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猎狗卡尔读后感两百字

猎狗卡尔读后感两百字

时间:2014-10-26 09:13

小说中的名侦探

我来回答一下:  1.爱伦·坡  生埃德加伦·坡(1809——1849),美国19世纪人、小说家、评论家,不仅在美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一位十分独特的作家。

父母亲是流浪艺人,在坡两三岁时便相继去世。

接着他为一富商收养,但始终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他念过一年大学,也进过有名的西点军校,但没有毕业。

坡天生聪慧,18岁便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后来写小说又获奖。

他此后靠写作与做编辑维持生活,但仍贫病交加。

他年轻的妻子咯血死在他的怀里,因此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血与死的图景。

坡40岁时从美国南方的里士满去北方,中途不省人事地倒在巴尔底摩市街头,四天后去世。

  贡献:爱伦·坡在文学批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上都有建树。

  坡把英国的浪漫主义诗歌创作理论引进美国,并加上个人的特色,如他强调要创造独立自在的美,强调诗歌的音乐格律等。

他的创作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诗歌的原理》,评论霍桑的《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等作品至今被子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之作。

坡创作了近70篇短篇小说,有些是冒险小说、恐怖小说、心理小说,其中一部分着重写犯罪与推理,如《失窃的信件》、《金甲虫》等。

西文普遍认为他是侦探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鼻祖,也有人说他是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拓者。

  坡继承了德国与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

但坡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着重反映生活中隐藏与内在的一面、主观意识的一面,并且常从一个处于黑暗与绝望中的人的角度,追忆甜蜜的生活,追求一种“只应天上有”的所谓“超凡的美”。

从这一点来说,坡开创了西文现代诗歌的先河。

  书中侦探:奥基斯特·杜宾  爱伦·坡塑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奥基斯特·杜宾。

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在事业上屡受挫折,靠吃遗产度日。

他的唯一兴趣是与书作伴。

他喜欢幻想,喜欢在黑夜静静地思考问题,尤其对生活中的疑案充满了兴起。

他具备侦探所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注重人的心理活动,把犯罪活动与人的贪欲联系起来。

杜宾是世界文艺舞台最早亮相的名侦探。

爱伦·坡还为杜宾设计了一个呆头呆脑、自以为高明的记者作陪衬角色。

(后来的侦探小说中有许多都塑造了陪衬人物,如著名的福尔摩斯的朋友兼撰稿人华生医生,波洛的朋阿瑟·柯南·道尔  2.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

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

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

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

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躁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1885年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

1907年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

  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

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

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

”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

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

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

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

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

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

  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

一次是在1906年,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

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

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

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82岁的老妇人。

  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

柯南·道尔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友黑斯廷斯上尉。

)  书中侦探: 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

(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卡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

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读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

(注1)  3. 约翰·狄克逊·卡尔  约翰·狄克逊·卡尔(1906~1997),美国籍作家,出生于宾州,毕业于哈维佛学院,曾远赴巴黎留学,但随即转往英国定居。

作者另有其他笔名,其中狄克逊·卡尔最著名。

卡尔的推理小说中俯拾皆是“密室谋杀谜团”与“不可能的犯罪”的情节,世人推崇他为“密室大师”。

  他是“本格派”推理小说中最擅长“密室推理”的小说家,所谓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封闭的空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中却发生必须有进出活动的事实。

  重要作品:《三口棺材》、《歪曲的枢纽》、《亡灵出没在古城》(即《连续自杀事件》)、《女巫角》、《宝剑八》等。

  书中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卡尔笔下主要有两位名侦探,亦即菲尔博士与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猛一看之下,两人似乎极为相像,都是身材高壮,声如洪钟,学养俱佳却透著点古怪的中壮年英国绅士,但两人其实各有各的特质与个性。

  以菲尔博士来说,其形象显然是根据英国名作家却斯特顿所塑造,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绅士,必须靠著两支拐杖走路,个性一直以来也都相当和蔼可亲。

他有一头蓬松的乱发,头上经常戴著铲形帽,喜欢穿著斗蓬。

平日住在俭朴小屋的他,并未与当局有任何正式的往来。

  另一方面说来,亨利·梅瑞威尔爵士身材虽然也很“结实”,并且有个“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却非常灵活矫健,而且他个性易怒,常常高声发起脾气,叫人有点不敢亲近。

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国渊源最久远的爵位,对自己的公职身份经常嗤之以鼻,不过在最初几本小说中,他还是英国情报局的领袖呢。

在最早的小说中便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戴著眼镜、秃头、经常一脸不悦的梅瑞威尔爵士,有著浓浓的邱吉尔味,在后期的小说中,这样的特质更是变本加厉。

  近年来,推理界是将卡尔的菲尔博士系列,视为其主要成就,不过更早期一点,广受评论欢迎的,则是梅瑞威尔爵士,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著作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写道,梅瑞威尔爵士那“老头子”,“在当代各个小说名侦探中,最受当今作家喜爱”。

  4.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是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她的许多侦探小说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乡村女侦探简·玛普尔的形象。

  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于1890年9月15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市。

她早年丧父,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多靠母亲的指导与自修来充实自己。

1914年她与英国皇家空军军官阿奇波尔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结婚,后改姓夫姓。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加入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并认识有关药物的各种知识,奠定了日后在小说中对药理的运用的基础。

在这段时间中,她常与姐姐玛姬一同阅读侦探小说,并且一起讨论其中的情节布局,因此勾起了写作的兴趣,并且写下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不过当时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与柯南·道尔当年的境遇一样),后来终于在1920年问世。

  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于1928年离婚。

为了平复婚变的伤痛,她只身到海外旅行,期间在西亚、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经验,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Death on the Nile(尼罗河惨案)”等名著的素材。

在小亚细亚的旅途中结识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Max Mallowan),并与他结婚,婚姻生活顺利。

再婚后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为笔名,继续她的文学创作。

1971年获得女爵士封号。

  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灵福德逝世。

  书中侦探:1)赫尔克里·波洛  赫尔克里·波洛是阿加莎所创造出来的高傲的比利时名侦探。

他矮矮胖胖,小胡子翘起,还有一个鸡蛋一样的脑袋。

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从比利时亡命到伦敦,并开设一间私人侦探社。

每当被法国人误会是英国人时,他总会纠正对方说:“我是比利时人

”而他也常摸著两撇胡子自傲地说:“我赫尔克里·波洛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

”波洛头脑里有无数灰色细胞,灰色细胞就是对每个人作心理分析,从对方的服饰、举止、爱好、人生观作综合分析,然后进行逻辑推理,波洛几乎没有与任何人博斗过,他总是慢吞吞的、悠闲的,像一只老猫观察一群嬉闹的老鼠,从中找到哪只老鼠在作案。

