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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字作文读后感

时间:2019-08-14 11:50

巴金《家》读后感 要两千字

斯巴达克思:作者:(意)乔万尼奥里。

类型:历史。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按照书名原文应该翻译成斯巴达克才对啊……公元前七十多年(具体年份没搞清楚,怕误人子弟),罗马的斗兽场。

一个个执政官相继出场,其中权力最大的是独裁者苏拉(残暴的家伙),以及贵族美女范莱丽雅,还有宛如天仙的妓女爱芙丽琶达。

苏拉对范莱丽雅一见钟情,定下了婚约。

这时候角斗士们出场了,失败者痛苦地控诉着统治者的残暴。

然后是主人公了。

如果说把所有世界名著中的主人公做一个排名,我想斯巴达克思应该是长得最英俊,身材最健硕,综合素质最高的一位(哇咔咔……),他原本也是希腊一个族长的儿子,可惜被罗马奴役而沦为了奴隶,但是在角斗当中他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全场人为他的胜利而喝彩。

并高呼着给这名角斗士自由,一时间让斯巴达克思不敢相信自由就距离的那么近。

最后范莱丽雅让苏拉下定了最后的决心,于是斯巴达克思终于自由了(啊)。

获得了自由依然要回到同伴们中去,同时他也和自己的妹妹密尔查团圆了,只是密尔查早已经沦为了妓女,斯巴达克思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又花钱又托人情)才算给密尔查赎身。

而这一切让斯巴达克思决心推翻这个政权,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没有奴役的国家

密尔查成为了范莱丽雅的侍女,而斯巴达克思看望妹妹的时候也对范莱丽雅心生好感,尤其是当密尔查告诉斯巴达克思是范莱丽雅劝服苏拉给他自由之后(美女救英雄啊)。

然后然后……斯巴达克思一边筹划着起义的事情,一边享受着爱情的甜蜜,到了半夜就跑到范莱丽雅的卧室里面去(嘻嘻)。

再来说说女二号爱芙丽琶达,她作为一名妓女也对斯巴达克思一见钟情,只可惜用尽了一切的狐媚手段,斯巴达克思还是对她不感冒。

从来没有人拒绝过她,这让她深深尝到了挫败的滋味,而当她得知斯巴达克思的情人居然是独裁者的妻子的时候,更是怒不可遏(这段有点儿像狗血剧),决心去告密,置两个人于死地。

可是告密信送出去之后,爱芙丽琶达却又后悔了。

于是赶紧派人去把告密者追回来,到底是谁的马跑得更快呢

真正的结局是死神的镰刀更快。

苏拉年老体衰,加上纵欲过度,终于一命呜呼(哈哈)。

告密信他并没有能够亲眼看到。

危机暂时解除了。

而苏拉的死也让罗马陷入了到了骚乱之中,正是起义的绝佳时机。

尽管范莱丽雅恳求哀求,但是斯巴达克思还是要为他的事业去献身,离开了。

不知不觉已经是四年之后。

角斗士们都已经召集起来了。

而这个时候青年凯撒(没错就是那个凯撒),接到了角斗士密谋起义的事情。

但是对斯巴达克思心生好感,他把这一切告诉了斯巴达克思,而他们能不能在官兵围剿之前就逃离就看他们的了。

被围困,逃出后门,跑到山上,总算是成功反围剿,而且打了个胜仗,获得了不少装备。

之后密尔查也回来了。

密尔查告诉斯巴达克思,自从他走了之后,范莱丽雅终日以泪洗面,很是悲伤,唯一带给她安慰的只是小女儿(呵呵,名义上是苏拉的遗腹子,实际上大家都知道)。

于是斯巴达克斯乔装改扮,去见自己的情人。

此段缠绵悱恻,斯巴达克思一心认为范莱丽雅离开他会死去,可是这个时候罗马士兵要逮捕斯巴达克思,于是他只能走了(不要走啊……)。

可是中途又放心不下打算回去,还好最后范莱丽雅没事(人家毕竟是贵族的女儿啊)。

两个人保持通信,只是一种悲伤时常笼罩着他,因为斯巴达克思明白即便自己起义成功,也不可能和范莱丽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因为即便不被处死,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功成身退,只是范莱丽雅过惯了豪华的生活,怎么能够忍受那种平常的生活呢

