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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白菜读后感400字

时间:2020-03-22 02:20

诚信读后感400字《卖白菜》

一棵白菜,对阔绰的家庭而言,不过是饭桌上的调剂,登不了大席面,但对于贫苦人家的孩子,也许是新年的所有意义。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小时候与母亲卖白菜时因自己多算了别人的钱而使白菜没能卖出去的经历。

尽管孩子十分渴望在新年能吃上香喷喷的白菜饺子,但是贫穷的生活让这小小的盼望成为泡影。

但儿时的记忆也许会鞭策作者一辈子。

在文章里,我们和作者一起体味着生活的酸楚。

可是,在人们过着酒足饭饱的生活中,却经常忘记曾经的清贫。

比如说,有人从星级酒店吃饱喝足出来后,看见路旁那些可怜的乞丐,不但不给予他们帮助,甚至还辱骂、殴打他们。

这些人都忘记了,自己也是清贫出生。

再比如说我们学校的学生,吃饭时只挑自己喜欢的菜来吃,不喜欢的便统统倒在泔水桶里。

他们都忘记了那首《悯农》诗;忘记了自己在学校所交的高昂花费都是父母的血汗钱。

有一次,我和朋友在街上玩,无意间听到一对父子的对话。

“爸爸,就给我15元钱吧,同学过生日,我总要意思一下的嘛

”儿子说。

父亲叹了一口气:“你们同学怎么天天都过生日呀

唉,这……”“可是同学们都送,我不送礼,多不好意思呀。

”儿子恳求道,“爸,求求您了

”父亲无可奈何,只好从皮夹里抽出15元钱来,给了儿子。

父亲的嘴里发出一阵叹息的声音:“唉……如今的孩子,年纪轻轻就学会摆阔气,讲排场了。

我们当年顶好就送一张自制的贺卡、书签什么的……” 当我们离贫苦越来越远,富裕更能告诉我们前人的遭遇。

生活真的来之不易,我们应当珍惜目前拥有的幸福生活。

莫言的《卖白菜》读后感言

莫言的《卖白菜》读后感言  品读散文《卖白菜》,我读出了作者的写作方法。

  为什么一件普通的卖白菜的小事竟能写的如此感人呢?在和妈妈一起多次品读之后我才发现了其中的秘诀,那就是作者的写作方法更胜一筹。

  文章多处运用了细节描写。

无论是描写白菜的成长过程,还是描写母亲的种种表情,或是描写“我”和那个买白菜的老太太之间的对话,都运用了精彩的细节描写。

不仅刻画了人物的性格,还让人读来仿佛身临其境。

  在这方面我可差远了。

如果让我写一件生活中的小事,我也只会像记流水账一样的把它记录下来,根本不会想到加入细节描写衬托人物的形象和性格。

通过多次品读《卖白菜》我还真的读出了作者的写作方法,真妙。

  品读散文《卖白菜》我明白了很多,收获了很多,也想到了很多……

看{读者}要2篇读后感

豌豆要回到温暖的豆荚 2009-1-22 9:30:28 作者:罗宇 来源:本站 上初中以后,我的变化对妈妈而言似乎是个困惑。

她说: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你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你真让我伤心。