波洛注重每个人物的背景分析,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凶手作案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关。

她在叙述中暗藏机关,隐瞒真相,但通过调查和分析,把一个个凶手捉拿归案。

波洛以智慧和心理学知识破案,于是也成了福尔摩斯时代之后最负盛名的大侦探。

  2)简·马普尔小姐  也是阿加莎笔下的人物,她是来自圣玛莉米德村的可敬老小姐侦探,是个天生的侦探,是小说所描述过的最佳侦查头脑之一,。

很不幸的,除了无意中透露出的片段之外,简.马普尔小姐的早年生活,是鲜为人知的。

她第一次出现在《寓所谜案》时,大约是65-70岁之间。

她那时给人的印象就是世人对她永远的印象。

  5.莫里斯·勒布朗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

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高尔依读中学时,就认识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述动人的文学故事。

后来,勒布朗又认识了莫伯桑与左拉。

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创作经验,这对他以后走上文学道路产生了影响。

  勒布朗中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到工厂去管理业务,勒布朗对机器声无法忍受,决心放弃继承父业,他不顾父亲反对,去巴黎学习法律。

1887年发表处女作《一个女郎》。

1900年,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了法国的出版界,他受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茄波里安的影响,开始涉足侦探小说。

巴黎一位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份杂志写侦探推理小说,并讲明要塑造一个法国侦探,来与英国侦探福尔摩斯比个高低。

这个要求是有难度的,但也是诱人的,这对勒布朗来说既是一个机会,又是一个挑战。

他决定尝试一下,并想标新立异,塑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令人喜爱的文学典型。

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

他的《侠盗亚森·罗宾》问世以后,果然大受欢迎,好评如潮。

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使他信心大增。

  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侠盗亚森·罗宾》引人注目  书中侦探:亚森·罗宾  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亚森·罗宾,最初是个大盗,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为百姓出头,与豪门争斗。

他的神出鬼没,让警方束手无策。

后来他又成了侦探,最后竟当上了法国的警察厅长。

亚森·罗宾这一形象的产生,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法国,才会让一个大盗一跃而成为警察厅长。

这对于性格保守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5.艾勒里·奎因  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李合作的笔名。

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香粉之谜》和《荷兰鞋之谜》。

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

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书中侦探:艾勒里·奎因(这个是侦探,与作者同名)  他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

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

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

  6.  范·达因  范·达因(S·S·Van Dine),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

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学习美术。

1907年起,作为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经常在《洛杉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还担任过著名杂志《花花公子》的主编。

1916年发表处女作《有前途的男人》。

这篇小说虽然引起了批评家的注目,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利益。

  由于他本来身体就不好,加之身兼报刊专栏作家、编辑、小说家等数职,终于在1923年病倒,不得不度过两年多的疗养生活。

在养病期间,他通读了2000本以上的侦探小说,最后引起了他自己的创作欲望,便使用笔名写起侦探小说来。

  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是《本森谋杀案》(1926),书中侦探菲格·万斯首次登场。

由于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大受读者欢迎,范·达因写了十几部以他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

不过,还是初期的6篇质量较高。

尤其是《主教杀人案》和《格林老宅谋杀案》,堪称古典侦探小说的杰作。

  1939年,范·戴恩去世。

  书中侦探:菲格·万斯  是达因小说中的侦探。

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

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

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

另外,万斯知识广博,对于艺术,尤其是绘画有很大的兴趣。

他住所内收藏了许多东西方的美术作品。

他曾在哈佛大学攻谈心理学,对这门学科有深广的知识。

万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

  与福尔摩斯那种在地板上来回地爬着寻找物证的的归纳推理相对照,他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

  根据这种心理分析方法,侦探万斯在《加那利谋杀案》(1927年)中,与怀疑对象打扑克;在《主教杀人案》(1929年)中,万斯分析国际象棋棋谱,做出了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在轻松的气氛中侦破了案件。

  7.约瑟芬·铁伊  1897年生于苏格兰因佛内斯,就读于当地的皇家学院。

之后,在伯明翰的安斯地物理训练学院接受三年训练,然后开始物理训练讲师的生涯。

后来,她辞职照顾住在洛克耐斯的父亲,并开始写作。

  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的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

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罗西·谢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只写了8部推理小说,8部水平齐一的好小说,是推理史上为数不多的没有失败之作的大师。

  1952年逝世于伦敦。

  书中侦探: 爱伦·格兰特  铁伊笔下的侦探。

在三十年代崛起的众多神探中,艾伦·格兰特(Alan Grant)算是非常特立独行的一位,他的出道,的确是当时推理文坛的异数。

教养良好、面貌姣好、个性有点自以为是,甚至非要别人领他的情不可,艾伦·格兰特,就是这么一位冥顽不灵、与众不同的家伙。

  烦恼与偏见,一位平等主义者  说真的,格兰特早就可以退休了,他的姑妈留了一笔遗产,够他余生享用不尽;况且,格兰特在苏格兰警场干了那么久,他也应该去警察特种学校再深造,充实些不一样的技能,但他还是固执地留在原来岗位。

然而,就是因为这些个人本质,使得这个杜撰的虚构角色,反而像一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真实人物,他有生活上的烦恼与偏见,以及让同侪钦佩的锐利第六感;他的专业知识博得人们的尊敬;他对种族抱持著平等主义,也赢得众人的好感。

  破案第六感,一个无法休憩的工作狂  拥有第六感,是人人称羡的事。

格兰特可以在数人之中,一眼认出犯罪者。

  对他来说,虽然这是卓越本事的来源,但也形成一种性格弱点:灵敏的直觉让他断案如神,却也常教他独排众议、一意孤行。

最糟糕的是,一旦案情陷入胶著状况,所有线索看似费解又毫无关连之时,严重的挫败感便会涌上他的心头,教他寝食难安,甚至不眠不休地查案,直到找出真相为止心智才能获得休憩。

  欣赏犯罪,一个不辞辛劳的检视者  格兰特对专业的要求已达完美的境界。

关于犯罪事件,他也以同样的观点来看待,并且有相当独特的见解:非但不唾弃,反而是欣赏它们。

他检视犯罪案件,态度是严谨而不辞辛劳的,所有能动用的资源,包括警场里的同仁在内,他通通不会放过。

因此,格兰特不是一人独大的行动者,他也绝非不会犯错的圣者。

事实上,这位警察是这么描述自己的:“一个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

由于心存平等主义的信仰,无论是畅销作家、行窃惯犯、同性恋剧作家,或是基层的巡逻警察,格兰特都能轻松自如地与之相处;不管处在四星级的高级旅馆,还是贩售麦芽啤酒的低廉酒吧,他都能恰如其分地表现自我,而不显得格格不入。

