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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喝茶读后感

时间:2017-11-26 13:30

《喝茶》鲁迅读后感600字

同为《喝茶》味迥然? 郑启五 茶被称为“国饮” 茶与中国作家难分难舍,老一辈更是, , 无论是鲁迅、周作人兄弟俩,还是散文耆宿梁实秋、苏雪林、 杨绛等,都写过《喝茶》的同题散文,尽管感觉迥然,年代 有别,情趣各异,但无疑是散文天地中一道很难得的风景. ? 鲁迅先生在《准风月谈》的《喝茶》中写道“有好茶,会 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必须有工夫, 其次是练出来的特别的感觉. ”此段话叫好些人赏心悦目,成 了某类茶文诱导读者演练“特别感觉”必引的语录,仿佛一时 间孺子牛的鲁迅成了养生行家.拦腰切去的是先生随后对这 种“敏锐细腻”的“特别的感觉”所进行的极端尖酸的挖苦,他 说: “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 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 热水有什么区别罢. ”走笔至此,先生远没有罢休,且毫不手 软: “感觉的细腻和敏锐,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 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 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引用语录的诸君究竟真看不懂, 或假看不懂,还是似懂非懂?我以为最大的可能是根本没有 看,把一截断章取义的茶语录抄来抄去,反正是大师嘴里的 象牙,哪还会有假?!不过即便是断章取义,清福二字还是 打了引号的,足见语录现货的诱惑,信手拈来时,连初小的 语文常识也可以幸福地闲置脑后.? 对“清福茶”体味有加的是周作人,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 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 可抵十年的尘梦. ”说实话,知堂老道的文字确实很有滋味, “抵十年尘梦”固然乃“燕山雪花大如席”的夸张, 但喝茶的闲趣 却清新淡雅,丝丝入扣.鲁迅与周作人难得有同题的文章, 不料清茶一杯,兄弟俩喝出的感觉竟有天壤之别!周作人的 《喝茶》写于 1924 年,鲁迅的写于 1933 年,后者似乎有点 跟老兄“对着喝”的味道.不客气的说鲁迅是不会喝茶的,他 如果也有周作人的闲情逸致, (这种如果,其实无异于如果 普希金不去决斗,如果聂耳不去大海畅游一样,似有阉割人 物个性之嫌) ,他的肝火一定可以减半,而寿命极可能倍增. ? 无论是会喝茶的周作人还是不会喝茶的鲁迅,笔下的《喝 茶》各有品味,双双不失为茶散文的大家.茶与中国人形影 难离,茶与散文也亲密得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英文中 就有“茶只能产生散文”名言.眼下大凡合集类的散文选本, 几乎都可以品尝到茶的芳馨.名家们不避同题大写《喝茶》 , 似乎在说散文不仅要贴近生活,而且要溶入生活,喝茶可以 延年益寿是肯定的,梁实秋和苏雪林都是文坛寿星级的人 物, 而周作人如不是遇上“文革” 寿命应该可以和梁实秋媲美. , 但作家毕竟是靠作品说话的,而作品的生命才是作家真正意 义上的生命.?

鲁迅示众与周作人喝茶读后感

网上就有人直接指出:鲁迅不会品茶。

其依据很简单,在《喝茶》一文中,鲁迅非但不能尽现喝茶的乐趣,而且还极力反对把喝茶当成一种清福,作为一个有着极高文化修为的人,他在“喝过茶,望着秋天”时,竟然不是应情应景地赋诗作词,一展儒雅风姿,而是大煞风景地“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这真是让人茶味索然、诗兴全无了。

周作人则不同,一样的写“喝茶”,一顿一挫都极合茶韵,一字一句皆带茶气、含茶意,他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

”如此闲情逸致,当然令人神往、令人迷醉。

看来,鲁迅确是一个不知茶之真味的人了。

但是,仅仅通过一篇文章即可断定鲁迅不谙茶道、不识茶趣么

我们知道,鲁迅穷毕生之力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喝茶》一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鲁迅所着意之处并不在茶,而在乎揭出社会痼疾。

