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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死读后感400字

时间:2019-04-18 10:42

鲁迅战斗的一生读后感400字

鲁迅一直是一个“里程碑”的形象。

而今天,我也很有幸观看了一部以描写里鲁迅为主题的电影-----《鲁迅》。

《鲁迅》一开始是从鲁迅众多小说的一情一景中开始的。

有《孔乙己》,〈祝福〉,〈狂人日记〉,〈社戏〉和〈阿Q正传〉。

正当我们的思想还在小说里那一情一景中徜徉时,影片回到了现实之中。

濮存忻所主演的鲁迅,少了一丝“文胆”,但我仍然为鲁迅的一身正气所动。

当鲁迅身边的革命志士〈丁玲,潘梓年,杨杏佛〉一个个被抓,一个个被杀,他根本不因国民党政府的才残暴而感到丝毫畏惧。

他依旧奔走于各地,为志士们平反。

他说出了“国民党是世界上最要面子的政府,你说它坏是为它好,是为促其进步,然而它却会还你一颗带毒的子弹”的话,可见他面对死亡的威胁依然是正气凛然,毫不退缩。

国民党的子弹,炸药都没有吓倒鲁迅,然而由于长年吸烟加之疲劳,鲁迅还是倒在了疾病上,在无情的病魔吞噬着鲁迅的生命时,他没有去疗养,他用自己余下的生命编出一本《海上述林》来纪念自己的至交---瞿秋白。

最终,鲁迅还是死了,他没有被反动派击倒,而是病魔夺去了他的生命。

在影片行将结束的时候,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情景:“鲁迅解开了绑住老百姓的绳索,又把一扇沉重的大门缓缓拉起,由他那坚实的肩膀顶住大门让充斥了太多黑暗的氤氲中射入了一线阳光,看着那些迫不急待要离开黑暗走向光明的人们,鲁迅的神情异常坚定:可以说,这个情景,就是鲁迅一生的写照,也是他一生的追求目标。

鲁迅一生就为了救国,为了解开囚禁中国人民心灵上多年的枷锁,他不断地努力,他为中国人民而写,为中国人民 而斥,为中国人民而歌,为中国人民而死。

鲁迅面对死,说道“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他的死,使人民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为中国打了一针强心剂。

鲁迅是钥匙,达开人们心中的锁;鲁迅是大火,烧穿了华夏几千年的疮疤;鲁迅是盘古,撑起了属于人民的一片天;鲁迅是惊雷,炸醒了一切沉睡的人。

鲁迅死了,带走了他的灵魂;但他也活着,送来了一个民族的灵魂。

鲁迅《死》的读后感

读后感  个人认为,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

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

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

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

《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

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

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

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

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

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

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

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

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

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

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

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

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

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

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这是我对《祝福》的一点读后感,请老师指正。

鲁迅先生珍惜时间读后感400字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非常珍惜时间,视时间为生命。

并且不管他身体多么不好,仍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学习。

他认为耗费时间如图财害命一样。

我们都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做一个在生活中不浪费一分一秒的人。

文章还指出他白天做别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写到了天亮。

在他逝世前,体重才不足八十斤,可他依然忘我的工作,对时间抓的更紧了。

鲁迅先生还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浪费别人的时间,和图财害命没有什么两样。

”可见也十分珍惜别人的时间。

“我是把别人和咖啡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

”这句话大家恐怕不会陌生。

也许喝咖啡只需要十分钟,鲁迅先生就是抓住了这十分钟。

每天的十分钟加在一起,他们会组成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鲁迅先生把这十个小时……把握起来,肯定会有大作为。

而其他人却在不知不觉中浪费了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 同学们,让我们学做时间的小主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明天的生活会更好

无常读后感400字

[无常读后感400字]无常读后感400字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无常读后感400字。

在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

在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而从文字来看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2.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在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

在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读后感。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3.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

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

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

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

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

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

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

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

“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求一篇关于萧红的《鲁迅传》读后感

4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

这是一本回忆童活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

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

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

《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

《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

《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

《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

《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

《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鲁迅散文小说的2000字读后感-搜搜问问

第一单元:炮火中的鱼鹰 ――读《芦花荡》有感 一个将近花甲之年的老人,时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破短裤,拿着竹篙,站在与他相依为命的船上。