  周旋真实人物,一个心力交瘁的劳碌者  格兰特体验生活、罪案以及真实的人性。

和他相逢或擦身而过的人们,有爱尔兰共和军、狗仔队新闻记者、猛汉刺客、犯罪组织,以及现实世界中的男女老少。

他同情年轻人缺乏梦想,对教育体系丧失信心;甚至为了观察人性,他旅行会去搭坐火车头等厢,藉此揣摩百万富翁的习性。

他是如此悲天悯人、勤奋不辍,难怪格兰特因公受伤而住院时,会无聊地心烦意乱,因而试图为四百年前的王室谋杀案翻案(见《时间之女》一书);由于性格中有自毁倾向,所以他无法享受舒适的家庭生活,虽曾与女性交往,但终究是一生未娶。

  这么一位“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究竟能否称的上是英雄呢

这真是个耐人寻味的好问题啊!  8.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美国最具代表性的侦探小说作家,早年曾为执业律师,立志为少数民族服务,执业期间即发表过以法律为背景的短篇侦探小说,由于颇受欢迎,因而改写长篇侦探小说,在《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之后,正式成为专业作家。

加德纳的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

  书中侦探: 培利·梅森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的侦探。

  侦探活跃的舞台各有不同,梅森律师是以法庭为舞台的。

他是个单身的中年男子,表情严肃。

承办的案件以谋杀等刑事案件为主。

为探究事实真相,在秘书黛拉和侦探保罗的协助下,进行精密的侦查行动。

他无视任何权势的威胁,在法庭上发挥卓越的辩论技巧,因此经常获得胜利。

有时候他会采取一些几近违法的行动,不过他认为那是为了正义不得进行的冒险。

  9.乔治·西默农  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年2月23日生于比利时,父亲是保险推销员。

他15岁失学,挣钱糊口,干过面包铺、书店店员,16岁在《列日日报》工作,开始写作,19岁到巴黎以写作为生。

困境练就了他极快的写作速度,曾经1天写上百页、3天写一部小说。

他最初写暴力色情通俗小说,1931年-1972年创作了82部以梅格雷探长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广受欢迎,被译成各国文字并拍成电影电视,被誉为法国的福尔摩斯。

1952年,西默农被选为比利时皇家文学院院士。

  西默农用17个笔名写了431部小说,是20世纪最高产的作家之一,作品被译成87种语言,销量超过5亿册,被改编成55部电影和许多电视剧。

西默农的作品文笔简练,善于营造气氛和心理分析。

他喜爱体育、旅游,热爱生活,不图虚名,在美国、加拿大、法国生活多年,1959年定居瑞士洛桑,1989年逝世。

他有过33处住所,两个妻子和众多情人。

  书中侦探:梅格雷警长  西默农笔下的侦探。

这位身高5尺11寸、体型肥胖而动作迟缓、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脾气略微暴躁、嘴中总是叼着烟管的巴黎警探,绝对称得上是推理史上的神奇人物之一。

  农夫之子,警界之光  梅格雷是农夫之子,生于法国Moulins的乡村地。

年轻时前往巴黎求学,主修医学,未料后来居然往警界发展。

刚踏入警界时,梅格雷担任的是身穿制服的自行车巡逻员,尔后获拔擢到凶杀组副组长。

从此他平步青云,屡见奇功,一路从探长、督察、窜升到高高在上的督察长。

不过虽然位居高位,英美各国的译者还是习惯简称梅格雷为督察,甚至此称号也成为他名字的一部份。

  与案情同谋,为罪犯同情  想要具体描述梅格雷的办案方法,其实是有点困难。

因为,这位法国警察从不依靠繁复的法庭证据来破案,他极少冗长而反覆地质询嫌疑犯,也不采用一般警方遵循的查案程序。

其实说穿了,梅格雷的方法很简单,他只是常常造访命案现场,将自己融入整个犯罪的氛围中,然后注意每个涉案人的行为举止、和事件的发展情势。

逐渐地,他了解了每一个当事人,认清了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整个案件背景犹如产生了自己的视觉影像、听觉音效、以及特有的情境气氛,硂种种的讯息,将引导梅格雷的直觉走向真相,找出真凶。

  慈悲为怀的宿命修护者  梅格雷个性的最大特色,即是办案的耐心和对凶嫌持有悲天悯人的同情心。

他把自己完全融入成为案件的一部份,所以能与罪犯感同身受,并且在采取逮捕行动时,不但不洋洋得意,反而是难掩自身所流露的悲伤情怀;有时候,他甚至故意网开一面,让案情不了了之。

梅格雷曾自称是个“宿命的修护者”——使卷入命案中的一群人或一个地方,离开失序浑沌的悲惨情结,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他绝非是为拯救正义的复仇者。

与其他著名神探相比较,梅格雷的身分其实像是一个“作家”,他拥有作家该具备的特点:好奇心。

因此,梅格雷渴望探知人们的心理状态与犯罪动机,他关心生活中碰到的每个人、同情市井小民的所作所为,也愿意为他们修补生命中的缺憾。

  探长的温馨小窝,完美的女性典范  梅格雷系列探案的出版前后长达40年,不过他的创造者乔治。

西默农只让自己的主角老了10岁。

西默农自己身旁的女人无数,但他却要求梅格雷对老婆从一而终,绝无二念。

梅格雷太太是手艺极佳的厨师,她也是个可爱迷人且充满温情的伴侣,无论梅格雷探长要跑遍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甚至是前往美国查案,梅格雷太太始终守在他们的甜蜜小窝,等着丈夫凯旋。

或许,这才是西默农一生所汲汲追寻的完美女性。

  梅格雷的系列探案,不仅仅是在心理迷宫中找解答,作者还希望读者跟随着梅格雷的办案脚步,展开一段心灵之旅的自我成长。

于此,我们将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人——包括那英明的神探——彼此之间并无太大的差别;除非在关键的时刻,走岔了路 .  10.卡斯顿·勒胡  卡斯顿·勒胡(1868—1927),20世纪初法国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之一,在法国有“永恒的记者”之称,被誉为“通俗小说奇才”。

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书记员,业余创作随笔和短篇小说。

1890年开始涉身报业,曾作为特派记者周游世界各地。

1900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

他的小说风格诡异,擅长以不可思议的内容和场景来营造恐怖玄异的气氛,并在恐怖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人性。

