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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明天读后感

时间:2018-01-17 08:42

鲁迅 明天 读后感500字

单四嫂子是一个寡妇。

寡妇,顾名思义,身单影只也。

故又以一单姓冠之,甚是妙也(虽然单在表姓氏时读音为shan)。

为什么要用单四嫂子,而不用其他的诸如单一、单二乃至单三嫂子呢

刚开始时我以为是四音同死,但若确究起来这点也是说不通的。

读者会问,单四嫂子为何同死联系在一起了

仅仅是因为她死了宝儿么

或由此推之她的心也死了;她的生活也死了么

我们不能没有根据地妄自推测,虽然作品留给我们的想像空间很大。

我以为,四音近“痴”,所以单四嫂子又音单痴嫂子,这样一来好像稍微说得通了。

鲁迅不是在作品中反复强调:“我早说过她是一人粗笨女人”么

如果单凭这一点还不能将她的性格拘囿于痴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她反反复复地像祥林嫂一样傻傻地认为她的宝儿会有一天复活呢

你要说她神经错乱么

这好像有点一棒子打得太狠了。

持此种说法的人,会认为她的纺纱养子,抱子求医是出于母性的本质使然。

这,也说点通。

但这毫无疑问对我们作品本身的研究无意义,倒有点钻牛角尖的嫌疑。

另外,单四嫂子的“单”又音近善良的“善”,说明她是一个善良但不失愚笨的女人。

我想到了一句话,麻木不仁,这是鲁迅作品中众多看客(《明天》中单四嫂子也是一个看客,对腐糜生活的一种无助的表态)性格中最集中的点。

麻木不体,具体到单四嫂子身上就是痴,死守妇道,迷信权威,反应迟缓,都表现了她的痴。

不是情痴而是对强大生活洪流无力抗挣的一种近乎绝望的姿态。

再看看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这两个在作品中占据一定份量的人物。

有印象的人一定记得在《药》中有一个红眼睛阿义。

我们农村讲人的嫉妒心理,就说到某某某红了眼睛,例如,一个女人对于另外一个抢走了她老公的比她飘亮的女人是狠到了骨子里,那背地里就有人说她“红了眼”。

阿义是一介监狱小卒,也那么放肆,不仅剥光了夏瑜的最后资产,还可能起了挖她的骨,扒她的皮子的毒妒心理。

鲁迅就是鲁迅,不仅文风特立独行,而且给作品中人物取绰号也别具一套。

红眼睛的人我见过,红鼻子的人当然就更多了。

大凡有红鼻子的人,都是长相粗陋、谈吐不端之人。

且那红鼻子奇丑极大。

我们要想:老拱为什么是红鼻子

鲁迅是当过医的,虽然在皮肤科上不曾涉及,但亦颇通。

我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酒槽鼻。

酒槽鼻鼻尖硕大,毛孔粗放,脓胞丛生,和今天我们讲的粉刺有点相通,或胞疹。

这是由于作习不规律,又加以抽烟酗酒,放浪形骸所致。

所以当一个人挺着一个大红鼻子,满脸脓胞在你面前时,你有八成的把握推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另外,老拱,他的鼻子由于极端扭曲变形,色素渣滓沉淀于鼻尖,使得从某一侧面看,成了拱形,这是画家的任务。

更妙的是鲁迅,通过这些看客的外形丑进而鞭挞他们的内心丑。

有读者会问,在单四嫂子死了宝儿以后,他和蓝皮阿五还帮了她呢

其实这在本质上不能说是帮助,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具侠客形象的旧时充当者。

通过这种扭曲异化的怜悯达到使自己地位高尚起来的庸俗目的。

而何况他们两个单身汉还想揩单四嫂子的油水呢

谁会保证四五十多岁的封建社会中的单身汉子没有变态性心理呢

至于蓝皮阿五,为什么是蓝皮,我想也是作者有意而为之。

蓝皮的人我没有见过。

大概作者通过描摹这些外表奇形怪状的人物来影射那个畸形的社会罢。

我还想插一句的是,农村的小孩子都知道长者吓唬他们的手法,说鬼来了,要说“阿唔”来了,真的字我不会写,但读音是没得错的。

阿唔不是音同阿五么

说阿五是鬼,在宝儿看来,大概是能将他绑起来放进麻皮袋子里去的鬼吧;而单四嫂子方面,却是货真价实的色鬼。

最后,我听说被鬼打伤的人皮肤是蓝的,我祖太爷(算第几代

)就见过,那么,鬼的皮肤也就差不多是蓝的了。

蓝皮这皮肤标本可在作者另一部重著《中国不说史略》中得见。

再说这何不他与济世老店的伙计。

何小他大概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为他大概也救活了几个半死不活的人的性命,别人认为他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才加上小他之名冠上的。