军队中有个可爱的小伙子阿尔托利克斯,同样也被爱情折磨得死去活来。

因为他爱上了密尔查,可惜的是,表白之后,密尔查决绝地拒绝了他。

这个时候妓女爱芙丽琶达再度出现,时隔五年之后,想要再次俘获已经是大元帅的斯巴达克思的心。

然后她以战士的身份加入了军队,然后再次是“以身相许”,不过斯巴达克思告诉她自己已经是父亲,不可能爱上别人。

由于起义军的节节胜利,引发了罗马中央政权的恐慌,他们派出了使者,来劝降斯巴达克思。

条件非常非常诱人:不仅既往不咎,就连这些奴隶也不会惩罚,只是让他们重新变成奴隶而已。

至于斯巴达克思还可以给他一个官职,甚至可以让他和妻女团聚。

当然结果显而易见,斯巴达克思拒绝了他们,没有退路没有选择,这条路只能走下去,即便是失败,也会让后人明白自由的意义。

小伙子阿尔托利克斯找到了机会结果了当年告密的人,报了一箭之仇。

虽然斯巴达克思拒绝了爱芙丽琶达,但是别人抵挡不住她的诱惑,于是她就利用别人,密谋来反对斯巴达克思,于是军队当中渐渐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同时纪律也渐渐涣散……妓女仍然在暗中作梗,传递错误的情报给军队,致使其全军覆没,罗马的统帅吊死了全部的俘虏。

为了报复,斯巴达克思在俘虏了那些罗马贵族后,让他们也来参加角斗自相残杀。

爱芙丽琶达还没死,又继续要害死密尔查,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死于非命(可算死啦)。

起义军渐渐陷入困局,被围困而没有生机,而罗马那边也调回了在外征战的大军。

帝国不能无视这群奴隶,虽然他们仍然不承认他们的地位。

斯巴达克思知道自己终将失败,但是他不能逃脱。

虽然这个时候她收到了范莱丽雅的来信,希望他回去,他也想给大家一条生路准备议和,然而罗马的条件却是让他背叛起义军,于是他只能告诉范莱丽雅,他只能做一个不称职的父亲和丈夫了(55),最后一战来临了。

阿尔托利克斯终于知道了密尔查拒绝他的原因,就是她曾经当过妓女,但是他不在乎。

斯巴达克思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不想让妹妹看到这一切,就让人把她带走了。

惨烈的战斗终于结束了,尸横遍野。

密尔查偷偷溜回了战场,找到了哥哥的尸体。

但是这个时候她听到了阿尔托利克斯的呼唤,终于在临终之前他得到了他的爱情,之后密尔查也殉情了(好浪漫啊……)。

而剩下的角斗士带走了斯巴达克思的遗体。

一晃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由于缺少了头领,很快剩下的角斗士就被消灭殆尽。

罗马的暴政得以削弱,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而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却依旧要等待一千多年……每次看到斯巴达克思最后写给她的诀别信,范莱丽雅就会伤心不已,此后她的生命中只剩下小女儿了,小女儿问那个坛子里装的是什么……“那是你爸爸的骨灰”。

其实写的还是很精彩的,就是里面关于历史背景人物介绍的注释太多太多啦,因为不了解时常会跳过,还是重视本身的内涵吧,背景真的不重要,真的。

从始至终的感慨就是——斯巴达克思好帅哦(花痴),尽管大部分情节都是真实的,不过作者虚构的斯巴达克思的感情世界多少有点太戏剧性,和执政者的妻子相爱(电影《勇敢的心》也是这样,抄袭抄袭啊)不说,爱芙丽琶达那段狗血撒的有点多,呵呵。

斯巴达克思最让我钦佩的是他的勇气,他心里很清楚罗马的实力那么强大,自己是推翻不了这个政权的。

他唯一的一一只能是为后人指引光明,带来希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并非牺牲于罗马的暴政,他是理想的殉道者,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家》的读后感 不少于两千字啊~

