉静的样子。
看到它们注视着我们的神情,我时常会想在猫的眼里,我们算是什么东西呢
会不会觉得我们不可思议,或者愚蠢无知
这让我想起有一只猫,生活在夏目漱石的笔下,它是一只普通不过的猫,却有着人一样的思维。
没错,这就是《我是猫》中那只猫。
“咱家是猫。
名字嘛……还没有。
” 这样一句亲切的话为我们打开了一只猫的心灵大门。
这只猫的一生透着淡淡的悲凉,正像是对于社会的嘲讽。
在它的脑海中,主人只是一个愚蠢的教师,装模做样,“像牡蛎一般把自己藏在壳里”,同时也追求人格独立,而他的朋友们崇尚金钱权势,为了钱不惜一切。
这说的是一些虚构的人,我们未必不愿承认,但是有谁知道,我们是不是以同样的形态出现在身边的猫或者是狗的眼中呢
人类一向自负,因为我们的智慧,我们的文明。
至于小猫小狗虽然聪明,善解人意,它们的脑子与人类确是无法比拟的。
当然,这也是人的看法。
殊不知,在那些“小猫小狗”看来,人也不过如此,没有莫及的智慧,没有高雅的气质,有时甚至连它们都不如。
看到这,我们似乎有点哭笑不得,但又能说什么
只是角度不同,没想到我们的形象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说到这,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的《狂人日记》。
这说的又是一个有病的人所看到的世界。
这个世界里的人都想害他。
说他病态,这并不假,但难道那时的社会不是在向着这人吃人的趋势发展么
就像那只猫,我们可以说它没有资格对人品头论足,但是它所看见的又何尝不是真实的人
书的结尾,是猫误喝了啤酒,最终掉入水缸淹死。
它没有太多挣扎,还念叨“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谢天谢地
谢天谢地
”为什么这么平静
为什么还要谢天谢地
是因为离开了这个它看不惯的世界
还是因为到了不可思议的太平世界远离了痛苦
在它的眼中,死又是什么
每个人抑或是猫狗的心中,都装着一个世界。
我的,你的,他的,没有一个相同。
我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他人的风云变幻,用自己的心情,体会着他人的喜怒哀乐。
作者以猫眼写人类社会,使小说得以撇开一定的社会成见,以其充满离奇的想象,鞭挞和嘲讽当时明治维新后的日本。
小猫寄居的房屋里住着一个奇怪的主人,他喜欢拿着一堆晦涩难懂的书籍假装欣赏;尝试过诗歌、绘画等高雅艺术却失败;社交面极窄,左邻右里的关系都处理不好;作为英语初级教师也普普通通;他的性格固执、暴躁,却也有读书人的迂腐、怯懦。
苦沙弥深受胃病所扰,与妻儿子女的关系不愠不火,由于身居陋室而又自命不凡,因此被街坊称为“本世纪难得一见的怪人”。
猫儿正是在对主人家为数不多的访客的观察和主人如何处理与外界的冲突中形成了对社会的看法。
理所当然,苦沙弥所交往的都是些知识分子同学:喜爱胡诌八扯但又有一定文学素养的迷亭先生;文质彬彬,痴情艺术却纠缠于恋爱的理学士水岛寒月;话语中带有出家人的迷幻与飘逸,但却过分关注自我的八角独仙:和主人一样,他们都是在人格中充满矛盾的读书人。
放在明治维新的大背景中看,小说反映了在世风日下、人人追名逐利的社会中知识分子的无奈与彷徨。
当时日本人的价值观正经受着西方的冲击:一方面,追求学问还是追求名利的问题考验着他们;另一方面,社会上富人的种种现象又刺激和嘲讽着他们。
于是,他们各自形成了各自的独特性格:主人鄙视实业家,在自己的空间里固执地过着自己的生活;迷亭先生在不断地与他人胡扯聊天中得到解脱;寒月想娶实业家金田先生的女儿,但终究未能如愿;独仙先生似乎深得东方哲学观的深邃,要求自己以“消极”的方式修养心灵。
如果联系夏目漱石先生的个人经历来看,这几个在大变革环境中艰难度日的文人何似他本身呢
也许书中诸位的性格正是反映了夏目漱石内心微妙的各个方面吧。
他本人幼年不幸被生父抛弃,正像小猫一出生就茕茕独立一样;而晚年死于胃溃疡,就如小说中女主人说苦沙弥“终将死于胃病”;而对东方人生观的理解与向往,他又与独仙先生有几番神似。
“一定的社会意识反映着一定的社会存在”。
在经受西方思想的洗礼中,总有些敏锐的心灵忧虑着他们眼前所见到的,惋惜着他们背后所失去的。
夏目漱石先生的早逝是我们的不幸,但他所遗留下来的文学瑰宝,却为一代又一代人所诵读、赞赏。
打破和谐的猫叫声--《妖猫》读后感
[打破和谐的猫叫声--《妖猫》读后感]去年曾就《妖猫》写过一篇读后感,不过没有讲到点子上,说了等于没说,打破和谐的猫叫声--《妖猫》读后感。
今年不是很系统地学习了一些评论知识,再回头一看原文,觉得很渣,于是重写了一篇。
本文从人物入手,试着剖析一下《妖猫》这一带魔幻色彩的现实主义短篇小说杰作。
ⅰ高局长一家和执法人员中国历史上,汉、明两个朝代是典型的由社会底层闹革命,翻身后解放了全国、解放了人民。
以汉代为例,很多功臣原来也是随刘邦四处征战的丰沛人氏,这些贵一代一般还没有什么劣迹,但到了第二代、三代以后继承爵位后,违法乱纪之事就不绝于史,很多功臣家族因罪而失去爵位。
到了西汉末年,王莽篡汉之前,已经见不到几个汉初的功臣出现在史书里了。
明代也差不多,不过明初的血腥权力清洗比汉初要恶劣得多,绝大多数的贵一代没有把荣耀传给下一代。
二十世纪中国其实改朝换代过四次。
袁世凯逼清帝逊位,建立*是第一次,之后进入了军阀混战的北洋时代;蒋中正北伐成功,凭借武力打倒了直系吴佩孚、孙传芳和奉系张宗昌,建立起南京政府,是第二次,之后是四系新军阀继续混战、奉系军阀张学良易帜、全国基本统一、*混战、倭寇入侵、*又混战;四九年是第三次,进行了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社会改革,用暴力手段剥夺了有产者的财产,使国家能有钱搞建设、搞运动,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力之深远,比起新朝王莽、宋朝王安石的改革,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是邓公,虽然和前任元首毛和华属于同一朝代,但其实行的政策看起来明显是另一个世界,二十世纪中国折腾了近八十年,终于算是个正常的国家了。
以上七段我又发挥了我善于跑题的恶劣传统,其实我要说的正题只有一句话:当旧的社会底层上位,摇身一变成统治阶级后,剥削的关系和革命之前一样普遍存在,这个过程不需要太长时间,二三十年一代人的时间就足够了。
其实商、周、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民国、某某都是虚的。