她说这话的时候皱着眉,手里拿着鸡毛掸子,脸上是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怒。

那几年,每次她生气,就总是这句话和这个表情,和小说、电视里的后妈一样。

你不是我女儿该多好 打我的时候,她是下得了狠心的。

左手心和屁股,都是下手的好地方,既疼又不至于被人发现。

边打还边骂:死丫头,我让你逃课,我让你不学好

鸡毛掸子又细又硬,抽在身上生疼,但我还是倔强地不哭也不闹。

青春期的我,以为这就是勇敢。

那个周末,不想上课了,我就和几个男孩子溜出去,跑到网吧里打游戏。

他们装出很成熟的样子,掏出几支烟,问我抽不抽,然后就开始吞云吐雾,却被呛得满脸通红。

我当然知道抽烟不好,可是又要面子,怕被他们看不起,就收下来揣在衣兜里。

年轻的我们,都想快快长大。

在我们看来,成熟的标志,似乎就是会抽烟会喝酒能脱离父母老师的管束。

晚上妈妈洗衣服时,发现了我衣兜里的烟,脸被气成了酱紫色。

照例是打,下手亦是从未有过的狠,她用颤抖的声音说:死丫头,长能耐了,都会抽烟了。

掸子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我想跑,却被她抓住头发拖回去。

我心里是止不住的委屈:我没有抽烟

我咬住嘴唇,眼泪扑簌簌地掉,心里是悲伤和绝望。

我说:你打死我算了。

她反而住了手,也许是打累了。

她陷在沙发里,用手抚着起伏的胸口气喘吁吁地说:你不是我女儿该多好

希望有恩熙那样的妈妈 妈妈在闹哄哄的批发市场经营着一家不足十平方米的服装店,专门卖年轻女孩子穿的衣服。

每天她都扯着嗓门和顾客谈价钱,从喊价时的三四百,到成交时的三四十。

同学们一提到那个市场,总会露出鄙夷的神情。

她们穿的,都是从大商场里精挑细选出来的“艾格”、“淑女屋”、“依恋”等品牌,而我的身上穿的永远是妈妈从店里拿回来的翻版货。

16岁之前,我还对自己的身世抱有幻想:我希望自己不是她亲生的。

那时候电视里正在热播韩剧《蓝色生死恋》,我便幻想自己能像恩熙一样,有个高雅又温柔的妈妈。

她叫我羽儿,而不是死丫头;睡觉前她给我讲故事,而不是粗暴地说滚回去睡觉;她会优雅地弹钢琴,而不是头发蓬乱地做饭;她的出现会让同学们惊艳羡慕,而不是在背后指指点点。

我想,如果我有那样的妈妈,我也会像恩熙一样,依偎在妈妈身边撒娇,做个乖巧的好女儿。

于是,我一并幻想着,有一天我的亲生父母会来找我,他们该是有着显赫身份和地位、衣着考究举止高雅的人,年轻的时候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将我寄养在妈妈家,然后在我成年前找到我,让灰姑娘变成公主。

一直到16岁,看到镜子里自己和她越来越像的面容,我才对那些不切实际的身世幻想彻底死心,且深深地遗憾。

你再犟,还不是需要我 高一时,我和朋友去打了耳洞,是当时很流行的一只耳3个洞。

虽然抹了很多酒精,耳朵还是很疼,吃饭时不停地倒抽冷气。

妈妈看见了,就用筷子叮叮当当地敲着碗说:你看你还像个高中生吗

跟大街上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

我头也不抬:我觉得好看。

她哼哼几声,轻蔑地笑:人长得丑,耳朵上带几个圈就能美了

有这样说自己女儿的吗

我气得啪地摔了筷子说:不吃了,饿死也不吃了。

然后冲进卧室,还不忘狠狠地摔上门。

晚上我饿得眼花,碍于面子只好忍着。

她哼着小调从我门前过了好几次,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委屈又绝望,不敢相信她会忍心让我挨饿。

快11点了,我实在饿得受不了,只好溜出房间找吃的。

在餐桌最显眼的位置,有一碗我最爱吃的肉丸子。

没等端起碗,我的眼泪已经簌簌地掉下来。

我去与她和好,她冷冷地不看我:再大的事,又何必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你再犟,还不是需要我

我再次愤怒地摔门而去,半小时后又敲响了她的门,我哭着说:妈,我耳朵发炎了,肿得好大,你快帮我弄弄。

她叹口气,急急地跑去寻酒精,还不忘唠叨一句:有脾气,不要来找我啊

一场难堪的暗恋 高三时,我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他会站在中线上投超远距离的三分球,他会在辩论赛上引经据典、滔滔不绝,他会在路过我们班时,对坐在窗户边的我笑。

看见他我就会想起一个句子:春风再美,也比不过你的微笑。

于是,我的心事就像杯里的水,一点一点地要溢出来。

收到那个男生的信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在信的末尾说:晚自习,操场见。

我的心怦怦地跳,晚上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妈妈敲着碗问我是不是病了,或者有什么事就说。