他的《黄色房间之谜》被誉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

代表作《歌剧魅影》被多次搬上舞台和荧幕。

  书中侦探:约瑟夫·鲁尔达庇  勒胡笔下的年轻侦探。

他是巴黎一家晚报《时代》的新闻记者。

本名约瑟芬,但是因为他的大大的圆圆的头,别人叫他“鲁尔达庇”(法语里“滚珠”的意思)。

刚满18岁已经解决了好几起困难的案子,所以民众对他的评价上升,为报纸增加了销量。

他唯一的推理方法就是纯理论性的思考,不会被经验、常识和人的外表所迷惑。

在真正解决案件之前,总是说一些不接触核心的故弄玄虚的话。

  11.江户川乱步(1894——1965),日本文坛上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的江户川乱步,是日本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

他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悬念强烈,既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又有着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断,既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主调,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

吹牛大王历险记全书有多少字

《吹牛大王历险记》  作 者: 拉斯伯(1737—1794),生于德国汉诺威,出身贵族家庭。

  译 者: 曹乃云 肖声  定 价: ¥15.00 VIP会员价: ¥12  图书代码: YL003184 发行代码: D00690  ISBN: 978-7-5447-0489-2  版 次: 2008年2月第1版 2008年2月第1次印刷  上架日期: 2008-03-28  图书类型: 平装本  装 帧: 880x1230毫米 1\\\/32  简介:  闵希豪森男爵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著名的吹牛大王。

他的奇特故事也许是笑话和疯话,但充满了想像力和机智。

别拿它当真,但也别拿它当假,和他一起笑笑吧,在他的惊心动魂的历险中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快乐。

这本历险记包括了“闵希豪森男爵在海上和陆上奇妙的旅行出征和有趣的冒险”、“闵希豪男爵水陆历险记”以及“闵希豪森男爵的水陆旅行和最后命运”,这是国内第一个最全的译本。

  导读:  儿童文学的瑰宝,讽刺文学的丰碑  荒诞离奇的故事,想象神奇的童话,不但使当时其他的儿童文学作品黯然失色,而且风靡全球二百年

  在一些文学大师的眼中,《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与歌德的《浮士德》、莱辛的《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并列的伟大作品。

  译者前言  翻译《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我们多年的愿望。

今天,我们高兴地看到欢乐的吹牛大王闵希豪森又以崭新的面貌和活泼的姿态来到广大读者面前。

从全书内容上看,我们的译本包括了毕尔格和屈佩尔兄弟的两部分创作故事。

前者为肖声同志译,后者为曹乃云同志译。

其中屈佩尔兄弟所著的闵希豪森历险记在国内尚属首次介绍,它几乎占全书的一半分量。

  中国读者对闵希豪森并不感到陌生。

他们已从多种译本中读到了许多关于闵希豪森的奇特故事。

问题在于,那么多借闵希豪森的口编造起来的故事是否真的由他本人讲述?其实,恐怕德国人直到今天都不能肯定闵希豪森在“高朋满座”的时候有没有讲过一个故事,虽然这些故事已经为闵希豪森赢得了世界性的巨大荣誉。

人们知道这是一本特殊的吹牛故事。

不过,发表和出版这类故事并没有得到他本人的首肯和支持,闵希豪森并没有为之感到高兴,相反却为之非常懊恼和痛苦。

  希罗尼摩斯·卡尔·费里特利希·封·闵希豪森男爵实有其人,他是18世纪德国汉诺威地区的庄园主,出身于名门望族。

在他生前,这一族第中最有权威的人物并不是我们熟悉的这个闵希豪森,而是盖尔拉赫·阿道夫·封·闵希豪森(1688—1770)。

他是一位政治家,在乔治二世时建造了哥廷根大学,官拜汉诺威选帝侯的首相。

他任用阿尔勃莱希特·封·哈勒前往哥廷根大学任职,又招聘有名的伯尔纳去故乡谋事。

  作为庄园主的希罗尼摩斯·封·闵希豪森,他的生平和事业并不曾轰动一时。

人们只是以作品中的名字为依据,知道他似乎参加过俄国战争,忙于打猎,擅长讲故事等等。

1720年5月10日,他出生于菩登魏尔特的闵希豪森庄园,故乡坐落在威塞尔河畔。

菩登魏尔特是汉诺威在不伦瑞克州的一块飞地。

希罗尼摩斯在十三岁时被送往沃尔芬比特尔,作为宫庭侍童服务于不伦瑞克的伯爵。

十八岁那年他随不伦瑞克王子安东·乌尔利希前往里加,担任号手和旗手,参加俄国骑兵营。

1740年,安娜女王任命他为少尉,1750年再由伊丽莎白女王提升为骑兵上尉。

1740至1741年间,闵希豪森两度参加土耳其战争。

1750年,闵希豪森以而立之岁荣归故里,回到菩登魏尔特安度春秋。

他游猎为乐,终日与“朋友、猎狗、骏马厮守”,俨然是一位地方贵族。

  闵希豪森擅长言谈,生性幽默。

他慷慨大方,深得朋友敬重。

在18世纪末期,德国人又有意无意地把许多笑话和滑稽故事通通移植在他的名下,使他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笛福的“鲁滨逊”鼎足三分,共娱欧洲,明显地反映了时代的变迁和人文的发展。