鲁迅先生在《灯下漫笔》中说过:中国向来只有两个朝代: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另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其实上面两段还是跑题,现在开始说高局长一家的嘴脸,本来是本文一开始就应该提到的。
在人物未出现之前,文中先用笔墨进行了环境描写。
且看高局长家:相比于老赵家简陋的屋顶,对面那栋占地极广,大气漂亮的别墅。
老赵一家负担不起城市里的高额消费,自然住不起城里的房子,而高家买地修别墅,图的是一种别样的乡村风情。
通过对两者在财富、生活方式的极大反差,在读者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差,在高局长一家和老赵一家还没有正式出场前,就从侧面塑造起了一定的形象。
这种手法和《红楼梦》中凤姐出场用大量周边人物反衬凤姐性格和地位的不同,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在读者心中对高家有了定位之后,再进行外貌和外观的描写。
高局长四十来岁,身材富态,一头黑发连根银丝都找不到。
每天陈忠在阳台上呼吸清晨空气的时候,都能见到他的奥迪车驶出别墅大门,风驰电掣地朝城里飚去。
豪宅、名车,人民公仆在国家主人的供奉下,世间的奢侈品应有尽有。
这里《妖猫》中有个很有趣的设定:国家主人老赵家住的工棚就在人民公仆高局长家的别墅的对面。
高太太打扮入时。
高家小少爷到别墅的庭院里遛狗(一只血统纯正的德国狼犬),并牵着狗大声呵斥着佣人。
这一处我想说两点:一是赞扬,通过对宠物的细节描写使读者产生了粘着力。
小说在细节描写中要具体,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读者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作者所描写的场景。
后文中也多次发扬了这个优点。
二是批评,流云先生三观不正,新中国早就消除了人剥削人的现象,哪来的佣人?分明是保姆。
高局长和保姆也只是社会分工不同,其实也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嘛。
流云先生误导不明真相的读者,罪过罪过。
小说第二节车祸,从凄厉的猫叫一声接着一声,划破了小镇死寂的夜空开始。
老赵死时,妖猫的叫声沙哑中带着几分刺骨的寒意,嘈杂的人声顺着冷风从门外灌了进来,吹得陈忠身子一缩。
文中通过环境描写,为情节铺垫了一层悲剧色彩。
紧接着别墅和工棚里亮起了明暗差别极大的灯光。
高太太盛气凌人的咒骂声和高家小子撒泼的哭声从灯火通明的别墅卧房里传了出来,而昏暗的工棚里,则是老赵瘫妻带着咳嗽低声下气的道歉声。
文中用了两组对比,一是别墅和工棚里亮起了明暗差别极大的灯光,二是高太太盛气凌人的咒骂声与老赵瘫妻带着咳嗽低声下气的道歉声。
这里除了人性善与恶的对比之外,还有阶级的对比。
看到这里时,我的心被刺痛了一下。
其实一直以来我并不喜欢某西方学者的阶级斗争理论,但在数千年治与乱的之间的想做奴隶而不得和暂时做稳了奴隶之外,中国确实需要些另外的东西。
其实,以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比历史上任何时候更需要真正的某西方学者的阶级斗争理论。
再跑题说一段,某西方学者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有三分道理的,而且适用于任何朝代。
剩余价值的来源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
某某主义生产实质上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对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的榨取。
某某阶级也像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一样,是靠他人的无偿劳动发财致富的。
区别只在于剥削形式不同。
这样,某某阶级的合法合理剥削是建立在全体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产权具有不可分性,由全体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行使产权的忽悠说教的基础之上的全党所有制。
某某主义社会和以前任何时代一样,也是少数人剥削绝大多数人的社会制度。
回归正题,在老赵车祸而死后,高局长靠在他的奥迪车上,目光有些空洞,脸上被大量酒精染上的红潮格外耀眼。
他没有回答妻子的话,反而是颤抖着手在西装口袋里摸了半晌,才摸出一根雪茄,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口。
其实可以看到车祸的真相,也能看到高局长的惊慌,用颤抖着手在西装口袋里摸了半晌等侧面描写刻画了高局长复杂的心理状态。
与之相衬的是高太太的冷漠高太太也拖着儿子赶来了,不是来看热闹,也不是来帮忙。
她踮着脚尖,小心地不让那看上去黑糊糊的血染上她昂贵的鞋子,不及看上老赵的尸体一眼,先冲到了那个惶然的男人身边。
\\\\'老公,你没事吧?\\\\'就在这两个人的面前,就是老赵血淋淋的尸体。
但事故责任认定,老赵无证运营三轮车,负全部责任,非但死了白死,还要赔偿高局长奥迪车撞击造成的损伤
戏剧性的黑白颠倒,大大增强了小说的矛盾冲突,为高潮的来临埋下伏笔。
当陈忠仗义执言,直指高局长酒后架车时,为首的警察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大沿帽遮住了微弱的阳光,将他的眸子藏在一块深沉的阴影中。
\\\\'你是谁?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可是,高局长喝了酒。
\\\\'\\\\'你有证据吗?\\\\'此处运用了大沿帽、遮住了微弱的阳光、将他的眸子藏、一块深沉的阴影中等组合起来的意象,象征着某个只存在于理想中的阳光时代的堕落,及现实社会中比比皆是的种种黑暗。
好一句你有证据吗?,道尽了在畸形的法治社会的荒诞本质。
像某某一直在教科书中反复宣传过的一样,阶级社会的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
我又跑题说两句,以前的的严打期间,暴力抢劫个几十块,在八十年代就枪毙,九十和新世纪后,门槛是提高了些,但暴力抢劫个几万、几十万一样会被处以重刑。
