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10000字
一万字的读书笔记【篇一:读书笔记10000字】《爱的教育》读书笔记在这本书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还有《义快的行为》这两节,第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琵斯的爱,诺琵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琵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琵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琵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琵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琵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第二节写的是一个墨盒砸到老师的事件,原因是克洛西被人凌辱,最后忍受不了了,就拿起墨盒向那些人扔去,没想到扔到了刚从门外进来的老师,最后卡隆要帮他顶罪,但老师知道不是他,让肇事者站起来,并没给他处罚,听他讲完事实后把那些人抓了起来,但卡隆跟老师说了些话,老师就不处罚他们了.这里就表现了卡隆他关心他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并且得饶人过且饶人,这是难得的一种为人处事.读到这里,我想在这个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上,使同学之间自私自利,以我为主,嫉妒打击,怕得罪人,恶意竞争等不良作风日益生成,那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已经渐渐淡漠,在社会加强精神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家庭上学习这关爱他人,让自己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爱心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活着》读书笔记只要活着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
《儒林外史》每章读后感
回 子敷陈大义 借名流隐括全文 儒林外史》第一回的开场,从们不难看出《儒林外史》所描绘的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
人生追求功名利禄,古来有之。
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留下诗词,告诫世人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然而人们始终无法走出功名富贵的怪圈。
王冕就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
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
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
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
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
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
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
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第二回 王孝廉村学识同科 周蒙师暮年登上第 周进的出场: 头戴一顶旧毡帽,身穿元色绸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
简单的几笔,就把一个穷老塾师的神情面目勾勒出来。
像“旧毡帽”表明他还不是秀才,“右边袖子”先破,表明他经常伏案写字,这些都是用笔极细的地方。
而这种例子在小说中是随处可见的。
白话写到如此精炼,已经完全可以同历史悠久的文言文媲美了。
《儒林外史》第二回描写了一个屡试不中一个年过花甲,屡试不第,受尽曲辱,精神失常的周进到省城参观贡院时的情景:“到了龙门下,行主人指道:‘周客人,这是相公们进的门了。
’进去两边号房门,行主人指道:‘这是天字号了,你自进去看看。
’周进一进了号,见两块号板摆的齐齐整整,不觉眼里一阵酸酸的。
”这句话着实写活了周进的的内心活动,写出了周进苦读几十年书却毫无用武之地的痛苦。
第三回 周学道校士拔真才 胡屠户行凶闹捷报 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被胡屠夫打清醒后,众乡亲都来奉承巴结了。
这真道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呀。
看看范进在没中举人前的生活,却也给人以一种很压抑的心情,这一回让我想到了一个词,那就微是咸鱼翻身
范进在科举的道路上,以生命为赌注,从二十岁一直考到五十四岁才中举。
几十年间的打击、折磨,已使他的心灵完全陷于痛苦的木然状态。
因此,当一个完全相反的信息出现时,尽管这是他孜孜追求的希望,他却反而没有“力量”接受了,他的心理完全失去了平衡,他疯了。
范进的疯魔,带有喜剧的一面也可以说是富有喜剧性的悲剧。
范进成了举人,又中了进士之后,地位改变,他性格中的另一面,即在科举制度薰陶下形成的虚伪、做作等劣性,也真实地表现出来了。
作为举人老爷的范进,因“先母见背,尊制丁忧”,在酒席上既不用“银镶杯箸”,也不用磁杯、牙箸,必换了“白颜色竹子的筷子”才肯,以此表示孝子的情状。
但吃起来,他却毫无丧母之忧,抢先“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元子送在嘴里。
”在官方理学规范下的虚情假意,一下子暴露无余。
第四回可见,吏治的腐败同样源于以功名富贵为核心的科举制度。
这一制度还造就了一大批鱼肉乡里的土豪劣绅。
清代科举唯有“优贡”在制度上强调优良品行以决定应举资格,张静斋为了谋夺和尚的田产,装神弄鬼,唆使地痞流氓诬谄和尚与妇女通奸。
官吏之残虐是如此,地方缙绅也同样卑劣无耻。
例如劣绅严致中,是个“忝列衣冠”的贡生,他在乡里强买强卖,巧取豪夺。
他的一口小猪跑到王家,便以八钱银子强行卖与王家,待王家把猪养到一百多斤时,他又把猪关在自己家里,并说这猪本来就是他的。
另外,有一老者黄梦统并没有借用他的银子,但他却强逼黄老汉给他利息。