  1744年以后,闵希豪森开始了甜蜜的婚姻生活,然而却未能采摘爱情的果实。

他膝下荒凉,未有子女。

妻子是一位颇具家势财产的女人,可怜先他而去。

妻子死后四年,闵希豪森难耐寂寞,又与一位十八岁的妙龄女郎婚配。

这位女子要求强烈,生性轻佻,因此第二次婚姻一开始就表现出许多灾难。

年近古稀的闵希豪森后来纠缠于一场旷日持久、耗费巨大而又绞尽脑汁的离婚案。

1787年2月22日,作为德国民间传说中的一位天才笑星闵希豪森受尽感情的煎熬,坦然地长眠在“荣誉的床上”。

  1781年,奥古斯特·弥里沃斯在德国柏林出版的杂志《快乐人指南》里刊登《闵——豪——森故事》,共有十六则“趣闻笑话”和“滑稽幽默”。

作者埋名隐姓。

两年以后,该杂志又摘录《闵氏牛皮两则》。

这些故事排列松散,均以第一人称作为故事叙述人,即“我的故事”。

这样的艺术风格恰好反映了杂志以及洛可可文艺时期的特征。

人们希望尽可能把故事叙述得风趣优雅,起伏跌宕。

《快乐人指南》中收集的故事为后来闻名世界的《吹牛大王历险记》奠定了基础。

直到今天,人们其实并不知道《快乐人指南》中有关闵氏故事的作者到底是谁。

从前,人们普遍认为是诗人毕尔格;现在则更多地看作拉斯伯教授。

  鲁道尔夫·埃里希·拉斯伯,1737年出生于汉诺威贵族家庭。

这是一位难以安宁的人物。

他学识渊博,智慧过人,先后学习过矿物、地质、火山和语言学等。

1767年,拉斯伯担任图书管理员和黑森州加塞尔古代艺术文物保管员,同时兼任大学教授。

他生活挥霍,可是身处逆境而又薪金微薄,不知不觉竟落得债台高筑,最后不惜铤而走险,盗窃和变卖许多宝贵的文物金币。

人们从他细心制造的单据上发现了他的劣迹。

1775年,拉斯伯畏罪潜逃,前往英国。

在英国,他经历了各式各样的遭遇。

1794年春,拉斯伯受命在爱尔兰西南部地区建造一座煤矿或铜矿采掘场。

他的思想里曾经充满了许多新型的计划和希望,不料一场猩红热最后夺取了他的生命。

  拉斯伯是一位闪烁着文艺天才的杰出人物。

他学习多门外语,把莱辛的《智者纳旦》译成英语,并热情地向德国读者介绍俄相和托马斯·珀西(1729—1811)。

珀西是著名的英国诗人,古物收藏家,主教,《英诗辑古》的编集者,开创了18世纪民谣复兴运动,对德国和英国的浪漫主义诗歌产生巨大的影响。

拉斯伯的功绩受到赫尔德(1744—1803)的赞赏。

此外,他还发现了莱布尼兹(1646—1716)生前的文章,发表过一系列有关自然科学和古币学方面的论文。

拉斯伯的学术论文给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768年,英国皇家学会任命他为学会委员。

1775年,皇家学会由于获悉他所盗窃古币的罪行,重又将他开除出学会。

  拉斯伯通过刻苦而又不懈的努力,以翻译和研究成就在英国获得了新的荣誉,当然也蒙受了新的耻辱:1788年大不列颠五百名优秀作家榜上称他为“享有极高荣誉的卓越的语文学家。

”可是他却在同时不得不忍受饥寒威胁。

因为还不起欠债,他只好与裁缝对簿公堂,最后被拘留收审。

而另一位雇主因为他谎话骗人,干脆将他驱逐了之。

  德国的学术界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和考证,断定在1786年(也许在1785年底)匿名发表的《吹牛大王历险记》的作者除拉斯伯以外别无旁人。

该书到1789年在英国至少再版七次,并经部分增加、扩大、添加了新的故事。

其中有几则故事的标题为《格利佛还魂记》,有一则故事附设的副标题为《说谎恶习》。

这本小书在1786年的原版共有五十六页,书中称印刷地点为牛津,全书的副标题为“闵希豪森男爵在俄罗斯的旅行、战斗奇遇记”。

该书的前言里提到了新格利佛,这是为了让书中的闵希豪森男爵更加适合英国人的读书趣味。

1786年,书出第三版时明显地增加了吹牛说谎的内容。

这里除了俄罗斯陆地上的险遇以外又增加了五篇海上奇遇。

显然,这些内容已经不再是拉斯伯的手笔。

它们构成了全书的第二部分,也许为了迎合英人岛国的特殊兴趣。

以后的版本不断增加海上的险遇故事,然而都保留全书两个大部分的总结构。

即使G·A·毕尔格在1786年匿名出版的德文译本也保持着原书特色,虽然他也为之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

继英文版以后,德译版很快取得了成功,寻得了销路。

(而译者毕尔格和作者拉斯伯却一如以往,仍然保持着贫穷。

)这说明拉斯伯的作品迎合了时代的风尚。

闵希豪森直到今天仍然受到世界上亿万读者的热烈欢迎,它反映了民间生活需要欢乐。

这是人类的天然情趣。

  戈特弗里特·奥古斯特·毕尔格(1747—1794),是德国狂飙突进时期著名的叙事诗诗人。

如同歌德一样,他拥有文艺创作的多种表达方式。

他的叙事诗显得凝练而又宏伟,于情于理,入木三分。

有时候,他在诗中编造的情节十分阴森可怕。

不过,他的闵希豪森故事却是优雅、精美、活泼、漂亮,语言欢快、明朗、简洁诙谐,充满幽默感。

它生动地体现了洛可可的文艺思潮,跟“厄伦斯史皮格尔”和“希尔德市民”共同组成了德国19和20世纪精彩的民间故事丛书。

从这层意义上讲,《吹牛大王历险记》不仅是一本生动的儿童读物,还是一本有趣的社会读物,它面向社会各个层次的广大读者。

  综观毕尔格的一生,人们不难发现他其实并不比拉斯伯幸运。

他生活拮据,债台高筑,是一位薪水微薄的中级地方官员,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哥廷根大学教师。

毕尔格玩弄奖卷,倒赔不少资本,后来久病在床,晚年又可怜巴巴地遇上了第三场婚姻,惹得一堆丑闻、笑话,最终离婚了事。

1791年,德国伟大的诗人席勒匿名评论他的诗文,将他说得一无是处。

毕尔格羞愧难当,终于贫病交加,死于肺痨。

当年47岁,可怜英年早逝。

  拉斯伯匿名出版“闵希豪森”的书,那是因为他担心这本大胆的滑稽故事会影响他的严肃而又科学的声名和抱负。

当然,他或许还存心想作弄闵希豪森一族和德国的豪富。

因为盖尔拉赫·阿道夫·封·闵希豪森曾经试图阻止他出版有关莱布尼兹的文章,所以他耿耿于怀,用称号加封“牛皮男爵”,这里明显跟希罗尼摩斯有关。

  然而,毕尔格之所以隐瞒自己的姓名,原因也许在于他必须照顾自己的教授名声,看来他还是隐之有理。

他的“闵希豪森”当时就被报刊杂志说成是“拙劣的文字”。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这本书的评价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可是毕尔格却是在其死后才终于被确认为德文版“闵希豪森”小书的译者或作者。

他在生前既没有因为这本卓有成效的书得名,也没有因为这本颇具销路的书得利。

毕尔格无偿地把书交给了出版者,只是感谢出版者在他生活拮据时曾向他施予多方面的帮助。

  毕尔格的版本保持着某种古典形式。

当前世界上许多译本都注意到了这种现象。

长期以来,欧洲各地流行民间故事。

它们除了给《吹牛大王历险记》增加了新的故事以外,还显著地扩大了全书中广泛出现的民间的口头语言,因为有一部分冒险故事是讲故事人虚构或从自己生活经历中采掘撰写的。

不过,几乎所有的闵希豪森故事在16世纪的欧洲滑稽笑话中都有先例可循。

因此,《吹牛大王历险记》实际上是散落民间的故事新编。

童话、笑话、滑稽故事等等民间传说为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

  G.A.毕尔格把拉斯伯的故事一部分逐字逐句地翻译,另一部分则自由发挥,有意识地增添并扩大,形成一本新的“谎话大全”。

需要申明并指出的是,这里所涉及的术语“谎话”、“牛皮”、“吹牛”、“说谎”都是同一个概念,它们是德语中lügen一词多种意义的翻译。

现在的问题却在于,《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究竟有什么特点?  单从表面看,这是一本有关狩猎、战争和旅游的故事集。

