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文: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600字左右
从前,我一直认为自理能力没有多大的重要性,可自从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一书后,才对自理能力有了新的认识。
一向爱好航海的鲁滨孙,再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难了
狂风巨浪夺去了同船伙伴的生命,只有鲁滨孙漂流到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
他没有储备粮食,没有生活用品,离开了社会,离开了集体,怎么能生存下去呢
然而,他没有被困难吓倒,他先是靠几把鸟枪打猎度日,可是子弹毕竟有限的,所以他还不断驯养禽兽,种植农作物,还自己做衣服、做筛子,自己治病。
甚至还做出了木桌、坛子、碗碟、炉子等大量生活用品。
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
他这种生存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
不是从有生活自理能力开始,然后才逐步形成独立生存的能力吗
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啊
这使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就拿鲁滨孙做衣服来说,这对我而言,缝块布,钉个扣子都很困难的。
原因是我的自理能力太差了,他在岛上很恶劣的条件下,做了那么多用具,而我在美术课做的作品,不是没成功,就是皱皱巴巴。
这是自理能力差的表现。
在家里,我的自理能力也很差,屋子很少收拾,桌子上的书本堆成了一座“小山”,地上的地板脏了也不擦,而且很少做家务活所以家里显得非常的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想成为鲁滨孙那样了不起的人物,我就得从现在开始锻炼我的自理能力。
虽然和鲁滨孙在孤岛上的独立生活比起来,我还差的很远,但我已经开始锻炼我的自理能力了,为今后的生存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决心把自己锻炼成鲁滨孙那样能克服一切困难的了不起人物。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做鲁滨孙的人在出海航行时,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人都丧生了,惟有他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用28年的时间,以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并以自己的勇气与毅力,克服了种种困难。
读完后,我觉得自己跟鲁滨孙相比是多么的渺小啊
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就已经够困难的了,但是,鲁滨孙还有时时刻刻提防野人来袭击他。
我们若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是很难像鲁滨孙一样,在岛上生活了28年居然能够安然无恙的回到英国。
可见,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拿破仑将军曾经说过:“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同样的,如果我们事事都过多的依赖着自己的朋友、父母这些人,当我们要独立生存时,就无法适应这一切。
但若反过来说,我们平时自己就生活的独立,那么,我们在遇到一些突发事情时就能够独立面对,并以冷静沉重态度去解决它。
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时代,并不一定会像鲁滨孙一样,漂流到某个荒岛上,但是我们的生活并不会一帆风顺,有时还可能遇到一些危险的事情。
但只有我们懂得采取正确的措施,我们才会从危险中逃脱出来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做鲁滨孙的人在出海航行时,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人都丧生了,惟有他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用28年的时间,以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并以自己的勇气与毅力,克服了种种困难。
读完后,我觉得自己跟鲁滨孙相比是多么的渺小啊
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就已经够困难的了,但是,鲁滨孙还有时时刻刻提防野人来袭击他。
我们若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是很难像鲁滨孙一样,在岛上生活了28年居然能够安然无恙的回到英国。
可见,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拿破仑将军曾经说过:“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同样的,如果我们事事都过多的依赖着自己的朋友、父母这些人,当我们要独立生存时,就无法适应这一切。
但若反过来说,我们平时自己就生活的独立,那么,我们在遇到一些突发事情时就能够独立面对,并以冷静沉重态度去解决它。
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时代,并不一定会像鲁滨孙一样,漂流到某个荒岛上,但是我们的生活并不会一帆风顺,有时还可能遇到一些危险的事情。
但只有我们懂得采取正确的措施,我们才会从危险中逃脱出来
作文: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600字左右
从前,我一直认为自理能力没有多大的重要性,可自从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一书后,才对自理能力有了新的认识。
一向爱好航海的鲁滨孙,再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难了
狂风巨浪夺去了同船伙伴的生命,只有鲁滨孙漂流到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
他没有储备粮食,没有生活用品,离开了社会,离开了集体,怎么能生存下去呢
然而,他没有被困难吓倒,他先是靠几把鸟枪打猎度日,可是子弹毕竟有限的,所以他还不断驯养禽兽,种植农作物,还自己做衣服、做筛子,自己治病。
甚至还做出了木桌、坛子、碗碟、炉子等大量生活用品。
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
他这种生存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
不是从有生活自理能力开始,然后才逐步形成独立生存的能力吗
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啊
这使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就拿鲁滨孙做衣服来说,这对我而言,缝块布,钉个扣子都很困难的。
原因是我的自理能力太差了,他在岛上很恶劣的条件下,做了那么多用具,而我在美术课做的作品,不是没成功,就是皱皱巴巴。
这是自理能力差的表现。
在家里,我的自理能力也很差,屋子很少收拾,桌子上的书本堆成了一座“小山”,地上的地板脏了也不擦,而且很少做家务活所以家里显得非常的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想成为鲁滨孙那样了不起的人物,我就得从现在开始锻炼我的自理能力。
虽然和鲁滨孙在孤岛上的独立生活比起来,我还差的很远,但我已经开始锻炼我的自理能力了,为今后的生存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决心把自己锻炼成鲁滨孙那样能克服一切困难的了不起人物。
作文:学会生存——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如果人生是一叶前行的小舟,那么生存便是一面帆。
人生路漫漫,经历坎坷在所难免。
如何能冷静、正确地面对坎坷取决于你的“帆”能否带你迎难而上。
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就是它使我明白------面对困难要冷静,不可以盲目行事;就是它使我明白------面对人生的逆境应该拥有一颗乐观、积极的心;就是它使我明白-----学会生存,不是一句空洞的话,而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面对困难,我常常自乱阵脚。