他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

他有短短的、精神的花白的胡子,一双眼眼睛格外的尖利有神。

在战争年代,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都在巧妙地与敌人作斗争。

这位不知名的老人,就是没用一刀一枪,让一群日本鬼子蹬腿就去了西天。

他自信。

悠闲地撑着船,在夜晚给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苇塘里的队伍运送柴米油盐,有时还会带来一两个远方赶来的干部。

他对苇塘里负责的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

”他在密密的炮火中不慌不忙地穿梭,从没有子弹挨过他的一根毫毛。

他有柔情。

在护送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苇塘的时候,话语里灌着快要溢出来的慈爱。

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什么事也没有了,安心睡一觉吧,到苇塘里,还有大米和鱼吃。

”他真心地赞美洗脸的小女孩子:“多么俊的一个孩子啊

” 他自尊心强。

带着女孩进苇塘而让大菱挂了花,觉得没脸见人。

本来大菱挂花是敌人的子弹,又不是他给打的,他却如此内疚与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到利用鬼子们的贪婪而在船头放一捆清香而智慧的莲蓬,还自己悠悠地吃莲蓬,引诱敌人进埋伏圈。

他勇敢,单独面对众多的鬼子,他灵巧地划着船,一撑篙,让船溜溜地转个圆圈,装着张皇失措,七拐八拐地让鬼子毫无防备地“上勾”。

他有仇恨,在大菱负伤时打下包票:“他们打伤了你,流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

”这个铁骨铮铮的英雄汉,在第二天用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诺言

他自信、他自尊,有柔情,又有仇恨,他机智,还勇敢。

他是在炮火中悠闲而自由地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犁《芦花荡》中的老头儿。

第二单元: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

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

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

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

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

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

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第三单元:《中国石拱桥》读后感 《中国石拱桥》一文是一篇事物说明文,文章主要介绍了中国石拱桥的特点及光辉成就。

作者选取了“赵州桥”和“卢沟桥”这两座我国石拱桥的杰出代表,着重说明我国石拱桥在设计、施工上的伟大创造和高超的技术水平,从而歌颂了我国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和伟大的创造力。

从全文的结构来看,这篇文章采用了有总述有分述的方法:先概括说明石拱桥的外形、结构和功用;接着,用例证说明和特征说明的方法,以赵州桥和卢沟桥为例,分别说明它们的独特构造和高度艺术水平;最后又综述解放后我国桥 梁事业,尤其是石拱桥的新发展。

全文条分缕析,井然有序。

这种明晰的条理 ,是客观事物自身各种关系的如实反映,也表明了作者对所说明对象的深刻明白的认识。

“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初日出云,长虹饮涧”。

人们将心中最诚挚,最高度的赞叹赠予了赵州桥。

“世界上独一无二”、“共同构成美丽的奇观”,马可·波罗又将卢沟桥和中国石拱桥推向了世界。

石拱桥以自身高度的技术水平与不朽的艺术价值,以制造者的杰出才能与精妙构思;以在石拱桥的背后永远屹立的中华儿女的辛勤劳作与伟大背景闻名世界

第四单元:奇妙的克隆读后感秘密的出生,爆炸性的露面,平静的死亡。

其中的成功与失败,创造者自己也不很明白。

这只绵羊的一切,似乎都充满象征意味。

有母无父,与性无关的出生方式,抛开科学与理性去看,有点神圣的纯洁色彩。

然而事实上,多利一生所遭遇的非理性反应中,恐慌多于欢迎。

纯洁的羔羊被视为瓶中放出的魔鬼,这种滑稽的反差显示了人类进步过程中始终伴随的某种自我畏惧与自我牵制。

总有一些人担心人类知道得太多,尽管在另一些人看来,我们所知道的,与我们需要知道和渴望知道的相比,还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逆转生命时钟。

在多莉之前,几十年失败的试验曾使人们几乎绝望地认为,高级动物的体细胞克隆或许是不可能实现的。

从发育中的胚胎提取细胞,移植其细胞核,培育一个与该胚胎相同的个体,这种“克隆”相对来说并非难事。

因为胚胎细胞具有很强的分化潜力,能在发育过程中分化成皮肤、血液、肌肉、神经等功能和基因特征各不相同的细胞,其中生殖功能由性细胞——精子或卵子来专门承担。

一个性细胞只携带一半的遗传信息,需要精子和卵子结合才能发育成新生命。

一个体细胞则拥有一套完整的染色体,不需要性细胞的参与,但是,要让已经“定型”的体细胞重新开始胚胎式的发育过程,等于将细胞的生命时钟逆转到起点处,这样的体细胞克隆对哺乳动物而言究竟是否可能