我嗯嗯地敷衍着,心里却鄙夷地想:除了会卖衣服,你懂什么是青春期女孩子的心事吗

晚自习的时候,我去赴约了,却没有看到那个男生。

回到教室时,看到很多同学都在捂着嘴笑。

原来,那不过是那个男生测试自己魅力的一场游戏,他的笑,也只是展示自己魅力的招牌动作。

他的玩世不恭,却让我不顾女孩子的羞涩和尊严,把心事掏出来,给所有人品头论足。

我在难堪中冲出教室,围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跑,伤心又绝望。

我简直不敢想象,自己该用怎样的眼泪和勇气来面对随之而来的嘲笑。

豌豆要回到温暖的豆荚 妈妈闻讯而来,什么也没说,昂着头把哭泣的我带出教室。

我听见她对脸色阴沉的班主任说:请相信我女儿是个好孩子。

同学们都有些发愣,怔怔地看着我们。

那一瞬间,我心里充满了感激。

妈妈就像圣女贞德,英雄般地守卫着她的家园、保护着她的小兵。

她目不斜视、气宇轩昂,和平时的她完全不同。

回到家,妈妈开始给我做白菜肉片汤,厨房里一片叮叮当当的声响。

吃饭的时候,所有的委屈和尴尬一下子袭上心头,我埋着头,一颗一颗地往嘴里送米饭,眼泪扑簌簌地往碗里掉。

她见了,用筷子敲着碗说:不就是被同学耍了吗,有什么好伤心的

你对我的那股犟劲儿都到哪儿去了

我终于哭出声来,扔下碗筷跑回房间。

我昏昏沉沉地睡到第二天中午,起床时,妈妈已经到店里去了。

枕头上放着一摞新衣,是一套“依恋”的衬衣和裙子。

穿上它们,镜子里就又是一个清新靓丽的女孩子了。

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翻看价格牌,竟然要600多块。

我想起,很多次,妈妈刚进了新货,都会兴高采烈地给我拿回一些她认为好看的衣服,我却总是对她手中的翻版货满脸不屑;很多次,路过大商场时,看着那些精致却又价格不菲的衣服,我艳羡得不想挪步;很多次,面对妈妈,我直接流露出对生活的不满;想起妈妈不知道下了怎样的决心,才舍得把一个月的生活费,拿来给我买这么贵这么漂亮的衣服…… 枕头边还有一张小字条,上面是妈妈不太好看的钢笔字:饭在电饭煲里,热一热再吃。

我安静地吃饭,心里有一股暖意在流淌。

上学的路上,我偷偷地去了妈妈的店铺。

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妈妈才开始吃午饭。

是批发市场里的盒饭,2块钱一份,只有一点简单的素菜。

妈妈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和客人大声地谈价,完全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我。

但是晚上她回到家,会看到枕边有我留下的字条,那上面写着我很想说却羞于出口的话:妈妈,我爱你。

就在那个温暖的下午,我知道,我将彻底告别叛逆期。

因为我在妈妈简单而温暖的爱里,突然明白,女儿离不开妈妈,就像豌豆离不开温暖的豆荚。

爱情的气质 2008-12-8 15:33:00 作者:澜涛 来源:《读者》2008年24期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

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于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在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

幸好,她的父亲还算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

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礼所需要的费用。

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

上岸后,坐车北上,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到泰山脚下后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

两年后,伴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声,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

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

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坚信他不会辜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

可她仍旧没有他丝毫的音讯。

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

近在咫尺,却没能相见。

历史的车轮碾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

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

岁月沧桑,茫茫人海,他们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

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

四目相对,泪眼蒙蒙。

隔着40年的岁月长河,他未娶,她未嫁。

经过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

婚礼上,他郑重地对她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戚。

他叫刘自平。

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

2006年,他们的爱情故事被选入中国妇女报社和岳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十大爱情故事”。

有记者问当时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

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

”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种不可阻挡的东西正穿透我的心,震撼着我。

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

在这爱情的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

穿越时空的真挚、苍茫岁月中的坚守、黯然风雨中的执著……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暗,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建设幸福中国》的读后感,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400字

