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石溪的作品读后感
故事出自“沈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
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
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
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
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
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
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沈石溪作品《《在被狐狸骗一次》》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老师借给我了一本沈石溪小说《斑羚飞渡》让我在家的时候看。
第一篇《再被狐狸骗一次》深深打动了我。
文章主要描写了:作者买了一只大阉鸡,但是,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只公狐狸和母狐狸骗走了,作者很气愤。
但是,当他数月后去砍柴时,在一个树洞里,碰巧又遇上了那只骗过自己一只大阉鸡的那只公狐狸和母狐狸。
这回公狐狸仍然用苦肉计骗着作者,可是作者不信。
公狐狸的目的是什么呢
突然,母狐狸从树洞里叼出了一只小狐狸引起了作者的注意,当作者走向树洞时,公狐狸用力地从自己身上撕下了一块皮,想引起作者的注意,作者这才抬起头。
公狐狸平静了一些,突然,它又将爪子放在嘴里,咬断了自己的爪子,作者明白了公狐狸是为了掩护母狐狸将小狐狸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作者识破了公狐狸的“诡计”,但是甘愿再次受骗。
最后,公狐狸因为血流的太多了,死了。
原来,我总觉得狐狸一直是坏的,并没有想过狐狸竟还有这般伟大的父爱。
它为了自己的小狐狸,不惜舍弃生命,在这一点,我看出了公狐狸对一个家庭的责任心是那么的强烈。
尤其是“突然,它举起一只前腿,将膝盖塞进自己的嘴,用力咬下去,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有害的噪音,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一会,那条腿便被咬脱了骱,皮肉还相连着,那截小腿在空中晃荡着,转了两圈后,那截小腿终于被它象拆零件似的拆了下来,露出白森森的腿骨血喷射性的溢出来,把它面前的一片青草都淋湿了。
它用一种期待的渴望的恳求的眼光望着我,一瘸一拐地往后逃却,似乎在跟我说,瞧,我真的受伤了,我真的逃不快了,我真的很容易就会被你捉住的,来追我吧,快来追我吧
”更是突出了公狐狸为了家庭的繁衍,宁愿牺牲自己而救活小狐狸和母狐狸。
更是突出了公狐狸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
这篇文章不但让我知道了狐狸也有父爱,还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他们的全部心血,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样是无私而伟大的,所以,我们以后要好好学习,将来长大报效祖国,以便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背影》的读后感50字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我需要 第七条猎狗 的读后感,急需啊
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在四十余年闯荡山林的生涯中。
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
第—条猎狗腿长得太短,撵山追不到麂子,被牵到街子上卖掉了:第二条猎狗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猎狗长得笨头笨脑.第一次狩猎时被豹子咬死;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一条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猎狗糊里糊涂踩上了猎入铺设的铁夹子。
一个猎人。
得不到—条称心如意的猎狗,就像骑兵没有匹好马一样。
召盘巴常常为此唉声叹气。
推荐理由怎么写
XXX同学三好学生XXX同学在老师的教育和父母的关心下,养成好的学习,学习专心,勤学善思,不懂就问,常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学习心得,从中获得了很多的进步。
在老师的鼓励和熏陶下,对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十分热爱,她养成了爱好阅读的好习惯,较早便广泛阅读了历史类、传记类、名著类和其他多种题材的作品,有效拓展了知识面,并注重学有所用和学习创新,勇于实践,不断进行写作锻炼。
XXX从小就立志读好书,做好人,回报社会,回报父母,她也一直在行动中不断实践着自己的理想,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好评,曾被评为XXX市“行为规范小标兵”。
XXX发自内心地尊重与敬爱老师,是她们给予了她知识,帮助她成长,没有老师的辛勤付出,就没有她的健康成长和进步。
XXX能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同学,对学习和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同学,她总是能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所能地帮助他们。
她以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换来了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每一学年她都被同学推选为班级的中队长。
XXX同学从一年级开始一直担任班级中队长工作。
对于学校大队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她总是积极认真地去完成,力求快而好。
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她组织了多次中队活动,如跳蚤市场、交通安全教育、税法知识竞赛等有意义的活动,不仅活跃和丰富了班级的文化生活,而且提高了班级的凝聚力。
另外她积极出谋划策,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能力,奉献社会。
XXX不仅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素质都很突出。
在每一年的校田径运动会上,都能看到她矫健的身影,在跳跃、在奔跑、在拼博,为班级争取荣誉。
经过勤学苦练,她写得一手端正秀气的好字,每次出班级的黑板报时,她都积极画报花、写字。
XXX同学开朗自信,乐于助人,成绩优异,工作出色,综合素质高,不愧为一名优秀的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好学生干部,不愧为一名优秀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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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沈石溪写的狼王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
《狼王读后感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写的动物小说。
它以尕玛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
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
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
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
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
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
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急要作文,急急急
多的一封信 敬爱的贝多芬: 您好!您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当有一天,我了解了您的生活背景后,我不禁潸下.您虽然患有耳疾,但您却拥有音乐____一个可以让您的思想,情感任意奔驰的海洋;您虽然失去了一切快乐,但您却给世人留下了无数快乐...... 多少次驻足,多少次徘徊,我实在不愿去窥探您耳聋时最初的心境,也愿去撩起那段我认为十分悲痛的记忆.于是,我只是悄悄地谛听,谛听您的<<命运>>,<<田园>>,<<第九交响曲>>;只是默默的口味<<名人传>>上有关您的文字.但您却毫无保留的告诉我做人的真谛,以至于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九个字___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有些迷茫,您双耳失聪,感情破裂,生活悲苦,以及当时您轻佻的作风,难道,命运还掌握在自己手中吗? 您似乎看到了我的不解,又告诉我...... 您虽然生活贫困,悲苦,但却颗高昂的头骨.永远也无法忘记,那次您与歌德在大街上漫步,忽然遇到一支贵族队伍.歌德脱帽致礼!您可知道,您这一微不足道的举动震撼了多少人的心扉?!不向权贵低头,将人格掌握在自己手中!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懂了! 创造命运的既不是安拉,也不是上帝,而是自己!有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许多残酷而又令人悲痛的现实与灾难.那时,我们常常怨天尤人,慨叹上天的不公平.现在想来,那实在没有必要,因为我们自己才是命运的缔造者: 我们虽然无法改变天气,但是可以改变心情; 我们虽然无法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是可以拓展生命的宽度; 我们虽然无法改变出生,但是可以塑造人格 ......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用自己面对坎坷的从容和万事万物的睿智去把持自己,驾好自己的人生之船. 贝多芬,您的人生给我带来了诸多的教诲让我受益匪浅,而且我深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一个中学生:xx读后感《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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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金角鹿》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