可人民公仆贪腐上百万、上千万的都有太多没有处以死刑。
这种一国两制确实挺有特色。
非但颠倒黑白,高局长一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把她那个破旧的窝折价赔偿奥迪车的维修费用…强制执行?无非是某些人心里不塌实,变着法子想把这对可怜的母女赶走,好让自己能有点虚伪的安全感罢了。
终于强制执行开始执行,伴着老赵媳妇只能扯着法警的裤脚,一个劲地嘶声痛哭,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的是高局长西装革履,腆着啤酒肚,带着贵气十足的高太太,和一个法院干部模样的人一起从车上走了下来,站在车旁寒暄着,一脸笑容。
高家的少爷则是拉着那头狰狞的德国狼犬,趾高气昂地在人群前走来走去,八九岁的孩子,居然已经有了些高干子弟的派头。
到此处,阅读积累的愤怒终于将要到达了最顶点。
且看执法过程大沿帽的法警皱着眉头朝高局长这边瞥了一眼,那位干部轻轻抬了抬下巴。
于是法警们厌恶地甩开女人无力的手,就要朝那阴暗的屋子里冲去。
再看高家小少爷把手里拉狗的绳子一放,\\\\'阿旺,咬她,咬小偷
\\\\'狰狞的狼犬脱了束缚,疯狂咆哮着就朝近在咫尺的兰兰扑了过去
到最后千呼万唤的妖猫终于出手,英猫救美,使狼犬变狂后反噬主人,终于解了一口气。
高家的结局:高局长在妖猫的复仇下,出车祸而死。
而平日里盛气凌人的高太太披头散发,跪坐在变形的奥迪车边嚎啕痛哭。
高家的小少爷满脸迷茫地被母亲抱着,一双眼睛也再没有了往常的戾气。
仿佛随着权力的丧失,又回归了最平常的人性。
ⅱ老赵对老赵这个最大的受害者,文中的描写却不多,一句话介绍了基本状况,老赵是个蹬三轮的,四十多了,还成天为了口饱饭出卖着劳力。
又在后文用半句话补充了人物性格为人热情谦和。
这个谦和的人物性格设定能激起读者最大的同情,而四十多了,还成天为了口饱饭出卖着劳力的设定,也蕴含了流云先生的某种对下层民众的人文关怀,脱离了风花雪月,有了现实主义色彩,读后感《打破和谐的猫叫声--《妖猫》读后感》。
老赵之死是震撼人心的,其实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还没有意识这是部生生死死的很沉重的小说。
老赵静静地躺在柏油路面上,花白的头发在寒冷的夜风中瑟瑟颤抖。
一大滩血迹包围着他枯瘦的身躯,夜色下的血,似乎也成了黑色的。
距他逐渐冰冷的身躯不远,那辆承载着全家生活希望的三轮车扭曲地翻倒在地,车架已经严重变形。
一辆破三轮车,却承载着全家生活希望,无疑是一句苍凉的告白,对社会财富日渐分布不均的一种沉默的控诉。
人生不是一首浪漫的诗,而是无数冤魂无以告白的悲剧。
老赵的死是不公平的,事故的处理更不公平,到最后强制执行时更是不公平到了极点。
但是人生有公平吗?答案是令人悲观的没有。
古今中外,不公平是绝对的,公平只是相对的。
世上本没有公平,公平只是为了让处于绝望中的人们多一些盼头而已。
老赵的死亡带来的影响微乎其微,老赵的车祸在小镇上,如同死水的微澜,并没能激起太大的浪花。
呆板的日子和生活的压力,让人们很快就遗忘了那个破旧工棚里哭泣的女人和孩子,还有那个躺在门板上无钱下葬的老赵。
这一处让我想到在2010年左右,中国很多工种,给工人的生命赔偿金不过是20万元左右,不过他们还是比老赵要幸福得多。
ⅲ兰兰秀秀的出场:老赵是个蹬三轮的,四十多了,还成天为了口饱饭出卖着劳力。
他老婆瘫痪在床,家里平日全靠十岁的女儿兰兰操持着。
小小年纪就要跟着老赵天不亮就起来,背上小背篓出门去拾破烂补贴家用。
晌午和傍晚还得赶回来给行动不便的母亲做饭,给在外劳作的父亲留饭。
当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在文章的最后一节中:事情若就这样尘埃落定,未尝不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结局。
可是,世事总不遂人愿,丢了大脸的高局长和法院干部显然不想就此善罢甘休。
没过几天,强制执行的人又来了,居然还是全副武装
戴着钢盔,穿着防弹衣,拿着警用盾牌的法警们如临大敌般冲进小小的工棚,赶鸭子一样将老赵的瘫妻和幼女赶出她们的家,然后毫不客气地查封了那间家徒四壁的破屋子。
我的眼泪又一次没有忍住,流了下来。
兰兰这个苦难无助的纯朴少女形象给我的印象很深。
也许在数十年后,我会忘记《妖猫》这部短篇小说,甚至忘了作者流云先生本人,但兰兰这个少女形象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法院第一次来执法时:折腾了半晚上,陈忠这一觉直睡到天色大亮,然后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女人和孩子的哭声吵醒了。
老赵的妻子拖着瘫痪的双腿,跪坐在工棚门外,哭的声嘶力竭。
兰兰小脸通红,一手扶着妈妈,一手抹着眼泪,却用倔强的目光看向面前几个戴着大沿帽,穿着警服的大人。
\\\\'你们是坏人
\\\\'小女孩还不太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带着哭腔重复地喊着。
兰兰这个无助的可怜少女重复哭腔喊着的你们是坏人
大概就是她的全部控诉。
这句话是这样的苍白、软弱无力。
对于有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的某某阶级而言,即使再强烈地抗争又有什么用呢?瘫痪的赵妻更是沦为了一个悲伤的符号。
生活的苦难却不以受难者的凄凉无辜为转移,老赵的媳妇还在哭着,声音已经嘶哑了。
丈夫死了,家里断了所有的经济来源,活下去都成了问题,还要赔偿对她来说近乎天价的车辆修理费用,除了哭,她一个瘫痪的残废,还能干什么?兰兰没有跟着妈妈哭,而是抱了那只古怪的老猫,静静地坐在工棚门口的小凳子上,呆呆地看着天空,那稚嫩的目光,没有焦距。
好一句那稚嫩的目光,没有焦距,通过前后文的对比,生动展现了生长在红旗下的鲜艳花朵的日渐凋零。
幼小的生命力,被过于残酷的现实生生扼杀。
瘫痪的赵妻和兰兰的最终结局,虽然借妖猫之助得报大仇,但仍然未摆脱悲剧的命运:老赵的妻子走了,坐在好心人借给她的三轮车上哀哀哭泣着走了。
兰兰的大眼睛红红的,稚嫩的身躯费力地蹬动着对她来说过于庞大的三轮车,拉着她瘫痪的母亲,迎着冬日里萧瑟的寒风,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小镇外那条长长的公路尽头。
也许在生活的长河里,还有更重大的苦难等着她们。