在这世上,总有一个人将我们支撑,总有一种爱让我们心暖;这个人就是父亲,这种爱就是父爱。

——题记  今天我阅读了《父亲的菜园子》。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作者的父亲是个农民,他会干粗活,细活却一塌糊涂,但为了孩子能有健康的菜吃,去帮工,又怕孩子担心,于是撒谎骗孩子自己有个大菜园,自己什么都会种,而当被妻子揭穿后又像个孩子一般,因疼惜孩子还要自己建造一个大菜园。

  文章在内容上没有直接抒发父爱子、子爱父的感情,却用一句孩子的话结束文章:到时你给我送点青菜,芫荽,还有豌豆叶,我喜欢吃。

简单的一句陈述,却扣人心弦。

因为作者这时已经知道了父亲只会种青菜、芫荽、豌豆,而其他的菜则是从邻居那里买来的。

本是什么都不会种的父亲却因疼爱孩子而学会种菜;本是挑剔的孩子却因父亲的关爱而不嫌弃又小又不新鲜的菜,这实际上也是在告诉读者,父亲对孩子的宠爱之深和孩子对父亲的关爱之深。

作者真正地做到了点而不破。

  文中有一个很大的转折,那就是母亲揭开了父亲的谎言,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感叹,多么优美华丽的转折,多么引人入胜的情节,就在作者母亲的一语之间,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多么疼爱孩子的一位父亲,多么可爱的一位父亲,一位爱孩子的普通农民父亲的形象跃然纸上

  一件普通的小事,却能展现出父爱这一种伟大的感情。

是啊,父爱本就没有必要轰轰烈烈地展现出来,哪怕只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不也可以给他乡的游子带来一丝温暖吗

  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我想有时候仔细想想,父爱其实也像水,时而如那黄河之水,滔滔不绝;时而如那海洋之水,表面风平浪静而在深处却汹涌澎湃;时而又如那清泉之水,清冽甘甜……父爱如此伟大,我们不能辜负了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物质上不能帮助父亲,不代表精神上不能,我们首先要做好的,是要好好学习,在学校里好好表现,争取取得好成绩,正直做人,用一个出色而健康的自己来报答父亲对我们所付出的父爱

  读了《父亲的菜园》,让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亲切,让我明白了许多,我受益匪浅。

书癖读后感300字

书癖明人张陶庵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这算是很奇怪的论调,颇为任性且故意与人有别,而他也不讳言他的癖,比如他说他少为纨裤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等等,可惜的是癖依在,家国已亡,真是可怜可叹。

明朝江山的断送可以说是有阳明心学的一份功劳,整个最精英的士大夫阶层都沉迷于酒色,并不为耻,能说出这个话也算不得奇怪,况且还有“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这种论调,张陶庵论癖之语即不是孤证了。

明人的癖大概算是很严重的了,徐文长一生癖病不医,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真是让人感叹。

癖大概算是不好的东西,贾宝玉有痴病,对那些姐姐妹妹一向痴痴迷迷,但是痴和癖还是不一样的,痴还可最后突然一悟,当了和尚去就可治好,癖却是治不好的。

比如古龙嗜酒,就是酒癖,到死也放不掉。

不过名人的癖不管怎样都是被人津津乐道的,有篇文章说名人的癖可分成俗癖和雅癖,这句话我却不觉得对,岂止是名人,谁不有俗癖和雅癖啊,再说也不止这两癖,还有各种各样奇怪的癖呢,比如辜鸿铭爱闻小脚女人的小脚,你说这是俗癖还是雅癖

但我今天却不想写癖,癖太大了,太多了,写不完,我就写写书癖吧,书癖算是癖的一个种类,这是我几天前就想写的文章,因为我自认为我是有书癖的人,当然没有很严重。

我觉得做任何事都要有个节制,知而能退概是一种大能力,然而我既没有这么个大能力,也没有一个像样的癖(唯书癖勉强算是),真是可怜,我这么想就差不多没有写这篇文章的资格了。

