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
】崔颢的黄鹤楼的写作背景
越详细越好
在唐代,黄鹤楼、岳阳楼和滕王阁号称长江南岸三大名胜,黄鹤楼始建于三国吴黄武二年(223),滕王阁建于唐贞观十三年(639),岳阳楼建于开元四年(716)。
据陆游《入蜀记》卷五:“黄鹤楼,旧传费祎升飞于此,后忽乘黄鹤来归,故以名楼,号为天下绝景。
”滕王阁是唐高祖子李元婴受封滕王,他曾官洪州都督,在任期间所建。
岳阳楼是中书令张说谪守巴陵时在旧阅兵台基础上所建。
若论来历,黄鹤楼最为久远。
题咏黄鹤楼的作品很多,但举世公认崔颢的《黄鹤楼》堪称绝唱,连大诗人李白也因“崔颢题诗在上头”而搁笔,那么,崔颢《黄鹤楼》诗究竟好在何处呢?这涉及对黄鹤楼本质特征的把握。
因为就得江山形胜而言,黄鹤楼的俯瞰江汉,与滕王阁的前临赣江和岳阳楼的下临洞庭,三者难分优劣;就构筑形制而言,也是各有千秋,在伯仲之间。
设若从这些方面落墨,既使有生花妙笔,充其量只能仿佛其状貌。
崔颢《黄鹤楼》诗高明之处在于:它根本舍弃了黄鹤楼位置、形制等这些外在特征,而紧紧围绕它的得名这一根本要素大做文章。
而就得名论,黄鹤楼与神奇传说相联系正是它魅力之所在,为岳阳楼、滕王阁所难于匹敌。
诗的前两联写身在黄鹤楼下仰观寥廓天宇所见所感。
当诗人第一眼看到黄鹤楼时,无穷的遐想中最突出的印象是昔人于此升飞的故事。
那位“昔人”本来也是凡夫俗子,由于学仙得道,羽化登入仙境。
后来他乘黄鹤重游旧地,黄鹤楼应当记得他的仙风道骨。
那黄鹤自然也是得道的仙鹤了,自那次飞过眼前这一片天空后,再上,还是属于人间。
面对白云,诗人意识到宇宙中时间的永恒和人生的短促。
虽然没有发生一连串《天问》式的感慨,但读者已感觉到诗人心潮的起伏,领悟到诗人借助“黄鹤”、“白云,,等意象所传达出的关于宇宙、人生真谛的思考。
前四句诗好就好在它是因黄鹤楼而触发的,不能移于别处。
它是自然而成,如冲口而出一般,丝毫没有斧凿的痕迹。
它是形象化的,并没有将思想和盘托出,却能让人低回思索于无穷。
这样写,虽然没有具体描绘黄鹤楼的形态,却成功地展示了它的精神风貌。
诗的后四句转换角度,写登上黄鹤楼俯视江汉所见所感。
诗人居高临下,如从天上观察人寰一般,油然而生超然物外之慨,这感慨也是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展开。
与寥廓的宇宙空间相比,人世间的距离感应该是微不足道的,晴日下,辽阔的江汉平原上景物历历在目;鹦鹉洲芳草萋萋更在眉睫之前,但我的乡关却很遥远,非目力可及。
人一生的活动范围实在太有限,与仙人相比,真像翱翔蓬蒿之间的小雀与展翅九万里的大鹏鸟一样悬殊。
至于从时间角度言,人的寿命以岁月计,积日成月,积月成岁,转眼之间便是百年,一个人的一生就过完了,比起“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的冥灵来,已经短得可怜;比起“天上方七日,世上几千年”的神仙来,更不可同日而语。
在人世这个空间和人生这段时间的座标系上,此时此地的我处在什么位置?当此一日将暮、江上烟波泛起之际,身在黄鹤楼上的“我”真说不清楚。
可见诗人之“愁”有丰富的内涵,不是单单为了乡愁。
后四句中,写景比较突出,但都是信手拈来的眼前景,作者并非着意刻画;特别是当这些景语融入诗人深沉的感慨后,它们作为景物的特征更趋淡化。
推知李白“眼前有景道不得”之语,很大程度上为此而发。
前人推许此诗,有人说它“鹏飞象行,惊人以远大”(王夫之语),有人说它“意得象先,神行语外,纵笔写去,遂擅千古之奇”(沈德潜语),都是着眼于此诗意境的开阔和运笔的飘逸,这正是此诗艺术魅力之所在。
春天四句的五言律诗大全
节节草,拉丁学名:(Equisetum ramosissimum Desf),别名:土木贼、锁眉草、笔杆、土麻黄,草麻黄,木草;为木贼科木贼属植物节节草的全草。
四季可采。
节节草属中小型植物。
多年生,根茎细长入土深,黑褐色。
茎细弱,绿色,基部多分枝,上部少分支或不分枝,粗糙具条棱,叶鳞片状,轮生,基部联合成鞘状。
孢子囊长圆形,有小尖头;孢子叶6角形,中央凹入。
以根茎或孢子繁殖。
根茎早期3月发芽,4-月产孢子囊穗,成熟后散落,萌发,成为秋天杂草。
广泛分布我国各地,性喜近水,农田杂草,中草药。
你看到的这就是它的孢子囊,属于它的繁殖器官。
其实这是特别常见的杂草,经常采来喂鸡鸭的。
春天的雨是什么样子的
春雨淅淅沥沥、飘飘洒洒地下着。
春雨细细得像牛毛那样,也像绣花针一样,更像丝线一样密,密得像帘布一样。
雨不停地下,路两边新拔尖的翠竹,被碎雨罩着,绿蒙蒙的,望不到边际;公园里的小路旁,一片桃林,初开的桃花,笼在这三月的烟雨里,泛出一层水润润的红雾。
啊,这奇妙的春雨,它正给未来孕育着怎样的景象啊
形容凌晨的诗句
1.《绝句》(杜甫)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