这就需要我们沉着、冷静。
鲁滨逊初到海岛时的情景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是一个海岛,四周没有人烟看来我不长命了。
这个荒岛上什么也没有。
我浑身湿透,却没有衣服可以换;我又饥又渴,却没有东西可以充饥解渴。
最后我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
这是原文的一个片段。
初到海岛的鲁滨逊遇到如此大的困难,但马上他就冷静下来,着眼现在如何活下去的问题。
这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培养的。
在遇到烦心事时要以一颗平常心去化解这些烦心事。
即使我们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克服大难,但是我们也不能被生活中的磕磕碰碰打败。
我们生处逆境时不要悲观。
美国的朗费罗说过:“在人生的道路上,当你的希望一个个落空的时候,你也要坚定,要沉着。
”你要学会在逆境中以一颗乐观、积极的心,在逆境中快乐生长。
正如在温室里的花开不出坚强的花朵,而傲立风雪的梅花却能开出顽强的花一样。
一个人如果一直身处顺境,他就会经不起磨难而失败,而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笑容的人,这才是生活中的强者。
在你想知道如何学会生存时,绝不能用一句空洞的口号来表达自己的决心。
你需要真真实实的锻炼,需要你持之以恒,在生活中要多多参加有益的活动。
我自己是一个很懒的人。
但是每当想到鲁滨逊在海岛上什么都要们自己做:为了一块他用了四十二天,为了做一个独木舟他花了几个月。
为了是自己生存下来,他广游全岛,辛苦劳作。
他为了生存,什么技能都学会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求生的本能。
我看到这里,总是感到很惭愧。
我和家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活、工作。
和鲁滨逊的遭遇可以说是天上地下。
鲁滨逊的困难,我们肯定远远不如。
可是我总是很偷懒,学习上、生活中都这样。
现在我看了这本书后,自己感到十分惭愧。
如果我换作鲁滨逊,我一个人漂流到荒岛上,肯定就完蛋了。
而鲁滨逊却在那里生存了这么多年,这是怎样的意志呀
想想我现在遇到的问题,在鲁滨逊眼里简直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得一提。
背课文、写作文、洗衣服、做饭等等这些事,我还要皱眉头吗
学会生存,好好活着,珍惜现在,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坚强的人,将来就会是一个成功的人。
这就是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大收获。
鲁滨孙漂流记梗概,要600字左右的
鲁滨逊漂流记 丹尼尔•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
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
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
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
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
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
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
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
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
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
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
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
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
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
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
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
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
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
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
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
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
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
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
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
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
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
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
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
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
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
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
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
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
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
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
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
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
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
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
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
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
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
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
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
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
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
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
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
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
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
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
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