多利是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和PPL医疗公司的共同作品。

它的基因母亲是一种芬·多塞特品种的白绵羊,在多利出生之前3年就已死去。

苏格兰的汉纳研究所在这头母羊怀孕时提取了它的一些乳腺细胞进行冷冻保存,后来又把这些细胞提供给PPL公司进行克隆研究——这后来曾给多利身份的真实性带来一些麻烦。

以伊恩·威尔穆特为首的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培养这些乳腺细胞,使它们在低营养状态下“挨饿”5天左右。

然后提取其细胞核,移植到去除了细胞核的苏格兰黑脸羊的卵子里。

之所以使用苏格兰黑脸羊的卵子,是因为这种羊身体大部分是白的,脸却是全黑的,很容易与白绵羊区别开来。

在微电流刺激下,白绵羊的细胞核与黑脸羊的无核卵子融合到一起,开始分裂、发育,成为胚胎,植入母羊的子宫里继续发育。

在277个成功与细胞核融合的卵子中,只有29个存活下来,被移植到13头母羊体内。

移植手术后148天,1996年7月5日,一只羊羔诞生了——1\\\/277的成功率,其他的都失败了。

直到它去世的时候,克隆技术这种低得惊人的成功率,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这也是科学界普遍不相信雷尔教派的克隆女婴“夏娃”身份真实性的一个原因。

威尔穆特以他喜爱的美国乡村音乐女歌手多利·帕顿(Dolly Parton)的名字为自己的得意之作命名。

1997年2月23日这头羊的身份向全世界披露后,世上知道它的人恐怕比知道这位歌手的多得多。

一头全白的小羊羔,依偎在生下它但与它毫无血缘关系的代育母亲——一头苏格兰黑脸羊旁边,这张著名的照片向世人显示,生物技术的新时代来临了。

它是那头?芬·多塞特白绵羊的翻版(准确地说,在细胞核遗传信息上是它的翻版。

还有少量遗传信息存储在细胞质的线粒体内,多利的线粒体特征与那头提供卵子的苏格兰黑脸羊相同)。

一时间,公众欢呼、兴奋或恐惧、茫然,弗兰肯斯坦、潘多拉的盒子和“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成为流行语汇,有人展望克隆优良家畜品种或大熊猫的美好前景,有人喊着克隆人或不许克隆人,有的科学家加紧克隆其他动物,还有科学家把他们培育的胚胎细胞克隆动物推出来分一点光芒,给局面平添了热闹与混乱。

1998年2月,曾有科学家对多利作为体细胞克隆动物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在怀孕的动物体内,可能会有少量胚胎细胞沿血液循环系统到达乳腺部位,因此这些科学家提出,威尔穆特等人是否恰好碰到了一个这样的胚胎细胞、多利是否仍然是胚胎细胞克隆的结果。

汉纳研究所还保存着一些多利的基因母亲的乳腺细胞,DNA分析很快证明,多利的确是体细胞克隆的产物,并不存在胚胎细胞混杂的可能性。

此后,克隆鼠、克隆牛等多种克隆动物纷纷问世。

第一个克隆人在好几年的“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后,也终于在2002年底“据说”诞生了,但没有证据,科学界未予承认。

至今,科学家对克隆过程仍有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味道。

为什么体细胞核与卵子融合后能够发育

有人猜测,可能是低营养环境中的挨饿状态使体细胞休眠,大多数基因关闭,从而失去了体细胞的专门特征,变得与胚胎细胞相似。

不过这仅仅是猜测,并未得到证明。

充满困扰的一生 克隆过程的成功率一直非常低,流产、畸形等问题较多。

这是由于克隆本身的问题,还是仅仅因为技术不够成熟对DNA造成了伤害

人们对此还无法问答。

作为第一头体细胞克隆动物,多利的健康状况受到密切关注,因为它可能代表着其他克隆动物的命运。

多利一生的大部分时候过着优裕的明星生活,它善于应付公众场合,毫不怕人,在镜头前有着良好的风度。

与公羊“戴维”交配后,多利于1998年4月生下第一个孩子邦尼,后来又生育了两胎,一共有6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