ⅳ陈忠虽然《妖猫》是第三人称,但却基本是从陈忠这个今年刚刚毕业,撞墙无数之后终于在市里一家杂志社某了个记者的职业,却被总编大人下放到这偏僻城乡结合处的记者的角度开始叙事的。
陈忠对于人间不平事的态度,是处于一种虽然同情弱势群体、厌恶特权阶级,但仍然停留在一种冷漠的同情的范围里。
如第一节开始后不久,陈忠弹开烧尽的烟蒂,瞄了眼别墅草地上正牵着狗大声呵斥着佣人的高家小少爷,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转身进了房间。
其实,不光是陈忠这个小记者,现实中的人们大体都是如此,可以称之为中国的国民性。
如第二节中刺骨的寒风中,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无助的哀哀哭泣和众人黯然的叹息。
陈忠之所以不敢拔刀相助,是因为他有他自己的生活,人类必须先尽量保证自己健康、幸福的生活下去。
陈忠负有同情心,如深沉漆黑的夜幕下,简陋的工棚里,黄豆大小的昏暗灯光伴随着女人低低的抽泣声,传出很远。
陈忠的心象被什么揪了一下。
比邻一月,老赵为人热情谦和,现在他尸骨未寒,自己就急着拿他的车祸来做八卦新闻,是不是太冷血了?旋即又想了心理变化,同行们不是都这样的吗?这个世界,穷人的命,不值钱。
陈忠又回归到自私的状态当中。
其实,我觉得这句话倒是《妖猫》一文的文眼--即揭示了主旨、涵盖了内容、又奠定了作者的感情基调的最关键一句。
但是,陈忠听到肇事者高局长没有承担任何责任,而受害者家庭却要承担修理奥迪的费用后,睡眼惺忪赶来的陈忠被这个消息震得目瞪口呆
怎么会这样?陈忠那颗沉寂已久的心里,突然泛起无法压抑的愤怒,几步抢出人群,走到那几名警察面前,大声地道:\\\\'警察同志,是不是搞错了?明明是酒后驾车\\\\'在良知的趋动下,陈忠终于为老赵一家仗义执言。
这大概就是陈忠这一介记者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在正常的程序下无法申张正义时,于是魔幻化的英雄妖猫才终于有出场的必要。
在被警察以你有证据吗?驳斥后,陈忠哑口无言,茫然地回过头看向周围的人群。
入目的,是一双双同样茫然的眼睛,和一张张冷漠的面孔。
在鲁迅先生的《药》及其他很多文学作品中所描写到的冷漠国民性又再重现。
看到此处,我有种伤痕累累的感觉。
陈忠终于绝望,冷笑数声,苦笑数声,颓然离去。
而背后,那只瞎猫在混乱中悄然爬上了工棚屋顶,扯着嗓子厉声哀嚎。
又预示着妖猫的出场。
对于众人的冷漠,不知道流云先生是怎么想,总之我却无法产生太多批判的想法。
正如文中所说自古民不与官斗,他们都是民,高局长是官。
对于这一群同是被侮辱与损害的对象,又能多说些什么?至于陈忠他只是个小记者,即便有心也无力。
总编刚刚打了电话过来,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并且严禁他以后\\\\'胡乱\\\\'写诽谤高局长的稿子。
陈忠只是苦笑,懒得反驳了。
这个冷漠的旁观者,洞察了一切,曾经想为老赵,想为自己做些什么。
最终,什么也没有做成。
在整个人间悲剧当中,陈忠也是饱受生活折磨的一环。
他的内心冲突在于人性良知与求生本能之间,在欲有所作为却能力上无可奈何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ⅴ妖猫妖猫的出场:陈忠眯起了眼睛,百无聊赖地打量起那猫来。
那倒真是只怪猫。
怪猫,怪在何处?那猫就是兰兰前些天拾破烂的时候拣回来的,是只瞎猫…那猫也着实古怪,一身灰不溜秋的毛,偏生从头顶正中到尾巴梢一条漆黑油亮的黑线极是显眼,不掺一丝杂色。
自从被兰兰抱回来,陈忠就没听那只瞎猫叫过,也从不见它捕鼠,成天就见它要么窝在小主人怀里,要么自个儿懒懒地趴在屋顶上。
可是从那猫来了,陈忠不论在自己房里还是在周围,就再没见过老鼠,一只也没见到。
那猫眯了一双无神的眼睛,惬意地享受着并不暖和的太阳。
通过魔幻式的手法,为文章埋下巨大的悬念。
不过,我始终觉得:妖猫本身及全文的魔幻色彩只是包裹在现实主义外的一个噱头而已。
本文的核心,是对下层民众的人文关怀,以及对特权阶层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结党乱法等行为的批判及控诉。
这也是我十分喜欢《妖猫》一文的原因。
妖猫是陈忠的一个延伸,是陈忠在能力已尽,无法继续拔刀相助、除尽不平事之后,理想化的英雄。
这个英雄是虚拟的、魔幻的,如同蝙蝠侠、蜘蛛侠,是走社会的正常程序屡屡无法伸张正义的背景之下的一种幻想。
或许,也代表了流云先生的某种寄托。
仿佛是要回应他的想法,深沉寂寥的夜色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又一声,凄厉如小儿夜哭的猫叫声。
全文在这一句结尾,仿佛意犹未尽。
大概只要人间还有不平事,就还会有妖猫吧。
ⅵ结语有时候,我在想,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我们获得了什么?难道只是物欲横流之后的道德失落?嗯,我又蛋疼了,这个命题太大了。
如果可以用简短的一句话概括我对《妖猫》的感觉,那就是痛并快乐着。
当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因为又有一段文字能够让我感动。
流泪是我生活中的一种享受,我是个现实中发生任何事都难以落泪的人,可能是崩得太紧,看小说、看影视剧到动情处的时候,会通过这种方式来释放自己的感情。
能否让我流泪,几乎成了我评判影视、小说的一个标准之一。
《妖猫》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于现在歌舞升平的花花世界太不合时宜了。
众所周知,邓公以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二,这种小说没有真正的反应中国的社会现实。
中国官员一直是人民的公仆,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与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文中的某些描写过于夸张。
其实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写的,很多老一辈的作家就写了很多,很多公仆们突出的感人事迹可以歌颂。
毕竟公仆们大部分是焦裕禄、孔繁森。
建议不通世事的青少年,还是不要看《妖猫》这类文章,以免对中国社会有了不健康的认识,而误入歧途。
小说发生的背景不应该是新中国,而应该是清朝末年、北洋政府、民国政府这些旧社会才对。