陆游的《示儿》诗有云:“人生有病有已时,独有书癖不可医”。

可见书癖是一种不治之症,大概和今天的癌症差不多,但是有些癌症也是能治好的了。

陆游的书癖也不止这一句诗可见,尚有什么“我钻故纸似痴蝇,汝复孳孳不少惩”。

书癖自然是属于雅癖了,中国的文人大多都有书癖,比如朱自清把自己唯一的棉衣去当了一本字典,比如何其芳说他“一生难改是书癖,百事无成徒赋诗”,孔子估计也是有书癖的,因为谚语说:孔夫子搬家——尽是书。

书癖在旁人看来是雅癖,但对于有书癖的人来说估计就是俗癖,因为这个和吃饭喝水差不多,哪里谈得上俗雅

比如不会下棋不会画画的人会觉得棋癖画癖很雅,但是棋手画家就不觉得了。

我就恬不知耻地说说我的“书癖”(或许也算不上)吧,我前文说我几天前就准备写写书癖了,这个念头是因为什么呢

大概是我上次买书时产生的。

我住的楼下一到晚上就有两三个小书摊,卖的书有好有坏,譬如好的书有《古文观止》、《三言二拍》等,但是不好的书更是多,色情暴力更是不可胜数。

我只要经过有书的地方,便会走不动,非得停下来看,每一本都看完,遇到喜欢的就非得买下来,而且等不得,就算明知去网上买更会便宜,但是却心急难耐,非要拥有之才罢休。

我逛书摊书店最喜一个人去,免得让别人干等,因为在书面前我的拖延症就会百分之一百地爆发。

我一直就有个念想,将来在幽静处建一个楼,放一楼书,就是不看,也是心满意得的。

我记得有个作家就偏偏不喜欢藏书,但是忘记名字了,写书之人没有书癖,是一种很厉害的境界,大概和独孤求败差不多,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我最爱去买书的地方,就是旧书摊,这是淘书的绝佳之处,各个城市都有这个摊子,但是卖书的人大都是不懂书的,他们论斤从不爱书的人手里收过来,然后再以白菜价卖出,这对于爱书的人大概算是幸事,也大概不是。

如果遇到一个爱书的人卖书绝对是一种幸运,比如前不久仙逝的周梦蝶就曾在台北街头卖了十几年的书,在周梦蝶的书摊上买过书的人真该值得高兴。

我爱逛旧书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小学的时候,我们那里有一爿小书店,我是那里的常客,我虽然小,但是对那些小人书、漫画书却是不屑一顾的,我记得我在那里买的第一本书是《孙子兵法》,一个小学生抱着一大本《孙子兵法》还是挺奇怪的,而我还把什么势篇背了下来,将三十六计也背得滚瓜烂熟,可惜现在都已经忘记了。

我的第一本《红楼梦》也是在那里买的,但是后来才知道是盗版书,现在也不知去哪里了。

但是我小时最熟悉的书大概是我父亲的书《老狐狸做人术》,这本书是我看过无数遍的书,崭新的书被我翻成了油渣,大概看过十几遍还多,后来市面上的成功学等书我都不去看了,因为我知道不管怎么变都没跳出《老狐狸做人术》的范畴。

我真正和旧书摊结缘还是高中,在我高中旁边有一条街就是卖旧书的,我在那里淘得了许多好书,比如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这是我第一次入美学的门,后来又看了许多美学家朱光潜的书,大概懂了一点,后来有人推荐我看宗白华关于美学的书,也去看了,但是终究迷迷糊糊,不知所处,大概是我还没进入美学的门。

我每周都会去转一圈旧书摊,从有限的生活费里挤出钱来买书,我不是不喜欢新书,但那时没钱,就只能买旧书了,后来却慢慢爱上了旧书,旧书是有故事的风情女人,新书则是天真无邪的小姑娘,都有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

我记得我在厦门的旧书摊上买过一本书,是中国女作家的代表作合集,比如迟子建等人,那本书特别破,但是打开后却发现里面被人密密麻麻地标注满了,字很好看,是个男子标注的,他标注得很好,我大概也能窥见他的生活,他在生活中是个很闲适得意的人,我通过这本书对他生出了好感,特别想认识他,这大概算是读者之间冥冥的缘分。

我对旧书摊有了好感后,我便时常喜爱去旧书摊转,比如在我大学的校门口有家卖老书的小店,全是诗词集的线装书,我在里面选到了一本项莲生的《忆云词》,这是我初次结识项莲生,从此我便对他爱得不得了,项莲生的生平事迹不太详细,我很想将他的生平事迹搞清楚。