急急急

我有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在这个家里,父母之爱,一草一木之爱,使我的生活时时充满着欢快与温馨,我整天就在这爱的氛围里。

  先说说我的爸爸吧,他整天忙忙碌碌的,他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尽职尽责,常常我早已放学回家,还迟迟不见他的身影,节假日也要上班。

爸爸工作特别自觉、认真;紧张的工作之余,又始终不忘对我的学习给予有效的辅导,我不理解的问题他都要帮我分析,引导我找到解决的途径。

爸爸关心我的学习,更重视对我的品德、意志的培养,也注意我的一日三餐,我有什么做的不礼貌的事,爸爸都要给以批评指正;我有时遇到困难就想放弃继续钻研,爸爸总要鼓励我不能轻易就认输;有了爸爸这多方面的指导,对我的学习很有帮助。

  再说说我的妈妈吧,每天早晨,妈妈都起得最早,为家人做早饭,之后,还要叫我起床,送我天天按时到校。

妈妈在家里一点也不闲着,她特别爱干净,家里被收拾得井井有条,使全家的生活格外舒适、称心,让我的学习提高了不小的效率。

  我们家住六楼,但我每天爬得都不觉得累,爸爸、妈妈都爱花草,碧绿、鲜艳就充满整个房间,赏心悦目;有正在开放的月季花,有清香淡雅的茉莉花,还有不起眼的米兰等。

爸爸、妈妈互相关爱,又都全部身心地爱我,为我提供他们能办到的一切利于我成长的条件,还总能以针对性的辅导及时帮助我排忧解难,怎不令我对我的家庭万分喜爱。

我家比不了许多富裕的家庭,但我对我家有着浓厚的深情,也在千方百计努力学习来回报父母的爱。

  家,我学习、生活的避风港,走向长大、成才的理想之舟。

生活在这样和谐幸福的家庭,我要努力拼搏、奋斗。

求一篇作文《富有的是精神》读后感..一千字左右...

真正的大学不是大楼耸立的地方,而是大师云集的地方。

北京大学,数十年来成长着“中国几代最优秀的学者”,他们“丰博的学识,闪光的才智,庄严无畏的独立思想”(谢冕《永远的校园》),凝聚成了燕园独特的文化。

每一位北大新生步入燕园时,都会被扑面而来的浓厚的文化气息感染。

而对于1997年入学的中文系新生来说,这种感觉尤为深切。

他们在北大建校100周年前夕、在21世纪到来前夕成为北京大学的一名学生,心情自然是无比欢欣、无比兴奋的。

在迎新会上,他们接触的第一位大师,是谢冕。

面对这些满怀激情的天之骄子,谢冕先生演讲的目的显然并不是锦上添花的褒扬,而是要结合北大传统对他们做出嘱托、提出期望。

所以,在简单表示祝贺之后,谢老话题一转,谆谆告诫新同学要在巨大的欢欣中感到“某种沉重”,要“以负重感来代替你们高考胜利的欢欣”。

这些话语看似是对这些刚刚在高考中取得胜利的学生们“泼冷水”,实际上却饱含深情,语重心长。

确实,北大是有着“永存的灵魂”的,“青春曼妙的青年男女一旦进入这座校园,便因这种献身精神和使命感而变得沉稳起来”(同上)。

准大学生们从高考胜利的“欢欣”到感到责任的“沉重”,在别的大学中或许需要一段时间,但在北大,却是很快而又很自然的事情。

这种“负重感”,是北大送给莘莘学子的见面礼。

那么,如何将这种“负重感”化为今后的行动呢

谢冕先生从“做人”和“做学问”两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所谓“做人”,就是“在人的质量和品德方面有高的标准和要求”,“只有人做好了,学问才能有好的发挥”,而爱国和敬业就是北大在做人方面提出的要求。

做学问似乎是很高深、很复杂的事情,但谢老没有卖关子,而是从最根本处谈起,那就是学习,“抓紧一切时间学习”;要做书呆子,“只有先做书呆子,然后才能做聪明人”;对于北大中文系的学生来说,学习的内容就是语言和文学。

