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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明天》读后感100字

时间:2019-02-13 09:29

鲁迅的小说《白光》读后感100字 急急急 明天下午7点之前给答案,加分

白光寓意为死亡的光。

全文刻画了一个因科举考试落榜而发疯而死的应试者形象,深刻揭露了旧科举制度对人的毒害。

结尾处表现了科举制度下文人的悲哀。

陈士成双鬓已斑白却仍屡屡落第,连秀才都不曾中,于是精神出现异常,听到奇怪的呼唤声(是他的幻觉),于是就在这种折磨下自杀于河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鲁迅作品 夜颂 100字读后感

翻开迅杂文精选》,无意中邂《夜颂》。

这个发现令我欣喜。

昨夜有发,写了一点赞美夜的文,零零碎碎,不知所云,现在想来是值得了,毕竟与鲁迅先生不谋而合。

《夜颂》中这样写道:“爱夜的人,夜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

”我觉得这句话是极有道理的,而我恐怕是以上四种人的矢量和。

我是孤独者,身边无晓我意得知己;我是闲者,作为理科生还有闲暇时光写些什么;我是不能战斗者,总懦弱地吧想法埋藏心底;我亦是怕光明者,在阳光下伪装的心遍体鳞伤。

鲁迅先生,不知可否视您为知己呢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深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

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

普覆着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

不知不觉的自己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地大块里。

”的确,莫说是现在,您所生活的年代,人们已伪装如斯,恐怕夜,也只单单是夜,还是诚实的。

您在文中提到,夜是分明暗的,这一点是我疏忽的。

诚然,夜是有“伸手不见掌”、“漆黑得一团糟”的地方,但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我远不如您看得透彻,也正如您所说的:“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

”我会在黑夜中接受光明、真正的光明,就像我在所谓的白昼中拒绝黑暗一样。

纵使在白昼中生活得很累,但夜也只是白昼过去的放松与调节,生活终究要回到阳光中去的,既然如此,也没有必要过于留恋黑夜了。

只要记得在昼中努力拼搏,在夜里悠然自得,那人生便是充满光明的了吧。

鲁迅《风筝》读后感100字左右

这篇小说为什么叫《明天》

明天,无论无论站在何时说这个词,它都代表将来,非现在。

无论作者或主人公,都像在摆脱现实,逃往明天。

至于原因,原文斑斑可寻。

小说的开头,说鲁镇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

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

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

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

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妇女最传统的勤劳来诠释。

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恰恰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

这灯光不仅闪耀着一个贫苦人家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

他们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所以他们都早早地关上了家门,尽管未必真的睡觉。

如同公交车上不乐于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却能在到达目的站的那一刻准时醒来,分秒不差。

千载的文明进程,都冲不散那“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风,真叫人心寒。

一个灯火辉煌的咸亨酒店,一个灯光昏暗的破落之家,相映相照,更显凄楚。

那些处于经济基础上层的人们,社会伦理似乎从未赋予过他们向贫弱者布施的权利和责任。

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越是有钱越是吝啬,越是吝啬越是有钱。

”譬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

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

他们的冷眼旁观和不露体恤,似乎纯属理所当然。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

求神、许愿、吃单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

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

这也许是司命之所属,非医药所能挽救。

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用假方滥药聊以塞责,以至夭折。

据问及病情时何医生的冷语回答,这是有可能的。

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窥见社会的病灶的——连单四嫂子这样一个粗女人也想到,何医生、贾家药店和自己,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

何医生开的方单的药材,非要在贾家的济世老店才有,这说明何贾两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挫节连锁关系,而单四嫂子便成了两者之间下坠成弓形的带水布条,待到水分被榨干之后,便会变得死直。

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

并非鲁迅认为这个社会人心惟危,而是这个社会确实人心惟危,只是人们觉察不到而已。

人们都在这惟危的气氛中混沌地接受了这个社会麻木的生态环境。

这正是作者要我们直面和愤击的所在。

记得采纳啊

鲁迅的端午节读后感 100字

1)《药》的梗概: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

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

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

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

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

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

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

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2)《狂人日记》的梗概: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这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是《呐喊》的初篇。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

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弊害”何在

乃在“吃人”。

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

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3)《鸭的喜剧》的梗概:  《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作者与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有过一段交往,本篇即以此为素材,作品结构简单明了,但内容丰富深广。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那是一种趋势博大的爱,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但世界并非尽如人意的。

作者通过鸭的喜剧——也就是由蝌蚪的悲剧,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本篇在写作上有散文化特色,情节性不强,但语言朴实、亲切、雅致、别有一翻韵味。