在鲁迅看来,麻木不仁当然不好(那样的人即使背上被刺一尖刀也会茫无知觉),但感觉太过细腻,受不得一点痛、一点苦,处处讲究精致、讲究安逸、贪图享受,也同样是一个民族“牌号”即将“倒闭的先声”。

由此,鲁迅又一次将笔触指向了广阔的社会。

事实上,在生活中,鲁迅与茶的关系极为密切,根据许广平回忆,鲁迅几乎天天喝茶,在他的日记中,与茶有关的记录也是随处可见,如赠茶给友人、捐茶参加公益活动、与友人一起外出喝茶等等。

很难想象,一个深谙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抱括茶文化),且又那样爱茶、天天喝茶的人,竟然不会品茶;即以《喝茶》一文来说,虽然作者本意不在茶,但如果我们仔细体味,就会发现,这篇文章其实已经很好地说明了鲁迅品茶的功夫及其对茶的深刻认识。

诚如有人所言,鲁迅认为喝好茶要用盖碗,这无疑是经验之见,而“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也绝不是一个不会品茶的人所能“品”出来的。

的确,从品茶的角度来说,人们对鲁迅《喝茶》一文所反映的观点是存在着很深的误解的。

比如,鲁迅在文中屡屡提到“粗茶”、“好茶”等字眼,这其实已经包含了他对茶品的鉴别,只此一点,即可证明他是一个懂茶、会品茶之人。

同时,他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

”这也同样是对“好茶”和“喝好茶”的一种肯定。

至于他为什么又要在“清福”两个字上加上引号,原因乃在于,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现实(当时的中国可谓内外交困、贫弱交加、风雨飘摇)之下,当大多数人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连温饱都不能解决,而且随时有生命之尤的时候,作为“上等人”,却不能与广大民众共度时艰,而去追求所谓的精致、所谓的品位,沉浸在“好茶”的清福之中不能自拔,这无疑是有悖天地良心与人的良知的。

引号所否定的并非“好茶”与“清福”本身,而是人的刻意追求精致、贪图享受的行为。

在鲁迅看来,当时的社会正像一个喉干欲裂、精疲力尽的工人,他所需要的绝不是精致和品位,而是解渴、安神、去乏、养气。

这样,鲁迅就自动与“粗人”站在了一条线上,而作为一个“粗人”,当然要有所担当,也就自然不会劳心费神地去为喝茶而喝茶,以从中喝出品位、喝出优雅、喝出诗意了。

所以,鲁迅不是不会品茶,而是不会刻意去品茶,他必须“横眉冷对千夫指”,他还将“俯首甘为儒子牛”,哪有那么多功夫去细品慢咂呢

鲁迅每天都喝茶,但大都采取一种“粗喝”的方式:茶又浓又苦,以便能提神醒脑。

当然,他并不完全拒绝精致、细腻的喝茶法,偶尔也会和朋友去品一品茶,让心灵得到暂时的休憩,正像他所说的:“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

” 与鲁迅偏重于茶的功能性作用不同,周作人喝茶,却一定要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

但他也主张:“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

可见,周氏兄弟俩在喝茶的问题上至少其观念主张并无根本抵牾,只不过各有侧重罢了。

人们常说:茶品即人品。

周氏兄弟俩在喝茶问题上的各有侧重,正是他们不同人生道路的真实反映。

当然,相比而言,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冲突远比他们在喝茶主张上的差异严重得多。

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周作人“忙里偷闲,苦中作乐”的茶道精神与喝茶主张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当我们反观当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实情,他以不作为的姿态,主动疏离风云变幻的社会环境,放逐作为一个受过新文化濡养、出过国留过学的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 就并不可取。