…(2011)写完后,发现比《妖猫》原文还要长些,一楼装不下。
流云的《妖猫》可以不用去看了,树兄的评丝丝入理,还将原文剖析得如此精彩,两者相得益彰。
这是很不错的东东。
看完之后只有无奈了书评很和谐很有味道看完评论再看文看完以后也想看了,分析的真好太牛了这评…LZ的分析细腻到位,叫人佩服~ 〔打破和谐的猫叫声--《妖猫》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急求
猫某人的一篇文章《少年如秋》谢谢啦
少年如秋 猫某人近期总结出了女性座谈会上最令人伤感的事Top3:以前班上最有个性的男生现在变成了迟钝做作的家伙,以前最风流 倜傥的师兄现在变成了烟酒无度脑满肠肥的混蛋,然后这样的他们居然在博客上晒起了愚蠢的婚纱照,曝光过度的妆容,千篇一律的姿势,团购水乡风情套照两百张底片全送,更有小清新相框一组免费馈赠的打折项目。
这些衣妆入时的女青年头碰头地凑到一起,恶狠狠地把嘴里的鸡骨饺子嚼的嘎嘣作响,像述说国仇家恨一样,互相攀比着谁更心酸。
不必责怪这些年纪一大把心智还宁愿停留在从前的女性,因为少年在她们眼中,除了那一把赤裸裸的爱恨情仇之外,代表了她们一生最美好而坚定的理想。
少年这个东西,无论是在文人骚客那儿,还是明星大腕那儿,以及学生明星农民工,哪怕是富商和官员,也没人真的情愿把一把年纪说成资历.--谁都在半夜三更的梦里嫉妒康熙嫉妒的要死.使劲羡慕他能从年少无知就开始纵横驰骋,享受不落的江山烟柳,然后随便后人用无比艳羡的语气,总结出他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天下。
那些势力的事儿发生在少年身上,即便是一样的东西,铜臭味都似乎淡了三分--剩下的也都变成了少年踩在脚下用来炫耀英武的明晃晃的战利品,看上去和糟糕的现实毫不相干似的。
不过公平的是,少年能力成就的很少.他就像一张对朝露或垂暮的抓拍,稍有迟疑,就退了色。
少年应该是薄的。
理想中的少年应该像劣质的校服衬衫那么薄,薄到透过太阳看见远山含情绿水常笑的那种。
应该是脆的,风铃一样,吹上一口气就喀嚓喀嚓作响的,而不是酱烧牛蹄筋那么混浊厚实。
相应的,少年也是薄情的。
你不能指望他凭着一腔 透明的心气就能坚如磐石,骤雨大寒之后,他要做的仅仅就是望着那落在水洼里的叶子皱皱眉头,拂袖而去.他要么死在应景时,要么老老实实变成一个真正活在这世界里的男人,园润得刮不破秋风,寡言到被秋水没了顶.少年是个适合敬而远之的观赏物.比起开屏的孔雀,他们更像一株花草,夜来香或者昙花.少年的亲友爱人们一般都不会对他们给予很高的期望,因为他们实在是太难控制了。
父亲偶尔还要提一提争强好胜,而母亲则直白地说出了随遇而安.在这一点上,少年们以前崇拜父亲,现在对母亲深信不疑.而企图和少年谈情说爱的人们也是一群伟大不到那儿去的家伙,你欢喜他的样貌,爱他的清秀挺拔,迷恋他的执著和狂妄,然后你对着这棵还没长成的花草,指责他的怯懦和漂浮不定。
少年是个尴尬的存在,他觉得自己拥有一个大到可以容纳一切的胸怀,里面却是个空壳。
人们都爱说少年心不够聪明,说少年心不过是枝头的垂柳夜空的礼花,只有个样子好看.他们说其实这些看上去清爽乖巧的少年心里都窝着一把刀,想要造反的时候就如破骨般锋利,如聒噪般令人难以招架。
无论面对什么人和什么事,少年这种生物一直都很消极,所以对更加消极和负面的东西,都抱以深恶痛绝的抵触,所以看起来即便容颜衰颓,还是一种随时能燃烧和爆发的样子。
少年一般不知天高地厚.他们特讨厌脚踏实地的洗脑式说教,不屑于抄模范生的试卷,却又做不出什么更有实用价值的文章;他们命令自己不能循规蹈矩,不能对那些卖弄资历的导师和长官言听计从。
他们是走廊上的常客,墙壁上的裂隙和壁虎身上的纹路,他们比谁数的都清楚。
等到满怀崇敬的你表达对他们的敬意,他却会讪讪一笑告诉你,那不过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叛逆,不足挂齿。
少年们清楚“自古英雄出少年”是一句真理,只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自己早就过了称王称霸的年纪,他们给自己找了好多动人的安慰,诸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病树前头万木春”,个十百千万的数词说得像一卷霸道威武的史书,可说这话一出口的时候,语气里早就透着挡不住的沧桑,和浓重的醋意。
少年们清楚少年是个贬义词,可他们即便私底下再渴望精明、周到和长袖善舞,脸上却强撑着那副倔强而无畏的表情,他们会忧郁,会愁楚,会惹人怜爱,只是你并不知道这样一个少年愁苦的,究竟是真的因为暮秋树上掉下来的叶子,还是当他们企图改变一些什么的时候,所需的付出超过维持现状的代价。
既然是少年,凭什么卖弄
既然是少年,凭什么丑陋
既然是少年,凭什么笨嘴拙舌
既然是少年,凭什么安于现状
既然是少年,凭什么不像少年。
背着这个比花儿还艳的头衔,他们一边咬牙切齿,一边战战兢兢地维护着所有人对乌有乡的期许。
人的想象力,既循规蹈矩,又不堪一击。
只要还有人谈到理想,谈到无私,谈到勇往直前,谈到无所畏惧,谈到铿锵有力,谈到未来如梦爱如灯的时候,谈到“究竟什么才是令人又爱又恨痛不欲生而又不忍伤害不肯罢休”的时候,他们都会不得不提起少年。
因为实在找不到其他别的什么能配得上他们理想的了。
谈恋爱很娇嗔痴怒怪的人们,心里住着这样一个少年,即便曾经倾慕的少年们已经在婚纱照里腆起了啤酒肚,即便崇拜的少年们乌发已经脱落了半壁江山,他们心中的少年还是原样。
青春年少,无与之衡。
唉。
少年就像迈进秋天的叶子们和穗子们,甚至在你来不及爬到山顶或奔向原野一探究竟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不在。
唉。
《朝花夕拾》狗·猫·鼠的读后感,480多字很急谢谢
原文: 从去年起,仿得有人说我是仇。
那根据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
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
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
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
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
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