从生育方面来看,它与普通母羊并没有不同。

在2002年初被发现患有关节炎之前,多利几乎是完全健康而正常的,除了由于访客喂食太多而一度需要减肥。

1999年5月,罗斯林研究所和PPL公司宣布,多利的染色体端粒比同年龄的绵羊要短,引起了人们对克隆动物是否会早衰的担忧。

端粒是染色体两端的一种结构,对染色体起保护作用,有点像鞋带两头起固定作用的塑料或金属扣。

细胞每分裂一次,端粒就变短一点,短到一定程度,细胞就不再分裂,而启动自杀程序。

端粒以及修补它的端粒酶,是近年来衰老和癌症研究中的一个热点。

许多科学家认为,端粒在动物的衰老过程中可能起着重要作用。

一些人担心,克隆动物的端粒注定较短,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根本问题。

另一些人认为,多利的端粒较短可能是克隆过程的技术问题所致,这不一定是体细胞克隆中的普遍现象,有望随着技术的进步而消除。

譬如美国科学家用克隆鼠培育克隆鼠,一共培育了6代(最后一代惟一的一只克隆鼠被别的实验鼠吃掉,实验被迫中止),并没有发现端粒一代一代缩短的现象。

由于克隆动物数量不多,而且普遍比较年轻,因此还难以判断哪一种说法正确。

端粒与衰老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端粒较短是否一定导致早衰,也是尚未确定的事情,这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克隆技术可能带来健康问题,是多利的创造者们强烈反对克隆人的直接理由: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克隆人,对克隆出来的人太不负责任了。

2002年1月,罗斯林研究所透露,多利被发现患有关节炎。

这引起了有关克隆动物健康问题的新一轮骚动。

绵羊患关节炎是常见的事,但多利患病的部位是左后腿关节,并不多见。

威尔穆特说,这可能意味着现行的克隆技术效率低,但多利患病的原因究竟是克隆过程造成的遗传缺陷,还是纯属偶然,可能永远也弄不清楚。

与主张动物权利的人士的观点相反,他强调,对动物进行克隆研究不应该因此停止。

相反,要进一步研究,弄清楚其中的机制。

此后,罗斯林研究所限制了外界与多利的接触。

2003年2月14日,研究所宣布,多利由于患进行性肺部感染(进行性疾病为症状不断恶化的疾病),被实施了安乐死。

如同关节炎一样,肺部感染也是老年绵羊常见的疾病,像多利这样长期在室内生活的羊尤其如此。

但绵羊通常能活12年左右,6岁半的多利可以说正当盛年,并不算老,它的肺病究竟与克隆有没有关系,又是一个难以搞清楚的问题。

目前研究人员正对多利的遗体进行详细检查,科学界对此十分关注,尽管检查结果未必能对上述问题得出确切答案。

威尔穆特对媒体表示,多利之死使他“极度失望”。

他提醒其他科学家要对克隆动物的健康状态作持续观察。

在几年前,罗斯林研究所已经对多利的后事作好了安排。

遗体检查完毕之后,它将被做成标本,在苏格兰国家博物馆向公众展出。

理论上,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或科学博物馆更适合安置这只科学史上最尊贵、最著名的绵羊,但苏格兰科学家们自有他们的理由:“因为她是一只苏格兰羊。

” 第五单元:《大道之行也》读后感原 文 欣 赏:“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出自西汉戴圣辑录、编纂的《礼记·礼运》中的《大道之行也》里的句子,句子的意思是使人人都得到社会的关爱。

两千多年前的人们就构想了美好的大同社会,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生活的向往。

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老人的晚年生活,中年人应有的作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以及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时丧父的孩子、老而无子的人和残疾人生活的关注和思考。

这是大同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

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为实现这样的社会生活而奋斗着,奋斗着……。

社会主义新中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人民是社会主义生活的主人,社会地位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各个阶层的人们的生活水平都逐步提高了。

各种慈善机构相继成立了。

如老年人协会,(还有养老院)、孤儿院、残联协会等等,使“人人都得到社会的关爱”的思想逐步得到落实。

这是令人高兴的事。

因为它充分反映了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但是,就在社会主义公德正在得到认同和颂扬的同时,却正遭受一些人的亵渎。