而鲁迅从品茶出发,考察人间世相,针砭社会时弊,充分地展现出了他一以贯之的斗士风采。

诚然,鲁迅舍弃在茶中悟道、在茶中得闲乐而直接向社会丑陋现实开刀的做法,与我们想象中的茶道与茶义并不相符,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结合当时历史与鲁迅本本人的人生际遇(尤其是其思想演进历程)“知人论世”地对他的喝茶主张进行考察,就会深深地明白他的良苦用心,同时也会对茶道、茶义等有一些新的理解和认识。

附:鲁迅《喝茶》 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

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

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

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戟,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

然而我恐怕也正是这牌号就要倒闭的先声。

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而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卫。

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

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

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

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

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

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周作人《喝茶》 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s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

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

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观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

葛辛(GeorgeGissing)的、草堂随笔”(原名PrivatePapersofHenryRyecroft)神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东方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

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

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

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象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更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字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

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

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可吃的东西应当是清淡的“茶食”。

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儿,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

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

江南茶馆中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千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必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

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

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

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汊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日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

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可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才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

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

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辣酱1: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三文。

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唯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

──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日“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谈而甘香的风味。

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因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周作人喝茶读后感50o字左右

鲁迅不会品茶。

其依据很简单,在《喝茶》一文中,鲁迅非但不能尽现喝茶的乐趣,而且还极力反对把喝茶当成一种清福,作为一个有着极高文化修为的人,他在“喝过茶,望着秋天”时,竟然不是应情应景地赋诗作词,一展儒雅风姿,而是大煞风景地“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这真是让人茶味索然、诗兴全无了。

周作人则不同,一样的写“喝茶”,一顿一挫都极合茶韵,一字一句皆带茶气、含茶意,他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

”如此闲情逸致,当然令人神往、令人迷醉。

看来,鲁迅确是一个不知茶之真味的人了。

但是,仅仅通过一篇文章即可断定鲁迅不谙茶道、不识茶趣么

我们知道,鲁迅穷毕生之力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喝茶》一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鲁迅所着意之处并不在茶,而在乎揭出社会痼疾。

在鲁迅看来,麻木不仁当然不好(那样的人即使背上被刺一尖刀也会茫无知觉),但感觉太过细腻,受不得一点痛、一点苦,处处讲究精致、讲究安逸、贪图享受,也同样是一个民族“牌号”即将“倒闭的先声”。

由此,鲁迅又一次将笔触指向了广阔的社会。

事实上,在生活中,鲁迅与茶的关系极为密切,根据许广平回忆,鲁迅几乎天天喝茶,在他的日记中,与茶有关的记录也是随处可见,如赠茶给友人、捐茶参加公益活动、与友人一起外出喝茶等等。

很难想象,一个深谙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抱括茶文化),且又那样爱茶、天天喝茶的人,竟然不会品茶;即以《喝茶》一文来说,虽然作者本意不在茶,但如果我们仔细体味,就会发现,这篇文章其实已经很好地说明了鲁迅品茶的功夫及其对茶的深刻认识。

诚如有人所言,鲁迅认为喝好茶要用盖碗,这无疑是经验之见,而“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也绝不是一个不会品茶的人所能“品”出来的。

鲁迅请曹靖华吃柿霜糖是什么意思

柿霜糖的美味让鲁迅总是惦记着,以至于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

某个绍兴特产小吃,堂而皇之打着“鲁迅最爱”的旗号。

可见,鲁迅的吃,是大大有名的。

一个时刻准备举起匕首、投枪的战士,一个经常怒发冲冠的英雄,居然也是个馋嘴

这不禁让人好奇也倍感亲切起来,印象中笔伐的先生不苟言笑不易接近,相比起来,爱吃的鲁迅可不就是个邻家大哥么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曾这样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

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鲁迅爱吃,却并非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自家吃的菜与普通市民没什么区别,常常只是“老三样”: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笋炒咸菜,一碗黄花鱼,用萧红的话说“简单到极点”,只有有客时,才会丰盛一些。