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
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
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
”它问。
“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
”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
”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
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
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
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
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
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
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
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
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
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
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d.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
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
专图简易,何用礼为
……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
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
”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
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
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
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Allan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
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
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
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
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
猫是老虎的先生。
”她说。
“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
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
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
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
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
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
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
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
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
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
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
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
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
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
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
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
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
春后,你听到它“咋
咋咋咋咋
”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
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
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
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
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
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
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
这使我非常惊喜了。
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
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
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
“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
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
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
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
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
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
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
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
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
“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
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
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
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
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
滚
”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
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
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猫 狗 鼠》的原文及赏析,谢谢
笔记好句好段【篇一: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及读后感受全集】一、《童年》高尔词摘录: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鲜花绽放颤动激昂呈现好句摘录: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我的感想: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二、《鲁滨逊飘流记》中的好词好句好段好词摘录: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好句摘录: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
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
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初读《朝花夕拾》不感觉这像一本名著,反而感觉像是一个伴侣在与你闲谈家常,本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的地方,《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这时候,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样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应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脑筋,只是感觉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义,看来我还得渐渐的渗入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启事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弄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若是那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可以和鲁迅师长教师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固然我日常平凡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
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受真有点愤恚,同时也为鲁迅落空隐鼠而感到可惜。
更感受阿长真坏,不但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现在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固然多嘴,礼节多,可是她爽快、浑厚、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贫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味、体味
_鲁迅朝花夕拾读后劝化读:细读鲁迅师长教师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的那份无邪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向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固然小,但在那边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地步没有声音.但是同学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可了,师长教师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边去了?