这就是大师的观点,那么简单,那么纯粹,那么实用,那么富含智慧。

可以想象,在聆听大师演讲之前,这些准大学生们一定在想:作为北大博士生导师、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的谢老,该会用怎样曼妙的语言谈论文学

又会送给大家怎样高深的人生哲理

他们也许担心现场听不懂大师的话语,拿好了笔记,准备着把每一句话都记下来,留待会后细细玩味。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演讲的内容是如此“简单”,语言会如此朴实,听众沉浸其中,忘记了作笔记,忘记了演讲者的身份,甚至忘记了鼓掌。

是的,底蕴深厚、境界高远的名家并不需要炫耀学问,而合乎情境的演讲也不必词藻华丽、故作高深;真正的大师不会摆架子,好的演讲应该与听众没有距离。

你看,谢老的语言朴实无华却不失文采,行云流水般娓娓道来,令人回味无穷。

比如,在谈到中文系学生应当掌握好古代汉语时,谢老要求他们要“直接和庄子和李白用他们当年的语言对话”,把一项艰苦的学业说得多么有情趣;在谈到北大传统中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时,他说,“走在我们前面的,有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老师,他们一介布衣,终生清贫,但却是我们永远敬重的精神的强者”,用一种类似白描的手法勾勒出北大学人的形象,使听众对北大精神能够真正理解并深切向往。

一千字作文加五百字读后感

好多没看过~= =你可以把你看过这些先分类 游记 咏史 明志什么什么的。

开头就总写自己看了古文,包括哪几个分类,再根据分类分段写作,挑出自己最喜欢看的那一类\\\/某一篇,重点叙述(文章内容,时代背景,自己从中感悟到什么)再来个总结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2篇要450字以上

《西游记》读后感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栩栩如生地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顽皮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花果山上一块仙石里蹦出来的,从小行动敏捷、心机灵巧。

从须菩提祖师那里学来了高超的本领,从龙宫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和盔甲,在太白金星的招安下上天当官。

玉皇大帝就按孙悟空的意思封他做“齐天大圣”。

孙悟空在天上偷吃了仙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

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修成正果。

玉皇大帝屡次原谅孙悟空的过错,纵容他当官,是因为玉皇大帝向往和平,有一颗慈爱的心。

孙悟空受玉皇大帝宽容,不但不知恩图报,还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下惩罚是应该的。

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时忠心耿耿,再也没有撒野,孙悟空这种知错就改的品质让我敬佩。

战国时期,赵国的将军廉颇嫉妒上卿蔺相如,屡次在他面前挡道,和蔺相如作对。

当廉颇明白蔺相如避让他是为了赵国着想,他诚恳地负荆请罪,知错就改。

与蔺相如联手对抗敌国,使赵国更强大。

任何人都会像孙悟空和廉颇那样犯错,但只要有一颗知错就改的心,他仍然是一个好人。

读完《西游记》,我决定要像孙悟空那样做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一千零一夜》的由来是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就杀掉。

有个姑娘要阻止他的这种做法,于是愿嫁给国王。

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要杀掉她的时候刚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只好不杀她。

她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回心转意。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一千零一夜》里莎拉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有的发扬勇敢冒险精神,有的对机智善良、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下层社会人民给予赞扬。

《一千零一夜》不愧为阿拉伯古典文学中的瑰宝,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光彩鲜艳的珍品。

草房子读后感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 药” ;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也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虽然不洪亮、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匹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得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让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 药” ;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也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虽然不洪亮、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匹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得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让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谁可以帮忙写一篇关于读后感方面的文章,一千二百字左右,要求要自己写的,要快,最好在18号前写好。

谢谢

《师魂》读后感最近我阅读了由王玉华老师编写的《师魂》。

《师魂》记录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教师的事迹,翻阅完之后,感慨颇深。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教师的奉献精神一直被人们千古传颂,在教师这个平凡的岗位上,有着千千万万感人肺腑的故事,记载着老师们默默辛勤耕耘,岗位上留下了他们无声浇灌的身影。

“世上有很多东西,给予他人往往是越分越少,但有一个东西,却是越分越多,那就是“爱”