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
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
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
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
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
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
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鲁滨孙漂流记梗概,要600字左右的
鲁滨逊漂流记 丹尼尔•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
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
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
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
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
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
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
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
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
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
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
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
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
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
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
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
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
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
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
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
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
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
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
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
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
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
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
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
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
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
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
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
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
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
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
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
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
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
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
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
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
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
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
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
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
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
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
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
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
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
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
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
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
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
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
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
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
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
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作文:学会生存——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如果人生是一叶前行的小舟,那么生存便是一面帆。
人生路漫漫,经历坎坷在所难免。
如何能冷静、正确地面对坎坷取决于你的“帆”能否带你迎难而上。
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就是它使我明白------面对困难要冷静,不可以盲目行事;就是它使我明白------面对人生的逆境应该拥有一颗乐观、积极的心;就是它使我明白-----学会生存,不是一句空洞的话,而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面对困难,我常常自乱阵脚。
这就需要我们沉着、冷静。
鲁滨逊初到海岛时的情景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是一个海岛,四周没有人烟看来我不长命了。
这个荒岛上什么也没有。
我浑身湿透,却没有衣服可以换;我又饥又渴,却没有东西可以充饥解渴。
最后我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
这是原文的一个片段。
初到海岛的鲁滨逊遇到如此大的困难,但马上他就冷静下来,着眼现在如何活下去的问题。