故事含有夸张和说大话、吹牛皮的浓厚色彩。

其实,这类文艺体裁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和传统。

欧洲古代的一些游记故事里写有许多难以置信的内容。

而作者却往往再三起誓,声明所讲的故事全是真话。

公元2世纪时,希腊人卢奇安(120—180)著有《神的对话》、《冥府对话》等。

在这些讽刺作品中,他把那些露骨的讽刺称作“真实的故事”。

正是这些“真实的故事”给诗人虚构海上和月上游记添加了可靠的蓝本。

《吹牛大王历险记》自然也不会脱离这一范围。

拉斯伯让男爵扮演遭受谎话惩罚的角色。

他通过陆海空游记的一系列连续夸张性的描述和天真烂漫的谎话使得最圆滑的吹牛大王也相形见绌,自叹弗如。

  当然,拉斯伯和毕尔格塑造的闵希豪森故事令读者神往的并不是因为讽刺,而是大胆的想象,它们培植并完善了文艺作品中的吹牛艺术,把海阔天空的神吹胡聊提高为一种完美的文艺形式。

有趣的是,它们一方面破绽百出地编造开心的谎话,另一方面却又按照古老的习俗,反复强调自己讲的故事句句是真。

这在中国叫做不打自招,说得文雅一点,谓之“此地无银三百两”。

不失老来天真的滑稽面貌。

  从闵希豪森故事的核心内容看,它们比较多地倾向于使用故事中“我”的形式,让“我”讲“我的故事”。

全书第一部分陆地冒险故事以及内容简洁的海上险遇主要以“我的故事”为特征,而在第二部分的少数内容上安插一些“他的故事”,借用别人的口叙述闵希豪森历险趣闻。

  闵希豪森,他在《吹牛大王历险记》中只是拉斯伯和毕尔格创造的文学角色,而历史上确有其人的闵希豪森应该给他加上固有的名字“希罗尼摩斯”,以示区别。

这样的情节适宜用“我的故事”形式,闵希豪森几乎永远是单人匹马,独来独往,经历种种的危险和考验。

狩猎、旅游、战争纯粹出于外表的原因,借以发展故事情节。

闵希豪森以讲故事人的身份叙述一系列由他个人经历的上天入地的险遇。

他是靠自身奋斗取得成功的幸运儿。

丰富的想象,果断的毅力,灵巧的技术,强健的体魄帮助他成就了无与伦比的巨大成就。

换一个角度看,因为夸张和吹嘘组成了闵希豪森故事的生命核心,所以“我的故事”就是便于吸引读者的合适的表现形式。

有时候,为了调换方式,他才借别人的口讲述他自己的故事。

这个别人看起来似乎是他的猎友、旅伴和共临战场危难的把兄弟,可是实际上,他的思维却像一辆纺车,他独自一人从想象的纺车里摇纺出许多精彩的场面,终于组成了一本趣味无穷的故事集。

  闵希豪森的朋友视他一半为天才,而另一半则为江湖骗子。

当然,他自己却毫无例外地将自己沉浸在谦虚和客套的艳丽词藻之中,强调自己是一位天才。

闵希豪森不仅是精神天才,而且还是力量天才。

它使人们明显地看出德国狂飙突进时期的文艺特色正朝着洛可可的艺术时期奋进。

  “我的故事”形式使得闵希豪森艺术形象的两大特点结成了一对亲密无间的挛生兄弟:内心独白和夸张。

  闵希豪森是一位精彩的内心独白家。

有时候,书中标题上印有“高朋满座,杯酒在手”等等字样,这实在带有不少的嘲讽。

这个团聚一堂的酒社会里从来没有人讲话。

他们没有一句欢呼,没有一个疑问,这跟人间社会似乎有点不一般。

全书给人们总的印象是:闵希豪森坐在高耸弹跳、舒服无比的沙发椅上,他给一批沉默无言的人读书或者讲故事。

“大家一声不吭,安静地倾听,甚至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他讲的故事跟童话很不相同,这里没有对话。

而在长篇大论的内心独白里,人们几乎听不到一句直接引语。

在童话、传说和滑稽故事里,对话是一个至关重要而又不可或缺的故事成分。

它在闵希豪森的故事集里却完全不起作用。

这除了是一类文艺作品的形式以外,还主要跟讲故事的方式、场合、时间以及听众对象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热烈而又欢闹的场合,一群酒足饭饱的乡村听众需要抑制不住地哈哈大笑。

他们腾不出精力和心绪去欣赏许多细腻的心理描述.他们对此不习惯。

于是,标志男爵生活寂寞以及独特的景物描述在全书一开始就别具风格:闵希豪森衣衫单薄,他骑着马,穿过寒风凛烈的北国大地。

白雪皑皑,眼前分不清河流、房屋和道路。

闵希豪森独自一人急匆匆地昼夜兼程。

真是寂寞而又不失人间生气。

  夸张也是“我的故事”形式中的常见内容。

闵希豪森是一个夸海口、吹大牛的典型人物。

他把本该由七八个团的兵力才能完成的任务通统地揽在自己名下,同时还强调自己是个谦逊而又热爱真实的人。

他的故事反映了一幅人生空间的讽刺漫画,揭示了人生总是渴望着独立而又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

闵希豪森犹如一架物理学家憧憬着的永动机,他一手抓住自己的发辫,拼命往上一拉,脱离了沼泽,摆脱了困境。

  荒诞和现实的因素掺杂一道,在完全没有可能的主要情节里添加一丁点儿可能性,在无可置信的现实中安上逻辑性,这是笑话和滑稽故事中常见的表现手法。

闵希豪森的故事集中让多门文艺特征综合性地起着作用,它促使主人公迅速获得有利的偶然条件,从容不迫地摆脱逆境,取得胜利的结局。

闵希豪森在任何场合下都保持着镇定、沉着,作出对事物的灵敏反应。

在《吹牛大王历险记》中,不仅闵希豪森和他的牲口“难以置信的快速”,即便是故事情节也在飞速地发展,让人目不暇接。

  尽管闵希豪森基本上不需要朋友的建议,不需要帮助,也不求助于上帝、神仙之类的恩赐,可是他却跟命运结下了友好的联盟。

幸福始终朝着他微笑,从来不会厌弃他。

它从四面八方向闵希豪森伸出了援助之手。

当然,闵希豪森也是他自身幸福的缔造人:情急之中,他跟大门对撞一下,痛得眼睛直冒金星。

这一寻常的生活现象却给吹牛大王很多思想的契机。

当他后来为击发猎枪需要火苗时,他急中生智,用拳头朝眼睛连连猛击,眼里冒出的火花终于帮助他取得了胜利。

“偶然和幸福常能弥补生活中的许多缺陷”,不仅18世纪时的时代精神,就是各个历史时期所产生的童话也都在尝试这一转化,使善男善女们化险为夷,寻得属于自身的幸福。

《睡美人》是这样,《灰姑娘》也是这样。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摔断的腿经治愈以后有时比以前还要硬朗。