\\\\'…细读鲁迅师长教师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的那份无邪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向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操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碰见蜈蚣;还有斑蝥,借使假如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师长教师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师长教师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年少的鲁迅.趁大人不重视,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因为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母长妈妈讲故事,因此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固然有寿师长教师严厉的教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良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无邪烂漫,令人回味,或许是引发了我心中的共识吧,真不懂自己怎样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特别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激情亲切,布满激情.鲁迅师长教师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适地玩耍,与大自然密切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恰是儿童独有的.曾几什么时候,我已阔别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繁劳碌的学习当中,纷繁挠挠的糊口当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经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由.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郊野,小时候,总去那边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季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当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火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郊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塘变出个小泥人,采炼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浸在自由自在的自由空间当中.而现在,郊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火伴都在为自己的出息尽力着,是以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激情亲切,也少了很多自由,但我仍沉浸在自由自在的自由空间当中.而现在,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火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出息尽力着,是以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激情亲切,也少了很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不管现在可否实现.这或许就是我和年少鲁迅的相似的地方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逐步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味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朝花夕拾简介《朝花夕拾》是鲁敏捷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往事重提》,一贯得到极高的评价,读后感《《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本书为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10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往事重提》为总题,陆续颁发于《莽原》半月刊。
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短序》和《跋文》,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于1928年9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1929年2月再版。
1932年9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