这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培养的。
在遇到烦心事时要以一颗平常心去化解这些烦心事。
即使我们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克服大难,但是我们也不能被生活中的磕磕碰碰打败。
我们生处逆境时不要悲观。
美国的朗费罗说过:“在人生的道路上,当你的希望一个个落空的时候,你也要坚定,要沉着。
”你要学会在逆境中以一颗乐观、积极的心,在逆境中快乐生长。
正如在温室里的花开不出坚强的花朵,而傲立风雪的梅花却能开出顽强的花一样。
一个人如果一直身处顺境,他就会经不起磨难而失败,而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笑容的人,这才是生活中的强者。
在你想知道如何学会生存时,绝不能用一句空洞的口号来表达自己的决心。
你需要真真实实的锻炼,需要你持之以恒,在生活中要多多参加有益的活动。
我自己是一个很懒的人。
但是每当想到鲁滨逊在海岛上什么都要们自己做:为了一块他用了四十二天,为了做一个独木舟他花了几个月。
为了是自己生存下来,他广游全岛,辛苦劳作。
他为了生存,什么技能都学会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求生的本能。
我看到这里,总是感到很惭愧。
我和家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活、工作。
和鲁滨逊的遭遇可以说是天上地下。
鲁滨逊的困难,我们肯定远远不如。
可是我总是很偷懒,学习上、生活中都这样。
现在我看了这本书后,自己感到十分惭愧。
如果我换作鲁滨逊,我一个人漂流到荒岛上,肯定就完蛋了。
而鲁滨逊却在那里生存了这么多年,这是怎样的意志呀
想想我现在遇到的问题,在鲁滨逊眼里简直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得一提。
背课文、写作文、洗衣服、做饭等等这些事,我还要皱眉头吗
学会生存,好好活着,珍惜现在,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坚强的人,将来就会是一个成功的人。
这就是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大收获。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发了三篇,程度递进,题主根据自己所需选吧一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
我也有很多好书,比如:四大名着、冰心散文集、巴金散文集……我也爱读书,但,我还是最爱读这本冒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的爸爸是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一个小岛上,和也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遇到两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人,到处诈骗,最后,国王和公爵又为了挣钱,把吉姆卖了,哈克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欣赏哈克的善良,他逃到杰克逊岛上,发现了黑人吉姆并没有因为镇上正在搜捕吉姆而通风报信。
但在当时美国正实行农奴制时,白人把黑人当作财产时,是多么难得可贵啊
虽然他只是个孩子,却知道黑人也是人,人人平等,和谐相处。
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 、“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 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三孩子的无声反抗——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摘要:儿童形象在文学形象中属于较为特殊的形象,人们往往以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儿童的思想和行为。
通过对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阅读,可以让我们通过儿童的声音来听取儿童真实的内心,看到一个鲜明的真实的儿童形象------探索、反抗、逃避、绝望。
关键词:无声反抗 探索 逃避 绝望 儿童形象 Abstract: The image of children belongs to be the comparatively special image among the image in literature. People usually treat children’s thought and behavior with themsleves eyes .Pass to read the 《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which can let us pass the voice of the children’s heart to hear the children’s reality, see a fresh and clear reality of children’s image-----exploration, resistance, escapeism, desperate. Key words: silent resistance, escapeism ,desperate, the image of children 在美国19世纪中期,霍桑的《红字》就具有了儿童形象作品的雏形,但到了二三十年后,在马克·吐温的两本历险记《汤姆·伊索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儿童才第一次在美国文学中以主人公的形象出现。
它以儿童冒险经历为线索,透过一个十三四岁孩子的眼睛,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朽和奴隶制度的罪恶。
小说中生动真实的社会生活场景和诙谐幽默的言语风格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
因此,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
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以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
”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文章中哈克正处于青春期结束(1~21),这一年龄段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按照传统,人们并不把儿童看成社会群体的正式成员,认为他们是一类没有个人身份的雏形成人,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其实在呀呀学语时他们就喜欢用不同的表情和音调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想法。
在每一处、每一刻,儿童都有他们的声音。
(一) 童话里的声音 首先一直伴随着儿童的是童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追崇真善,向往自然的生声音,直到儿童被成人世界同化,那么童话才将被同化,成为现实的演绎。
清脆的童声才将被糟哑的声音掩盖„„哈克也不例外,他崇尚自然,他觉得在树林里听这自然的声音,睡得才是最安稳的,“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装糖的大木桶里,自在逍遥、心满意足。
”这就是他潜在意识里喜欢的声音,这才是童话里的声音,这才是真实与自然的声音。
(二)、内心的声音 其次,在执着的童话声音的内心又是怎么样一个心境,又发出怎样的一个声音,这个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
哈克是个酒鬼的儿子,经常遭受酒鬼父亲的毒打,他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
”喜欢吃泔水桶里的饭,“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
”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
”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
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
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杀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