这里反映出人们正是从剧毒之中提炼出济世良药。

人们在这里奇怪地发现,闵希豪森故事里竟然隐藏着许多超越时空的经验和观念,不过它们都掩盖在荒诞的外衣下面。

有些故事看起来好似连篇谎话,实际上却反映了真正的现实和未来。

它们帮助闵希豪森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功。

因此,文学的这类现象除了是《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的生命力以外,也深刻地揭示了文艺作品的目的和旨趣。

  在高雅文学和民间文学中还有一种熟悉的倒置现象,例如兔子追赶着手执火器的猎人;16世纪的滑稽故事中轻浮的骑士把脚下的路拣拾起来,挟在腋下,而把长矛放在马蹄下;幽默的骑士在出生以前就经历了几个皇朝的政治生涯,等等。

这类意识和表现手法让闵希豪森有了进一步继承、模仿和发展的依据。

《吹牛大王历险记》的确如同欧洲的童话故事,吹牛说谎在书中属于某种轻松的艺术。

它希望把听众或者读者带入牛皮的大气层,那里漂浮着人类的渴望,希望超越一切的时间和空间。

因此,夸张和欢乐的大话只不过是一件令人醒目而又时而变换色泽的外衣。

  吹牛、撒谎、说大话、开玩笑作为一种表现形式在文学中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

荷马叙事诗中的奥德赛就是一位吹牛大王,尽管他跟闵希豪森有许多的不同之处。

例如吹牛书《阴谋王国》中只有一部分内容出于他的吹牛爱好,而另外的许多谎话则全是一种有意识的虚构。

那里的人物角色,如满口大话的士兵等等都跟闵希豪森男爵有着惊人的相像之处。

海员历来喜欢滔滔不绝地吹大牛,猎人直到今天都还保持着说拉丁文的古风。

因此,希罗尼摩斯·封·闵希豪森,拉斯伯和毕尔格并不都是依靠自身丰富的想象力。

这样的例子在文学史上真是不胜枚举:  《快乐人指南》杂志中收集的闵希豪森故事中有“封冻了的声音”题材。

拉斯伯和毕尔格把这则故事放在全书的最末,当作精彩的压轴戏,可见其重视。

  公元一世纪末期,古希腊传奇作家普卢塔克(46—120)在他的名篇《摩阿尼亚》一书中说到,有一位柏拉图的弟子或批评家引用安迪法纳斯的讲话。

原来安迪法纳斯曾经开玩笑地说过,从前在某一个城市,天寒地冻,人们所讲的话,有时候话音刚落就被冰冻住了,冻得结结实实。

直到夏天,冻结的话团开始融化。

因此,人们在夏天常能听到冬天时的讲话。

可是时过境迁,这个有趣的意识和语言题材后来就被人束之高阁,遗忘了。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又把普卢塔克的“封冻语言”的题材重新解冻。

法国作家拉伯雷(1483—1553)强调安迪法纳斯——普卢塔克的话题。

他按照自己的方式夸张地描述生活历险。

在《巨人传》书中,拉伯雷叙述了一艘在冰冻洋面上航行的海船。

海面上风浪迭起,大船眼看就要沉没了。

突然,船上的旅客听到一片嘈杂的声音。

声音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中间还夹杂着战争的喧嚣。

号角森森,战马嘶鸣,可是旅客们在眼前却连什么也没有看到。

胆小鬼巴汝奇十分害怕,船上舵手向他解释说:在北极,冬天时候曾经发生过一次血腥的战争,所有漂浮在空中的喧闹,语言和声音都结成了厚厚的冰块。

现在到春天,冰块解冻了,这些喧闹、语言和声音全都释放出来。

该书中的另一角色庞大固埃则把尚未融解透的冰冻话团大把大把地扔在甲板上。

奇怪的是这些语言冰团都按各自类别带有不同的颜色,例如下流话一律都是黄色。

拉伯雷发挥了天才的想象,他把冻话加工得有声有色,让人看得见,摸得着,奇异无比。

  闵希豪森的故事大部分都来源于欧洲古老的传说,另外有一些是G.A.毕尔格和屈氏兄弟的首创。

例如闵希豪森陷于泥淖而不能自拔的时候便抓着自己的发辫把自己拎了起来。

这就是典型的牛皮或谎话题材。

类似的意识和题材在北欧诸国的童话中也屡屡可见。

  闵希豪森的故事里充满了笑话和疯话,然而透过重重的荒诞,人们却看到了些微的真理。

正如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1694—1778)所强调指出的,任何的祸害或不幸都会带来益处。