他本是姓何却可确定。

作者撰何小他有何寓意

小仙

小仙

有诘问讽刺之意。

留着长指甲、漫不经心地开处方的医生有几外医术高明的

更不必说医德了,于他们就不配。

作者大概是用笔指着这何医师的头向读者骂道:这算什么呀

还说是妙手回春。

什么鸟神仙

连半个狗屁都不抵。

济世老店不妨读作挤世老店;或者更甚者读为“欺世老店”也妙。

作者在散文《父亲的病》中早就对中医绝望了。

最后一个道士般的人物:王九妈。

单凭单四嫂子颤栗着像敬菩萨一样问她:你老见多识广,给看看孩子吧。

她那两声半屁响半敷衍的“唔”,就足以将她打成“忘救”派,那“唔”实在是连鸟语都不如,后来又不许阿五抬棺材,还掰着手指头计算收敛的程序,也是足以有理由将她定为道统的卫道士的。

至于后面她也给单四嫂子煮饭,那是小节,可略去不论。

求鲁迅《明天》读后感

~~~

这篇小说为什么叫《明天》

明天,无论无论站在何时说这个词,它都代表将来,非现在。

无论作者或主人公,都像在摆脱现实,逃往明天。

至于原因,原文斑斑可寻。

小说的开头,说鲁镇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

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

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

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

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妇女最传统的勤劳来诠释。

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恰恰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

这灯光不仅闪耀着一个贫苦人家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

他们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所以他们都早早地关上了家门,尽管未必真的睡觉。

如同公交车上不乐于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却能在到达目的站的那一刻准时醒来,分秒不差。

千载的文明进程,都冲不散那“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风,真叫人心寒。

一个灯火辉煌的咸亨酒店,一个灯光昏暗的破落之家,相映相照,更显凄楚。

那些处于经济基础上层的人们,社会伦理似乎从未赋予过他们向贫弱者布施的权利和责任。

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越是有钱越是吝啬,越是吝啬越是有钱。

”譬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

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

他们的冷眼旁观和不露体恤,似乎纯属理所当然。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

求神、许愿、吃单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

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

这也许是司命之所属,非医药所能挽救。

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用假方滥药聊以塞责,以至夭折。

据问及病情时何医生的冷语回答,这是有可能的。

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窥见社会的病灶的——连单四嫂子这样一个粗女人也想到,何医生、贾家药店和自己,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

何医生开的方单的药材,非要在贾家的济世老店才有,这说明何贾两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挫节连锁关系,而单四嫂子便成了两者之间下坠成弓形的带水布条,待到水分被榨干之后,便会变得死直。

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

并非鲁迅认为这个社会人心惟危,而是这个社会确实人心惟危,只是人们觉察不到而已。

人们都在这惟危的气氛中混沌地接受了这个社会麻木的生态环境。

这正是作者要我们直面和愤击的所在。

记得采纳啊

鲁迅的小说《白光》读后感100字 急急急 明天下午7点之前给答案,加分

白光寓意为死亡的光。

全文刻画了一个因科举考试落榜而发疯而死的应试者形象,深刻揭露了旧科举制度对人的毒害。

结尾处表现了科举制度下文人的悲哀。

陈士成双鬓已斑白却仍屡屡落第,连秀才都不曾中,于是精神出现异常,听到奇怪的呼唤声(是他的幻觉),于是就在这种折磨下自杀于河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鲁迅作品读后感600字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鲁迅作品读后感。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

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

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

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

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

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文章读后感

狂人日记》读后 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的已经觉醒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

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

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

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

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

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

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

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鲁迅《野草》读后感 《野草》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他借种子的力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战。

学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强大的鼓舞。

一棵任人残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

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温室里的花朵似乎比野草更加美丽,但野草顽强不屈的生命力,却更为人赞赏。

野草和盆花,有着不同的精神。

在生活的道路上,人也一样。

野草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我赞美它。

读《朝花夕拾》有感 1.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2.《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

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

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

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

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

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

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

例如〈阿长与山海经〉。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

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

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

我又一次对她敬佩。

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

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

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3.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

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

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

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

“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

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

“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

“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

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

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鲁迅文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新潮出版社推出,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

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

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

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

’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

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

鲁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

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

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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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鲁迅呐喊的每篇的内容梗概,精彩描写,读后感(每篇共要100——200字)

1)《药》的梗概: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

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

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

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