其实让鲁迅情有独钟的是零食,尤其是甜食。

这其实是鲁迅先生一直以来的嗜好。

在日本留学时,他特别青睐一种叫“羊羹”的茶点,这羊羹与羊肉无关,而是“用小豆做成细馅,加糖精制而成,理应叫‘豆沙糖’才是正办”。

回国后,周树人思之念之,不惜托人从日本漂洋过海寄来食之,且有日记记载:“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

”先生还甚喜水果。

饭后出去喝茶,喝完茶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蒲陶,即在棚下啖之”。

难以想象,那位严肃冷峻的先生也曾买完葡萄急不可耐站于街市大吃特吃,让人忍俊不禁。

鲁迅日记还有记载:“夜作书两通,啖梨三枚,甚甘。

”一口气吃下三个梨,真叫人替他的胃担心

鲁迅爱吃水果,在朋友中应是很有名的,有次上街买日本产的青森苹果,遇到日本朋友,遂被“强赠一筐”,鲁迅乐呵呵携之而归。

鲁迅的形象一直是“横眉冷对”,其实他也有馋嘴甚至孩子气的一面。

1926年,鲁迅作《马上日记》,爆料了自己吃柿霜糖的情节:有朋友从河南来,送给鲁迅一包方糖,鲁迅打开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迫不及待吃起来。

许广平告诉他,这是河南名产,用柿霜制成,性凉,如果嘴上生些小疮之类,一搽便好。

鲁迅于是用文字记下了他当时的遗憾:“可惜她说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大半了,连忙将所余收起,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

”收是收了,可是这美味却让鲁迅总惦记着,以至于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如此率真可爱如孩童,读罢令人莞尔。

鲁迅爱吃点心,除了买来孝敬母亲,好客的他也经常招待客人同吃。

不过这招待,却是男女有别。

最初,鲁迅是一视同仁的,谁料先生们战斗力实在太强。

渐渐地,这些“光盘族”让鲁迅有了戒心,开始算计起来,不得已以落花生取代。

女士就无妨了,“她们的胃似乎比他们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这损失,微乎其微,“精于算计”的鲁迅乐得送个人情。

对零食的青睐,让鲁迅不仅屡以记载,还在杂文中对点心的来龙去脉、演变历史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零食》一文中所述“那功效,据说,是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更为喜欢零食找到了理论依据。

然而,鲁迅病了,“什么都吃不落”的他连茶也不愿意吃,况零食乎

许广平端到楼上的方盘,去时满满的,半小时后,又照原样一动没有动地端下来了。

“我们都是马二先生,吴敬梓写马二先生那么馋,吴敬梓自己一定很馋的”,鲁迅这个很馋的“马二先生”的舌尖终敌不过肺病的折磨。

1936年10月19日,战士鲁迅工作完了,搁下他的匕首、投枪,留下嗜好零食的邻家大哥形象,供后人去感念、去亲近。

鲁迅说 ;世界上哪有什么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了。

这句话出自于哪里

鲁迅短篇小说原文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

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

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

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

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

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

”母亲说。

  “是的。

”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

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 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

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

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

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

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

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

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

他说:  “这不能。

须大雪下了才好。

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

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

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  “管贼么

”  “不是。

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

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

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  “有胡叉呢。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

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

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

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

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

我应声说:  “这好极

他,――怎样

……”  “他

……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

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

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

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

”  “我们坐火车去。

”  “船呢

”  “先坐船,……”  “哈

这模样了

胡子这么长了

”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

我还抱过你咧

”  我愈加愕然了。

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

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  哦,我记得了。

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⑹。

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

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

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

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⑺,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⑻似的,冷笑说:  “忘了

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

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  “我并没有阔哩。

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⑼了,还说不阔

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

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

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

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

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

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

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

闰土哥,――你来了

……”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

”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

“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

信是早收到了。

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

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

还是照旧:迅哥儿。

”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

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

第五个

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

”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  “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