更为无耻的是,他雇船接回新婚儿子、儿媳时,拿普通点心云片糕让船夫吃了之后,却硬说是船夫偷吃了他的珍贵药品,以此赖掉船资。
其卑劣可耻的行为,既令人鄙夷不屑,也令人愤懑不已。
第五回 王秀才议立偏房 严监生疾终正寝 高要县的监生严致和是一个把钱财看作是一切的财主,家财万贯。
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打发管庄的仆人下乡,又不放心,心里只是急躁。
他吝啬成性,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迟迟不肯断气。
第六回 乡绅发病闹船家 寡妇含冤控大伯 严致和的哥哥贡生严致中,更是横行乡里的恶棍。
他强圈了邻居王小二的猪,别人来讨,他竟行凶,打断了王小二哥哥的腿。
他四处讹诈,没有借给别人银子,却硬要人家偿付利息;他把云片糕说成是贵重药物,恐吓船家,赖掉了几文船钱。
严监生死后,他以哥哥身份,逼着弟媳过继他的二儿子为儿子,谋夺兄弟家产,还声称这是“礼义名分,我们乡绅人家,这些大礼,却是差错不得的”。
第七回 范学道视学报师恩 王员外立朝敦友谊 范进虽然凭着八股文发达了,但他所熟知的不过是四书五经。
当别人提起北宋文豪苏轼的时候,他却以为是明朝的秀才,闹出了天大的笑话。
在其成为山东学道后,为报老师的恩德特提拔老师的门生荀玫。
古代的官场和现代的没什么区别,只要有关系,就能比别人有更好的机会 第八回 王观察穷途逢世好 娄公子故里遇贫交 举制度不仅培养了一批庸才,同时也豢养了一批含官污吏。
进士王惠被任命为南昌知府,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询问当地的治安,不是询问黎民生计,不是询问案件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可以通融;接着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
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
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
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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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求鲁迅《伤逝》读后感
鲁迅《伤逝》读后感(一)悔恨、悲哀、寂静、空虚。
涓生说他爱子君--我笑了--先是无知的感动,后是鄙夷的轻蔑。
大学以前,我并未读过鲁迅先生的《伤逝》,直至现代文学课,我才有幸捧阅。
而以下感受也只是个人的鄙陋之见,笔调也许不锋锐,见解也许不深刻,莫怪莫怪。
先说感动,这是被蒙蔽了的。
初,我被开头沉悼遗憾的口吻所误导,以为子君逝世后,涓生内心的不舍与怀念促发他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他是记得自己当初对子君的牵肠挂肚的,连渐进的鞋声也能让他思绪翩翩。
然我终究是错了,爱情并没有持续,如涓生所说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
起先,我理解它为我爱子君已经满一年了,现在,我更愿意理解为距离我爱子君和她的离开已经满一年了,多么令人心寒的一个满字......他并不爱她,从她为他牺牲的那一刻开始,从他们为生活所困顿开始,从他们搬进吉兆胡同开始。
再说轻蔑,源于涓生对子君短暂的爱情。
他们爱情的变质从大环境来说,源于社会。
拮据的生活让让子君日夜的操劳了起来,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
这是底层庸俗妇女的形象,在对其观察、描述改变的过程,涓生已经萌生不满情绪,正在扯动那根不爱的神经。
远离罗曼蒂克的柴米油盐中,雪上加霜,涓生失业了,这无疑又在隐约中催化爱情死亡。
爱情的变质就个人来说,涓生是个卑怯之人,于生活面前,缺少责任与勇气。
涓生想证明自己是一个
求鲁迅《铸剑》的读后感
相对于喊》的开山之功(无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的低吟徘徊(所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
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枪舌剑。
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
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
《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
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场”,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
《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二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
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
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
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
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
这是无法逃避的。
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
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
’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
‘这是雄剑。
’他说。
‘你收着。
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
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
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
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
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