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

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

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

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2)《狂人日记》的梗概: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这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是《呐喊》的初篇。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

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弊害”何在

乃在“吃人”。

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

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3)《鸭的喜剧》的梗概:  《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作者与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有过一段交往,本篇即以此为素材,作品结构简单明了,但内容丰富深广。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那是一种趋势博大的爱,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但世界并非尽如人意的。

作者通过鸭的喜剧——也就是由蝌蚪的悲剧,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本篇在写作上有散文化特色,情节性不强,但语言朴实、亲切、雅致、别有一翻韵味。

  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

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

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

  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

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

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

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

  文章不长,但是字里行间鲁迅先生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却是十分精辟的,他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从中体现出北京的安静、干燥等特点。

文中鲁迅写到的小鸭形象,虽然不过一、两句话,但十分形象、生动地体现出小鸭可爱的样子。

  而文章的最后两节,总觉得有些凄凉:景在,人已不在。

真有点可惜了,如此可爱美丽的景色,竟无人欣赏,是不是有些可惜了呢

  4)《端午节》的梗概  《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

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厕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的是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

通过描写方玄绰的行为、语言和心理,塑造的是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形象。

而在中国的传统里,屈原是先进的知识分子的代表,端午节又是纪念诗人屈原的。

用端午节作题目,更加讽刺了主人公的浅薄和市侩。

  5)《故乡》的梗概  《故乡》写于1921年,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故乡》中有我们所熟知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对比,少年闰土活泼可爱,机灵能干,中年闰土则麻木、畏缩,反映了传统思想对人的深刻影响,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这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6)《孔乙己》的梗概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

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

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孔乙己却能在瞒和骗中偷生,自欺欺人,以别人难懂的之乎者也为自己遮丑,显示自己的学问,并以腿是“跌断”的谎言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封建科举制度无情地摧残了他的肉体和灵魂,然而他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穷困落魄终生的原因。

这正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作者用无情嘲讽的笔触,通过对孔乙己思想性格的刻画,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制a度。

然而,作者在批判他的封建意识时,也表现了一定的同情心,特别是写到他教“我”识字,给孩子分茴香豆,从不拖欠等情节,一再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从而更激起读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愤恨。

  7)《阿q正传》的梗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

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

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

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

”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

”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

”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于是他又胜利了。

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

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

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

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小说更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表达了作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

  8)《兔和猫》的梗概  《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9)《社戏》的梗概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

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

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

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

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10)《风波》的梗概  辫子,曾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在鲁迅眼里,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与危机的一种征兆.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小说描写1917所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的追求而陷于自私,苟活,麻木,冷漠,盲从状态的无特操的国民性的弱点.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今后的社会革命,若不能唤醒民众,是难以成功的.  11)《头发的故事》的梗概  围绕着女子剪发、男人剪辫子的头发问题组织故事,通过头发问题所引起的反复曲折的风波,鲁迅寄寓了自己对封建顽固守旧势力的痛恶,对软弱的不彻底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愤激.鲁迅将人物独白作为构思这篇小说的主要手段,通过人物独白来叙事抒情,同时以辫子这种社会意象来叙事.小说创作过程中也采用了虚构艺术,通过虚构的假,达到艺术上的真.叙述和人物语言也精炼传神,富于美感力量  12)《明天》的梗概  《明天》中通过单四嫂子这个就中国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展示,批判了封建男权思想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戕害,痛斥了以蓝皮阿五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农民的愚昧麻木和不觉醒的精神状态,鲁迅对他们则带有深深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

  13)《白光》的梗概  《白光》塑造的则是在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苦苦挣扎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在《白光》中,陈世成一心想升官发财,但连续16回的落第,粉碎了他的升  官梦,勾起了他的发财欲望.在幻觉中,银子发着白光,左转右拐地把他从  家引到山里.他怔怔忡忡的追逐白光,最后溺死湖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14)《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平凡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鲁迅的 一件小事读后感200字 急求谢谢大家..

转《一件小事》是一篇短小而精悍的小小说,人物关系也非常的简单。

在小说里鲁迅赞扬了车夫善良正直无私的优秀品格。

本来车夫可以一走了之,但车夫并没有这样选择,而选择把那个女人扶起来慢慢的送到大门的那边。

而没有再拉自己。

在这个故事中鲁迅一直在用车夫与自己比较。

着重的刻画了自己的内心活动。

在自己看来很明显那个女人可能是假装摔倒。

车夫本可以一走了之。

当鲁迅看见了车夫的举动,才发现自己的自私与渺小。

鲁迅《一件小事》读后感 《一件小事》发表于1920年7月,也就是五四运动以后,书中不仅赞扬了车夫的优秀品质而且着重刻画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了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并表达了鲁迅对劳动人民的尊敬与钦佩。

在现代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尊重农民工与工人。

他们做着城市里最脏最累的工作,他们无时无刻的在为城市做贡献但却得着与自己付出不等值的回报。

他们的身上虽然沾满着泥土,虽然穿的衣服很破旧。

但他们是最值得钦佩的群体,他们是城市里最朴实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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