一次,我到县城去玩。

在餐馆吃午饭时,碰到了这样的一件怪事:一个老奶奶从门外走来,老板说:“老奶奶又来了,真是小猪儿好卖,天天来呀”

接着是招呼老奶奶坐下,连忙给老奶奶打来饭菜,让老奶奶吃。

因为老奶奶是壮族,老板用汉话告诉我们几个宾客,老奶奶有四个儿子,四个儿子都很有钱。

分家后,老奶奶轮流着跟四个儿子住,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却让老奶奶成了无人供养的人。

为什么呢

因为在老大家住,还差四五天才满一个月,可老大就叫着让老二接走。

这到没什么,最让老奶奶受不了的是,每次让老奶奶吃饭,汤汤渣渣就是一碗“咚”地,砸在老奶奶的面前,说:“来,吃饭

”。

老大如此,老二老三老四也是这样。

老奶奶边吃饭边用壮族话对老板表示感谢,说没有老板了,她可能就活不成了。

老板用汉话给我们说,他没有母亲,老奶奶就是他的母亲,他要做老奶奶的儿子。

我听了老奶奶的遭遇,停了老板的话,心里有一股激流在涌动,眼睛湿润了。

临走时,那个老板又说:“只要老奶奶一要钱,他就给,每次都是五元”。

我在想,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不供养自己的老人,而别人却要供养呢

怪哉

“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得到体现

第六单元:读陶渊明《归园田居》有感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开荒南野际,抱拙归园田。

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晋】陶渊明 在读这首诗的第一遍,陶渊明给我的印象就是他是一个哲学家。

他鄙弃官场黑暗,宁可回乡种田的气概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也许有些人认为陶渊明很傻,有官不做,有俸禄丰衣足食的生活不过,偏偏跑回老家扛着锄头,撸着袖子去种田,过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的生活,值得吗

我很明确的告诉你,值得。

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陶渊明选择种田也不是因为他傻。

他其实很聪明,因为自古以来,在官场混的人,无非只有一个初衷,就是做大官,名留青史。

然而历史证明,常在官场游走的人,最后有两种结局——第一,被官场腐败,继而腐败官场;第二,做个公正无私的好官,然后被腐败官场的搞下台。

第一个对后人的影响无非是遗臭万年、遭人唾骂,唾沫星子也淹不死他;而第二种清官、廉官可就是牢狱之灾,有的点背还会丢了小命。

可见,陶渊明两种人都不愿做,他十分聪明的选择了弃权,我退出了,你们官场的事就和我无关,找茬也找不到我头上。

其实,选择这种解决方式也证明陶渊明是想做一个好官,可是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时代不允许,他为了避免出现后者那种悲惨的结局,所以选择退出游戏。

但是我要强调,陶渊明这并不叫退缩,或者是胆小怕事;他只是做到了我们常说的那个“识时务者为俊杰”,做一个识时务的俊杰,这并没有错,相对那些沉浸在官场尔虞我诈的死亡游戏里的人来说,陶渊明是看得清的,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当时作为一个当局者,非但没有被搅进局里,而且跳了出来,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而后全身而退。

我不得不说他是个智者

政治永远是最黑暗的,头脑简单的永远搞不了政治,否则被人算计了,自己还不知道;太狡猾的也不可以,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

只有那些有大局性、而又有能力的人才真正适合。

找我对陶渊明的了解,他肯定不会是后者,我也不晓得他的大脑结构是简单还是复杂,不过有一点我知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这一点和屈原很像,但他不是屈原,他没有屈原陷的那么深。

他是爱自己的国家的,但他不会在国家即将灭亡的时候去跳江。

他只是做他自己,让自己保持干净,不被官场的肮脏所玷污。

他想出淤泥而不染,但是前提是必须要跳出淤泥。

否则结果就是我之前说的两个结局,要么变成一枝泥荷,要么干净的倒下,被淤泥所掩埋。

所以我说他很聪明,几千年以来,陶渊明没有任何负面的评价,很对人对他的淡薄名利而感到钦佩,从而赞叹他。

我不得不说我也佩服他,他其实比那些自以为是官场大哥大、智商极高的那些人聪明得多,比如:严嵩、魏忠贤;同时也包括张居正和海瑞。

严嵩就不用说了,和自己的独眼儿子把持了几年朝政,就被徐阶给捅下去了;魏忠贤更是,一个老太监,不知深浅,文化程度还没我高,就跑到前台去得瑟,崇祯一上台他就完蛋了。

而张居正则是很不值得,他为了万历那个昏头昏脑的皇帝付出了十年,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先不说他有没有沾上淤泥,他死后的一些事对他彻底的不公平,这就很不值;再说海瑞,清廉是清廉,但是他有点过了,他做的那种官,说好听了是铁面无私,往难听了说,就是四六不认。