但是夏承焘先生为了搞清楚姜白石的生平,费了许多力气,要厘清一个词人的生平,哪又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除了旧书摊,书店啊,图书馆啊,也是我爱去的地方,我对书有一种无谓的占有欲,比如我在学校图书馆,总是会一次选十几本书悄悄放在最角落的书架顶上,因为我怕别人借去了,我每次就在那里一本本拿下来看,后来被图书馆的管理员发现了,他就批评我,但是第二天我又照样这般了。

书对人的一生倒没多少用处,有时反而是徒添烦恼,但是爱书是件实在无法的事情,书癖矣,奈何矣

我对书即生出了一种要不得的占有之心,就无法解脱了,我能只爱一个人,但是我对书却要求越多越好,有时也不是想看,就是想将书买回来,放着,看着也安心,不过这真是要不得的。

我万万算不是书癖,只能算作一条小书虫,我很想爱书成癖,那时我心里必定更加踏实。

作文《意外的惊喜》题材

1.生活中,处处都有惊喜,意外的惊喜让我们热泪盈眶,让我们心情激动,让我们在枯燥的学习之余体会到成功的快乐和自豪感,我也有一件令我意外的惊喜的事. “呤呤呤.” 这一声清脆的下课铃宣告这漫长的月考终于结束了.同学们都急忙想与身边的同学对答案,可令我失望的是我的答案与他们的答案就是不一样,就是那么地与众不同!孤独的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天空如我的心情一样阴暗,想起考试的种种失利,心情十分烦闷.到了家,母亲看出了我的心事也就没有再多问,可谁有能知道我内心我苦呢?或许只有天地吧! 转眼间,到了揭晓我成绩的时候,名知自己考不好的我,这一次却出奇地晚来到学校.到了教室,同学一张张微笑的面庞,和亲切的问候却并没有能将我的心结打开.终于,只见曹老师大步流星地走进教室,脸上一脸严肃庄重的表情,让人看了便知我们考试没有考好,曹老师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说:”这一次我们月考没有考好!””应该说的就是我吧!!”我心想.一门又一门的试卷发了下来,看着试卷上一个个红勾,我那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可没想的是还有更大的surprise在后面等着我. 到了中午,曹老师来到教室,顺手从她的包里拿出一份排名表.这时,我正在悠闲地整理书包,曹老师说:”这一次的第一名是***579分,第二名是578分.”这时,我感觉幸福得像花儿一样,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放学后我高兴的回家,这真是一次意外的惊喜. 曾听过的这样一句禅言:每当有惊喜发生时,都是善良的在为你祈祷.那一次我真的很幸运,我要让这意外的惊喜一直伴随着我,并且成为永恒.2.二月二日过小年。

记得那天晚上,舅舅、舅妈、姐姐和我们全家,一起到酒店吃晚饭。

  正巧那天下午,爸爸给了我十元钱去买杂志,可货还没到,那十元钱就留在了我的口袋里。

  我正吃得高兴,妈妈拍拍我的肩膀说:“你那十钱元是不是该交公了

”我想了想,拍拍脑袋说:“啊,对

你不说,我还真忘了呢。

就在我的右手口袋里。

”妈妈把那十元钱拿出来,接着,又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把手伸进口袋,又摸中了一张“纸”,我心想:“咦,口袋里没别的东西了呀

难不成是那十元钱生了个儿子呀

”  我把它拿出来一看,呀

可把我惊呆了,竟然是一张百元大钞。

我又一次猜疑道:难道说真是那十元钱生了个儿子

  我打消所有的念头,心想,世上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想着,我就把钱拿给妈妈看。

妈妈一看,惊呀地说:“你哪儿来的钱

”我如实地把刚才的情况告诉妈妈,妈妈听了风趣地说:“看来你的口袋是个金口袋,钱还能成倍地增长、复制呢

”我望着妈妈严肃地说:“是不是你搞的鬼呀

妈妈

”  妈妈笑了笑,对我说:“你真是聪明,这都看出来了,我希望你能把握好‘鸡’会,在鸡年里,知识也能像鸡一样生仔,学习更上一层楼。

”3.今天真倒霉

我的一支笔掉在地上了,怎么也找不到。

就在我愁眉苦脸百般懊恼的时候,我却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

今天上数学课的时候,我的笔掉地上了,我低下头四处找寻着,却怎么也找不到。

我泄气地抬起头,“哎哟”