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

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

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

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

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

他又要所有的草灰(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

闰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没有同来,却只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管船只。

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

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

待到傍晚我们上船的时候,这老屋里的所有破旧大小粗细东西,已经一扫而空了。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  “大伯

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  “回来

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

母亲说,那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

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

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

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

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一九二一年一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五月第九卷第一号。

  ⑵猹 作者在一九二九年五月四日致舒新城的信中说:“‘猹'字是我据乡下人所说的声音,生造出来的,读如‘查'。

……现在想起来,也许是獾罢。

”  ⑶大祭祀的值年 封建社会中的大家族,每年都有祭祀祖先的活动,费用从族中“祭产”收入支取,由各房按年轮流主持,轮到的称为“值年”。

  ⑷五行缺土 旧社会所谓算“八字”的迷信说法。

即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来记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得两字,合为“八字”;又认为它们在五行(金、木、水、火、土)中各有所属,如甲乙寅卯属木,丙丁巳午属火等等,如八个字能包括五者,就是五行俱全。

“五行缺土”,就是这八个字中没有属土的字,需用土或土作偏旁的字取名等办法来弥补。

  ⑸鬼见怕和观音手,都是小贝壳的名称。

旧时浙江沿海的人把这种小贝壳用线串在一起,戴在孩子的手腕或脚踝上,认为可以“避邪”。

这类名称多是根据“避邪”的意思取的。

  ⑹西施 春秋时越国的美女,后来用以泛称一般美女。

  ⑺拿破仑(1769 ― 1821)即,时期的军事家、政治家。

一七九九年担任共和国执政。

一八○四年建立,自称。

  ⑻华盛顿(1732 ― 1799)即,美国政治家。

他曾领导一七七五年至一七八三年美国反对英国的,胜利后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⑼道台 清朝官职道员的俗称,分总管一个区域行政职务的道员和专掌某一特定职务的道员。

前者是省以下、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后者掌管一省特定事务,如督粮道、兵备道等。

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政府也曾沿用此制,改称道尹。

关于小说《故乡》的写作背景短篇小说《故乡》的素材,是鲁迅1919年从北京回故乡的见闻,但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三十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1919年12月,鲁迅从北京回到故乡绍兴,与同族十多户人家共同卖掉新台门故宅,带着母亲、三弟及家属来到北京。

这次回到乡间,幼年的伙伴、农民章闰水特地从海边农村进城来探望鲁迅。

章闰水年纪刚过三十,已是满脸皱纹,形容憔悴,讲述了“农村做人总是难,一点东西拿出去总是要捐三四回”的悲惨处境,引起了鲁迅深切的同情。

后来,鲁迅将这次回乡的经历,艺术地再现于小说《故乡》之中,并以章闰水为原型,塑造了闰土这个深刻隽永的人物形象。

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里面“我”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了鲁迅的思想感情,但这是文学作品,经过虚构、想象,所以不能说“我”就是鲁迅。

课文是小说中的一段插叙,题目《少年闰土》是编者加的,节选出来的章节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与《故乡》整篇小说的主题是有差异的。

朝花夕拾每章读后感(不少于200字不多于300字)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交配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

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

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揭示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

  《五猖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

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

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严格但不乏乐趣的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父亲的病》——父亲被江湖庸医耽误,死去了,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

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回忆了隔壁家的表面对孩子好,其实是暗中使坏的衍太太,让孩子做危险的事,给鲁迅看不健康的图片,教鲁迅偷妈妈的首饰,但对自己的孩子十分严格。

表现出了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奸诈,坏心眼的妇人。

主要回忆了自己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

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

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学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

作者突出地记述了日本老师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深切的怀念。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旧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倍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现在《朝花夕拾》一书以成为人教版初二语文名著导读的其中一本使得更多的青少年能够分享鲁迅的“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

鲁迅的文章的主要内容 好词好句和感想

好句:1.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2.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

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3.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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