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
)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
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
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中国通史》读后感1000字
我本次读是《中国通史》。
这本书把中国录史,从盘古开天地直到新中国成全部记载在内。
看完这本书,我颇有感受。
必须说的一点,是我收获了很多很多知识。
把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全部容纳进取的一本书,读完后能不收获知识吗
它记述了中国五千年来的发展,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民的生活状况,描绘了中国古代各国家的兴起、发展与衰落,记载了各种军事谋略,赞颂了古代各国的英雄好汉,咏唱了自古至今的那些非凡诗人用自己的灵魂所书写的诗歌,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或喜或悲的故事… 这本书,无愧称为“人类历史比读经典”。
它把中华上下五千年,写的淋漓尽致。
当然,读完这本书后,我不止是对中国历史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我还发现了,了解中国的历史,对于语文来说,是多么重要的。
先来说平时应用最广泛的成语吧。
中国文学里基本上每一个成语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而这些故事,都是来自于古代发生的一些事情。
没有这些事情,也就没有现代丰富多彩的中文词汇。
我们要想充分了解一个成语的含义和用法,就必须知道它背后的故事。
而这些故事去哪里找呢
不用看别处,就在这本书里。
之后,再来谈谈对于背书的作用。
看完了这本书,了解了历史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就能够把那些平时背起来能烦死人的“作家作品”像糖葫芦一样串起来。
其实背作家作品,从某一方面来说,就像吃糖葫芦一样。
零零散散的诗歌作品,就像裹着糖的山楂。
而历史事件发生的顺序,就像中间的那个棍。
单独吃糖裹山楂,的确挺好,但用棍子串起来,吃着就更方便了。
看完这本书,把糖葫芦串起来后,了解了作者写诗写文章的背景,就能够更深刻地体会到他的感情,以及诗歌想表达的思想。
有些诗歌,写的是在那个时代能体会到,而现在我们无法体会到的一些感情,比如说对官场斗争的痛恨,战争中士兵报国的忠心,和家人与外出者相互的思念。
不知道为什么写诗,诗理解起来就会困难许多。
中国的兴衰成败,五千年沧桑流变.自中华文明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勃兴,仡今已有五千年.我们有过沉默,也有过辉煌;当然,也有过上百年的屈辱,沉默使我们奋进,辉煌使我们自信,屈辱使我们清醒。
在我们古中国,有着无数的英雄。
说到秦始皇,无人不说他是一个暴君,但谁又能否认他不是一位英雄呢
是他,统一了我们中国,是他修筑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雄伟的万里长城,是他,建筑了呀是世界八大奇之一的兵马俑,也是他建筑了规模宏大的阿房宫。
这些事,在当时的百姓眼里,是一个苦不堪言的结果,都认为他是暴君,而在我们21世纪人的眼里,则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远古虽然已经逝去已久,而他们所创造的奇迹却留了下来,他们的事迹都记在了人们的心里。
虽然他们可能当初并未意识到。
最后,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尤其是同学,因为它是在太经典,太值得读了。
看完了后,无论是谁,都一定会有收获的。
希望你喜欢它。
《朝花夕拾》的评价
《镜花缘》读后感 《镜花缘》是清代神魔小说,自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各方关注。
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对它都有研究,评价颇高。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称之为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
国外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
” 《镜花缘》这部书,人们把它称之为小说,但它的小说味并不浓厚。
说它不浓,首先是它没有塑造出一个像样的典型人物,即使像唐敖、唐小山这样的主角儿,也显得很苍白,而且在结构上也极为松散,故事与故事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看上去像是由无数张美丽的图片拼凑而成。
所以,艺术力量单薄,文学价值不高。
当然,这些所憾只是这部巨作的美中不足,应该说,作者耗去二十年心血写成的这部作品,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还占有着它应有的地位。
在小说中“论学说艺,数典谈经”,同时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镜花缘》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的理想社会。
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以此揭示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
在艺术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且思想机警和语言幽默风趣。
但另一方面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后半部分大谈学问,较为累赘。
书中对酒.色.财.气颇多微词,而参透酒、色、财、气是成仙了道的关键,在小说中,作者还别出心裁地为武后及武氏兄弟设立了名为“自诛阵”的酉水(酒)、巴刀(色)、才贝(财)、无火(气)四关以对抗勤王诸军,大凡参不透这四关的李唐将士无一幸免,而作为勤王军首领的宋素对这酒、色、财、气平素都不甚在意,因而入此四阵而得以毫发无伤。
在大军攻破四座大关而大获全胜的时候,不但前来助阵的百果大仙、红孩儿等五位大仙忽然不见,连宋素亦追随五仙而去,而这一结局无疑又一次证明了小说的禁欲主义的修道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