这是《老子·五十八章》中“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意识的西洋注释。

闵希豪森把生活中的许多不利条件变成了有利条件,他同时又把生活的价值和意义隐藏在一系列的无聊玩笑和牛皮大话之中,这就是他拎着自己的发辫希望跳离泥淖的真理所在。

也许,这里真正孕育着《吹牛大王历险记》的文学价值。

各位帮我和我朋友起个英文名字~~小弟万分感谢

辰逸 (让人觉得很舒服的名字,且和“沉毅”“诚意”二词同音) 浩宇 (胸怀犹如宇宙,浩瀚无穷) 瑾瑜 (出自成语---握瑾怀瑜,比喻拥有美好的品德) 皓轩 (意为:光明磊落,气宇轩昂) 擎苍 (顶天立地,男儿本色)(出自宋代诗人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左牵黄,右擎苍...”) 擎宇(不喜欢上面的哪个还可以选这个,意思相同) 致远 (出自诸葛亮的《诫子书》:“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烨磊 (光明磊落) 晟睿(“晟”是光明、兴盛的意思;“睿”是智慧的意思) 文博(文采飞扬,博学多才) 天佑(生来就有上天庇佑的孩子) 英杰(英俊杰出) 致远 (出自诸葛亮的《诫子书》:“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俊驰(出自成语:俊才星驰) 雨泽 (恩惠像雨一样多) 烨磊 (光明磊落) 伟奇(伟大、神奇) 晟睿(“晟”是光明、兴盛的意思,读shèng;“睿”是智慧的意思) 文博(文采飞扬,博学多才) 天佑(生来就有上天庇佑的孩子) 文昊(昊的字意是:广大无边) 修洁(修:形容身材修长高大,洁:整洁) 黎昕 (黎:黎明 昕:明亮的样子 ) 远航(好男儿,就放他去远航吧) 旭尧 (旭:旭日 尧:上古时期的贤明君主,后泛指圣人 ) 圣杰 (圣:崇高 杰:杰出 ) 俊楠 (俊:英俊 楠:坚固 ) 鸿涛 (鸿:旺盛,兴盛 ) 伟祺 (伟:伟大 祺 :吉祥 ) 荣轩 (轩:气度不凡 ) 越泽 (泽:广博的水源) 浩宇 (胸怀犹如宇宙,浩瀚无穷) 瑾瑜 (出自成语――握瑾怀瑜,比喻拥有美好的品德) 皓轩 (意为:光明磊落,气宇轩昂) 擎苍 (顶天立地,男儿本色)(出自宋代诗人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左牵黄,右擎苍…”) 擎宇(意思同上) 志泽 (泽:广域的水源 ) 子轩 (轩:气度不凡 ) 睿渊 (睿智;学识渊博) 弘文 (弘扬;文:文学家) 哲瀚 (拥有广大的学问) 雨泽 (恩惠) 楷瑞 (楷:楷模;瑞:吉祥) Aaron亚伦Abel亚伯 (Abelard的昵称)Abraham亚伯拉罕Adam亚当Adrian艾德里安Alva阿尔瓦Alex亚历克斯 (Alexander的昵称)Alexander亚历山大Alan艾伦 (常变形为Eilian、Allan、Ailin)Albert艾伯特Alfred阿尔弗雷德Andrew安德鲁Andy安迪 (Andrew的昵称)Angus安格斯Anthony安东尼Arthur亚瑟Austin奥斯汀Ben本 (所有Ben开头名字的昵称)Benson本森Bill比尔Bob鲍伯Brandon布兰登Brant布兰特Brent布伦特Brian布莱恩Bruce布鲁斯Carl卡尔Cary凯里Caspar卡斯帕Charles查尔斯Cheney采尼Chris克里斯 (Christian,Christopher的昵称)Christian克里斯蒂安Christopher克里斯多夫Colin科林Cosmo科兹莫Daniel丹尼尔Dennis丹尼斯Derek德里克Donald唐纳德Douglas道格拉斯David大卫Denny丹尼Edgar埃德加Edward爱德华Edwin艾德文Elliott艾略特Elvis埃尔维斯Eric埃里克 (Frederick的昵称)Evan埃文Francis弗朗西斯Frank弗兰克 (Francis,Franklin的昵称)Franklin富兰克林Fred弗瑞德Gabriel加百利Gaby加比 (Gabriel的昵称)Garfield加菲尔德Gary加里Gavin加文George乔治Gino基诺Glen格林Glendon格林顿Harrison哈里森Hugo雨果Hunk汉克Howard霍华德Henry亨利Ignativs伊格纳缇伍兹 (其变形为Ignace伊格纳茨、Ignatz伊格纳兹)Ivan伊凡Isaac艾萨克Jack杰克Jackson杰克逊Jacob雅各布James詹姆士 (Jacob的英文形式)Jason詹森Jeffery杰弗瑞Jerome杰罗姆Jerry杰瑞 (Gerald,Jeremiah,Jerome的昵称)Jesse杰西Jim吉姆 (James的昵称)Jimmy吉米 (James的昵称)Joe乔 (Joseph的昵称)John约翰Johnny约翰尼(亦译为:乔尼)Joseph约瑟夫Joshua约书亚Justin贾斯汀Keith凯斯Ken肯 (Ken结尾名字的昵称)Kenneth肯尼斯Kenny肯尼 (Kenneth的昵称)Kevin凯文Lance兰斯Larry拉里 (Lawrence的昵称)Laurent劳伦特Lawrence劳伦斯Leander利安德尔Lee李Leo雷欧 (Leander,Leonard,Leopold的昵称)Leonard雷纳德Leopold利奥波特Loren劳伦 (同Lauren)Lori劳瑞 (同Lorry)Lorin劳瑞恩Luke卢克 (亦译为:路加)Marcus马库斯Marcy马西Mark马克Marks马科斯Mars马尔斯Martin马丁Matthew马修Michael迈克尔Mike麦克Neil尼尔Nicholas尼古拉斯Oliver奥利弗Oscar奥斯卡Paul保罗Patrick帕特里克 (亦译为:派翠克)Peter彼得Philip菲利普Phoebe菲比Quentin昆廷Randall兰德尔(同Randal)Randolph伦道夫Randy兰迪 (Randall,Randolph的昵称)Reed列得Rex雷克斯Richard理查德Richie里奇 (同Rick、Ricky、Ritchie。

)Robert罗伯特Robin罗宾 (Robert、Robinson的昵称)Robinson罗宾逊(亦译为:鲁宾逊)Rock洛克Roger罗杰Roy罗伊Ryan赖安Sam萨姆 (Samson,Samuel的昵称,亦译为:山姆)Sammy萨米 (Samson,Samuel的昵称)Samuel塞缪尔Scott斯考特Sean肖恩 (John的爱尔兰形式)Shawn肖恩 (同Sean)Sidney西德尼Simon西蒙Solomon所罗门Spark斯帕克Spencer斯宾塞Spike斯派克Stanley斯坦利Steven史蒂文 (同Stephen)Stuart斯图亚特Terence特伦斯Terry特里 (Terence的昵称)Timothy蒂莫西Tommy汤米 (Thomas的昵称)Tom汤姆 (Thomas的昵称)Thomas托马斯Tony托尼 (Anthony的昵称)Tyler泰勒Van范Vern弗恩 (Vernon的昵称)Vernon弗农Vincent文森特Warren沃伦Wesley卫斯理William威廉

为我的小犬起个名字

你的犬是惠比特品种,加之又有5处比较特别的褐色.取里面发音干脆的两字.可以为它起名叫[ 比特]含义形容:一只比较特别出色的惠比特猎犬.还有一暗示含义:加一丘就成为爱神丘比特,代表着你的犬在狩猎时,速度就如同爱神的箭,射出后一定百发百中.在此希望你的犬长大后能够为你完成各种出色的狩猎任务.别忘了按时为它防疫,可别忘了我给它起的名字叫 [比特]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