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2.《鸟鸣涧》(王维)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3.《春游曲》(王涯)万树江边杏, 新开一夜风。
满园深浅色, 照在绿波中。
4.《春运》(杜甫)肃肃花絮晚,菲菲红素轻。
日长雄鸟雀,春远独柴荆。
5.《相思》(王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6.《春晓》(孟浩然)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7.《春夜喜雨》(杜甫)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8.《春望》(杜甫)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9.《春宿左省》(杜甫)花隐掖垣暮,啾啾栖鸟过。
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
不寝听金钥,因风想玉珂。
明朝有封事,数问夜如何
10.《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凄凄满别情。
11.《早春南征寄洛中诸友》(欧阳修)楚色穷千里,行人何苦赊。
芳林逢旅雁,候馆噪山鸦。
春入河边草,花开水上槎。
东风一樽酒,新岁独思家。
12.《登鹳鹊楼》(王之涣)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13.《春怨》(金昌绪)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14.《哥舒歌》(佚名)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
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15.《王孙游》(谢朓)绿草蔓如丝,杂树红英发。
无论君不归,君归芳已歇。
16.《春风》(袁枚)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
来扫千山雪,归留万国花。
17.《鹿柴》(王维)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18.《竹里馆》 (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19.《送别》 (王维)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
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
20.《渡汉江》(李频)岭外音书绝,经冬复立春。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21.《寻隐者不遇》(贾岛)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22.《独坐敬亭山》(李白)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23.《玉阶怨》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
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
24.《登乐游原》(李商隐)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25.《何满子》(张祜)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
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26.《杂诗》(王维)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
27.《送崔九》(裴迪)归山深浅去,须尽丘壑美。
莫学武陵人,暂游桃源里。
28.《终南望馀雪》(祖咏)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
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
29.《宿建德江》(孟浩然)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30.《送灵澈》(刘长卿)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
荷笠带斜阳,青山独归远。
赞美大海的古诗句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