“爱”是人类最朴实的情感,对自己孩子的关爱,也许只是人的一种本能,但是,对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学生给予无私的关爱,那便是一种崇高

爱,又是一门艺术,爱的形式与内容,就是教师品德、学识和情感的结晶,也是崇高的教师精神,是我们每一位教师为之追求的崇高理想。

作为老师,我们用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个位学生,谁爱学生,学生就爱他,谁就能教育好学生。

是的,爱源于高尚的师德,爱意味着无私的奉献。

这种爱不是出于自己的恩怨和爱好,而应该是出于社会的需要,教育的需要,人性的需要;这种爱是稳固的,持久的,浓厚而发自内心的,是与老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紧密相连的;这种爱是黑板上拭去的功利,写下的真理,是粉笔画出的彩虹,老师流下的汗滴。

爱,可以赶走黑暗,超越一切,汇聚成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就是我们优秀教育工作者最崇高而无私的献身精神。

教师是清贫的,而教师也是富足的。

清贫只是我们的物质,富足却是我们生命的价值。

因为我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们培育的是祖国的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实,像徐宏杰这样的人民教师还有很多。

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为了学生,甘于放弃自己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样的同志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很多。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把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正是他们平凡中的伟大。

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示范。

对照他人,检查自己。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站在时代前列,践履笃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学习他们善于钻研的精神,善于总结有效教育教学方法的才能。

作为我,一名中学教师,我将像他们一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以全部热情投身教育事业。

教师是平凡的,普通的就象一颗小小的铺路石,没有水晶纯净,没有宝石艳丽,更没有钻石那般光芒四射,但是平凡一样可以精彩。

还是那些平凡又生动的比喻,红烛、春蚕、人梯;还是那些平凡又伟大的工作,教书、育人、耕耘。

然而,就是在这平凡中孕育着伟大,就是在这平凡中展示人性的光辉,就是在这平凡中走向了荡气回肠的颂歌。

大爱无疆,爱就在我们心间流淌;大爱无疆,爱是永远不屈的脊梁;大爱无疆,爱是歌颂生命的乐章

让我们以爱的名义起誓:任凭光阴荏苒,岁月更迭;任凭春去秋来,容颜不再,我们将无悔守望心中的明灯,用奉献写就生命的长卷,用无私大爱铸就不朽的师魂!

谁帮我写 写景 写物 读后感 的600字作文各两篇 我在追加 30分

我爱你 ——侨声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

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小狗拉车今天,我家的小狗不知为什么,只见它前赴后仰,把脖子拼命地摇来摇去,嘿,或许是小狗想弄断这绳子,出去溜达溜达。

可,这是不可能的,绳子这么牢固,它小小的躯体怎有这么大的力

我心中暗暗得意。

可出乎我的意料,只听“砰”一声,小狗竟然挣脱了整日束缚它的绳子,只剩下脖子里长长的绳子项链还拖在地上。

小狗见绳子断了,十分开心,连忙跑到田野,轻轻一跃,便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到达地面后,又在田野里飞奔起来。

一眨眼的工夫,这小狗竟跑到了田野的尽头。

我见了,心中一阵恐慌,因为,田野的尽头就是马路了,而这只从未见过“大世面”的小狗,面对川流不息的车辆,该如何应变啊

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骑上自行车去追赶它。

幸好,这贪吃的小狗停留在一个垃圾堆上,正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臭烘烘的垃圾呢

我轻轻走上前去,将绳子往上一提,牵着它就准备往家走,可小狗吃不到东西哪肯罢休,它拧着头,倔强地呆在原地,任凭我使劲拉它。

可能是被我的坚持打动了吧,小狗终于肯走了。

这时,我突然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小狗来拉我。

说干就干,我把系小狗的绳系在我的车子上,小狗见我这奇怪的举动,满眼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但一会儿,它好像明白了我的用意,开始在路上拉着我跑了起来。

可毕竟是小狗拉车,一点儿也不稳当,它左跑跑,右逛逛,把我和我的车子拉得左摆右晃,骑在上面只能用两个成语来形容: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它差点还把我拖到草丛里,幸好我眼疾手快才幸免一难。

终于到家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再也不敢让小狗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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