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鲁迅某一部作品的读后感要简短100字左右就行了,请不要太罗嗦 谢谢
请恕我的直率:你自己为什么不写呢
不会写
不能写
不愿意写
谁都是从不会到会的,写作的过程就是学习和提高的过程,放弃了这一次次练习写作的机会,你将永远不会写。
四肢及大脑如果没有残疾的话,应该都会写的;谁都知道悠闲的打会儿电脑游戏,听一会儿音乐,或者去睡一大觉是很舒服的,无论是你是我都不例外,然而千万不要忘记我们的身份是什么
家长和学校老师期盼着我们长大成才做一个对国家对家庭有用的人,如果连一篇小作文都去抄袭的话,如何能成才
鲁迅作品 夜颂 100字读后感
翻开迅杂文精选》,无意中邂《夜颂》。
这个发现令我欣喜。
昨夜有发,写了一点赞美夜的文,零零碎碎,不知所云,现在想来是值得了,毕竟与鲁迅先生不谋而合。
《夜颂》中这样写道:“爱夜的人,夜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
”我觉得这句话是极有道理的,而我恐怕是以上四种人的矢量和。
我是孤独者,身边无晓我意得知己;我是闲者,作为理科生还有闲暇时光写些什么;我是不能战斗者,总懦弱地吧想法埋藏心底;我亦是怕光明者,在阳光下伪装的心遍体鳞伤。
鲁迅先生,不知可否视您为知己呢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深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
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
普覆着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
不知不觉的自己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地大块里。
”的确,莫说是现在,您所生活的年代,人们已伪装如斯,恐怕夜,也只单单是夜,还是诚实的。
您在文中提到,夜是分明暗的,这一点是我疏忽的。
诚然,夜是有“伸手不见掌”、“漆黑得一团糟”的地方,但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我远不如您看得透彻,也正如您所说的:“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
”我会在黑夜中接受光明、真正的光明,就像我在所谓的白昼中拒绝黑暗一样。
纵使在白昼中生活得很累,但夜也只是白昼过去的放松与调节,生活终究要回到阳光中去的,既然如此,也没有必要过于留恋黑夜了。
只要记得在昼中努力拼搏,在夜里悠然自得,那人生便是充满光明的了吧。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100字左右,麻烦一下了,写得好加分..
理发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生曾到一家理发发。
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
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
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
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
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听了大窘。
学霸教教我,《我的伯父鲁迅先生》的读后感,100字左右
忧国忧民 情之所系 鲁迅先生用满腔热血和无私的行动实现了自己”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追求 完成了那些巨人所不能完成的事业 他的精神 他的情怀 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
鲁迅的非攻读后感,100字左右就行,要自己写的快快快
“九一八事变”以后,全国上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运动,可是舆论界却出现了一股失败主义的浊流。
他们认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已荡然无存,无可救药。
《非攻》在这样的背景下问世了。
先生饱含强烈的爱国激情,在《非攻》中以古讽今,以此说明,弱国面临强国进犯时,必须敢于抵抗。
《非攻》中的主人公墨子是一个躬自操劳的古代知识分子。
和儒家相反,他是庶民阶层利益的代表者,主张身体力行,提倡自我牺牲的精神。
他的学说以非攻、兼爱、尚侠、好义为主。
作品写他衣衫褴褛,胼手胝足,然而却又勇敢,机智,充满着忘我的精神。
当楚国筹划进攻宋国,他一面昼夜兼程去劝阻楚王,一面又吩咐管黔敖作好战斗准备:“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
”小说围绕着墨子的行动直接展开情节:一路上过宋,入楚,以正义折服楚王,凭实学战胜公输般。
鲁迅歌颂了这个正面形象,正如他一九三四年在一篇杂感里说的:“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墨子正是被当作“中国的脊梁”来描写的,热情地表达了自己对人民群众及其代者的赞美和歌颂。
直到今天,“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中国脊梁仍然是老百姓讴歌的对象。
望采纳
鲁迅《风筝》读后感100字左右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身边的一个人。
鲁迅的《药》 最好是100字的读后感 如果实在没有
鲁迅《药》读后感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