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哈克的冒险历程权势一种无意识的探索,也是他内心的声音指引所向。
他的探险其实就是一种在内心声音指引下追求自由,接近自然,摆脱文明的束缚的一种探索过程。
(三)、试图发出声音 然后,当内心的声音积压到一定程度,总想能发这个内心的声音发出声来,这就是从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过程。
哈克在历险的过程中看到两岸形形色色的所谓文明人的生活,大河上经常漂浮着尸体;到处是“公爵”“国王”式的骗子;贵族出身的南方旧派格蓝奇福德家族与谢泼德森家族因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两家几乎全部死在野蛮的相互厮杀中„„这一切都是哈克在游历中亲身经历的。
他看着人类社会的种种罪恶,对比黑人逃奴杰姆的忠厚、善良与真诚的关心。
杰姆在和哈克走散后,焦急的寻找哈克,以为哈克被水冲走了而嚎啕大哭;为了三百美金试图抓住杰姆的女人,虽然因为那笔金钱的诱人而试图抓住节目,但是她还带着温柔的光芒,对于哈克男扮女装的包容;这些都让哈克感觉到了人类社会“善”的微光。
他的试图帮助黑人杰姆逃跑的想法正是他通过对社会的一种思索得出一个决定,也是由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决定的过程。
这正是哈克试图发出他内心的真实的声音的一个表现。
(四)、无声的抗议 最后,儿童的无意识的逃避行为,在某一个层面上来讲,其实是他们反抗的一种方式。
在他们试图去发出内心的声音的情况下,面对着周围世界到处遍布着嘈杂的成人声音,他们的声音显得十分的微弱,他们在潜意识里就会以逃避这样的无声的抗议作为他们反抗的一种表现方式。
他们在无声的过程中,希冀可以走出这个嘈杂的成人世界,到一个属于他们,没有干扰的世界去发出属于他们本身的声音,那个地方就是没有成人世界存在的自然。
在这个反抗的途中,儿童往往采用各式各样的逃避方式来以示他们的抗议,无论他们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姿势太微弱,都只能是无声的抗议。
哈克在寡妇的教导下,也能每天都读圣经,虽然他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甚至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天堂,只要能和好朋友汤姆在一起就好;也在餐前餐后都祷告,虽然他不相信上帝真的能实现人们的愿望,起码上帝就没有实现他一直想要有杆钓鱼杆的愿望;也能读懂华盛顿将军和战争的故事;也能去学校上学,认识几个字,并因为学习好而得了一张用蓝黄两色画着个牧童赶着几头牛的图片。
但是哈克觉得穿着新衣服他象是被绑住手脚一样,在他那个酒鬼父亲把他带走,住到一个岛上以后,他反倒很快的适应了那个地方,喜欢上了那里的生活,除了鞭子那部分。
“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那么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
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总的说来,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
”哈克的这种意识其实就是逃避成人社会的文明教育,逃避教育,虽然是在他那个酒鬼老爸的逼迫下逃学的,但是他却怡然自得。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是一本世界名着。
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
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
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
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
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
看
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
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
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
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喜欢读。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风暴,被卷上了无人的荒岛,鲁滨逊长达 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鲁滨逊乘坐的那条船也被卷上了小岛,于是鲁滨逊做了一只木筏,把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运了下来,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又在帐篷旁边挖了一个坑,用来放食物。
又用斧子把岛上的一些树砍倒,在帐篷周围做了一层保护层小,防止野兽和野人的袭击。
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俘虏,起名“星期五”。
后来,鲁滨逊在荒岛的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那件事情:一天晚上,我去上厕所,忽然听到一声“喵”,我吓了一跳,连忙火箭般的速度跑回了家里。
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禁红了。
读完这本书,我得到一个启示:一个在逆境中有着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一定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伟大的英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呀,书是人类最需要的东西。
当我们有不认识的字可以去字典中查找;有不懂的词语可以到词典里查找;无聊的时候,可以看小说,作文……书的作用多得很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没事的时候就和它在一起,它告诉我很多,我从它那儿也学到了许多。
它的名字叫。
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它是我十分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十岁声生日的时候,爸爸帮我找到了这个好朋友。
当我才看了两三页时,就离不开它了。
《童年》里的主要人物有阿廖沙、可怜的母亲、慈祥的外祖母、凶狠却有慈悲心灵的外祖父。
《童年》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
小主人公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但他又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
阿廖沙的经历和高尔基的经历相似,就是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形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也是广大小读者的最爱。
看,我的朋友很好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被从东土大唐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所救,收为徒弟,一路随行保护唐僧。
途中又收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为徒,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棒打白骨精那一回,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肉,就变成一个漂亮女子想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老婆婆、老爷爷,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是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把他赶走。
白骨精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知道错怪了孙悟空。