我的头被桌子撞到了。

放学了,同学们都早早地跑回家写作业去了。

而我,偏偏今天是值日生。

“倒霉啊,倒霉

”我一边埋怨,一边扫地。

突然,我扫到一个东西。

我拿起一看,“太棒了,是一支笔。

”可一细看,并不是我丢失的那支笔。

我转念一想,就拿这支笔代替我丢了的那支笔好了

于是我便放进了笔袋。

“今天没有白忙啊

”我高兴地自言自语。

就在这时,班里的一个同学喊道:“我的笔呢

”我一惊。

“难道捡到的那支笔是他的

”我的心里顿时打起了鼓。

此时的我,脑子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斗嘴。

一个说:“不给,反正别人又不知道。

再说,那支笔也不一定就是他的呀

”另一个说:“还给他,做人要诚实,不能拿别人的东西。

”犹犹豫豫了好久,最后,我决定把笔还给同学。

此时的我心里有一分失落感,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因为我是个诚实的人,这比一支笔更加珍贵。

回家的时候,我感到一阵轻松,虽然我的笔可能永久的丢失了,但我却有了一次意外的收获,它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快乐和满足。

4.那天,我一不小心撞到 仙人球上,哎呦,可扎死我了,那天晚上,我查阅了资料,发现仙人球的刺史用来防身的,以免防止敌害的攻击。

   我觉得仙人球比较好玩,就观察了仙人球,查阅了资料。

仙人球的是一种美丽的花卉,它生长在非洲,在非洲很常见,他它更是五颜六色,有红色、绿色还有棕色…….它的品种也是非常多,有仙人球,仙人掌、仙人塔、还有仙人山……别看他这么小,作用可大着呢,在沙漠中,如果有一个人走不出去,还可以把仙人掌砍断,流出来的绿色之水可以作为他们的生命之源,还可以把仙人掌切成一片一片的敷在脸上,可以起到消炎和补水的作用,它的生命力非常顽强,一个多月不浇水也可以生存下来。

   这天,我惊奇的发现仙人球上长出了几朵小花,花白白的,扩散着淡淡的清香,我从此喜欢上了仙人球,更加的喜欢他顽强的生命力。

   通过这次观察,我知道了许多仙人球的知识,知道了仙人球广泛的功能,知道了仙人球顽强的生命力,知道了仙人球的花扩散着淡淡的清香,更知道了只有多发现,注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才会有更多的发现、收获、惊喜……只有多发现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虽然我被仙人球扎了手,很痛,但是我却因此而知道了许多关于仙人球的知识,这真是意外的收获哦。

5.我喜欢蚂蚁,不仅喜欢它们勤劳朴实的性格,更敬佩它们在危难时互相帮助、奋勇直前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几只蚂蚁在墙壁上匆匆地爬着。

我一时性起,忙拿着茶杯倒水,向蚂蚁泼去,它们受了惊,四处逃跑。

我再用水去淹它们,它们个个被大小不一的水珠包着。

顽强的小蚂蚁虽然被困在水中,可是它们仍不放弃逃跑的机会。

它们张开比针还细的小腿,拼命往干的地方爬,可是已经晚了,豆大的水珠如胶水似的粘住了它们,使它们寸步难行。

就在这节骨眼上,只见它们围成一团,手拉手,奋勇搏斗,终于冲出包围圈,疲惫不堪,背靠背地躺在一起,互相激励着。

不一会儿,长队又排起来了。

它们的队伍往老鼠吃剩的蛋糕屑的方向走去,接着,蚕豆大的蛋糕屑不见了,我把蛋糕屑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蚂蚁们也不甘示弱,它们马上找到了食物。