他到别的地方上班,人家员工都集体辞职,人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意思

再回头看看陶渊明,一生没有大起大落,平凡而又舒适,不像张居正那样好心没好报,也不像海瑞那样不得人心,更不像严嵩、魏忠贤那样臭名昭著。

陶渊明比明朝那些著名官员早了几千年,那些三品以上的官个个都是从翰林院出来的大学士,怎么可能不晓得陶渊明

这只能说明陶渊明的做法不被人理解,或者说他们没到陶渊明那个境界。

所以,到了这步,我们必须承认陶渊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智者。

跳出来,很重要。

陶渊明自己也说: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说明他曾经也对官场抱有幻想,而且一去三十年,相当于他人生的一半啊(那时的人活到六十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他还能在别人沉浸其中的时候跳出泥潭,我们没别的说,只能说他的思维里有着与常人思维不一样的哲理。

同时他也喜欢他那“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的生活。

而且还过得“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

”日子相当不错,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的生活,日子过起来就是舒服

可惜的是,直到今天,几千年后的今天,还有许多人仅仅是表面上跟着附和陶渊明何等何等的淡泊名利,自己何等何等佩服他,其实他们并不理解,甚至像我开始的时候说的,说他脑子有问题。

的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理解他的人少之又少,很正常。

曾经的人,现在的人,以后的人都不会理解他,他属于他的哲理,只能存在于他留给后人的诗作里,《归园田居》、《杂诗》,里面都会很多关于他这种哲理的诠释,可惜,除了少数人,那些为了人和任何任何理由而忙碌的人是无法去关注与理解的。

我们只有等待少数人的理解,那依然会很漫长......哲理的存在,往往是不被人理解的......但是,我理解......LZ看着多的就删点吧

鲁迅《起死》的读后感

《故事新编》 收鲁迅1922年至1935年长达13年间写的以古代神话传说为题材的小说八篇,而其中《采薇》、《出关》、《起死》等三篇,皆写于1935年12月。

而且,这些小说都贯穿着对当时流行的回避现实,逃避隐遁,是非不分,徒作空言的社会思潮的严肃批判。

十分深刻地揭露了那些提倡王道,宣传退让,散布无是非观的文人学士们的本相和利己主义实质。

在这三篇小说中,尤以《起死》对这一主题表现得最为鲜明,讽刺最为辛辣,揭露得最为淋漓尽致。

30年代前期,这是我中华民族处于危亡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日寇加紧侵略步伐,酝酿着对中国的大举进犯,民族生存危机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国民党采取“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对日本侵略步步退让,而对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不断发动“围剿”,对进行长征的红军围、追、堵、截,企图消灭红军武装。

同时,配合军事“围剿”进行文化“围剿”,实行白色恐怖,于是,一部分文化人在国民党高压政策下变得玩世不恭,不辨是非,宣扬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处世哲学以自欺欺人。

如周作人就公开声明自己“不是什么派的信徒”①,生活的要义是“苟全性命于乱世”②。

林语堂表示自己要做“年轻的顺民”③,说什么“人生在世为何?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④。