  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

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

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

  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

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

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

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

  文章不长,但是字里行间鲁迅先生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却是十分精辟的,他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从中体现出北京的安静、干燥等特点。

文中鲁迅写到的小鸭形象,虽然不过一、两句话,但十分形象、生动地体现出小鸭可爱的样子。

  而文章的最后两节,总觉得有些凄凉:景在,人已不在。

真有点可惜了,如此可爱美丽的景色,竟无人欣赏,是不是有些可惜了呢

  4)《端午节》的梗概  《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

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厕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的是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

通过描写方玄绰的行为、语言和心理,塑造的是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形象。

而在中国的传统里,屈原是先进的知识分子的代表,端午节又是纪念诗人屈原的。

用端午节作题目,更加讽刺了主人公的浅薄和市侩。

  5)《故乡》的梗概  《故乡》写于1921年,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故乡》中有我们所熟知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对比,少年闰土活泼可爱,机灵能干,中年闰土则麻木、畏缩,反映了传统思想对人的深刻影响,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这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6)《孔乙己》的梗概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

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

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孔乙己却能在瞒和骗中偷生,自欺欺人,以别人难懂的之乎者也为自己遮丑,显示自己的学问,并以腿是“跌断”的谎言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封建科举制度无情地摧残了他的肉体和灵魂,然而他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穷困落魄终生的原因。

这正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作者用无情嘲讽的笔触,通过对孔乙己思想性格的刻画,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制a度。

然而,作者在批判他的封建意识时,也表现了一定的同情心,特别是写到他教“我”识字,给孩子分茴香豆,从不拖欠等情节,一再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从而更激起读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愤恨。

  7)《阿q正传》的梗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

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

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

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

”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

”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

”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于是他又胜利了。

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

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

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

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小说更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表达了作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

  8)《兔和猫》的梗概  《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9)《社戏》的梗概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

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

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

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

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10)《风波》的梗概  辫子,曾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在鲁迅眼里,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与危机的一种征兆.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小说描写1917所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的追求而陷于自私,苟活,麻木,冷漠,盲从状态的无特操的国民性的弱点.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今后的社会革命,若不能唤醒民众,是难以成功的.  11)《头发的故事》的梗概  围绕着女子剪发、男人剪辫子的头发问题组织故事,通过头发问题所引起的反复曲折的风波,鲁迅寄寓了自己对封建顽固守旧势力的痛恶,对软弱的不彻底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愤激.鲁迅将人物独白作为构思这篇小说的主要手段,通过人物独白来叙事抒情,同时以辫子这种社会意象来叙事.小说创作过程中也采用了虚构艺术,通过虚构的假,达到艺术上的真.叙述和人物语言也精炼传神,富于美感力量  12)《明天》的梗概  《明天》中通过单四嫂子这个就中国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展示,批判了封建男权思想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戕害,痛斥了以蓝皮阿五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农民的愚昧麻木和不觉醒的精神状态,鲁迅对他们则带有深深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

  13)《白光》的梗概  《白光》塑造的则是在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苦苦挣扎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在《白光》中,陈世成一心想升官发财,但连续16回的落第,粉碎了他的升  官梦,勾起了他的发财欲望.在幻觉中,银子发着白光,左转右拐地把他从  家引到山里.他怔怔忡忡的追逐白光,最后溺死湖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14)《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平凡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鲁迅的 一件小事读后感200字 急求谢谢大家..

转《一件小事》是一篇短小而精悍的小小说,人物关系也非常的简单。

在小说里鲁迅赞扬了车夫善良正直无私的优秀品格。

本来车夫可以一走了之,但车夫并没有这样选择,而选择把那个女人扶起来慢慢的送到大门的那边。

而没有再拉自己。

在这个故事中鲁迅一直在用车夫与自己比较。

着重的刻画了自己的内心活动。

在自己看来很明显那个女人可能是假装摔倒。

车夫本可以一走了之。

当鲁迅看见了车夫的举动,才发现自己的自私与渺小。

鲁迅《一件小事》读后感 《一件小事》发表于1920年7月,也就是五四运动以后,书中不仅赞扬了车夫的优秀品质而且着重刻画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了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并表达了鲁迅对劳动人民的尊敬与钦佩。

在现代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尊重农民工与工人。

他们做着城市里最脏最累的工作,他们无时无刻的在为城市做贡献但却得着与自己付出不等值的回报。

他们的身上虽然沾满着泥土,虽然穿的衣服很破旧。

但他们是最值得钦佩的群体,他们是城市里最朴实的一群人。

若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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