孙悟空不计前嫌赶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重新踏上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被唐僧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
我们在学习上不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吗
常言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
这本大约产生在公元前十二世纪到公元前八世纪之间,直至公元前七世纪才由大诗人荷马统整记录于中。
如今流传的大多数来源于古希腊文学中的、奥维德的等经典作品。
其中最著名的故事有海格力斯(即赫拉克勒斯)的十二件功绩,特洛伊战争,奥德修斯的游历等。
《希腊神话》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两个部份。
神的故事及宇宙和人类的起源,神的产生及其谱系等内容。
英雄传说起源于对祖先的嵩拜,这类传说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神与人的后代,是半神半人的英雄。
《希腊神话》是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界斗争的一种艺术回顾,表现出了人类征服自然界的豪迈气概和顽强意志,体现了古代人民的力量和智慧。
《希腊神话》里的英雄和神有许多,比如:宙斯、赫拉克勒斯、阿波罗、阿尔戈等等。
这本《希腊神话》有着力大神勇的神、英勇无比的英雄。
这些故事里都有一些神和人类,非常精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新乡市红旗区和平路小学三三班 李文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
这本书很有趣。
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
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
“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
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
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
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
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
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
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老师的话:巧用名人名言,简洁,揭示文章主题
能详细介绍书中内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书是世上最好的物品。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可是书到底是什么
我认为,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带给人无穷无尽的美味。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邓布利多、斯内普教授、麦格教授、海格、罗恩、赫敏、纳威、马尔福、伏地魔(神秘人)、奇洛教授。
主要讲了哈利在十一岁那天,猫头鹰诶哈利一封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那儿,哈利交到了许多朋友,骑着光轮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得到了一件隐身衣。
可是,一块魔法石的到来打破了哈利的宁静生活,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于是,哈利和赫敏、罗恩一块解救魔法石,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J.K罗林的这本书使我受匪浅,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人都有勇气,只不过为开发出来罢了,只要我们勇敢地去面对挫折,面对困难,就会有勇气去面对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读书了,我读了 《新日记起步》、《好词好句》、《一千零一夜》、《同步作文》、《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的一本书是《新日记起步》了。
现在我就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吧
这本书是妈妈从新华书店买来的。
这里面有许多写作文的妙法。
有写动物的、有写人物的、有写事的、也有写想象的,内容非常丰富。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日记,是关于幻想的,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
于是我翻开《新日记起步》,看见了许多关于写幻想的作文。
有《 20 年后》、《未来的房屋》……, 我从 里面找到许多好词好句,我把找到的这些词句加在我的作文里,感觉好多了。
同时我也明白了写想象作文思路要清晰,想象要大胆、要合理,还要把经过写清楚写具体。
我的那次作文还得到老师的表扬呢
因此我更加喜欢《新日记起步》这本书了。
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这本书了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飘流记》作文_500字我家有很多我喜欢的书,可是我最喜欢的可要数笛福写的《鲁滨逊飘流记》,我特别喜欢书里的一句话:“当遇到困难、挫折时,只要有勇气与毅力,就可以有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的父亲经过多年的努力,才挣了一份不错的家产并在约克市定居下来。
大名叫鲁滨逊 . 克鲁索的他本可以安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但他自己却一心想出国冒险居住面积做一名惊险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
货船失事后,鲁滨逊幸运的游到了一个荒岛上,而船上无一命挽,陷于绝境的他以自己坚强与毅力,靠自己丰富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以他不屈不挠的意志,砍树林、建房子、圈山羊、养山羊、修船只 …… 凭着自己积极的人生态度,不仅自己活了下来,还救了“星期五”等人。
如果没有了自理能力,鲁滨逊说不准早就饿死或渴死了,所以,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学会自理。
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会这本书再读上二遍三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
书可以增长人们的知识;书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书还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
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
你们喜欢那个呢
总之,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虽然,我读过很多的书了,但是,我还是对它爱不释手。
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
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
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心愿。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中用童话人物形象、真实的让人们知道什么叫做毅力,什么叫做坚持,什么叫做勇敢与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
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有很多的不足。
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