针对这种思潮,鲁迅写了不少杂文加以分析批驳,指出“唯无是非观”看来清高,看破红尘超然物外,“然而这是只可暂时口说,难以永远实行的”⑤。

除了写杂文,鲁迅还写了包括《起死》在内的好几篇小说,对这种思潮作形象的揭露和历史的批判,目的正在于“把那些坏种的坟刨一下”⑥。

《起死》取《庄子·至乐》篇中讲的一个寓言构思而成。

作品写庄子去楚国路上见到一个髑髅,他请司命天尊还原了他的生命,原来他是死于五百年前的汉子。

他赤身露体向衣冠整齐的庄子要衣服遮盖时,遭到庄子拒绝,并对他大讲“相对主义”哲学:“衣服是可有可无的……”汉子扭住他不放,他摸出警笛吹响唤来巡士驱赶汉子。

他以自己的前后自相矛盾的言行,揭出了他的“唯无是非观”的相对主义哲学的内在矛盾和欺骗性。

如前所述,《起死》是具有明显现实针对性的。

作品对庄子的揭露和嘲笑,是通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巧妙构思,通过传神的文学形象和生动有趣的情节细节表现出来的,因而十分犀利畅快和精采透辟,把“唯无是非观”的荒谬和虚假,把宣扬这些观点的文人学士的伪装,剥得干干净净。

“麒麟皮下露出马脚”。

使之当众出丑,无处躲避,收到了巨大的鞭挞和讽刺效果。

《起死》是一篇艺术形式别致的小说,它是采用戏剧体裁写成的。

这在鲁迅小说中是独一无二的。

鲁迅采用这种形式,当然首先是出于艺术表现的需要,把庄子置于众目睽睽的舞台之上,让他尽情表演,然后在实实在在的生活现实的逼视下,自相矛盾,自我否定,出尽洋相,灰溜溜地下台。

虽然《起死》不是为演出写的剧本,但它确具有戏剧的基本特点,大体也符合“三一律”的要求,如果稍加处理是可以搬上舞台的。

但鲁迅显然不是把它当做表现的艺术来构思,而主要是把它当作语言的艺术来创造的,是借助戏剧形式写的戏剧式小说。

读者通过阅读,对庄子的舞台形象及其种种表演作出艺术想象。

这种新颖别致的形式为调动读者的审美参与具有积极作用,在鲁迅小说中是一个创新。

鲁迅在写《起死》的头一年,曾翻译过西班牙作家巴罗哈的 “用戏剧似的形式来写的新式小说” 《少年别》。

“这一种形式的小说,中国还不多见,所以新翻译了出来,算是献给读者的一种参考品”⑦。

可以看出,鲁迅在采用剧本形式《起死》时,已经有了参考品作为借鉴。

通过这,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外来文化的长处所采取的 “拿来主义” 科学态度。

不仅如此,鲁迅在《起死》中还巧妙借用了西方现代主义表现派戏剧的某些手法,以荒诞奇异的想象,让死人复活,让古人现代化,勾通死人、古人和现代人之间的极不和谐的联系。

让人们在看似颠倒错乱的情节中发现幽默,引发对事物的最本质的认识和评判。

这种认识是通过联想、变形、暗示、隐喻等方式达到的。

庄子的形象是现实主义的艺术典型,又是一种观念思潮的化身。

作为一个艺术形象,他已突破表面真实,走向内在真实,具有丰厚的哲理内容,舞台上出现的古人,死人和现代人的纠葛,“唯无是非观”滑头哲学与朴素简单的生活哲理之间的矛盾,以及现代生活细节插入,象征性地表现了一种看似高深抽象,实则寻常具体的真理。

如果说瑞典表现主义戏剧家斯特林堡写于1907年的《鬼魂鸣奏曲》中让死尸、亡灵和活人同台,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非人关系,那么《起死》中的古人,死人与今人对话,不仅揭示了 “唯无是非观”的虚假荒谬,更表现这种相对主义哲学观在理论上的虚伪与穷蹙。

《起死》对西方现代主义手法的借鉴是明显的,但它并没有掩盖掉作品的现实主义本色。

从整篇作品看,除了鬼魂上台和庄子请司命天尊复活髑髅的情节是荒诞的外,其余主要还是现实主义的。

如历史背景和现实社会关系相统一的典型环境、典型化的人物、情节的生活化、故事的戏剧化、人物活动和对话的现实化等等现实主义特征,都在作品中得到充分体现。

比如主人公庄子的艺术形象,作品赋与他古代学者的形貌,“络腮胡子,道冠、布袍”。

言谈举止看似庄重严肃,实则世故圆滑。

他开始出现,俨然正人君子,学究之态憨然可掬。

及至汉子要衣服穿,他装腔作势用“彻底的利己主义者”的说教去批评;汉子要扭他去见保甲,他又用 “唯无是非论”相对主义哲学去软化他;汉子不理他这一套,对他动武,他又用 “还你一个死”恐吓;而当一切招数失灵,他的学说和他的人格的虚伪全盘暴露时,恼羞成怒,摸出警笛,唤来巡士进行镇压,露出其反动派豢养的御用文人的本相。