这时,有一群蚂蚁过来了,蛋糕屑马上从我眼前消失了。

我望着这群蚂蚁,感叹着,确实米粒大的蚂蚁有时候比某些人更坚强 6.“第一次,真好

”真的是这样吗

我想,的确如此。

苦苦盼望的春节终于来临了,这次,家里可热闹啦,因为请客嘛。

妈妈忙着做饭,爸爸招待客人。

因为人手不够,菜又没买齐全,所以,正玩得高兴的我就被派去买菜。

虽然心里有十二分不满,但我还是去了。

到了菜市场,作买卖的几乎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几个摊位上还有人。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工夫不负有心人,我来到了卖葱的地儿。

可看看那人,想着:他长长的胡子,小小的眼睛,看上去不象好人,我又是第一次买菜,有点担心,他骗我怎么办

就在此时,旁边一个摊位上有一为大妈正在买菜,我便看着她学学。

“这白菜怎么卖啊

”“六毛”“这么贵,大家都卖四毛,便宜点。

”“好吧,就五毛吧。

”摊主无奈地说。

只见老大妈挑了叶非常都的。

我心想:这几句话,我也会说,深吸一口气,走到卖葱的地方。

“这葱怎么卖啊

”我自信地问。

“八毛一斤,好吗

”摊主眯着小眼说。

“这么贵,我看过了,其他都卖6毛,如果便宜点,我就买两斤。

”摊主笑了笑说:“是吗

现在过年,卖葱的都走了,好象就只有我一家而已。

”听这话带嘲笑的语气。

我无奈,只好吞吞吐吐地说:“我买两斤。

”只见他拿了几根没叶的葱放在秤上,我一看大声说:“慢,别人都要叶儿多的,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小孩就骗我啊

”摊主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说:“那好,我就给你叶多的。

” 付完钱后,摊主对我笑了笑,可却什么都没说,我暗地里为自己没被他骗而感到自豪。

一路小跑回家,想得到妈妈的赞扬。

回到家后,妈妈取出葱,对我说:“你这孩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你选的葱怎么这么多叶子,怎么吃啊

”我恍然大悟,当时摊主那惊讶的眼神。

不登高山,不知山之高;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

的确,不买菜,哪知买菜还有学问呢

只有自己去尝试第一次,才能获得自己从未得到过的东西。

所以,人生要不断尝试新生活,这样才回多姿多彩。

1.中彩票2.朋友们突如其来对自己的生日庆祝3.收到期盼已久的礼物

契诃夫短篇小说读后感

契诃夫短篇小说集:作者:(俄)契诃夫。

类型:讽刺\\\/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因为是小说集,所以就不描述梗概了,重点描述这些小说共有的主题吧。

其中最有名的两篇小说当然是《变色龙》和《套中人》了,《变龙色》是初中课文,《套中人》是高中课文(课文和我看的译本一样,额),这两篇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也重点表达了这些小说的主题。

十九世纪的俄国社会,社会等级制度鲜明,劳动大众的生活……不提也罢了,封建势力残酷的镇压一切。

而这个“套子”,绝非一把雨伞,一件雨衣那么简单,它无处不在。

事实上,在完整的《套中人》结尾,叙述者就已经说了,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不过都是另外一种套子,而这种套子,何时才能挣脱呢

自由的空气仿佛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

即便到了现在,自由是什么,又有多少人能够说得清楚,我们每一个人还是不知不觉的生活在套子中,生活在安全的桎梏中,向往自由,却又难以摆脱安逸,契诃夫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哲学上很深刻的命题:幸福是什么

我在这里也不多说了,大家自己去思考吧。

俄国社会等级制度非常森严,官大一级压死人。

所以有几篇小说就是讽刺那些谄媚的下级官员的,有的官员让自己的妻子去陪上级官员,以换取飞黄腾达的机会。

虽然是用的幽默的笔法和语言,但是读来还是让人觉得心里很酸楚,趋炎附势的背后,想必也有无奈吧

还有普通的劳苦大众,大门也渴望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们的苦难无人问津,或者说,因为他们的苦难,才有某些人的幸福(剥削制度)。

这种揭露常常是让人触目惊心的。

但是契诃夫也留给了我们一种希望,那就是一个新的社会,新的制度,新的生活,总有一天要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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