虽然小说只有四、五千字篇幅,三几个人活动,情节故事也很简单,但庄子的形象写得丰满而有层次,他的自私虚伪,他的相对主义说教的荒谬与不堪一击,都被生动活脱地描写了出来。

与庄子相对立的汉子,憨直、实在、虽不懂相对主义哲学却明礼义,通情理。

他发觉自己无衣遮羞就慌忙蹲下,他向庄子索借衣服先礼后兵。

他以自己的生存需要批驳了庄子的毫无意义的说教。

庄子的虚虚假假的清高与汉子的实实在在的世俗,互为辉映,愈显出各自鲜明的个性。

作品中另一个人物巡士,本是一个走卒的角色,但并没有被简单的丑化。

对他着墨不多却勾画出他性格的变化轨迹:当他听到警笛首先抓的是庄子,他判断是符合常理的,也可以说是公正的;而当他弄清楚所抓的人是局长都很佩服的漆园吏庄周时,他立刻变得谦恭起来。

连忙拍一阵马屁;但当汉子抓住庄子要衣服时,都没有立即动用警棍,而是对那赤条条的汉子动了恻隐之心,转而请庄子 “赏他一件衣服,给他遮遮羞……;”及至遭到庄子拒绝,他才权衡利弊,露出职业本相。

巡士的性格鲜明,思想脉络清晰。

他的思想在那些经济地位低下(他只有一条裤子)的,受“唯无是非观” 宣传影响的下层群众中有一定代表性。

《起死》这篇小说,是以其思想的深刻,讽刺的尖利而著称的。

这也是鲁迅作品的普遍特色。

但是鲁迅在强调文学的思想性战斗性的同时,也主张文学要向读者传授知识。

要供人欣赏,给人以艺术享受,要让读者在阅读中产生审美感“以娱人情”,给人以愉快,乐趣和休息。

《起死》的主题是严肃的,但它的艺术表现却是轻松活泼,机智幽默的。

作者在构思全篇时精心安排了几次喜剧性高潮,以不断触发读者的审美激情。

如开篇写庄子出场,敲看髑髅反问的迂态,立即吸引了读者;汉子复活后与庄子的争执,南辕北辙,隔靴搔痒,哲学家的故作高深与老百姓的求实态度形成有趣的予盾,把戏剧冲突推向高潮; 及至庄子吹响警笛唤来巡士,紧张的矛盾竟化为轻快滑稽地颇含深意的开怀大笑。

庄子唤来巡士后乘机逃脱本可以结束全篇,但作者匠心独运,让汉子向巡士讨要衣服,还主动要求到“局里”去。

巡士为摆脱纠缠,也只得吹起警笛,掀起全篇的最后高潮。

在引起读者幽默的微笑中开篇,讥讽的大笑中卒章。

作品中出现的“油滑之处”也是时时唤起读者发笑的重要手段。

这是鲁迅在《故事新编》中普遍运用的一种艺术手段。

所谓“油滑之处”,即在写古代故事时,适时插入现代内容,以新的事实充实旧的历史,以旧的历史比照新的现实,使之相互补充,相互融合,透过历史与现实的对比引起读者的思考,以针砭时事,臧否世态。

制造艺术的怪诞、荒唐与滑稽,以影射现实生活的怪诞、荒唐与滑稽,达到讽刺嘲笑的目的。

这种方法,在《起死》中多处应用,如庄子骂汉子是“彻底的利己主义”、“不懂哲学的野蛮”,巡士向汉子说:“自杀是弱者的行为,”以及出现警笛、警棍等。

制造历史与现实的混淆与矛盾,形成了具有漫画特点和荒诞色彩的艺术画面,以引发读者的阵阵思考与频频笑意。

此外,小说中那些鲜活的人物如庄子的尴尬狼狈、汉子的单纯固执、巡士的随机应变,那始而奇、继而乐、终而悟的具有思辩特点的整体构思,那轻快的节奏和幽默的语言,都具有喜剧般的特征,给人以极大的审美愉快,体现了鲁迅注重文学的“审美”和“愉情”功用的美学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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